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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

    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Forensics and fiction),D.P. Lyle著、毛佩琦譯、孫家棟審訂,台北﹕麥田,2014

    2013年已經介紹了「下集」《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

    咦﹖下集﹖為何下集出版早過上集﹖好難理解喔。
    (來源)

    其實介紹上一本(亦即下集 :P )的時候在下已提到,當時已有這本書的英文版,只是未有中文版。看來出版社是當時才留意到新出版的「下集」,於是買來翻譯,然後見反應好才把「上集」的翻譯權都買回來。

    上次已說過,當時覺得這本書內容有點「變態」(變態是指整本書都是不同作家詢問人在各種劇情下會怎樣死、傷了又怎樣),學生會歡迎但我未有買回圖書館。到去年書展見到「上集」,有學生直接要求圖書館買。那就兩本一起買吧。
    倒也不怎麼怕人投訴,因為內容其實是變態得來又「正經」。尤其這一本不只講醫學,還有較多討論歷史的內容,因為有些作家寫歷史小說也想確保裡面出現的醫術合乎當時情況,絕不像香港電視劇是是旦旦。學生順道多學一點醫學和西史常識,也不錯呀。何況就如上次所言,越讀得多介紹法證的書,越會發現想毀滅或掩飾證據,一點不易,而且越動手越有可能留下另一些證據。讀完之後會發覺倒不如一開始就不犯法比較好。

    由於這本書的主旨其實與上一本一樣,所以本篇也就不用說太多了。這本連「時空轉移時遭人槍擊」也討論一番,相信連科幻迷也會有興趣吧。
    缺點跟上一本一樣,就是因為作家點問題、作者回答,所以並不怎麼有系統(但本書的章節編排反而沒上一本那麼亂)。如果看倌想較有系統地了解法醫學的話,我還是會用以前推介過的《法醫學入門》。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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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19 「定向力障礙(disoriented)(註二)」
    「註二﹕患者有可能無法辨識出自己身在何處,發生了什麼事情,今天是何年何月何日,自己還有身邊的人是誰。這種狀況稱為對人、時、地和處境的定向力障礙。」

    醫學上的確是把disorientation譯作「定向力障礙」,不過這個詞對於非醫科生來說恐怕不會比原本的英文更易明白。簡單點說即是神智不清或意識不清,只是神智不清並非精確定義的詞語,而意識(consciousness)於心理學中另有定義,失去意識(unconsciousness)就包括昏迷或夢遊那類更危險的狀況。

    p.23 註﹕「寒風效應是指,在相同的溫度下,風速帶給我們不同的寒冷感覺。」

    嚴格來說那不只是「感覺」而是「體感」的溫度。因為身體流失熱量的速度固然會受低溫影響,但無風時身體附近就會有一層較暖的空氣包圍,於是散熱變慢﹔而大風時散熱就會更快。所以大風時更容易凍傷。換言之同一氣溫之下,大風的話身體會流失更多熱量。
    其實影響體感溫度的不只是風速,濕度也有影響,不過濕度對低溫影響相對沒風速那麼重要。濕度主要是用來計算酷熱指數。香港天文台為應付2008年奧運馬術而開發的暑熱壓力測量器,就包括了乾球溫度(氣溫)、濕球溫度(與乾球比較可知濕度)、及黑球溫度(日曬)三種因素。

    又,較常見的學名是「風寒效應」,雖然坊間新聞也有寫成寒風效應的。

    p.52 「這是基本的基因學」應為「遺傳學」。(這裡是指 Genetics,研究某基因的遺傳模式。研究整個基因組的叫基因組學 Genomics。)

    p.55 「磁振造影」應為「磁共振造影」
    (方按﹕其實現在醫學上所謂「磁共振」都是「核磁共振」,雖然有電磁波但其實與核輻射無關,那個「核」字只是指原子核會在磁場下共振而已。但為免「聞核色變」的恐核人士拒絕檢查,所以後來就叫「磁共振」算了。)

    p.64 「早期懷孕檢測(Early Pregnancy Test, ETP)……這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稱之為沉澱試驗(precipitin test)」應為「EPT」及「precipitation」。

    p.85 「骨頭由骨骺(epiphysis,生長板)形成,而 位於四肢長骨(手腳)的骨端……因此有『開放』 者代表年紀較輕,而關閉者代表已年過二十。」

    兩個「骨」字後面的空格其實都是漏了「骺」字。

    p.89 「空氣團泡受擠壓時並不會向前推進﹔它會被壓縮較小體積」應為「壓縮成」。
    「『Cancer』一詞約於西元四百年由古希臘醫師希波克拉底所創。」應為「西元前四百年」,西元後四百年很明顯已不是古希臘。

    p.119 「過去雖然有真空狀態對於黑猩猩影響的相關研究,但並沒有人類接觸零壓力環境後果的真實資料,僅有幾名太空人或飛行員意外進入此一狀態的事件。」

    似乎作者不知道日軍七三一部隊的故事,如果有看過《黑太陽731》的話應該不會忘記裡面就有把人拋開減壓倉裡直至人體發脹、腸臟都跑出來的片段(英文維基也有類似記載,不過寫的是高壓倉)。所以日軍有這些研究的紀錄,只是人物和檔案戰後分別落入美國和蘇聯手上,應該都被視為高度機密。當然可以爭拗的是七三一部隊未必真的做到「零」壓力。
    (又,《黑太陽731》上映時在下還未夠十八歲,是在鄰居家裡看的,內容十分恐怖。看完之後差不多半年都斷續發惡夢,所以這片被列為三級也是沒錯的。)

    p.147 「胃酸、消化及腸子蠕動都會分解進入消化道的食物」
    p.152 「正在服用單胺氧化抑制劑……單胺氧化抑制劑改變腦部化學作用的方式為阻斷單胺氧化……只是服用單胺氧化抑制劑者不能同時攝取某些藥物」
    p.153 「與單胺氧化抑制劑合併服用可引起高血壓反應的藥物則有」
    p.216 「PCR是聚合連鎖反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這裡的「攜」或「醣」都是「酶」的錯植,不知何解。

    p.164 「以及 素(ephedrine)」應為「麻黃素」,同樣不知何解漏了字,何況這不是生癖字。

    p.210 「而後,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ommittee)鑑識DNA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ommittee, NRC)分別於一九九二年與一九九六年出版《鑑識科學中的DNA技術》(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與《鑑識DNA證據之評估》(The Evaluation of Forensic DNA Evidenc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NRC,沒有Committee字樣) 並不是「美國國家科學院」而是「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它是由美國國家科學院、國家工程院和國家醫學研究院聯合管理的研究組織。
    1992年《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是由 Committee on 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 編寫,到1996年《The Evaluation of Forensic DNA Evidence》編者變成 Committee on DNA Forensic Science (即「鑑識DNA委員會」或「DNA鑑識科學委員會」)。
    換言之第一句應該改成「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鑑識DNA委員會(Committee on DNA Forensic Science)」。

    p.212 「有幾種方法可以用來定位被掩埋的屍體,但既然你筆下的凶手將被害人綁在鋼筋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金屬探測器。」

    這一招未必有用,除非整個場地只有屍體旁邊有鋼筋。可是在一個球場埋屍,也有可能是殺人時現場還是工地,剛好紮了鋼筋但未灌混凝土,所以才順道把屍體綁在鋼筋上再灌注掩埋。這樣的話就可能整片場地都有鋼筋,用金屬探測器只會不停響但甚麼都找不到。

    p.215 「現場的血跡很難布置……在現場四處傾倒或潑灑血液,看起來就完全是那個樣子。」

    應為「完全不是」。

    p.224-225 「百分之八十的人屬於分泌型(secretor)。這代表多數人分泌同樣的蛋白質至血液和其他體液中,如精液、唾液與眼淚。因此A型男性會分泌A型抗體(蛋白質)到精液中。而非分泌型血液中具該血型抗體,其他體液則無。」

    「精液子」的「子」字是贅字。
    「分泌A型抗體」這表面看來就不合理,因為如果A型血的人會分泌A型抗體,那就可能在體內已攻擊自己的A型紅血球。正如後句的說法,應為分泌抗體。(我倒奇怪原來英文維基也沒有為secretor立一條目,而選擇了較隱晦的介紹方式。)

    p.225 「此外,美國在一九二九年二月十四日發生了眾所周知的『情人節大屠殺』事件後,芝加哥西北大學便於同年成立了第一間犯罪實驗室。」
    p.250 「這類稱之為槍枝檢驗的比對方法自一九二零年代起就開始進行。事實上,槍枝檢驗得以進到鑑識最前線,源於著名的情人節大屠殺。在一九二九年二月十四日,艾爾.卡彭(Al Capone)派三名身著芝加哥警裝的槍手前往敵對幫派『瘋子』莫蘭(George "Bugs" Moran)的私貨倉庫。他們以湯普森衝鋒槍殺害了七名莫蘭的手下。」

    這件事恐怕是美國人才「眾所周知」吧﹖後面的解釋其實應該放到在前的頁面。

    p.267 「屍體以每小時一.五度(攝氏十七度)的速度失溫」
    p.317 「屍體每小時降溫華氏一.五度左右(約攝氏十七度)」

    首先,既然選擇用「.」就不需要再寫「點」,可能是刪漏了。
    其二,我很懷疑為何出版社沒人發現「攝氏十七度」這問題,華氏的一度比攝氏一度還要小(華氏每升降一度等於攝氏升降5/9度),怎可能有十七度那麼誇張。如果一小時降溫攝氏十七度,就算死於三十四度,兩小時之後豈不是跌至冰點﹖
    因為把華氏1.5度轉為攝氏約為0.83度,所以我也不太明白「攝氏十七度」是怎樣來的,這甚至不是跳位的錯。嘗試找原文,原作者並沒有提過攝氏溫度。

    p.276 「法醫就會請法醫牙科醫師自失蹤者的私人牙醫診所處取得X光片」

    「法醫牙科醫師」這個名有點累贅,似乎像香港稱「齒科法醫」較簡潔。(如果怕人誤以為他是一般法醫的話,像「牙科醫生」般稱「牙科法醫」就行。)

    p.277 「骨頭是複雜的器官,由磷與鈣結合的基質(stroma)組成。」

    嚴格來說骨頭不只磷和鈣,還有骨膠原蛋白。

    p.279 「如果在骨頭中發現這些同位素的增加,表示被害人死於一九五零年以後。在此之前的死者曾暴露在環境中增加的同位素裡,因此骨頭不會有同位素增加的情形。」

    應為「未曾暴露」。

    p.318 「胸口遭到重擊時,容易併發橫隔膜痙攣。胃部後方深處匯集了一些神經,稱為腹腔神經叢(solar plexus)。重擊此處可能導致肌肉內的電脈衝陷入混亂狀態,隨之引發橫隔膜痙攣(抽搐)。發生這種情形時,橫隔膜會呈現僵硬,導致被害人無法呼吸。數秒或一分鐘後,橫隔膜會鬆弛下來,被害人得以恢復呼吸。這過程極其令人驚恐,更是痛苦,但不會致死。」

    這特別抄出來是因為在下試過。兒時蠢得跟朋友在家樓下的球場鬥快踩單車,單車到另一邊撞牆倒地,然後我胸口就撞上了手柄。手腳損傷不在話下,坐在地上突然無法呼吸,真的會嚇個半死。

  • 謠言與資訊素養


    流言滿天飛,我們幫你追》,公視《流言追追追》企劃,台北﹕資料夾文化,2013
    謠言粉碎機》,果殼 Gukor.com編著,香港﹕萬里,2012
    科學新聞不能這樣看》by Dr. Joe Schwarcz,台北﹕天下,2009
    健康新知都是對的嗎﹖》松永和紀,台灣﹕商周,2009 (舊介紹)

    今次介紹的書背景不同,不過主題全部一樣﹕資訊素養。

    坊間資訊參差不齊,就算平日不關心新聞的同學,在過去一年應該都見到謠言如何滿天飛。稍欠一點警覺性和求知欲,很容易就被看起來很吸引的「新聞」或「內幕」所騙,甚至助其廣傳欺騙親友而不自知。

    公民社會需要良好公民,好公民除了關心社會,還要有基本的資訊素養。懂得找尋、處理和分辨資訊,才不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所騙,還原事件真貌。只有知道真相,才能對未來的選擇下正確的決定。缺乏這種能力,那就不成公民社會,而只不過是愚民社會,「自我感覺良好」地被背後控制資訊的人操縱而已。

    面對社會時事,多有主觀角度,真偽較難分辨。
    相對而言,科學研究有客觀驗證,應該較易區分真假。
    可是我們仍有「英國研究」的笑話,傳媒上網絡上仍每天流傳大量似是而非的資訊,甚至聲稱有科學根據,把大家嚇得團團轉。日本311大地震後的輻射流言(例如有孕婦去完日本後流產之類),就是到今天也沒有平息過。這就是大家欠缺科學知識和分辨能力,劣幣驅良幣下變相鼓勵傳媒亂報之過。

    為何要介紹這幾本書﹖

    《流言滿天飛》是來自台灣公視的《流言追追追》節目,專門針對網上謠傳找專家說明。《謠言粉碎機》則是大陸「果殼網」的專欄,同樣是針對網上謠傳的。同學除了看這兩本書,以後遇到可疑訊息,還可以直接上網找「流言追追追」、「果殼網謠言粉碎機」和台灣今日新聞「網路追追追」查證,說不定會發現這是已被「踢爆」的謠傳,立即就可以成為止住謠言的智者了﹗

    健康新知都是對的嗎》是日本記者的作品,針對日本流行的偽科學流言作說明(當中最出名的大概是《來自水的信息》聲稱人的說話會影響水分子)。我認為本書最有用的是向讀者指出偽科學的騙術技巧、和識破偽科學新聞的十大原則,有如《警訊》騙案重演一樣,讓讀者知所警惕。《科學新聞不能這樣看》則是同類作品的西方版。

    時局混亂,前景難期。當下同學可以做的,就是盡學生的義務﹕提升資訊素養、掌握基礎知識、建立正確態度。未來投身社會,方能引導香港走正確的方向。共勉之。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 醫學博物館

    上星期一去紐倫堡,本來打算過海順道去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拿學校的東西、然後去醫學博物館。但又查發現兩者都是星期一休息,於是就留待星期四看中醫後再去。

    從地圖上看,這個中心是離地鐵西營盤站不遠,卻被幾幢樓包圍,不知該怎樣進去。
    這天因為做了天灸,膏藥貼在身上很刺痛,更加痛到連看過地圖的細節都記不到。中途截住個妹妹問路,原來對方也不熟路要拿手機出來查。本來不想人家花太多時間,而且覺得自己模樣好像警訊裡面那些騙手機大叔……不過實在太痛所以根本不知如何開口叫人家不用花時間。結果她只告訴我「好像在西邊街」。

    然後行到西邊街,就是以前在港大出入時已經熟悉的西區社區中心(舊贊育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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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候我已經痛到忍不到,而且也已經過了一小時,想到社區中心一定有廁所,決定跑進去先處理了那個天灸貼,其餘之後再說。

    當我搞了一輪去清除天灸貼和抹掉剩下的膏藥之後,打算行出來繼續找路,但突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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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吓﹖這裡有他們的信箱﹖

    再看水板,算不算踏破鐵鞋無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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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叫甚麼「後座」就是旋轉梯後面的地方吧﹖(路牌也沒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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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愛麗斯夢遊仙境的小門,走過去終於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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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佬﹗怎麼你地址只寫門牌,不乾脆就寫「西區社區中心後座」﹖這樣易找得多﹗

    之後經高街行去醫學博物館,途中見到茶餐廳就解決午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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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在大雨中到達醫學博物館﹕
    DSC03411a(這是雨後離開時補拍的啦)

    因為平日+大雨,所以人很少。就是臨走時才有一堆小孩成團的走進來。

    本來想看的是瘧疾專題展,不過從旁邊走進去,先見到的是講流感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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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就是講沙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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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當年動用警方超級電腦找人物關係的結果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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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痛的打針方式,很想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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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很先進的注射方式,因為先進得滯我淨係睇說明和影片也不清楚是怎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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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博物館因為地方小,而又由很多人和組織捐出展品,於是有時就會有點奇怪亂入的感覺,例如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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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早期曾經要用這些膠球來填塞肺癆病人的空洞——儘管不太明白為何要填就是了。

    於是變成在瘧疾展的背後逆序看上前頭。

    這個「瘧疾局」好像在市政局史中也沒見過。(市政局的前身是潔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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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另一些遺下的舊書中,是叫「防瘧局」的﹕(英文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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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受瘧疾影響的國家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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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千禧發展目標(雖然官譯是「千年」,但我認為millennium譯成千年是不對的,因為你不是打算用一千年去發展)值得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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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頗漂亮的畫作,正好用來作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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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梯轉角是沙士攝影集,為何只有醫管局為犧牲的醫護人員下半旗﹖既然也補頒了英雄勳章,不值得降區旗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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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博物館是西醫牽頭成立的,但意外地並未因而排拒中醫。
    另一個展廳就是以中醫為題。除了以中醫的器具為展品,展板以「中西醫對比」為題,說的是「脾」。不知道是否會定期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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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展廳的主題是婦產科(雖然同時又有西醫書院北洋醫學院的畢業證書副本,展品始終放得有點雜)。可沒留意到,原來現在新加坡的母嬰死亡率還是比香港高,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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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隻小匙是給兔唇患者在動手術前餵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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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仁姐特別之處,在於她是日佔初期進入那打素醫院接受護士訓練,到戰爭末期才獲得畢業證書,一星期後日本就宣佈投降。於是她們就成為唯一一批得到日本證書的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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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教育應該讓學生知道這點﹕為何人類多難產﹖多謝演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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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教育也可以有情意的,不過不是那些甚麼教大熊貓當國民教育,而是告訴他們懷孕是多危險的事,併發症一大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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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孕危險也是一種性教育,還有不同時期的胎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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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邊的展廳以檢驗工作為題,其實也是這幢建築本來的主要工作。這個展示的是檢查老鼠是否有鼠疫的場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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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的是,原來職員是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檢查老鼠,沒聽見誰惹病算是大吉。而且不一定都是這裡見到的晚清人士,因為同場買了博物館出版的《默然捍衛—香港細菌學檢驗所百年史略》,裡面受訪的老職員(大概就是戰後的員工吧)仍然說他們檢查老鼠時是沒有防護措施的,沒人受感染是幸運。

    細菌學檢驗所(後來改稱病理檢驗所)並不只是檢驗疫病和製造疫苗,雖然書中視之為衛生防護中心的前身,但其實他們負責的東西比衛生防護中心更多。書中就提及檢驗食水和牛奶,甚至在大部分醫院未有病理科前要負責檢查病人的樣本。

    DSC03373a (檢測水質的多管發酵法)

    早期藥物供應不多,西醫不像現在開藥隨時給你藥丸藥水就行。他們除了帶藥箱出診,往往還要自己製備藥物,把所需的成份藥粉混和開給病人服用。
    DSC03380a (這個藥箱由英國醫生捐給中大醫學院,再轉贈給醫學博物館)

    當時的政府手冊,詳細記載了每個醫務化驗人員的生日、薪點和增薪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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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這幢建築的歷史,當初最關注這幢建築和推動成立博物館的,自然包括病理科醫生,所以這裡介紹幾位他們的老師。這位侯寶璋教授除了教書,還在報章撰文討論古人的病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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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介紹如何驗瘧疾,但看完還是看不清厚血片和薄血片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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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曾經自行製造多種疫苗(天花、霍亂、狂犬病、傷寒/副傷寒、鼠疫、小兒麻痺,書中還有提過淋病和葡萄球菌),書中記載還供應到鄰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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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似乎也適合發展這類藏品﹕紮腳的模型和X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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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是如何生產牛痘﹖地庫有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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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檢查疫苗是否有效﹖原來牛痘是用雞蛋驗,注射進去後會在胚胎膜上產生痘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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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庫一角是麻醉科展品,麻醉機原來同時用多種麻醉劑,而且有彩色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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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氧氣、黑色﹕二氧化碳、橙色﹕丙烯、藍色﹕笑氣、中間兩盅的氟烷forane)

    地庫另一小房間就是中藥展廳,有介紹中藥的使用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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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裡面是由藥材店捐出的藥櫃和陳設,正好用來展示不同種類的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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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生」分別是生半夏生川烏生南星生草烏。都是有毒性的中藥,通常要炮製過才能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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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lergies: Modern Life and Me

    前星期在明珠台看了BBC這集講過敏的,其實心裡就一直在想著。因為在下就是自小有過敏的嘛。

    Horizon - 2014-2015 Allergies 5... 发布人 UKTVDOCUMENTARIES

    片中提及說過敏症的人腸道細菌反而比健康的人少,尤其是少了益生菌(如片中提及的雙歧桿菌)、多了大腸桿菌,雖然在科學上這相關未能證實有因果關係(即不能說證實腸道細菌的問題導致過敏),但聽起來是頗吸引的理論。

    因為這個理論於在下身上,完全成立。自然生產(即經陰道出生)和餵哺母乳可令嬰兒接觸母體菌落,但方某是剖腹生產和飲奶粉的。喜歡在戶外玩的人有很多機會接觸泥土細菌,自然亦與方某無關。甚至自幼體弱多病,少不了吃抗生素,也會不時殺了腸內的益菌。
    甚至先前只在腿上發現的濕疹漫延全身甚至上臉,也是在去年尾流感糾纏連續看醫生,吃了比以往更長時間的兩個療程抗生素後發生的。

    (當然看倌可以質疑流感開抗生素是否濫用。不過以方某的情況,伺機的細菌感染是常事,有喉嚨發炎的時候,開抗生素不算奇事。)

    那麼究竟吃益生菌會否有助於紓緩過敏呢﹖這點就引人遐思了。
    益生菌在哪裡找﹖當然現在也有補充劑式的丸粉劑,但最普遍的仍是乳酪酸乳之類。
    問題是,中醫眼中的牛奶是「濕熱」,所以方某「被戒奶」。那麼乳酪/酸乳又是否濕熱﹖這點就有點難明了。要問問中醫,看看可否試著吃乳酪/酸乳補充一下益生菌,看對於過敏症狀是否有幫助。

    講數結果,一星期吃一次。姑且看看如何。

  • 中醫見聞錄

    先前提過濕疹去看中醫的事。其實雙腿有濕疹已是很久的事,只是一直較輕微都當作皮膚爆拆用潤膚膏解決。直到近年慢慢加劇,去年甚至生到上身,年尾流感糾纏後漫延到眼眶。看家庭醫生拿了藥丸藥膏當然很快解決了,但不久之後眼眶的紅腫又復發。

    到這時候已經頗肯定是濕疹,因為本科背景,西醫會用甚麼藥大抵都想到。不就是類固醇嘛,再嚴重的話可能會用免疫製劑。但對付我這種抵抗力本來就麻麻的人,用這些藥去抑制免疫系統不免有點擔心,而且明知這不會斷尾要經常用的。既然反正如此,不如試試給中醫調理一下看看。

    不過方某一向只看西醫。中醫良莠不齊,網上說朋友斷了尾的例子聽過,但報紙同樣見到看中醫看到全身潰爛入院的。於是決定找一個當中醫的網友看看,希望認識的人會用心一點。

    看了之後開了藥粉回家沖飲,眼眶的紅腫的確消失了,然後頸上的也逐漸消退。雖然醫師換過很多次藥(每個星期覆診,都發現藥單改了藥的),但至今頭頸再沒有新的痕癢紅腫出現(現在只是頸邊的舊痕還有些微癢)。
    看過一些中醫入門小書,知道中醫說皮膚是肺臟管的,那麼為何就只有頭頸的消退呢﹖醫師指有個理論說那裡是脾經的。不要問我那是甚麼意思,我完全不能用僅有的免疫學知識(我只上過一學期免疫學)去理解發生為何皮膚會這樣分區消腫。

    我的濕疹雖然日久,但只是紅腫粗糙,還未至於感染流膿那麼嚴重。醫師見最緊急的眼眶問題解決了,就說想換藥「提氣」,讓我自己把「熱毒」排走。
    不知道甚麼叫「提氣」,我想就是提升身體機能吧﹖吃了這幾劑藥,身體的確很有「神氣」,近年人老了在地鐵也想睡覺,那幾天精神到連朝早那程也可以看書。不 過問題來了,全身(就除了頭頸)的濕疹突然「大發」起來,全身由身軀到手腳生了很多紅腫出來,比未找中醫之前的數目總和還要多,連我自己也被嚇到。(然後不禁想起那段全身潰爛的新聞)

    醫師看到這樣的情況,唯有再換藥。說我的脾胃太虛(這點不懷疑,因為我身體虛弱這一點不用懂得中醫或西醫都看得出來 :P ),藥太強反而令所有毒一下子發了出來。

    但不知道是因為頭頸和身軀手腳的確是歸不同臟腑去管,還是因為快速消除紅腫的藥性質不適合我長期吃的緣故,之後換的藥不再增加紅腫,但也沒有令紅腫消失(或者,消退得很慢)。而因為每天臨近凌晨時就會發癢令人睡不著(子午流注說這時候行肺經到大腸經云云),於是醫師認為我還是用一點類固醇先把紅腫壓下來比較好。(要不是這樣我想中醫不會希望病人用類固醇這類西藥的吧﹖雖然叫我日後喉嚨發炎也不要吃抗生素這點比較煩惱一點)

    來到這裡,當然我們可以質疑中藥為何無法令我身上的紅腫消退。但反過來看,竟然有些藥可以令我除了頭頸以外全身發疹,即是說藥本身是有效用的,只是用過了火。

    就跟大家對中西醫的對比印象一樣,類固醇用了幾天就把紅腫壓下來,於是我就停用了。然後繼續覆診換藥,現在不再在凌晨發癢而變成日間,而且身軀幾乎不再發疹,少量新的紅點都是在手和腿生出來,這是否可以看成是中藥之效﹖
    醫師說是用藥把毒迫到手腳,這一句中文聽起來順理成章(畢竟我們就是在這套同樣孕育了中醫的文化中成長),但我同樣無法以「科學」的方式去理解這是甚麼一回事。

    身體太虛,不能用太強的藥去清「血毒」。但用溫和的藥就是效用慢而微。中醫叫的「濕」就是糾纏難治,其實我找中醫也只希望令自己少發一點,不敢期望會「斷尾」。
    醫師跟我的濕疹拉鋸至今,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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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從另一角度去看,就是一系列敏感的症狀。在吃中藥的這段期間,我的鼻敏感症狀沒有甚麼改變,紙自飄零水自流。而之前常發的腹瀉在新年前後消失了變成便 秘(這點在中醫眼中是積聚熱毒,自然跟濕疹有關係),吃中藥之後大便逐漸變成正常(初期肚子還真的咕嚕咕嚕叫),但近來有點軟便。在中醫眼中似乎是好事, 會不會控制大腸的神經問題會跟皮膚紅疹有關﹖我不知道。

    在這段時間,中醫當然會叫你戒口。但中醫和西醫理論不同,西醫要避的是會致敏的東西,中醫要避的是傷脾胃和濕熱。現在似乎除了豬肉、雞肉(幸好雞肉還能 吃)、有鱗魚、部分蔬菜和蘋果啤梨之類可以吃,很多東西都不能吃。如果說不能吃雞蛋牛奶花生已經夠慘的話(我很愛蛋和花生,老麥早晨全餐立即KO、蛋治也 不用吃、toast box椰漿飯也不用幫趁了),最離奇的是避味精。

    當然,很多人都相信「味精敏感」或「味精不耐」這回事,但其實一直沒有確實的證據(如雙盲測試)能證實味精會令人敏感。如果從生物化學的角度看更會覺得荒謬,因為味精成份本身就是一種胺基酸,是很多食物天然含有的蛋白質構成分子之一(味精也是首先由食物提煉出來),更是神經訊號傳遞物。如果說有人對味精敏感,那麼為何他不能吃味精但可以吃含有和釋放穀胺酸的食物呢﹖如果完全隔絕穀胺酸那麼他身體的蛋白質和神經怎麼辦﹖(如果你是像蔡瀾一般,因為吃了一大匙味精而不舒服,那倒不出奇,假如你把一大匙食鹽直接放入口也一樣會不舒服吧﹖這不是敏感,是過量。)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是從「味精敏感」去理解醫師「避開味精」的要求,那麼中醫理論怎麼連結到味精呢﹖我可真的完全不理解了。(當然,中醫也未必只會講中醫理論的,正如西醫一樣叫喉嚨痛的我「唔好食熱氣野」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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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要提醒看倌,以上純屬經歷分享。科學跟很多人的感覺不同,個人經驗通常是不足以用來證實或推翻理論的(要不然就不用搞那麼花錢的大型研究了),所以你也不能單靠在下的經驗去得出對中醫的結論。

    不過這樣不代表我對中醫沒有意見。有讀過舊文的朋友應該知道,方某對中醫的看法是「不符合現代科學,但不代表沒用」。在下不贊同那些認為中醫不科學等於廢物的科學版版友,認為他們太武斷。與此同時,在下也對不少中醫抱殘守缺、迴避現代科學的態度很不滿意。

    碰巧為圖書館淘汰舊書時隨手就找到一本中醫新鮮人的書當例子,側證這種守舊思路並非老頭子獨有﹕
    李宇銘《中醫學神》,香港﹕突破,2006
    (當然我不是要淘汰這本,它不符合我的淘汰準則。我甚至認為頗好讀,只是有些論點真的不能苟同。)

    1.1 書中提及說廣州的中醫院把所有沙士病人治好、而且醫護人士也零感染(p.101)。這樣的個別例子其實不能用來證明甚麼,因為一來他自己也說大陸的中醫院是兼用西藥,甚至是主要用西醫(p.109),即是不純粹是中醫中藥,甚至有些人批評大陸中醫院是掛中醫頭賣西藥。 你用兩隻手打贏人家用一隻手的,有甚麼值得驕傲﹖二來究竟他們接收的病人跟西醫院有沒有分別﹖當局是否把病情較重的病人都送去西醫院,病情較輕的才送去中 醫院﹖如果是後者的話,治好的機會當然較大。道理就像我們不能說西醫院皮膚科死人比腫瘤科少,所以皮膚科醫生比腫瘤科醫生強吧﹖
    事實上,當年已有接收沙士病人的重點醫院西醫破口大罵,就是說最難治的病人都集中到他們處,你們接收輕症的卻自稱比人做得好﹖那不是誣蔑是甚麼﹖

    1.2 不過這種研究方法的盲點還不算最恐怖。作者自己提及中醫同學在沙士期間上課不像其他同學齊戴口罩(p.94),因為他們認為「正氣存內,邪不可干」(p.98),這種想法其實更危險。
    文中借自然療法醫師之口(評語一句就好﹕我寧願找中醫也不會找自然療法師),稱西醫集中對付外因,而中醫則認為疾病是「內因和外因相互作用」,層次更高云 云(p.98)。其實無論中西醫都知道疾病是內因外因兼備,只差在不同的病各有側重而已。當然西醫療法集中於外因是事實,因為外因獨立於人體,分隔地研究 外因相對較易有進展,生物醫學研究直到上世紀末才開始有較多內因(例如個體遺傳差異如何影響醫療)的研究。
    危險之處在於,中醫太著重於內因而忽略外因,正是中醫近代衰落之因,而作者對沙士的看法亦正好作例子。既然疾病有內外因,那麼預防疾病當然亦應內外兼備, 一面提升體質,一面預防感染。所以基本的公共衛生預防措施還是應該做。體質強壯(內因),只是降低你接觸病原體(外因)時發病的機會,並不能「保證」你不 發病。如果中醫自以為「只要我們保持健康的身體,面對沙士也真的不用怕了」(p.99),這種想法其實只會增加不必要的風險,十條命都不夠死。
    試想想如果有個嫖客自恃「只要我們保持健康的身體,面對愛滋病毒也不用怕了」,然後召妓不戴套,甚至去愛滋病人最多的非洲「獵艷」,你覺得他真的不會感染愛滋嗎﹖

    如果中醫治好了「正氣」就真的「百毒不侵」,古代有錢人可以看中醫就不會有人滿門死於瘟疫。香港鼠疫時就不用隔離病人和拆了太平山街,只要東華醫院的中醫派藥就行了。諷刺的是,當時華人死亡率遠比西方人高(當然這也因為華人居住環境太差),而這一波鼠疫也是科學家首次發現鼠疫桿菌就是「外因」的。
    這樣說不是指中醫關心「內因」不對,尤其在缺乏資源和知識的古代,只重內因可以說是「窮則獨善其身」的無奈之舉(外因你看不到也管不著嘛)。可是到了有豐富醫學知識和工具的今天,如果還只依賴「內因」治病,甚至以「不戴口罩」自傲,那豈不是暴虎馮河兼劃地自限﹖

    (看來吾友比這位作者聰明,見病人時還是戴上口罩比較保險。)

    2. 在p.119討論治癌的時候其實也有類似的盲點。說中醫重「治本」當然沒錯,但是否只顧治本就不用理會癌腫的「標」呢﹖先假設中藥的確治本,但治本總不是一時三刻的事,結果不就是病人的「本」未治好就被「標」殺死了﹖
    就像前面「內外因」一樣,古代不會有各種現代科技,醫者不能針對那個腫瘤做甚麼(甚至未必知道身裡有腫瘤),唯有「扶正」讓身體自己「怯邪」。這當然是沒辦法中的方法,但如果這個方法「最好」,那麼中國古代就不會有人生腫瘤而死了﹖顯然現實並非如此。
    到了現代,西醫既然已有迅速「治標」的方法,那麼當然是先由西醫「治標」救急,再由中醫「治本」療養,成功機會較大。例如這位中醫就誠實得多,乾脆承認中醫不能根治癌症,「中藥只能調理身體、增加免疫力,或紓緩癌症治療的副作用」,一邊找西醫治癌,一邊用中藥療養。總好過自以為是,叫病人不看西醫只靠自己,然後害死病人(當然在這位中醫的例子,是害死自己)。(正如《醫學簡史》所云,因為西醫已經變成高牆而且沒空關心病人,再加上化療電療之類副作用大,所以病人有畏避心態,找比較舒服的治癌方式,不足為奇。)

    3.1 不過令我最冒汗的,就是討論中西醫之別時,又提到「科學就是分科之學,有系統的知識就是科學」這種老調子。2008年明 報月刊曾經出現一位中醫教授跟另一位歷史教授的筆戰,當年前者就已經抱著這種論調。如果「科學」只不過是這樣,科不科學真的沒甚麼大不了,不只中醫是科 學、占卜星相是科學、甚至連神學也是科學(唉,後文正正有個神學生)。人家說科不科學,當然是現代科學,你扯去古義就等於說「化學(chemistry) 本義就是煉金術(alchemy),所以今天搞煉金術就是搞化學」一樣荒謬。

    3.2 至於作者提及老師說「西醫屬於還原性科學,中醫屬於系紀性科學(p.139)」、「兩者不可互相通約……沒有必要融合起來(p.142)」,其實也是錯誤的。

    3.2.1 他們喜歡講歷史,那麼也應該了解一下西醫的歷史。西醫本來就像中醫一樣,也是以哲學體系為基礎,擁有地位如同陰陽五行論的四體液說, 怎麼就不「系統性」了﹖在那個時代,西醫根本沒多少藥可以用,中醫優勝得多呢。就像中國文明的其他方面一樣,在明朝之前很多方面還是比西方優勝,後來西方 透過文藝復興和地理大發現打開眼界,再發展近代科學,而中國卻開始固步自封,才逐漸落後。西醫直到百多二百年前(正是香港鼠疫那段時期前後),與中醫相比 優勢還不明顯,再早一點時甚至還依賴放血治療。誰說西醫就等於「科學」或甚麼「還原性科學」呢﹖西醫本身根本也是科學化研究的對象。

    如果西醫等於「科學」,那麼醫界就不用強調「循證醫學」了。事實上無論有多少科學研究支持,到了醫療現場,醫學還是帶點「藝術」的個人發揮成分。西醫的療法也不見得盡符科學,有些曾經一度流行的療法、甚至手術,就是經過雙盲試驗後,才知道只不過是安慰劑效應。問題來了,如果未經現代科學研究,你怎知道被視為「驗方」的中醫療法,有多少跟西醫那些被證實無效的療法一樣,原來不是真的有效呢﹖

    3.2.2 所謂「還原性科學」在我眼中就更是個遁詞了,讀生物科學的在下對這一點更感觸。

    因為生物學就有一段被物理和化學科看不起的日子。雖然生物學(biology)這個詞在達爾文生前不久已誕生,可是在達爾文的年代,普遍使用的稱呼仍是博物學(包括地質和生物)而非生物學。面對萬千繁複的生物現象,早期的生物學家只能描述和觀察。對此著重實驗和量化數據的物理學和化學家相當不屑,甚至以「描述科學」(descriptive science)一詞低貶之。雖然觀察也是科學方法之一,達爾文就是依靠大量觀察(當然也有些實驗)去建立他的演化理論。
    那麼生物學是否就停留於描述﹖當然不是,二戰後有不少物理學家和化學家投入了對生命現象的研究,帶來了著重實驗的風格,甚至催生了「生物化學」這個新學門。生物學現在仍有大量描述的內容(例如分類學,地球還有大量的生物未經探索分類),但也有大量的實驗研究量化結果。

    原本只看到「系統」的生物學,加入了「還原式」的研究方法,發展出生理學和分子生物學這類學門,難道生態學、演化學和分類學這類系統研究就消失了嗎﹖當然,研究經費的偏向的確存在,系統研究不足也是學者垢病的問題,但沒有人要求回去以往沒有「還原性」的生物學呀。

    3.2.3 那麼所謂「系統性科學」是否就無法與「還原性科學」融合﹖這點也是對二十世紀科學史的不察。
    在生物學當中,生態學分類學夠「系統性」了吧,但分類學已經用上不少分子生物學的數據來協助分類,生態學也採用了一些量化方式來研究種群,就連演化學研究物種的適應度也可以用量化描述。那麼用了「還原」的分子生物學來研究「系統」的分類學和演化學,算哪種﹖
    另一方面,在物理學當中,混沌理論夠「系統性」了吧,大氣本身就是個混沌系統。可是大氣現象其實只是用靠幾條很確定(deterministic)的方程式來推算,只靠幾條方程式描述大氣夠「還原」了吧﹖偏偏最後就得出很不確定的混沌結果。那麼氣象學是系統性還是還原性﹖
    當然這不是說科學上的還原主義整全主義之 爭從此消失,而是要指出,化約和整全之爭,其實只是方法論之爭和門戶之見,並非科學的本質。亦不如那位李教授所言,科學本身並不勉強瓜分為化約和整全兩種 (這種想法本身是否也像一種化約論﹖)不可融和。自然現象的探討,當然是可以同時採取不同角度去做,就像上述的例子。只是科學史上通常各個學科都有一些主 導的研究方法,於是看起來就像是有「兩類科學」,但隨著學科發展和互相滲透(跨學科),不同的方法就會逐漸由衝突(這往往就是出於門戶之見)變成互相支 持。
    二十世紀後期,西方科學兩種方法融和的例子比比俱是,教授說兩者不能融和只是偏見。

    3.2.4 更有甚者,這種論調還會令我想起偽科學。創造論/智慧設計論者其中一個攻擊演化論的著名例子,就是所謂「不可化約的複雜性」,聲稱有些幫助生物適應環境的部件,是不能拆解為更小的有功效部分,所以這些部件必然是出於有智慧的設計而非無目的之自然演化。但這種想法本身就是錯的(科學家隨後就找到這些「零件」的功用,證明並非不可化約,零件可以自然演化而成),而更錯的是在於心態,這種論調只是訴諸無知的邏輯謬誤﹕因為沒人知道X怎樣化約,所以X是不能化約。這樣的主張,必然會不斷被最新的科學發現所威脅。當然這些人永遠不會認輸,他們永遠可以把「不可化約」的龍門不斷移動,搬去現在科學家未能處理的部分繼續叫囂(所謂「化石缺環」也是這樣,每次你發現A、B兩種生物之間的中間型C,他們就繼續問A和C、C和B之間的中間型,然後宣稱科學家找不到中間型),但這樣不斷後退有何意義﹖
    同樣地,當中醫教授在強調「系統性科學不能與還原性科學通約」,其實只不過是他們自己做不到吧了。上面已提及,現代科學在不同學科已經有同時採用「還原」和「系統」方式做研究的例子。我偏不相信中醫就不能這樣做。

    3.3 這裡令我想起之前在主場新聞跟一個中醫學生的辯論(因 為主場已死所以沒紀錄了),我同意她說大陸的中醫研究把中醫當成西醫是不理想的,但不能同意她說中醫不能以現代科學(或者他們口中「西方科學」)的方式研 究。當然,中醫和西醫進路不同,研究的方法不會完全一樣。例如她認為不能照搬西醫以「病症」為標的的研究法,因為中醫辨的是「證」。她指出用「病症」為研 究標的,中醫的效果當然不明顯,以這樣的結果說中醫沒用並不公平。我認為這樣的辯解言之成理,那麼妳就以「證」為標的吧﹖科學並不要求只能研究「病」不能 研究「證」,但會要求你為「證」訂立客觀可重複操作的標準。
    到了這一步就出問題,因為她堅持中醫是個人化醫療。「個人化醫療」這一點其實西醫也不反對(正在發展中,例如以基因測試決定用哪種藥),但如果「個人化」 的不是病人而是醫師本身(中醫似乎堅持這點),那即是等於十個中醫看同一個病人可以斷出十個「證」出來,那當然就沒辦法進行科學研究啦﹗因為這樣的斷證根 本是主觀而非客觀,亦無法重複。我要強調的是,科學並不拘泥個別方法,但有些核心還是要共通的。假如做不到客觀判斷,那麼中醫無法成為科學、亦不可能科學化的。

    3.4 這些所謂「還原」與「系統」之爭,只令我想起2008年那段論爭

    「如果傳統中醫連零散的細胞都不了解,就不要恥笑西醫組裝不到整個人了(你又組裝到嗎﹖)。那就跟一個不懂拆機的人,恥笑拆機的人不懂『砌機』一樣——至少你還要靠人家才知道CPU是甚麼樣子的呢﹗」

    在古代,「還原論」根本沒有科技支持,所以無論中西醫都以「整全」的方式去治病(再次提醒﹕四體液說其實跟陰陽五行頗相似,都是認為元素之間的不平衡導致 疾病,而且同一套分類法還同時套在很多方面)。當我們不知道機器內部的細節和運作方式,就唯有整體而言看看如何調整功能令它維持正常運作,這其實是種不得 已。但到了近代,「還原」的方法開始湧現,西醫就利用這些工具去拆解「人體」了解運作方式,正如我們把機器拆散研究一樣。當然,並不是了解所有零件就能明 白整部機器,人體也一樣。所以西醫走了百多年的「還原」路,現在也要重拾「系統」,只是以現代科學的還原成果去重新審視系統。可是,如果連零件都不清楚就 說自己明白整部機器如何運作,這種「明白」其實也是虛浮而不可靠。就像一對沒有仔細講清楚的戀人一樣,你的「明白」有可能只不過是誤會。
    中醫堅持自己是「系統性」就排斥「還原」的研究方式,這於在下眼中反而是中醫落後的原因。就像西醫在百多年前的狀況一樣,中醫正正就是欠了「還原」這一 課。中醫的「還原」方式不一定等於西醫的還原(畢竟進路不同),但如果不把中醫本身的醫理仔細拆解還原,其實是無法辨清良莠(例如陰陽五行論牽涉萬事萬 物,究竟哪些是正確描述,哪些是胡亂堆砌﹖),良莠糾纏會令中醫無法精進繼續落後。採用了還原的研究方式,不等於中醫就要放棄「系統性」的思路,拒絕「還原」其實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抗拒,多於是中醫醫理本身不容還原。

    4.1 一牽扯到宗教就更糾纏不清了(p.161)。這裡說中醫跟神學都屬於形而上學,後面(p.165)又說中醫是科學,就顯示作者和那個神學生其實根本不知甚麼是科學(正如上面3.1所示)。如果在幾百年前牛頓那個還叫「自然哲學」的時代,形而上學跟科學的確是未分化的。但後來科學方法逐漸發展,形而上學已經只限於不依賴經驗證據(如實驗和觀察)的哲學思索。如果到了今天還把形而上學當科學,那麼你就是停留在牛頓的時代。

    明白了這種過時的科學觀,就容易理解他們為何喜歡把「科學主義」掛在口邊。
    我認為用「唯科學論」比「科學主義」貼切,因為如果科學主義是指「科學是研究物質世界唯一正確的方式」(也是一種自然主義), 那麼科學主義是正當的。可是只著重能夠以科學方法得到的知識,把其他「非科學」的東西都視為毫無意義,甚至把科學勉強套在本質上非科學的範疇中,這樣的唯 科學論就是謬誤了。後者的「科學主義」(實質為唯科學論)當然也是現實存在的,例如我那些認為「中醫不科學所以等於廢物」的版友就是科學主義。
    可是,把「科學主義」掛在口邊的人,通常不純粹是因為「被當成沒意義」而反彈,很多人是當自己的信仰(p.166說對中醫要先信後學嘛,口吻正正跟護教一 樣,換言之他們當中醫是種信仰)被人以「科學」駁斥的時候,就會反批對方是「科學主義」。其實這只是不爽被人以「科學」挑剔自己而已——儘管互相挑剔根本 是科學界的常態,甚至是科學研究和進步的基礎。而當你的「信仰」內容與物質世界的運作有關(人體就是物質世界),被科學挑剔是遲早的事。

    4.2 同樣地,既然神學本身就是「非科學」,當然也就沒必要以科學方式來研究。那些所謂「祈禱功效」的研究,其實根本與神學無關,因為它們並不是討論「神」的性 質,就純粹是對一種聲稱療法的科學研究而已。(當然事實上也證明了沒有療效。但如果教徒視之為侮辱其實是很無聊的,因為祈禱本來就不需要有生理上治病之 效,祈禱所治的是心靈。令人心靈得安慰就是祈禱之效。要不是有人勉強拿聖經中的神跡來聲稱「祈禱可以醫病」,根本就不需要做這樣的科學研究。)

    5. 神學生提到西人傳教士翻譯時亂套中醫名詞,這個批評在病名方面是正確的(西醫說傷寒的確就不是中醫的傷寒,其餘的霍亂、中風、風濕之類亦如是),不過評論臟器卻是錯誤的。
    中醫講「心肝脾肺腎」的確並不等於西醫生理學上所指的心肝脾肺腎,中醫的「腎」的確不只是腎臟,而是包括了很多不同功能的一個「名牌」而已。可是在解剖上而言,中文的「心肝脾肺腎」的確就是西方人所指的心肝脾肺腎,要不然你去街市怎樣買豬心鴨腎呢﹖
    如果說觀念混淆,器官名稱方面的觀念混淆,其實不是翻譯的錯(因為解剖上中英文的確都是指那些東西),問題是歷史帶來的。因為中醫本來就沒法拆解研究人體 的部件和功能(3.3,這甚至不是中醫的錯,古時沒有這種技術嘛),所以把一些看來有關係的功能,都以有關的臟器命名(例如「腎」),簡單點說,其實是中 醫本身把器官和功能混淆了。這種混淆在古時沒問題,但到了今天解剖認識進步了,而市民也慣於以「器官」來理解那些名詞(例如腎就是指腎臟),這樣才有混淆的問題。

    P.S. 當然我要補充﹕批評書中有些觀念不符科學,不等於說整本書無可取之處。例如書中教授說病人應該由醫生決定吃甚麼藥、不應亂吃補品(p.147),和開藥太 多等於大包圍反而混亂(p.149,其實西醫研究也有同樣批評)之類,其實都是很合理的。當然在下挑剔的是「科學」,就不逐一點出來讚賞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 不信母親的話

    敬啟者﹕

    閱畢貴版12月18日那篇〈作為父母的覺醒〉,不禁大吃一驚。我很難理解為何您們會把一篇有明顯矛盾的文章刊出,誤導公眾。不得不投文以正視聽。

    作者說不能只信專業、科學,不信母親的話,我「同情地理解」這是指個人經驗比客觀知識可靠的意思。那麼我就跟您談個人經驗。

    流感疫苗,我家以往從來沒人接種過。先前老媽已成「長者」,兩年前開始在診所接種政府資助的疫苗。第一年她仍有患上流感,於是懷疑疫苗是否沒用。到今年,她接種後並無感冒,甚至還叫我去接種。而我一直沒有接種,反而每年都病,最近兩個月看醫生看了四次還未斷尾。
    請問作者說的「傳染病爆發時,染病者卻全是有接種者」如何歸納出來﹖接種者是否包括老媽,染病者是否包括我﹖

    編輯為何連這種明顯悖理的東西都看不出﹖還是看到也不認為有問題,因為您相信疫苗就是那麼邪惡﹖

    香港人是否崇尚美國式的現代醫學,我不敢說﹔不過我頗肯定香港人不崇尚美國式的「攜槍自由」。美國人的確有拒絕接種的自由,結果是甚麼﹖近年麻疹百日咳都重新流行了。而由於「美國式」的反疫苗運動「流行」到歐洲,所以連歐洲都開始流行這些文明社會一早可以避免的疫病了。這似乎就是反疫苗者樂見的吧﹖

    反疫苗會不會滅絕人類﹖當然不會,天花鼠疫那麼恐怖,人類都未滅絕。不用疫苗頂多只是令我們回到幾百年前,不怕兒女會有甚麼「針毒」或自閉症,只怕兒女會生天花、白喉、破傷風、麻疹死掉,或者患小兒麻痺終身殘障而已。死個小孩罷了,反科學者,安啦﹗

    是呀,對他們來說,已知虛構的「疫苗導致自閉症」,比病死更可怕呢﹗
    (聲稱疫苗導致自閉的論文因為數據造假,早已被推翻。當然把一切都歸咎為「藥廠陰謀」的人自然不會理這一點吧。)

    此致
    副刊版編輯

    方潤 上
    (香港科學教育關注組成員)

    (另見王偉雄博士﹕反疫苗教的香港區傳道人、etc-tera﹕要實證而非見證——別給「素人父母」誤導)

  • 別將其他疫苗跟肺炎疫苗一起倒出去

    敬啟者﹕

    關於貴報十二月五日副刊世紀版,林綸詩的〈那麼我們改怎麼辦?——文化界媽媽如何面對13價〉,本人認為有不少地方值得商榷,恐對讀者有所誤導,謹列如下﹕

    1. 七價和十價疫苗,假如導致接種者遇上血清三型肺炎鏈球菌時更易感染,當然是一個重要問題(衛生防護中心專家小組暫時認為此說缺乏證據,為方便討論先假定為真)。但如果因此說「疫苗造成反效果」,則屬言之過早。因為大眾根本未掌握到整體的小童肺炎數字,如果七價和十價疫苗能夠減少大部分常見血清型的肺炎感染及併發症,則其效果可能足以彌補「遇上血清三型時較危險」的副作用。

    2. 作者問「抗生素出現抗藥性, 是否與疫苗的反抗性一樣( 愈打愈養到惡菌)?」是不了解疫苗和抗生素分別的表現。
    疫苗和抗生素相似之處,是它們都會針對某些菌種。在流感或肺炎這種菌種繁多的情況中,壓抑了部分菌種,自然其他菌種的生存空間就會增加。不過分別是,抗生素對細菌來說是「毒」,要抵抗它才能生存的菌種自然較「惡」﹔疫苗只是針對抗原類型(細菌身上可供免疫系統辨認的特質),其餘的抗原類型並不見得更「惡」。情況就像假如香港警察把所有金髮的人都當成賊人拘捕,市面黑髮賊人的比例自然增加,但這不代表黑髮的賊比較凶猛。

    3. 政府是否玩語言藝術﹖的確是。不過政府的最大問題是,專家小組認為十三價疫苗效用不大,所以政府沒要求所有小童注射﹔但政府又怕家長恐慌,所以資助注射,這個政策不連貫只會令公眾對疫苗效用有更大誤解。

    4. 作者把話題扯到去另類療法和「幾千年文明」。可是正正因為科學有自我糾錯的機制,才有醫生依照數據指出「肺炎疫苗效果不佳」。大家何曾見過有另類療法師跑出來,說根據研究數據,承認原來他們依賴的療法沒效果﹖
    這正是科學方法的可貴,科學不保證正確,但能夠發現和糾正錯誤,而且提供了一套發現錯誤的工具(研究法),這一點則為「幾千年傳統」所無。
    西醫所作所為並不總是合符科學,但最低限度他們比較願意接受科學檢驗,這樣使錯誤的做法盡早得到揭露和糾正,肺炎疫苗爭議正是例子。

    肺炎疫苗和背後的醫商關係,固然值得審視警惕﹔家長考慮利益衝突,亦屬正當。但如果因此以為科學比傳統更不可取,甚至進而懷疑所有疫苗的話,西方國家因為反疫苗運動引致百日咳和麻疹疫情回歸,就是他們自招的結局。

    現在香港的反疫苗人士,兒女若然無事,只不過是因為香港已接種的小朋友夠多,社區不見病菌自然連沒接種的人也無感染之虞。簡單點說,他們只不過是自私的「搭便車者」而已,自己逃避了疫苗可能的副作用,卻得到疫苗防疫的好處
    疫苗不只保護了接種者,只要接種的人夠多亦有社區防護作用。一些無法接種疫苗的人—例如對疫苗過敏、或缺乏免疫力以致無法接受減毒疫苗的病人—實有賴眾人接種帶來的間接保護。反疫苗運動對這批人造成的危險,可想而知。

    別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其他各種成效顯著的疫苗和成效受質疑的肺炎疫苗之間的關係,亦屬同樣。

    此致明報副刊版編輯

    方潤 上
    (香港科學教育關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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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道推薦網友澄清「疫苗導致自閉症」流言的好文﹕疫苗與自閉症(一)疫苗與自閉症(二)

  • 回應政府社區驗毒計劃諮詢

    這是對政府強制驗毒計劃的回應,我會在本月內向政府提交。有興趣聯署的看倌可以參與,亦歡迎參考本文撰寫你自己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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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啟者﹕

    回應「驗毒助康復計劃」公眾諮詢

    1.3 吸毒者吸毒年期增長,正是反映了禁毒政策成功減少了青少年吸毒。由2.3至2.5各段的數據亦已引證了這一點。2.7段的分析(吸毒者年齡增長是因為從青少年開始吸毒,但到成年後才被發現),其實跟之前各段的數字(吸毒者總數和青少年吸毒一齊下跌)並不符合。換言之,從青少年開始吸毒到成年才被發現的人固然有,但這些人的數字應該亦如全體吸毒者的數字一樣減少了,並不見得發展得更嚴重。

    少了新加入者,而打擊毒品的行動加強了,餘下能找到的癮君子自然比較「資深」了。既然如此,以保護青少年為由推行新計劃的需要其實已減少了。

    2.17 吸毒者不願向人求助,除了因為吸毒本身的負面形象,亦因為吸毒是違法行為。就算精神沒有受損,一般正常人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犯法的,何況是吸毒者﹖

    要鼓勵吸毒者求助,應該要給予更多的關懷,他們需要的是社工,不是警察。警察的工作是打擊毒販,而不是去打擊吸毒者。加強查捕吸毒者,只會迫使他們找更「隱蔽」的吸毒方法,而不是鼓勵他們求助戒毒。

    (數據指現在的吸毒者更為隱蔽,正是因為警方加強打擊之故,難道禁毒常務委員會諸公尚未覺察﹖當然本人提出這點並非反對警方加強打擊毒販,只是指出加強打擊導致
    吸毒者躲藏實屬必然之因果關係,不應忽視。)

    2.18 如果吸毒者「可能」傷害別人,所以應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去侵犯吸毒者的人權。那麼進食肥膩東西增加心血管和代謝疾病,增加公共醫療負荷,導致的傷亡和財政負擔都已經由流行病學者估算出來了,這些疾病對病患家庭的破壞也是同樣嚴重的,那是不是可以同樣推論,我們應該立法侵犯這些「嗜肥膩食物」者的人權﹖

    2.24 主動找出吸毒者施援,這一點當然正確。但這跟是否支持侵犯人權的措施,是兩回事。

    2.25 現行的法例,把吸食毒品列為嚴重罪行,正是令吸毒者更為隱蔽的原因之一。
    吸毒是個人行為,除非涉及傷害他人的事(例如毒後駕駛或毒後傷人),否則根本不應該列為非法行為。否則根本是違反自由社會的法治精神,就是不損及他人的事不應被禁止。(如果重複說吸毒「可能」對社會和家人帶來的種種傷害,則我們只需要再想想「肥膩食物」可能帶來的同等傷害就成了。再者,吸煙對社會和家庭帶來的傷害也是顯明的,委員會有沒有打算把「吸煙」列為刑事罪行﹖再搞一個「社區驗吸煙計劃」﹖)

    假如按照「不損及他人的事不應被禁止」的原因,因為個人自用而管有毒品,根本不應該是刑事罪行。(當然份量多少才算「個人自用」,當成販毒的門檻在哪裡,這是另一個問題了。但以往法律和法庭判例已有界定哪些份量才當自用,可見這問題並非困難到無法解決。)

    如果吸毒不是刑事罪行,吸毒者更能承認自己吸毒和尋求協助。

    2.29 同樣地,有不少家長因為怕子女被捕,所以明知子女吸毒也不敢報案。「吸毒犯法」這個緊箍咒,壓制了更多家長的求助動機。

    2.30 如果被執法人員發現吸毒可能被控告,這只會令吸毒者更瘋狂地躲避他們。

    2.32(c) 正如上文指出,毒齡上升根本是加強打擊毒品後的正常現象,正是成功打擊的跡象,根本不構成加強措施的理由。

    2.37 英國的做法是觸犯了其他罪名,才檢查他有否吸毒。鑑於當事人可能是在毒品影響下(或需要金錢購買毒品)而犯罪,對他人的傷害已經造成,針對這種情況驗毒會合理得多。

    回應問題1.  原則上, 你是否同意香港應推行「驗毒助康復計劃」﹖

    如果因此發現的吸毒者,只會被轉介治療而不構成刑事罪行的話,我會同意對他們驗毒。因為吸毒實質上等同一種心理上的「病」,毒品的傷害越早介入,後遺症越少。

    如果如同現時的安排,被發現吸毒可能招致刑責的話,則我反對驗毒計劃。因為這樣等於要求當事人,就一項未對社會造成實際或即時危害的行為,提交證據對付自己,這樣是違反法治原則。
    但我支持對已犯下其他罪行的人(如懷疑毒後駕駛之類)進行驗毒的安排。

    如果發現吸毒者後以強制戒毒治療代替檢控(不接受戒毒才檢控),亦是可接受的措施。

    回應問題2:你是否同意執法人員只可在下述情況下啓動「驗毒助康復計劃」下的權力︰ ( i )於某人附近發現懷疑為毒品的東西; 以及( i i )該人有剛吸毒的跡象? 若為設一個高的門檻, 使一些明顯的個案不獲處理, 你會否接受?

    界定一些東西是否懷疑毒品,和一個是否可能吸過毒,並不容易滿足法治的「可預見性」。換言之執法人員可能擁有過大權力,這一點應該從嚴,寧願設置一個較高的門檻,漏過某些可能真的吸毒的人,好過讓執法者過度騷擾其他「沒吸毒但被懷疑於是無辜要提供樣本」的人。現在執法機構與市民關係日益緊張,實在不宜因此再增加衝突。

    對這兩點的界定,應設置更高門檻要求,而且能決定強制驗毒的人員職級應更高。如新加坡規定的「警長」職級,未免太低。至於「督察或以上」是否適合的職級﹖我對警務工作的了解不足,這點留待其他人士評價。

    即使不法定權力強制驗毒,也不代表執法機構不能把「懷疑」吸毒的人轉交社工跟進。尤其是大家最關注的青少年,他們仍受家長的管教權限制,跟家長合作跟進也是可行方法。

    回應問題3:你對擬議分兩階段的驗毒程序有何意見?

    在符合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前提下(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本人對驗毒程序並無意見。

    回應問題4:對於如何保障個人權利, 你有何建議?

    本人期望有關驗毒所作的決定、決定理由和行動詳情,應當詳細紀錄,並定期交予包括人權組織代表在內的某個委員會審視和提供意見。這個委員會或可於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內設立,未知是否符合法例(或有需要修改法例)。

    有關驗毒個案的投訴,應可按現有機制處理。

    回應問題5:驗毒應否適用於所有人?

    如果3.25聲稱「前線執法人員當場分辨成年和青少年吸毒者,有實際困難」,那麼我想要他們分辨誰可能吸了毒,會更為困難。

    不過在符合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前提下(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本人不反對驗毒對象包括任何年齡人士。

    問題6(a):你是否同意, 吸毒者不論年齡, 均應有一次機會接受輔導及戒毒治療, 以代替檢控?
    問題6(b):在「驗毒助康復計劃」下, 應給予多少次輔導及治療機會? 某一年齡以下的人士應否有更多機會?

    本人認為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所以反對任何在強制驗毒後作為檢控證據的做法,無分次數及年齡。強制驗毒的結果只應用以輔導和戒毒治療跟進之用。除非是因吸毒導致其他罪行、拒絕符合法定要求的驗毒、或拒絕戒毒治療,才可以構成刑責。

    問題7:你是否認為「驗毒助康復計劃」應適用於香港以外地方的吸毒行為?

    如果驗毒結果只用來跟進戒毒而不涉及任何刑責的話(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本人不反對向懷疑境外吸毒的人驗毒。前提是驗毒只用來協助當事人,而非檢控他。

    事實上,諮詢文件中提及的大部分「懷疑吸毒徵象」,都不適用於境外吸毒者,因為執法人員根本不可能看到環境證據。要判斷有人境外吸毒,門檻會更高。

    問題8:你有沒有其他建議?

    吸毒是一種心理上的病,他們需要的是社工和醫護,不是警察。
    與其以刑事檢控去打擊吸毒者,不如向社工提供更多資源,讓他們從不同渠道接觸隱蔽吸毒者。讓吸毒者可以在不虞承受刑責的環境下,承認自己吸毒和尋求協助。

    童話有「太陽與北風」的故事。執法人員打擊販毒很有效,但有如北風,只會令吸毒者把自己「收藏」得更緊。只有關懷的溫暖陽光可以令他們從躲藏中解放出來。

    強制驗毒只能當成一個「方便發現他們」的機會,不能變成打擊癮君子的手段,否則效果只會相反,令更多吸毒者變得更隱蔽、更難發現和尋求協助。這樣對社會的影響只會更壞。

    此致
    禁毒常務委員會

  • 青山簡史

    [香港情緒病治療的發展史]

    講座的內容大概就是有兩位青山醫院精神健康學院的醫生介紹抑鬱症和焦慮症這兩種情緒病,和一位資深護士長介紹青山醫院的歷史。

    (是以竊以為乾脆叫「青山簡史 / A brief history of castle peak hospital」更剎食 :P )

    原講座安排是抑鬱症>青山簡史>焦慮症,不過我想對看倌來說青山簡史比較有趣,所以把青山簡史放在前半,中間放展覽圖片,後面才放兩種情緒病的內容。

    ---

    香港精神病的早期醫療服務非常有限。
    外籍人士通常收入國家醫院,等待遣送回本國治療。
    雖然有稱華人會收入東華醫院,但其實東華並不收精神病人,只是把他們轉介到廣州芳村的惠愛醫院(直到1926年為止)。

    根據東華董事局會議的紀錄﹕
    1873﹕表明瘋疾者不收、亦不贈方藥。
    1911﹕撥8元給病瘋女蒙四金置衣往東莞瘋院。
    1919﹕轉送往廣州城西方便醫院(附留院規則)
    當然精神病人會先送王家醫院,然後送到省城警察廳,再轉送芳村。普通病人會以公費治療,有錢人則可自資治療。
    1924-1928﹕由於病人滯留,東華向香港政府要求船運費,直至病人出院為止。
    1925﹕表明沒有癲房,亦不收癲狂病人。
    1926﹕廣州政府欠撥款,芳村醫院停止接受病人,東華亦不再轉送病人。

    芳村醫院是由傳教士 John G Kerr 於1898年創辦﹕
    DSC01118a (展覽中的 Kerr 氏像)
    惠愛醫院是中國第一間精神病院,雖然是百多年前,但 Kerr 的想法非常超前。他為醫院定下這些原則﹕
    —不應怪罪病人
    —這是醫院而非監獄
    —病人是人而非動物 (換言之不應當成畜牲對待)
    —對病人應勸導而非強迫
    —對病人給予自由而非約束
    —給予充分的戶外健康生活、暖浴和仁愛
    —盡量對病人提供有意義和報酬的工作

    1884年政府於般咸道戴麟趾康復中心現址建立了歐籍癲房,1891年再於東邊街美沙酮診所現址建立華人癲房﹕
    DSC01117a (展板地圖,左側為歐籍癲房,右側為華人癲房)
    1906年合併為域多利精神病院

    可是域多利精神病院後來就爆滿了,所以才有興趣青山醫院的計劃。

    政府於1948年聘請了首任有專科資格的精神病院院長葉寶明(他也是日後青山醫院首任院長)。
    1949年聘請首位精神科男護士波特(R.E. Porter)為護士長,同時招聘了十八位專科男護士來港擔任護士長,被稱為「十八羅漢」。
    1955年首位精神科女護士葛萊嫻(K.C. Gallagher)為護士長。(原先在講座抄的是1957,但展板上的是1955)
    1959年首位精神科護士教師夏應士(William Har)創立了精神科護士學校。

    青山醫院於1955年列憲興建、1957年有12名病人遷入,1958年的新聞報導指明年底完成,1961年由港督柏立基開幕、醫務衛生署總督麥敬時致詞。1961年7月22日的英國醫學雜誌(BMJ)也有報導。

    青山醫院有幾個特色﹕
    —交通不便 (當時附近除了農村就只有同期興建的青松觀)
    —孤立於大眾社群
    —自成一個獨立社區
    —專業設計

    這是1995-1996年重建後的青山醫院模型﹕
    DSC01157a

    這是醫院紀念特刊裡,以牛油紙印刷的舊青山醫院地圖,覆蓋在新醫院地圖上的對照﹕
    DSC01160a

    在這幅舊醫院地圖中,正門的位置沒有改變,正門進來中間的那幾幢,由上而下是服務大樓和行政大樓。
    中軸線左側的是男病房,編號由1至8,最左邊的T型樓是後來加建的11/12病房。11/12病房上方的是精神科護理學校和殮房,左方的是足球場。
    中軸線右側的是女病房,編號由A至H,最右邊的T型樓是後來加建的K/L病房。
    那麼9、10、I、J病房在哪裡﹖就在右上角,那邊是法醫精神科病房,專收犯了法的病人,左側是男病房(9/10)、右側是女病房(I/J)。男病房還特別加建了圍牆。

    正門馬路(青松觀路)對面的分別是幾幢員工宿舍,和青松觀。地圖右下側為現時屯門醫院的位置。

    護士長特別說明,這些病房是「雙層別墅式建築物」,這是當時報章上的形容。
    全院的佈局,連正門那個迴旋處,都是直接襲自英國醫院的設計。

    青山醫院的設計很專業,在六十年代算得上相當先進,以下列出一些設計特色﹕
    —收藏電線、有鎖插座(避免病人誤觸)
    —沒有旋鈕,以特別匙開啟的水龍頭
    —易操作門匙 (全部鎖匙尺寸都較大,而且匙孔四周都是向內凹陷的。而且護士手持的pass key是一條匙可以開啟所有病房,方便在緊急匆忙之間時候護士可很易插進和打開,不用再花時間找鎖匙和找匙孔。)
    DSC01132a(展品,上為 pass key,下為 master key。護士長沒提及的是,pass key只限開所有男或女病房的門,另有一種能開啟所有男女病房的 master key。)
    —易觀察的睡房
    —大騎樓、廣闊花園
    —兩門設計(一進一出,發生意外時也不會因為開錯方向而開不到)
    —窗戶分成一小扇一小扇打開 (病人無法跳窗)
    —廚房有輸送食物的升降裝置
    —熱水供應
    —病人有個人貯物櫃
    —每天換衣服

    最後三項現在看起來是理所當然,但在當時已屬難得。

    當時的病房分類包括﹕
    —初步療養院 (入院和急症用)
    —醫療院 (sick ward,即是當病人患有其他疾病時用的病房)
    —自費療養院 (即私家病房)
    —長期療養院 (慢性精神病人用)
    —康復療養院
    —頑疾療養院 (refractory / disturbed)
    —戒毒院 (1961年最長留六個月,1964年起留一個月後轉送石鼓洲,1965年起全部送往石鼓洲,青山醫院取消戒毒服務)
    此外還有「心理看護學校」(即精神科護士學校)等附屬機構。

    今日的分科比較一下,就可以看到精神科有多大改變﹕
    —成人精神科
    —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
    —精神科社康服務
    —思覺失調服務
    —老人精神科
    —法醫精神科
    —物質濫用服務
    —酗酒服務
    —智障精神科
    —其他服務(臨床心理、營養師、醫務社工、職業治療、藥劑、物理治療等)

    青山醫院的病房和花園都是開放式,外面的路人也可以看到,跟裡面的人打招呼。
    而且與一般人對精神病院的想像不同,青山醫院的不單是「門常開」,甚至是「門常常開」,通常只有以下時間會關門﹕
    —晚上八時後
    —星期六日 (因為假日有較多遊人來青松觀)
    —出糧日 (當時還是付現金,出糧日有警衛解款到禮堂發薪)
    —需要帶犯人由法醫房出來照X光之類的時候

    護士長回憶當時英式的管理風格﹕
    —專業職員(如醫護)和一般雜工分別坐廁和蹲廁,分開不同的廁所。
    —醫院內設有大草場可踢足球。
    —聖誕節聯歡准許飲酒,就算有員工飲醉了也覺得一年一度沒所謂。—職員康樂室(club / pub),裡面也有一般酒吧的設備、自製桌球檯之類。
    —因為地方偏遠,英籍職員一般只跟石崗軍營的軍眷交往。

    至於病人生活方面,護士長認為最需要防範的是「院舍化」。因為病人習慣了在院舍內聽從命令,缺乏自我生活,所以已不懂自我管理和調節。
    他回憶說病房飯堂的桌子非常堅固,長方形一張坐六人,每邊三人(必要時可在兩端各加一人)。他曾經調動一張桌子,轉了九十度角(即是由打橫變打直)。結果病人來到桌前,因為原有的三人位置(長邊)已變成一人位置(短邊),他們只會在原地擠在一起不知如何坐下,沒想過可以自己調動位置去坐長邊。
    所以讓病人重返社區,自己掌握生活,對康復十分重要。

    當年醫院一角還有座「青山亭」,是由戒毒病人興建的。
    當時還有職員為亭寫了副對聯﹕
    「芳草有情青山不老
    名花無恙亭院常存」
    (這個網頁說《南海十三郎》中聲稱對聯是十三郎入院時的筆跡。小說家之言可增添戲劇味道,但不宜盡信。)
    雖曰亭院常存,可是這座亭在1996年重建時就拆掉了。

    護士長順道提及,當時病人都穿「白飯魚」帆布鞋,但所有戒毒者的白飯魚入院時都要先清洗,免得滲有白粉。(癮君子可能把白粉滲在布裡,入院後再用水浸出來用。)

    青山醫院的7號病房是院內第一座病房。
    因為當時雜工都是來自附近農村,所以他們工餘常於院內栽種植物,而且當時的大花園也經常用來曬床消毒。
    病人在病房裡也可以打麻雀、啤牌等消遣。
    而且與今日醫院禁煙不同,當然甚至鼓勵病人吸煙,因為醫護人員可以煙仔作報酬吸引他們合作。但護士長回憶說,當年轉行禁煙政策,原本以為病人會反彈,卻出奇地順利。

    青山內原設之醫療病房(前面提及的 sick ward),在1975年瑪嘉烈醫院啟用後轉為把病人送往治療,1990年屯門醫院在隔壁啟用後,轉送病人就更方便了。

    病房間中會舉辦派對,也是最受病人歡迎的活動,因為可邀請鄰房的異性病人出席(例如請女病人就要女護士帶隊),所以病人樂於服從本房護士的安排。

    護士亦會帶病人「遊巴士河」外出旅行,初期是去青衣和泰園魚村(現錦繡花園、大生圍一帶),選這些地點是因為目的地不能太多人,讓病人較有安全感。
    當然到今時今日,時代已經進步,而且青山醫院附近亦已發展,現在護士可以帶病人出鬧市飲茶了。

    醫院早年亦有「運動會」,由護士出賽、病人打氣。

    病房當中有所謂「行街房」(open ward),給一些獲准自由出入病房的病人住。這些有較多自由的病人,亦會幫其他病人出外購物、或者為探病的病患家人帶路之類,當然有些人會領賞錢的。
    而因為有些病人可自由出入,所以醫院也會派護士學生行「拍拖更」,一男一女合作出病房外巡邏觀察病人狀況。由於男生比較「心急」,通常都是由男護打電話向女護約定時間。這種安排據稱撮合了不少佳偶,護士長笑稱說應該可信,因為他自己的老婆也是這樣認識的。 :)

    大家在電視都見過,禁閉失控病人、四周都是白色軟墊的房間,他們叫保護房(protective room)。這種房的門有一個T字形的門眼,給醫護觀察病人狀況。
    如非必要,醫護其實都不想把病人關進保護房,因為單獨囚禁畢竟是很難受的。

    護士長還分享了自己的兩個經歷。

    第一件事就是有病人大鬧病房,突然把病房的玻璃逐塊「篤」爛。
    按通常的程序,大家都猜到病人應該會被按住,打針綁起吧﹖可是護士長勸服了當值醫生,決定不綁他、也不打針。因為另有內情。
    因為這位病人其實是預定這天出院的。病人可以出院當然很高興,一早就在觀望。可是醫生數目不足,負責醫生又被其他病人的家屬纏著問問題,一直都沒來到這病房簽文件給他出院。病人由朝等到傍晚,到護士長告知他醫生今天沒時間來替他辦出院手續的時候,他就情緒失控了。
    情緒失控固然不當,但等了整天的失望怨憤可想而知。所以護士長勸服了當值醫生不要打針綁人,說這位病人不會傷害其他人,由他去開解病人就算了。

    第二件事就是轉送病人。由青山醫院轉送病人到市區,需時甚久。某一次轉送病人花的時間特別長,負責護送的護士長和同事都沒飯吃了。眾人言談之間,自然有點不滿。
    豈料送完病人,同車的病人家屬突然向護士長手上暗暗遞上賞錢。當時廉署才剛成立,醫護人員收錢仍然普遍,家屬聽了護士們的冷語,以為他們表達不滿是想討錢。護士長自稱沒有收這筆錢,並向家屬說明非對病人有不滿。這件事令護士長暗自慚愧,認為當時發嚕囌時並沒有顧及病人和家屬的感受。

    在青山醫院開幕後,香港的精神科服務繼續發展。
    1972年懲教署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啟用(和小欖醫院兩回事),專門收容犯法的精神病人。
    DSC01128a(展板上的小欖中心圖片)
    1977年,青山醫院附近的大興邨入伙,鄰近的第一條大型屋邨,屯門開始城市化。
    1981年,葵涌醫院啟用,成為第二間精神病專科醫院。
    1982年,發生震驚全港的元州街邨安安幼稚園斬人案(一個精神病人斬死家人後衝落幼稚園斬師生),同年葵涌醫院開始提供社康服務

    一樓大堂的展覽,則展示了若干實物,有些在講座中未提及。

    二千年後引入的磁力鎖束帶,要用磁力匙才可以解鎖﹕
    DSC01135a

    大家常在電影中見到的束縛衣﹕
    DSC01136a

    展品說明列出了簡介﹕

    約束是使用安全背心/約束帶來限制病者的活動,其原因包括﹕
    1. 防止病者干擾維生儀器、治療過程和促進病者康復的醫療程序
    2. 防止病者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
    3. 防止病者對其他病者或在病房內這成不可容忍的滋擾
    4. 防止病者跌傷

    約束的原則﹕
    1. 約束是一個醫生處方的程序
    2. 約束是處理失控病者的最後對策
    3. 使用約束必須要符合醫院的規條和政策
    4. 約束病者的時間以最短為佳,避免對病者使用過長時間的約束
    5. 要小心使用安全背心/約束帶,避免病者意外受傷

    約束衣/安全背心﹕
    約束衣/安全背心是供老人精神病者、認知障礙症病者及智力障礙精神病者使用,當中更有不同設計的約束衣/安全背心,供喜歡咬手指或有暴力傾向的病者使用。

    一個以策劃如何使用禁制與約束的程序均有特定和詳盡的護理指引。若果其他如「勸降」或「勸止」等方法無效,為了保護病者和其他人免受威脅,便需要使用合適程度之禁制或約束。

    腦震盪治療機(Electroconvulsive Treatment (ECT) Machine: Ectonus Mark 4, 1969-1982)
    DSC01151a (展品說明﹕這型號的腦電震盪治療機產生 chopped sine-wave 電流,其強度足以誘發大部分病者產生治療性的抽搐。但相對而言,病者亦會有較強的短暫性認知失調副作用。因此,這款機在一九八二年後被較理想的短脈衝型號取代了。)

    ---

    情緒病的歷史相對簡單。(反正我來博物館不是為了聽症狀,所以不抄,有興趣的看倌自己上網找也找得著一大堆資料。)

    對於精神病,大眾最常見的概念,就是笛卡兒那套身心二元論—物質和思考(靈魂)的身心分裂。

    (醫生的說法是指這一套想法到了法國大革命時,人們見到斷頭台下的頭不會思考,自然就知道不正確。不過我想斬頭這回事自古以有,就是笛卡兒也不會沒想過這一點,他的理論雖然不對,但也不是靠這個來判斷。而且好像真的有人做實驗,事先跟死囚約定,請他們在斷頭後做個小動作—例如眨單眼。結果好像發現斷頭後的瞬間,人腦還是有活動的,只是很快就會缺血缺氧而死。)

    這一套想法自然是錯的。在現代醫學的角度看,身心總是互相影響著。所謂的心理或精神活動,其實就是大腦的活動。

    醫生乘此說出精神病的三大要點﹕
    1. 精神病是腦部的病變。
    2. 精神病涉及思想內容 / 認知活動 / 感官 / 情緒行為 / 生理變化等的問題。
    3. 精神病是可醫治的

    醫生笑言第三點是最重要的,因為如果「沒得醫」還要他來幹甚麼﹖:P

    在公元前二千年的美索不達米亞,已經有描述類似抑鬱症的症狀。當然那時候的人認為這是著了魔,所以應付的方式就是驅魔。

    到了約二千五百年前(公元前後)的古希臘和古羅馬社會,比較「現代」一點,認為這種病人應該休養,以按摩等「紓緩」的方式來治療。

    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雖然率先把疾因和超自然力量分割,但他的「四體液說」卻是錯誤的,他認為因為有過多的黑膽汁累積在脾臟(我懷疑應為膽囊)導致抑鬱。以致後來憂鬱的英文Melancholy也是由希臘文的黑膽汁melancholia而來。在他的理論下,抑鬱症以放血、運動和飲食調節醫治。

    到了中世紀,當然一切又再退化到「精神病是著魔,會傳染」的狀態。於是人們嘗試對病人以溺水或火燒來「驅魔」。到了文藝復興時代,古希臘的醫學(即四體液說)才重新被發掘出來。

    1621年,Robert Burton 著 The anatomy of melancholia,首先以心理和社會原因(如貧困、恐懼、孤獨等)解釋抑鬱。

    1917年,佛洛依德則以「潛意識衝突」解釋抑鬱,於是開創了談話治療的方法。

    二十世紀初,醫學界開始發現抑鬱症是出於大腦功能紊亂,於是他們嘗試各種現在聽起來很恐怖的療法,例如前額葉切除(這完全是失敗,把病人都變成白癡,發現頻道的Dark matters有提過)和電震盪療法(這個現在還間中有用,前文有儀器圖片)。

    藥物治療的開端,是因為抗結核藥 Iproniazid 被意外發現還可以改善抑鬱而起。後來其他各類藥物如 tricyclicSSRISNRI等相繼投入應用,不在話下。

    抑鬱症是腦部功能出了問題,令患者無法感受到快樂,於是感到生不如死,於是不能自拔地自殘。醫生舉例就像童話笛子魔童故事(用笛子魔童四字只能找到龍珠人物……),把患者從至親身邊帶走了。

    抑鬱症有來自先天的遺傳傾向,再加上後天的外來壓力形成。
    心理威脅令身體分泌皮質醇,這種激素令身體加強戒備,但過量則會損害腦部。(醫生特別提醒小朋友腦部較脆弱,更易受創。控制情緒的能力較低,更易焦慮傷心。)
    如果從小承受傷痛壓力、或者長期的化學傷害(如酒精或吸毒),腦部就更容易受損了。
    負面的情緒促使負面思想,形成了悲觀性格,於是更易受壓和累積壓力。再與上突然而來的逆境,就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條稻草。

    現代醫學已知道抑鬱症是基於腦部受損,令血清素傳送受阻。所以藥物治療的方向就是直接加強血清素傳送,和刺激產生BDNF神經生長因子促進神經修復。

    所以醫生想特別提醒公眾留意,抗抑鬱藥並不是直接令人快樂的藥。它們只是讓人的腦部運作回復正常,可以正常生活和感受快樂。所以首次病發康復者,仍要吃上一年藥,以鞏固康復、確保回復正常。

    當然除了藥物,心理治療也很重要,認知行為治療就是證明最有效的方式。因為抑鬱病人通常都有一面倒的負面看法。認知行為治療讓病人審視思考模式,接觸新嘗試和改變想法。由於殘餘的病徵都很容易引致復發,所以醫治時需徹底清除。(我倒懷疑這不大可能)

    ---

    至於焦慮症。醫生先舉出古希臘神話中戰神火星的兩個兒子 Phobos (驚恐 panic/fear)和 Deimos (恐懼 terror/dread),火星的兩粒小衛星就是以此命名。前者是內在的情緒,後者則為後在之威脅。

    希克波拉底稱之為hysteria(歇斯底里),因為他認為這是由於子宮(hystera)在體內亂走造成的。所以他建議的治療是「懷孕」。

    然後醫生舉了一堆我不太明白跟焦慮症有甚麼具體關係的希臘古哲﹕
    柏拉圖認為,童年的經歷會影響成年後的行為。
    亞里士多德認為,人的本能是避免痛苦。
    Epicurus﹕Fundemental obstacle to happiness is anxiety。我們無需憂慮死亡。好事通常都是無價的(what is good is easy to get,他指的是青天白雲之類,當年在這年頭也不易求了)。

    而中醫則會以花茶來減輕焦慮。

    到了近代,達爾文首先提出,情緒是一種演化適應。例如驚恐和準備逃跑就是面對猛獸毒蛇之類的正確反應,可是後來的人類已不是這種原始生活了,於是這些原始的情緒反應不單未能帶來利益反而有害。

    1901年 Pavlov (巴甫洛夫)的狗隻研究發現了條件反應(conditioning)。受傷(trauma)和壓力 (stress,例如讓狗隻對訊號無所適從),都可引致neurosis(神經官能症)的症狀。

    1919年,Cannon 首倡驚恐是一種「fight or flight response」(戰或逃反應),這種反應是由丘腦(thalamus)控制的。

    1947年 Mowrer 研究人類行為,認為焦慮症是一種惡性循環,病人是在日常的生活和反應中「學」成焦慮的。

    Kraeppelin (1856-1926) 指出﹕panic attacks with fear of dying。他另外指出了有social panic這一類。他對精神病的分類,沿用到現在也沒太大分別。

    佛洛依德則以焦慮(anxiety)為內在的危險訊號(fear 則是來自外在的威脅),焦慮是自我和本我的衝擊來解釋。

    佛洛依德分類了四種焦慮﹕
    —Id impulse (separation from person who provide love and care)
    —separation (fearful anticipation of loss of an important relationship)
    —castration (Oedipus)
    —superego anxiety (guilt)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大量的士兵因為戰事壓力而導致失常,當時還不當成受傷而只看成是逃避(shell shock)。這其實就是後來確認的 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創傷後壓力失調)。

    到1950年代開始有藥物治療,並推出了公認的精神病分類。

    MunchScream (1893) 大家都很熟悉﹕
    (wikipedia)

    但其實他還畫了另一幅 anxiety (1894)﹕
    (wikipedia)

    所謂精神失調問題,通常就是三種問題的組合﹕焦慮、情緒、思覺失調。

    Yerkes-Dodson Law 提出了著名的壓力曲線,適度的壓力和焦慮是正常的。但持久或嚴重的焦慮就是病態的。高達20%的人可能一生中曾患上一種焦慮症(其中一種即驚恐症 Panic,突發而沒特定原因的恐懼,大概十幾分鐘後會自動消失,所以病人先要學會「只要捱過十幾分鐘就會回復正常」),而患者中女性和男性比例為2:1。

    藥物通常要連續吃二至四星期才有改善,所以不能期望一吃藥就好起來。
    而且以鎮靜劑醫焦慮會較易上癮,所以醫生只會在情況嚴重的時候才使用。

  • 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

    [方某人中年事件簿之作家殺人事件]

    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D. P. Lyle著、蔡承志譯,台北﹕麥田,2013

    其實英文原名已告知看倌,這並不是第一集。因為作者已出過另一本 Forensics and fiction (其實還有另一本不同名,但主題相同的書),只是好像沒有出中文版。

    這種主題在香港家長眼中應是「邪惡」之至,整本書的寫作手法就是作者在自己的網頁上收集各方推理/偵探/懸疑小說作家的問題,他們問某個構思在法醫學上能否成立,由作者解答。可以想像那些劇情多半不是殺人就是奇形怪狀的傷人方式,簡單點說,整本書就是問「這樣做是否可以殺死人」或者「這樣被殺的人是否能測得出來」這類聽起來「引人犯罪」的問題。所以連作者自己也要在序言戴定頭盔

    「本書不得用來進行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他人。」

    之前說過,買的時間比較倉促,我覺得這本書內容有點「變態」,似乎比較適合留給自己看(在下常自嘲讀生物科的人比較「變態」,對肝腦塗地血肉橫飛沒太大反應)。可是後來我也覺得這些正經得來又「變態」的內容,應該很受學生歡迎……

    到了今年十月的學校書展,書商果然有帶這本書來。有中六學生問我有甚麼書推介時,素來少讀文學的我就介紹這本,說有點「變態」但裡面的知識很有趣。結果,我收到銷售結果後,發現賣出兩本,以本書價錢稍貴,也算受歡迎。

    當時我就說過,介紹這種書倒不怎麼怕被人投訴,畢竟其實如果你了解法證多一點的話,可能更不想犯法。因為曾有法證人員這樣說﹕你越是想洗刷掩飾犯罪證據,就越有機會留下另一些證據。
    正如為何偵探小說多「密室殺人」,就是因為密室殺人雖然在讀者眼中「好詭異」,但其實容易寫、甚至容易查。如果有個人在鬧市街頭突然倒地身亡,你反而難找出誰是兇手呢。

    如果要說這本書有何缺點,就是因為屬作家點問題、作者回答,所以並不怎麼有系統(書中的章節分類基本上沒甚麼用)。如果看倌想較有系統地了解法醫學的話,我還是會用以前推介過的《法醫學入門》。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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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21 「要他覆」應為「覆誦」,這裡講測試失憶,要背誦不是歌頌。

    「為潑灑的牛奶哭泣 (cry over spilt milk)」,其實不會真的「潑灑」,似乎譯為「倒翻」才傳神﹖

    p.26 「動作衝動 (impulse)」
    p.39 「視覺脈衝 (optical impulse)」

    譯筆不一之過,雖然的確有把 impulse 譯成「衝動」的,但中文的「衝動」很易令人誤會。還是用「脈衝」為佳。

    p.38 「加州利佛魔城 (Livermore)」,會不會覺得這個譯名太搞笑了呢﹖聽起來像是「佛地魔」那類故事魔頭多於地方名,會不會讓當地居民覺得被抹黑了呀﹖﹗(而且當地到底是利佛丫﹖還是利魔呢﹖XD)
    (人家有個譯名叫「利佛摩」囉……)

    p.41 「金黃葡萄球菌」大陸和台灣的確都是這樣譯,不過香港只稱「金黃葡萄球菌」,在我們眼中還要加個「色」字顯然多餘。

    p.50 「麻諸塞綜合醫院」好像沒見過,因為我見過台灣叫麻薩諸塞、大陸叫馬薩諸塞、我甚至見過麻塞諸塞,就是未見過麻賽諸塞。而且「賽」的國語讀音好像也不符原音,似乎是閩南話讀起來反而近似「薩/塞」。簡單點說,即是說譯者可能是講閩南話的。

    p.53 「閹割亦即睪丸切除手術」在英文原文可能是正確的,但在中文卻未必。因為中國的閹割會把陰莖也切掉。

    p.56 「為什麼母親不能成為合格的血液或骨髓捐贈人﹖」

    其實後者是通常都不可以。
    捐血的問題相對少,因為主要血型的種類有限,所以就算母親不符合,父親也可能符合。以ABO血型來說,除非是以下標註的情況(尤以 AB x AB 為甚),否則通常父或母其中一個的血型會跟子女相符。

    不考慮罕見遺傳問題下,ABO 血型的可能組合﹕
    父母 O x O > 子女 O
    父母 O x A > 子女 O / A
    父母 O x B > 子女 O / B
    父母 O x AB > 子女 A / B (通常可接受 O 型的父母捐血)
    父母 A x AB > 子女 A / B / AB (B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A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或 B 型子女都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方潤情感關注組特約﹕方潤是 O 型的,所以跟方潤結婚生仔比較安全。)
    (畫外音﹕喂﹗)

    捐骨髓的問題會比較大,因為骨髓負責製造白血球。如果白血球辨認到受贈者細胞上的抗原就會出現免疫反應。問題是人類組織相容性抗原(MHC / HLA)種類非常多,子女的抗原是由父母的一系列相關基因透過重組洗牌重新組合而成,而無論怎樣洗牌,抗原基因當中都必定有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於是子女身上的基因總是有一半跟你不同。結果就是父母通常較難捐器官或骨髓給子女(要不然小哥頓怎麼要來香港求助﹖),有時醫生甚至會建議「再生一個」,期望他的基因組合會跟病童接近。

    p.102 「不過傷害最嚴重的,絕對以感覺剝奪症候群(sensory deprivation syndrome)所帶來的心理影響莫屬。當一個人被囚禁在缺乏或只有局部感覺輸入的環境時,他的心智會自行填補空缺。大腦會創造感覺、改變感覺或者兩者兼具。像是從記憶取材來製造這類感覺,而記憶有可能是扭曲時﹔也可能憑空杜撰編造感覺。任何人在這樣的情境下,基本上是被侷限在自己的腦袋裡過活,而心智實質上有能力建構出任何事物。」

    這不就等於夢境了麼……﹖夢境其實也是同一回事。

    p.107 「致命性注射並不是在醫院進行,而是在監獄裡執行,在這種環境條件下摘取和移植器官極為困難。」

    作者有需要請教一下中國監獄當局,他們經驗豐富。 :P

    p.121 「帶有細胞分類的全血細胞計數 (complete blood count with differential, a CBC with diff)」我覺得還要寫多一次「細胞」是多餘。

    p.122 「接受胸部X光照射」我想寫「X光檢查」會比較合理,畢竟我們不是為照而照。

    p.163 「冠狀動脈疾病 (artery disease, CAD)」,漏了「coronary

    p.164 「若服用過量冰塞米持續幾天,則會將系統的鉀成分清除,引發心律不整」

    哪個系統﹖「將人體的鉀清除」不就行了麼﹖

    p.169 「由於一氧化碳對血紅素具有十分強大的親和力,呼吸空氣只需含有少量一氧化碳,血中的一氧化碳血紅素含量就能達到非常高的水準。舉例來說,呼吸僅含區區百分之零.二一氧化碳的空氣三十到四十五分鐘,就可能導致一氧化碳血紅素飽和度超過百分之六十。所以當暖氣機故障或餘燄悶燒釋出少量一氧化碳,每過一分鐘都會變得更危險。

    這種對血紅素的強大吸引力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空曠地帶仍受到一氧化碳中毒危害。多數人認為一氧化碳只在密閉空間才有毒性,然而這完全不是事實。有些人是在車道上維修車輛時死亡,他們被發現時通常是躺在汽車排氣管附近。游泳或滑水等活動也可能發生這種狀況,當動力船引擎怠速運轉,在船尾潛水平台上休憩的人有可能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水準」應為「水平」。
    BTW,在非密閉空間也可以一氧化碳中毒這點,值得大家留意。

    p.222-223 「在現場四處傾倒或潑灑血液,看起來就完全是那個樣子。」

    前面剛說很難模擬和佈置實際的血跡噴濺模式,這裡怎會說「完全是那個樣子」呢﹖我想應該是漏了個「不」字,應為「完全是那個樣子」。

    p.224 「我們稱作凝血連反應 (clotting cascade)」應為連鎖反應。

    p.236 「我們有四十六染色體」應為「條」。

    p.289 「要判別當某人被火身時是否仍具有生命跡象」應為「焚」。

    p.300 「驗屍時最難判定的事情之一是死者是否曾經溺水。肺部積水量與溺斃與否幾無關聯。若某人死於其他因素,接著才被拋進水中,幾個小時過後,他的肺部就會被動充水。此外,有些溺斃而死的被害人還會出現所謂的『乾溺水』,他們的肺部實際上是沒有水的。

    起初吸入的水會造成聲帶痙攣並猛然閉合,於是空氣無法進入,最後窒息而死。這種聲帶痙攣會讓水不致於進入肺中,因此肺部不會積水。法醫會檢視死者的氣道深處和肺部有無吸入殘屑,若能找到,則隱指被害人曾吸入水分,為溺斃喪命。這並非定論,卻是一種強烈暗示。」

    這點倒未讀過,以往讀的書都是說溺水驗肺,甚至以肺和血裡原生生物找出在哪裡落水。按這裡的說法,肺中的原生生物只能指出死者在哪裡落水,但無法說明他是落水後溺死還是死了才落水。(當然如果是死後才落水,由於血流停止,應該無法在血中找到原生生物吧﹖)

    p.301 「何內.雷奈克 (Rene Laennec)」

    法文把「Re」讀成國語「He」的嗎﹖中文維基提供的譯名的確如此,但日文維基則為「ルネ」(Rune)。(當然日文譯法不時也是看拉丁字母直接翻,而未必看原音的,例如 Radio 他們就直接讀成 RA-DI-O 而非 Ray-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