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book

  • 因為終於輪到自己,所以今天一早去了參加「教育主日」。

    堂友紛紛上前領聖餐的時候,有位小朋友不小心把餅跌了。
    既然聲稱是聖體,自然不能掉進垃圾桶算數。於是牧師掃兩下就吃了它,另發一片給小朋友。

    希望他回家不會肚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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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後,既然已到附近,而且任職五年都沒去過,於是走上當地公共圖書館看看。
    到了圖書館大門,忽然昂首闊步,好像大老闆巡視業務的姿態走進去。
    (別問我為何要如此「扮野」,我也不知道)

    地方不大,但還不算太小。
    在書架上竟然還見到《吹水無邊》,似乎是零九年才買,該年借出五次 (另一次無聊舉動﹕where's my book)。之後揭揭同架道長的書,借出次數當然比我多。
    見到《如何閱讀一本書》和《越讀者》,再揭,借出次數比道長和在下的都多。也好,說明讀者是識貨的。

    然後「巡視」到法律那幾層,竟然見不到《香港法概論》,單講基本法的反而有幾本。那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呢﹖我覺得香港的公共圖書館,每一所都應該有一本《香港法概論》。(回家再查網上目錄,原來有兩本的,只是一本借出了,另一本在公開大學特藏。)

    在書架邊走著,見到旁邊有人拿起手提電話,立即定眼看著他。
    以前在公共圖書館工作的反射動作﹕就是警惕是否有人打算用數碼相機當免費影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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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回來,昨天在 pageone 除了豪買《The Lego Book》之外,還在門口見到一本有趣的書﹕
    男人的上半身去哪了》(專頁)

    只揭了幾個章節﹕
    —男人的三項基本需求:支持、忠誠、性
    —千萬別說:「我們聊聊吧」
    —第一個重點:他想和你上床
    —男人如何區分女人是玩物還是結婚對象
    —媽寶

    感想﹕
    1. 大體而言說得沒錯。
    2. 看「玩物還是結婚對象」這章,回想以往,似乎有些舉動會令人覺得自己不認真吧 。雖然從來沒想過「只是玩玩下」,但根本也從沒處理好人際關係的複雜面吧﹖

    「媽寶」那章是特意揭的 。作者說「為何男人親老媽多於老婆」我沒法置評,不過他最後告誡女士們親媽媽的男士還是比較好那一段,我覺得可圈可點﹕

    母子關係是一個男人最基本、最有經驗、亦是最容易的異性關係,他身上甚至流著她的血。假如一個男人連跟他老媽都相處不來,那麼他也很難跟其他女人相處得來。(大意如此)

    對於這一段,我可以想像有些朋友一定會提出他跟老媽相處的糟糕例子。社會描述永遠都有反例,不過我相信作者說的對大部分男人(尤其獨子)都是相符的。
    對大部分男人而言,媽媽不用「追求」,她總是愛你的,而且兩母子沒隔夜仇,她總願意原諒你,所以就算老媽再煩,也應該是世上最易相處的女人。除非這人的老媽有特別問題,否則他跟自己老媽也無法相處的話,的確會令人懷疑他是否有能力跟其他女人相處。

    當然,正因為「老媽」的特殊屬性,跟老媽相處得來絕不等於跟其他女人也相處得來。畢竟你不是她們生出來的。

  • Real situation of the School Libraries in Hong Kong

    星期四放學,監管完一批學生完成閱讀報告後,就跑到教協會所拿學生的好書龍虎榜獎狀。

    根據我收到的傳真,有一份書評優異獎和一份讀後感推薦獎。但職員找來找去卻只找到兩張推薦獎獎狀。
    因為正常而言,每間參賽學校都會有兩份讀後感推薦獎(初中高中各一),所以很明顯是我收漏了一張推薦獎傳真通知,而他們放漏了一張優異獎獎狀。

    於是我唯有等他們找到那張獎狀再來取。走進教協田園,想望望是否有關於反高鐵的新書賣。
    反高鐵那本找不著,論八十後的倒有(林匡正的《八十後運動》,當然也跟反高鐵有關,奇在次文化堂網頁全無介紹)。

    更驚訝/感動的是﹕

    我在書架上竟然還見到兩本《吹水無邊》……

    我應該感謝書店捧場不下架,還是為他們未能清貨而歉疚﹖

    於是我又買了幾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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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明報副刊有篇健吾的文章(關於香港書獎,我想說的是……),討論日本和香港的書獎操作,裡面有這樣一段﹕

    有得到書獎的作者私底下跟我說﹕「現在書已經沒有市場,文學書就更是市場毒藥中的毒藥,作品只要得到香港書獎,或是什麼中學生十本好書,那些從來都不看書的圖書館管理員就會大手入貨,自然會賣400至800本。你看看李智良的《房間》,根本是一本好書,但是就是在得獎後,他才賣,也不過是賣2000本。那麼,你說是不是市場兵家必爭之地﹖」

    另一方面,我剛在教協田園買的《香港閱讀現場》中,看到台灣人這樣說﹕

    在香港政府推動語文課程改革與閱讀的作為中,最讓台灣中小學羨慕的,應該是讓每個學校都配備「專職」的圖書館主任。(p.56)

    「我們認為一個全職的圖書館主任,對學校十分重要。圖書館主任要肩負資訊及媒體專才、教學夥伴、課程改革促進者,及教與學資源的統籌人等新的角色及使命。」教育局陳嘉琪博士指出。

    從二零零一年開始,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從現有教師隊伍中,找出專職的圖書館主任,不用兼任何其他課程。從二零零一到二零零四年,教育局也舉辦專為圖書館主任設計的在職培訓課程,以及和香港大學合作提供圖書館主任文憑課程,引導圖書館教師裝備專業,推動並支援「透過閱讀學習」的教改核心。(p.57-58)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圖書館主任還不讀書,好像是十惡不赦。
    但這不是事實。

    首先,圖書館主任並非專職。
    教育局的要求,「理論上」的確是要一個專職、全職的圖書館主任。可是事實上,像書中介紹那位除了圖書館課之外沒有其他課節的圖書館主任,在香港也許有如鳳毛麟角。

    書中提及那個課程,二零零四年後仍有辦,在下也有參加。在下的同學當中,有位小學圖書館主任有三十節課要教,而且沒有圖書館助理。你可以估算一下她還有多少時間留給圖書館,又或者估算一下那間圖書館還有多少時間可以開放。

    方某比較幸運,學校沒給我太多教節、而且有一位助理幫忙。做事總算較有「閒情」,不至於疲於奔命。絕大部分的圖書館主任都有課節,幸運一點的只上圖書館課,但大部分都要負責其他科目的教學。而大部分圖書館主任都教語文科,備課改簿需要很多時間可想而知。究竟有多少時間留給圖書館,全視乎校長是否看重圖書館。

    這個現實很明顯跟教育局告訴台灣人的理論很不同,因為教育局其實從沒要求學校「只」讓圖書館主任做圖書館工作的,否則就不會有上述那位兼三十節課的同工了。

    (當然,如果一所學校有三十班,而每班每周都有一節圖書館課,那麼圖書館主任一樣有三十節課。但我認識的那位同工可不是開三十節圖書館課喔。)

    教育局講那些甚麼「課程改革促進者、教與學資源統籌人」之類的東西,我們聽了很多。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前會長經常開玩笑說﹕教改文件裡編派給圖書館主任的工作,按項目計不單多於其他老師,甚至比校長更多。(當然這是因為圖書館主任的工作比校長具體,所以容易分別列舉。)
    但事實上,教育局編給圖書館主任的職級在全體老師中是最低一級。(CM文憑教席,理論上不用讀過大學也可以當,學校裡通常有幾個CM職位。CM有機會升到的最高級是SAM高級助理教席,頂薪級等於GM學位教席的頂薪點。)
    當然,如果校方倚重(通常再加一些圖書館以外的工作給你)的話,可以把圖書館主任轉為GM學位教席,那麼你就不用爭升職也可以有較高的頂薪點。我甚至知道有圖書館主任是SGM高級學位教席(要兼任升學及就業主任),但真正有這待遇的圖書館主任應該不多。(我沒有數字,但對於學校而言,既然教育局說你是CM也可以就沒必要給你較高的)

    更搞笑的是,教育局把圖書館寫得那麼「偉大」,又是否真的那麼重視圖書館主任呢﹖
    前陣子教師語文基準試風波時,曾有教育高官安撫老師們,說「如果基準試不及格的話也不用辭退,就轉去當圖書館主任好了」,把圖書館說成是教師庇護所,引來圖書館主任協會炮轟。
    給圖書館主任最低職級、考基準試不及格就去圖書館,你說在教育局眼中,圖書館主任有多「重要」﹖有多「專業」﹖

    教上述課程,現已回了澳洲的 Henry 教授常抱不平,說要求一個低級職員去「統籌」全校的閱讀活動和課程改革並不合理——誰要聽你的話﹖圖書館主任應該當成晉升職位云云……這是後話。

    其次,圖書館主任的職責並不是看書。雖然有很多人(包括一些校長和教師)都以為圖書館主任的工作是看書。
    世上可不是沒有負責「看書」的圖書館員,不過肯定不是中學圖書館主任。《圖書館的故事》的作者,就是一個負責「評鑑」的圖書館員,大學圖書館請他來檢視圖書,看看有甚麼值得特別保留、甚麼可以丟掉的。很明顯中學不會有這種差事,而且這種事也不是每個圖書館員都做得來。
    學校圖書館主任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圖書館日常工作的營運和監督(甚至看管學生…)、教導學生學習資訊素養(information literacy),和統籌學校閱讀活動和推廣,是一個「行政」偏重的職務。

    當然,這樣不是說圖書館主任不需要/不應該看書。圖書館主任當然以愛書為佳,就算是一個普通老師亦應該多看書。在下亦不諱言,大概真的有一些圖書館主任很少看書,正如一些老師一樣。

    某書商經常分科整理書單、再加上少許推介詞,彩色粉紙印刷寄給各科主任做推廣。畢竟不是每個科主任都會經常留意書市的、更不會像方某般逐本書略看過才買,這種服務對繁忙的老師實在太方便。所以有不少科主任記起需要「消化」購書預算時,往往就會照單光顧。

    這樣其實很易買到不適合的書(庫大也中過招,但敝校也買了同一本),不過卻是招徠生意的好點子。有些中大校友開二樓書店來詢時我也轉告過。雖然,如果你本錢不多的話很難這樣做就是了,所以他們最後也走了另一條路,看來似乎也辦得不錯。
    根據對那書商的購書經驗,只能說,推介圖書其實不能亂來的。但對著科主任填報的書單,同樣未看過那些書的我,也說不上甚麼。

    但如果因此像健吾(所認識的作家)說圖書館主任不看書,只靠書獎名單購書,那是不公平的
    因為就算圖書館主任是愛書人,也不代表真的可以不依靠書單。

    方某自認愛書,連書評也刊成書了,但看了多少書﹖入行以來,試過有些年看了六十本,有些年十幾本。但相比於全年出版過的書,算得上甚麼﹖
    何況每個人興趣有別,看的書都不同。就算方某讀書較雜,對於文學、藝術之類的書還是不大了了,以致曾有人質疑﹕「圖書館主任可以不看《哈里波特》的嗎﹖」(為何一定要﹖學生讀甚麼我就追著讀,那麼我還有時間讀其他書嗎﹖)

    去年的好書龍虎榜,曾有記者向在下詢問,在下碰巧讀過幾本,其餘的也要加點力「吹水」應付過去。今年的好書龍虎榜一拿上手,竟然一本都沒讀過(要記得方某的標準,是一本書由頭到尾讀一次才算數,「掃」過的不算讀過)。只有幾本我略略「掃」過幾段。
    連在下也遇上「書單中一本未讀」的情境,難道那是因為我不看書嗎﹖

    要依靠書單買書,根本不是因為圖書館主任不看書(當然也有這種人),而是因為書海太大,任何一個圖書館員都不可能兼顧
    就是在外國更「專業」的圖書館員,也要依靠種種工具選書的,書獎名單是其中一種。外國同工比較幸運的是,他們書市發達,圖書館界也較發達,於是還有很多選書工具,例如有專供圖書館員訂閱、介紹新書的期刊,甚至有新書評介的年鑑。這些東西香港有嗎﹖
    在香港當圖書館員,能夠依靠的選書工具其實極少,書獎名單幾乎是唯一的工具。至少,「名家推薦」就算馬虎,被推介的書大概也不差,圖書館員跟著買進就沒錯。如果不看書獎,就等於完全要靠自己去逐本看逐本選。學校圖書館一年購書,沒一千也有幾百本,一個圖書館主任有多少時間留給圖書館,這樣選書要多少時間才做得完﹖

    於我而言,就是香港書獎和好書龍虎榜的書,也不會全部買的,覺得學生不會看、老師又用不著的還是不買。不過至少我不用懷疑它們是否適合學生看、不用太勞神去察看就是。

    圖書館員看書永遠是好事,多看書可以培養選書眼光和觸覺,不過這取代不到書獎的參考作用。我要說的就是這樣。
    對圖書館員有要求沒有錯,不過也請看看實際上有甚麼限制。

  • 馬嬲﹕忍奧運忍左幾個禮拜,終於又有 George 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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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睇完George,繼續講書。真的,這本書正是講「書」的﹕
    讀者—梁文道書話II》,梁文道,香港﹕上書局,2008

    首先要連上一篇文﹕書痴的目錄學。這是對上一本《弱水三千》的書評,相當有趣。

    喜歡看「談書的書」,不過不是每本都會買。倒不是為了看完可以冒充讀過,而是為了借別人的眼光看到更大的書海,而且書以外的故事也可以很有趣。
    如果你比較本書和拙著,很明顯會發現道長閱讀比方某更深更闊。不過,有些書反正我都不會有興趣看的,例如(大部分的)小說和新詩,「得個知字」就好。(就是看了道長引的詩,我還是不明白有甚麼好看。就是沒感覺,沒法。)

    有些人會覺得很驚訝,一個自稱圖書館員的人,竟然不讀《哈利波特》。
    不過,這樣想的人,其實不知道讀書是一種興趣,更不知道讀書並非圖書館員的工作內容。
    (誰要支薪給你去看書﹖)
    書海之大,喜歡的書一世都讀不完(尤其興趣比較雜的話)。如果還要費神去迎合潮流,豈不是跟自己作對﹖

    是呀,書是讀不完的。對於我們這次讀書雜而不專的人,本書的序〈正常讀者〉可以說是切中我們的共同感受。

    不過,這本書我只是買給自己,還沒有為圖書館買。原因不是不好,是怕學生不識貨,因為本書的範圍繁雜,恐怕學生會嫌棄。
    儘管聲稱是「推廣閱讀」,但拙著也有同樣的問題﹕就是沒興趣看書的人,未必有興趣讀一本「談書的書」,哪怕你說故事像道長那麼有趣也好。有些人可能一看到就覺得眼花﹕看一本書,裡面竟然還有那麼多本書﹖
    恐怕到最後,讀者還是本來就愛看書的人,而且還是本來就讀得很雜的人……有多少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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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介紹到 Harry G. Frankfurt 的《On Bullshit》時,梁文道這樣說﹕

    而且吹水要比說謊還糟。說謊的人雖然違心地作出虛假的陳述,但他起碼還曉得真相是什麼,心裡頭有真假是非的判斷,因此才有說謊的可能。在這個意義上,一個騙子還算尊重真實的價值。吹水的人可不同了,他根本不在乎事實,不關心真假,純純粹粹就是為了應付場面而吹,甚至為吹而吹。這個吹水的時代很像蘇格拉底在世時的雅典,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很有知識,對什麼事情都有想法,既自由且民主。結果全是遊談無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p.264)

    身為《吹水無邊》的作者,這一篇讀起來簡直一步一驚心。
    不過,讀完之後,發現原來梁說之「吹水」與在下自況之「吹水」有所不同,才算釋然。(如果不關心真假,我才不去讀書,打機好過。當然,更有可能是在下對「吹水」的理解有偏差。)

    我在想像,當初書局找他為《吹水無邊》寫推薦的時候,不知道他是否一邊寫一邊偷笑﹖主持座談會時,見到一個小子在高談「吹水」,是否要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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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近日這場「混」戰,碰巧書中介紹胡恩威的《香港風格2—消滅香港》也有一段,一語道破政府和不少香港人的思維起源﹕

    在《香港風格2—消滅香港》裡,研究空間政治經濟學的邵健偉引用了林區(Kevin Lynch)等大師的理論,判定「香港政府認為『開放性』(Openness)等同『不穩定』(Uncertainty),而這正正是政府不願意看見的,因為任何『不穩定』因素都有利於弱者進行游擊戰」。也就是說,像順興茶檔這種在小巷子裡早開晚收的舖子對城市管理而言太沒規矩太過危險,在他們的眼中,道路的唯一作用只能是交通,而唯一可以合法容納商業活動的就是尺寸固家的街舖或商場。除此之外,莫非雜音,莫非亂像,必除之而後快。

    (p.280-281)

    這對極啦,你看看獨立媒體那幫「反政府分子」那麼喜歡吵「公共空間」,便可見這的確是「兵家」必爭之地。對於喜歡「穩定」的政府和市民而言,最好每個地方不是政府管,就歸商家管,那麼「搞搞震」的人就無處可去,市面自然一片「河蟹」。

    其實不只「政府」,在今次事件中(除了針對好戲量表演手法問題的投訴),可以看到有不少市民都抱這一種邏輯。
    有些人說,道路就只能行車、專用區就只能行人,其他用途都算「阻街」。他們不投訴街頭推銷只因為「斷人衣食有如殺人父母」,對於「沒價值」的藝術(或偽術)表演,不喜歡的話當然就大可投訴趕絕之。
    於是,在他們眼中,最好的藝術表演形式,若然不是在表演廳,就是在康文署劃了格子的「藝墟」(就像廟街女人街的小販一樣),這才是「獲得容許」的。

    香港人向來不聽政府話,但「把香港變成保安管理的大商場」這一點,相信是少數得到市民背書支持的施政方向。他們不會覺得這樣有問題,因為他們從來不認為有需要容忍一些自己不認識或不認同的事物。
    所以,像死光社這種「除惡務盡」、專門對付性小眾的偽善機構,才一直得到支持。

    是否只有香港如此﹖非也,這可能是中國人(甚至人類)的特性﹕

    「我們這個社會裡的論戰大多要從平等的討論轉為一方對另一方的批判,這是因為討論的方式決定的﹔根據我的觀察,這些討論裡不是爭誰對誰錯,而是爭誰好誰壞。一旦爭出了結果,一方的好人身份既定,另一方是壞蛋就昭然若揭﹔好人方對壞蛋方當然還有些話要說,不但要批判,還要揭發。」(《論戰與道德》王小波)

    ……為什麼看見學妹學弟的慘況(方按﹕情色版事件)會聯想到王小波身上去呢﹖請回頭參閱前兩段的引文,你不覺得我們眼下的討論也是場辨忠奸的討論嗎﹖只要判定了我這幫弟妹是壞蛋,他們說的一切就都是不用再聽的歪理

    (p.189, 190)

    何止是批判﹖批鬥還差不多。
    我們一日不對文革進行徹底的清查、批判(此處指思想上的批判,不過把人拿去批鬥)和反省,文革的種子還在國人心中,這隻心魔隨時都可以再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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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版大富翁香港入選,對於大富翁玩家而言本來就不是甚麼重要的事。(哪個版本都是這樣玩的)
    不過,報道中竟然有這一句﹕

    不過,玩開大富翁嘅人都知道,「地價」愈高就愈矜貴,香港出名地價高,雖然今次喺棋盤上嘅地價,及不上最貴嘅加拿大蒙特利爾,亦不及開普敦同巴黎等,不過都能列於第三貴嘅區域,貴過北京、倫敦、紐約同東京等大城市,都算相當架勢。

    我倒肯定不是「玩開大富翁」的人,才寫得出這一句。這記者應該連畢華流那本《蒙地卡羅戰記》都未讀過。

    如果把北京放在比(香港所在)黃色組更貴的綠色組,北京的玩家見到,肯定不會感到「矜貴」。

    (給非大富翁玩家的註﹕綠色組是每個遊戲最「中看不中用」的組。建屋開支貴過最貴的深藍色組,但收租又不及後者,再加上因為就在「入獄」格後面,影響被踏中的機率。於是發展綠色組,特別容易破產收場,老畢稱之為「綠色巨人」。)
    (又﹕根據公司網頁,雖然北京在香港前面,但這兩格其實是同價的。如果記者有玩大富翁就會知道,三塊一組的地,頭兩塊的地價和租金都一樣,最後一格會略貴。)

  • Ancient Olympic Games exhibition - items from the British Museum

    這星期有點亂。

    上星期一去APM三聯買了一堆書,一些給學校、一些給自己。
    星期五拿回去時竟然發現少了一本《香港歷史散步》﹗(書也會丟失,就我而言前所未聞 )
    是否丟在家裡﹖不大可能,但我找過也沒有,所以很可能是書店打包時被店員丟失了。
    可是,很明顯書本沒記認,過了那麼多天,我想去 claim 亦無從。
    於是唯有算自己倒楣,去再買一本好了。

    星期日開完校友會,乘機去葵芳三聯找書,怎料這裡小得連那本書也沒有。反而見到《英文由F字學起》﹗立即買一本回校(未拿回學校之前,已經被我趕緊讀完 )。
    之後再去大眾,反而買到了《香港歷史散步》,不過沒折
    同日家中廚房去水喉鐵釘生鏽,斷開了……

    星期一,老媽請假去找水電工。我把書拿回學校,果然唔返工尤自可,一返工就一堆東西追上來,經濟日報的訂表也送來了。(其實那些報館寄幾多俾各高層都冇用,反正全部都會去晒圖書館,不過倒有一個好處﹕橫豎一份報紙我也要填幾份表。)
    到收工,打電話給老媽看看工程如何,怎料已經搞妥了。
    既然老媽沒節目,就跟她一起去文化博物館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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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看的當然是古代奧林匹克展覽

    很奇怪,入口的一篇序言,不知為何要聲稱展品乃來自「舉世知名的大英博物館」(大意如此)。
    「舉世知名」會否有點廢話﹖我們需要說李小龍「舉世知名」嗎﹖
    有見識的,單是見到「大英博物館」五個字就知道厲害啦﹗
    不識貨的話,「舉世知名」跟那些所謂「國際名錶」亦沒甚分別。何必勉強﹖

    以下取自展覽網頁
    (古奧林匹亞,「我最喜愛模型大獎」)
    (大概是奧運最出名的雕塑。不過雖然藝術永恆,原來那話兒卻不然。難怪古人說「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嗚嗚……)
    (「全場最有動感大獎」)

    不過我不明白為何博物館老是只賣「大本夾貴」的展覽圖鑑,這種東西根本很少人買得起用得著。
    我不反對他賣,不過如果像上次藝術館般,同時製作一本小型的簡介冊子,我就更有信心買回學校了。

    場外展出的所謂「中國、香港與奧運會」,本來已無希望。想不到真的惡俗如此。
    口出惡言,並非因為在下罷看奧運。如果他們加個鳥巢、水立方剖面模型,或者香港馬術比賽場地模型、介紹一下馬術比賽歷史之類,我還會照樣欣賞。
    可惜,除了三面香港運動員借出的雅典奧運獎牌外(其中兩個是李靜、高禮澤,另一面是殘奧的)……全場只有一堆內地和香港運動員的照片(看報也看到吧,要進來博物館看嗎﹖),另一頭則不斷播《We are ready》在騷擾(當然不是這版本 )。

    老媽提及,為何《We are ready》只有粵語版和國語版﹖(可能覺得英文歌名反而沒英文版有點怪吧﹖)
    我都說了,現在是《中國以外全部沉沒》,中國人興奮到只看到自己而已。誰理你這些化外之民﹖

    然後再去看看《兒童樂園》。
    《兒童樂園》到八十年代初還有,儘管我沒買過,但也見過。所以也有興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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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展覽,沿路去了一田百貨,然後我再去沙田商務看看找不找到《沒有資優班—珍視每個孩子的芬蘭教育》。
    沙田商務果然夠大,不過我在「教育」、「心理」、「旅遊」、「育兒」等等都找不著。

    去問職員,告訴我沒有。但其實我對他們信心不大。
    走到另一邊,見到另一個看來比較高級的職員(「主管」云云),於是再問一次。
    高級的果然細心一點,在電腦上找得比較久,然後咕嚕著「好像有的」。(電腦有記錄,怎麼會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呢﹖)
    然後他走了去書架(我已經找過的「教育」),找不到,再找上一個更年長的(經理﹖)。

    找來找去,最後他拉開隔鄰的抽屜——就剩下一千零一本在這裡嘛﹗
    不過我決定買一本給自己,之後學校書展再請他們帶另一本過來吧。

    P.S. 這幾天連走各大書局,還見到《吹水無邊》,頗為意外。(因為先前有看倌說已買不到,我還以為他們已經收起了)
    大眾見不到,意料之內。不過三聯跟商務都有的。
    沙田商務放在「教育」﹔APM三聯之前放在「香港專題」,現在忘了放在哪(但我見過的)﹔葵芳三聯太小,竟然放在「親子教育」,與一堆教人育兒的書並列。

    (別以為我「變態」,書店放書的邏輯跟圖書館大不一樣,有時亂來的。
    我見過《地圖會說話﹕不可不思議的GIS》放在「旅遊」,《萬曆十五年》被放在「玄學術數」。)

  • errata of my book

    大海南方的讀者終於收到書了,我也是時候貼勘誤表了。
    以下來自跟編輯先生的通訊,純粹樣式問題不包括在內,只包括出錯、別字,或者在下認為可能令讀者誤會的地方。

    vi 第二段 (石白王序)
    「文字中的他與理實生活的他毫無二致」應為「文字中的他與現實生活的他毫無二致」。
    第十行「青睬」應為「青睞」。(補加﹕謝栗姐)

    p.5 (學習動力)
    首先﹕「動力」原文為「動機」。編輯表示總編認為用詞有問題,但把「motivation」譯為「動機」是本地教育界習慣。為免老師們覺得奇怪,在此補記。
    其二﹕第二段「我的電腦中毒」應是「圖書館的電腦中毒」,同段第二句「圖書館櫃台部」應為「圖書館櫃台」。

    p.28-29 (對圖書館專業的異議)
    p.28 末段「我著心中的圖書館員」應是「我心中的圖書館員」。
    p.29 末段「我是最熟識書架的人」應是「我是最熟悉書架的人」。

    p.37 (書海潛遇—緣起)
    「乘蒙」應為「承蒙」。(補加﹕謝栗姐)

    p.39 (玩物養志—藝術類)
    「藝術」應為「美術」。理解上兩者都沒問題,但賴永祥分類法採用「美術」。

    p.65-66 (圖解日本史)
    p.65 引文「(《李光耀回憶錄》,頁60)」應為「(《李光耀回憶錄》,頁60。下同)」
    因為 p.66 的引文也是出自此書,而不是《圖解日本史》的引文。

    p.87 (大崩壞)
    第二、三、四段是引文,除了「冷靜的分析以抽象的馬爾薩斯人口悲劇為答案,但實情永遠荒謬而悲哀」一句外,皆非本人所寫。(只是轉換文字樣式時遺漏了)

    p.105-106 (洗冤集錯)
    上次已提過,最大的錯誤﹕宋慈是南宋人,而不是北宋人。兩頁中的「北宋」均為「南宋」。
    這個錯是編輯發現的,但在下也無法解釋為何會寫錯(一開始已經寫錯了),因為書很明顯是寫「南宋」的。(唯有安慰自己說﹕證明了在下寫文沒有抄書,都是自己寫的 )
    這完全是在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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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讀者諸君發現其他錯誤,敬請告知。在此拜謝。

  • livre sans lecteur 2

    [沒人看的書 2]

    雖然方某小器,但這裡當然不是說上次的風波
    這次「沒人看的書」,是拙著
    finalcover

    敝日記承蒙各位錯愛,甚至有遠在美加的讀者。
    (畫外音﹕有甚麼了不起,網絡時代去哪都可以……)
    其中有一位,是身在新加坡的台灣太太

    她很支持網民出書,所以得知《吹水無邊》成書後,一直在書局留意,但沒發現
    於是,我說﹕

    在印象中,新加坡入口的繁體書多是台版,較少見到香港的。而且拙著也不是甚麼熱門作品,也許沒運過去。
    別說在新加坡難找香港的書,就是新加坡的書也不在香港賣。

    我當然同意書局應該「應有盡有」。但也很難說,畢竟賣書毛利不高,而且鋪面很貴,所以多放暢銷書多賺,放滯銷書書就白蝕租金了。
    香港比新加坡地租更貴,所以書局壓力更大,必須多賣暢銷書。就連台灣的編輯(老貓學出版)都這樣說﹕現在大家都是一起推暢銷書,沒推的就變滯銷書。這就是商業決定。
    新加坡尤其是。大眾書局口味太「大眾」,無論在新加坡或香港都只賣暢銷書。不論妳網上訂或上門訂,他們有錢賺,才不理臉不臉紅。
    香港幸好還有幾所中資書局(不少人會不同意)、一些個人經營二樓書店,會賣一些非主流的書。但新加坡就很少,新馬市場太小了。所以每次到新加坡,我都會買一些新加坡出版的書(尤其在科學館)。
    我倒覺得非牟利的圖書館(尤其公共圖書館),應該以「收藏所有出版的書」為己任。雖然,「慢」是無可避免的了,但應該要「有」。

    我真的覺得,我自己出錢寄去,會來得更快。
    人家想掏腰包支持。怎料,當她到書店一問,竟然問出火來

    這裡是新加坡不是非洲,非洲我住過,很多書要從法國從美國訂,都訂得到;現在要我身在新加坡對身在香港的格友--書的作者--說香港到新加坡的書是這麼難取得,我真的說不出口。更何況我幾天以來上網都看到這書的小小資料,出門來書局前還跟作者留言談話。現在告訴我這麼年輕的作者寫的書,出版不久的書,竟然是一本好像外國一些需要進去圖書館戴上棉質手套才能觸碰的古書那麼難取得。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我沒有要人找月亮給我,我只是要一本地球人寫的書,如果我們的圖書館和書局必須幫市民決定該看什麼書,我會越來越憂鬱和躁鬱。
    書局有這麼多的書,但是我們要的書,沒有!」

    套用香港人的邏輯,書店是「在商言商」。應該慚愧的,也許是我。
    因為我寫的文章不夠吸引、書不夠暢銷,於是(或許)連累出版商虧本,連碰巧青睞拙著的讀者,想買也買不到。
    我不是金庸、倪匡,也不是寫哈利波特的那位。所以要讀者辛苦了。抱歉。

    (後話﹕很明顯,方某是不懂法文的。這個標題當然是在網上一邊查一邊拼出來的,靈感來自無國界醫生。)
    (又﹕遲點我會再把戡誤表整理貼出來,以便讀者參考。歡迎各位指導補充。)

  • Where's my book?

    功課納悶症+自戀狂發作,不如研究本書有幾多圖書館收藏﹕
    finalcover

    舊同事沒介紹錯,向公共圖書館自薦果然有用。單是他們已經買了 57 本。
    (注意﹕根據維基百科,全港總共有65所圖書館+10所流動圖書館,即是有些圖書館沒有。而中央圖書館有 5 本、九龍 2 本,換言之應該只收藏於 52 所圖書館,有 13 間館和所有流動圖書館都沒供應。)
    在查證的時間,有 14 本借出。

    而根據大學聯館搜索目錄,以下大學分別各有一本﹕
    香港大學 (香港特藏,不准借出)
    中文大學 (專誠送去的,竟然被放逐「中東」,可謂明月照溝渠)
    浸會大學
    理工大學
    城市大學

    (本來打算也送一本去港大,但拖了很久,後來發現他們自己買了。沒有射上「太空」,已屬萬幸。)

    學校圖書館聯館目錄,只有教育局圖書館組的兩本紀錄。(雖說是聯館目錄,但其實多數學校圖書館都沒有上載目錄,包括敝館。)

    如果用 google 搜索,有 6 所學校收藏。(當然,一則網址不含 edu.hk 的就找不到﹔二則沒有把館藏開放搜索的也找不到。)
    (又,銘基竟然有三本之多,是胡兄送過去的吧﹖)
    改改搜索語句,就再加 1 所學校,另有一所內地的圖書館(這點倒奇怪 )。

    aNobii 16 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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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這種事,除了滿足虛榮心,還有甚麼用處﹖

  • luxury, books on statistics

    這個暑假,完全不像暑假。
    去年暑假,只要不是回校當值的日子,還可以休息一下。這年暑假,不是上班就是上學,再不然就是做功課(仲未做﹗)。

    我在陳伯那邊,就說過現在的學校(其實包括家長)很變態﹕

    暑假沒了。
    放學還要被迫去甚麼講座的。
    天天說要學生主動學習,但根本就是繼續把學生撐死。(只是撐的東西跟以前不同)
    如果現在要我上學,我一定很討厭學校。

    以前做學生不是這樣的,放了學就是自由時間。去打球、去圖書館溫習、去圖書館幫手……都是自己選擇。
    現在呢﹖

    原來不單小朋友如此,連大人也是一樣。

    楊千嬅果然沒唱錯﹕
    exam(capture from youtube)
    「為何一畢業才知,一世我也要考試。」

    這就是所謂「最緊要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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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當然繼續上課。
    鋪排是「感性」和「理性」,但要點是「如何組織論點」,包括不同的方式。

    今日使用歌曲﹕不同情境互相補充的《未成年同盟會》和《阿李爸爸》,光良的《童話》。
    (其實我只聽過《童話》,而且還不知道有個悲劇故事。每次聽到「變成翅膀守護妳」,生性不雅的方某只會想起衛生巾…… )

    新聞說 youtube 將會使用防侵權技術,未知詳情如何,但似乎有點可惜。
    當然啦,在版權角度而言,侵權當然不值得鼓勵。尤其是新作品,如果四處都看到,就沒有人買了。
    但反過來,是否可以對非牟利的使用有更多寬容﹖尤其是舊作品,想買也不是容易買得到。
    有些歌,如果不用 youtube,我怎麼讓未聽過的人知道是甚麼呢﹖
    (當然《李克勤演奏廳》似乎不算太舊吧﹖不過買到與否就不知道了。)

    作為圖書館老師,今天就遇到其他老師詢問課堂使用版權作品的問題。
    (常常到這裡的看倌,應該知道答案了。)

    然後讓我們分析各政黨的民意調查,找出裡面有甚麼問題。
    對於這種「批判性」(或挑剔 )的工作,方某當然特別興奮雀躍。(當然更因為,我對統計本來就有點興趣)

    最重要的當然是從各種民調,教學生分析問題,提高警惕(因為吹水容易,肯定前提則難),而且避免犯相同的錯誤。

    不過,不上課的話,我當然會介紹你看書。
    上次在 [書海潛遇(11)] (零五年十二月二日)已經介紹過三本與統計有關的書籍。

    我最推薦的始終是﹕
    統計,讓數字說話﹗
    連文科生都保證看得明白,而且讀後對統計(尤其民調)的基礎認識,應已足夠。

    姊妹作﹕
    別讓統計數字騙了你》、《別讓統計圖表唬弄你
    分別以非常「實戰」的角度,介紹統計騙人的方法。當然不是叫你學了騙人,而是避免受騙。

    有同事曾向學生介紹《看漫畫學統計》﹕

    不懷疑同事的專業(她是數學老師),不過我不推薦。因為我好奇拿來讀過,發現裡面有太多算式。漫畫也許吸引小朋友,但如果認真讀起來,會很痛苦的(至少我覺得裡面的算式難)。
    我只怕學生以為「漫畫」易讀,看了後以為自己搞不懂統計。(再一次證明,漫畫不等於小朋友的東西)

    統計,改變了世界
    主要是講統計學史,有興趣了解背景的可以細讀,沒興趣的可以省略。

    偏偏全都是同一出版社出品,抱歉了。
    (似乎沒留意到其他出版社的「統計普及」作品。就算有見過,也不覺得吸引。天下出版科普類書籍,頗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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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某今天轉死性。(或者說,有點反常)
    平素「孤寒種」的方某,竟然去了蘭芳園吃蔥油豬排撈丁。

    熟方某者當知,除非跟朋友一起(不一定是女朋友 ),我是不會吃貴東西的。
    (因為跟朋友一起,不好意思嫌貴——倒不是要充闊,只是朋友較我有 TASTE,不好意思迫他們降低水平。所以我當見識世面好了。)
    一餐如果超過三十塊錢,會令我有罪惡感。(嘩……學校飯盒十六元乙個,可以吃兩天啦﹗)

    蔥油豬排撈丁連凍飲是三十四塊。
    但既然來到這一帶,就當是「一生起碼豪一次」吧﹖(來源)

    味道不錯,出前一丁當然好,但原來不單是切雞才配蔥油、炸雞一樣行。
    但是否值得三十四塊則見仁見智。(再提醒﹕方某是孤寒種)
    不過比較油膩(蔥油嘛),幸好叫了檸檬茶(又來了﹗),否則一定膩死。
    如果每天吃的話,相信後果跟每天老麥沒有分別。
    (一時沒想到的後果﹕整個下午都一口蔥味……雖然真的好吃 )

    吃完再繼續「巡場」,不過今次巡航範圍偏東,去了擺花街「刺探」泰昌餅家位置,好買蛋撻「孝敬」老媽。
    然後走下去三聯書店「視察業務」(找不到,而且這裡連「教育」的架也沒有……就算有拙著也不知道該放在哪裡)
    (來源)
    最後才回去上下午的課。

    放學後,重新走上去泰昌排隊。
    看到原來買四件是沒盒子的,於是方某決定……買五件。
    (沒有盒子怎麼拿回家呀﹖﹗)(三塊八一件,五件十九元正)
    行經公園,本來打算立即吃掉一件,怎料打開盒子一摸,撻托熱得要命。(更何況有酷熱天氣警告)
    如果勉強放進口,一定像那饞嘴港督一樣,嘴巴給燙熟。

    回家吃了兩件。(很撐……)
    味道果然好,餅皮很脆,蛋汁也不錯。(方某是不喜歡酥皮蛋撻和葡撻的「蛋撻保守派」)
    不過任何甜點,吃得多就不好了,所以吃一件比較好。

  • (下文是學校供學生參考的「老師好書推介」。內容已得有關老師慨允轉載,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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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lcover《吹水無邊》

    偶然往學校圖書館走走,在新書預告的書目中,發現了一本很「得意」的書,名是「吹水無邊」,副題是「一個教師的閱讀與教學自白」,打開一看,赫然發現一張熟悉的面孔,但一時三刻卻想不出他是誰,之後再翻查書扉的作者簡介,原來本書作者是「知名博客『方潤日記』的網主」,大家猜猜他是誰,原來他就是本校圖書館主任方富潤老師。

    這本「奇書」內容分為四部份︰「初為人師」、「書海潛遇」、「書癡最痛」、「情迷博物館」。「初為人師」談的是學校裏的人和事,但卻滲透了作者對香港教育的一些看法,大部份的觀點都是十分中肯的。「書海潛遇」其實是作者的一個閱讀紀錄,也是本書最重要的部份。作者以賴永祥中國圖書分類法,逐一介紹自己看過的書籍,篇幅有詳有略,當中還了一些個人的看法。「書癡最痛」是從一個書癡(愛看書的人)的角度,談談讀書的一些瑣事,雖然是一些瑣事,但就不見得不重要,因為見微可以知著。「情迷博物館」則是作者參觀香港博物館後的一些感受。

    正如文化評論員梁文道所云︰「這實在是香港第一本真正站在學生中間,為他們開路,替他們領航的導讀書。」其實,這個知識型的社會,很多人都是打著知識的旗號去發財,更甚者是假冒學者去扮權威,其實是胸無點墨的「學棍」,但是真正對知識感興趣,為尋求知識而肯付出自己的時間與精神,真是寥寥可數,我相信方潤其中一位,誠意向同學推薦這本書。

    江少華老師

    ---

    (註﹕江老師為敝校中文科主任)

  • tolarence as a prerequisite in liberalism

    「反審查」廣告欄﹕成立 Anti-censorship blogring,歡迎 Xangans 加入﹗

    —「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

    致香港圖書館協會、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公開信
    (發現兩者都沒有回覆我的電郵—HKTLA的電郵根本就死了—請改為郵寄。)
    (活像柏楊的話﹕把石頭丟進醬缸,一點聲音也沒有。究竟他們知不知道事情有多嚴重﹖)

    --------------

    我本來想寫野,但係返到屋企,所以想寫既野都唔記得,想寫既都變左唔想寫。

    只想說,我決定拿這樣的標語上街﹕

    淫賤審查欺善怕惡
    熱烈慶祝香港淪陷

    (我還準備了風月報和日月報各一份……)

    餅見字請通知我聯絡方法,看來我要參加香港地兵團了。

    --------------

    打拙著的名作搜尋,竟然發現送往中大的贈本,跟白頭教授一樣被放逐「中東」。
    雖然拙著不是甚麼學術著作,也不見得有文學價值,但他們不是要搞校友館藏的嗎﹖
    我本來以為他們會有一處集中儲存各方校友的著作呀?怎麼會去了中東書院﹖﹗

    還沒有時間去港大送書(港大已建校友館藏),但發現他們已經訂了一本。(好,我可以省一本 )
    希望之後不會被發現去了「太空」吧。書留大學就夠,我沒打算「名垂宇宙」的。

    上次盤 RISK,當我開始在亞洲掃蕩的時候,學生嚇了一跳﹕
    問﹕你做乜打我﹖

    我﹕廣告都有話—「開開心心玩入侵」嘛﹗
    (唔打你又唔打佢,邊有得贏呢﹖)

    --------------

    再次出口轉內銷,今次係馬沙筆記,見到有人繼續抽學生報水,我終於忍唔住要講野﹕

    好似不敗的魔術師提到﹕
    > 學生報仲可以考慮去質疑點解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就算犯法?人地係自願架喎!是否侵犯其「性愛自由」?呢d權威,點可以唔挑戰!

    乜真係冇人挑戰咩﹖吳敏倫都鬧左好多年啦。大家只想聽到自己鍾意既說話o者。
    點解呢單野淨係告男生﹖因為法律只罰男性,就算雙方同樣未成年,也是一樣。
    這就是傳統社會認為「性是男賺女蝕」的荒謬看法在法律上的體現。所以有「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與未成年男性就冇罪﹖)、強姦罪只有男強姦女(冇女強姦男)
    (當然,從生理上而言,女性的確有一點「蝕」—是懷孕。但很明顯「性」對於人類的意義,遠遠超乎生育以外。否則世上不會有痴女/女色狼。)

    > 在某程度上來說,「自由主義」等於「放任主義」,可以好恐怖的.

    在某程度上來說,「民主普選、三權分立」等於「港獨」,可以好恐怖的。
    我真的相信,中央果班友係咁諗。
    如果你覺得中央咁諗好荒謬,咁將自由等同放任,也一樣荒謬。

    當然,這樣說不等於我支持班細路咁玩法,我好懷疑佢地究竟有冇諗清楚。佢地點樣睇「性/身體」,亦似乎跟我們相差很遠。
    但係我支持將呢D野拎出黎講,點解多P唔可以講﹖點解要將「不道德」當成禁忌﹖
    唔通你地以為禁絕色情片、唔俾細路睇,就可以避免呢D事﹖
    我寧願就好似中大學生報咁,攤開黎講好過。

    如果呢D野唔係禁忌,可以攤開黎講,我地先會知道原來有D細路想咁做。如此我地先可以對症下藥,了解佢地點解想(好奇﹖寂寞﹖定其他原因﹖),同教佢地諗多一點、諗長遠一點。
    只有我地可以教到小朋友三思而後行,先可以避免更多的不幸(無論是濫交、暴力或毒品),這不是「把問題當成禁忌」可以解決的。

    (當然,中大學生報自己做得唔好,又要強辭辯駁,這是另一回事。但情色版絕對說不上不雅,更不應該被禁,這是我的堅決立場。)

    如果香港人還是搞不清楚「挑戰」和「鼓吹/煽惑」的分別,那麼我們沒有資格反對「葉劉版」的廿三條立法
    若然問一句「你最想同邊種動物做愛」就叫「鼓吹獸交」,咁高呼「共產黨下台」的人就自然是「煽惑叛國」了。

    姑勿論「你最想同邊種動物做愛」這問題,其實沒有排除「人類」的答案—看讀者回應就知道。倒是指責人家「鼓吹人獸交」的人自行排斥了,他們一見到這條問題,就只會想到人獸交。所以,究竟是誰最「淫」呢﹖是學生報編輯﹖還是投訴者和淫審處﹖

    佛偈果然沒說錯﹕不是旗在動、不是風在動,是你的心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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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轉內銷之二﹕正兄論福佳

    有參與維基百科的看倌也許會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在那邊有份支持保留「福佳始終有你」(先前提刪除,現在竟然提名優良條目,真諷刺),為何在這裡一直都沒播放或宣傳呢﹖

    其實認識方某較久的朋友應該會明白。
    因為方某是反對說粗口的。(當然,今次用的算不算粗口,可以成為另一討論題目。)
    上次也有看倌就「膠」字作垂詢,已解釋過。今次可以再解釋一次﹕

    所以我雖然也覺得搞笑,但沒有在自己的 xanga 聯播。
    更免得學生誤會本人對粗口的立場。

    不過對於「膠」,我覺得另有一重「漿糊腦袋」的意境,
    (漿糊腦袋,很明顯腦中呈現膠著狀態)
    所以我會選擇規避了「硬膠」的背後意思,而只用單一的「膠」字。

    我會避免我認為有問題的東西,或者盡量謹慎處理。都是為了避免學生誤會。(這就是實名寫博的限制之一)
    但我絕對不贊成把這些東西變成不得討論的「禁忌」—我很喜歡看研究粗口字詞源流的文章,亦很贊成討論「粗口」是否不應講。這點就跟我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立場,是一致的。
    就正如我不喜歡同性戀,但很支持《鏗鏘集》討論同志一樣。連討論的空間也沒有,這世界就沒有自由,亦不會有進步。社會要演化,就要接受「不想見到」的東西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