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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日專用字色﹕#890604)

    星屑那邊,本來想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弗亂其所為……」。怎料,大雨凌晨落完(還讓我睡不好),夜晚一粒雨都冇。

    (題外話﹕當奴那番話,其實係咪上帝叫佢講架……﹖)

    因為今晚要上堂,所以才星期日去遊行。但竟然有同學中途離開,是為了去維園﹗
    (但如果這樣,不如乾脆走堂去維園吧,上半堂跑來跑去幹啥﹖)
    剛才在小巴上聽到電台說維園坐爆,可能有八萬人(警方也報六萬多),我幾乎想拍手掌﹗

    我高興的不單是人多,而是近年中國人被其他民族認為是見利忘義的暴發戶之際,一向亦公認「貪財短視」的香港人向全世界作了代表,顯示了中國人的良知,並沒有因為經濟發展而被扭曲。
    (儘管香港人其實是中國一個特別族群,但良知是天生的。)

    之前有涯說,香港可以發揮的能力有限。但就算只是「一小撮人」也好,只要每年提醒著大家,向內地的民眾(如自由行旅客)「滲透」一下,就已經是一種功德。
    無論是二十年前或今天,香港人都盡了力、為民運奔跑、為國家民族保留記憶,這已經很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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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主問到方某,六四時「出左世未」。她實在把我看得太年輕了。

    十歲就對著電視哭(其實只是流淚,因為「哭不出聲」),也不見得是甚麼慧根早發,只不過是自然反應,去六四遊行也只不過是當成掃墓般聊表心意而已。雖然方某對政治制度的興趣的確開始得較早。

    向教協買了幾本六四書本(包括馬龍那兩本漫畫和《人民不會忘記》),又剛收到陳潤芝送給各大圖書館的《六四二O》。上主有點慌,說會不會太多(只是幾本,一點也不多)、不應該先問問老頂看法嗎﹖

    天呀,我們是教會學校、不是左派學校喔。如果果本係《The God Delusion》就話o者(如果呢本有中譯本我自己買就算啦,點會買本無神論既書返圖書館),但如果教會學校連六四書籍也避忌,那就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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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jonk﹕VIIV絮語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紀念「六四」二十周年臨時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site/hka6420 請各位協助廣傳訊息, 感激!
    註: 本會網站 http://www.alliance.org.hk 受襲,未能正常運作」

    (唔掂,連google都爆埋﹕
    「已超過頻寬限制
    很抱歉,目前此協作平台已超過頻寬限制。 請稍後再試一次。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Google 協作平台說明。」)

    Kursk﹕從法西斯角度去看「六四」

    (不知為何,浸大似乎很多這類人。例如宗哲系就是死光歪理大本營。)

    Johncoal﹕(對警方數字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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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寫了,因為以往已經寫了很多重貼舊片吧。)


  • Promotion

    為了推廣,這年開始在書展宣傳中加入新書內容,希望吸引學生來看。

    幾天前的宣傳(見下面的宣傳稿),同時針對老師而設。

    第二天就有老師笑著問我﹕「係咪真係咁正先﹖」
    不知是真的還是恭維,只希望可以吸引老師去看看,世上不只有我們這一套。

    生﹕咦﹖讀品大拆家,好難得見到你出場喔﹗

    方﹕係呀,打機到最後都會見到首領啦。諗住襯考試未黎,畀同學借埋呢批新書嘛﹗

    生﹕啊,我知道今次展出既主要係數學科同宗教科既新書。無論同學想玩數學遊戲、睇下點樣幫份專題研習埋尾、定係想幫心靈增下值,都一樣咁o岩架。

    方﹕係呀﹗不過除此以外,仲有其他好野喎。例如有幾本講九廣鐵路、香港道路、同香港工業歷史既書添……

    生﹕我都知丫﹗另外有本叫《聽聽屍體怎麼說》既法醫手記、有關中國爆發核戰既預言小說《黃禍》,重有本《看懂食物標籤》o岩晒注重健康既同學﹗

    方﹕咦﹖你都知好多野喔﹗

    生﹕咁點解你仲要出場既﹖

    方﹕我出場當然係做「老師好書推介」啦﹗不過今次唔係淨係介紹畀同學,亦都介紹畀老師睇既。近年國外都討論緊「芬蘭奇蹟」,佢地既學生可以放兩個半月暑假、唔使做暑期功課,平日返學又早早放學,連老師都唔使考基準試、又唔會幫學生排名次,但係去到國際學生評估,芬蘭竟然名列第一喎﹗而且學生既學習差異重好細添﹗

    生﹕嘩﹗聽聽下連我都想去芬蘭讀書喎﹗

    方﹕哈﹗你捱得凍先好喎﹗不過去唔到芬蘭都可以睇下書先,圖書館就買左一個住o係芬蘭既台灣媽媽寫既﹕《沒有資優班》同《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重有芬蘭人自己寫既《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暑期功課你就未必走得甩啦,但係研究下人地點樣做到都好架。

    生﹕咁今次咪連老師都黎搶書﹖

    方﹕歡迎之至啦﹗各位可以o係呢幾日o黎圖書館睇定先。同學們星期五就借得啦。

    生﹕如果係圖書館既組員,星期四放學就借得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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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好話我冇選過曾蔭權,佢根本冇資格代表我。
    就算佢只係代表佢自己、代表特區政府,果番說話都絕對唔可以接受。

    乜野國家成就﹖乜野香港繁榮穩定﹖
    係咪想話香港人開飯,其實係啜飲緊六四死難者既血﹖﹗

    這是對六四死難者家屬的二度傷害,更加是侮辱香港人。簡直令任何有良知的人作嘔

    要當嗜血的蒼蠅隨他去,但不要損害北京市民的感情、損害香港市民的形象﹗

  • 很高興在一年後,見到這個網誌﹕香港歷史留白
    不高興的是,這個政府,總是漫不經心。

    1. 之前曾聽過朱處長的演講,請高興可以在網上看到閣下的文章。
    http://fongyun.xanga.com/652922983/public-records-and-archives/
    在下是學校圖書館主任,由於圖書館和檔案館都致力於保存資料(雖然性質有不同),所以對檔案學也有點興趣。

    2. 政府輕視專業,亦不止於檔案館。
    公共圖書館的規模比檔案館宏大,但內裡也是差不多。需知道政府的圖書館館長,也不需要讀過圖書館學,只要是大學畢業生就可以應徵。
    當然,有不少館長會在職進修(據稱有部分由康文署資助,但得不到資助的要自己付錢),這是他們對專業有要求,但亦可見政府並不視圖書館為一門專業
    (否則最低限度也應該向所有沒有圖書館學歷的入職者提供帶職進修吧﹖警務處會否聘請了警員然後等他自己學警務﹖)

    3. 回下面一位網友,教育界當然一樣,要記得教局高官飯焦也曾說「考基準試不及格的老師,可以轉為圖書館主任」,引來學校圖書館主任的極大不滿。

    近年來教育局表面上對學校圖書館是多了重視、多了資源,但從飯焦一席話中可見,事實上政府仍是把圖書館主任視為可有可無、誰做都可以的職位

    4. 正是因為政府有這樣的傾向,才縱容某些學校竟然讓圖書館主任的教擔多得無法兼顧圖書館工作,又以為圖書館請個文員就可以勝任有餘之類

    而直到現時為止,學校圖書館主任仍然不是一個專業職位,甚至連職級也只是最低級的「文憑教師」,理論上連大學也未讀過的人就可以當。

    政府有一般職系的員工很正常,有時由這些員工掌管專業部門(尤其在部門初設或重組時),也並非罪過。但外行領導內行只能是權宜之計,長遠如是就沒有益處

    相關文章﹕mystery - teacher librarianmystery 2answer of the mysterylibrarians in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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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出口轉內銷﹕

    Tommyjonk﹕書中自有鯪魚肉

    當然沒甚麼好去反對他的,因為學王維基話齋,間學校同學生早被視為「地底泥」,絕處求生並無不可。(而且其他學校也用不著這招,拿罐頭叫我的學生交功課﹖佢地睬你都傻。)

    問題是,如何能把他們做功課的「外在動機」轉化為「內在動機」﹖
    派罐頭無不可,問題是如何讓這個計劃順利fade out
    否則就算他可以六年供應罐頭,學生升中後會可能不會繼續努力。

    Kursk﹕已經沒什麼可以寫了

    我回去上夜課,提早去飯堂吃晚飯時,幾乎以為自己去錯了北京大學
    裡面的人有七八成是國語人(有冇一成來自台灣﹖),一成外國人,本地人比例不超過一成(連飯堂職員)。
    當然,晚飯時段跟午市會有很大差別,但這也反映了大學有多「內地化」。

    最誇張的「內地化」並非在本科,而是在研究院。內地生幾乎被視為「廉價勞工」,因為他們在香港沒家人沒故友,可以全天候工作

    (聲明﹕我沒反對招收內地生,只認為把「內地化」當成「國際化」是騙鬼之詞。)

  • Meeting with Eddy Lee

    [與李逆熵會面](註)

    這一場會面本來不會發生。
    倫弟的圖書館今年透過教協邀請李逆熵去該校演講,原定在前幾天。倫弟知我是擁躉,問我去不去,我要上班當然就不會去啦。
    怎料他們那邊推遲了幾天才搞,而敝校又碰巧今天是活動日,所以就找到時間去元朗再見真人啦。

    這天下著不少的雨,幸好我拿了地圖沒迷路,但到埗也不早了。
    上圖書館參觀一下(碰巧他的助理跟我的同姓 ),時間差不多,還沒見到李先生。

    倫弟﹕如果佢黎唔到我地都有後著既。

    方某﹕ ……我開始有點不祥的預感……

    (然後個「預感」畀助理篤爆左)
    方某﹕o拿,唔得架,我上台會畀學生掟蕃茄架﹗

    原來他遲了一站下車,於是在巴士站迷路了。
    倫弟現在不能離開,唯有請助理「飛的」接客。助理當然不知道「李生真面目」,於是由方某客串「救駕」,一同坐的士去接客是也。
    本來還問倫弟拿了人家的電話(YEAH!!!),準備到時打電話問人在哪裡。怎料一走到站頭,就認得出他了。大抵不是因為「偶像」易認,而是因為書生都有一個樣。

    ---

    就算出動的士,時間也是十分緊迫。於是李逆熵一到校,就立即要上台演講了。
    倫弟問我要否坐到前面,我只是「亂入」的偷渡者,當然是靜靜坐在沒人留意的角落比較好。

    有個看起來「鎮得住場」的主任致開場白,說自己是李逆熵的粉絲。

    是實話還是客套話不得而知,不過如果這句話出自方某的口,一定更有說服力。畢竟在下特地為他寫推介文呀﹗

    其實我知道這場演講,是有點擔心的。因為早就說過,在我眼中李氏並不是很「大眾」的那類型,擔心他的幽默未必受學生欣賞。尤其這批學生集中力比較差,而李氏說話通常學術味頗重。

    他選擇用「說故事」的形式,把《無限春光在太空》的幾篇文章朗讀出來,就更令我擔心了。
    可是,在〈夢醒時份〉的結尾,有一段劇情會不斷重複(因為要反映主角陷入了迴路),這時突然爆出一陣笑聲。

    我想﹕好彩,原來真係有人聽。
    後來竟然還有人答得出「猩猩冇尾」,證明(大家印象中)再差的學生,總有一些人有希望。

    無論是科普或科幻,吸引到一些人開始讀一點就好。

    對於這批學生,我覺得如果找畫家把《無限春光在太空》畫成漫畫(尤其武俠那篇,他說故事時我腦中出現港式武打漫畫的背景),應該可以吸引到他們。
    (儘管自己一點也不喜歡那些武打漫畫,不過如果可以吸引他們去接觸的話,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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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後,迎去圖書館辦一些結尾手續就走。

    很高興我把《吹水無邊》和對《格物致知》的淺見交給李逆熵時(謝謝倫弟幫我印出),他說他的千金已經找到這篇文,計劃不久印第二版時(這本書針對專題研習推出,應該有銷路的)一併參考。

    自從多年前在科學館見過(還拿了《三分鐘宇宙》找他簽名),之後有很多年都沒機會見他。不是他人在外國,就是他開講但我沒空。他更早之前在《東週刊》寫專欄時,我寄去的信,連自己也記不到寫了甚麼了。(粉絲寫信,內容大抵都是不知所云,慘不忍睹)

    儘管大家都稱他「李博士」,但我心裡的還是「李先生」﹕

    (還有一張有倫弟的合照,不知他要不要貼在這邊,所以不貼了)

    當然沒有李逆熵去斯里蘭卡找克拉克那麼曲折,但見到自己喜歡的作家,始終是很高興的一件事。
    事實上,如果沒看過他的書,《吹水無邊》大概會少十分一至二。這並不算恭維語。

    科普在香港是一條窄路,但有人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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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文章—李逆熵特輯格物致知風雨人間科幻小說

    註﹕《與拉瑪會面》是克拉克的一本小說。當然,方某沒看過,只在《科學與科幻叢刊》見過介紹。

  • [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做事盡心]

    黃世澤—代表會亂政史

    「代表會由一群頹代表主政下,就會內部行政亂到一團屎,之後同學又缺乏要監督代表會意識,惡性循環下唔膠都唔得。所以在那時,陰差陽錯做了院系屬會委員會主席……那段日子,小弟決意先改革代表會行政,以及營造同學的關注意識,由院委先行著手,今天院委的表格設計,就是小弟的框架發展出來。……

    ……但邁向民選之前,法治框架必須做好,讓土共奪權都處處受限,動彈不得,而這套思維,一直在中大代表會院委運作得到貫徹,方富潤更是當中關鍵人物,因為很大程度上,方富潤完成了中大代表會的憲制法治化工作,才能為今天中大學生會藉新書院成立機會,建立民選機制打好基礎,因為中大民選代表會更涉及書院制,以及書院學生會與中大學生會事權劃分的問題,中大學生會新章則是大致能夠反映書院制聯邦精神。」

    引這段文,不是要叨光,反而是有點臉紅。因為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那麼重要。

    這段故事大概已講過幾次﹕就是方某有意「辦大事」,所以完成了「三位一體」任期後,「耍手擰頭」拒當代表會主席,只留在章委院委專心搞新章,意圖樹立法治基礎。
    但閉門造車的結果,就是搞出一個要收回的「中大法庭」、和寫了一堆沒人會看的章﹔甚至令我懷疑自己是否太不自量力,順從其他人的話,當代表會主席的行政職務也許會更好。

    當然,如果說全無貢獻也對自己不公道。至少表面看來,在下引進的「章則全集」和「判例匯報」也得到遵循,算得上是「有用」。但這少許東西離「完成憲制法治化」還差很遠。
    再者,「判例匯報」本來就是被資分案例化迫出來的,而資分案例化根本就是世澤兄的設計,我也不過是「行埋落去」而已。

    再變成一個嘮叨老鬼,私下見到新章就搖頭說不妥,但沒人理會,不在話下。

    ---

    昨天教師諮議會代表改選(正是選「三個代表」),碰巧方某坐得靠前,所以負責記錄票數。另外為免記漏,N老師負責「監督」在下。完成後,N老師誇讚說「你記得好快喎﹗」

    這當然大概有一半是恭維,但校內其實向來沒人留意我有代表會的經驗,早就當過選舉工作人員,點票也不是甚麼新鮮事。

    忽然想起上次說到學生排書比我慢,餅說這只因為是我的志業。

    但我在八三圖書館時,就已經打算當圖書館主任嗎﹖那時我還在做科學家的夢,圖書館的priority還是排在後面。
    到變成「三位一體」,中大也有同學問我是否打算日後當議員﹖自問沒有政治手腕,只是個官僚,當議員連想也沒想過。
    再後來有人叫我「不如去讀law」,自問英文差劣,去當律師豈非自暴其短﹖

    如果說圖書館還算是我志向之一,議員和律師就肯定不是,那麼我還投入那麼多精力去研究章則幹啥﹖
    也許只是對章則的一些興趣,但更重要的是,既然你自己選擇了這個崗位,不應該用心去做嗎﹖

    我已經不敢說「做得好」,但「盡心盡力去做」是很基本的要求吧﹖做人未能盡如人意,但至少要「對得住自己」。
    可惜這似乎不一定是常態。
    我的學生,有些排書「求其」、借還書連電腦顯示也不望,簡單的事也沒做好,肯定是沒用心。
    但如果說因為他們年紀小,那麼家母的某些同事,不是一樣抱著這種「你睇我唔到話之你死」的態度﹖
    這種心態,令我想起《大學》這一段﹕

    「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后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視己,如見其肝肺然,則何益矣?
    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大學.釋誠意》

    自尊和自律,就是小人和君子的分別。
    不見得要學曾子「十目所視十指所指」那麼誇張,但有很多問題,其實只是源於沒「自覺」。

    政府叫藥廠「良心制藥」,市民說政府「疏忽監管」。兩者都是事實。
    如果做事沒有「心」,難道每處都要找個官員看守著嗎﹖反過來,既然有小人,就唯有靠監管。

    對著香港那麼多的「小人」,對著亂排書的學生、對著亂抄功課不用腦的學生……
    我想問的其實只是﹕你地個心o係邊度﹖

    ---

    出口轉內銷﹕

    啊,我冇諗過自己咁重要喎。仲成日覺得自己晒左一年搞D冇用既野。
    ……份新章唔係修到亂晒龍咩﹖
    不過今年既新諮詢似乎比較似樣。

    其實我贊同餅的看法。代表會民選是好,但與各莊相比似乎欠缺吸引力和資源。

    關於份新修訂

    1. 將代表分流係好,但似乎沒必要劃分兩個「議會」。看其他條文他們好像打算搞兩院制,但一個代表會已經夠難搞,兩個仲煩。
    我認為制度上沒必要,行政上更難實行。(叫代表開會已經難,仲要開兩種會﹖)

    既然基本法已經有「一個議會開兩邊通過」既「偉大概念」,代表會不妨照搬。代表會得一個,但通過時分開點算即可。

    2. 延長任期、每年改選一半,確實可以加強延續性。可說是整個改制中最有前瞻性的一步。
    但兩年任期可能更令人卻步。

    3. 把加會費限制於通漲率內,其實是自縛手腳。
    (因為有一年不加費,第二年也無法追加)
    其實只要寫在財務附則中當指標就夠了,而且應說明代表會有酌情權。

    ---

    註—標題來自穆迪的名言﹕「在神的大天地裡貢獻最多的人,就是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做事盡心的人。」

    延伸閱讀﹕Johncoal「沉悶﹕每隔幾個月要寫一次青少年濫藥、三幾個月就要解釋「性」從來就不是洪水猛獸和庫大的回應

  • 是日大集團搞研討會,遇到很久不見、敬愛的陳老師。
    (我坐在山頂,原來他們學校就坐在我們斜下面。梁老師因為貴為校長,去了貴賓席,所以無暇見面。)

    金句摘錄﹕

    陳老師﹕結左婚未呀﹖
    我﹕……(汗)
    陳老師﹕連拖都未拍呀﹖
    我﹕……(大汗)……冇人要嘛……(幹嘛我剛說完訪問電車男就變成自己受訪﹖)

    陳老師﹕你返學咁遠,做乜唔搬出黎住呀﹖
    我﹕我咁窮學咩野人出黎住﹖何況我搬左出黎,咪得返阿媽一個人﹖

    陳老師﹕你地冇出黎聚咩﹖好似冇人搵過我咁既﹖
    我﹕……其實幾個月前係叫過一次,不過搞唔成……依家都好難搵到D人。
    (受託傳話﹕o拿﹗八三班友仔見字,搞聚餐記得叫埋陳sir出黎呀﹗)

    被問了那麼多「難題」後,終於有條正經題目。
    陳老師說,學校打算讓學生看一些電影作學習之用,卻又怕侵犯版權,覺得很為難。所以想問在下的意見。

    我一直不明白,為何他們會說不能播整齣電影。他們以為像影印書籍一樣不能印全本,所以打算輯錄小部分給學生看。但現在只是播映,不是複製呀。如果像 SBA 般的評核,不看整齣戲怎麼能說出個所以然﹖
    以我所知的版權條例修訂(無論是看《版權條例》、政府簡介文件或出席簡報會所聞),只要確實有可以證明的教學用途(最保險的是有課程文件、lesson plan之類支持),向學生播放影片是沒有問題的。於是我回家再找相關的東西引證﹕

    《版權條例》(第528章)第43條﹕

    (1) 凡─
    (a) 在教育機構的活動過程中由教師或學生表演文學作品、戲劇作品或音樂作品;或
    (b) 在教育機構中由任何人為教學的目的而表演文學作品、戲劇作品或音樂作品,
    觀眾或聽眾只包括或主要包括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該機構的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及與該機構的活動有直接關連的其他人,則就侵犯版權而言,該表演不屬公開表演。

    (2) 為教學或接受教學的目的而在教育機構中向上述觀眾或聽眾播放或放映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就侵犯版權而言,不屬公開播放或放映有關作品。

    (方按﹕「就侵犯版權而言,不屬公開播放或放映有關作品」的意思是「不犯法」,寫得那麼冗長因為第27條的標題正是「以公開表演、放映或播放作品方式侵犯版權」。)

    修訂後的香港版權法—教師與學生指南

    一直以來,版權條例均准許在教育機構內進行以下活動﹕……為教育目的而播放或放映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

    有關《2007版權(修訂)條例》的常見問題

    問16. 教師如在學校放映電影、聲音紀錄或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 會否招致《版權條例》下的任何法律責任?

    答16. 只要是為教學目的在教育機構內放映有關作品,有關在教育機構的活動過程中公開表演的版權豁免條文便適用。然而, 如放映有關作品是為了娛樂或籌款目的, 則該豁免條文並不適用。

    教統局通函—與學校有關的版權事宜及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三十一日舉辦的相關研討會

    14. ……學校應注意並提醒學生,傳遞或儲存任何具版權的聲音或影像片段,例如轉換一首具版權的歌曲的電子格式,並儲存於電腦或上載到互聯網上,則可能已觸犯《版權條例》

    詳情可參考﹕
    教育局—版權事宜
    知識產權處—教育與版權

    至於陳老師計劃中的「上載伺服器,容許幾部電腦播放,方便同學在圖書館看」,這點反而可能有問題。因為這樣跟玩 multiple copy 沒分別,應該要問影片商拿准許才成(但如果去問,他們會否反問「為何你不乾脆買幾隻﹖」)。
    儘管我不能肯定不成,但我始終覺得,如果要多個學生一齊看,上課時間又不夠的話,不如乾脆放學後預留一間課室,播放給大家一起看好了。因為這個我肯定是法律容許的。
    上載伺服器我想不是不行,但應該只准一部電腦播放,就像你擁有一隻影碟一樣。
    (當然,user terms 是否准你上載伺服器又是另一回事,但這是民事問題,不涉及刑事責任。)

    方某人相關文章﹕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研討會2007版權(修訂)條例研討會知識產權與教育產權無限大,知識被出賣圖書館與通識MP3@圖書館學校圖書館的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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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話﹕

    請來演說的蔡san(當然唔係蔡瀾,你就想),說美國把信仰踢出學校,所以毒品、性等問題越來越嚴重,美國才會墮落。其實這裡有盲點。

    美國通過憲法時,同時通過第一修正案(即權利法案),聲明國會不得設立國教,所以公立學校才不准傳教。
    如果美國因為「把信仰踢出學校」而墮落,從立國之初就墮落了,不需要等到今天。(如果論濫交與毒品問題,今天美國學生也許未必比得上幾十年前的﹖)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故意以偏概全,因為美國向來只禁止在「公立學校傳教」。因為公立學校是政府出資的,政府不可以支持某一宗教,否則等於設立國教。
    但美國有很多私立學校,當中不少是教會辦的,裡面當然可以傳教。不少家長也很樂意送子女進教會學校。何來有完全不讓學校傳教呢﹖

    蔡san慘叫說「講句聖經都畀人炒」,只可能在公立學校發生。至於公立學校為何如此苛刻,當然要多虧美國原教旨主義者經常「踩過界」,例如立法不准學校教「演化論」、投訴圖書館有《哈利波特》呢類「魔法書」教壞細路之類。
    某些教徒最喜歡講「滑波理論」(例如為同志提供民事保障,就會鼓吹同性婚姻、大學生變性奴之類),人家以眼還眼(連門口也不讓你入,免得原教旨把小孩變成恐怖份子),不公道麼﹖

    按佛教的說法,這叫「業報」。當然我不敢期望蔡san會反思教徒犯了甚麼錯,以致人家不讓你講聖經。
    人要寬恕別人,也要寬恕自己。但寬恕的前提是,要搞清楚犯了甚麼錯。

    相比之下,敝集團「大首領」的演說,同樣說宗教對教育有多重要,就沒這種錯誤、四平八穩。
    這就叫高人。

  • Format conversion and copyright

    MP3@圖書館

    Q﹕有一些老舊的錄音帶, 已經沒有機器聽了
    1. 可不可以轉存為mp3格式?
    2. 部份出版商已經沒有經營了, 可不可以取得版權?

    A﹕1. 應該可以,但應該先聯絡出版商尋求同意,並聲明不會額外拷貝。
    (如果他們不再出版新版本的話,應該會同意。)

    2. 沒經營和沒版權是兩回事。這的確有點搞怪,上次博益停止營業導致作者群起抗議也是同樣原因。(因為博益持有他們作品的版權,但停運後就不會再出版,等於要把作品封殺幾十年直到版權失效為止。後來南早同意讓作者購回版權。)

    可以看看出版年份,給你一個最悲觀的估計﹕
    根據版權條例(第18條),聲音紀錄的版權會在製作或發行該年底起計,50年後屆滿。

    但博益的情況是停止運作,南早仍然持有版權。
    如果那家出版社根本已經倒閉,那麼除非追查到誰接收了版權,否則在無可能找版權持有人尋求同意的情況下,我認為轉換格式是合理的。(難聽點說,就算當侵權也沒有原告)

    3. 政府記載有一份《版權(圖書館)規例》作為圖書館處理版權的指示(學校圖書館包括在內),但已是七十年代的東西,還沒有更新,而且也沒有向我們宣傳過。所以根本沒有人知道是甚麼一回事(學校圖書館應該是七十年代末才開始普及吧)。

    從民事的角度看,我認為只要出版商沒有售賣MP3版本的話,你把過時的格式轉換為新格式,根本不會導致任何人的損失。(如果出版商認為有利可圖的話,他們自己也會賣新版本了)
    如果使用者條款禁止這種行為,我覺得是不合理的。如果政府要禁止這種行為,就更不合理了。

    4. 現行法例其實沒有「格式轉換」這觀念,所以當成「複製」,於是當犯法。
    但其實現在政府也在考慮引入這些規定,見﹕
    http://www.ipd.gov.hk/chi/whats_new/news/19112008Consultation_Paper_Media_Shifting_Chi_(full).pdf
    不過不知道會否像政改諮詢般當成沒事……

  • 受C老師建議,到書店買本講解新高中學制的書給學生參考。
    方某這個「拆家」一入書店,例必破財。除了為圖書館買了幾本書(包括《重見.重建》,今年買書買得太多,也不知道該丟多少舊書),自己還買了兩本﹕

    牛奶可樂經濟學 2》Robert H. Frank,中國﹕人民大學,2001
    看來有點熟,剛剛搜尋到第一輯的目錄,才發現原來是先前看過的《經濟自然學》。
    但與《經濟自然學》不同,這一輯集中於「行為經濟學」,而且圖表、數學較多,雖然仍是入門,但難度稍高一點。買來挑戰自己的。

    跟著達爾文去旅行﹕第二次環遊世界之旅(巴塔哥尼亞高原和火地島)》,Luca Novelli,台北﹕臉譜,2009

    前陣子城邦在宣傳的活動,原來就是在介紹這本書。
    由一個作家跟著達爾文當年的路線重遊舊地所寫的遊記。本來只算「有趣的書」,但這本書包裝實在太精美,圓角硬皮加橡筋,裡頭有大幅摺頁(雖然已收藏角度看,摺頁最易損壞),賣出時還有膠拉鏈袋……實在太可愛了。突然變了殷賞老總,忍不住手要「支持」一下……好鬼貴,折左都過百。

    ---

    不過有一本令我這個不戴眼鏡的人也跌了眼鏡﹕
    香港大圖解》,香港﹕共和媒體,2009年1月

    本來我已為圖書館買了政府統計處那本《香港的發展(1967-2007)—統計圖表集》,但覺得這本色彩圖案較豐富活潑,可以當成「普及版」。怎料回家揭著看,竟然發現很多錯誤。
    如果我早知道有如此多錯誤,未必會買,因為學生不懂這些問題,會產生誤會﹕

    p.18 「2007年以主要死亡原因劃分的登記死亡人數」圖,左邊的環狀圖漏了顯示百分比。

    p.21 「香港常住居民能說的語言和方言」圖,我想不算有錯,但右邊顯示有很多人能操多種語言,那是不可能顯示是左邊的環狀比例圖上的(那應該只顯示不同母語人口的比例)。所以應該設兩個標題,以免讀者誤會。

    p.25 「有統計行業就業人口比例」圖,有了人數,但欠了百分比。
    另外,這兩頁「勞動就業」沒有明示近年失業率轉變,亦有不足之處。

    p.42-43 「香港各外來宗教聖堂、教堂或寺廟分佈」圖,也許沒錯,但有點怪。因為圖中只包括「天主教聖堂」、「聖公會教堂」、「伊斯蘭清真寺」、「印度教廟」、「錫克教廟」和「猶太教會堂」。
    基督教有很多宗派,聖公會只是其中一派,這樣的圖示不能真正反映基督教的狀況。就算「樓上教堂」不計算在內,有獨立地點建堂的其他宗派還有很多。如果怕基督教教堂太多會「淹沒」圖中其他宗教,可以另開新圖專門標示基督教不同宗派的教堂數目。

    p.56 「歷年馬會博彩項目投注額」圖中「足球博彩」和「賽馬」的標示應該倒調了,否則足球博彩金額比賽馬更高實在不合理(p.57的稅款圖顯示賽馬博彩稅比足球博彩稅多得多),而且也無法解釋為何「賽馬投注」在2002/03年度後有大幅增長(只有解釋為賭民轉向馬會投注賭波才合理)。

    p.67 「香港鐵路網絡分佈」圖,圖例「車廠」和「控制中心」的標示倒調了。

    p.72 「香港郵政歷年處理的信件和包裹」圖顯示2007年本地信件超過120億封,但文字說明是「在2007/08年度內……本地郵件為主,約12億3,500萬件。」
    究竟是12億還是120億﹖

    p.80 的章節標題是「市政服務 / Civic Services」,Civic Services / Civil Services 應為「公共服務」。

    p.83 「司長級官員及政策局」圖中律政司司長下轄「家事法庭」並不正確,因為家事法庭是司法機構轄下的。相信應為「律政司」之誤。

    p.85 「文職公務員起薪點及人數」圖中,政務主任和高級政務主任的起薪點分別被標示為「36萬740元」和「40萬290元」,應為「3萬6,740元」和「4萬290元」。

    p.91 「正輔警內各級警員務人員人數及比例」圖
    首先,應為「警務人員人數」,多了個「員」字。
    更大的問題是,柱狀條顯示的正規警察和輔警數字中,女警的數目竟然都比男警多,這顯然與現不符,應該是標示文字調換了。

    p.93 的「被捕者年齡層及所犯罪行」圖中,非暴力案的少年犯(深綠)、青年犯(綠)和成年犯(淺綠)的表列數字和環狀圖的比例不符。因為「歷年犯罪被捕人數及年齡層」圖中顯示成年犯較多,所以環狀圖的顏色應該有錯。

    p.99 的「香港全境消防及救護分區」圖中,對救護分區的說明和圖示不太吻合。因為圖例只說明有「港島」、「九龍」、「新界東西」和「新界南」四區,但圖中虛線劃分的區域卻至少看到七至八區。
    按照消防處網頁的說明,「九龍」下分東西兩區,「新界東西」亦下分兩區,如此一來就有六區。
    劃在港島西南那段虛線是甚麼意思呢﹖我想不到。大嶼山上那條線也許是劃分沒有救護車服務的區域﹖但在界外的竹篙灣救護站也屬於新界南分區,那麼我就不明白了。

    p.101 「其他專業醫護人員數字」圖的說明「2003年2月13日開始,香港所有脊醫均需要向脊醫管理局註冊」,應該指向2003年的柱而非2002年的。(因為2002年根本沒有脊醫註冊數字)

    另外,這幅圖的標題也有點怪,因為表裡的人太半不算是狹義的「醫護」(醫生和護士)。雖然我不是說它錯,這幅圖的標題確實很難定。
    牙醫可以自稱「醫生」(脊醫不算,因為他們不是西醫),助產士、藥劑師和脊醫都有自己的註冊條例,而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物理治療師和放射技師,都由《輔助醫療業條例》(359章)規管,可統稱為「輔助醫療人員」或「專職醫療人員」。

    p.104 「政府 勵市民盡量自行更生」漏了「鼓」字。

    p.110 的「歷年康文署轄下主要博物館入場人數」圖,因為有14間博物館的數據,有幾間的數據都用不同深淺的藍紫色表示,其實很難分得清楚。(至少我看得一團糟)
    由於很難避免用同一幅圖表達這14個數據,所以建議「數據點」可以採用不同形狀。圖中原本全部都用正方形,其實有部分改用圓形、三角形之類的點,就比較容易分辨。

    p.114 的「香港兩間電力公司客戶及用電力量」圖是一個「壞圖」的示範作。
    客戶量和用電量(那個「力」字似乎多餘又易令人誤會)是兩個不同的量度,同放一張表已容易令人誤會。這還不是死穴,只要標示清楚就可以,但這幅圖裡兩種量度的刻度線竟然不同,用電量的刻度是灰色線,客戶數刻度是黑色線。這樣重疊只會令人眼花撩亂,不如分開兩幅圖好了。

    p.122 「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的數字旁邊有星號(*),但沒有解釋。

    p.123 「近年於堆填區棄置的固體廢物數量」圖中,紅、黃、綠、藍線段分別標示為「家居廢物」、「工商業廢物」、「建築廢物」和「特殊廢物」。被標示為「工商業廢物」的黃色線段在2005年後大幅下降,但 p.122文字說明的是建築廢物大量減少、家居沒有大幅下跌、而工商業廢物量更不斷上升。

    相信黃色線應該是「建築廢物」、唯一上升中的綠色線是「工商業廢物」,而量最多、緩慢下跌的藍色線是「家居廢物」。

    作為一本參考圖書,錯誤太多了。共和媒體出版的書通常參考性質較重,這樣很令人懷疑他們的專業程度。

  • Librarian & drug trafficker

    家長日,方某雖然不用見家長(家長倒見到很多),也一定會留守全日,因為要跟進書展的事。
    通常家長日之後會有休息日,但今天卻要回去上禁毒講座。在這種人人都「寧願訓多陣」的日子,當然令人不大情願。

    點知聽下聽下,原來在下跟校園毒品拆家頗為相似﹕

    1. 毒品拆家﹕通常由已染毒癮的學生帶毒混入學校
    圖書館主任﹕由已染上書癮的方某把書帶入學校

    2. 毒品拆家﹕以免費或廉價毒品引誘青少年上癮
    圖書館主任﹕以免費圖書雜誌引誘學生上癮

    3. 毒品拆家﹕透過狂野派對等活動分發毒品
    圖書館主任﹕透過不同形式的活動推廣閱讀 (這點方某還做得不太好)

    4. 毒品拆家﹕朋輩壓力是吸毒的一大因素,比家長老師更有力
    圖書館主任﹕朋輩壓力是閱讀的一大因素,比家長老師更有力

    5. 毒品拆家﹕身上隨時跌出幾粒丸仔或吸毒工具
    圖書館主任﹕方某身上隨時有一兩本書

    6. 毒品拆家﹕製毒破壞環境、吸毒影響健康、家庭和經濟
    圖書館主任﹕印書砍伐林木、看書影響眼睛健康(雖然方某沒近視)、買書成狂影響家庭和經濟

    7. 毒品拆家﹕學生容易上癮,之後會搜刮金錢來買毒品
    圖書館主任﹕學生不容易上癮,之後還是叫你買書給他們看

    除了工具書之外,看書一樣沒有實質效益。只不過書癮是社會認可的癮頭罷了。
    (如果說看書的效益是「開化民眾」,這真的是獨裁政府想見到的事嗎﹖)

    學庫大話齋,今晚都係早d訓吧啦。

  • Result of "Darwin and evolution" exhibition

    「達爾文與演化論」書展埋單計數,借出了五本書,可喜可賀。

    為了五本書高興似乎有點誇張,不過以往的小型書展,借出的不超過兩三本……
    跟新書書展不同,這種專題書展不大受歡迎。

    得同學垂青的分別有﹕

    最衰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ickest:A Medical Maverick Discovers Why We Need Disease),Sharon Moalem、Jonathan Prince,台北﹕天下文化,2007
    (方某書介)

    生物的生存與滅絕》,泰中啟一、吉村仁,台北﹕世茂,2008
    (沒有讀,但編目時略看過,應該不錯)

    腦,在演化中》,John Morgan Allman,台北﹕遠流,2002
    (另一位老師的推介書。題材較深,但題目很有趣,討論不同動物的大腦演化)

    演化》(目擊者叢書12),Linda Gamlin,台北﹕英文漢聲,1996
    (目擊者叢書是漢聲多年前翻譯出版,屬於兒童書的「圖多字少」設計。內容算是簡易吸引。)

    哇﹗動物世界真有趣﹗》,Henning Weisner,台北﹕新苗,2007
    (基本上是一本講動物行為的書,但也討論到一些動物行為跟演化的關係,所以有幾本動物行為的書籍一同介紹。)

    自問「唔識貨」的看倌 ,不妨跟隨同學的腳步。

    方某以前在這裡介紹過的幾本演化書籍,例如《進化新解說》、《達爾文與進化論X 12 activities》,在書展中未被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