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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老闆,做人不能太無恥

    施永青先生台鑑﹕

    先旨聲明,本人是泛民溫和派,並不堅持公民提名,亦沒有參與佔中商討。本人不介意政制「循序漸進」,假如你讓我見到那個「序」是如何的話(說白一點﹕路線圖)。對於激進派的主張,我不能照單全收。

    儘管如此,對閣下近一年來的論點,多以為似是而非,不能苟同。當然,立場和論點乃個人自由,就算在下不同意也沒甚麼大不了。

    不過歪曲事實就另作別論了。讀了七月十八日那篇C觀點,令我不得不憂慮 貴報是否會改變「有品」的宗旨。這篇文章根本是扭曲事實來遷就施先生的個人觀點。

    首先,閣下歪曲了《問誰未發聲》的歌詞意思,把原意呼喚大家出來發聲的歌詞,說成有意強迫所有人表態。這種歪曲等同於聲稱「施老闆把報名改成《AM730》就是要強迫香港所有人在上午七時半都只能看他的報紙」一般。

    更有甚者,要求公開試優異生對「佔中」表態,是你批評的泛民激進派嗎﹖根本是各色各樣的傳媒,包括擺明車馬反對佔中的那些,甚至是文匯大公,都在問學生是否支持佔中,然後各取所需。這是你批評的那些激進派的責任﹖抑或你打算說文匯大公和香港大部分傳媒都是泛民激進派﹖

    這篇文章把一些不是人家做的事,都說成是他們的問題,施老闆不是打算昭告天下要改姓屈吧﹖無論如何,這樣的「老屈」,實屬「無品」之至。

    報紙的公信力要靠每天一點一滴累積,卻很快就可以喪失,眼下有些原本很有公信力的報章已落入這種境況,足為殷鑑。做人、為文不能那麼無恥,尤其當寫這篇文的人是報館老闆,很易令人懷疑辦報方針,對報紙失去信心。還請施老闆自重。

    讀者
    方潤

  • 七一後記

    這天陽光不太猛,也是洗澡的好日子,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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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騮﹕畀媽媽洗完就咁吊晒我地o係度,搞到好似耶穌釘十字架咁﹗
    馬馬﹕咁你想點丫﹖)

    (建議配樂﹕電影圖書館戰爭插曲《UH-60》)

    為了貼上一篇文,到天后都兩時多了。在香港地遊行團專用茶樓見到恐怖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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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晒都係讀bio出身,嚇我唔到既﹗﹗﹗)

    之後和餅站長和站友一起等魚頭,但原來人潮已經把天后站塞爆。有人說地鐵呼籲乘客不要在天后出站,甚至有傳列車飛站不停。(事後網上聽聞有人在北角下車也很多人走過來)
    天后站塞爆,這已是零三年後罕見的事,可想而知這天人數一定也是數一數二的多。

    魚頭小姐無奈改於銅鑼灣站經時代廣場出口迂迴到來,我們在三時半前進入維園,跟往常差不多。
    但人潮走到維園球場前面就停了下來走不動。

    然後後面還有個「一柴」警員在拿大聲公呼籲﹕「大家企前一點,後面還有很多人。」
    (多餘,前面有空位大家早就走過去啦。)
    後來有個阿叔站在欄杆上向著球場大喊「開路﹗」
    (對我地叫有鬼用﹖阿sir呼籲大家「企前d」果陣唔見你對佢叫「開路」﹖)

    這天唯一好的是,太陽不算很曬,不過等了太久附近還是有三個人暈倒了。
    而且中途還夾了兩場大雨。(唔係國師又呼雲喚雨想劈死台上班「左膠」下話 :P )

    史無前例地,我們等到五時半才可以離開維園。

    (慣常口號﹕「釋放維園人士﹗加快遊行步伐﹗還我軒尼詩道﹗」)

    同樣罕有地,未離開高士威道已經開始塞。
    原本見到開了電車路(這次警察終於學乖了嗎﹖),心想跟大紀元走邊寧頓街一定更慢,不如跟電車路那一隊。
    但其他版友都走了這一邊,於是我唯有攀電車站的欄杆過去……怎料一起腳就抽筋……(病弱就是病弱,不過近來都是這樣,整晚吹風扇後小腿也會抽筋……)
    但最後大家還是走回電車路上。(那麼我攀欄來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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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白

    有人把傘柄穿過路姆西的肚,再由口穿出來,就這樣舉起來,恐怖得來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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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在富豪酒店對出一直等到日落………………以至連台灣人也說未聽過有一個遊行的口號就是「開路」。(多來幾次你就慣了 :P )
    網上新聞說有人拆鐵馬、六線全封,但很明顯警方沒打算放東行線給大家走。

    在那陣子,如果民陣宣佈「由於警方不肯開路,我們宣佈遊行解散,不搞了﹗你們喜歡去中環或任何地方就自己行﹗」的話,群眾一哄而散隨處走,可能警方更頭痛。當然,為免給藉口警方未來拒絕遊行集會,民陣是不會這樣做的。
    (這也沒辦法,因為沒這個合法的「殼」掩護的話,連遊行集會都搞不到,所有設備也放不到。你連聚集人群都做不到,就更不用去想其他了。留下一小批示威人士只會讓警方打了你也沒人見到罷了。)

    來到七時,我們還未離開富豪酒店前的路面。魚頭小姐很肚餓,於是餅兄和在下陪她一起退下火線先醫肚。
    到我們吃完飯再回來,原本在我們面前的「社工學聯」旗幟,竟然也未過SOGO。即是說花了一小時行不到幾十米﹗

    與其回去困獸鬥,我們決定沿著東行線行人路向前行。
    怡和街東行線就有一排藍帽子在逐步前進,不知還以為剛發生槍戰要他們拾彈頭。
    但其實他們只是想迫走那些衝出東行線的示威者,然後重開東行線疏散被困的車。

    (問題是,有那麼多人的遊行,下午本來就不應該放車進來﹗警方完全有能力把公共交通改道,並把東行線留作緊急車輛通道,在遊行人數太多時開放部分給遊行使用。在這種日子還放車進來,除了讓他們被困人龍之中,然後電視台拍幾個「司機怒斥遊行阻開工」的鏡頭之外,根本毫無意義。)

    (事後還虧警方把責任推給「民陣開路的車太慢」。遊行是散步速度本來就慢,車很難比人更慢的,難道要那輛開路車用50km/h自己飛了去﹖你以為那些人來跑馬拉松乎﹖
    好笑的是,向西立即拿了張渣打馬拉松的照片來比對「警方數字」,以證其謬。)

    (當然,遊行慢其實是因為插隊者太多,但這一點當然要多謝警方歷年不開路令大家懶得入維園。不過既然已經不聽話入維園,在下斗膽建議他們與其插入大隊令遊行變慢,倒不如乾脆在隊伍旁邊「自由行」,迫爆行人路後再行出東行線,可能令警方更頭痕。畢竟只要不叫口號不舉牌、「行街shopping」不算示威遊行不算非法集結,而行人太多迫出馬路充其量只是違反交通法例,甚至人太多的話警察根本無法抓住誰。
    在糖街雖然有人拆鐵馬衝出東行線,但無以為繼,最後還是被警方逐步收回。這其實反映了香港人一般缺乏紀律訓練的弱點。拆鐵馬其實可算是「最低武力」行動,傷人的機會亦少—這次只有個警員跌倒。但因為市民缺乏如警方一樣的紀律和默契,令這些出格行動很難成功。只有幾個人去拆的話警方很容易對付到,但如果每個位都有幾十人一起拆,後面的人跟著走過來的話,警察根本是擋不住的。在那種情景,如果勉強阻礙反而容易導致混亂,例如放胡椒噴霧搞出人踩人的話他們根本揹不起黑鍋。市民缺乏紀律訓練不是大家可以改變到的現實,那麼利用「沒紀律」的特點搞「自由行」成功機會可能更大。)

    往常由禮頓道到SOGO一帶特別塞,過了鵝頸橋就會鬆一點,再過修頓球場就會很鬆動。
    今年遊行隊伍過了修頓球場才像以往鵝頸橋的狀況、再過警察總部才像以往修頓球場後面那麼鬆動(我們在軍器廠街天橋回到隊伍中)。
    那輛「開路車」早就不知去了哪裡吧﹖你還想賴誰﹖

    金鐘政府合署外電車站的廣告版,有這搞笑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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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九時才行到遮打道,十時才回到家。

    方某向來主張,對家想塑造「示威者是警員敵人」的印象,我們沒必要如其所願。如果面前那個警察不是濫權的話,沒必要苛待他。批評別人「為份糧做朝廷鷹犬」很容易,但最好先照鏡看看自己是否就那麼瀟灑,才好去罵人。
    不過當聽到大會宣佈「警方說有九萬多人」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向面前那批警察嘲諷一句﹕「九萬多人用六個鐘都疏導唔到,警方效率真係高﹗」

    (三時起步,八時隊尾才離開維園,即是用了五小時。如果只有九萬八千人的話,即是每小時只走了19600人,平均每秒只有5.4人離開維園。疏散速度那麼慢,算是民陣失敗還是警方失敗﹖如果十月一日放煙花也是這樣,豈不是第二天早上都散不完﹖提早佔領中環﹖
    今年各界數字相距甚大,民陣的五十一萬固然略帶誇張只能當上限,但警方數字明顯低到不合理。就算當每秒只有10人離開維園,數字都會變成十八萬,港大民調的上限接近。但別忘記今年因為太擠迫,如在下般中途離隊的人一定比往年多,而港大民調是根據去年的離隊比例估算的,所以用來估計今年的參與人數一定會低估。在下估計真實的數字應該是二十多萬到三十萬。但無論實數如何,都必定是零三零四年以來少見的高,而且今年還不如零三年經濟那麼差。
    事實上,今早見到經濟日報和信報社評,都是以「數十萬」為調。俗語「無三不成幾」,用上「幾十萬」即是認為至少接近三十萬了,可見警方數字已經虛假到沒人理會。)

    當晚見到事旦台晚間新聞,清楚說明學民思潮跟隨警方呼籲,改行其他路線不經解放軍總部門口。證明學民等人雖然反對遊行要申請,但並非不願跟警方合作
    當然,到很多人看的《香港早晨》就不會再提這些啦。更不會提,很多被捕人士到現在還未吃飯、又未獲准見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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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騮﹕梗係手牽手做好朋友最好啦﹗~~看吧animals在挽手,爭取乾淨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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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朋友不願去遊行,就留下在半夜「圍觀」「預演佔中」。雖然說是塘邊鶴,但其實十分重要。後來警方想趕走記者,也不外乎是怕被人拍下濫權場面。所以圍觀的人越多,示威人士越安全。

    任何社運,都必須有一批不參與違法行為的人負責後援。以往星屑醫生搞社運醫療隊就是這個道理,未來若然真的要佔中,這類不參與行動的「塘邊鶴」應百花齊放,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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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明報日屈小姐專欄聲稱「反對派成功把警察形象毀滅」。

    又唔好咁睇得起反對派。Her飛佛毛主席話齋「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黎o者。正如怪獸家長呢樣野都唔係靠屈小姐一個人唱就家傳戶曉,雖然佢可能以為自己真係咁巴閉啦,但唔好以己度人囉。

    如果畀人唱下就可以毀滅到的話,佢既形象應該一開始就好極有限了。你試下唱衰周恩來丫,連毛主席都唱佢唔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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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較早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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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rick﹕跟仔仔返工,匿o係袋成日,好焗呀﹗
    好彩之後都成功爭取香蕉甜品,返去馬騮實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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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遠的0

    永遠的0》百田尚樹著、王蘊潔譯,台北﹕春天,2013

    看完電影,再找原著來看看有何分別。

    相對而言,當然是有震撼影音場面的電影比較催淚,整本書只有講到一個特攻要員(書中說簽了「志願書」但未指派任務的叫要員,被指派出擊的才叫隊員)戰後去美國史密森博物館重見「櫻花」瞬間崩潰那一幕令我忍不住流淚。

    跟不少改編電影一樣,《永遠的0》改編為電影時也刪減了一些情節,甚至連角色也有部分合併了(為節省演員吧﹖因為每個角色都要找兩人分飾「青少年」和「老年」)。不過整體而言,在下認為電影與原著相當接近,改編沒甚麼不合理的地方。

    (唯一最不合理的,就是原著裡已經有長得矮的岩本徹三,男主角是180 cm的高個子,電影卻找了岡田san出演囉。 :P 可能日本已經沒有長得更高更強的武打明星吧﹖)

    魚頭說日本打算開拍《永遠的0》電視劇,在下倒覺得有點無謂了。
    我覺得《圖書館戰爭》更適合拍電視劇呢。因為《圖書館戰爭》電影根本不夠時間交待故事脈絡,未讀過原著的讀者看完可能有點不知所以。《圖書館戰爭》多文戲和感情線,反而適合拍電視劇多於電影。
    反之,《永遠的0》電影已經把故事交待得頗完整,拍電視劇反而可能拖得太長。戰爭片好像一氣呵成比較好,當然如果你拍得出《the Pacific》的水平另作別論。但就算拍了出來,像金田一般每集都死人而且死得更多更血腥,可以放在合家歡時段播出麼﹖恐怕也只能放在深夜時段吧﹖

    不過只要日本右翼支持的話,要人有人要錢有錢,想拍甚麼都不難吧﹖

    看完書,倒更明白為何宮崎駿跟作者會互相指責了。除了「左右互斥為膠」的鐵律外,更因為宮崎駿在《風起了》描述只醉心設計最佳飛機、好像跟戰爭責任無關的堀越二郎,但《永遠的0》的男主角卻明言很討厭這個設計師。男主角說因為他(堀越二朗)設計了一款續航力太強的戰機,卻沒想過機師身為常人集中力有限,於是軍部才讓他們勞師襲遠,花了太多時間飛到太遠的戰場上空後根本不夠精神作戰,所以很多經驗豐富的機師都死在瓜達康納爾了。

    從基層士官的角度看,男主角會這樣說不出奇。不過作者借男主角帶出的這個批評其實是不合理的,因為人家設計了可以飛那麼遠的戰機,不代表你就必須飛到那麼遠作戰。否則我們豈不是要批評汽車設計師為何設計出可以跑那麼遠的貨車,讓貨車司機徹晚不眠開車導致車禍﹖難道為了交通安全應該把汽車設計成每跑幾小時就要加油一次﹖
    考慮機師的精神和休息狀況去編派任務,是軍部的事。說到尾都是因為他們的上司把機師看成「消耗品」而已。就算沒有零戰,他也會抓你們去開櫻花特攻機,難道又關堀越二郎的事﹖要批評堀越設計出「飛太遠」的戰機,倒不如批評他為何不加強防禦,讓零戰一中彈就起火好了。不過以軍部不恤人命的性格,就算原本設計了防彈裝甲板,軍部也會嫌太重,命令拆下來好讓它飛遠一點吧﹗

    另一個感覺,就是當原著改編為《戰爭》後,「右翼」味其實已經淡化得多了。當然這不是說原著在標榜甚麼「軍國美談」,如果只是這樣就不會那麼受歡迎了,只是在原著中看得出右翼思想的地方多得多,可沒有電影那麼隱晦。

    身為右翼的作者,在書中借部分老兵的口批評戰後體制和「民主主義」,說這樣令日本人越來越個人享樂為重、互相欺詐之類(電影沒提這些)。以為戰前就不是這樣了嗎﹖只不過是因為戰前的人際接觸圈子比較小吧。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塑造角色,因為「人心不古」可是個從孔子年代到中共改革開放後都一直會出現的想法,大部分世代的人都覺得「以前比較好」。反正連搬來香港很多年的大陸人也有人懷念毛時代「夜不閉戶」(嘿,反正大家都窮到沒東西可以偷,還需要做賊麼﹖),日本有老人懷念戰前的「純樸」也是尋常事。

    老人家埋怨「人心不古」不算甚麼,其實最毒的是作者故意安插了個「左膠」角色。
    有讀原著的看倌應該知道就是那個男記者,堅持追究戰爭責任,跟一位老兵吵起來的原因,卻竟然只是為了堅持神風特攻隊員都是「被洗了腦」的「恐怖份子」。(因為那些經過審查的遺書,都寫成很熱衷為國家為天皇犧牲的樣子。)
    如果是寫議論文作辯論,一個誠實的論者,應該要面對對方最堅強、最核心的論點,拆解到的拆解,反駁不到的就承認駁不到。只找一些本來就薄弱的旁枝論點,把它駁倒了就宣稱自己駁倒了對方的整個立場,這叫打稻草人,非君子所為。
    可是在寫故事時,你卻可以創作一個高傲但沒腦的角色,然後把所有「反戰」、「左翼」論點剪輯成不堪一擊的混合物放在他口中,讓他表現出一個「只懂反戰卻不能體恤士兵無奈出擊又不想讓家人傷心的複雜心情」的「左膠」形象,再送給老兵修理一番。一下子把反戰人士都抹黑為「左膠」(至少形象上如此),才是作者最毒辣的地方。

    找到有篇「在日華人」寫的評論,竟然也是說作者「美化神風特攻隊」。我很懷疑究竟他有沒有看過電影或原著。正如上一篇文所言,我想外國人沒甚麼可能會覺得這齣戲「美化戰爭」的,我想甚至連日本人也不會覺得電影「美化」了神風特攻,整個故事都是在描述特攻有多荒謬愚蠢嘛,這一點在小說裡更是反複強調。
    與其說作者想「美化」神風特攻隊,倒不如說他想把特攻隊員「人性化」。就如「修理左膠」那一段,其實整個故事都是借不同老兵的口,表示特攻隊員本來就不想死,更不是因為崇拜天皇而死,只是為了保護國家和家人,硬撐著面對無法逃脫的命運而已。書中也直指如果當時多一點人敢「企硬」拒絕的話,特攻可能根本搞不成(咦,他們不是很討厭個人主義的麼﹖)。當中最「右」的也不過是「為國家捐軀」這種想法吧﹖

    反而是書中不停批評高層不負責任,更令我覺得不安。
    高層不負責任當然是事實,可是作者借男女外孫討論美日軍隊制度差異(例如士官地位、擊沉敵艦/機的計分方法等)和日本官僚體制的僵化弊病,真的切中要害嗎﹖日本就只是因為這些而輸﹖跟書中老兵批評「民主主義」的態度相反,這些比較反而突顯了民主制度的重要。
    如果日本戰前就有較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否代表不會開戰﹖當然不一定,正如美國是民主國家一樣四處征戰。可是,民主制度伴隨著新聞言論自由和個人主義,應可以平衡日本社會一味側重群體之弊(華人社會亦如是)。群體團結不是不好,做正確的事時可以放大力量,但同樣做錯事時也會放大錯誤,而且壓制批評的結果就是一直錯下去。這正是日本在戰爭中越陷越深的原因之一。美國不是沒有貪功的高層和錯誤的決策,但通常不久就會有人提出反對,避免高層死要面把錯誤無限擴大下去。(美國在豬灣事件就是中了「團體思維」的陷阱,但他們反省得快,到古巴飛彈危機時就著力避免再次陷入同樣的錯誤。) 這就是民主國家比專制國家優勝之處,雖然民主國家的效率通常較差,但這是為了避免犯下大錯的代價。

    一味批評高層的另一問題,是忽略平民的戰爭責任。把戰爭責任歸咎於高層而宣稱「平民被騙論」,是中國政府的基本立場(國共都一樣),也是日本戰後的基本說法。
    我這裡說「平民的戰爭責任」當然不是說日本平民都犯下戰犯級的罪行,而是指有不少日本平民當時是積極地支持戰爭的,他們真心認為侵略別國對本國是好事,這種心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卻從來沒有好好反省過這種「貪婪」跟高層其實是同出一轍。
    書中老兵指斥「左膠」記者時,說這是傳媒在戰前不負責任地愚弄和鼓動群眾所致,好像反而是傳媒令群眾狂熱去挾持政府開戰了,這是不正確和不負責任的說法。不是說傳媒沒鼓吹、沒責任,而是傳媒本來就受政府和軍方管制,有些記者就算想報導「不好聽」的東西都會被審查掉,所以這並不是傳媒單方面的責任。
    書中有個例子,說幾個初期參加特攻的人被奉為「軍神」,受到鄉親崇敬,到戰後「反戰」了,鄉親就立即變臉鄙視這些人。這種翻臉如翻書的態度,很明顯只是趨炎附勢跟紅頂白,哪方較強就倒向那方,根本沒有甚麼個人立場可言。當時很多日本平民面對戰爭,根本就是同樣態度﹕有油水可撈、政府標榜的事何不積極去做,求揚名立萬﹖到了戰後,卻立即說自己是「被騙了」就推卸了所有責任。
    這種批判不是方某自己想的,以前介紹過一本前日共成員寫的《南京大屠殺和日本人的精神構造》(津田道夫著,香港﹕商務,2000),他把這種態度稱為道德上的虛無主義,認為和天皇制國家主義一起構成了開戰和大屠殺的誘因。
    當然,書中推卸平民責任就算有問題,也未必算是「右翼」的錯,因為在日本除了「左翼」之外,幾乎所有人都是這種論調。

    就連男主角的形象,原著也比電影多了一點。電影基本上都只提及主角「善戰但不好戰」、愛惜自己和同袍性命的一面。但原著卻提及主角打中敵機後,還試圖掃射跳傘飛行員的「不君子行為」(同袍紛紛指責他追殺失去武器的逃生機師非武士所為)。當然原著中男主角提出了理由(他認為美國資源充沛,戰機要多少有多少,打戰機根本沒用,應該優先殺傷機師。他甚至希望最好不用上天,就在地面打死對方),但與電影裡的相比,這樣的主角怎樣看都不像反戰或和平主義者吧﹖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註﹕另外有人撰文比較了《風起了》和《永遠的0》﹕從《永遠的0》談到《風起了》 ,作者認為宮崎駿才是美化了筆下主角。因為設計戰機必須跟軍方溝通,也要顧及軍部的要求,所以不能把戰機設計師說成是跟戰爭責任毫無關係的樣子。

  • 永遠的0

    剛剛跟朋友看完電影,注定是飽受爭議的作品。

    電影本身用了大量的電腦特效,情境非常懾人,絕對是不斷放催淚彈的煽情戲。
    岡田准一的高度果然跟日本人比也算是矮,整齣戲裡想找個比他矮的軍人似乎也不容易,找他當圖書館戰爭的男主角果然是不二之選。

    小說和電影引來「軍國主義」的批評,同期拍了《風起了》的反戰動畫大師宮崎駿也破口大罵。雖然在我們這些外國觀眾眼中,如果不抱先入之見去看,很難會認為它鼓吹戰爭的。因為整齣戰都在講戰爭如何折磨和摧毀生命,和軍部如何不恤人命,主角的同袍不停以各種或悲壯或荒謬的方式死去,當然更荒謬的就是主角不斷要培訓學生駕自殺飛機,然後還要「護航」他們去送死了。看完只會質疑戰爭違背人性,甚至認為戰前體制本身就是反人道,怎會覺得想要另一場戰爭﹖
    可是,當安倍晉三這個大右派都跑去看首映還去跟導演握手,而作者本人也是個右派的時候(他還否認過南京大屠殺呢),你又不得不想到世情從來並不單純。

    中學時,忘記了在《亞洲週刊》還是哪裡讀到一篇文章,說美國人誤解了日本電影。文章指美國人眼中最反戰的電影(就是士兵不停地死,肝腦塗地血流成河的那些囉),在日本人眼中卻是最煽動戰鬥意識的。有沒有討論原因﹖早就想不起了,會不會也是說日本人偏好欣賞櫻花那種一瞬之間的死亡美感﹖
    在下既不是日本人,也沒認識哪個日本人,自然無法確認文章是對是錯。而一個右派作家也不等於作品必然都要鼓吹戰爭。不過回想安倍大讚電影這一點,不得不有點「疑中留情」。畢竟政客這種生物,特徵就是無寶不落,專以「抽水」為務,一言一行都有政治目的。他會大讚,當然是因為作品有值得右派利用之處。

    那麼,究竟這部電影對日本右派有何價值﹖

    嚴格來說,華人經常掛在嘴邊的「軍國主義」,本義是指「軍隊優先」的治國方式(北韓「先軍政治」與之焉),所以罵現在的日本「軍國主義」其實可能會令日本人大惑不解、甚至反感。因為跟戰前日本不同,現在軍隊(即自衛隊)是在政府控制之下的,而國家體制亦不會以軍事為中心。(反而是解放軍獨立於國務院,又在中共中央有其代表的中國,經濟開放前的體制更像軍國主義。)
    曾在琉球大學教書的林泉忠,去年在《明報》刊登一篇短文(〈安倍「右翼軍國主義」的虛實〉,2013-09-30),指日本人連「右傾」和「右翼」也有區分,右翼通常是指極端民族主義者,而右傾則是比較輕微的。雖然同一文章指出安倍已晦氣地自認「右翼」。
    林泉忠列出的「右翼主張」包括﹕「愛國」、擁護「天皇制」(諷刺的是今上天皇據稱很不喜歡右翼)、反共、強化軍力、質疑「東京審判」、反對「自虐史觀」(《永遠的0》作者反駁宮崎駿時就祭出這個詞,你幾乎一聽到就可以判定這人是右派)、支持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等。

    香港yahoo多五毛,介紹電影那頁一樣有人破口大罵那些說好看、「電影批判戰爭」的人是港奸云云。這樣其實是捉錯用神,因為電影明顯不是要鼓吹戰爭或軍國主義。有些人針對說作品一味美化零式戰鬥機,更是說不過去。因為零式在大戰初期的確是一款優秀戰機,性能比盟軍的都要好。故事中的日軍老兵引以自豪是很自然合理的事。而故事亦明確指出零式到大戰後期已遠遠落後於美軍的新式戰機,這同時反映出軍部還打算叫學生駕零式作自殺攻擊的荒謬(因為根本未埋身已被擊落了,死得毫無意義)。何況若然成功就值得一死麼﹖正如戲中的黑社會大老所言﹕

    (大意) 就算是九死一生的行動,我都會拼命一搏。但明知是必死無疑的任務,我就完全無法奉陪了。當軍部祭出特攻隊的時候,我就知道日本必敗無疑了。

    可是像博客來那邊一片溢美之聲,卻同樣是忽視了作品並不反省戰爭責任的事實。

    主角被批評是「頭號膽小鬼」,但要留意主角並非逢戰必溜,也不是厭戰或反戰。他參加了偷襲珍珠港(雖然日本人自認為只是突襲),該戰的時候還是要戰,而且是海軍航空隊飛行技巧最好的機師(有趣的是史實中有個王牌機師跟岡田san一樣長得矮 :P 只差在沒有參加自殺攻擊)。他只是沒跟隨軍部宣揚的那種輕生風氣,珍惜自己和同袍的性命並避免冒不必要的險。他在珍珠港一役後因為「沒找到美軍的航空母艦」而視為作戰失敗不願參與慶祝,在中途島海戰中認為首要目標是美方軍艦不應該換走魚雷,和質疑由拉包爾出發攻擊瓜達康納爾是勞師襲遠,可見他只是「善戰但非好戰」而已。

    (其實日本人也忘了孔子的話﹕「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主角就是這種「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的人。)

    日本戰後,曾經在美國主導下對戰爭責任作反省,很多舊時的壞事都被挖出來。但隨著韓戰爆發,左翼盛行又有共黨滲透之虞,美國便隨即停止追究,讓戰前的權貴有翻身機會。從此日本人的戰爭反思就只剩下「打仗真的好慘,以後都要和平不打仗了」,而不再去理會日本被打其實是「先撩者賤」的問題。

    不過,如果以「忽視先撩者賤」來批評這個以航空老兵為背景的故事,似乎也不貼切。因為跟在地上親手用刺刀屠殺的士兵(如東史郎)不同,機師與被殺者的心理距離比較大,而且戰鬥機機師大多只是參與空戰、與敵軍戰機相鬥,較少直接攻擊平民(當然不是沒有),也少機會像陸軍純粹為了享樂而隨便開火殺人。所以指責他們沒發現自己的戰爭責任,似乎略為苛刻。

    「皇軍」是否威武、特攻是否殘酷、甚至有沒有否認戰爭責任,我覺得都不是重點。反而是到了電影結尾,我才嗅到一點味道。
    電影結尾提到述事者終於解開外公的秘密,然後腦海中就把戲中幾個人的說話串連一起。包括外公問繼外公(部下兼戰友)戰後的日本將會如何、大老闆囑咐述事者好好努力必有所成、繼外公說在生者有責任把亡者的故事延續下去……等等,忽然有很重的「愛國」味。

    以前看過陸培春的書,提及日本「愛國」兩字很敏感,因為戰前被用來要求民眾奉獻一切甚至犧牲性命的藉口,所以戰後一提「愛國」大家就會反射式想起戰前體制。
    電影結尾其實是與開首相呼應,因為述事者(主角外孫)是個屢試不第、不知生活方向的人,象徵了這一代在經濟不景下「迷失」的日本青年。結尾其實是借老兵的話,勉勵後人不要白費他們當年的犧牲,大概是既然流傳了血脈就繼續把日本發揚光大之類啦。

    我想右翼想要宣揚的其實是這種「人人團結犧牲為國家」的意識。
    這種意識聽起很偉大、甚至很「左膠」(有點像「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不過右派一樣講團結的,而且右翼還特別討厭那種民權自由主義的作風,認為是個人主義、「不愛國」。雖然無論左右,團結之後是誰獲益通常都不明不白,正如二戰時日本人的犧牲(當然犧牲更多的是中韓等國人民),不過成就軍閥商閥的貪婪。

    回顧戰爭故事,不一定要歌頌戰爭。對右派而言,大家想起當年大和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佢地個個都想我地死」的氛圍也好。(咦﹖你覺得很像CCTV嗎﹖)
    所以電影把戰爭和軍部描寫得很殘忍也沒所謂,因為跟現政權沒關係(至少他們認為沒關係)。安倍這些大右派也不需要迫你參加神風特攻,只需要大家「團結」為日本犧牲,對政府所作所為少點「冇建設性只顧反對妨礙強政勵治」(嘩﹗聽起來很熟﹗),交多一點消費稅,也不要堅持日本戰後的「基本法」(和平憲法第九條),就好。

  • 港式法團主義﹕功能界別25年

    港式法團主義﹕功能界別25年》馬嶽,香港﹕香港城市大學,2013

    之前說過

    其實收到城大出版社的書目時見到這本書,已經有興趣。這次在「敏感的大中華膠活動 Co-China」的攤位見到就買了。

    這本沒打算給學校,一則馬嶽簽了名(當然在下非為此而買…),二則為了討論「功能組別」讀一本書,對他們來說可能太多。換言之,可能沒人借……

    (後話﹕有人寫左篇書評)

    其實介紹了「有篇書評」之後,在下幾乎可以不用寫(不過偏偏又寫了一堆)。因為在下看法大抵相若﹕作者不厭其煩寫本書出來,就是為了表明一些本來應該是常識、但偏偏有很多人不察的東西。
    功能組別只不過某些「經政府認可」的團體爭相分贓的遊戲,從候選人的政綱到當選者的議會參與都可以看得出,他們通常只關注本界別的權益,而不理會整體社會的利益。甚至連選民在功能界別投票和地方選區投票時也會「精神分裂」,在功能界別投票時不大考慮一般、廣泛的政治訴求,而只集中於考慮「選誰對行業最有利益」。
    聲稱說功能界別可以平衡「民粹」防止亂用公帑就更是笑話。因為資料表明功能界別議員其實不怎樣反對改善政府僱員福利、只是反對要私人僱主增加僱員福利。而功能界別亦非不會要求政府花錢,只是他們通常只會要求政府向其界別(甚至跟這些議員有關的團體)增撥資源而已(簡單例子如我們教育界要求小班教育、或者工程界要求盡早開展公共工程之類)。相對於直選議員要求政府增加福利開支,至少不限於議員自己的選區,受益的人也比功能組別的小圈子私相授受多得多。
    而功能界別中亦可以略分為幾類。但凡以個人選民為基礎的界別(如教育界之類),因為競爭較大,議員表現基本上與直選議員相若。選民基礎越少、以團體(或公司)為單位投票、甚至以指定團體為單位產生議員的議席,議員的表現通常差得多,因為他們只要控制到團體取向,反正不理事也可以重新當選。最知名的例子當然就是「三點不露」的李國寶(金融界),和只有為了郊野公園影響原居民土地,才幾乎是第一次提出修訂案的劉皇發(鄉議局)。

    在下認為本書最大的價值,當然並非在於指出了這些近乎應該是「常識」的東西,而是作者試圖以研究來為批評功能界別提供更穩固的基礎。其中有相當篇幅是對議員出席各種委員會、提出修訂和質詢的量化分析,還有若干具代表性表決的議員取向紀錄,這些都是很有用的參考材料。(雖然上述那篇書評指統計有誤,不過應該只是個別出錯,其餘的數據仍然能用。)

    不過在下對那篇書評有一點不大同意,就是指量化分析無法反映議會投入度。書評沒說錯的是,個別議員的表現數據有異,可能只是議會分工或其他限制的結果。例如張文光的數據較差,是因為他在議會另有任務,這些數據相關的工作有黨友代勞。
    可是,作者的分析並不是針對個別議員,通常是以幾位同類功能組別議員(例如都是個人選民、團體選民或指定團體選出之別)的平均數作比較。作者是試圖以這些數據顯示不同方式產生的功能界別議員和直選議員的分別,而不是針對個別議員作評核。
    如果來自不同政黨和背景的幾位議員,有類似的表現,那就應該是有真實的分別。例如雖然張文光個人數據上較差,但個人選民選出的功能議員,平均表現仍與直選議員相近(甚至更佳),再與指定組織選舉的議員相比,就可以反映出選民越多,議員表現就越接近直選。(當然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正常人都應該看得出來,但研究提出實際數據,又是另一回事。)

    那篇書評出得早所以無法預見,施老闆近日連番出擊,寫文捍衛功能界別,更顯出這本書的價值。施老闆的評論還未寫完,按現有文章看,他的主要論點是把玩「功能」定義,把地方選區說成是與行業功能相對的「住址功能」,所以地方選區沒甚麼特別神聖的。而地區選民利益分殊,根本無人能充分代表,不如行業利益一致。所以只要「人人有功能界別」,就可以補充地方選區選舉代表的「不足」,是更好的民主模式。
    而施老闆論點之謬,其實於本書早已揭示。當然香港絕大部分人都不會讀這本書,所以他才有餘地可以spin大家。

    這就是作者在本書中,首先介紹「法團主義」(corporatism)歷史和現狀的原因。現代西方民主國家,國會設有功能界別的寥寥無幾,僅有的例子都只是在權力受限的上議院,只有覆議的功能而不像香港功能界別般有全面的權力,還可以否決大多數人選出代表的意見。其餘採取「商議式民主」的西方國家,類似功能界別的組織方式只出現在商議個別政策的委員會中(例如商討勞工福利的委員會自然有商會和工會代表),同樣不會讓這些代表有全面的權力。而在這些民主國家的議會(或擁有主要權力的下議院),仍然是以地方選區選出議員。為何那麼多國家的人,都沒有施老闆那麼天縱聰明,不懂得採用功能界別選舉,讓地區代表「民粹」地向基層和地區利益傾斜﹖

    很簡單,因為西方在法西斯時代全面推行法團主義後,大家都明顯看到功能界別無法滿足「民主」的需要。就算真的如施老闆所願,香港「人人有功能」手握兩票,不代表就是民主平等。因為界別劃分本來就是任意的,在古代「士農工商」那麼簡單的環境還算了,到現代新行業不斷出現、連大學科系界線都越來越模糊的日子,你怎麼能夠把「所有」不同行業都劃入界別,而且還要讓界別之間的「票值」一致﹖(家庭主婦/主夫、退休和失業者算甚麼界別當然又是另一問題)

    要不然現在全港沒有功能組別投票權的選民,都可以選出那五個「超級區議員」,這樣一人兩票也可以當普選啦﹗幾十萬人選一個超級區議員,和漁農界百多個團體選一個議員,真的算平等嗎﹖就算換成漁民農民個人投票,數目就可以平等嗎﹖沒有一個公認「公平公道」的方法劃分界別,又無法令每個界別、每個選民手上一票的票值均等,根本就無法達至一個滿足到現代民主要求的「功能組別式普選」方案。施老闆還未寫到這點,不過我倒不怕事先「睇死」他提不出有效方案。要不然世上那麼多搞政治學的學者都想不出,偏是施老闆想得出來,那些學者豈不是要全體切腹了﹖
    這正是地方選區的優勢,就是容易透過改劃選區令各區選民人數相若,每票票值差不多。當然也有劃區問題,但比行業劃分始終容易解決得多。

    我不介意有人討論「如何民主地搞功能組別選舉」,也不會見到有人說功能組別可以實行民主就「鬧定先」,不過施老闆其中一篇特別歪曲是非。他聲稱地區議員會狹隘地堅持地方利益、以致損害整體利益(這某程度上是事實),而行業的代議人(功能界別代表)因為「整體經濟好、行業才會好」不會那麼偏頗。更聲稱阿當斯密認為「從事地產的人最適宜從政」,他們與社會整體利益最一致。如果這樣說不如地產商治港算吧﹖
    這篇文可謂是公然顛倒是非黑白,因為阿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在下只是讀商務的「精選本」),明言不可輕易聽從商人的建議,因為他們隨時可以竭澤而漁,然後拿錢走人。阿當斯密認為依靠土地生活的人因為無法跑掉,與本地利益相綑綁,所以他們的建議比較可靠云云。阿當斯密顯然不是說「從事地產的人」(更不是指地產代理),而是指農民或地主那類「只能靠這塊地賺錢」的人。地產商當然要買地,但他們開發完這塊地就可以賣掉套現走人啦。
    而且,我想現在很多人都可以看得到,地產利益與整體利益出現嚴重衝突。你沒估錯,我說的正是「自由行爭議」。對於地產商(這裡包括地主)和某幾類零售商,自由行是多多益善、多來多賺。但承受隨之而來各種壓力的並不是他們,而是我們這些小市民,絕大多數不會跟「地產界」扯得上任何關係,那些因為租價急升而失去店舖和工作的其他行業更是有冤無路訴。
    單是一個例子,就已經可以推翻施老闆聲稱的「行業與整體社會利益最為一致」的假像了。那些行業利益(尤其地產界利益),只是跟施老闆的個人利益最為一致而已。
    回想阿當斯密叫從政者不要輕信商人的建議,果真賢人也﹗(遠目)

    施老闆一番謬論,更突顯這本書的價值,反而令我更有興趣另外買一本放在圖書館了。(雖然我仍然不敢相信有幾個學生會借來讀……)

    正如西方國家的經驗,功能界別用在特定功能的諮詢組織,當然可以。不過在擁有全面權力的議會,就沒法公平公道地透過「功能界別」選出代表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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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9 「主要英資集團如怡和及太古、滙豐銀行,主要商會如香港總商會等,差不多保證可在行政立法兩局有代表。在政府總部和兩局的決策核心以外,約一百個主要的諮詢委員會組成了一個次級的吸納架構。」

    回歸前的政府總部應該叫「布政司署」。

    p.75 「現行以法團委任代表投票的制度,由於投票保密,無論完全保證授權代表向所屬團體或公司問責。」

    應為「負責」。問責兩字經常被倒過來用,要負責任的人又憑什麼向權力來源「問責」呢﹖

    p.76註 「28. 有趣地,英國政府在93-94年與中國政府就1995選舉安排時,也提出類似批評(選民太少容易賄選),以支持他們的『新九組』方案,以擴大選民基礎——但這個法團投票和『小圈子選舉』的制度明明是他們設計的。」

    中共振振有詞說英國人埋下「地雷」,除了中共自己找藉口反民主外,很大程度上就是港英政府自己也沒誠意推動民主,以便政府和少數既得利益者壟斷。直到知道沒法留下去才肯開始放權,但放權的時間已經不足,香港亦因此沒有足夠的民主經驗就被中共接收了。

    p.79 「誰能得到代表而進入這特權俱樂部,其實是個爭取『社會封閉』(social closure)的過程」

    Social closure顯然是個術語,有解釋說是某些群體透過劃界和隔離,以維持本群體對資源的壟斷,但譯成「社會封閉」聽起來總覺得有點怪。
    在網上搜尋,Social closure 有人會譯成社會壁壘、社會屏蔽、社會關閉(這個更怪)、社會藩籬、社會閉合等。如果套用蘋果日報一篇文章的標題,似乎叫「社會落閘」更傳神。

    p.99 表6.1首列出現的「候選人宣傳單張及郵寄競選刊物」在最後一列重複了,即是有其中一列應該是其他內容……

    p.106 「於上下班時間站在交通要派發傳單」

    交通有「要塞」似乎誇張了點(笑),應為「要衝」。

    p.109 「有法定地位和權力如考核專業資格、規管業內操守等功能和權力的專業組織,例如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醫學會、工程師學會、建築師學會等」

    香港醫學會其實不是有權力的規管機構(那是醫務委員會),只是醫生自組的協會,性質跟教協是教師工會而非教師公會差不多。(這點當年幫教授研究勞工法例時也說錯過,立即被老闆指正。)
    一般而言,在芸芸醫生組織當中,醫學會被當成香港醫學界的代表,只因為它的歷史最久、會員最多。

    p.112 「何鍾泰發電郵通知駐地盤工會人員協會主席及其他成員」

    「駐地盤工會人員協會」看起來很怪,就算把工會搬去尾,也會變成「工會」「協會」重複。
    我猜其實是「駐地盤工程人員協會」之誤。

    p.140 「如果以年資作為醫學界選民的階級地』指標」似乎應為「選民的『階級地位』指標」。

    p.148 「針對工程界和醫學的調查」應為「醫學界」。

    p.267 「回歸後政府的認受性持續低落,經被批評『官商勾結』」應為「經常」。

  • 回應2016/17政改諮詢 (2)

    這是對政府2016/17立法會和特首選舉辦法諮詢的正式回應(根據上一篇修飾),順道聽聽看倌的意見。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聯署,本人將於5月3日前寄送政制事務局。(如果有朋友聯署,下文「本人」將改為「我們」)
    不打算聯署的朋友亦歡迎採用內文作回應用。

    ---

    敬啟者﹕

    回應「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事

    未正式回應你們提出的徵詢問題前,有必要先澄清以下幾點。

    首先﹕你們說英國人委派總督是殖民統治,沒有人反對。那麼中共不喜歡的人不能參選,只准獲得中共「祝福」的人參選,選民只能選擇得到「祝福」的人。即是最終只有香港以外某個政權喜歡的人才能當選,那又跟殖民統治有何分別﹖
    如果說篩選幾個中共喜歡的香港人給我們選就不是殖民統治,那麼假如英國政府當年給我們選擇陳方安生或曾蔭權當總督,那就不是殖民統治了﹖你們會不會同意﹖中央政府會不會同意﹖

    在得到多數香港人支持的政黨派系可以提出候選人並當選之前,香港之地位實與殖民地無異。只有當香港人可以自由選出其屬意之管治者,香港才算是一塊真正的自治領土。提名委員會有1200人又如何﹖就算有12000人,除非他們悉數由香港人普選產生,否則沒有資格自認代表香港人。他們本質上只不過是由當權者指定的人,去選另一個當權者屬意的人罷了。

    虧你們還好意思說香港廉潔和傳媒多元化。湯前專員的濫用職權案正正顯示,香港社會正在「大陸化」,連廉政公署都被侵蝕了。中資企業在本港經濟駐足越來越深,已 經透過廣告壓力,令傳媒的多元化日益減少。沒有一個普選、向全港市民負責的政府,政府注定不能代表全民,而只能聽任中聯辦或親北京人士的旨意行事。最近梁振英一直在否定要檢討自由行政策,直至京官開口承認自由行需要檢討才跟著同意檢討,便是一例。任由香港以外的勢力,把香港變成大陸的一個普通城市,絕對不利於香港的發展,亦不利於中國的改革開放,對國家和香港都沒有好處。

    其二﹕如果說要均衡參與,現在擁有政治特權保護的那些富商和專業人士,本來依靠他們的財力和專業能力、還有人脈,跟一般平民相比,在政治上已經有額外的影響力。還要為他們提供政治特權,正正就是「不均衡」地讓他們有太多權力。
    回歸後貧富懸殊加劇、仇富情緒升溫,正反映了這種政制「不均衡」導致政府和政策向特權階層過度傾斜的結果。在這一批人本來就有額外影響力的情況下,在任何的普選制度下,他們的權力本來就不會比平民為少,只是讓政府更能回應平民的需求而已。

    同理,一個權力過度集中在個別富商手上的制度,只會令政府過於偏幫這些富商,對其他中小企和市民都不利。現在遭人詬病的「地產霸權」正是如此,令其他產業都只能依附地產業生存,租金蠶食盈利、阻礙了香港產業的多元化發展。(增補﹕)按功能界別產生提名委員或立法會議員的方式,不單止對一些無法參與此等選舉的市民不公平,甚至對不同「界別」的選民也不公平,因為每個界別選民人數不一、各人投票的票值不同。更不用說界別代表人數的分配,跟這些界別對社會「貢獻」根本不成比例了。

    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都有不同形式的普選制度,證明不同的普選制度都與資本主義相容。以所謂「維護資本主義經濟」反對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原則(即是讓得到多數香港人支持的派系提出候選人),只不過是強辭奪理自欺欺人。

    其三﹕關於「循序漸進」這一點,我們已多次表明,重點在於「序」要清晰。政府一日不講清楚其普選路線圖,所謂「循序漸進」根本不成立,只是拖延的藉口。

    現在政府仍然拒絕處理2020立法會普選安排,正正就是令「循序漸進」的「序」失了蹤的元兇。1.19 所謂特首普選是立法會普選的先決條件,邏輯上並不否定兩者可以「一籃子」解決,人大常委的決定只要求落實時特首普選先於立法會普選。

    沒有普選路線圖,不要跟我們說「循序」漸進,因為你的「序」從來不存在。

    以下逐點回應政府的徵詢問題。

    回應 5.01
    目前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共1200人組成。就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我們可考慮-
    (i) 是否按現行的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的組成框架設計提名委員會的組成?
    (ii) 提名委員會的總體人數,是否維持目前選舉委員會的1200人,或應該有所增減?
    (iii) 是否按現行選舉委員會的38個界別分組組成提名委員會,是否增減界別分組的數目?
    (iv) 如增加總體人數,應如何在四個界別之間分配新增的委員議席?
    (v) 如不增加總體人數,是否維持四個界別之間分配的委員議席數目?

    (i) 四大界別並不符合「均衡參與」,令個別人士擁有特權,令政府施政偏頗。提名委員會不宜照搬四大界別。人大常委決定只是說提名委員會「可」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組成而非「須」參照,即是這個只是建議而非規定。喬曉陽的意見只屬個人意見,並沒有強制性。而且單是聚焦於「參照」而不理會「可」和「須」的重大分別,會導致對法律文本的嚴重曲解。政府理應為香港市民爭取最符合民主、得到大多數選民支持的黨派可提名候選人的方案。

    3.14註釋4建議提名委員會改由全體立法會議員及民選區議員組成,可以接受。註釋5聲稱立法會議員不適合組成提名委員會,其理不通。因為他們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任提名委員,並不是立法會本身負責提名,與基本法無衝突,亦與現時立法會議員擔任提名委員的做法一脈相承。而註釋4建議的立法會議員+民選區議員模式,亦不會導致立法會議員獨擁提名權,足以讓行政立法互相制衡。(聲稱立法會議員負責提名不符合「均衡參與」更是笑話,你們保留功能組別不就是聲稱為了「均衡參與」的嗎﹖即是你們現在終於承認「功能組別不符合均衡參與」了﹖)
    假如有人質疑提名委員會全面普選,會導致那些選民人數佔少數的原特權階層無法提名其屬意之候選人,那麼就算不完全由普選的提名委員取代,提名委員會也應該由普選產生(條件不受界別限制)的委員佔大多數,這樣才讓一般平民有合理的代表性。
    換言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改由全體立法會議員及民選區議員組成,一是提名委員會在保留現有界別委員外,加入不少於同等數目的普選委員。

    (ii) 提名委員會的人數並不重要,組成方法才最重要。假如要增加普選產生的提名委員、而又不影響原特權階層的提名權利,那麼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保留現有界別的名額、再增加普選產生的名額。現時選舉委員會只有35名立法會議員是普選產生,於1200人中不成比例。可以假設新的提名委員會應擁有2400人,1200人仍按照界別產生、1200人由普選產生。

    (iii) 除非一併取消所有界別,否則減少界別數目,要個別特權人士同意取消或合併並界別,近乎不可能。界別數目增加,則徒然令特權界別進一步增加,不利推行普選。
    故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所有界別一併取消,一是保留現有界別數目,另增設普選提名委員。

    (iv) 如上述,不應再考慮如何在四大界別之間分配。一是只由立法會議員及民選區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一是保留現有1200原有界別名額,另增設1200個普選提名委員。這批提名委員可以全港為一個選區的比例代表制產生,選民只需選擇政黨名單就可以,有利本港政黨政治發展。
    假如要分由現時立法會五大選區的比例代表制產生,亦可接受,但不必要。因為特首並不代表某一區,理應代表全民,其提名委員亦不必分區也。

    (v) 如1200人的名額不改,則應大幅削減原有界別名額至原額一半左右(除了立法會議員那70席),把約600席改由不按界別限制參選資格的普選產生,辦法如上述。(港區人大代表並不必要保留當然委員資格,因為他們從來不是普選產生,對香港內部事務亦沒有政治權力。中央政府在回歸前已說明港區人大代表只負責參與全國政治,無權干涉香港內部事務。)

    回應 5.02
    如提名委員會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組成,是否保持現有界別分組內的選民基礎,不需作出重大改變?如果認為應在現行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上進一步擴闊,如何擴闊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

    界別分組是任意、而且讓大量市民不能參與選舉。假如1200人的界別名額維持不變,則所有席位應該把提名/參選/投票資格由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這個安排只能被視為過渡安排,而不是「終極普選」的永久安排。
    假如提名委員會有一半席位不限界別由普選產生,則餘下的一半原有界別應把提名/參選/投票資格由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

    回應 5.03
    如提名委員會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組成,就2017年提名委員會的界別分組選舉,我們可考慮-
    (i) 是否繼續維持目前各個界別分組的投票、提名及當然委員安排?
    (ii) 如增加新的界別分組,該界別分組應採用那一種制度產生委員?

    假如提名委員會只能按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組成,則所有組別應該把提名/參選/投票資格由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這個安排只能被視為過渡安排,而不是「終極普選」的永久安排。
    不應再增加任何界別,除非這個「界別」是完全普選、沒有提名權限制的,如同立法會或區議會的直選議員一般。

    回應 5.04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說明了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以「委員會」名義提名產生(即是所謂「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而並非是目前選舉委員會方式,由個別提名委員會委員聯合提名產生。

    這是一個錯誤理解人大常委決定,並誤解公眾的解釋,是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之上的非法僭建。2007年人大常委決定,對於這部分只是重申「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根本沒說過甚麼「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
    你們在提出這一點的時候,竟然只是依靠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的一面之辭。我們認為任何了解法理的人,都不會認為一個議會委員會主席就有權就法律提出權威解釋(儘管他本人可能是法學權威)。要不然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豈不是有權解釋所有法律和填補法律內容﹖我們還要立法會和法院來幹甚麼﹖

    更有甚者,這種「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的狹隘理解,本身就是反民主的。所謂的「民主程序」當然是為整個香港建設民主,而非只服務某些界別。詳見下一條回應5.05(ii)。

    回應 5.05
    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須處理的議題包括-
    (i) 提名委員會如何按照「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ii) 「民主程序」如何體現「機構提名」的要求?
    (iii) 提名委員會應提名多少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i) 提名程序不宜改用更高的門檻,可維持現時不少於八分一提名委員支持便可參選的安排。
    為免有個別候選人拿盡所有提名票,應設提名人數上限。例如不能接受超過一半委員的提名
    提名制度應該盡量讓市民在投票時可以選擇他們屬意的候選人,有相當民意支持的人都能候選,這才是符合「民主」原則。

    (ii) 提名委員組成提名委員會,由他們自由提名候選人,即屬「機構提名」。

    所謂「民主程序」跟「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是兩碼子事,完全無關。不應混為一談欺騙市民。
    建設民主,當然是為整個香港社會建設民主,而不只是為了某些界別。「程序」是否民主,當然亦以這個程序是否合符整個社會的「民主」需要為標準。因為現時提名委員會根本欠缺民意代表性,大部分委員都不是普選產生,一般市民亦不能置喙。如果單以「機構內的民主」來看,兜售「整體提名」這裡貨色,絕對有可能產生「機構『民主』地提名的候選人,排斥了在普選得到多數票的政黨/派系所推舉的候選人」,這樣只會損害當選特首的民意代表性,對民主進程反而不利
    就算我們採用較進取的方式,把提名委員會改為全民普選產生,再由他們提名候選人,也不代表「整體提名」是合理的。因為這樣等於讓多數派可以排除所有其他派別提出的候選人,令他們的政見無法透過特首選舉過程交鋒,讓選民選擇未來路向。這樣只是「多數人的獨裁」而已。
    如果以整個香港社會的角度去看「民主程序」,所謂「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這種爭拗,本來就沒基礎。

    (iii) 如果按照上述(i)的建議,則候選人可有一至八名。提名多少候選人從來不是重點。若依照回歸後歷屆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特首的安排,實際能夠取得提名委員會提名的人數亦不過兩三人,對市民選擇已經很方便。就算有八名候選人,也不至於令選民選擇有困難。

    最近舉行的東京都知事選舉(2014年2月),有十六人參選。其餘各地選舉,都會有很多人參選。從未聽聞外國有人投訴說「選擇太多」的。只要發展政黨政治,選民按黨選人,會考慮的候選人數目本來就很有限,並不會有選擇困難。所以限制參選人數上限,毫無必要。

    回應 5.06
    就提名程序完結後的普選方式,我們須考慮-
    (i) 是否只舉行一輪選舉(如以得票最多者當選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毋須要求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
    (ii) 是否規定候選人須取得超過半數有效票方可當選(例如在第一輪選舉中,沒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獲得最高票的兩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選舉。第二輪投票中得票較多的候選人當選)?
    (iii) 是否考慮其他投票制度,如按選擇次序淘汰制?
    (iv) 在只有一名候選人的情況下,是否仍須進行投票?

    (i) 一輪投票多數當選制,容易導致一個未得到大部分選民支持的候選人當選。重複當年陳水扁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情況,這種情況應予避免,應確保當選人得到大部分選民的認受。換言之,應當要求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方可當選
    (ii) 兩輪投票制能夠確保當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但有很大可能需要在短時間內舉辦兩次投票,對選舉機構和選民可能有實際困難。
    (iii) 使用排序複選制,對於選民比較方便,只需投票一次。只是點票較為麻煩,但因應點票增加的資源應該不會比舉辦第二輪投票為多。問題是政府先前把「用筆劃票」改用「蓋印」就是為了適應部分選民能力不足的措施,要求排序本來不難,但會增加劃錯票導致廢票的機會,可能要增加措施協助此等選民。
    但整體而言,我們認為排序複選制較兩輪投票制為佳
    (iv) 特首權責重大,只有一人獲提名亦應舉行信任投票,以避免不受大眾歡迎(但在提名委員會內獲得支持)的候選人當選。

    回應 5.07
    就一旦在7月1日前行政長官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的的情況下,須考慮是否修改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重選的安排?

    可以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條文,當中央政府以正式公文通知拒絕任命當選人的時候,與被免除職務相同,需立即開始新一輪的選舉程序,重新選舉。不過中央政府拒絕任命一個獲得多數票支持的特首,必有其政治代價,相信亦不會隨便行事。

    回應 5.08
    是否應考慮維持立法會議席數目於70席,不作重大修改,或可在符合《基本法》的原則下,進一步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數目?

    對於立法會議員的實際數目沒有意見,關鍵在於選舉方式。不能增加「民主成分」的話,多少個議席都沒有意義。

    回應 5.09
    如維持立法會的議席數目於70席不變-
    (i) 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是否應維持不變?
    (ii) 如作出調整,應調整至甚麼水平?

    功能組別本身就是任意劃分,並沒有必然原因。功能組別如非一併取消,要減少若干個,勢必導致不同功能組別之間互如扯皮,最後無法決定取消或合併哪一些。所以與其討論削減幾多個功能組別議席,倒不如先增加功能組別的基礎。把所有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讓所有從業者都有份投票,增加民意代表性。把每個選民的投票比重降低,有助於減少2020年全面普選時取消功能組別的阻力。

    至於比例上,建議把「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改由全港一區比例代表制普選產生,以增加直選議席的比例。詳見下一條回應5.10。

    回應 5.10
    如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數目-
    (i) 應增加至多少席?
    (ii) 應如何分配新增的議席?
    (a) 應否維持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議席各佔半數的比例,並將新增的議席平均分配?
    (b) 如不維持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議席各佔半數的比例,應將較多的新增議席分配給功能團體(例如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或分區直選?

    對新增多少席沒有意見。但可以把「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這個過渡性安排取消,連同新增議席全數改由全港一區比例代表制產生。方式類似現時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但參選資格不再限於區議員,投票資格亦擴及全體選民。這樣的改變最小亦最易實行。
    既然人大並不反對2016年改變直選和功能組別的比例,那麼自稱以增加「民主成分」為目標的特區政府,自然應該採用讓直選議席比例增加的方案,亦不應該再增加任何功能組別議席

    回應 5.11
    應否擴闊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無論如何,由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在所必行,否則無以增加代表性。

    此外可考慮由界別提名、全民投票產生功能界別議員,作為全面普選前的過渡方案。撇除區議會(第二)界別,立法會只有三十個傳統功能界別議席,投票時讓一般選民投選三十個代表並無大困難(有些外國選舉同時要選出的職位更多)。如果有個別選民確實無法選擇那麼多界別代表,他們可以棄權,不應因此排拒其餘有意願選民選擇代表的權利。

    回應 5.12
    不論2016年立法會地方選區議席數目會否增加,我們可考慮-
    (i) 應否調整目前地方選區的數目?
    (ii) 應否調整地方選區議席的上下限?

    不贊成在這一屆改動。
    議席數目較少的比例代表制選區,實質會變成「多議席單票制」的不公平安排,令選舉結果無法反映大部分人的意願,更鼓勵政黨分裂無助於政黨政治發展。
    未來的普選立法會,應該有一半議席由全港一區比例代表制產生,另一半議席由分區單議席單票制產生。讓立法會可以同時兼顧全港性政黨和個別地方人士的訴求。
    故此,除非政府有意於現時把部分分區議席改為以單議席單票制產生,否則不必改動地方選區,以便政黨適應和過渡。

    其他建議

    特首不可以從屬某政黨是一個白癡的規定。如果特首只是一個西敏制議會中類似「元首」的象徵角色,則非政黨化有助維持中立形象。但現實中特首是一個類似「總統制」的行政首長角色,世上沒有哪個民主國家的行政首長會沒有政黨歸屬。可見政黨歸屬並不影響行政首長的角色,反之,沒有政黨歸屬阻礙了政黨政治發展。特首沒有政黨穩定支持、政黨又不用為施政利弊負責,這樣政黨永遠不會成熟,行政立法關係永遠緊張,香港的政治亦永遠不會成熟。這是你們的期望嗎﹖

    此外,既然人大常委並沒有規定2016立法會不能改變分組表決安排,則應把握機會把這種不公平的制度取消。讓所有的議案都按同等的門檻表決。

    此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助理秘書長(3B)

    市民
    方富潤、Rex Chung、許漢榮

  • 以銀為本﹕7評香港產業及人口政策

    鄒崇銘、韓江雪、易汶健《以銀為本﹕7評香港產業及人口政策》,香港﹕印象文字,2014

    先利申﹕易汶健乃本人網友,但本書由在下購自書店。

    簡介倒不難,我們可以說這本書是試圖勾劃一套左翼的本土主義。
    大家從網上獲得的右翼印象,就是以族群為本,反對中共殖民。左翼者通常被譏為「大愛」無限,拒絕劃界把關。不過有點諷刺的是,近年本地民眾運動中率先提出本土訴求的,其實是一批左翼社運人士。現在被批為「左膠」或「社運膠」的一批社運人,在諸如清拆天星皇后碼頭或反高鐵拆菜園村等事無役不與,並提出了保育本土文化的口號。不過去到新移民或蝗蟲比喻之類的主題上,左翼的態度立即就跟右翼起衝突。
    左翼的本土主義和右翼本土主義的最大區別,在基於左翼傳統的批判資產階級進路。正如右翼習慣把問題歸咎於「族群」,左翼的習慣就是歸咎於「階級剝削」。

    本書內容就是分析政府的人口政策,指出這個只是「人力資源政策」,把市民當成商業經濟的工具,所有人都削足適履投入為商家賺盡每一分錢的位置,只顧眼前蠅頭小利,不顧(或不惜犧牲)香港的長遠發展。而所有不配合這個想像的,就會被視為阻礙而需要排除,聲稱窮人可以去大陸住、叫青年去大陸發展、叫老人去大陸養老……等等的「人口政策」其實都是同出一轍。為了商家可以引入外勞,但本地對商家「沒用」的人就趕去大陸。

    於是本書同樣批評大學收生(見筆記)或自由行之類的政策。但他們批評自由行的角度就不是針對某些自由行旅客的不良行為,而是強調﹕過於熱衷賺快錢、破壞市場的資訊回饋機制(因為無論如何只要中央不斷供應自由行就行,中國有那麼多人沒來過,何需提升服務﹖)、劣化本地經濟形態、過分傾向自由行減少經濟多樣性,最終令香港經濟越賺錢反而做得越差。

    易汶健尤其指出了單程證政策不讓港方參與的荒謬﹕如果因為以往不承認英國對香港主權,所以不讓港英政府審批「誰可來香港」,那麼為何「回歸」後香港仍不能擁有與其他省市相同的權力﹖更矛盾的是,《基本法》規定了中央在港設立機構須經港方同意,為何香港政府有權決定是否同意機構駐港,反而無權決定是否同意某人來港定居﹖

    亦正如作者所言,如果要質疑家庭團聚是滲透渠道的話,必須要留意單程證當中有0.63%非家庭團聚個案。而且不靠單程證,現在還有很多投資移民、工作簽證的渠道可以利用。大抵除非能夠選出一個真正立足於本土利益的政府,執行審批工作,否則收回單程證審批權、甚至截停家庭團聚個案,也不見得阻止到「滲透」。
    (當然,無論民主運動結果如何,收回審批權仍是重要目標,畢竟就算沒阻止到滲透,至少可以讓排隊的團聚家庭免於貪污之害。而香港亦可以不時調節配額,以適應香港的發展進度,讓他們可順利融入本港。)

    當然,以家庭團聚理由來港的單程證個案,大多是低技術勞工。對於這一批人如何融入香港經濟,而不會變成不斷擴大福利需求,左翼提供的答案(如有)仍是模糊不清的。
    對於有右翼人士聲稱「他們可以回大陸團聚」的說法,我認為跟「窮人就回大陸養老吧」的說法差不多無情。因為回大陸娶妻生子的人本身多是窮人,他們正正需要香港的工資才能養家,叫他們回大陸的建議本身就不設實際,與棄之絕域無異。如果我們要怪這批窮人「為何要回大陸娶妻」,倒不如問「為何香港多年來不能讓這批人在本地娶到老婆﹖」
    隔山買牛,總有風險。跨境結婚,實屬同樣。港男陸女配的問題,每天打開報紙都見得到。雖然方某不贊成某些朋友因此限制跨境婚姻自由的念頭,但本身也是跨境婚姻「出品」(雖然方向相反,變了南洋),對跨境婚姻的風險其實身同感受。而正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們不是更應該明白,那些選擇北上娶妻的男人,其實在香港根本沒甚麼選擇可言﹖我想除非我們絕情到認定「窮人娶不起本地老婆就不要結婚,要不結了莫進來」,否則很難排除跨境婚姻的到港團聚需求。畢竟這種需求就是由兩地經濟差異形成的。
    不過,話說回頭,這不代表右翼的憂慮不真實。香港要保持對投資的競爭力,可以加稅的幅度很有限。就算我們鼓勵創意創業,真正貢獻到的稅收又有多少﹖人口老化或高齡化帶來的福利需要只會越來越高,他們的需要和新移民融入的需要,是否有矛盾或互爭資源之嫌﹖如何才能令家庭團聚不只停留在「人權」口號,而能夠幫助經濟可持續發展,這是左翼必須回答的問題。

    本書強調老人和婦女的「非金錢經濟」家庭/社區服務的貢獻,可以是思考的切入點。例如新移民雖然以低技術為主,但是否可以協助社區安老﹖現在的兒童法例和福利政策,只容單親媽媽領取綜援照顧兒童,令她們被外界指斥。雖然左翼認為家庭服務也是貢獻,但很明顯「人人有頭家」,外界只有興趣理會他們對「自家以外」的貢獻。如果我們可以令外界接受「非GDP」的貢獻,那麼左翼是否可以提出一套政策,讓這些新移民不只收取福利,亦可以直接為社區作貢獻﹖我想他們需要從這方向構思一下,才有可能回應到外界的質疑。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

    筆記﹕

    p.52 「一個相當普遍的通俗說法,是不少尤其與科研相關的學科,本地生根本不願意投入時間精力做研究,因此大學只能只能向內地生招手﹔但問題是,以香港彈丸之地所能提供的學生來源,又怎能和全國的優秀精英相比﹖政府和商界對科研缺乏起碼的重視,本地生畢業後又有什麼出路可言﹖歸根結柢,大學教育到底應該因才施教,抑或淪落到『有才才教』﹖」

    p.55 「在參觀過首爾市政府大力推動的社會創新和青年創業項目後,不少成員均紛紛驚覺到,過往十多年在香港推行的種種『展翅』、『青見』計劃,無非狹隘地強調年青一代的市場競爭力、求職必勝術、職場規劃學……卻完全觸碰不到青年人的夢想和創意,和他們所最需要的實驗和發展空間。情況便仿如把老虎困在鐵籠裡,卻硬要牠學習獵殺的技能,能夠得出怎樣的結果,自然早在預料之中。」

    p.59 「首先,必須釐清的觀念是,絕大部分的家庭主婦或退休長者,其實並非沒有從事經濟活動,只是她們沒有從事商品化的勞動而已。無論是在家照顧和教養兒女、又或以祖父母輩的身分照料孫兒,甚至是退休後從事大量義工服務,皆是對香港舉足輕重的經濟活動,只是從統計上無法反映在本地生產總值而已。假如按歐美先進地區的習慣,在政策觀念上會先提出『消除照顧家庭的障礙』,必先強調企業營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而不會如《人口政策》第2.7節,本末倒置地率先強調『消取(除)就業障礙』,彷彿照顧家庭乃是香港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

    p.81-85 「城市經濟作為反饋/調整系統」這一段尤其重要,詳細剖析了「this city is dying」的理由。看倌必讀。

    (相關要點包括﹕
    1. 未能以創意取代進口
    2. 失去貨幣與關稅自主
    3. 只顧與水平較落後的城市貿易,以致獲得錯誤的訊息反饋
    4. 行業集中,喪失多樣性
    5. 集團壟斷)

  • 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

    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Empire: The Rise and Demise of the British World Order and the Lessons for Global Power) Niall Ferguson著,睿容譯,新北﹕廣場,2012

    作者寫這本書的原因在前言交待得頗清楚,他本身有些親人因為大英帝國的關係散居各處,對於後來政治界或史學界把整個殖民主義歷史視為一片漆黑覺得不爽,你可以把這本書看成「平反」之作。

    當然,作者不至於一面倒稱讚殖民史的,殖民過程中發生的血腥和不合理行徑,書中同樣都涉獵到。作者的宗旨在於指出,「帝國」有其必要,大英帝國的出現對於全球化(尤其是經濟一體化方面)有很大幫助,作者主張「帝國」的存在利多於弊。既然大英帝國已然末落,作者認為美國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帝國,「名正言順」地推動全球一體化,反而會導致更多不穩定的局勢發生。

    這種帝國必要論,恐怕會令左翼人士很痛恨吧﹖不過我想作者有一點沒說錯的是,要不是因為有大英帝國的存在,世界經濟未必會有第一波的全球化(當然這恐怕也是左翼人士所不喜),因為大英帝國比其他殖民帝國都更積極推動自由貿易。

    又當然,我們可以公平地反問,自認「文明」的社會是否有強迫「落後」民族融入全球體系的權利。每個民族究竟是否要接受全球化帶來的利益和痛苦,甚至他們認為究竟是利多於弊還是弊多於利,道義上「應該」由他們自行決定的。雖然,現實上總是強者替你們決定了。

    如果純粹從「數字」看來,全球化對大部分民族都是利多於弊,就算是淪為殖民地的社會,這些民族的財富、物質享受和壽命大都有增長。當然前提是如果你願意臣服、沒有被人攻打得近乎滅絕的話。

    就像當美國總統羅斯富質問英國奴役印度人的時候,邱吉爾反嘲的那句﹕

     "Mr. Prime Minister, what do you intend to do about those wretched Indians?"
    Winston drew himself up and replied: "Madam, to which Indians do you refer? Do you by chance refer to the second greatest nation on earth which under benign and beneficent British rule has multiplied and prospered exceedingly or do you mean those unfortunate Indians of the North American continent which under your administration are practically extinct!"
    (來源)

    「羅斯福夫人指責﹕『Indians(印度人)在英國的壓迫下,受苦受了多年。』
    邱吉爾不慌不忙地回應﹕
    『夫人,請問你指的是啡色皮膚,活在印度,在英國仁厚統治下,人口繁衍倍增的Indians(印度人)﹔又抑或是,紅色皮膚,活在美國,據我了解,幾近滅族的Indians(印地安人)呢﹖』」
    (譯文取自蔡子強《新君王論IV﹕曾蔭權的領導筆記》,香港﹕上書局,2006)

    不過就整個帝國史而言,英國人兩種事都做過。而且,被殖民所帶來的「民族自卑感」和文化震撼,也不是我們事後孔明所能彌補。

    我們當然不可以世界的進步掩飾殖民主義壓迫之罪,否則跟那些聲稱六四鎮壓為中國帶來穩定發展的冷血者沒甚麼分別。但反過來,殖民主義的壓迫,是否又可以把它帶來的「進步」一筆抹殺﹖

    沒有殖民主義和帝國,這些進步不會出現,這是作者的論點。這一點如果放在東亞歷史中去看,頗有說服力。畢竟如果不是列強來打開中日韓之國門,他們會很樂意繼續鎖國下去。如果不同意這一點的話,可能就需要另一本書來論述了。
    (當然,我們都知道就算是「進步」,也未必是那些民族想要的,在違反自願這方面,「進步」與否是沒有分別的。)

    如果要批評這本書,我倒不認為是立場問題,而是翻譯標準不一,而且在一本台灣出版的書濫用大陸譯名。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

    筆記,或挑骨頭﹕

    p.6 「非洲世界關於賠償及難民遣返真實委員會」那個「Truth Commission」應為「真相委員會」吧。

    p.7 「英國人何以會因盲目崇拜市場而犧牲『共同人性』﹖」

    其實非英國人也差不了多遠。

    p.11註 「我認為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與英國統治毫無關連,也不認為英國有系統地落實種族隔離系統。」

    其實英國殖民地的俱樂部制度,一般都不容非白人參與,本身就是種族隔離吧﹖

    p.34 「理查.格倫維爾爵士 (Sir Richard Grenville)」
    p.164 「格倫維爾.夏普(Granville Sharp)」
    p.331 「格倫威爾勛爵(Lord Granville)」

    譯名不一。
    又,香港依街名會譯成「加連威老」。

    p.38 「亨利八世於一五一三年在布列塔尼沿海就親眼目睹了地中海巨型艦輕而易舉地擊沈了一艘船隻,並損壞另一艘船,海軍部長也因而犧牲。」

    海軍部長應該不會親自上陣的,我想原文應該是 Admiral ,指海軍上將。當時的海軍大臣是 Lord High Admiral。(英國也有很多這種「歷史原因」形成橫七雜八的官職名稱……)

    p.40 「羅亞爾港 (Port Royal)」

    其實我不明白那麼「白」的名稱為何不可直接譯成「皇家港」。

    p.42 「大英帝國的崛起與其說是肇因於新教道德倫理或者英國個人主義思想,還不如說與英國人的嗜甜口味相關。」

    經濟層面的解釋往往更為有力。

    p.43-44 「詹姆士一世在其他方面的想法也超越了他的那個時代,這種燃燒的雜草『看上去令人生厭,聞上去令人作嘔,既損壞大腦,也讓肺部暴露於危險之中。』」

    真的想講句﹕「王上英明﹗」 XD

    p.44 「於此同時,英格蘭(尤其是倫敦)成為這些新型興奮劑在歐洲的交易中心。一七七零年代,八十五%的煙草和九十四%的咖啡實際上都於英國轉出口至其他地區,主要轉出口到北歐。這個現象部分反映出當時不同貨物在進口關稅上的差異,對咖啡徵收沈重進口稅限制了國內咖啡的消費,使得剛好萌芽的茶葉消費得以迅速風行。英國的特殊消費習慣多半與財政政策相關,在英國,飲茶文化總較咖啡文化略勝一籌,也是肇因於此。」

    p.45 「英國消費者對新款服裝需求愈來愈多,原先一系列節制消費的立法規定民眾只能根據社會地位搭配合宜的穿著。」

    這些法律不是為了節制消費,而是維持階級分野吧。(中國優而為之)

    p.46 「早期英國進口貿易的經濟情況相對簡單。十七世紀的英國商人很難找到印度不生產的商品,因此英國人無法與印度人以物易物,只能使用其他地區貿易中賺得的黃金向印度人購買商品。用當代的語彙形容此一進程是為『全球化』,意思是將全世界融合成單一市場……英國人海外貿易最大的威脅並非來自掛著骷髏頭旗幟的海盜船,而在於其他歐洲人也試圖爭食同一塊大餅,亞洲即成為爭奪市佔率的殘酷競爭的核心。換句話說,當時全球化的形成得仰賴武力。」

    其實第一點也跟後來的中英貿易一樣(只是中國要白銀),這也是英國人轉為賣鴉片的誘因之一。

    p.47 「特許權稅(excise tax)」應為商品稅。
    「荷東印度公司」應為「荷蘭東印度公司」。(解釋見下一段)
    「皇家的壟斷授權」應為「專利權」

    p.48 「英東印度公司」應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因為成立當時印度根本不屬於英國,當時歐洲列強各自成立「東印度公司」負責遠東貿易。所以應該是「英國(的) / 東印度公司」,而不是「英屬東印度(的) / 公司」。

    p.49 「Hudson Bay Company,進入哈德遜灣進行貿易之英格蘭探險者所組成的尊貴公司」究竟有多尊貴﹖

    p.50 「他們將商船海軍的規模擴大了一倍」

    「商船海軍」應是英文 merchant navy 的直譯,merchant navy  又稱 merchant fleet,其實都不是軍隊(雖然戰時可能會徵用),中文應譯成「商船隊」。

    p.51 「約克公爵 (Duke of York)」應為「約克公爵」。
    p.104 「約克公爵詹姆士 (James, Duke of York)」亦同樣是「約克公爵」。

    p.55 「多謝特 (Dorset)」似乎是個網上找不到的譯名,港譯「多實」、大陸譯「多塞特」。

    p.57 「艾哈邁德沙.阿布達里 (Ahmed Shah Abdali)」

    先不講「沙」字前面應該缺了個間隔號「.」,「艾哈邁德」這個譯名實在大陸之至。其實 Ahmed 讀起來只是廣東話的「阿乜」,不知大陸人為何可以譯出四個字來。
    當然如果叫人家「阿乜沙鴨打里」(馬來西亞首相Tunku Abdul Rahman 曾被譯成「鴨都拉曼」,陶傑還用來抽水)似乎有點搞笑,不過譯成「阿邁德」就夠了。

    p.58 「從一開始的貿易公司,東印度公司現在有了自己的殖民地、自己的外交官,甚至自己的軍隊,儼然形成了一個王國。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亞洲和歐洲的關鍵差別,歐洲列強間廝殺得你死我活,最後的勝利者還是歐洲人﹔但是,當印度各領邦開始互相廝殺,最後獲勝的可能是一個非關印度的第三勢力。」

    日本人對這一點看得頗清,所以討幕期間避過了擴大內戰。可以說部分因為他們的地理位置,令他們有機會先了解西方各國遇上歐洲人介入的後果。

    「邦迪切里 (Pondicherry)」

    維基譯「本地治里」我覺得頗有趣的,作者用的這個譯名反而在網上幾乎查不到的。

    p.61 「戰爭由印度東南方的科羅曼德蔓延到加拿大」爾字應屬多餘。

    p.62 「約翰.哈里森 (John Harrison)」我想通常譯「哈里遜」的,而最奇的是同頁稍後又變成「約翰.哈遜」,譯名不一兼誤植。

    p.66 「印度人自以為能夠拉攏國家統治階層中的要員,成為統治階層的友人﹔與此同時,英國人卻依自身利益與印度人簽訂了某些條約和協議。英國人一開始還算遵守這些條例,等他們摸清楚這個國家的政府和習俗,熟悉各黨各派之後,便開(始)訓練軍隊,想辦法獲得一個黨派支持以消滅另一個黨派,不斷複製這種模式以逐漸融入這個國家,最終征服了它…英國人看似順服,似乎甘願受人領導,實際上是驅動這個國家機器運轉的幕後黑手。」—(印度史學家吳拉姆.侯賽因.汗 Gholam Hossein Khan, 1789)

    p.68 「我們要去的那些地方,詢問任何一位國王﹕『你想消滅敵人嗎﹖』接著,便向他展示我們最擅長的軍隊操練技巧。然後,等他消滅了敵人、擴大了勢力,我們就推翻他,奪取王位,建立新王朝。」—吉卜林《霸王鐵金剛》(Kipling, The Man Who Would Be King)

    這也是殖民主義惹人反感的原因之一。
    所以日本人在倒幕時避免了陷入列強資助的內戰,其實是展現出極大的智慧。

    p.69 「從而為整人類謀福利」應為「整體」。

    p.70 「蘇格蘭阿蓋爾郡 (Argyll)」

    Argyll 和香港亞皆老道的 Argyle 是同一名稱的不同拼法。

    p.77 「每蠟燭」應為「每支」。
    「收稅官 (Exerciseman)」因為指的是收 excise 的人,相信應為「Exciseman」。

    p.85 「特許權稅 (exercise tax)」顯然也是「excise」的誤植,而這種稅是商品稅,屬關稅。

    p.91 「瑪麗行政區 (Maryborough)」

    因為 borough 實指自治市(原意堡壘),所以譯為「瑪麗市」或「瑪麗堡」會比較好。

    「亨利.希德尼爵士 (Sir Henry Sydney)」

    其實如果我們當成地名,大陸譯法是悉尼,台灣和香港譯法是雪梨。實在不需要另設譯名了吧。

    p.94 「現名為基蒂霍克 Kitty Hawk

    老實說我見到這個大陸式譯名有點不爽。
    Kitty Hawk 如果是航空母艦的話,會意譯成「小鷹號」。個人比較喜歡意譯。

    p.95 「其他地方的農作物如小麥、水稻、甘蔗、香蕉和咖啡則可以被轉入美國」應為「美洲」。

    p.100-101 「在拉丁美洲獨立之前,移民到此的一百五十萬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中,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是女性﹔大多數伊比利男性移民都是從當地的原住民或者迅速增加的奴隸中尋找性伴侶,其結果就是,他們的下幾代人中出現了大量的歐洲與印地安人混血兒及黑白混血兒(西班牙人和非洲人的混血)。相較之下,英國在北美的殖民者不僅數量上更多,而且由於當時鼓勵他們舉家來到這裡,因而多少保持了文化的完整性。因此,在北美與北愛爾蘭的殖民進程中,家庭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新英格蘭確實就像是一個嶄新的英格蘭﹔而新西班牙卻從來都不是一個新的西班牙。」

    不同的移民政策,造成了不同的社會結構和歷史軌跡。對於香港會否有啟示﹖

    p.103 「大屠殺在那時是空見慣之事」應為「司空見慣」。

    p.106 「契約勞工 (indenture)」即是「賣豬仔」。
    「另一類是犯」應為「囚犯」。

    p.108 「也是迫於現實不得為之的辦法」應為「不得已為之」。

    p.110 「早在一六七五年,巴巴多斯島的議會就開始抱怨」

    因為多讀台版書所以一看就覺得不自然,當然一查維基百科就知道﹕巴巴多斯是大陸譯名,台灣應譯「巴貝多」。

    p.115 「他(John Newton)是用『它』來指稱同為人類的奴隸。同一天,他還記錄了『一個不錯的女奴十一號』的死亡。如果對牛頓而言,非洲人不過是一連串的數字的話,那麼在非洲人眼中,牛頓就是魔鬼,甚至是食人野獸。歐勞德.伊利安諾(Olaudah Equiano)是被運到英屬西印度群島並記錄下經歷的少數非洲奴隸之一,在他的記錄裡,證實了一項當時普遍的說法,認為白人(或者說紅種人)是『死神』的信徒,抓奴隸是為了吃掉他們,一些被擄獲的奴隸們相信,那些抓他們的人嗜飲的紅酒就是非洲人的鮮血所釀,而船長餐桌上的乳酪則是非洲人的大腦所製成。牛頓手下的奴隸顯然也有同樣的恐懼,他們甚至在船上的水桶中『放置家鄉的神物以消災解厄』,因為『他們相信,若不這麼做的話,所有從水桶中喝水的人最終都會死去。』」

    p.116註 「因水手們間流傳一首韻詩」應為「因此」。

    p.118 「愛德華.朗在一七五七年抵達牙買加後沮喪地發現,莊園主人常在奴隸中找尋性伴侶,『許多男人,各種階層,各種素質和各類級別的人都有,他們寧願在聲色犬馬中放縱自己,也不願意在婚姻和相互的愛情中享受純粹而合法的幸福。」

    除了因為人類本有的濫交傾向外,會否也是基於那些熱帶地方疫病橫行,令那些殖民者對前景沒有期望所致﹖

    p.119 「阿空朋(Accompong)」、「阿科坡」,譯名不一。

    p.122 「英國士兵第一次在美洲的殖民地與殖民者交火」

    其實不是「被」殖民者,那些本身就是殖民者。

    p.123-124 「該場競賽將由一一名倫敦球員對上一一名紐約球員」應為「十一名」。

    p.124 富蘭克林﹕「在一個世紀或更長的時間內,定居美國的英國人將遠遠超過英國本土的數量,若因此擔心英國變得無用或者對我們構成威脅,我認為是杞人憂天、空穴來風。」

    其實是否「並非」杞人憂天﹖

    p.125 「英國新政府廢除了新徵稅項」應為「所有」

    p.125-126 「大多數人認為,(波士頓茶黨事件)這是為了抗議茶稅的增加,但實際上,由於在茶葉進入英國時關稅較高,因此英國政府給予東印度公司一定的回扣,導致當時茶葉價格過低,而茶葉自英國出口時享零關稅,到了波士頓也僅需繳交一筆很低的關稅。如此一來,新英格蘭的茶葉價格也受到抑制,可說是前所未見的低點。因此,這次『傾茶事件』並非由憤怒的消費者發起,而是由波士頓富有的茶葉走私者所發起,因為他們無法自茶葉買賣中獲利。當時人們很清楚這次冠冕堂皇抗議理由背後荒謬的本質,一位持懷疑態度的人寫到﹕『當我們的後輩聽到暴動的起因竟是議會取消了茶葉一先令的稅賦,降低為每磅三便士時,他們難道不會覺得詫異嗎﹖這種邏輯不通的憤怒豈不是比巫術更讓人無法解釋,更讓美國歷史蒙羞嗎﹖」

    世事往往就是由那麼荒謬的開端開始。

    p.127 「當時只有維吉尼亞被封為『皇冠殖民地』」

    Crown Colony 的譯名應為「皇家殖民地」。(古鎮煌曾有篇文說「王冠不是王冠」(《鬼聲鬼氣》,明窗1993,p.122),正是用來解釋英文 Crown 很多時候用來指稱皇權,並非指皇冠本身。)

    「一位王室官員於一七三九年曾說殖民地實際上已成為『獨立的國家聯合體』(Independent Common Wealths)」

    印象中這個詞應該是 Commonwealth,不過維基百科說以前亦作 Common Wealth,所以沒錯。

    (又,這篇文「皇」和「王」譯法不統一。嚴格來說,英國在佔據印度改號「印度帝國」之前,英國國王並未稱皇,在印度獨立後亦已放棄「印度皇帝」稱號。所以在美國獨立戰爭前後,英國只有「王」而無「皇」。)

    p.130 「但是,殖民地的人又得到怎樣的待遇呢﹖他們不僅僅被視為附屬者,而且被視為『附屬者中的附屬者』,是『蘇格蘭、愛爾蘭和外國流浪者、囚犯後裔、可恥的反叛者等烏合之眾群聚的雜居民族』,就好像他們『不配叫做英國人,只能忍受遭到怠慢、約束、桎梏及劫掠』(富蘭克林)。」

    香港似乎也是這樣。

    「第一屆大陸會議於一七七四年秋天在費城的卡本特廳召開了」

    Carpenters' Hall 似乎不應音譯,應意譯「木匠廳」為妥。

    「格洛斯特區教長約書亞.杜克爾 (Josiah Tucker, Dean of Gloucester)」

    教長這個名其實有點模糊,Dean 是教區座堂的主管牧師,聖公會稱座堂牧師,天主教稱總鐸
    (另外,Gloucester 香港譯告羅士打。)

    p.133 「從某些層面觀之,實際上這是一場導致社會階層甚至家庭分裂的內戰,最深層的暴力鬥爭往往不涉及英國常規軍,而是在發起反抗運動的殖民者與那些仍然效忠於王室的殖民者之間的衝突。」

    香港可能也是這樣。

    p.134 「他(Jacob Duche)的《公禱書》就印證他在一定程度上對獨立的支持」

    公禱書》應是編輯,不應把某個牧師當作者,因為這部書是歷代傳承修改而成。

    「雖然《獨立宣言》的簽署者之一還是杜謝一位姐妹的丈夫,但是當獨立戰爭正式展開之時,他又心生膽怯,回到英國國教陣營,成為一個保皇黨。杜謝的困境表明,美國革命甚至會讓一個人陷入四分五裂

    其實香港這些年可能都差不多。

    p.140 「曼斯莓爾德勛爵在薩默賽特案例(Somersett's case)中就作出了出名的宣判,宣佈奴隸制在英國為非法。對大多數非裔美籍人士而言,美國獨立使得奴隸解放被推遲了至少一個世代,雖然奴隸制在賓夕法尼亞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和羅德島等北部幾州逐漸遭到廢除,但在大多數奴隸居住的南方卻根深蒂固。
    對美國原住民來說,美國獨立並非好事。在七年戰爭期間,英國政府迫切地想與印地安各部落達成妥協,只為了阻止他們與法國人結盟。最後,英國與印地安人簽訂條約,承諾英國殖民地以阿帕拉契山為界,印地安人仍據有山脈以西包括俄亥俄峽谷在內的土地。當然七年戰爭結束後,英人便不再遵守合約,這也引發了一七六三年的龐蒂亞克起義(Pontiac's Uprising),但事實證明,英國政府倒是比渴求土地的殖民者更願意承認美國原住民的權利。」

    Case 稱「案」便可,雖然它後來成為了一個案例。另 Somerset 新加坡譯森美實(不知為何現在變成索美塞那麼難聽),香港譯森麻實

    更奇怪的是到後面﹕

    p.156 「龐蒂亞克(Pontiac's Uprising)……戰爭之名源起於眾多領導人中最突出的Ottawa領導人坤甸(Pontiac)。」

    明明以為譯了「龐蒂亞克」,很難理解為何 Pontiac (以汽車牌子計被譯成龐蒂克)又會被譯成「坤甸」這個像緬甸深山地方名。再查才發現坤甸原來是印尼地方 Pontianak (又名 Khuntien),看來是譯者上網譯名查的時候看錯了。

    p.141 「官方的第一反應就是將這裡作為一個理想的罪犯的關押之地

    應為「理想的罪犯流放地」。

    p.144 「當他聽說要指派理事會協助管理之時」

    我相信原文應是 Council,指行政局/行政會議。

    p.147 「最後他們遺失了船隻,小屋也棄不顧」應為「棄之不顧」。
    「渴求土地的農民愈是覺得有必要消滅他們」「的」字乃贅字。

    p.149 「只對倫敦負責的立法委員會和總督常隨意忽略他們的意見。當時,英國也漫著一股恐慌的氣氛」

    應為「立法局」和「彌漫」。

    p.150 「殖民地顯然英國的人口過剩提供一條出路」應為「殖民地顯然英國…」
    「因為們有權要求白人殖民地」應為「他們」

    杜倫伯爵為加拿大所爭取的權力,正是英國早期官僚拒絕給予美國殖民地的
    這樣的責任制政府體系有助於讓人民真正控制自己的命運…殖民地政府應該按照議會中大多數人的觀點來執行管理。」

    中共到今天還拒絕給予香港人呢。

    p.151 「當閱讀杜倫報告時,我們不難發現,字裡行間充滿了惋惜,假若美國殖民者在一七七零年代呼籲責任政府得以如願,或者說,如果英國人能夠真正落實他們所標榜的自由原則,那麼獨立戰爭便不會爆發,美利堅合眾國可能也永遠不會出現,而當千萬名英國移民背上行囊時,他們可能會選擇美國的加州,而非加拿大為目的地。」

    但其餘英國白人殖民地直到1860年代才完全實行問責政府,已是獨立戰爭九十年後的事。

    p.155註 「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一七三五年十月三十日—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
    「湯瑪士.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一七四三年四月十三日—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

    看起來像劉關張結義般「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不過查起來倒真的如此,看來美國獨立宣言紀念日對有份起草的兩老來說都是「心理關口」啦。

    p.164「即便在勢力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之下,奴隸貿易還是被廢除了」

    應為「強烈反對」﹖

    p.165 「西班牙和葡萄牙政府也被迫接受了奴隸貿易的禁令,即便在它們本國販奴是免於受罰」應為「她們」(行文習慣把國家當陰性詞)。

    p.168 「千千萬萬像思雷爾福爾的人都是新的福音派帝國主義理念的先驅,他們隨時準備為了上帝而非一己之私犧牲,使得維多利亞時代的大英帝國不同於以往所有存在過的帝國。在每個傳教士背後,也可以說在維多利亞所有非政府組織背後,都有無數英國人的支持和資助。」

    其實其他帝國也有些很熱衷傳教的吧﹖如果說有何不同,倒不如說是英國一般民眾都直接捐獻資助這些傳教工作﹖

    p.172 「並取得串飾用的小珠子和槍等」應為「槍枝」。(p.403 重複了同一別字)
    「允許李文斯頓向他的子民佈道」第一個「向」字為贅字。

    p.174 「但是一位篤信耶穌的人會拒絕為主冒險……個孩子會隨我平安返鄉﹖」均為「哪」。

    p.175 「桑給巴島 (island of Zanzibar)」

    大陸的譯法是「桑給巴爾」、台灣譯「桑吉巴」,一本在台灣出版的書應該跟哪個﹖

    p.176 「李文斯頓得找到一個方法,讓自由勞動力排擠掉非自由勞動力市場」的「將」字可刪。

    「一八五五年十一月,他又成為首位看到也許是世上最偉大自然奇蹟(維多利亞大瀑布)

    他頂多是首位「白人」,當地人早就見過了吧。

    p.177 「如同無數星朝著同一個方向飛奔,自核散發出一道道的水珠」應為「彗」,常見的天文別字

    p.182 「這就是為什麼東印度公司的牧師被明令禁止向印度人傳教的原因,也就是為什麼公司利用自己的權力限制傳教士進入印度,強迫那些希望傳教的人待在丹麥殖民地塞蘭坡(Serampore)的一小塊地方。正如一八零八年,公司駐印度的控制局主席羅伯特.鄧達斯(Robert Dundas)向總督明托勛爵解釋」

    Board of Control在中文維基被譯成「管理委員會」,我認為後者比較合適。

    p.187「地方調查官威廉.斯利曼(William Sleeman)最終消弭了這個複雜而邪惡的神祕組織」的「你」字可刪。
    「精於騙手法」應為「詐騙」。

    p.192 「當時最著名的東方者之一霍勒斯.威爾遜(Horace H. Wilson)」應為「東方主義者」。
    「印度在地軍隊」應為「印度當地軍隊」。

    p.193 「一八五七年兵變的起因是傳言即將發放的彈藥筒是靠動物脂肪潤滑的」應為「彈藥包」。

    p.195 「安拉阿巴德(Allahabad)」,雖然其命名的確是「Allah+abad」,但令人思疑的是,它不會被讀成「Allah-habad」(阿拉哈巴德)的嗎﹖(這要問懂印度文的人﹖)

    p.200 「原本旨在將印度現代化和基督教化的計劃完全走上了災難性的道路,讓英國人更顯得野蠻,實際掌管印度的管理者先前所言被證明為真,英國插手介入當地習俗只會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但是福音派卻拒絕接受此一事實。在他們眼中,兵變爆發的誘因是基督教的傳播速度還不夠快

    因為心中有偏見的人,思想已偏向一邊,事實也改變不了。

    p.202 「劍橋大學的參議廳(Senate House in Cambridge University)」應為「評議會大樓」。

    p.203 「中非大學傳教團(Universities Mission to Central Africa)」應為「大學中非傳教團」,要不然會令人誤會有一間「中非大學」。

    p.204 「亨利與剛剛被認命為主教的」應為「任命」。
    雷夫德.霍洛威.赫爾莫(Revd Holloway Helmore)」的「Revd」是牧師銜頭的縮寫(The Reverend),不應當成姓名一部分來音譯,稱為「XX牧師」即可。

    p.206 「一六三年七月二日,探險隊被正式召回」應為「一八六三年」。

    p.216 「正如有些人所說的,印度政府是『一個巨大的機器,管理著世界五分之一居民的公共事務,既不經印度人民的委託,也不需要印度人民的協助。』」

    英屬印度政府也聘請了很多印度人執行職務,連軍隊也有大量印度人,怎可能「不需要印度人民的協助」﹖

    p.219註 「加」應為「加侖」。

    p.221 「到一八八零年世界跨海電纜總長一五萬七千零二十一公里(九萬七千五百六十八哩)」應為「十五萬……」。

    p.229 「印度事務部部長斯塔福德.諾斯科特爵士(Sir Stafford Northcote)」

    其實有個同姓的香港總督,譯名「羅富國」,好聽得多了。

    p.230 「馬格拉達」應為「馬格達拉」(參p.228)。
    「整個山谷回盪著呼聲﹕『上帝拯救了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應為「天佑女王」,被綁架的又不是女王,何需拯救。

    p.231 「有些改變不過是舊瓶裝新酒」,似應以「新瓶裝舊酒」更妥。

    「印度最高統治者的頭銜自Governor-General(總督)改成了Viceroy(仍為總督)」

    雖然兩個英文名中文同譯總督,不過中文裡這樣譯其實不通順。應該指明「字面意思為副王,中文仍譯總督」。

    「他是孟加拉工程師隊的准將」

    應為「孟加拉工兵團」,因為軍隊中 Engineers 稱工兵。

    p.237 「印度公務機構(India Civil Service)」

    應為「印度公務員」,因為這個詞是泛指那一批為政府服務的公務員,而非一個政府機構。

    「一個英國公務員能否照著咬國政府對地方官員的期待,有能力管理四萬四千零三十平方公里(一萬七千平方英哩)土地上多達三百萬的印度人呢﹖」

    初看時以為寫錯了,若不是不只一個人管,就是被管的印度人應該有幾億吧。不過再看下去就知道自己會錯意,因為這段的意思是指這些英國來的公務員(嚴格來說他們是印度公務員而不屬於「英國公務員」之列),會被個別分派去管理各區,每一個人負責管理約三百萬人之譜(大概是平均數)。

    p.239 「如果那位應試者承認權利能帶來快感,那他就註定被淘汰。」應為「權力」。

    p.244 「政府抗辯人」應為「政府律師」。

    p.245 「只能與菁英合作」應為「當地」。

    p.257-258 「就在反伊爾伯特法案運動最高潮之時,一位英國女性胡默就指控清潔工對她性侵害,但後來證明他們實際上是一對情侶,這項指控並不屬實。只不過在當時那種狂熱的氛圍中,這件事也被有心人士利用來證明當地男性對歐洲女性心懷不軌。
    為什麼英國人總是將印度法官審判英國女性的威脅與印度男性性侵英國女性的危險聯結在一起﹖事實上,英國男性性侵害印度女性的案子也比比皆是,一八八八年之前,甚至還存在供英國士兵娛樂的合法妓院。伊爾伯特法案不僅僅撼動了總督府所在軍營的銅牆鐵壁,甚至有撼動普羅大眾臥室磚牆之勢,號稱統治了三點五億印度人的九萬白人,卻將性侵異族女性的自由視為法律面前的平等。」
    註﹕「性焦慮的可能原因在於英國人意識到,原本在『白人和黑人』之間存在的明顯的界限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很模糊。在與歐洲人相處了個世紀後,混血人群(所謂的歐亞人)在印度人口已有相當的比例,他們常常受雇於公共部門的底層職位,特別是在鐵路局和電報局。反對異族通婚是維多利亞時代後期的顯著特徵,吉卜林至少寫過兩篇短篇小說,指出一項『事實』——女性手指甲顏色是血統純正的最好證明,手指甲底部半圓若顏色黝黑代表血統不純正。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一位出生於印度的聲名狼藉的英國士兵,其父只不過藉一位緬甸女性的雪茄煙點自己的香煙,其母目睹此景後不由得驚呼﹕『正是這種放任的行為才導致西姆拉有三萬名歐亞人。』白人男性和印度女性之間司空見慣、你情我願的性關係卻無法適用於印度男性和白人女性,社會主流意見因無法接受而繪聲繪影產生許多閒言閒語。」

    只准白人男性搞印度女人,不容印度男人跟白人女人混,這種心態其實跟唐人有點像(唐人也是以男人娶白人為榮,女人嫁洋人為恥)。而兩者的勢力恰好相反—當時英國人是優勢民族,唐人居劣勢。
    既然白男印女的接受度比印男白女高,可見種族界線模糊其實也不算主因(否則兩者都絕對不容)。在下胡猜,在父系社會中「把我族血統伸延得更遠」的意識才是原因。

    「二個世紀」應為「兩個世紀」,「在印度人口的」應為「在印度人口中」。

    p.258 「康諾特公爵(Duke of Connaught)」,香港稱之干諾公爵。

    p.259 「受過教育印度地方法官和他們的同儕們此時真正看清楚大部分英國僑民原來打從心底對他們心存蔑視,伊爾伯特的一位同事就不安的察覺到,媒體上反對伊爾伯特法案的言論愈來愈肆無忌憚,那些投書中『充滿了對當地人的謾罵和污辱的抨擊,鐵路保全人員或者靛青種植園工頭們似乎都在踐踏這些印度人,好似主人虐待奴隸之後免於懲處。』『政府原本蓋在兩個民族的脆弱關係之上的政治面紗,已經赤裸裸地在全體印度人面前,被一群揮舞著拳頭的暴民撕成兩半。』如今,就像他所憂慮的一般,伊爾伯特法案的真正重要後果將逐步顯現,『白人兵變』本身無足輕重,但白人兵變過程中所激發的種族對立卻逐漸在印度本土社群中發酵。」

    種族歧視之毒,可以在短時間毒發。

    p.261  「索爾茲伯里伯爵(Marquess of Salisbury)」很明顯是個大陸譯法,港譯「梳士巴里」。
    「德郡(Derbyshire)」應譯「德比郡(兩岸) / 打比郡(香港)」。
    「印度事務辦公室」應為「印度事務部」,英國的「Office」可以是一些內閣部門的名稱,通常都是較古老的部門。

    p.263 「史都華.弗雷澤爵士(Sir Stuart Fraser)」明顯也是大陸式譯法,繁體字的譯法通常是「費沙」。

    p.265 「腓特烈.盧迦(Frederick Lugard)」以香港譯法應為「盧吉」。

    p.269 「當英國的特別行動小組突擊了加爾各答五個受人尊重的場所時」是哪五個﹖

    p.270 「一九一一年時,英國作出了讓自己顏面掃地的決定——撤銷分割孟加拉,只不過諷刺的是,印度獨立之後,孟加拉又被分割開來。整個事勢發展只說明了一件事﹕單方面的示弱絲毫無法阻止恐怖主義活動。」

    這不是因為示弱,是因為時勢不對嘛。而後來孟加拉之所以分割,也一直被一些人指斥為英國人撤走前的陰謀。但其實說是「陰謀」也有點不合適的,因為英國人對各殖民地原住民一直都是「分而治之」,這並不算是陰謀。回教徒和印度教徒不和只是分而治之策略的自然後果。

    p.271-272 「印度人把錢花在英國人身上值得嗎﹖英國統治階層自然認為是值得的,但即便是寇松也曾承認英國人統治印度『也許對我們(英國人)有利,但並未給印度人帶來相同的好處,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任何好處。』印度民族主義者對此深表同意,他們抱怨外國人擅自將印度的財富納為一己之私,但實際上,全面審視一八六六—一九三零年印度的外流資金與殖民地的貿易順差,外流財富不過佔印度國內生產淨值的一%,遠少於荷蘭同期透過其東印度公司在印尼所獲取的財富佔七%—十%的印尼國民生產淨值
    另一方面,英國也對印度的基礎建設、灌溉系統及工業進行大量的投資,至一八八零年為止,英國已經在印度投資了二點七億英鎊,幾乎佔其海外投資的五分之一﹔至一九一四年,英國在印度投資已達四億英鎊。另外,在蒙兀兒王朝時代,只有五%的土地受到灌溉﹔英國統治時期,英國人將印度受灌溉的土地面積擴大到了原來的八倍,當英國統治結束前夕,四分之一的印度國土得到灌溉。」

    英國式的殖民主義一直是把殖民地當成一盤生意來經營,比純掠奪式的殖民算是「良性」一點。

    p.273 「當然,在英國人的統治之下,一般印度平民並未變得富裕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確實,在一八七六—一八七八間的飢荒,英國一心偏袒自由競爭經濟的作法實際上導致事態發展更為嚴重

    自由競爭並非任何時候都適用,歷史不斷有明證。只是那些市場原教旨不顧事實。

    p.274 「即使英國統治並未大幅提高印度人的收入,但一般相信,如果印度兵變成功,蒙兀兒王朝復辟,情勢將更為嚴峻,正如當時的中國並未在中國人的帶領下而變得更為富裕。」

    當時也算不上是「中國人的帶領」,畢竟滿人跟漢人是兩個民族,互不認同。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就算之後漢人奪回了政權,中國也不見得更富裕就是了。

    p.283 「羅德斯(Cecil Rhodes)並不僅僅滿足於位於金伯利(Kimberley)德比爾斯(De Beers)鑽石礦場的鉅額獲利,他不僅想致富,更希望成為一個帝國的締造者。……在羅斯柴爾德銀行提供融資的挹注之下,羅德斯的德比爾斯鑽石公司併購法蘭西斯公司(Compagnie Francaise),緊接著又進行最後一次重要的合併,收購了規模更大的金伯利中央公司(Kimberley Central Company),最後罜德斯的德爾比斯鑽石公司取得獨大地位。外界通常認為,羅德斯擁有德比爾斯鑽石公司,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納斯尼爾.德.羅斯柴爾德(Nathaniel de Rothschild)才是羅德斯背後更大的股東,羅斯柴爾德一八九九年所持股份是羅德斯的兩倍。」

    想不到 De Beers 的崛起也跟帝國主義有關係。

    p.285 「個裸裎的馬塔貝萊人經得起這樣的槍林彈雨﹖」應為「哪個」。

    p.293 「亞歷山大港加強防禦,蘇伊士運河上築起了一座水壩」,我想原文應是「dam」,但水壩通常是指橫亙在河道上的壩,運河不是河不應有水壩(船怎麼行﹖),這裡應該是指運河邊的河堤。

    p.296 「為了讓《總議定書》看上去無懈可擊,第三十五條又模糊地規定簽字各國『有責任在非洲大陸沿海佔領地設立權威機構以保護現有權力。』至於當地統治者及其人民的『現有權力』,顯然不在議定制定者的考慮範圍內。」

    原文應為「authorities」,其實不是甚麼權威機構(聽起來很像指皇家學會是科學權威機構般),而是有權而且威武的「執政當局」。英文維基條目描述為「The word Authority with capital A refers to the governing body upon which such authority (with lower case a) is vested」

    p.302 「據《聖詹姆斯雜誌》(St James Gazette)所刊登的消息表明,維多利亞女王管轄著『一個大陸、一百座半島、五百個海角、一千個湖泊、兩千條河流,以及一萬座島嶼。」

    原本以為這個 Gazette 是憲報,但一查發現真的是本雜誌。

    p.311 「《海洋或英國及其殖民地》(Oceana, or England and her Colonies)」,我原本想應為「大洋洲,或英國及其殖民地」。不過大洋洲是 Oceania,Oceana 好像沒有中文譯法,但顯然不只是「海洋」的意思。
    我想基於再之前有 The Commonwealth of Oceana 的著作,似乎譯成「海洋國」比較合適。中文維基有一個美國同名郡的命名由來被說成「大洋國」,可是這個「大洋國」就被連到政治諷刺小說《一九八四》,這樣譯顯然容易令人誤會。

    「約瑟夫.張伯倫(Joseph Chamberlain)……早年於伯明翰製造木質螺旋起家」,他是那個因綏靖政策知名的張伯倫的父親。

    p.311 「與美國建立商業聯盟就意味著在美國和英國的自治領地之間實行自由貿易」
    註 「一八六七年,加拿大、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以及新布朗斯維克省(New Brunswick)聯合組成『以加拿大為名的自治領地』,而加拿大的其他省份也逐漸接受這樣的安排。自一九零七年起,自治領地的地位拓展至所有白人自治的殖民地。」

    專門名稱應為「自治領」。

    p.316 「在維多利亞女王的統治時代共發生了七十二次獨立的英國軍事行動」是英文語序,中文應寫作「在維多利亞女王統治的時代,英國共發起了七十二次獨立的軍事行動。」

    p.326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力,但這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有繁衍後代的權力」應為「權利」,原文應為 right 而非 power。

    p.330 「驅逐喀土木的埃及軍隊

    那些蘇丹回教徒不是埃及的軍隊吧。

    p.335 「德國陸軍武官馬約爾.馮.蒂德曼(Major von Tiedemann)」

    這顯然是譯者搞錯。因為 Major 是軍階「少校」,不能當成名字來翻譯,這人是馮.蒂德曼少校。

    p.339 「天主教加爾都西會老教士、現任陸軍上校統領貝專納第一軍團的『史蒂夫』貝登堡。」的「上校」後面應該有頓號(、)。

    p.343註 「一九三零年代英國駐柏林大使內維爾.韓德森爵士(Sir Nevile Henderson)回憶到有一次他向納粹德國僅次於希特勒的人物赫德曼.戈林抗議納粹集中營的不人道時,戈林從書架上取下一本德文百科全書,翻到『集中營』這一頁,大聲的唸出﹕『英國人於南非戰爭時首次實施(集中營)。』

    因為自己先做錯了,之後就無法理直氣壯了。

    p.349 「格萊斯頓於一八七五年下半年以每股三八英鎊」應為「三十八」
    「又再加碼一點五萬英鎊」應為「一萬五千」

    p.352 「雖然以當時的時空背景來看,英法聯盟有益處,但事後分析,更明智的作法是與德國結盟」後一個「但」字乃贅字。

    p.353 「這個想法解釋了英國於一九零五年及一九一一年支持法國抵抗德國佔領摩洛哥的不因,即便是事實上德國是有理的一方。」

    大家都是在搶佔殖民地,很難理解為何可以判定德國比較「有理」……

    戰鬥艦以及作戰巡洋艦」應為「戰鬥巡洋艦」。
    (後話,其實我所知的 battleship 中譯為「戰列艦(大陸) / 主力艦(台灣)」,不過既然台灣也有譯「戰鬥艦」的話,那就不能算錯。)

    p.354 「愈來愈的作者開始描繪德國軍事力量對大英帝國的威脅」應為「愈來愈多」。

    p.355 「一九零九年勒克蒂的《皇帝的間諜》(Le Queux, Spies of the Kaiser)」應為「德皇」。

    p.361註 「阿弗列德.哈姆斯沃思,第一代諾斯克里夫爵(Alfred Harmsworth, 1st Viscount Northcliffe)」,Viscount應為「子爵」,當然子爵也屬勳爵之一。

    p.363註 「哈爾庇(Harpy),希臘神話中的 身女妖,意為『搶奪』」應為「鳥身」。

    p.366 「比利時對名義上『獨立』的剛果所實行的統治根本就是濫用人權的代名詞。」

    Abuse不應直譯「濫用」,這裡是「侵犯」之意。正如 Child abuse 不是「兒童濫用」而是「虐待兒童」。濫用人權字面是當事人濫用「人權」概念圖利自己,而非被人虐待(反而像是虐待其他人吧)。

    p.367 「莫瑞爾看到大量膠從比利時運出」應為「橡膠」和「剛果」。

    p.375 「只要被懷疑德國運送物資」應為「被懷疑為德國」。

    「重新啟用尼爾森時代海軍部所熟知的護航系統後」,我想應是指那位著名海軍將領「納爾遜」。

    p.376 「雖然徵兵活動後來在兩次澳洲全民公投中都遭到了否決,但早期的志願軍熱潮確實是令人印象深刻,值得注意的是,很大一部分的澳洲志願軍出生在英國,加拿大的志願軍也多半是相同的情況。」

    可見身在外地但「心繫祖國」也不純是唐人才有的心態。(當然,這些軍人仍是效忠於移民國的軍隊,而非直接參加英軍。)

    p.377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約有超過一百萬的印度人曾在海外服役,幾乎相當於四個白人自治領的派軍總數。」

    後一頁四個白人自治領是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南非。

    p.382 「藉由授予封地蘭卡斯特(Duchy of Lancaster)來打發邱吉爾」

    我想就算邱吉爾再勞苦功高都不可能封他蘭卡斯特公爵,更不要說在加利波利戰役大敗之後。因為蘭卡斯特公國是屬於英國君王本人的采邑,這樣跟謀朝篡位沒分別。

    這如果不是原文寫錯,就是譯錯,事實應該是把原任海軍大臣的邱吉爾,改任蘭卡斯特公爵郡大臣(Chancellor of the Duchy of Lancaster)來打發他。這個職位顧名思義是為君主管理蘭卡斯特公國的地產和收入,但事實上沒甚麼事需要他去管(財務管理自有經理代謀),只不過是英國內閣中一個不管部大臣的職位而已。簡單點說,即是調任閒職以作懲罰。

    p.387 「富藏磷酸鹽的諾魯則被兩個澳洲自治領和英國瓜分了」

    令人奇怪是哪兩個,上網查其實是英國、澳洲、紐西蘭共管,那就不是「兩個澳洲自治領」啦,應是「兩個南太平洋自治領」。

    p.389 「美國奇怪的共和制政府就是源於希臘

    應是羅馬吧﹖正如御宅王那本《征服世界是可能的嗎》提過,美國連參議院也是直接用羅馬元老院的名字(Senate)呢。

    p.393 「在一九零四年加入錫蘭的文員機構」應為「錫蘭政府」或「錫蘭的公務員行列」。

    p.394 「他的父親是錫蘭的咖啡莊園主」上網一查才能確認錫蘭真是有咖啡出產的。
    「甚至在沙漠中阿拉伯人反抗土耳其」應為「煽動」

    p.395 「一九二四年出版的《印度之旅》(A Passage to India)……『我們不是為了作出討人喜歡的行為才來印度。』」

    這個譯法不是錯,只是讀起來好像不太通順。

    p.396 「大衛.羅(David Low)」,我想香港觀眾一定會想起「盧大衛」 XD

    p.399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以及戰後工會力量的強代不僅激化了勞資雙方的衝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九二六年的大罷工,更代表工資削減幅度落後於價格降幅,而實際工資的增長導致失業率上升

    當然可以這樣說,不過實際(質)工資下降,也只不過代表更多人有工作也吃不飽而已。除非有低收入補貼制度,否則政局不穩自可預期。

    「雖然英國與自治領之間的政治聯繫因一九三一年的《國會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而變得鬆散」

    「國會法令」這個詞可泛指所有由國會通過的法令(Act),並不能準確對應這一種特別的法令,維基百科譯成「西敏法令」。

    p.405 「聯合休業」應為「罷工」或「罷市」。

    p.410 「獲取 民地」應為「獲取殖民地」。

    p.419 「鐵路直徑穿過一塊長七十三公尺、二十五公尺高的巨石」應為「直接」。

    p.420 「還有多處 傷和肋骨骨折,已幾近崩潰」是「瘀傷」﹖還是其他的傷﹖

    p.422 「一九四一年帝國日的宣傳口號似乎是對早期納粹口號的拙劣模仿﹕『一個國王、一面旗幟、一支艦隊、一個帝國』,但是,這個口號多少也反映當時的情況。」

    但英國每個殖民地和自治領都有自己的旗幟,那就不是「一面旗幟」了吧﹖

    p.426 「一九四三年,美國起草一份《民族獨立宣言》草案似乎表達得更為明顯,一位英國官員因此感嘆,『它的整個主旨就是期盼大英帝國最終分崩離析』。」

    這個是基於羅斯福認為大英帝國妨礙了聯合國的理想和美國本身的利益吧。(一直到後來英國明顯衰落而蘇俄威脅更大為止。)

    p.427 「羅斯福似乎也不認為廣袤的俄國歐亞帝國的基礎應建立於託管關係之上,英國官員稱之為『海水謬見』,意指若殖民地與殖民母國遭到海水阻隔,殖民地的待遇多多少少都會不同。」

    p.437 「但是,大英帝國真正偉大及高貴之處在於它付出了沈重代價才獲得勝利,對大英帝國而言,這項勝利所帶來的效應卻是得不償失,最後,為了阻止德國人、日本人和義大利人建立他們的帝國,英國人不惜放棄自己的帝國,難道這樣的犧牲還不足以洗清大英帝國的其他罪惡嗎﹖

    問題是大英帝國並不是出於利他而與軸心國作戰,軸心國要建立帝國,自然就要消滅大英帝國才能成功。所以大英帝國是為了避免被消滅而作戰的。這當然不是說英國人就沒有貢獻,但並不能說成那麼無私,為了拯救世人才犧牲了大英帝國。大英帝國是為了抵抗想打倒她的敵人而不支的

    p.439 「日本統治韓半島的方式也因三一運動的影響」應為「朝鮮半島」。
    「許多場戰場是在不尋常的潮溼天候下進行」應為「戰事」。

    p.445 「如果沒有大英帝國,英國根本不可能抵擋得住德國和日本的進攻。」

    德國方面沒錯,但如果沒有大英帝國,英國根本在亞洲沒有領土,也就不會受日本進攻吧。

    如果不是大英帝國,一八四零—一九三零年間不會出現那麼多的自由貿易,如果英國在十九世紀下半葉放棄殖民地,那麼這些市場的關稅勢必會提高,或者引發其他形式的貿易歧視。我們甚至不需要假設也能找到現實的依據,美國和印度獨立之後都採取了高度保護主義政策……考慮到一九三零年代大英帝國的權力削減後,全球經濟因保護主義的盛行導致了災難性後果,大英帝國自由貿易政策至少沒有造成全球貿易的損失,反而是帶來了不少益處」

    我想貿易歧視這個詞在中文比較難明,用貿易壁壘比較易明。

    p.446「大英帝國也促進了資本向低度開發地區的流動。雖然國際金融整合的某些評估指標似乎表明,一九九零年代的跨境資本流動比一八九零年代的規模更大,但事實上當今的許多海外投資都發生在已開發國家之間。一九九六年,只有二十八%的國外直接投資流向發展中國家,而在一九一三年該比例為六十三%。再透過另一個更為嚴格的指標來看,一九九七年只有五%的世界資本投入了人均收入不到美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二十%的貧窮國家,而一九一三年該數據是二十五%。」

    簡而言之,作者的意思即是說,只有當落後地區直接屬於某個強國(當然尤其是英國),成為宗主國才會願意投入大筆資本來建設。獨立自主的代價就是未必確保到有足夠的投資去進行現代化。

    p.446-447「上述原因說明,將大英帝國主義視為造成殖民地國家貧困的罪魁禍首的看法是相當有問題,這倒不是否認許多前殖民地極端貧困的事實,例如英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如今是尚比亞的二十八倍,代表尚比亞的一般國民每日只能靠不足兩美元過日子﹔但要將這一切歸咎於殖民主義,並無說服力,因為當殖民時代結束時,英國與甘比亞的收入差距並沒有那麼大,一九五五年英國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只有尚比亞的七倍,反倒是獨立之後,前宗主國和前殖民地的差距才日益擴大。除了波扎那以外,撒哈拉以南的所有非洲殖民地都可見到一樣的情況。」

    甘比亞還是尚比亞﹖按道理不同無端端轉引另一國家的,所以相信應是尚比亞之誤。

    p.447 「如果英國人像西班牙人一樣,征服的地區早就建立起了複雜的城市化社會,殖民統治的影響往往更趨於負面,因為殖民者更傾向於掠奪現成的財富,而非建立自己的體制。事實上,這也許是對有些社會在殖民後產生『巨大落差』的最好解釋,例如十六世紀,印度和中國可能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經濟體系,到二十世紀卻淪為貧窮國家之列,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英國能夠超越西班牙和葡萄牙,正是因為作為帝國競賽的後起之秀,英國不得不在維吉尼亞州和新英格蘭等前景渺茫的荒原上白手起家,而不是入侵墨西哥和祕魯等國更有掠奪價值的城市。」

    p.448 「十九世紀中葉的英國對印度和其他殖民地管理就具備兩項不尋常的特點。首先,英國的行政管理的成本低而效率高﹔其次,行政體系相當清廉。英國管理出現的錯誤通常是疏忽所致,而非有意為之。對照起當今經濟的疲軟、政府的過度開支,以及公共部門的腐敗之間顯而易見的關連,人們還是可由英國在印度建立的行政體制汲取重要啟示。」

    其實這一以古諷今,並不公道。畢竟古代政府的職能比現在少得多了,人民對政府也沒甚麼要求。正如中國的政府和考試體制也曾是英國人建立職業官僚系統時的參考。

    九—二十世紀」應為「十九」。

    p.449 「從很大程度上來說,英國的統治確實有其良性影響,根據諸如西摩.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等政治科學家的著作,前英國殖民地在實現獨立後得以持續實現民主的機會遠遠超過其他國家的前殖民地。事實上,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國家在擺脫殖民地統治後,不屈服於獨裁統治的國家幾乎全都是英國殖民地,誠然,還有許多英國前殖民地未能保有自由體制,例如孟加拉、緬甸、肯亞、巴基斯坦、坦尚尼亞和辛巴威等,但在五十三個前英國殖民地中近二分之一的國家(共二十六個)在一九九三年仍是民主政體,其中的原因在於英國的統治方式,特別是在『間接』統治的情況下,鼓勵了菁英階層相互合作

    英國因為沒鏟除本土的權貴,所以獨立時通常比較容易接手。不過另一問題可能就是政府容易被這批權貴把持吧,當然這樣的半吊子民主(就算如馬來西亞那種朋黨政治,或新加坡的李光耀式威權主義),也許還是比國家不是陷入內戰就是極權統治比較好……沒有本土權貴階層,可能連假民主都搞不成。

    「在此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沒有大英帝國,這個世界未必能穩定繁榮。後帝國主義時代的特點就是同時存在經濟全球化和政治分裂兩股相互矛盾的趨勢—經濟全球化促進了經濟成長,但成果分配極不均衡﹔政治分裂主要與內戰和政治不穩定相關,造成原本貧困的國家更加貧窮。」

    p.450 「一九一三—五」應為「五零」

    只是前一個時期的全球化拉近了全球的收入水準,特別是在大西洋兩岸的經濟體間,而近期的全球化則導致了全球經濟發展的明顯分化,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與世界其他地區的發展差距特別明顯。不可否認地,造成此一現象的原因部分歸咎於經濟全球化的不平衡性,例如,資本流動主要發生在已開發國家之間,而貿易和移民仍然受到許多方面的限制,這些現象在一九一四年之前的全球化進程中卻比較少見,主要由於在帝國架構的影響下,政府往往鼓勵投資者投資開發中的經濟體。」

    這說明了在殖民體制下,人和資本流動反而比較容易,因為政府想營造同屬一個大帝國的氛圍。

    p.450-451 「這種政治分裂情況產生了兩個弊端﹕小國家往往是早期多民族政體內戰的產物,內戰是一九四五年以來最常見的衝突形式,本身就具有經濟破壞性。以經濟角度觀之,即使在和平年代,小國仍必須建立起包括邊防哨所、官僚及其他機構以形成國家機器,所耗費的經費和人力將導致效率低下。政體的繁殖(或者說國家的分裂)以及隨之而來的經濟成本,往往成為戰後世界不穩定的主要來源。」

    其實是否也可以說,這是政體未能跟上新時代對民主和自治的需求,所以導致這種「寧願效率低下也要獨立」的情況﹖

    「這些趨勢恰好解釋為何歷史並未因蘇聯在一九八九—一九九一年的解體而『終結』,以及冷戰後的世界為什麼陷入了持續不穩定的局面,最顯著的事例無疑是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對世界貿易中心和五角大廈的恐怖攻擊。」

    以為歷史會因為一個「邪惡帝國」的倒台而「終結」,本來就是過分樂觀或片面的看法。
    以個別「罪魁」或「邪惡軸心」來解釋眼前的問題,通常只能當成政治口號,在大部分時間都不符合現實。因為現實中問題的成因通常都很複雜,解決了其中一個,不代表就解決到其他的,更不代表問題會得到終極解決。

    p.454 「庫柏(Robert Cooper)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就是建立『一種新的帝國主義,關注人權和普世價值,這種帝國主義就像所有帝國主義一樣,旨在帶來今日依自願原則所建立的秩序和組織』。這種『後現代帝國主義』的確切本質,他暗示,我們也許可以看看現有的『建立在自願原則基礎上的全球經濟帝國主義』的權力,這指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權力,以及他所稱的『鄰國帝國主義』,指的是在鄰國的不穩定因素可能蔓延到境外的情況下,一國可干涉鄰國事務,歐盟其實就是實行庫柏的新帝國主義機構。」

    矛盾在於,有多少國家會「自願」屈服於帝國之下﹖所謂「以力服人」,靠軍隊或IMF並不帶來本質上的分別(當然兵不血刃算是文明了一點)。
    歐盟至少讓所有加入的國家都能參與政策決定,那跟IMF的強勢又有點不同了。

    p.455 「或許布萊爾的演說和庫柏的文章都清楚地顯示,帝國思維還是深植於受過高等教育的社會菁英的腦海中。但這兩人的論點都存在一個突出的缺陷,即暗示理想主義將戰勝現實主義。現實的情況是,無論是布萊爾所說的國際社會,還是庫柏所說的歐盟,都無法扮演新的大英帝國的角色,因為這些組織既無財源,也無軍事資源。聯合國及其所有附屬機構的營運費用每年約一百八十億美元,約美國聯邦預算的一%,而歐盟的總預算只不過稍稍高於全歐洲國內生產總值的一%,不到各國支出的五十%。就此看來,無論是聯合國還是歐盟,與其說像羅馬皇帝統治下的羅馬,倒不如說像羅馬教皇統治下的羅馬,史達林曾針對羅馬教皇提出了一個有名的問題﹕『他有多少師﹖』」

    「占」應為「佔」。

    p.456 「令人吃驚的是,英國在沒有高額國防開支的情況下,就能統治泰半的世界版圖。確切地說,一八七零—一九一三年期間,英國每年平均國防開支為國民生產淨值的三%,在十九世紀剩餘的時間裡,這一比例甚至更低。這項經費可說是花在刀口上,從理論上說,帝國主義希望建立開放的國際市場,但實際上,全球自由貿易過去不是自然產生的,現在更不是,實際上,大英帝國強行推動了自由貿易。」

    現在變成了美國以世貿組織推動自由貿易而已。不過以往英國推行的自由貿易,跟今日發達國家一邊強迫窮國自由貿易,自己又一邊製造貿易壁壘,是否有分別﹖

    今日的美國比世界其他區域都富裕得多,更甚於早年的英國。一九一三年,英國在世界總產值的佔有率是八%,一九九八年美國在世界總產值的佔有率是二十二%。至少從財政角度來說,即使美帝國通過像阿富汗戰爭那麼小規模戰爭進行擴張,沒人敢說它的擴張成本十分昂貴。二零零零年美國國防支出僅國內生產總值的三%,一九四八— 一九九八年期間的平均國防支出佔比還維持在六點八%,即使在大幅削減軍事開支的情況下,美國仍然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具有無可比擬的金融和軍事技術實力,國防預算是中國的十四倍,俄羅斯的二十二倍,與對手相較,大英帝國從未享有如此優勢。」

    p.457 「今日的『盎格爾全球化』進程由以下三方面展現出與過去的不同。仔細觀察,我們可以發現,美國的實力可能並非是自然形成的帝國霸權,以前大英帝國的權力依賴於龐大的資本和人員輸出,但是美國自一九七二年以來一直是個資本淨流入國家,二零零二年的流入資本達國內生產總值的五%之多,而且,它仍然是受世界各國人民青睞的移民目的地,但美國人很少向外移居和殖民。大英帝國的殖民文化可追溯至伊莉莎白時期,在其鼎盛時期建立起一個泰然自若的帝國主義文化﹔反觀美國並不願意統治其他國家的人民,正如布萊爾的演講所暗示的,美國並非是從廢奴戰爭中誕生的,而是從反對大英帝國的戰爭中崛起的。自一九一三年伍德羅.威爾遜幫助墨西哥的民選政府重新執政開始,美國的行動模式大致上都是先有初步的軍事行動,之後介入該國事務、舉行選舉、迅速撤退,直到下一次危機來臨,最近的幾個例子是海地和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很可能會成為下一個證明。」

    p.460 「比大英帝國,如今統治世界的帝國有過人之處,也有不足之處,它有更強大的經濟、更多的人口,更強的武力。但是,這個帝國缺乏向落後地區輸出資金、人口和文化的動力,儘管這些地區十分需要協助,同時一旦其需求被忽略,它們將成為危及帝國安全的最大威脅,簡單地說,這是一個不敢稱自己為帝國的國家,一個否認事實的帝國。」

  • 希望與明報協作一下﹕駁陳莊勤謬論

    敬啟者﹕

    閱畢3月20日論壇版陳莊勤文章,我很驚訝為何連這樣的文章也可以刊登出來,而且佔了大半版。

    我相信編輯應該有留意近日有關民調爭議的新聞,當看到陳文「數字顯示998個受訪者中給予特首50分以上的有615人」的時候,怎可能沒發覺這句完全是錯誤和誤導公眾的呢﹖

    因為根據港大民研的資料,該次調查中有383個評分低於50分,280個評分為50分,而335個評分高於50分。先前攻擊的人也只敢說「615人給予50分以上喔」,現在偷了個字變成「50分以上」,還得了﹖

    這個分數分佈,連練乙錚也有引述的博客已經說得很清楚﹕
    http://aloneinthefart.blogspot.hk/2014/03/blog-post_15.html
    (當然也不一定要看他的,因為很多文章都指出了這個事實。)

    我想編輯不宜把這裡缺了個「或」字當成誤植,因為同文後面再重複說「實際給予梁振英先生高過50分的人數佔受訪者的61.8%」,可見陳文已經偷偷把給予50分的人自動當成「高於50分」。這是連續出現兩次的東西。

    而陳文批評說「極端分數不反映真實民情」,先不要說極端分數本身就是民情的一部分,本來就不應割捨。而就算真的把所有極端值(假設為最高和最低評分的各10%)都剔除在外,上述博客亦已清楚指出,結果平均分並不會有大差別。可見陳文「平均分易被極端受訪者騎劫」這種批評純屬無的放矢。

    (上述博客亦早已指出,就是因為民調以0-100的「有界」方式去做,所以極端值的影響不大。)

    另一很離奇的批評就是說「以前鍾先生沒說民調評分50分不等於合格分」,「為什麼以前鍾先生不第一時間澄清47分或48分不等於不合格」。我想陳不單止沒讀統計學,甚至也沒讀過邏輯(又或者以為讀者都不懂邏輯),才搬得出這樣的 Goodest Logic。他們提出的爭議是「50分本身應否當及格」(按﹕正字應為「及」格),這一點無論是否成立,跟「47分或48分是否不及格」根本是兩回事。舉個例,就算鍾庭耀說沒有一條「及格線」,你又夠膽說一個特首評分低到15分也算「民意及格」麼﹖

    更有趣的是,陳文「自以為有趣」的指中大亞太研究所跟港大民研的調查,對50分的定義各異,質疑他們應該辯論一下50分算不算及格。無論是港大民研還是中大亞太研究所,評分的尺度和評分意義(50分是及格還是一半半的意思),也是研究者所指定,回應者就按這個定義回報自己的觀感。陳似乎是認為香港大部分受訪人士的粵語聆聽理解能力都有問題,連「理解別人的問題」也會出問題。

    最「無厘頭」的是,陳文聲稱「各大媒體在剛公布經計算得出特首的評分後」,再抽訪市民就等於問他「剛剛公布計算到特首梁振英的評分是47.5分,請問你會給他多少分?」的誘導作答云云。如果這樣的歪理也可以成立,即是說全香港的民調結果都不應該公開。因為就算不公佈平均分,再為公佈「61.5%給予50分或以上」,也一樣會對受訪市民造成誘導。(當然這會是某些人喜聞樂見的誘導,正如他們在近來戮力製造的誘導,令人以為港大民研偏向某一派。)

    至於陳文聲稱外國民調沒有加工處理,這種完全不懂統計學調整方式的人,就無謂跟他計較了。

    整篇文章中,我看到唯一正確的那句,大概只有「作為一個不懂統計學的普通人」。因為我想一個有統計學專業背景的人,就算要製造輿論攻擊別人,也不會夠膽把個「或」字偷掉的。

    貴報前總編劉先生被斬之前那個星期日,記協遊行的另一邊,有一批自認愛港的人在政府總部門外擺論壇。當中有個老師聲稱自己投稿《明報》不獲刊登是「被滅聲」,我笑稱如果這也算滅聲,我們很多人都被明報滅了聲。因為我認識不少無名小卒,就算我認為他們的文章很好,投稿到明報論壇多數會被投籃,大概是貴報版面珍貴實在放不下吧。

    甚至到了在電視新聞上見到譚惠珠聲稱「跟《明報》協作」的時候,我也不相信。可是見到連這種內容有明顯訛誤的東西,都可以刊登出來,而且還要佔大半版,那就令人很難不思疑「協作」是否真有其事了。要不然,為何連明顯有錯、近乎是公然誹謗的文章,也可以有大半版呢﹖

    順祝編安

    此致
    明報論壇版編輯

    也不是讀統計學的讀者
    方潤

    後話﹕連練乙錚也推介 Alone in the fart(//) 和電鋸(/)的文章,信心保證。

  • 2014烏克蘭總統選舉諮詢

    「時機已經成熟。」

    「目標非常清晰。」

    「克(里姆林宮)人治克(里米亞)既願景,一齊去實現。」(註)

    「2014年烏克蘭總統選舉辦法既諮詢,開始左勒。」

    「大家o係愛俄愛烏既基礎上討論。」

    「讓俄裔功能組別均衡參與,表達意見。」

    「互相尊重。大家一齊講,一齊聽。」

    「有商有量,實現普(京之)選﹗」

    ---

    (註﹕「克人治克」 credit: Dennis Che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