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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books in 2012

    鄧小樺開的 tag (這年頭還叫 tag 麼﹖)﹕

    純粹閱讀分享,邀請大家貼出自己的2012十本書。2012末日失約,惟有閱讀行進無窮。評選原因無非是熱愛或重要性,自己獨有的故事亦可。
    須為2012年出版或購入(若非2012年出版註明年份),請註明作者及出版社。
    如果覺得十本有點難選,請自行刪減數量。
    作者、出版社、讀者、書店、傳媒。當萬物虛擬,書的實在,仍然留存。

    朋友相邀,見幾有趣,就討論一下今年的十本書。

    1. 喚醒69億隻青蛙—全球暖化內幕披露》李逆熵,香港﹕經濟日報,2011

    嚴格來說不是「今年」而是「去年」的,只是剛好書介在元旦貼出。當時書介﹕

    在下的確認同值得向學校推介本書,除了因為是作者的粉絲額外加分之外,亦因為本書的確有用。
    一般討論全球暖化的書,通常不是專注於介紹「暖化」本身(科學取向),就是專門討論如何對抗暖化(科技或社會取向)。每一本書都資料豐富,可是要全面了解就要看幾本不同取向的。而且這些書多數都是外地出版的,資料未必是針對香港人而寫。我想對於要了解「全球暖化」這個問題的一般人和師生,這本書的範圍應該很全面了。

    2. 馬冠堯《香港工程考—十一個建築工程故事 1841-1953》,香港﹕三聯,2011

    當時書介﹕

    本書有趣之處,在於作者本身是工程師。這一點避免了其他歷史學家或掌故作者寫工程歷史時隔靴搔癢之弊,前者除了工程,往往連科學也不懂,所以很難深入討論。同時作者在退休後又迷上歷史,甚至去讀了個歷史碩士,所以也掌握了歷史研究的方法。身兼工程和歷史兩門知識,令作者成為本地少有能撰寫香港工程史的人。

    書頗厚,不過內容並不算浩繁,因為每頁字數其實並不多,而且行距頗大。每頁字數不多的原因之一,在每頁左側留了位置寫註釋,但本書學術味道不濃、詮釋也不多,有不少位置變成純粹留白。所以看倌不用擔心讀不完,這並不是《大崩壞》那類鉅著。

    而最重要的是,雖說歷史,但內容跟現在的香港極有關係。例如舊樓倒塌,香港就發生過多次,偷工減料之事亦在開埠初期已有。可見香港地產霸權,非始於近幾十年。

    3. 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韓福光等,Singapore: Straits Times Press, 2011

    這本書道理是否「硬」,見仁見智。但奇就奇在,這本書「硬」到沒在香港出售,跟多年前的《李光耀回憶錄》很不同,其他地方的人好像沒留意到這本書。

    朋友可能會覺得奇怪,這本書我反而沒寫了甚麼書介。倒不是不值得寫,而是以這個人的經驗,無論你贊不贊成他的看法,都可能不知應該從何說起。

    很明顯的,李光耀也知道自己時日不多,而新一代的看法很明顯又與之不同。對於他老人家來說,就認為這是因為新一代沒經歷過老一輩的建國之苦,「不知世界艱難」。(那倒不是全無根據的,歷次選舉中,較多年輕人支持反對黨,而老年人多支持行動黨。當然是基於「年輕人不知建國艱難」還是「行動黨追不上時代」,就任人詮釋了。) 於是,他就很著緊要把自己的看法流傳後世,讓國人銘記他這個「國父」的精神,「永矢咸遵」了。

    還是那句,你可以不贊同李光耀這個人和他的看法,但談新加坡的事,誰都繞不過他。他提出的問題和看法,無論是贊不贊同,都得好好思索回應。這些都是他幾十年經驗帶來的遺產。

    4. 空想科學讀本5》柳田理科雄,談璞譯。台北﹕遠流,2012

    當時書介﹕

    之前說過,有些人批評這系列似乎越來越不是講「科學」,在下倒認為這系列的重點是怪認真地去分析那些作品的設定,看看會得出甚麼結果,這或者可以叫「惡搞」。這一點倒是一直沒變的。我想作者這種「懶認真」也看出了不少觀眾沒留意的東西,這種精神本身就很好。

    5. 法國國立自然史博物館導覽》黃郁惠譯,台北﹕藝術家,2006

    當時書介﹕

    其實不是特別去買的,只是在大眾見到有特價清貨(原價$67、特價$20.1),單是看圖片也值回票價,也想了解一下外國的博物館,所以買來看看。

    外國的博物館,教育意識很濃。法國由教授領頭、甚至開班教授更是表表者。香港的博物館,經營思維還是偏重康樂和文娛(管它的也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嘛),是否應該向這方面多加努力﹖

    忽視博物館的,不只是政府,還有市民。
    雖然把 TED 或《經濟學人》當成擇偶條件有點剎風景兼無謂,不過如果大家閒來多看 TED、多讀《科學人》、多去博物館(雖然我們這些喜歡逛博物館的都會自私地希望不會太多人),化購買欲為求知欲,不也是有益又有趣的嗜好﹖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熱愛求知,那麼電視台還可以固步自封、在上者還可以任意玩弄愚民嗎﹖

    6. 徐承恩、伍子豐、易汶健《精英惡鬥﹕香港官商霸權興衰史》,香港﹕東寶,2012

    朋友的作品,但實在值得一讀,當時書介﹕

    「官商勾結」大家經常掛在嘴邊,似乎已不再被懷疑,但究竟官商「如何」勾結似乎沒有仔細的分析。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作者試圖以量化和圖像的方式,反映香港官方委員會、商界和非牟利機構的相互關係。作者根據這些分析近三十年來香港的政治關係。看到很多有趣的東西。

    相對於商界和公民社會零散化,政府委員會反而一枝獨秀。擁有最密的連結,近年經常引來注意的「公職王」就是表徵之一。作者在書後半部提出了令人擔心的現象,就是中共正藉著有意識地令香港各界渙散,進而滲入操控。這些「西環治港」論到梁振英當選這一刻,已接近成真。可惜的是因為商界與民間反裂日久,先前的「地產黨對共產黨」惡戰,未能擴展成作者期望中的全港精英大團結。

    7. FBI 教你讀心術:看穿肢體動作的真實訊息》(What Every Body is Saying: An Ex-FBI Agent’s Guide to Speed-Reading People),Joe Navarro & Marvin Karlins著,林奕伶譯,台北﹕大是,2009

    當時書介﹕

    方某看這本書,自然是因為一向不懂「睇人眉頭眼額」之故,所以要讀來進補一下。不過以在下這種觀察力(尤其對人的觀察力)奇差的人來說,要做到作者所說的充分觀察和解讀應該都是力有不逮。

    8. 李彭廣《管治香港﹕英國解密檔案的啟示》,香港﹕牛津,2012

    可說是王慧麟《閱讀殖民地》的較完整版本。

    從英國人檔案看英國人管治香港的系統,解釋了為何英國人撤離香港後,那些政務員就搞不好。並不因為英國人留下甚麼「地雷」,而是因為英國管治香港自成一個系統,這個系統無法在中共治下運作。

    當時書介﹕

    問題反而是無論中共對香港的態度,或者香港人本身的心態,都沒脫離「殖民地」的思維。這一種殖民/難民式思維一天不改,香港人一天不負起「香港是我家」的重擔、放開眼界擁抱世界,自發站出來為香港做到最好,香港就不只是一時混亂,而是永遠沉淪。

    在此再次推介劉紹麟的《香港的殖民地幽靈—從殖民地經驗看今天的香港處境》,搞「本土政治」之前,宜先知道過往的殖民地經驗,除了優美一面,還為我們戴上了甚麼枷鎖。就算你不喜歡某些左翼思想,但如果我們思想上不「脫殖」(這正是左翼常用詞語),也不可能真的自治。

    9. 青花瓷的故事》Robert Finlay著,鄭明萱譯,台北﹕貓頭鷹,2011

    當時書介﹕

    本書主角的確是「青花瓷」,不過重點並不是青花瓷的製作和藝術本身(雖然書中不乏這些方面的介紹),而是「青花瓷」貿易和歷史的關聯。在作者眼中,青花瓷貿易是史上第一件「全球化」的商品。

    從小見大,從一件商品看世界歷史,是很有趣的題目。

    10. John Maxcy Zane《法律的故事》,劉昕、胡凝譯,台北﹕商周,2012

    書讀了,書介還未寫好。因為書寫得好,但翻譯太差。

    本書成書於幾十年前,但沒所謂,因為寫的是歷史。作者介紹英美法系的歷史源流,由原始人、蘇美人到猶太、希臘羅馬、中世紀……到英國和美國的法律發展。對於想了解普通法背景的人應是很有意思的參考。

    可惜就是翻譯太差,讀起來令人不快。懷疑是否大陸人譯的,但在豆瓣見到大陸有另一譯者的版本。

  • [覆林超英文]

    朋友通知,林超英在報上提及(主場 /本博) 在下介紹教協18/11集會的文章。方某鄙陋,蒙前台長垂注雖然值得高興,不過文章裡面的說法,就不能苟同了。為了釋除疑義唯有再寫一篇。

    1. 林文最大的誣蔑,莫過於斷章取義,聲稱我等視 band 3 學生為「禍」。林文引方某原文如下﹕

    「有位教師同工反駁林超英反小班論,說得很有趣﹕林超英知道生態平衡的重要性,偏偏不知道教育界生態平衡也很重要。Band 3學校殺光了,不單只是那批學校老師的事,還會禍延其他學校,課室裡的學生學習差異會大到無法教學。

    (方按﹕其實你叫林超英問下佢母校D老師,全區band 3學生都送晒去英皇書院佢地濟唔濟好過啦。還有,他是「梁粉」來的,梁振英政綱說要搞小班的,叫佢自己同梁振英搞清楚係點先出黎講啦。)」

    首先,這段一開始就說明是「有位教師同工」的說法,方某自己的意見放在後面的「按」,而前台長把上一段誤當成是在下的話。雖然這不是重點,因為我認同這位同工的發言,而且文章是我自己寫的,如果記錯了同工的發言也要負責任。

    問題是,純粹閱讀理解﹕這句說話是「Band 3學校殺光了……會禍延其他學校」,那個「禍」自然是指「殺校」這類「事件」,而不是指裡面的「學生」。同一句末亦說得很清楚,縮班殺校對其他學校造成的「禍」就是「學習差異」,哪有指稱過學生﹖

    更有甚者,教協爭取小班訴求明確,就是認為band 3學校(見文末註)和裡面的老師對學生有特別價值,不應因為人口自然縮減而被殺校裁員。不同 banding 的學生,各有不同需要,收錄這些學生的學校長期以來亦朝不同方向發展,以期滿足這些學生的需要。
    是故不同 banding 的學校,專業側重點總有不同。如果把學生放在不適合他的學校,不單止老師辛苦(當然老師辛苦是「應份」的),而且學生亦辛苦。這一點道理根本無論對 band 1 / 2 / 3 的學生和學校都是一樣,所以一旦 band 3 學校因收生不足被殺,學生分配到其他學校,就會出現「上移錯配」,令學生得不到最適合他需要的照顧。

    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我們反過來「殺」了 band 1 學校,band 1 學生流到 band 3 學校的話,其實也是一個「禍」。因為無論哪間學校的老師,都很難處理學習差異那麼大的課堂。當然我們知道,在現實中因為 band 3 學校較不受家長歡迎,所以被「殺」的機會較大。在現實中我們當然只會討論「band 3學校被殺對band 1 / 2 學校的影響」,但這不代表只有「band 3學生去band 1」學校才是問題。

    「有教無類」是指每個學生都應該得到教育機會,但在教育制度裡,不代表每間學校都應該收取所有的學生,否則派位機制根本不應存在。在現行動輒三四十人的「大班」之下,老師無法有足夠時間分給每一個學生,要有效進行教學,學生的能力差異就不能太大。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學校收取所有學生、不理會課室內的學習能力差異,根本是不顧實際的說法。教育學上就算有專業的應付辦法,不代表就是最佳做法、亦不代表沒有其他後果、更不代表比小班優勝。不需要實際在課室裡處理這個問題的人,當然可以夸夸其談,正如我們一般網民當年評論前台長應不應該掛風球的時候一樣。

    前台長這種見「禍」即當成「學生」,只不過是反映了社會大眾的一般心理,然後不明就裡把自己的猜想塞於老師之口。

    2. 如果說「把學生當成禍」是前台長想當然矣,那麼質問在下「懂得向他們(band 3學校的老師)致敬嗎? 」就更是不認識教育界的人自以為是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教育界同工,就算自己不是任教 band 3學校,都一定有任教這些學校的朋友。方某當然也有這類朋友,有些曾任教 band 3 學校,有些正在任教。甚至在教協集會前的星期五,在下才跟一對現正任教 band 3學校的夫婦朋友吃過晚飯。

    正正就是因為我認識這些同工,知道他們的工作情況,所以更認同他們工作的重要和不可取代。我們才需要出來爭取小班,讓他們不用日夜害怕縮班殺校、可以專注專業發展﹗
    既然收生成績不好不是他們的錯,要他們失去工作、學生又失去最適合他們的老師,根本是場災難。
    與其說教育同工蔑視 band 3 同學﹖倒不如說教育局蔑視教 band 3 學生的老師吧﹗

    3. 至於現行當局措施的問題,教協已有指出,前台長可自行參詳。林文稱「教育局提出的25+1以至50+1方案……實際上已經是小班教學」,當日集會亦已有老師當場反駁(如果前台長能到場親自聆聽回應,不是更好﹖)。

    這樣的收生方案(連同所謂「超額教師保留三年」),只是令 band 3 學校和同工苟延殘喘,獲派到這些學校的學生和家長認為學校「沒前途」亦會紛紛轉校,最後到教育局「head count」時仍不免縮班殺校(教育局會定期點算學生數目,並不是當初派了多少學生,之後他們再升班都一定有同樣班數的)。這樣的事並非胡思亂想,而是過去幾年在某些校區已先行出現的事實,前台長是關心教育的,想必也應該看過電視台的相關新聞特輯報導。

    林文說「不可以從我的信推斷我『反小班』」,邏輯上固然屬實。但在現實中,前台長的方案就是給教育局「減班,不需要搞小班」的方案,從實際效果而言,等於「反小班」

    4. 事實上,要支持繼續維持現有「大班」編制的人,首先要向公眾解釋﹕

    為何歐美教育先進國家的班數大多是二十人左右(芬蘭甚至只有十幾人,他們口中的「小班」是少於十人,如果芬蘭人聽到香港人稱呼二十五人為「小班」一定嚇得目瞪口呆),而香港這個發達城市,為何還要默守二三十年前教育擴張、資源不足下才採用的三四十人「大班」編制﹖

    至於前台長和一批英皇書院校友,希望更多學生能進入他們引以為榮的母校,這種愛護學弟的情懷在下當然尊重。不過林文的回應似乎有點避重就輕,他引述的拙文分明是請他「問下佢母校D老師」,他卻答我「校友不介意」,算不算答非所問﹖
    他們的老師究竟是否認為「維持收生規模,但擴大學習差異」比「推行小班維持現有學習差異,但略減收生」為好﹖這個問題似乎沒有答案。

    就跟英皇書院的縮班爭議一樣,在新聞上只見到一邊是教育局、另一邊是校友和小學生家長,似乎好像沒人留意過負責教的老師怎樣想。這似乎就是現今教育政策的縮影吧。

    當然,前台長呼籲「講道理」,在下自必欣然呼應。其實如果前台長有興趣扒舊文的話,亦會發現方某雖然「撐小班」,但並不執著於「小班」。

    例一﹕「師生比例最重要,小班少堂任君選」

    至於是否一定要「小班」,其實方某也不完全同意。因為方某心中最重要的是「師生比例」,降低比例後究竟要「減少每班人數」還是「維持每班人數但減少老師課節」,甚至各減一些,其實大可由各校自決。因為有跡象顯示,減課節的效果可能好過小班。(當然一如侯文的問題,那些研究的小班是指由廿幾人減至十幾人,甚至由十幾人減到幾人的效果,跟香港是兩回事。但由於香港老師的課擔出名多—比大陸更多,可以相信減低課擔對備課很有幫助。)

    但無論如何,「小班」這個口號是最簡單易明、最易爭取公眾支持的,所以仍要支持。如果師生比例一日不降低,無論你想要的是「小班」或「少堂」都無從說起。

    例二﹕「小班先從弱校起」

    個人認為,最好的方法是「彈性小班」。

    受歡迎的學校可以繼續收三四十人一班,普普通通的可以廿幾人一班(教協的建議),學生成績最差的十人開一班也可以。如此家長可以選擇最喜歡的學校,學校又不用無端被殺,對任教band 3學生特殊需要富有經驗的老師又得以保留

    有人可能會認為不公平,為何有些人可以只教十個人﹖
    首先,那十個人是特別難教的,如果有人覺得易教的話歡迎轉校。
    其二,既然那些是學習進度特別差的學生,本來就應該給予額外資源去「補底」,教師比例也係資源之一
    其三,最壞的看法﹕那些人通常都是家庭環境/關係最差的人,為免他們因為讀書不成學壞/離家出走,多提供教師社工關心他們是防患未然。這一批人就算讀唔成書,如果令佢地行條正路都已經算功德無量。

    在這種情況下,band 1學校遲早都會要求全面實行小班教學(廿幾人一班會較合理)。所以「彈性小班」充其量只係過渡,減少家長阻力的方法。

    換言之,前台長「母校繼續如數收生,弱校收少一些學生但不縮班殺校」的想法,其實根本與拙見類同。分別只是前台長不是局中人,以為教育局那套「調整開班線」方案已經足夠保校,而在下則明知這一套只會令弱校繼續人心不穩,應該正式推行小班,讓資源傾斜名正言順而已。

    為何在這種想法下,在下仍會參與教協「撐小班」﹖「例一」已解釋清楚,要向市民解釋這些很困難,我認為教協的「小班」目標是最簡單明確。先支持教協爭小班,爭取到「降低師生比例」這個重點再要求校本自決也不遲。至於對應前台長等人的憂慮,我不介意用「例二」「彈性小班」的方式推行,只求先保弱校。只是到時英皇書院的老師就要再辛苦一些了。

    至於林文提及給特首的那封信,反對教育界「三二一方案」(所以看起來正是「反小班」)的理由,其實只反映他不太了解﹕

    「如果把『三二一方案』硬套用Band 3學生學校,2013學年規定減三人,即是要求33人一班,則會把Band 3學生學校,包括用心進行真正有教無類的優良Band 3學生學校,更快地推到殺校的懸崖邊緣,有負在前線努力幫助學生的教育同工。 」

    在這裡前台長其實是混淆了「派位人數上限」和「開班線」兩個概念。誤以為「派三十三人一班」等於「三十三人才可以開一班」。
    「三二一方案」涉及的是派位中的「班級人數上限」,現在教育局對每間學校派給學生,以三十六人為一班。這個是教育局規定的「上限」,換言之就算學校很受歡迎,除非有學生轉校,否則也不可以再加收學生。「三二一方案」即是說,來年派位一班上限減至三十三人,後年三十一人,大後年三十人。
    教育局說的「五十一人開三班」涉及的是「開班線」,這是教育局給每間學校的「下限」,你至少要收到五十一人才可以開三班(教師編制是按班數決定的,所以這決定了學校可以保留多少教師),如果只派到五十人(或者有獲派學生另外找到學校不要這個學位),就只能開兩班(於是出現超額教師)。在現時情況下,即是說一間學校每班平均人數至少是十七人。
    換言之,「三二一方案」和「五十一人/二十六人開班線」兩個概念根本沒有衝突,不是非此即彼。教育局大可以一邊降低派位每班人數上限(<36人),另一方面又降低開班下限(<17人)。

    至於哪一種方案效果更大,問問老師就知道了。如果「三二一方案」對band 3學校的老師不利,教協還夠膽提出來麼﹖

    5. 最後,「梁粉」這個稱呼是網民對「梁振英支持者」開玩笑式的稱呼。前文用「梁粉」亦只是指前台長是梁振英的支持者,並無他意。正如影視明星的「粉絲」亦不見得全都盲目跟風。望前台長萬勿介懷。
    至於他給特首那封信嘛,寫於十一月,但梁振英的小班是參選政綱,早已明示。「為何當日不反對到今天才反對呢﹖」這是很多親建制人士愛問反對者的問題,似乎政府官員也可能用來反問前台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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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話﹕方某雖然不才,寫文卻從不匿名,自負文責。或容文章見報不宜太多超連結(其實前台長提及自己的舊文一樣附上超連結),但貼在網上總應該給讀者一個途徑看原文,這樣才方便讀者作全面的判斷。就正如拙文也附上超連結讓讀者兼讀林文,公共討論,不宜只見一面之辭。

    (註﹕前台長另指,band 3只是學生而非學校的分類,是正確的。band 3學校的確只是社會對「多收band 3學生」學校的通俗稱呼,身處教育界的同工都會明白。方某是為了方便一般讀者理解而沿用慣稱,免得改用「弱勢學校」這類對一般讀者較陌生的說法。
    不過我認為前台長憂慮「家長因此誤會這些學校是差的學校」是不必要的,因為就算你改稱「收band 3學生學校」,要歧視的人依然會歧視。既然「band 3」學生只是成績差不代表本質不好,同理「收band 3學生的學校」叫「band 3學校」亦只是反映他們的學生成績不好,而不代表學校對學生不好。能夠明白前者的,應該就能明白後者。)

  • Johncoal大正文

    給高官們的幾片國學磚頭 (節錄)

    「中庸」有以簡單以為是行中間路線,不激進。錯。「合乎禮嘛」林鄭的支持者會說,絕食者豈不是激進?看上去:和平理性非暴力,而且絕食者以死相迫, 「容咩易啲細路有樣學樣,扭買玩具。」油尖旺區家教聯會梁顧問說。(題外話,這位先生,乃是西九新動力副主席,主席叫梁美芬)。

    《中庸》開首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首先是放下情緒,冷靜頭腦,還未「發」動出來,為之「中」;一「發」出來就合理,才是「和」。那不只是和和氣氣,更不只一團和稀泥。因為《孟子》有「文王 之怒」,發兵而安天下:誰說君子就不會發怒?君子首重的是回應是否和別人的行行動相稱。回應那位梁顧問:「扭買玩具絕食的確離譜,但係宜家係政府叫學生賣身!用餓死自己的方法抗拒賣身也叫激進?難委你賣了。」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語譯就是如果找不到奉行中庸之道的人做朋友,不妨與狂者或狷者相交往。狂者敢做敢為,狷者對有些事是不肯幹的。激進又如何?國民教育丫啦。德育丫啦。唔拋下呢啲國學磚頭都唔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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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聲稱歡迎反對國民教育人士加入推展委員會,但不能以「撤回」或「不撤回」為前提。

    狼振英的語言偽術,經過這半年來大家應該都很熟,如果要成書應該比曾偉雄快。
    就像政府要員聲稱德國科「五年內不會有考試」,大家應該反向理解,即是「五年後會有考試」。
    同理,所謂「沒有前提」,其實即是「以不撤回為前提」(林鄭解釋得很清楚)。

    要不然,這份課程(我已經不提「洗腦教材」)硬傷多多,由諮詢期到現在不斷被各界老師和學者指出來。為了小朋友的最佳利益,是否應該立即宣佈「暫停推展」,先解決了課程內的問題再算﹖教育是百年樹人,多用一兩年去修補問題也不值得﹖

    狼的說話就等於一個強姦犯,明明已插了進去,還對受害人說「歡迎加入強姦推展委員會作檢討,但不能以我拔不拔出來為前提」。

    現在的事勢發展,只是證明土共從八九年到現在都沒進步過,一邊聲稱「無政府狀態」啦(這個無恥政府應該沒了更好),一邊抹黑學生有「外國勢力」介入,再找五毛黨和維園阿伯夾攻。就差在未出動坦克車而已。

    如果這批土共不是「左傾幼稚病」發作,就即是中共研判,認為香港根本沒多少人會反抗,終於可以打橫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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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家麟﹕梁振英的進階語言偽術

    試想想,聽到梁振英這句話,市民的反應:
     
    反應A:「吓,唔係下話,理據咪已經講到口水乾,梁振英你又玩野?」
    反應B:「梁振英講得好,你班反對派,罵得就罵」
    反應C:聽完無動於衷,左耳入右耳出,但也約略收到訊息:「係lor,果班人都唔實事求是,唔以事論事的,反對者都無講出理由。」

    反應ABC,比例是多少?每個人估計不同。我猜,A25%B15%,不關心的普羅市民C60%

    梁振英的謀算:A是不會被說服的,B是自動附和政府的,AB在輿論上,由於已受大半年來的討論影響,立場不會改變,spinning時其實不需理會。

    剩下需要說服的是佔60%C族群,沉默不關心的大多數。他們大約聽聞議題,但沒有深究,他們聽到一位面帶微笑、沉實穩重、說話有力、懶係權威的西裝友在說:「我們應該以事論事、實事求是,如果認為指引有問題的話,指引哪一個部分有問題?」一般人的反應就是:係lor,反對的人都唔講道理。

    這一招,屬賤招中的賤招。

    裝聾扮盲、刻意以不當預設 (反對者不以事論事、不實事求是、從無指出指引的問題),誘導其他人以為反對者不講道理。

    為何如此赤裸裸的語言偽術,他都會用呢?因為他明白沉默大多數,心思單純,無暇細想,大部分人都是直觀的。

    --------------

    順便推銷﹕青年學術界要求立刻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聯署 暨 「青年學術界支持撤回國民教育方案後援會」成立宣言

    由於涉及具體行動及可能出現的後援及義教,我們希望邀請碩士 (研究生或修課生) 或以上學歷,或全職/兼職/曾在大專院校或各民間學術機構任教、從事研究及統籌學術工作,或擁有教學資歷的文化工作者等朋友參與聯署和義教;「青年」的定義,全憑赤子之心;身在境外,亦無任歡迎。

  • Plastic pellets 2

    [繼續轉貼]

    昨天竟然懵到忘了貼連結﹕

    Johncoal大呢篇真係要推﹕睇書人睇誠品

    (同場大大介紹的《越讀者》也是正物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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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近日有很多反對聲音,在下真的看不出跟狼英的「禁區變內地人自由出入區」的野望有何關係,不過這個計劃本身問題也夠大的了,

    把那麼多公屋建在偏遠地方(尤其是古洞和坪輋/打鼓嶺),根本是重蹈把窮人趕去天水圍變「天水圍城」的覆轍。他們根本連坐車去市區打工的錢也沒有。

    所以在下選擇參與張超雄的聯署反對﹕新界東北大興土木,為誰發展,誰可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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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膠災事件,陽光時務訪問本地學者說膠粒無毒,引起質疑,還有人(據聞是星屑醫生,不過我不知他是否第一個)找到論文指膠粒會吸附毒素(詳見拙文)。

    難得他們有跟進,再找學者回應質疑,值得一讚﹕

    (浸會大學生物系系主任)(港住)教授相信,黏附在細小膠粒的污染物濃度會很低。濃度較高的污染物,大多會吸附在淤泥或海床部份。這些污染毒素即使能進入魚類體內,亦大多會積聚在脂肪較多的肝、膽和『魚腩』部份。中文大學生物化學系副教授陳竟明亦認同,與膠粒比較,污染物更多會附在藻類與沉積淤泥,比如珠江河口一帶。香港海域由於水體流動快,水中的二噁英與農藥成份的濃度並不高。

    黃教授指,東京大學論文的末段,清楚提到須要進一步研究,才能發現究竟魚類吞下膠粒,當中有多少比例的污染毒素能自膠粒進入魚類的消化系統。因此,現階段無具體證據確立膠粒墮海,會令毒素進入食物鏈的說法。陳竟明則指,毒素會黏附魚身的脂肪組織,但並無證據顯示它會在魚類身體內釋出毒素。」

    這個回應自然也受質疑是淡化事件。我不會這樣想,因為﹕

    1. 兩位教授提出了另一個因素,就是香港有恆常的半鹹水沖刷,這可能令海中的PCBs濃度減少。當然這點是否真確要看有何數據支持,報導裡沒提

    假設香港海水裡面的PCBs是ng(納克/奈克)級,那麼濃縮一百萬倍就變成mg(微克)級。如果魚吞了1mg(事實上現在找到吞下膠粒的魚, 通常都是一兩粒而已),除以一條魚通常超過一公斤,有毒物含量也是 ppm (百萬份之一)級數(甚至更低)而已。

    2. 事實上魚吞了膠粒後會吸收多少毒素,的確是沒人知道,但通常不會是全部。
    又因為有機毒素通常集中在內臟,所以政府也只是呼籲市民不要吃魚內臟而已。如果只說食物安全,這一點應已足夠。
    (但時間長了會否像教授講黏附脂肪,亦值得關注。)

    3. 但在下於前文亦有另一保留﹕就是當膠粒被陽光分解成膠屑後,吞下的機會反而會增加。因為吸附毒素和分解都需要時間,所以盡快打撈是重要的。(據知PP分解非常慢,這一點對打撈反而是好處)

    至於食物鏈累積,我反而懷疑香港人常吃的「港魚」究竟經過幾多級攝食(trophic level),累積是要經過很多層才會去到有害程度。

    政府嚴格來說沒說大話,因為他們說的是「短期沒毒,長期才會影響食物鏈」,這點應該沒錯。其實就算魚內臟,在短期內也不會積累到足夠的毒素(有也是以往積累的),不想吞膠粒落肚的話去腸就可以。
    問題是政府能否減少膠粒「長期」滯留影響生態

    反而,周澄可能因為是讀文化的緣故,未必熟悉生物學,所以似乎沒有(如上述)追問下去拿多點資料。這反映了香港傳媒向來缺乏科學記者的問題。不過,反正其他傳統傳媒都不見得有跟進這一點,周小姐和陽光時務值得一讚。

    ---

    三份絕妙「國民教育」材料,值得大推﹕

    1. 納稅人的錢哪去了﹖

    2. 精英移民地圖
    (「貧賤,是不能移的﹗」)

    3. 陽光時務﹕迫在煤劫——透過數字看最後一片草原
    (很多人以為「乾淨煤」很環保,事實上只是對用家很乾淨,這點宜多加宣傳)

  • T. Vicente

    [三談氣象預報]
    (再談)

    其實每次颱風過境,天文台都要被人罵的。
    但很多人其實沒想清楚,他們罵的事很多並不是天文台的錯。如果把「李氏力場」當笑話還好,如果真的變成陰謀論就太過分。

    很多人以「三號風球下已雜物橫飛壓傷人」作為「天文台太遲改掛八號」的理由,但其實他們沒想過,有沒有雜物被吹倒,跟八號風球與否根本沒直接關係。
    看數據,在當日下午五時,作為市區測風站和掛風球參考的各站(這已是上次因應公眾質疑「維港標準」後,跟氣象迷一起修訂過的新標準)之間,除了長洲和西貢之外,其餘的持續風力都不及烈風。證明先前未掛八號風球並沒錯誤。

    何況像這次的「吹跌木板」之類的事件,其實就算在「強烈季候風」下也一樣吹得跌的(強烈季候風本身已是強風至烈風級,而且曾有製造108km/h陣風的記錄)。
    更有甚者,如果突然來一場無法預測的石湖風,還試過把貨櫃場的吉櫃吹翻壓死人呢。

    亦有人聲稱「為了安全」,寧要掛「不夠風的八號」,都不要「KO人的三號」。
    但如果經常出現「不夠風的八號」(正如林鴻鋆台長時代就被批評濫掛八號),自然就會吸引更多人在八號風球下出街玩樂(以為沒風的嘛﹗),然後就出事囉。這樣大家多假期,但一點也不見得更安全了。

    另一個批評合理得多,就是指天文台沒提早「預告」八號,讓大家提早一兩小時放工,於是所有人迫作一團。但反過來看,其實我們小時候本來就是沒預告的,只是近年遙測科技先進,足以預測某些行徑較穩定颱風的走勢,所以才會出現提早幾小時宣佈「將轉掛八號」的事。但今次颱風的走勢是非常飄忽特別難測,很難要求每一次都做得到。

    同樣的事在第二天再發生,天文台在上午十時改掛三號,大家又罵天文台「太早」。
    如果願意上天文台網站看數據的話,在上午十時不要說持續風力,就算連「陣風」都不及烈風水平,繼續掛八號還有甚麼根據﹖連平日不時批評天文台的氣象迷都覺得這次天文台沒問題(地下台長甚至是天文台前員工,不能說他不專業吧),那些不看數據的人還有甚麼根據可以罵人﹖

    正如跟朋友談天時說到,方某總習慣在大家怒罵時跑出來質疑,阻礙別人罵人自然也會成為被罵的對象了。不過我只想講,大家在要求天文台做到自己的期望前,要先清楚幾點﹕

    1. 「陣風」跟「持續風力」是兩回事,天文台掛風球是看持續風力,但有時吹翻物件的是陣風,如果你要求因為預期陣風夠強就要掛八號的話,唯一後果就是由年頭到年尾經常要掛八號

    (除了現在的三號風球很可能變成八號,就算非傳統風季出現的強烈季候風也預期會出現烈風程度的陣風,更不要說無法預測風力的石湖風。)

    2. 如果繼續用持續風力為準,那就無法避免間中會因為陣風突然變強,而在三號風球之下出現意外。而對於身處高危行業的人(如貨櫃碼頭或戶外工作者),三號風球時其實已經應該收工

    (還是那句,從來沒一條法例說「八號風球放假」,這只是僱主僱員之間為安全計的安排。)

    3. 想市民安全回家,問題核心其實不是「幾時掛八號」,而是有幾多時間「預告」八號,讓市民有秩序回家不用塞成一團。其實天文台在近年已盡量提早預告「未來幾小時將掛八號」,只是這次的颱風實在太飄忽,沒辦法提早肯定「必掛八號」應予諒解。

    最簡單就是設想如果你自己是台長會怎樣做。
    因為韋森特曾經在南海北部轉了個圈、還停留不動,行徑難以預測,所以事實上天文台在中午還只宣佈「黃昏可能改掛八號」,而不敢肯定說「將於X時改掛八號」。
    如果你在下午提早宣佈「五時會掛八號」,然後颱風突然轉向偏西,香港風力變弱怎麼辦﹖如果你仍然說「安全最重要」,這種話我也會說,但多掛幾次「沒風的八號」,除了被指責之外,更大的問題是日後再掛八號大家都當沒事出街玩,失去警告效果。
    (至於為何天文台預測的路徑偏西,而最後實際路徑偏北,除了天文台向來較保守之外,我想只能說香港近來流行「向西」吧﹖)

    4. 其實天文台的工作是「看天」,你們上班下班是勞工處和老闆的事。所以與其要求天文台不顧現實的風暴數據,提早掛八號押後除下,倒不如要求老闆多寬容一點,讓員工提早分批回家和上班。甚至要求勞工處把指引改為立法

    像大家質疑近年為何颱風都是晚上過境,讓大家無法享受「颱風假」。
    你不敢去怪上天要颱風晚上過境,就去罵天文台長為何不在日間掛八號﹖
    你不敢去罵老闆不讓你提早收工押後上班,就去罵天文台長﹖

    方某多次強調,天文台掛風球本來就不是為了決定大家上班下班的,要不然勞工處不會要求僱主個別決定(這是勞工處的職責)。如果八號風球等於不用上班,為何現在的人又可以打風時去飲茶睇戲﹖(小時候打風真的全市停頓呢,大家只能留在家裡吃罐頭)

    這種心態有如因為小朋友體溫過高不宜上學,家長卻去罵溫度計「為何量得那麼高」一樣無聊兼無補於事。

    -----

    更離奇的是,東涌線因為青馬大橋停用和東鐵因為有大樹倒塌而停駛導致的爭議。

    乘客無法回家,心情不好、邏輯混亂還可以理解,鄭家富說港鐵應該出動接駁巴士、沒接駁巴士就找外判公司一說,就實在無理之至。(我在電視上聽到他這番話,簡直嚇了一跳,就算幾尊重佢對民主既堅持都係咁話)

    正如一個當時在現場的人事後這樣說﹕(雖然我認為他把刁民說成暴民是太誇張了)

    「我同朋友曾經出閘望過出面,除左用『惡劣』同『恐怖』之外,真係冇其他形容詞用得,小學開始老師教『打風嘅時候要留喺安全嘅地方』!我肯定o個班暴民一定覺得有樹幹嘅電纜、會行行下停電嘅列車、成街樹支(枝)垃圾桶亂咁飛嘅接駁巴士係最安全啦!」

    在這個情況下,無論是港鐵接駁巴士還是外判巴士,在街上行走都是太危險。如果有巴士在趕往車站期間、甚或接走乘客時遇上意外,那又是誰的責任﹖鄭家富會不會說港鐵虐待員工草菅人命﹖

    林忌說困在車箱內容易大病發作,應該立即找消防員把乘客救出來。首先在沒月台的地方讓乘客下車本來就是不容易的事,何況在那個雜物橫飛的時候,讓乘客在無掩蔽的地方走只會更危險。最安全的做法仍是等待工程車把列車拉回月台,讓乘客留在車站暫避。
    除非真的有人急病發作,否則在路軌上疏散乘客應是最後一著。在車箱裡再悶,也可以打開通風窗,在颱風之下總沒理由「太焗」的。

    至於東涌線,既然青馬大橋因大風關閉,就算有巴士也開不過。要求接駁巴士簡直是多餘。
    如果閣下因颱風下仍要工作而坐上那班列車,算是不幸。
    如果是因為八號風球下還去玩,太晚回程坐上那班車回不了家,除了抵死之外我想不到其他形容。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不到港鐵有甚麼好做的,下次或者準備睡袋給大家用吧﹖
    (批評港鐵出工程車太慢這點,在下不予置評,因為不熟悉鐵路運作。至於批評消息混亂,這方面總是永遠「可以做得更好」的。)

    ---

    補﹕

    世澤﹕十號風球搞到乘客滯留:東京人會怎辦

    CK人在中環﹕偏遠的太古城

    離經誌﹕風暴下的港鐵 爭拗中的燦民

    (方按﹕)我不認為港鐵維持服務是合理期望。事實上十幾廿年前我拿的地鐵指南(地鐵站派的)中,已說明在強風下架空路線會隨時停駛,烈風下會停止服務。換言之地鐵從無保證過在打風時一定會維持服務的。
    只是因為一向地鐵都盡量在打風期間維持服務,而又幸好沒有出甚麼問題,所以大家誤以為地鐵「奉旨」要開而已。

  • tweets

    [推文雜錦]

    1. 凌晨,風扇吹來的都是熱氣,到後欄發現樓下的熱氣有如黃河之水湧入。第一次決定把後欄的窗全部關掉……畢竟對在下而言熱天把窗關掉實在是有點反常識……

    2.1 前日見譚校長在參觀丹麥旅館那間「King's Court」,無端端開玩笑說怕不怕被國王審判。恐怕他是見到代表庭園的Court就自動當成Law Court了。(後話﹕國王審犯的地方,英國叫 King's/Queen's Bench)
    2.2 他去了tennis court不知會否被網球審,控以毆打網球罪 XD

    3. 看來拉布對民主黨的潛在損害果然很大,教協竟然要發集體電郵澄清﹕加人工議案已通過,大家會照常加薪…… 

    4. 其實不太明白,明明是同學聚會為何要攜眷

    5. 今朝睇J2重播美少女戰士,先知《美少女變身》原曲《乙女のポリシー》尾句的「ririshiku」,就是中文版的「變身試」,相當o岩音 

    6.1 繼水野亞美之後,琴塚文江是第二個真的令我萌到愛上的角色。
    6.2 前日放假在家,J2播美少女戰士,竟然又是「亞美的初戀」那集(按﹕是初代美少女戰士那集浦和良,不是SS外傳那集)……宙のまにまに的琴塚文江真的始終不及亞美可愛啊。不過美少女戰士也沒一個像大八木的男主角。

    7. 曾幾何事跟網友說過這番話﹕「俄國總統、總理, 差不多o者,宮中府中,俱為一體 XD」

    8. 莫慕貞﹕「為人正直、語言不無聊、能淡泊名利,這些才是理想素質。」XD

    9. [論speed dating] 見到人多既場合我就會冇興趣, 更何況, 咁樣見完我根本係冇辦法記得佢地邊個打邊個......

    10. Galileo﹕是晚alice japan casting director小堀芳一談AV很是有趣,至少資料真的是最新及貼近實況的,不像學術研究仍停在平成三姬年代。小堀先生坦言了無碼是趨勢但不會影響大廠牌。日文大概聽懂三分一左右,小堀先生似乎不滿在一本被王向華教授訪問的書中,意見被扭曲。

  • [純粹進口]

    曾偉雄的思考藝術(3)﹕警察學院教材內容不代表警方立場 (第一和第二集請看敝日記)
    順便睇埋﹕太陽報—接清拆令四年 曾偉雄懶理

    一哥﹕「為左犯法而道歉,是天方夜譚﹗」(設計對白)

    星島﹕港女爭座罵戰,星洲婦誤當內地人

    (方按﹕這宗新聞可笑的地方,不是當事人把「普通話/國語/華語人」都當成大陸人,而是「大陸人就可以隨便罵,新加坡人可不成」的心態。是因為大陸人夠「低等」而新加坡人跟香港人都屬於「上等人」嗎﹖
    可悲的是這宗新聞令我聯想起《南京大屠殺與日本人的精神構造》。書中提及有個日軍慣於四處強姦女人,有一次想強姦某女人,對方突然用日文叫不要,於是這個日軍就「強」不下去,從此還不再碰女人。單單是說句日文就可以令人強姦不遂,跟這個港女聽到對方是新加坡人就罵不下去,一樣戲劇性。
    族群政治,就是在玩無法控制的火。)

    補陳牛﹕是甚麼令她理直氣壯

    是甚麼令新聞中的香港女人如此理直氣壯?是傳媒的功勞,也是學者的功勞,他們為她在大陸人面前增加了「文明的優勢」,這種文明的優勢其實早在她與人搶座時已蕩然無存,但她的自我感覺良好,卻直到對方說自己不是大陸人後才一下子崩塌了,這種優越感來得莫名其妙,去得也如高潮一般迅速,多麼可笑。當你以高人一等的文明人姿態與人開戰,而你卻變得愈來愈像你的對手,這表示你已經輸掉了這場戰爭

    是的,同化已經開始,卻是從那些看似最抗拒同化的人開始的。如果國師所操作的「族群政治」就靠這等自毀長城的人,我看香港只會墮落得更快。

    「中國人永遠像蝗蟲一樣,凡經之地寸綠不留」,這句話也許真說得沒錯,因為我看到,有一批原本在英國人幫助下已然進化成人的「蝗蟲」,正在出現返祖的現象。其實以農立國的中國對大自然的破壞,比起工業革命後的西方要低很多,歷史上的中國人最擅長的不是摧毀世上一切,而是同化,甚至當敵人已經用武力把中國征服,最後仍逃不過同化。文化之戰,勝負的關鍵不在於誰能征服誰,而是誰能把對方變成自己

    加多段﹕向香港大律師公會聯署投訴梁美芬刻意誤導公眾,我都等左好耐了

    allison﹕一本300塊的書,出版社賺多少?

    一本書從出版社到讀者手中,會經過層層關卡,每一關在目前來說都是必要的,所以他們也都會從書價中賺取他們的利潤。一層層下來,真正進入出版社口袋的錢,也就剩下大約十分之一了。

    壹週刊 - 胡椒噴霧之父:香港警察咪亂嚟!(轉載)

    對於長毛中椒後多日,雙眼仍感不適,洛文道:「胡椒噴霧設計上不會引致死亡或者令眼睛受傷,除非亂用,例如對着眼睛近距離噴射。」
    而中大眼科及視覺科學學系教授譚智勇補充:「二千年芬蘭曾經做過研究,搵咗十個警察在1.5米以外噴,當時發現被噴後七日內,角膜的感覺會弱咗,好易整傷咗都唔知。至於再近啲噴會唔會有更大傷害,暫時未有研究。」

    發明胡椒噴霧的洛文,現為美國聯邦法院化學專家,並在美國海軍學院任教學領導。八十年代,洛文發明胡椒噴霧後,曾幫美國警方編撰訓練手冊,要警察熟讀才可用。十年間,只有約四千人獲他批准使用胡椒噴霧
    記者將七一前夕發生的示威照片電郵給洛文看,當他得知學民思潮的中學生也被噴,他不禁發聲:「如果示威只是普通的抗議投訴時,不應使用胡椒噴霧!」又補充:「如果無受身體襲擊都噴,這樣用得不合理(not justified)!」

    胡椒噴霧發明前,法律上可行使的武力得好少,例如高速公路的巡邏警察遇到一個受藥物或酒精所影響的人,警察想把那人拉出車而遇到攻擊時,只有很少選擇,一係用警棍、一係用致命武器(即是槍)。」

    「我當時好震驚,在美國胡椒噴霧竟被濫用來對付一些無辜的學生,我好傷心。但我無後悔,因為未有胡椒噴霧時,警察只用致命武力,它總算是救了幾千條人命!」

    洛文嘆謂:「催淚彈而家都好流行,對我來說,無論警察團隊或者其他人,根本是無力處理問題根源,才要用這些方法叫人收聲。化學武器唔係用來解決這些問題,更非用來叫人收聲的!」

    Leonard Chien﹕胡椒噴霧,危險的鎮壓武器

    南加大犯罪學教授艾伯特(Geoffrey Alpert)表示,「我無法確切得知在全美各地員警動用胡椒噴霧的思維,但他們似乎沒想過其他手段,直接選擇最簡單的工具,這是過度仰賴科技的實例。」

    「德州刑事正義聯盟」執行長柯雷拉(Ana Yáñez-Correa)則表示,「若警察腰際掛著胡椒噴霧隨時可用,只要遇上衝突,就會隨手抄起噴霧,因為你我都是人,會使用任何唾手可及的事物。」在該組織不斷遊說下,已成功說服德州青少年矯正體系改變現狀,不再讓執法人員隨手就可拿到胡椒噴霧。

    執法學者一致認為,在單一暴力事件中,相較於肢體暴力,胡椒噴霧能降低受傷人數,但研究亦顯示,胡椒噴霧會引發更多暴力事件。犯罪學家發現,北卡羅萊納州康寇爾市自從允許使用胡椒噴霧後,警方使用武力的比例竟增加33%;後來一位民眾遭胡椒噴霧攻擊被捕後,於羈押期間死亡,便限制使用胡椒噴霧,動武事件也下滑57%,而逮捕率則提高近4%

    兩位論文作者佛萊戴(Paul Friday)與朗布(Richard Lumb)指出,「這顯示胡椒噴霧未必用來取代武力,而是讓警員有更多使用武力的選擇,甚至是不必要的選擇,換言之,他們會使用手邊任何東西。」

    荷蘭兩項研究顯示,胡椒噴霧能鎮壓施暴對象,卻也會讓非暴力局面演變為暴力局面,約一成的使用情況都是針對非暴力對象。

    鄧罕表示,瞭解警察心理也很重要。「在警察文化裡,擁有權威很重要,多數員警表示,權威是自己唯一保護層,故他們對於不尊重權威者相當敏感,警察到場時,第一項任務就是掌握全局」,尤其在場若有其他警察評判的眼光,這種心態會更加高漲。

    網友﹕關於理性

    近日不少論者反對提倡理性,原因紛雜。當中主要反對其實並非理性本身,而是上述的「和理雙非」及「犬儒理性」。反對兩種假理性,實際上是反對以「理性」為幌子,從而規範反抗者的行動,並掩護制度容讓當權者以「理性」方式行使種種暴力。

    不少人對此等概念未有加以區分。造成的後果是,有些人以「現在需要反抗,不是講禮貌的時候」為由反對「和平理性」,他們明明反對的是「和理雙非」中的假理性,卻連提點一句需要理性討論的人也一併加以指責

    我們應奪回「理性」一詞,而非反對理性

  • Review of the Control of Obscene and Indecent Articles Ordinance 2012

    [檢討淫審二期諮詢]

    「同學們,抱歉,是我來得太晚了。」

    雖然2008年第一階段諮詢已關注和回應了(),但忘了跟進第二階段的諮詢,搞得臨近截止日期(七月十五日)才有時間細看。

    以下逐點回應政府諮詢文件,歡迎參與意見,有興趣的可提供姓名聯署(在下將不遲於星期六寄出)。亦歡迎各位抄錄修改,自己另外寄一份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2. 定義

    2.3.2 現實中立法會就是每年都不停修改法律來「配合社會的轉變和發展」,為何那些法例能詳細定義,而政府憑甚麼認為單單是「淫褻及不雅物品」這方面不適宜﹖

    政府聲稱「若為「淫褻」及「不雅」訂立明確而全面的定義,《條例》將難以運作, 而會令評定物品類別的裁決受到更多的法律挑戰。」是否就確實承認了,你們是想藉著一條模糊不清的法律來實施社會控制﹖

    2.3.8 「審裁處的審裁委員亦來自不同階層, 他們在評定物品類別時應能採用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標準。」
    這叫脫離現實,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這些年來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了。當然,這正是因為政府一直勉強聲稱在性和色情問題上有「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正如本人在上一次諮詢所指的﹕

    藉一套偽裝存在而實際上不存在的標準去審判別人,當然就會前後不一致。而這種審裁本身就是不合理和不公義的。」

    正如一位博客 Alone in the Fart 在2008年就曾提及(http://aloneinthefart.blogspot.hk/2008/12/blog-post_05.html),淫審處的最大問題並不在於沒有代表性,而是在於缺乏認受性及透明度。審裁員和裁判官都沒有確實依循法律,亦沒有說清楚他們裁決的理由。香港的法官也不代表一般市民,但他們的裁決得到市民接受,就是因為他們的判決總是很清楚說明理由,而且回應了庭上提出的所有質疑。如果連理由都沒說清楚,這樣的審裁根本只是黑箱作業,自然欠認受性。

    而政府一直指「行政和司法職能分割令業者無法事先確定物品不違法」亦是這個黑箱制度造成的結果。因為理由不公開,大家都不知道哪裡碰釘,自然就無法確定自己製作的物品會否違法。這種制度跟一個獨裁政權沒分別,以任意裁決來擺弄人民。
    只要要求審裁處詳細交代判決理由,會逐漸形成一種「判例」(雖然法律上未必強制依循,但將對後來的裁決有相當影響力),社會公眾和業者都可清楚知道標準在哪,評論標準是否合理亦有所依。在這種情況下,「預先送檢以求合法」的需要,自然亦不再存在。

    政府這份諮詢文件附件列出澳洲的審裁機構,人數就比香港少得多,但人家由委任過程、履歷背景到裁決理由全部公開,自然得到民眾的認同。

    2.4.6 既然你們「歡迎」就定義發表意見,本人當然要重申這一點﹕

    如果真心要保障資訊流通的自由,為何會有「淫褻」這一級﹖
    「社會的道德標準」怎麼有權控制我可以看甚麼、不可以看甚麼﹖
    (這一級完全禁止發佈,不只小朋友,連成年人也看不到。不道德的東西為何不能看﹖公眾廣播不准有「違背公眾道德標準」的東西,我可以接受,但讓成年人自己選擇找來看也不可以﹖)

    「禁止發佈」的級別,本身就是對資訊流通的否定。政府自己也在諮詢文件附件中列出各國審裁機制,澳洲針對的是煽動暴力(尤其是性暴力)、德國禁止的是「兒童色情物品、否認大屠殺、煽動仇恨、侵犯人身尊嚴」,這些都比「淫褻」兩字清晰得多,而且很少人會反對禁制的項目。因為上述的項目不單是「道德上可厭」,而且牽涉到實質上已有的傷害(如兒童色情),或者流通後可能嚴重損害公眾利益(例如否認大屠殺或煽動仇恨)

    單憑「道德」理由,是不足以支持把一些物品完全禁制到,連成年人都不准看的地步。就算香港政府堅持不取消「禁止發佈」的級別,為何不學這些國家的做法﹖為何要堅持「淫褻」這個意義不明的詞彙﹖現在被評為「淫褻」的物品有多少符合上述兩國的定義﹖有多少不符合﹖

    3. 審裁制度

    3.1.6 正如前述,審裁員的總人數並不是最大的問題(雖然上次諮詢本人已表示,贊成增加每次聆訊的參加人數),而在於一致性和透明度。如果連裁決的理由都不清楚,公眾根本就無法討論這些審裁員的決定是否合理,和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審裁員

    3.3.8 這個回應本身是不對頭的﹕

    「其次,有批評指審裁處進行暫定類別程序時缺乏透明度。司法機構認為,公眾難以明白和接受當審裁處履行評定暫定類別的職能時,它其實是以一個行政性質的審裁機構模式運作,故此司法程序裡的公開審判原則並不適用。」

    這裡問題的核心並不在於「公眾不明白審裁處運作」,而是公眾並不認同以「行政職能」、黑箱作業式去審查資訊。公眾只接受公開審訊並清楚說裁決理由的「司法程序」

    3.3.14(b) 無論公眾意見如何,要求指定類別人士(如教師或社工)參與審裁都是不合理的。因為他們很明顯並不代表「一般社會人士」的道德標準,他們的標準只會更嚴格。

    3.4.3(c)(iv) 如上述,雖然本人在上一次諮詢贊同以陪審團取代審裁員,但如果因為陪審團不交代判決理由而導致社會大眾繼續無法得知執行中的「道德標準」的話,那仍是不妥當的。亦即是說,如果採用陪審團制度,法律上需要提供更細緻的準則或條件,裁判官亦需要提供詳細的指引至少像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刑事審訊一樣,雖然陪審團不公開理由,但疑犯罪名成立或不成立的原因應當在判決中清晰可知

    3.4.7 重點是在於由行政部門去審查資訊,而不在於人選。政府找退休法官擔任主席並不能減少公眾的質疑。

    3.4.17 「家長、教師和社工則憂慮此舉實際等同放寬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的規管」
    本人是教師,本人認為應該放寬規管。何況本人不認為取消行政評級等於放寬規管,正如我們每個人的日常活動,都不需要預先請某機構「評定」是否合法的,這難道等於政府規管不足﹖

    3.6.7 既然你們說得出這番話﹕

    「審裁處須考慮的事項有時可能涉及藝術或道德問題, 而此類問題本身的性質可能備受爭議, 導致社會人士對相關問題持有不同的意見。」

    為何還要堅持在這些方面會有「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看不出在自打嘴巴麼﹖

    4. 新媒體

    4.4.9 除了市面售賣的過濾軟件外,亦有部分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提供過濾服務。如果家長對子女上網有疑慮的話,政府只要引導他們選擇有關服務、或者鼓勵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相關服務就成。根本不需要強制,因為「自己不懂選擇服務」而要求強制全民接受資訊過濾,根本是一種懶惰而缺德的心態

    5. 執法工作及刑罰

    5.3.6及5.3.10 這裡涉及的根本是兩回事。部分報紙刊登不雅物品,是商業行為,他們已經把罰款視為成本一部分並不是奇怪的事。問題是增加罰款並不只針對商業性質的違規,而是包括所有不同性質的違規人士,包括非牟利性質的文藝試驗和創作

    無論是否增加罰款,當局必須在法例中訂明,法庭決定罰款時須考慮違法者從發放該物品中所得的利益。對於非牟利性質的違規者,罰款不應增加。

    6. 徵詢意見

    回應問題一﹕就算無法詳細定義「淫褻」和「不雅」,法律也應該對欲針對的內容和類別作更清晰的說明。尤其是「淫褻」這個完全禁止發佈、嚴重窒礙成年人資訊流通自由的級別,範圍必須嚴加限制。這方面可參考附件中德國的定義。

    回應問題二﹕在現制度下,「行政機構事先審查」本身就會受質疑,無論委任誰都不能避免。本人贊成取消行政評級,完全交回司法裁定。重點是「審裁理由不連貫、不公開」的問題是否能夠解決,如果解決不到這兩個問題,哪個制度都沒用。

    對問題三沒意見。

    回應問題四﹕不反對政府調查家長和教師對過濾軟件的認識和需求,但不認為有必要經常或「定期」去做。市場上若有這種需求,供應商自己會去做,何需政府操勞﹖

    回應問題五﹕只需要重複本人在上次諮詢的意見—

    所謂「抵抗不良資訊的誘惑」,實屬多餘。如果社會表面上厭惡,而實際上歡迎這類資訊(觀乎某類物品的流通程度可見一斑),則教育青少年遠離它們,根本是自欺欺人
    問題是在於我們(尤其是成人社會)對性、暴力這類議題,是否有正確和尊重別人的價值觀。如果把持審查機制的人也不懂得尊重別人(例如性小眾的權利),則我們不可能要求小朋友學懂尊重別人

    與其資助某些原教旨組織舉辦「說不」活動,以為可以讓青少年遠離色情暴力,倒不如多贊助性小眾或弱勢群體(如性工作者組織)現身說法,再不然讓家教會多搞性教育,讓青少年多了解社會事實和真相,就可以讓他們少一點幻想和誤解,自然也少一點好奇

    重點是﹕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所謂「不良資訊」之所以值得關注,並非因為它們的內容不堪,而是它們可能造成誤導。誤導會導致嚴重的後果。如果沒有無知者,所謂「不良資訊」根本不會帶來任何問題。
    資訊自由是社會自由的基石,要避免資訊帶來不良影響,唯一的出路的教育、讓學生了解真相,而非以禁制延續無知。以禁制解決「知」的問題,只是專制社會才愛用的手段。

    回應問題六﹕不贊成提高刑罰。要求在法例上增加條件,法庭決定罰款時須考慮違法者從發放該物品中所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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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媒﹕淫審諮詢論壇 市民要求改革評級準則

    鄭生形容政府「又蠢又懶」,不能因為定義複雜便不處理。他建議放棄整個評級制度,仿效電影設三級制,或者增設級別如「家長指引」、「15歲以下不宜」等。他又直言,如果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可以自行決定,審裁標準應該愈闊愈好,剔除社會一定不能接受的物品便可。他期望不同媒體介,即光碟、書本、報刊等都能劃一標準。

    曾經擔任評審員的袁小姐分享:參與分類過程中,如何決定物品分類,涉及個人深層道德標準。她懷疑當每個人用個人標準就能判別人犯罪,過程「好有問題」。既然電台電視台的廣播守則能劃出能出街的準則,為何這不能? 她又指,評審過程中沒有考慮學術價值,因為不知物品來源。雖然法例寫文藝是抗辯理由,但要打官司才能提出,對被投訴者不公平。而罰則太重對大財團是九牛一毛,但實驗性質或小本經營的出版社則難以負擔,對後者不公平,間接窒礙創作及出版空間。她更強調,不是所有婦女團體都保守,社會不宜以保護婦女及青少年之名,削弱給青少年探索一些事情的空間。

    如果你去看看死光人的評論,就會知道他們有多低能胡扯﹕

    第一件事就是網台節目涉嫌有女主持遭嘉賓非禮。現時網台任何節目均完全沒有監管,明明台前幕後都是香港人,節目用廣東話廣播,但只要伺服器在外地,理論上是無法管,只有自律。上周五的一個網台節目中,便出現男嘉賓對女主持毛手毛腳的動作,過程猥褻,加上粗口橫飛,即使主流傳媒之後引用有關片段,畫面、聲音均要經過處理才能出街。

    第一件事﹕是「有人涉嫌被非禮」根本不關淫審處的事,你關心事件的話應該向「外地」執法機關舉報。這種「低能」猶如有人在大廈閉路電視上看到「樓下有人被斬」,第一件事不是去報警緝兇,而是要求政府規定閉路電視畫面「打格仔」以免「教壞細路」。(都唔知好嬲定好笑 )

    第二件事﹕主流傳媒之所以被規管,不是因為「傳媒應該被管」,而是因為這些傳媒(主要指電台電視台)佔用大氣電波頻道。假如你在大氣電波頻道爆粗,等於迫全港市民聽粗口,這當然要被管。「網台」是自願收聽的,收聽的人如果明知這個節目粗口橫飛還去聽的話,要你管﹖
    (我倒贊成這些涉及粗口、色情暴力之類的東西,就算在網上也應該加警告的。你接受不到就不要去看和聽。)

  • 71 report supp.

    [七一報告補遺]

    漏了兩點,補在這裡。

    1. 港獨藏獨﹖

    其實我一直有點不明白,國師的「城邦自治」模式,在中共眼中其實就等於「港獨」,為何好像沒聽見土共有甚麼攻擊﹖莊生兄說有的,只是我沒留意吧﹖
    又或者,左報認為國師影響力還不及成名和蔡子強大

    雖然在下認為「城邦自治論」不切實際(我認同香港是城邦,只是不認同他那套),不過國師強調「不搞港獨」,對中共可能沒用,但對本地人而言這種「分割」應該也能吸引多點人支持的。

    但最奇的是,七一當天在街上,除了見到很多人英屬香港旗和龍獅旗(城邦自治運動專用,在沒有英國米字的藍地旗放上盾徽,有些版本在盾徽的城牆下加中文「香港」字樣),還有個人在龍獅旗的背面,貼上雪山獅子旗。這樣一定被視為「港獨藏獨合流」,不是國師最想避免的事嗎﹖

    (當然我不是說「舉雪山獅子旗等於藏獨」,你可以出於「支持西藏自治」舉旗。我指的是這動作在中共眼中等於「支持藏獨」,而這一點正是國師一直想避開的事。)

    我想一定有人把這拍攝下來,再送去北京打小報告。

    2. 七一尿經

    以前提過,去七一遊行(甚至只是學校大旅行),我都會拿 1.5 L寶礦力,用小樽分裝帶去。在七一遊行,站得太久、太悶熱的時候,不時啜飲是避免悶暈的唯一方法。通常去到尾聲,都差不多喝完,而且之後都很少尿、還很黃,證明失水嚴重,飲大量的水是必須。

    所以對於莊生兄和讀者網友可以飲那麼少水,令我很驚訝。尤其身為女生的讀者網友,衣著怎樣看都令我覺得「這樣穿會很熱」。
    不過,女生飲水少是普遍情況,就像老媽一樣,因為她們都怕去廁所。但這樣其實對健康很不好,飲水太少很易搞得生腎石,飲水少的如職業司機患腎石比較多。

    女生怕去廁所,通常都因為怕排隊或不乾淨。
    七一遊行途中,唯一的大公廁就在修頓球場,那個公廁應該大到不用排隊。至於乾淨問題,方某當然不知道女廁情況,但小便用「無影櫈」應該不難解決。
    以方某的經驗,就算像在下般經常飲水,在這種日子不斷流汗,最快都只會到修頓才有尿意,所以不會因為飲水多而面臨「尿急沒廁所」的困境,女生們亦應該不用擔心。
    (當然每個人「出水量」不同,方某屬「大汗」後人 ,如果你像林忌那種不流汗的飲水量自動會相對酌減——不過我想他可能沒跑出來吧﹖烈日下不流汗會中暑的。)

    今年或者是不算最熱、或者因為我飲少了水(或兩者皆是),今年一直到終點新政府總部,見到有公廁才去。不過新政府總部的公廁,顯然沒預期有人來示威,因為連男廁都小得要排隊,女廁大排長龍更是意料之內。
    所以參加七一遊行的女生們要去廁所的話,似乎還是提早在修頓先解決為妥。

    不過修頓有另一問題,就是近年人力和網台都會在修頓外面擺攤位,還當成支持者集結點(可能就是因為附近有大公廁﹖),所以這一帶會非常擠塞。要去廁所就要先繞過他們,去完廁所返回大隊也要繞過他們。所以想去廁所也要預先「轉線」,在沒那麼擠的位置先上行人路,然後再在修頓球場邊的行人路回到大路上,會比較順利。

    (其實會不會有人乾脆去到太古廣場,然後集體進去「幫襯」﹖)

    -----------------

    繼續進口﹕

    Galileo﹕一個刁民的誕生

    真正的街坊各種怨氣,而無從發問,這類政治巡迴演出,元首應早已預料街坊問的都是地區問題,明明是區議員的地區行政工作,全都由好打得的元首扛上,難怪之後追問陳雲生是否幫助新屯門中心業主,或解決安定友愛領匯問題,他會說:「我唔知!都唔關我事,你問我做乜?」此即為殺兩市政局後,地區行政失效,區議會成政治派餅場之惡果,元首若不察之,只如陳雲生言「暴力政棍搞事」,元首以後每場地區論壇,必被狙擊。

  • 71 report

    [七一報告]

    今年頗特別,雖然仍參與香港地飲茶團,但少了餅大和鄭立大,又有莊生兄,還來了讀者網友,而且在途中還遇到更多網友。

    之前天文台預測「短暫時間有陽光」,不過整個早上都是晴空萬里。正如我跟莊生兄說﹕

    如果這也叫「短暫」,那麼在下拍拖的日子只能用「一瞬」來形容。

    進場後見到告士打道那邊的球場似乎已滿了,只剩下近天后的兩個,人數的確較多。跟在酒樓見到飲茶人數較往年多的趨勢一致。
    一入場,見到怎麼民主黨、社民連和人力的旗幟會相間插著那麼「和諧」的﹖莊生兄告知,原來人力是後來才加插在中間的。

    比往年遲進場,又是見到近天后一邊已開步,經過去年經驗,大家都知道外傭示威娛樂性豐富,於是追住她們走(大概三時半)。不過很多人聚過來,所以追不上了。
    在這個時候,我們不知道後來隊尾日落都未出發那麼誇張。

    去年出過地圖指出警方歷年在邊寧頓街製造樽頸,今年有點不同﹕
    (底圖﹕google 地圖)
    今年走到伊榮道尾,突然發現有隊伍直入怡和街,糾察在路口表示可自由選擇直行渣甸街或右轉邊靈頓街(紅線中間分流)。雖然有網友打算入邊靈頓街,但大家都想試新路,於是直行。

    於是樽頸推遲到渣甸街口,和邊靈頓街轉出怡和街的人合流之處。
    不過,今次在渣甸街其實還沒有在邊靈頓街那麼難受,因為至少可見到人龍間中有移動,而且這時候不曬、有風,比較易忍受,不及在邊靈頓街困著悶熱到暈。

    有人說這路口是示威者自己衝破而非警方安排,佐證是現場沒警察。我不知道是否事實,但似乎不正確,因為現場其實有警察的,只是數目少而且躲在街口邊而已。
    不過到了路口就看到交通完全沒管制,即使明明有警察但沒人截龍,於是除了兩路示威者會合造成擠塞外,還有想在崇光外橫越軒尼斯道的人,就要擠在示威者中互相推撞,其實很容易造成危險。不單吾友幾乎被衝散,甚至連警員過馬路也很艱難。
    (簡單點說,在這種多人過馬路的路口,警方反而應該不時截龍,讓路人過馬路,然後再停止路人過路放路給示威者。)

    今次在下亦可以印證 Galileo 的觀察很多時躁動、指罵和推警員的,往往是中年人,而非年青人
    在怡和街,分別在不同位置,有兩個「阿叔」人物非常不耐煩,不時大呼「衝呀﹗」(這說法有點滑稽,但實情如此)
    亦有「阿嬸」埋怨說想不到示威的行進速度比年宵花市更慢。

    可能是因為那批中年人示威經驗較少,年青人示威得多、或者在朋友口中聽得多警方的刁難做法,對示威受阻反而更有心理準備。

    方某跟往年一樣,就算示威人士不那麼多,我都認為應該暫時電車服務,讓示威者直接經電車路直入怡和街疏散的。有些人指警方不開放電車路是為了留作緊急通道,但就算佔用入怡和街那一小段,也應該不會影響緊急服務。
    更應該考慮的,是警方每年都很固執地,堅持不封東行線(至少是堅拿道口到高士威道這一段)。其實每年七一遊行,就算只開放西行線,電車和東行線都總是被癱瘓,因為遊行人士根本不夠時間疏散,總是迫得有人跑出來佔領高士威道為止。電車司機甚至早就知道,所以都不留在座位上,跑去打電話和談天了。

    如果這些路線總是被癱瘓的,為何不乾脆一早封掉﹖現況之下,除了讓被困車陣的人埋怨示威者外(除非是外地遊客,否則全香港人都知這天有遊行你還要經這條路,其實是自己找死的),更只會製造警民衝突,連累前線警員(高層可能很期待「衝突」鏡頭吧)
    一開始就封了電車路和東行線,所有車都改道就不會「不慎」陷入人潮之中,而且東行線可以保留作緊急用途,電車路(由高士威道入軒尼斯道這一段)就可以讓示威人士早點疏散。早點散掉就可以早點解封,無論如何都比勉強要所有人(包括示威者和司機)都塞到日落為好。

    (後話﹕今年衝出來後鏡頭主角竟然是向來「懶和平理性」的張文光,亦可側證現場群眾有多難耐。如果他不負責把警察推開的話,就會是他和警察一併被推開,屆時更危險。)

    (又後話﹕可以比較一下這次七一遊行和之前的李旺陽事件遊行,甚至是前一日示威者在會展外「示弱區」的遭遇。當人少的時候,警察就說你們是暴民,連沒衝擊的中學生、記者都照用胡椒噴霧招呼可也。群眾夠多的時候,他們盛怒之下擺明衝撞警察、撞散警察防線,警方反而不敢反抗,不單不敢出胡椒噴霧,而且一再讓路了。指出這點不是叫大家齊去衝擊警方,而是說明爭取大眾的重要。一味玩激脫離大眾,把大眾趕走了,只會令少數激進者陷入被警方包圍濫權濫捕的危險。調整策略吸引多點溫和大眾參加,當人數夠多了(所謂critical mass),民氣所聚眾目睽睽之下,警方不敢輕舉妄動,「玩激」者反而也安全多了。反過來,「玩激」者亦拓闊了溫和者的空間。不同路線其實是互相支持掩護,別搞成互相排斥那麼笨。

    遊行之前,就有不同的人都跟在下說,收到風聲這天會出動催淚彈,我一直都不相信。我並不是不相信梁振英有那麼「狼」,而是他「狼」不起。因為面對一百幾十人,你可以控制傳媒老屈他們是「暴民」﹔但面對十萬八萬人,如果你夠膽鎮壓,就算傳媒都河蟹了,在口耳相傳下明天全香港的人都會知道真相。就像八九年六四後全北京市民都知道軍隊亂殺人一樣。
    說在中聯辦外用催淚彈,我也不認為會。因為大家都知道那兒是「淪陷區」,大家不就說中聯辦旁的均益大廈是民建聯之友麼﹖如果警方在中聯辦放催淚彈,一定會波及這些「朋友」,立法會選舉保皇黨不用再選了。上次對付韓農,在灣仔北放催淚彈,一來附近民居很少,二來地方開揚,只波及圍觀者,效果差很遠。)

    五時左右我們應該還在崇光附近。

    ---

    今年人多是「有眼」就見到的事,往年只要過了怡和街就不再迫,今年是整條軒尼詩道一直在迫。警方解釋有二﹕多人插隊和街站過多,都不成理由。首先,插隊的事本身就是警方安排不當,令歷年維園出發的人都要苦等幾小時,才會發生,所以這根本就是警方的責任。其次,街站數目其實並不見得特別多,個別街站在路邊用了易開式有頂欄位,的確是佔去較多的路面(一條線),但效果其實跟以往各組織把人派到路中心籌款,造成的阻礙效果並不差很遠。

    在崇光外,發現他們側門大開,讓大量的冷氣都漏出街上,竟然越過了東行線和電車路,來到西行線上還非常清涼。雖然這是很不環保的事,但在下不得不效法毛澤東給他們一句﹕

    感謝日本軍閥﹗」

    最簡單的理由,還是因為人數實在太多了。我們未到波斯富街口就見到有零星示威者「自由行」在電車路上走過,當我們奇怪為何警方沒堵住他們的時候,到波斯富街口才發現後面的示威者已經衝出電車路,然後警方都開放了電車路,我們就抄近路走上去了。

    之後,雖然多了電車路,很快又擠起來。過了兩個大路口到馬師道口,警方最終也開放了東行線。於是網上出現那些著名的、有如零三七一的全線佔領照片。
    用斯文的說法,警方總是「自招其辱」﹔用粗口的說法,是「唔X唔鬆化」。(X字當然是粗口,大概意思是指對方不受點教訓也不學乖的意思)

    所以之後警方聲稱有五萬多人(事後再修正為六萬多),大家都當成笑話﹕是指維園開步當時的人數嗎﹖
    去年警方聲稱有五萬多人,只開西行線﹔今年多一萬人,要開放整條路﹖只有那麼少人的話,你們有那麼「好死」﹖
    只看維園球場和開放行車線數目來佔算,就算以往年警方數字看,今年有「十萬八萬」也是起碼的。

    後來見到港大民調公佈估算「9.8萬至11.2萬」,這數字跟我們猜度的相若,更可見警方數字已是難以置信到離譜的地步。
    (至於民陣報的四十萬,與去年數字的比較,增幅也合符比例。至於實數本身,向來應視為「上限」,正如警方數字永遠只能充當「下限」。)
    當然我們不能寄望有零三年的「五十萬」,當年人多得衝出告示打道呢(在下當年也進不了維園,直接走上告示打道的)。而且當年有經濟蕭條的因素,今年經濟卻不算太差,反而可以說今年上街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為了「政治目的」上街的

    之後一直到油站(電車線轉入莊士敦道)後,過了民主黨攤位(他們做了個「梁振英噴泡機」),才稍為沒那麼塞。但因為人網和網台在修頓球場外有攤位,所以那段一定擠,再過了修頓之後才真的不再迫了。(相比起來,以往其實過了馬師道口就不迫了。)

    ---

    很奇怪的是,在循道衛理教堂外,警告左側(莊士敦道)有電車路插入的警告牌,竟然是用輕鐵警告牌
    讀者網友問,為何我好像很熟悉輕鐵的事。其實方某對輕鐵並不熟,只是熟悉交通標誌。雖然沒打算要開車,但小時方某已買那些「駕駛筆試讀本」來讀,而且特別喜歡認交通標誌。

    (後話﹕近年運輸署好像有點亂來,例如禁止過長車輛駛入的標誌,就改為用「禁止一切車輛駛入,特許車輛除外」再加個「逾XX米」文字牌。這種組合其實並不符合以前訂下的「道路語言」系統。我不知道對司機是否有好處,或者是因應以往有人投訴隧道口有太多禁止牌一串串起很難察看而改變,但我反而覺得混亂了。)

    七時多到達新政府總部,朋友沒說錯,這裡欠了舊總部的環境氣氛,很難讓人覺得自己「走完了」。
    (其實有朋友帶了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我忘了也拍一張,青天白日滿地紅和港英旗同時對著共產污腥旗飄揚,是很有趣的效果。)

    實在太倦,等到八時多朋友都來到就去吃飯了。日後有機會再看看那個「添馬花園」是甚麼樣子。
    中途經過警察總部後門,見到有些「貌似遊行人士」的人正出示證件進入總部,我們說笑道﹕這些就是大名鼎鼎的「便衣」嗎﹖

    回灣仔吃飯,八時多遊行隊伍還未走完(據聞隊尾六時多才離開維園)。九時多前往地鐵站才見到街道清空,各團體正在清理攤位。

    (漏了兩點補遺)

    ---

    後來網上見到,有一輛停在路邊的警察電單車,被示威者堆滿了示威標語和標誌。
    這本來不出奇,零三七一時大公報大廈因為就在軒尼詩道,門口大閘外一樣堆滿了示威者的標語和標誌等物。(大公報後來已把地鋪全部出租,於是今年亦沒有人在地鋪外堆放抗議物品了)

    出奇的是有人(大概本身是警察或其親友吧)不滿,質疑示威者不懂尊重人、沒資格稱和平示威。
    方某無法留言,只能自說自話﹕

    不尊重﹖警方有尊重過示威者嗎﹖
    不和平﹖若真是不和平的話就燒掉那輛車啦。(外國、甚至大陸新聞中騷亂常見場面,就像大陸官方常說的「打燒砸搶」)

    零三年大公報門口被堆滿示威標語,也沒聽見人家拿筆的不滿,你們拿槍的反而要抱怨﹖
    反正棄置標語算亂拋垃圾,有種通知食環署來抓人吧﹗

    甚麼叫和平﹖和平等於完全不能反抗﹖只能聽話﹖這些人完全不去想想自己站在當權者的一邊去壓迫人民,人民只是對你(那部納稅人買的警車)放標語,已是溫文敦厚至極
    倒是有個學生,幽默感遠超為師,竟然改了《賽德克巴萊這句,不轉貼對不起自己﹕

    如果文明是要用胡椒噴霧令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亂拋垃圾的驕傲。 (大誤)」

    老實說,我覺得這句戲言頗能說明那些堆放示威物品的市民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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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粹進口(選段)﹕

    陳牛﹕2012七一遊行見聞與思考

    倘若上去的是無能的唐英年,人民的怒火或會更多地燒向唐英年本人,就算把唐英年燒成灰,也不大會直接燒向在北京遙控這一切的最高領導人。中共一直運作有效的「地方官有罪而皇帝無罪」的維穩模式,在香港徹底失敗。當然,中共的思維是不能以正常人量度,梁振英可能是他們的榮耀,他們也可能極為享受群眾的反對。

    葉一知﹕警犬

    警方的強硬做法,對付幾十人的衝擊當然冇問題,但面對成千上萬的人潮,警員只像洪水下的螻蟻,怎樣擋得住?除非你們是解放軍,可以向人民開槍那樣沒有人性吧!

    零三七一,我對警員的專業處理表示感謝和尊敬,因為那一年你會感到警察是克盡己任令整個遊行暢順,但一二七一,警察的處理方法彷彿完全變了!

    警察需要維持一定的威嚴,才能執法,但這種威嚴是有前設的,就是要得到市民的信任。殖民地後期到回歸前期,警察建立了一個良好形象,令市民信任,才會尊重其威嚴。但如果形象徹底破壞了,當人民不再信任警察,而認為他們只是極權的幫兇,這種威嚴必然失效,人民不再尊重警察,結局就是衝突和暴亂

    到這一刻,我仍然不想用「警犬」去形容警察,正如我開首說的,紀律部隊就是紀律部隊。如果真的要用警犬,我覺得只應用來形容一個警察,一個上台後要整支警隊做朝庭(廷)鷹犬、討好當權者的警察。

    張婉雯﹕我表弟係警察

    七一已經第九年,難道參加者會不知道遊行是又熱又擠又累的一回事﹖香港人斯文得不得了,你讓他快快趣行完,他其實不會無端生事,大家好做。愈是把人群扣留,不滿的情緒愈是會發酵、膨漲,到頭來,再斯文的人也變得暴燥起來

    昨日在新聞報道中,我見到一名遊行者在警員耳邊大聲吹哨子。那是挑釁,是不對的。可是,當參加者塞在那兒進退不得,當警員要執行任務又得不到市民諒解,那其實就是雙方都被推到人性的臨界點,會互相抱怨、指責,甚至仇恨。於是,一個覺得吹哨子其實合理,一個覺得狂噴胡椒噴霧也很應該,因為對方才是「錯」的那個

    是誰的手,讓市民和警員推到這個臨界點,站在對立面﹖當然不是如我表弟那樣的前線警員。正如我也不相信把提出「平反六四」的記者帶到一邊的警察是自己「鍾」出去做嘢。大家可能覺得前線警員應有批判精神,不應執行不合理的指令;但捫心自問,你我皆為打工仔,又是否做過不少老細叫你去做而你明知戇居的事﹖要一個打工仔有批判精神不是不行,但要批判到丟了份工,至少有一個不短的過程

    這樣說,不是要為我表弟或其他警員說話。我想說的是:不要掉進那個圈套,不要中正某些人的下懷。不論是我表弟還是我的遊行伙伴們

    (方按﹕其實簡單說,即是記得要「淡定」)

    Johncoal﹕七一後感:如何講理性?

    而再看這幾天的形勢,較熟悉新聞的人都會明白,現在香港肅殺壓抑的氣氛和當年也不遠矣。傳媒問錯問題被政府帶走問話,遊行人數被少報漏報,而傳媒又 另一方面自動跪低,粉飾太平。(今日各報頭條慘不忍睹,堪稱日後選報指標。)對不少香港人來說,以往的討論平台根本不存在,尤其政府屢次以「個別事件」來將事情矇混過去之後,尤其在水馬陣圍睹示威者之後。他們或不懂何謂「國家機器」,但看得清楚上一個月的事情的話,公眾要明白各部門如何維護建制權力與利益根本毫不困難。而傳媒和民間各種壓力無論如何施加在政權之上,似乎也毫無反應。這些情況,和當年沒有根本的分別。在遊行已經非常合作,但仍被要求多多的情況下,以行動表達不滿,又似乎明顯

    我不相信香港公共理性已經失落。相反,在眾多的論述業已完熟(或自以為完熟)之後,開始有人嘗試在政治上透過行動證明自己的看法。香港自治有一大本具爭議性《城邦論》做基礎,黃毓民和長毛有大量著述,來說明自己的行動基礎。在指責他們是「教主」「教徒」的同時,首先要肯定的是他們至少有一套 「教旨」,易讀好懂能動。如果他們有甚麼躁動,那部警察電單車上的廢紙貼紙興許是一個有趣的喻體。

    對比起來,社運界有自己在不同議題上的論述,所以在不同議題上屢屢能提出自己的議程。然而大體而言,卻缺乏一份完整的綱領。當《城邦論》推出之時, 有人戲言要寫一篇《左翼城邦論》與之抗衡,今日卻仍只聞樓梯響。我一直納悶的是,如果公共理性真的如此珍貴的話,它體現在香港的藍圖將會如何?

    安裕﹕十五年

    香港這十五年變化不在香港巿民,而在於北京。中共一些人不信任香港,左傾路線嚴重,那種溢於言表的捋起衣袖準備親自下海大幹一場的「不信邪」最令人心驚肉跳,當香港的GDP等於一個省的時候,這種不信邪的本質愈加濃烈。香港成為了這種意識形態的實驗室,經濟增長壓倒了常識,成為恣意擠壓香港的精神武器。這種左傾思潮在二○○八年金融海嘯美國隆然倒下後更是惡化,認真說,香港感到中共一再擠壓,不是由於GDP落於人後,而是兩地的基本價值沒有隨著經濟融合而拉近,相反是愈拉愈開

    香港社會有一種庸俗的認知,覺得香港今天經濟落後大陸,於是心生不忿。這種是只是樹木不見樹林的瞎猜。香港人是見過世面的,我們的電視接收器和電腦互聯網聯繫全世界而毋須跳牆越界。香港人一度是小家子的,我小時見過,那是七八十年代經濟暴起時的嘴臉,可是現在我們早已來到衣食足而後知榮辱的年代。這不是香港崖岸自高,那是幾乎所有發達經濟體的必經之路,當民智大門打開,從此再也關不上了。香港講的是公義,李旺陽身死的湖南邵陽有多少港人曾踏足此地?陳光誠被困的山東臨沂,多少港人知道在哪?我祖籍山東,也沒有聽過這地方,勉強知道的是臨沂附近的孟良固曾在解放戰爭打過一場激戰,國軍將領張靈甫戰死。香港人就是頭也不回上街為他們吶喊。

    Kursk﹕你沒有資格做特首

    今次是香港人給梁振英和西環的一個清晰的警告:這是個開放社會,除非你像強國般完全封鎖互聯網、完全控制傳媒、把異見者被自殺和被失蹤,否則就要跟開放社會的規舉(矩)行事。

    在遊行隊伍到達(干諮道西)之前,警察已經封了一條行車線,似乎他們是準備看遊行人數多少,以及他們要求的力度來決定是否放行。

    Tommy大﹕Road to Justice 七一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