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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是慘劇之日吧。
    挪威有個原教旨基督徒玩大屠殺(他們一開始還以為是回教徒呢),中國就發生離奇撞車事件。

    我不管那叫高鐵或動車(根本只是把高鐵車輛放在一般路線上跑吧),在正常國家/地區(如香港),前段列車或訊號出問題,後段的列車應該要先停下來(然後乘客怨聲載道罵天罵地),檢查清楚再上路。任由列車在安全有疑問的路段上行駛,和事故後未把人全部救出(或,屍體全搬出)就吊走車廂讓活人或屍體在車窗掉出來,根本就是「差不多事事旦旦精神 + 行車第一主義」的表現,這種罔顧人命的態度在事前事後倒是一貫的。

    老媽有些工友還為大陸辯護說雷擊是意外,顯然這些人連鐵路有區間閉塞(blocking)也不知道。如果只是因為「前車故障、後車剎車不及」就撞車的話,香港地鐵繁忙時間應該每天都撞死人。鐵路列車可不像巴士般,可以「跟車太貼」。鐵路上劃分了很多路段(區間),每段只容許一班列車。就算前車真的故障而後車發現時已衝入前車的區間,鐵路設計時亦應該已留下安全剎車距離,只要司機剎車及時的話應該是不會相撞的。會導致相撞的唯一可能,就是司機沒剎車(事實上有,只是太遲),或者控制室發現前面路段有故障時,沒有通知後車剎車(網上流傳的對話紀錄正與此相符,控制室要求後車減速繼續前進)。

    他們倒不如去問問唐英年是否因為剛愎自用才車毀人亡吧﹖

    人家挪威幾十年發生一次慘案,叫悲劇。我們這些幾乎天天發生的,叫鬧劇。
    這是個被詛咒的國家。

  • the Forbidden City: the Royal axis

    大紫禁城﹕王者的軸線》趙廣超,香港﹕三聯,2005

    先前提過,何鴻毅家族基金在贊助「我的家在紫禁城」展覽之餘,向圖書館贈送了一套書籍,我們還拿來辦書展。

    (是的,方某常常為這些對「業績」幫助不大的事花很多心力—例如那次書展就要請助理想辦法展示紫禁城大地圖,自己又要掃瞄小地圖後再縮小,印出來展出—因為想學習)

    前文也提過,其實趙廣超第一本談紫禁城的就是這一本,只是初出版時嫌貴沒買。後來有師生問起關於紫禁城的書,頓感後悔。

    因為出版了若干時日,在若干大書店見到的剩書也略有損傷,這樣還不大劈價,更不捨得買。

    前陣子上序言幫改革派簽授權票時(對店長的回答﹕「冇人認得比較好 」),見到有人放二手書,八十元正。雖然封面屈摺處略有花損,不過以八十元而言應該可接受了。所以買了拿回圖書館。

    同場買的其他書先拿回圖書館,這本我留在手上幾天看看(其實它出版時我就想看)。整本書都旨在介紹紫禁城的建築佈局,如何與皇家宮廷需要和文化傳統相呼應,旁及少許宮廷逸事,十分好看。趙先生細緻的繪圖和解畫,很耐看亦很令人清楚明白。

    有很多細節上的概念,如果沒有解釋,就算給你看了所有建築設計圖,都不知此所以然。(例如主宮殿的佈置如何營造效果,在高緯度地方的屋簷設計遮擋了夏天的烈日卻令冬日透進來之類……)

    因為主要是圖畫,所以好像看了三晚就看完。

  • 本季博物館 wish list,有興趣的朋友可找我﹕

    太空館﹕

    全天域電影﹕巨眼探穹蒼 (至31/8)

    歷史博物館﹕

    展覽﹕五味紛陳(睇下佢點粉飾呢段黑歷史)、船塢與香港

    海防博物館﹕

    太平天國文物展

    27/8﹕荒蕪之地上的戰役(講座,英文)

    孫中山紀念館﹕

    23/7﹕吳昊﹕民國時期的婦女服飾與身體革命

    文化博物館﹕

    展覽﹕博精深新—林家聲藝術人生 (似乎留番同阿媽去﹖)

    文物探知館﹕

    27/8﹕文物教育—以廣州沙面建築群為例

    10/9﹕香港與華南中國折衷主義式建築

    (本季節目表博物館節目網上日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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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隨口說﹕

    1. 前排發現葵涌廣場地下間扭蛋店唔見左,變左美容院(早知我試下去執平貨嘛)。有冇人知道果間鋪頭有冇下文﹖

    2. 這次事旦台真的很讚。那些「(所謂)一切按程序辦事」、「再嘈告你阻差辦公」、濫權對付異議者的片段,根本已是事實吧。我幾乎以為是以新一哥為藍本度身訂造的呢﹗XD

    3. (假如警察投訴事旦台) 效果等同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名抓說了「國王是個大傻瓜」的人 LOL

    4. 壟斷本身就是損害自由市場的行為,維護自由市場不需要保護壟斷的權利,甚至不應該放任壟斷發生。

    5. 市場上的壟斷有如政壇上的獨裁,短期而言效率高於維持市場競爭或民主政治,但長遠而言坐大了的霸者總要你們雙倍奉還。為了長遠而言大家有選擇,犧牲少許效率應是值得的,何況市場充份競爭達致的效率也不算壞吧﹖

    6. 舉個例,香港政府聲稱去年「五區補選變相公投」花了一億多是浪費,這樣推論下去似乎最好像廢除民主選舉比較省錢。但經過六十多年,大家可見一個不受制約、壟斷政治權力的獨裁政府,才是最花錢的,而且只換來豆腐渣。坐視經濟壟斷坐大,後果也不見得好到哪裡去。

    7. 在民主政體中,我們也不只選出一個總統,至少還選出國會議員去抗衡。市場也應該保留足夠的競爭去制衡佔優者。我想我不是因此說要把市佔率一刀切限制在哪個份數,而是當市場被壟斷的時候,佔優勢的商家很容易就會濫用優勢打壓潛在競爭者,而這種事情不時可見。

    8.油炸中聯辦﹖好彩秦檜都冇咁白痴,唔係我地冇油炸鬼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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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隨手引﹕

    9. 光影藝術 積木變人像 http://tinyurl.com/3jfdvlj 「我想藉此表達出,我們很容易就會毫不懷疑地接受他人灌輸的知識、概念和價值觀。」

    10. 西環阻王光亞訪立法會 http://tinyurl.com/3vgrsgw // 誰是最大得益者非常明顯

    11. 星期五互聯網協會<<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公眾論壇 (22 Jul 11) 詳情 / 登記

    12. 梁文道﹕泥漿煮蛙

    例如胡椒噴霧,我記得當年世貿部長級會議在港召開,警察用它對付示威群眾的時候,還是一件人人爭議的大事,甚至有論者斥責警方使用「施放」這麼中性這麼無害的字眼去形容和掩蓋他們的暴力。現在,「施放」胡椒噴霧竟已成了指定動作,哪怕被「施放」的對象不是衝擊警方防線的韓農,而是乖乖坐在馬路上的香港市民。爭論的焦點再也不是該不該用胡椒噴霧的根本問題,卻是「施放」之前有沒有做足警告。

    13. 練乙錚﹕特首民望拾級而下,本是黨的合理期望

    特首的起點民望重要,因為有使用價值,終點民望並不重要,因為再沒有使用價值,太高了不僅是一種浪費,甚至還可能是有害的(特首民望如此拾級而下,實際上是數理控制論應用在胡所處的主客觀條件下的揀選特首,以及操控他辦「好事」的最優方案特徵,故此方案堪稱「胡氏優選法」)。

    明乎此,港人萬勿捉錯用神,以為曾蔭權民望拾級而下,足令胡氏臉上無光,反映點錯了人;此觀點完全錯誤。怕自己揀的特首不成大器、令自己臉上無光的,是江澤民,所以當年才對着不識好歹敢問欽點的女港記一再駡街。胡不怕曾的民望下跌,因為那是要他多辦「好事」的必然結果,早已算入成本;他現時怕的是曾的政治本錢損耗殆盡卻「堵漏」不成。

    14. 林天悟﹕記者永無休班時

    當警方都派員混入示威者中,為什麼記者就不能呢?
  • [曾偉雄的思考藝術2]

    曾偉雄說﹕不同意有意見指,示威者七一當晚衝出馬路及阻塞交通,是和平理性的示威行為,他認為有關講法誤導市民,強調有關行為是非法。

    基本上後半句跟前半句是沒關係的,姑勿論法院已裁決「阻街不一定非法」,一件事是否非法和是否和平理性是兩回事。和平的反義是暴力,阻塞交通可能是非法的,但只要沒有使用暴力就並非不和平。如果阻塞交通有利於實現當事人目標的話,這決定也是合符「理性」的。(但不代表你要認同他們)

    用三個表可以表達得更清楚。

    合法 vs 和平

    合法且和平 (去飲茶)
    合法而不和平 (拘捕疑犯、自衛還擊)
    非法但和平 (非法泊車,阻塞道路亦是一例)
    非法且不和平 (打劫)

    合法 vs 理性

    合法且理性 (去信政府表達意見)
    合法而非理性 (在公眾場所跟情人耍花槍,只要沒誇張到影響公眾安寧)
    非法但理性 (公民抗命—不服從特定法規但不拒捕)
    非法且非理性 (暴動)

    和平 vs 理性

    和平且理性 (沒有使用暴力的公眾集會)
    和平而非理性 (全市樓股狂熱)
    不和平但理性 (土共六七暴動時四處放土製炸彈)
    不和平且非理性 (暴動)

    簡單點說,曾督公是故意混淆了「合法」和「和平」、「理性」這三個並非必然關係的概念,把「不合法」的行為(請緊記甚至不一定非法),直接與「不和平非理性」掛鉤。

    (註﹕「曾偉雄的思考藝術1」是「因為六四晚會人流多怕人踩人,所以迫你們行窄樓梯」,佢再繼續做落去,遲早可以幫佢出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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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介﹕Tommyjonk—漫談george-ism

    大都市的高速生活,是George-ism最主要的成因。

    當大小前提分別是「時間就是金錢」,「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卻萬萬不能」的時候,誰拖慢我的生活節奏,誰便是我的敵人--「阻人衣食猶如殺人父母」。

    但值得去問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要在如此高壓急速的環境下生活?是誰叫我們依循這樣的生活節奏?

    信報紀曉風﹕評記協主席麥燕庭聲明

    香港警務處仝人,請遵守自己定下之「遊戲規則」,不要這邊廂批評遊行人士說和平集會是​誤導公眾(更何況,警方應接受更強的公民教育,因為似乎不太明白「和平」之意思,和平​不和平,本來就非以「警方不同意」、「警方不接受」及「犯法」來作標準衡量),那邊廂​明明自己先漠視《警察通例》,卻反過來企圖誤導公眾,想暗指記者要求特權!

    請謹記,記者可在現場採訪而警方須配合這個「特別」權利,乃來自《警察通例》,而《通​例》則是警務處處長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46條制訂的,所以有關「特權」​來源於何方,公眾應該知悉,處長又怎能以一句似是疑非之說話即想不負責任地帶過,況且​明明警方自己有《通例》可循,為何從未向公眾宣之於口,解釋自己的行動是符合/或沒違​反那一章節?

    老紀更要強調,記者絕對不是「大晒」,但「大晒」的卻是香港市民及公眾的人權與知情權​,我們會盡一切代價來捍護,《通例》之存在也正是要保障傳媒工作者可以在警方執法時,​監察執法人員是否有侵犯人權,亦同時代公眾行使知情權,這也是記者的天職使然,所以有​關「特權」,絕.對.不.能.被.侵.犯!

  • your face your fate

    我呢就叫做傑他他
    (來源)

    冇共產黨果時呢就係日頭
    (來源)

    做緊心繫家國果陣呢就係夜晚
    (來源)

    有一樣野我比人地叻既,就係我唔怕黑
    (來源)

    但係我都同其他人一樣,我係怕痛架
    (來源)

    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識,跳呢隻傑他他舞囉
    (來源)

    我淨係識呢D架渣。

    (旁白﹕你的面子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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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方某人的頭條新聞)

  • 聯合報2011年7月13日號﹕HTML版

    新聞﹕近月港台日、八三、中大消息、對外社評—無公義即無和平
    知識﹕節目預告、雋語錄
    副刊﹕方潤思懷—暑期活動

    博物館節目網上日曆亦已同步更新。

  • 敝八三校友會比中大評議會開放得多,至少有諮詢。

    這個校友校董章則修正案(第二版)及相關修訂,其實也想問問大家(非校友)的意見。

    較重要的問題有兩個﹕

    1. 由於校董任期(暫時未知)跟本會選舉的提名有效期(一月到下年十二月)不一致,如果按原規定「提名有效期」不足一年不補選,由校董會委任校董。就算年尾舉行選舉,由於要等於任期完結才上任,這位委任的校董任職有可能超過一年

    舉例一﹕(假設校董會任期由九月至翌年八月)

    20x0年十二月﹕甲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兩年,由20x1年一月至20x2年十二月)

    20x1年九月﹕甲校董就任

    20x2年一月﹕甲校董因事辭職/被罷免/身故,因為提名有效期不足一年不作補選

    20x2年二月﹕幹事會推薦乙會員,由校董會提名為校董

    20x2年九月﹕乙校董落任,由於補選未舉行,校董會再提名乙為校董

    20x2年十二月﹕校友會周年大會,丙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由20x3年一月至20x4年十二月)

    20x3年八月﹕乙校董落任 (乙校董在任一年零九個月)

    20x3年九月﹕丙校董就任

    舉例二﹕

    20x0年十二月﹕甲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兩年,由20x1年一月至20x2年十二月)

    20x1年九月﹕甲校董就任

    20x1年十一月﹕甲校董因事辭職/被罷免/身故,因為提名有效期超過一年準備補選

    20x1年十二月﹕選舉提名期。幹事會暫時推薦乙會員,由校董會提名為校董 (﹖)

    20x2年一月﹕校董補選,丙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為甲之餘下時期)

    20x2年八月﹕乙校董落任 (乙校董在任九個月)

    20x2年九月﹕丙校董就任

    20x2年十二月﹕校友會周年大會,丁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由20x3年一月至20x4年十二月)

    20x3年八月﹕丙校董落任 (丙校董在任一年)

    20x3年九月﹕丁校董就任

    2. 如果日後有替補校友校董(正式校友校董不在會議時才有權參與表決),假設剛好有兩人競選,應該採用贊成票(競爭投票)還是信任投票﹖
    信任投票可以保證當選的人一定不是大部分選民不喜歡的人,但很有可能得票相同(因為選民對兩人都沒有厭惡),而需要抽籤決定誰是正式校董和替補校董。
    贊成票通常都有一人得票較多(因為每人只限一票),但有可能一個候選人得到大部分選票當選正式校董,另一個只得很少票而「當選」替補校董。但後者其實沒有得到大部分選民的信任,就得到隨時可以代校友表決的權力。

  • the shame of CU convocation

    [無恥的中大校友評議會]

    既然上有無恥的香港政府無恥的中大校方,校友評議會似乎亦不免於無恥。

    相比起很多向來不知評議會周年大會為何物的校友,方某過去總算是參加了幾次(20032005200820102011續會),稍為見識過那批「成功校友」開會有多亂來。

    不過以往(殷巧兒時代)的亂,充其量是不懂規章「圍威喂」心態便宜了事。就算是劉世鏞接掌主席初年,你指出程序上有問題他還會跟進一下。今次臨落任前的大會,卻是擺明車馬我是主席、兼支持者眾,可以視規章如無物。

    上次會議討論正副主席以「校友評議會」(而且還註明評議會有十多萬校友)的名義,去信立法會支持陳茂波當中大校董的事。會議紀錄只是說「經常委會討論」,把「未經常委會同意」的事實隱而不談。要靠莊耀洸動議把「未經常委會通過」的事實補回紀錄之中。(幸好他們放到會議尾聲才通過,否則在那批「支持者」護航下可能連這句也不會補記。)

    然後主席多次抱怨校友少有捐款支持工作,我就忍不住了,於是發問﹕
    (多謝世澤攝錄)

    (背後﹕評議會的財政報告,向來只有評議會獎學金一項)

    方﹕你之前說籌款籌到一些錢,又沒有寫進去(財政報告)……然後例如說開會的支出,也沒有寫進去「支出」。那些收支項目在哪裡﹖我們又好像不知道呢。……第二個問題是你問如何為會員大會開支籌款之類,有沒有考慮過學習七一遊行或六四晚會,放下幾個兜……(眾笑)……即是放幾個籌款箱,每人路過放下幾十塊,這裡(開會時報稱出席人數)三百幾人都有三千幾塊了。夠用了吧﹖

    劉﹕多謝發問。因為評議會自己沒有戶口的,籌到我錢也是放在學校(校友事務處﹖),而且現在也只籌到幾千塊。我們也想過放幾個箱在這裡的。這位校友,如果你是熱心的話,亦歡迎你稍後把捐的錢交給現場的工作人員。謝謝。(眾笑)

    真的不敢相信一個專業會計師會說出這種話來,他想整蠱那些工作人員嗎﹖這樣想數目分明也很難。(大佬,區區八三校友會都唔係個個幹事可以收錢啦﹗)

    就算那些捐款是在校方名下,其實要列出收支項目相信也不難的。不讓校友見到錢怎樣用、用了多少錢,下落不明,怎麼叫人捐錢呢﹖連戶口也沒有叫我捐給誰﹖

    然後林藹雲質問電子投票的問題,主席自然也是沒回應過。

    再之後修改章則「出席者要八天前登記」那麼重要的事,只給五分鐘討論時間(感覺是否很像林公公強推替補機制呢﹖)。有些「親校方建制派」校友聲稱說有意見可以事先給,但姑勿論這建議只公開了幾天,根本不夠時間討論,就算真的事先給了意見,修章那麼重要的事在會議上再討論也是正常不過。

    如果不給時間討論以「時間不足」搪塞過去,那麼接下來「支持票數目足夠就不點算反對票和棄權票」就毫無藉口了。
    因為以往多年的評議會周年大會,支持、反對、棄權票向來都會照算的。所以無端不點算不只違反章則,而且是違反慣例。既然支持票數目已足夠通過,讓反對者表示一下反對根本不礙事,無法理解為何連讓人舉手反對的機會也要抹殺。

    還有,提案是沒有動議人、和議人的。會議章則早已說明動議應有動議人、和議人,「常委會」並非一個動議單位。

    (其實,我們開校友會時也沒有,甚至連舉手表決也不用點算。但那只是因為開會的人數很少、大家都接受所以將就過去。如果有人拿會議常規出來要求依章行事,我可沒有那麼厚臉皮去拒絕照做。)

    更「親疏有別」的是,當議案是針對他們的時候(如不信任主席議、休會議),就算明知支持票不足以通過,他們也要點算反對票了。似乎是要讓他們的支持者顯示一下實力似的。

    抗議,他不理你。擺明是支持者眾,那些支持者還反過來罵你「不懂民主」。
    見到這種人,倒是可以明白為何香港爭取了廿多年都沒民主了。

    我們在開玩笑說﹕不如學當年人大,鼓掌通過算啦。
    怎料隨即真的起了掌聲 。(因為通過了)

    你們這批老鬼,枉自稱大學生、天之驕子,竟然為剝奪其他人的反對權而歡呼拍掌。我心裡有如又見文革的狂熱

    之後,馮家強兄提出聯署備案﹕

    中大校友評議會會上,有71名校友提出聯署備案,對校友評議會主​席違反會議章則主持會議,導致表決結果(註:不信任主席議表決及​修章表決)無效,予以譴責,並拒絕承認有關表決結果。
    該71名校友在會議進行其間,排隊逐個到主席台簽名聯署備案,場​面嚴肅。

    冇架,我當幫中大評議會簽弔唁冊之嘛。當然肅穆。

    反而當選舉程序結束了,劉世鏞去了點票期間,李劍雄代理主席職權,倒是每個議案都點算支持、反對、棄權票了。學生會出身的校友們給予諷刺的掌聲。

    在下仿照某暗瘡療程廣告﹕「有李劍雄,有反對(票)﹗」

    討論新民主女神像期間,「親校方建制派」的校友「妙語如珠」固不待言。當繆熾宏動議三點要求,包括要校方向全體中大成員(包括校友)道歉時,有位校友反駁道﹕

    「我不要中大向我道歉」

    也對,世上永遠有人自願放棄權利的,只是在香港這種人往往會以為自己有權把其他人的權利也抹煞掉。反正民建聯也說普選「有爭拗」嘛,永遠都有人反對普選的,所以你們永遠不用普選。

    之後才好玩,當大家說你不喜歡道歉便提修正案吧,他說﹕

    「我提修正案,我不要中大向『我』道歉」

    聽了這句我就笑到肚痛,這人顯然完全不知道修正案是甚麼。
    本來想幫幫他,教他提一個「刪除原動議中『向全體中大成員道歉』」的修正案,不過被朋友們按下來了。

    再之後,謝家祥又提修正案,把原動議分成三部分表決,但其實他們還是未明白修正案是甚麼東東。修正案是用來修正原案的,須在原案之前表決,通過了就修改原案。但之後還要表決(修改了的)原案的,例如﹕

    甲提出原案﹕「我們今天一起去打乒乓球」

    乙提出修正案﹕「把乒乓球改為羽毛球」

    先表決修正案

    如修正案通過,則表決「我們今天一起去打羽毛球」
    如修正案否決,則表決「我們今天一起去打乒乓球」

    (如果丙再提出修正案﹕「今天」改為「明天」,那麼就在乙案後表決。通過了就表決是否明天去打,否決了就表決是否今天去打……)

    所以其實應該表決四次(三個修正案+原案),而非三次,很明顯到最後當然沒人理會這一點。
    (謝家祥說理論上應該一事一案,是正確的。但既然動議人提出此案,也可以表決,通過就通過、否決就否決。謝家祥要把要求分開表決,其實應該提出「分案表決議」而非修正案。不過評議會章則、甚至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中,都沒有提供這一種議術議案。)

    之後劉世鏞班師回朝宣佈建制派全面勝利,再急急散會,不在話下。

    莊生兄這天也在,我說﹕你不覺得這天的評議會跟中文維基百科一模一樣嗎﹖都是原本佔領了建制的人,只要糾集足夠的人數,就不用理會其他人的合理要求、程序正義也可以不理了。
    他說﹕我一早就不理中文維基了,不如看英文維基算。

    唉,讀大學的人如此、寫維基的國人如此。
    連這批稍為讀多一點書的民智亦如此,難怪我們沒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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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在會議上的擾攘,我向來跟其他朋友的看法有點不同。

    我認為「玩野」並無不可,但如果沒有得益就無謂玩。有些騷擾和問題(例如問為何開會人數和票數不同—之後還有人加入嘛),只會給人貼「搞事」的標籤,並無實益,不做也罷。

    反而,如果你找幾十個人,車輪式提出議術議案,要他逐個表決也足以拖延會議。如果你真的認為有一批建制派支持者會忍不住走的話,這樣玩還有點理由,至少被人抹黑也值得。

    反正這批人已經無恥至斯,我一定會支持你們利用一切章則手段去「玩」他。

    (連反對權也沒有,我想遲點評議會可能會變成台灣立法院的模樣了……堂堂大學,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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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校友都分享了,而且有些還是首次參加會議的校友,簡單點形容是「心靈受創」。畢竟,正常人也很難想像,原來一批號稱「精英」(當年說很少人讀到大學﹖)的大學畢業生開會,可以野蠻到這種地步。

    世澤﹕香樹輝硬膠無極限中大火星評議會開校友評議會周年大會開到報警

    Sophie Tsui﹕關於今年中大校友評議會選舉策略

    (方曰﹕對果班友黎講,講甚麼理念呀、學術自主都沒用,只有幫大學籌款,有野渣手先算「實實在在」……)

    餅﹕請用專業去取勝

    「愚以為,關鍵就是人家各展專業,各盡其力,各就所長,是全力​投入。『改革派』尚未好好認清對手,也沒有認清本身的陣營有多少​資源,甚麼人有甚麼專業,他們是否在專業上發揮,結合成全面的團​隊,不止理念可以另樹一幟,組織選票也要有系統,有計劃、有勝敗​部署,取勝而居於少數時,能怎樣拉攏更多人認同改革,落敗時不要​一下子就解散,對來年也得有個部署和行動。」

    Lam Ka Ka﹕震撼教育﹕校友評議會

    「不知旁人著眼點如何,我固然覺得怪獸前劉主席(鄧小樺發明的t​erms,超喜歡)固然是一絕,但現場校友的表現,其實更令我心​寒。大學畢業生哦,中大校友哦,仍舊是相信權威(怪獸主席),更​巴不得投完票就閃(最後很多人的確如此),為何會如此甘願當投票​機器?我不明白呀。吼。」

    (方曰﹕這就是香港沒民主的理由了。)

    Li Ting Fung﹕劣質會議與校園暴力

    「如果校園暴力是一個值得我們關注及介入譴責的社會議題,那麼,​中大又是否應該抵制今天發生在會議入的校園暴力呢?」

    Tse Fuk Ying﹕我所知道的校友評議會

    「至於選舉結果,其實我覺得不太重要,反正第二天報紙也會報道​,回家後在臉書上看見許多第一次出席評議會的校友所受的心靈衝擊​,也許才是集體傷痕吧。」

    葉蔭聰@獨媒﹕一個也不能少﹕中大校友評議會的領導權

    「台下有會眾指,評議會連一個中學學生會的會議水平也不如,有人認為,連北京人大開會也會點算反對票,中大評議會是否淪落至北韓的水平。不過,亦有支持主席的校友認為,只是有些人有心鬧事,他們為通過修訂拍手稱賀。亦有『系統』內的常委在休息時私下認為,劉世鏞主持會議的能力實在差勁。有資深校友評說,劉世鏞一方面想急就章通過修訂,但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他不想選舉再被拖延,拖得愈久,『系統』支持者可能會不耐煩而離場,『系統』的候選人可能會失去選票。」

    (餅回應﹕我懇請各位評論者,不要太快就把陳志新的聯票隊友歸類,並把他們對立化。)

    社運八方@獨媒﹕霸王硬上弓後的借殼上市,中大真好野﹗

    「嘩,林肯大學,好似好勁噃,但根據股壇長毛的查核,原來間『大學』於 1990 年在路易斯安拿州以有限公司登記,美國教育部並沒有認證。」

    (給讀不懂的看倌註﹕新主席陳志新報稱的學歷,有些是來自野雞大學。)

    蘋果日報—周澄落敗中大評議會主席﹕「屬改革派的校友、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與建制派支​持者互相指罵,黃感生命受威脅因此報警」(寫得好鬼高登 )

    補﹕大力灰狗﹕橫蠻

    「下一輩始終脾氣剛烈,縱使道理在手,但仍會左衝右擊,嚇怕了不少立場較中立的中年校友,白白浪費了機會,向未有明顯立場的校友,顯示出與當權者的分別,特別是理想與理性,增加自己的支持層面。」

    「上任主席主持大會,既偏且倚,既狂言表示若不同意他所作所為,可即場進行不信任動議,恃著多票橫行無忌,顯出其人漠視法則與狂妄自大的一面,不知上回投票支持的人可有後悔萬分。而同場部份上了年紀的校友老馬有火,不但對年青校友的提問叫囂及報以噓聲,有等更走出來對質指罵,兩派距離之近,令全武行差點一發不可收拾。不知情者,還以為眼前是午夜過後的九反地帶,而非本地其中一間最高學府。」

  • 八三校友會通訊(201107)

    1. 較早前捐款冠名校友問卷結果,已交給保良局跟進。局方表示仍在處理中,九月開學不會改名。

    2. 21/8 校友會/家教會合辦比賽,報名截止日期延至3/8。是次設有排球、羽毛球、三人籃球項目,報名請早﹗

    詳情及表格﹕http://forum.plk83aa.com/viewtopic.php?f=8&t=168

    3. Facebook修改設定,本會舊group將被停止運作。您認為我們開設新式group還是page比較好﹖我們應該如何與校友保持聯繫﹖有意見的請告訴我們﹗

    4. 本會未來有意為校內同學或校友、校友子女辦興趣班。除了會長可教授攝影技巧外,亦有校友表示可以教游泳。您認為校友會還可以嘗試搞甚麼班﹖又或者您和您認識的校友可以協助開班嗎﹖歡迎和我們聯絡﹗

    5. 本會每年年尾都會舉辦周年大會暨聚餐。本年聚餐宣傳將於21/8比賽後開展,敬請留意﹗

  • how about Shizhao, on twitter

    登記了出席星期六中大校友評議會的校友,請緊記依時出席,免失投票資格。敬請自攜花生,大會不另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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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twitter:

    1. 管理員根本沒有「繼任」的問題,他們是終身制的,比美國總統更威風。RT @isaac 解任案本身的结果并不一定决定什么,但是如果社群并没有机能解决自身的问题,创建有领导力的治理结构,支持现任编辑解任和继任可能都是失败 #zhwikipedia

    2. 若然那些管理員認為他們做事是不用尊重那些資淺者的話,那麼達成共識是沒可能的事。RT @isaac 对中文维基百科愿景的共识更重要,未来十年中文内容如何发展,该定义和支持哪些行动,都要有一个广泛参与的机制来集体创作出来 #zhwikipedia

    3. 不是的,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腐敗,永久的權力也一樣。只要有固定班底支持他們擋下罷免案,他們就不怕漠視其他人。如果是定期重選的話他們未必夠票連任。RT @isaac 终身制也没有关系,民主制度的前提是力量平衡和多样参与,这个机制没有从解任投票中看到希望 #zhwikipedia

    4. @isaac 當然我不會傻到說罷免了書生、或引入任期制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在維基為願景達成共識本來就很難,尤其是在中文維基這種文化和政治意識高度分岐的地方。 #zhwikipedia

    5. 其實需要甚麼新機制﹖我早說過他提刪不熟悉的東西就問其他人,例如問香港維基人討論版。這樣的工作流程可減少爭拗,亦避免書生一人承擔所有責任。但他認為不需要,總之他覺得該刪就刪。這不是制度問題而是態度問題。RT @isaac 所以需要新的機制來加強這一點,我無法看到罷免的後續方案

    6. @BenMQ @isaac 你認為「从未有什么管理员做事“不尊重资浅者”」,書生黨的言行倒令我有這感覺呢。有任何人反對他們的做法,回應永遠都是「你不熟悉規則」。別人當然不熟悉規則,因為那些規則是你們搞出來的囉。

    7. @BenMQ @isaac 還有,我不是黃世澤,不明白誰是維基奸,亦不打算用這種標籤。我只是很清楚見到,有一批在維基混了很久的人變成「維基專家」,然後就看不起那些少參與的人,不斷用他們制訂的規則來打擊別人參加意欲,那些反對他們的人,若然不是「不熟悉」就是「有心搞事」。

    8. @BenMQ @isaac 書生屢次被指違反規定刪除自己提刪的條目,還有拒絕在下建議他改變工作流程分散責任,這些很多人都知道的。我認識一些香港維基人,就是因為被刪得多乾脆放棄,於是又變成他們口中「平時不參與,有罷免才來」的人。他們永遠不反省積怨何來,總之說別人煽動就是,似足中共

    9. 從他的反應看來,他很樂意承擔呢。我叫他不要承擔他也不願意啦 XD RT @isaac #zhwikipedia 所以書生也承擔了過度的符號化責任

    10. 如果他願意接受的話,我樂觀其成呢。RT @isaac 這就是社群過去需要討論的問題,例如提案要求書生不能獨自決定此類題目的刪除權利,如果制約機制防止此類問題,不會將問題複雜化

    11. 大法官終身制是為了避免政府影響,維基並沒有這種需要。不過我同意某些被動或審議的權力,制期可以比一般人長。RT @isaac 終身製可以是一些非主動權力,例如規則的修改投票動議能力,而不是終身的治理決策權,這如同大法官結構和行政結構的區別

    12. 那就要問問那些自己私下拉票,但對方寫網誌公開呼籲投票就說成違反規則的人啦。RT @isaac @BenMQ 我首先支持規則下的一般做法,包括資淺資深的交流對話,不同政見的交流對話,但是一切暗室裡的做法都是讓世界對立的根源

    13. @BenMQ 為何黃世澤說的有人信,當然是因為有人態度就是太傲慢,不難令人(尤其香港人)聯想到中共官員的嘴臉。2009又如何,他從不認錯,別人當然也就繼續算下去。就像我們到今日還在對日本政府追究南京大屠殺一樣。

    14. @BenMQ 不出奇,書生最惹爭議的提刪不少都跟香港有關。還有另一條「戰線」是香港配音員和動漫條目,有網友向我投訴過,說台灣管理員(有些不時表示支持書生的,我們會理解為同一伙)不顧地域文化不同(港媒不報導配音員),濫刪香港配音員的條目,而且在動漫條目添加有關香港特色內容也被回退。

    15. @BenMQ @isaac 就套你那句「显然不是个人行为的问题」,香港維基人對書生(和以他為代表的管理員群體)的怨恨,也不是以「香港維基人個人行為的問題」或者「黃世澤的個人行為問題」可以解釋到的。 #zhwikipedia

    on wikipedia:

    1. 畢竟仲裁制度只能解決技術問題,若是信任問題唯有靠投票解決。

    2. 當然我猜(任期制討論)最後一定又會無疾而終,不過姑且說說﹕
    建議太複雜,所謂「任期制」就是管理員任期固定,到期要落任,要連任就得重選。所以只要那管理員一到期就要通過重選程序,根本不需要再等待甚麼「提不提名改選」(這只會變成另一個罷免程序,是多餘的)。但程序不需要像新任那麼複雜(又提名又甚麼的),管理員只要不打算到期就落任的話,在到期前某時間(約一個月﹖)可自動開始重選程序,先討論後投票就可以。
    至於任期,我想一年太短了,年年重選會很煩,就算長到三至五年內我也可以接受。
    某人對「投票」的莫名反感,實在奇妙(尤其是不斷聲稱有人造票但並無出示證據,耍這種花招真是煩厭)。根本管理員選任本身就是以投票決定,那麼是否連選任管理員也不應投票﹖但好像只聽到反對罷免或重選之類進行投票。
    為何投票是合理的﹖管理員執行權力,是建基於其他用戶的信任,投下一票是反映信任的最有效方法。一個管理員如果失去社群的信任,再佔位下去也只會傷害社群。而只有定期的重選才可以重新肯定社群的信任。--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46 (UTC)

    3. 上面說「一些並不實質編輯或維護維基百科的用戶,甚至一些只為投票才註冊與編輯的用戶,試圖以數目之眾,推行暴民統治」,我想提醒他(和其他同樣想法的人)留意維基百科是如何形容合乎投票資格的自動確認用戶
    「在善意假定的原則下,我們假定取得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的新用戶,都不會是只為破壞而註冊的帳號,或者是由他人控制的傀儡帳號。我們亦假定該等用戶已在維基百科累積一定的經驗,並對維基百科運作有一定的認識。」
    很清楚,此君根本不是在「善意假定」,當然更不會去反省一下管理員的不當操作,正正就是造成那一批用戶不再編輯維基百科的主因。有太多維基老手抱有這種自高自義的想法,也正正就是造成管理員團隊傲慢成性、任意妄為的原因。--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53 (UTC)

    後話﹕想不到連區區在下也被冠上「破壞者」的帽子啦。有些人身在台灣,思維可是跟大陸外交部發言人分毫不差。例子在這裡

    補﹕(聲稱投票有作弊)你有何「證」可「實」呢﹖還是學你們的行政員Wing大人般,空口說話證據欠奉﹖有證據就拿出來,隨口說說可跟你們口中的那些「破壞分子」並無分別。--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