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 Arthur Clarke's "Star"

    [劇透注意]

    話說﹕上帝苦待台灣,為了香港?

    「神保守了香港,難道祂順道懲罰台灣?」

    「原來是為了華人基督教見證新寵兒——林書豪。他第一次來香港喎,講見證喎,book左個大 hall 喎,分分鐘成萬人入場,過千人決志喎,係咪好緊要呢?係咪千祈唔可以打風呢?係呀,對他們來說,林書豪可以來到香港,開到佈道會,比台灣重要多了。所以呀,我話知你個風 U-turn 又好,S-turn 又好,總之唔好搞到我個聚會。」

    然後肥醫生﹕台灣南部兩度受天秤風災全因上帝恩典?

    「只可惜,惟有香港的基督徒才會認為這是恩典,是『拯救失喪靈魂的大能』,他們的眼光只看到自己的聚會有多成功,卻看不到他們的感恩背後,正正有上百萬的居民要為他們頂災!」

    這突然令我想起讀過一篇科幻小說﹕

    這篇科幻故事,說有個神父(記錯,其實是耶穌會士)參加外星探險隊,研究一個被超新星摧毀的外星古文明痕跡。最後竟然發現原來那顆超新星就是標誌耶穌誕生的伯利恆之星,神父幾乎精神崩潰。

    今早翻查舊書,才發現原來是西方科幻三巨人之一的克拉克寫的《星》(英文維基)。
    我讀的是《飛向群星》(科學與科幻叢刊第三輯,三聯,1990)第102-108頁,潘昭強的譯本。現在網上找到的是大陸《科幻世界》1998年楊霞的譯本,這譯本跟潘的大部分行文一樣,只是部分用詞或分句有分別。(而且網上版本有些錯漏,例如文首第三段尾句,潘譯為「以至我會舊日聲譽蒙污的行徑」,網上楊譯就變成「使我旧日声誉蒙污的行径」,漏了「會」字。)

    雖然我認為潘譯比較好,但既然網上能找到譯本,這次就不當文抄公了,有興趣的請自己去看。只當可惡的劇透者,把結局抄出來。(來自英文維基和潘譯)

    [O]h God, there were so many stars you could have used. What was the need to give these people to the fire, that the symbol of their passing might shine above Bethlehem?

    神啊!宇宙間億萬恒星,為什麼祢偏選這顆﹖祢用天火斷送了整個世界的人,就只是為了照亮伯利恒的早晨﹖

    克拉克筆下這個耶穌會士,似乎比香港某些教徒,更有人性。
    (是那些人的話,大概要感恩找到伯利恆之星吧﹗)

    ---

    後話﹕Alone in the Fart網主在文首網誌留言,揭露了那個機構的本質

    「和諧頻道」是「和諧事業國際基金會有限公司」的子機構,基金會的董事會主席為蘇穎智,這廝大家都應該知道是甚麼貨色吧!

    其實,看看這個報道會的協辦機構,已見到一丘之貉。和諧頻道與恩福堂的蘇穎智不用介紹;宣道會北角堂的主任牧師蕭壽華,曾任明光社主席,現為明光社董事;沙田浸信會的主任牧師梁廷益,於神棍葛福臨2008年香港佈道會中擔任傳譯。主辦機構「香港聖經教會」(切勿與香港聖經公會混淆)看來比較人畜無害,前者的長老與執事皆以台灣人居多,這大概也是它主辦這次佈道會的原因,不過和諧頻道的「講道庫」擺的都是播道會恩福堂與港福堂、蘇穎智、蕭壽華及香港聖經教會的影片,想來這些教會機構或人士的關係應該幾密切。協辦機構宣道出版社的底細最乾淨,而 Island Community Church 則底細不明。

    -----------------

    補﹕首位登月的太空人岩士唐去世了,不禁令人想起這首詩

    崔顥《黃鶴樓》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
    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
    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 yoked together

    「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這個問題(或話題),在當年的 cuhk.fourm 是熱門題目,方某也參與過若干。當年方某強烈反對這種拆散鴛鴦的教條。
    不過後來又覺得,如果信仰觀是差太遠的話,畢竟很難配合。

    奇就奇在,在下歷來喜歡的女生中,教徒的比例其實令我覺得很誇張(至少高於人口比例,亦應該高於朋友間的比例)。明明已不信了偏偏喜歡信的,那不是開玩笑嗎﹖

    這次見到這篇文,方某擺明是拿來抽水﹕

    青峰@輔仁—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

    如果現在要在下再回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其實道理很簡單﹕你怎知道這個非教徒不是上帝安排給她的呢﹖

    不過倒有兩點值得留意﹕

    1. 宗教其實比較適合女性。因為女性較依靠直覺,今期科學人p.36剛報導有關研究,反正較依靠分析和推理的人多傾向不信 (這正正像之前那位喜歡的女生埋怨﹕男生多數只會欣賞李天命式的思維銳利)。所以只要是自由選擇而非社會傳統令人入教,則教會中女多男少之趨勢應無法扭轉。

    2. 問題是,信仰往往關乎一個人最深層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如果只是那些「把耶穌當黃大仙」的「功利式」教徒當然沒所謂,正如拜觀音的女人不會介意男人拜關帝。
    但如果是很認真的那種教徒,多半即是對信仰有點堅持(或難聽點說,固執)。我想她要跨過某種門檻(至少超越了狹隘的宗教/教派觀念,體認到不同信仰底蘊有同質性,能求同存異),否則跟非教徒伴侶一起的確很難避免磨擦。

    當然,如果是著眼於「求同存異」或「磨擦」這方面,問題在普通伴侶或其他範疇都一樣會發生。所以能處理好其中一項應也能處理好其他吧……﹖

    (註﹕這裡用「她」是因為那篇文章針對「教會姊妹」,可是對男性、或非教徒,道理是一樣的。)

  • Percentage movement

    [百分一運動]

    這念頭源自之前介紹的一本書﹕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Ilkka Taipale主編、洪蘭譯,台北﹕天下雜誌,2009

    芬蘭人發起了「百分比運動」(percentage movement,我認為意譯「百分一運動」較貼切),號召芬蘭民眾捐出每年收入的1%支持非政府組織的國際扶貧活動,令芬蘭的國際援助款項達到GDP 0.7%的聯合國標準。

    這樣的號召夠簡單,亦容易執行。運動的確成功達標,但似乎無法(或沒有)推廣到國外,在網上很難找到相關資料。

    我想這也很值得香港人參考,可以為自己捐款設立一個指標。當年看到這段的時候,人工比較低,沒甚麼剩餘。後來比較財政充裕一點,方某就在去年開始,選定一個慈善機構,每月都捐出人工的1%。(當然,如果看倌收入比較少,有意但不方便每月捐,也可以改為一年一捐,但要記住就比較難了。)

    我想這樣做至少有兩個好處﹕

    1. 讓你屬意的慈善機構有固定收入,可以開展長遠工作。

    很多時候香港人(甚至各地的人)捐款都是見到傳媒廣泛呼籲才有動機捐錢,要不是某幾個電視台肯為它們舉辦節目的特大機構,通常就是遇上大規模天災人禍。這種應急捐款固然有必要,但很多時候這樣的捐款太突然,慈善組織也未必能好好運用。不是捐款多於所需,就是平日運作資金和人手都不夠,所以捐款湧進也用不來。反之,也有很多需要長遠捐助的項目,因為沒法得到傳媒廣泛關注而被大眾忽略了。

    所以,我們選定一些屬意的機構和項目,承諾持續捐款,這些機構就可以作長遠規劃。不用停留在「應急」的狀態,可以跟受助地區建立長期關係,這樣更有利於改善當地的環境和生計,地區網絡和基建搞好了長遠亦能減少「應急」的需要。

    2. 減少籌款開支,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慈善機構不可能把所有錢都直接用在民眾身上,因為它們總需要請人去做。尤其是一些需要長遠規劃的項目,幾乎不可能單靠義工完成,而需要專門人員去研究和落實。所以很多慈善機構的人事費用都不少。
    (當然,機構有沒有濫用這些人事費用、如何監察,就是另一回事。這裡並不是說捐了錢就不理。)

    除了招聘人手,這些機構亦經常要花錢「提醒大家捐錢」,用在這方面的錢越多,能用到項目上、或者直接給民眾的錢就越少。近年香港甚至有聘人在街上勸捐之風,雖然不犯法,但捐款一大部分會變成這些人的佣金,這樣太不划算了吧﹖

    如果我們自己選定機構和項目作捐助,機構得到穩定捐款,直接跟我們溝通,就不需要請那些人、也不需要用很多錢去籌款那麼矛盾。更多的捐款就能直接用來協助目標民眾了。

    這1%只是給自己每月固定捐款的目標,事實上再加上把公屋免租額捐出來,和一些額外給其他機構的捐款,方某在去年早已捐了超過1%。

    在此公開這種嘗試,並非為了美化自己,反正對整個世界而言捐些少算是甚麼﹖但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捐一點,就會成為大數目。我想「捐1%」的指標對大部分人都應該不算苛刻,而且易明易記,所以值得在此推廣一下。

  • 昨晚過海開中大校友的章則會,在巴士站搭了快車所以早到,於是就走進了城邦書店。
    然後當然是破財了。

    之前見過一次之後找不到的《上帝的語言》,今次竟然找到了(也對,這是城邦專賣店嘛),立即買下來﹕

    但未決定到應該給學校還是留給自己。自己對這本書很有興趣,但我想這本書對學生也很有價值。給他們看看一個頂尖科學家(人類基因組計劃主事人耶),如何把演化融入信仰當中,總好過讓他們讀那些不懂科學的不肖教徒寫的反演化書。
    (雖然作者某些論調,例如稱只有人類有道德律和宗教追求,演化解釋不到之類,在下就不太認同。有實驗顯示高等動物也有道德感的,至少對不公平的待遇會不滿,甚至是自己佔了便宜也一樣會不滿。人類的獨特是程度之別而非本質之別。不過這些涉及人類抽象本質的討論,至少也不算是反科學的。)

    圖解藥理學入門》這本我有興趣(畢竟這方面我讀得比較少),不過已打算給學校。

    法律的故事》這本我一定留給自己,因為這些法律史題材學生不會有興趣。

    (書名比大陸那本《法學的故事》平實得多。)

    想看的書越堆越多,看來還是應該想想再削減上網的時間,嚴格執行「臨睡讀書」才成。

    之後心癢又跑到合和中心的老麥先吃晚餐,順道看看萌公關姐姐在不在,不過連一位公關姐姐都沒有……

    開會的事之後再報告。今天還要去買吸塵機紙袋。

    (方某的其他書評與書介)

    ----------------------

    繼續入口﹕

    林行止﹕無形之手指向迷津﹖

    「在本書序言中,作者這樣寫道:『我對我的預測有信心,一百年後,經濟學家極可能認為經濟學的智性奠基者(intellectual founder),是達爾文而不是史密斯!』史密斯的現代經濟學之父地位,是經濟學家的共識,法蘭克是學有所成的自由學派經濟學者,雖然他的強項為以懷疑史密斯人是理性經濟動物(homo economicus)為理論基礎的行為經濟學,但達致這項『大不韙』的結論,仍然有石破天驚效應。」

    「這個例子,清楚說明追求私利的結果不僅無法達致公益且會造成『公害』。這與史密斯鼓吹的人人追求私利會造福社群的立論完全相反。」

    (方按﹕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方某之前討論過的紅后理論例子﹕學能測驗。本來是設計成不用操練亦無法操練的考試,竟然也操練起來,而且變本加厲、搞得人人受害。但這根本不是學能測驗本身的錯。
    這裡也要「平反」一下﹕其實以歷史背景看,阿當史密斯也啟發了達爾文,經濟自由競爭導致進步,是思考生物競爭導致演化的基礎之一,只是後者青出於藍。)

    楊照﹕罵總統有甚麼了不起的?

    「民代、名嘴為什麼熱中於罵總統、罵官員,因為他們知道做這種事非但不會帶來甚麼負面後果,還可以換來選民鼓掌叫好,換來收視率.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真正的『大人』是集體民意;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真正需要勇氣的,是提出對集體民意的警告或勸告.」

  • [持分、流言、交接]

    Johncoal大﹕失明的持分者

    若果真心相信這些了解事情的方法到底有時也真的用得著的話,這種鼓勵「圍威喂」的思考,卻是公民社會的危險敵人。不問情由地分黨派,而不問大家的共同立場,甚麼辯論對社會進步也沒有意義。

    方按﹕

    1. 小心被人利用------------->這其實是萬能答案,對任何你不想參與的事都可以用得上

    2. 正如在下先前說,老師和學生都應該要清楚,這些「模式」(無論是「持分者」或「思考帽」)只是為了讓學生學習思考的教學階段,就像學行車一樣。如果把它們當成真理,就一定會變得荒謬。

    ---------------

    新聞透視之拐子疑雲
    (方某也曾討論過)

    節目中以「香港受大陸威脅」、「香港人對大陸人厭惡」來解釋為何「大陸拐子佬」不脛而走,固然說得通。不過我想其實應該再找個學者以演化心理學的角度去解釋一下(雖然這方面的學者香港應該比較少)。

    雖然方某說大家應該審慎一點,不過大眾會相信流言是絕不出奇的。甚至不一定要因為「大陸人」的緣故,正如方某小時家母一樣教以「小心拐子佬」,那時哪有大陸客自由行﹖
    就像盲搶鹽那次,香港人不一樣搶鹽﹖大陸人就在大陸搶,可沒有南下搶香港人的鹽呀。

    因為「相信流言」根本就是一種先天的本能。懷疑反而才是後天培養出來的。

    我們只要想想人類的原始生活就明白了。如果現在你眼前突然出現一條看起來像蛇的東西,你會立即向退避三尺,還是慢慢研究那條是不是蛇﹖
    正常人都會立即後退吧﹖(甚至是本能恐慌下向後彈跳) 要不然如果那是真蛇,未等你確認清楚牠可能已咬過來了。

    以演化心理學的角度說,因為維護生命的需要,面對「生命威脅」本能上警覺門檻會較低,只要覺得「有點像」就會立即警惕身體注意戒備。理性分析可以慢慢來,發覺是「假警報」(如﹕原來只是條麻繩)虛驚一場再釋然也不遲。
    對「假警報」虛驚的損失不大,但對「真警報」的遲鈍足以致命,所以心理上傾向「相信」警報是很自然的。(因為「大安旨意」的那些人早就被蛇咬死了)

    中國人把這說得簡單﹕「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但這並不是中國人才有的特性(無論你當成優點或缺點),而是人類共通的本性。

    因此,就算撇除了「對大陸人的恐懼或仇視」,因為保護後代的本能,父母很自然對任何「拐子佬」傳聞都輕易入信。「寧願錯怪一萬,不願放過一人」來禍及子女。
    同樣道理,父母往往很容易相信那些聲稱「XX對嬰兒有益、YY對嬰兒有害」的傳言。就像中國人向來流傳的眾多「禁忌」,就算半信半疑也會照著做的,因為沒有人想害怕的事「萬一」成真。

    這樣聽起來很像對林輝的批評﹕「你不了解父母的憂慮」。

    吾意並非如此,「拐子佬」傳聞畢竟不如面前那條蛇。
    對於你面前的「疑似拐子佬」反應大一點很自然(正如新聞中報警的那些父母),因為他可能是即時的威脅。
    但對於大部分只是「聽傳聞」的父母,其實並沒有即時威脅在面前,有時間可以慢慢讓理性發揮作用,去分辨那些傳聞是否合理、有沒有根據。

    當然,我們可以質問為何香港教育發達,大家都讀了很多書但好像沒甚麼理性。
    但就正如大陸那些「傳聞」的問題,如果社會有充足的機制去鼓勵理性,就不會有那麼多流言。社會之所以多流言,正是因為社會正規的訊息渠道已不被信任了。

    在大陸為何沒人信傳媒,原因很清楚。香港雖然比下有餘,但傳媒自閹令信任日減也不是新鮮事。
    還有,之前提到警方對「懷疑拐帶案」的語焉不詳,自然也進一步激發了民眾的不信任。(更何況近年警方多濫權護短,市民對警方早就越來越不信任了……)

    這些建制問題不解決,流言自然大有生存空間。

    ---

    另一方面,「取腎」的流言也頗值玩味。

    這一次「拐子」傳聞,比附上「毒奶粉」事件,聽起來「似層層」(像真一般)。(註﹕看討論)
    那麼之前「上深圳被迷暈後發覺少了個腎」那麼「離奇」的流言,為何也會有人信呢﹖

    如果我們推說是因為「大陸流行買賣器官」的緣故,那麼百多年前為何也有人相信「神父修女會剖嬰取內臟」﹖

    以社會學的角度,學者自然會說是因為在華教會高人一等、活動不公開,而且教會是外國侵略的象徵,所以民眾認為他們也一定是壞心腸之類。(就像他們分析為何香港盛傳「大陸拐子佬」一樣)

    還有,傳說中紂王的罪惡,亦包括「剖比干之心」、「剖孕婦看胎兒」之類。可見類似「取內臟」的指責,自古皆然。
    所以我們也可以嘗試用另一個角度想﹕

    好想像不想像,偏偏歷代的人都想像「壞人」會取內臟(雖然原因不同),這難道不也可能是某種基於本能的想像﹖

    會否因為遠古的原始人類,很容易見到同伴被對方(敵對部落或野獸)刺穿肚皮內臟流出的血腥鏡頭,所以「取內臟」變成一種象徵﹖一種摧毀或控制死者靈魂的象徵﹖

    於是我們往往想像「壞人」就像原始環境的敵人一樣,要取人內臟﹖

    就正如,現實間中也有些心理變態的狂徒會殺人取內臟(最著名的是開膛手傑克,香港則為雨夜屠夫林過雲)。「變態的人」取內臟的動機,可能跟「正常人」想像「變態的人會取內臟」的動機,有同一源頭……

    ---------------

    不很明白為何有人會認為曾蔭權政府要幫梁振英申請撥款開新位。

    梁振英自己不能去立法會備詢,議員只能問現任官員,但現任官員只代表曾蔭權政府而非梁振英政府,他怎能代梁振英答你「為何要開新位」﹖結果他只能拿著梁的政綱去答你,但這些東西議員自己也懂得看,叫官員再讀一次是多餘。

    重點是立法會議員是否接受梁振英開設新職位這回事,要是接受的話,就算曾蔭權不主動要求,議員是否可以自行動議﹖

    基本法第七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問題是,後半句是否包括「涉及公共開支」的項目﹖

  • criteria

    [條件﹖]

    閒談讚異性朋友的新髮型不錯,她順口就建議在下不要把衣服束在褲裡頭,看起來會年輕一點。

    (其實方媽媽也不時這樣說)

    這裡的舊看倌應該會猜到方某的即時反應。(猜不到的話,在下剛剛找到篇舊文可供一覽)

    (簡單點說,就是我不認為這些跟一個人值不值得愛有關係。如果有人要拿這些當擇偶條件,我會覺得這類人看不上在下也不可惜。)

    想起來前陣子還有位小妹溫馨推介幾個時裝網頁,囑咐在下好好學習。
    在下的反應當然也是「為何要穿成他們那個樣子﹖」

    然後又有朋友在推上談起無線那個新的「剩女」節目,其中一位開玩笑說如果有男版的話應該推薦在下去。
    抱歉啦,這個節目在下連收看的興趣都沒有呢。我厭惡這種把一班正常人當成有病的人一般「改造」的節目,無論主角是男是女。

    方某雖然自認「老土」(而且有一堆怪癖),但並不認為自己的外表有問題。

    ---

    如果沒記錯,我想看倌應該沒見過在下寫「擇偶條件」這類題目。

    那是不是代表方某心無成見、博愛眾生﹖當然不是。(雖然相比起那些挑剔的人,在下眼中美女的確較多)
    並沒有甚麼「有了一定喜歡」的條件,倒是因為古老石山所以有很多看不順眼的事。

    就算眾所周知方某萌「眼鏡娘」,嚴格來說也不是條件(第一個她雖然有眼鏡但經常沒戴,水野亞美也是這樣的),只不過是「戴了覺得可愛一點」而已。

    (至於看不順眼的事,認識方某較久的,大概猜都猜得到是哪些。)

    不寫出來,並不是為了假裝厚道,只是不想令自己太俗氣(即cheap是也)。
    何況列這些出來,其實是很無聊的,因為外表只不過是第一印象。這固然很有影響,但跟兩個人相處是否幸福,卻毫無關係。

    舉個例說,其實方某認為留長頭髮是一種相當麻煩的事,不單四處飄會弄到旁人,而且打理花時間有如「搵自己笨」。(方某是怕麻煩到連見到人家結婚也會想到「儀式好煩」的人 )
    不過如果你喜歡的那個就是長頭髮,那又如何﹖要她剪掉嗎﹖
    如果你碰巧喜歡了一個長頭髮的女孩子,就算你真的覺得長頭髮很麻煩,也得接受。

    跟自己心意相通、互相關懷,比任何外表的特質都重要吧﹖
    我認為一個人的外表,只要整潔企理就夠。看起來順眼已很好了,打扮方面沒必要花太多精力。

    ---

    也許朋友是怕在下樣貌「輸蝕」不夠人爭﹖

    我倒不擔心這一點。並不是因為對自己外表很有信心,而是因為沒打算去找以貌取人的當對象。
    如果有些女生見到在下束衣老土,就沒興趣發展的話,那麼我又何必要求跟她發展呢﹖

    為了這樣去改變外表,扮成很不老土的樣子,後來人家才發現原來你心底裡是個老土怪,她豈不是要怪我是騙徒了麼﹖

    人是老土的,就讓人見到自己老土好了。你不介意老土才跟我做朋友吧。

    ---

    當然,如果要把這話題繼續深挖下去,最後一定可以歸咎為「自我」的問題。

    害怕失去自己所以不願從俗,明知相愛必然要互相遷就但首先去想「如果我改這改那我還是不是我」(承恩兄會說這是自我認同、群己界定出問題的表徵﹔李天命或的說法大概會是生死安頓的問題,我的解釋簡單一點﹕自閉自戀,再簡單點說﹕我執)。
    而對於這種相處模式,我認為活動辭書論已是「結論」,所以才做了一個自殺性的三段推論

    我是怕別人受不了我、相處出問題,多於怕外表那一點老土。問題根本不在外表上。

    除非已得道,否則這種煩惱,會一直去到死的那天才終結。

  • Jin (5)

    [仁醫之結局]

    (Jin (1)Jin (2)Jin (3)国の為 道の為)

    在網上找到影片檔,追回仁醫第一輯各集,星期六深夜也看了那個離奇的結局。

    有些人認為第二輯勉強加了太多歷史人物,又不停賣弄「歷史修正力量」(這名詞只讓我想起日本的歷史修正主義)。這聽起來的確很累贅,但如果要把人送到過去,而今天的「歷史」又沒受影響,唯一方法就是強調歷史有自己的進程,會抹殺所有個人的「出格」

    而偏偏故事去到結局就要打破這個「唯一方法」(歷史的確改變了),南方仁的同事用「平行宇宙」解釋整個故事。
    但究竟這個是否更好的解釋﹖我懷疑。

    首先,在下略為解釋一下兩種不同世界觀下的分別。

    如果不採用平行宇宙,只有單一宇宙解釋的話﹕

    南方仁在這劇情中,等於回幕末轉個了圈(looping)。在這設定中,歷史必然被改變了。原本的「船中八策」變成「船中九策」,友永未來也變成橘未來。友永未來原本在劇情開始時(2009年10月)就已經是植物人,變成橘未來在稍後才因為腦瘤入院。

    (有一點值得留意的是,在劇中多次出現的十圓銅幣,其實不是南方仁帶來的。因為故事開始的2009年是「平成二十一年」,銅幣上印的卻是「平成二十二年」。如果你有留意劇情的話,這其實是那個出現一集就要死的佐久間象山老人,童年時時空穿梭到2010年帶回來的。南方仁就是見到那個繃帶布做的小袋和這個銅幣,才發現對方也接觸過未來的事。)

    如果採用劇中的多重宇宙解釋的話﹕
     

    多重宇宙並不需要改變歷史,在這個只有「船中八策」的A宇宙,南方仁是遇上由某(Z?)宇宙來的南方仁,而自己就被扔到另一(B)宇宙的幕末。他在B宇宙影響坂本龍馬,促成了「船中九策」,但並沒有改變原本A宇宙只有「八策」的史實

    然後這個「A宇宙南方仁」,又再時空穿梭,到了B宇宙的現代,遇上實行「船中九策」後的「另一個日本」(既有東西醫學融合,又有全民醫療保險),再遇上橘家收養野風女兒的後代橘未來。同樣地,沒有改變A宇宙裡的是「友永未來」的事實。

    (這一點似乎也解釋了,為何南方仁回到幕末後,會發現照片中的友永未來逐漸褪色甚至消失。並不是因為「改變了歷史」,而是因為他離開了原本「友永未來」存在的那個宇宙。
    雖然在下會認為,若是因為如此,應該他一跌進B宇宙幕末的時候,照片中的友永未來就應該消失了,因為她根本不存在於這個宇宙。)

    而這個「A宇宙南方仁」企圖在「B宇宙的現代」拿磷霉素回「B宇宙的幕末」救橘咲的行動,卻「意外」地把「B宇宙的南方仁」送到另一(C)宇宙的幕末。在「多重宇宙」的設定中,這種「某宇宙的南方仁把這宇宙的南方仁扔到另一宇宙去」的劇情會多次(甚至無限量)重複,直到某一個(Z?)宇宙的南方仁來到這個(A)宇宙才完成整個「超特大循環」。

    注意,在這個無限多個宇宙中,雖然都有南方仁的存在,但每一個宇宙的歷史其實都有點不同,就像A和B宇宙不同一樣。

    (當然,我們也未必要假設有無限個宇宙,只有兩個宇宙,A宇宙的南方仁把B宇宙的南方仁趕到A宇宙,後者再把A宇宙的南方仁趕到B宇宙也可以的。)

    這個「多重宇宙」的設定雖然非常複雜,但看來可以避免了「改變歷史」的問題﹖

    其實不然,看倌只要看看南方仁「回到現代」後,發現自己在幕末的歷史中完全不見了,發現青霉素完全變成緒方眾學生的功勞、「仁友堂」的名稱來由也變成「無解釋」。甚至橘咲在絕望下寫下,再由橘未來交給南方仁的信中,透露當南方仁消失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忘記了南方仁的存在。

    老媽看到這一幕,就說「哪有可能突然全都忘記了﹖﹗」

    是囉。如果連南方仁都忘記了,誰還夠膽去拿一支來歷不明玻璃瓶裡的液體,當藥物注入橘咲體內﹖甚麼都忘記了,偏偏「要找玻璃瓶裡的藥」就沒忘掉﹖

    其實忘記還不算最離譜,更搞怪的是,明明是「B宇宙南方仁替A宇宙南方仁」開刀,當時(甚至「A宇宙南方仁」醒後)竟然沒人發現這一點有古怪。而當「B宇宙南方仁」抱著腫瘤和藥物消失(回到幕末)後,這裡的人都忘記了有那個怪腫瘤的存在,甚至連開刀的醫生都變成另一人﹗所有的轉變竟然「無縫」地完成了。

    當然,這樣聽起來是十足胡扯的,不過如果不這樣寫,就會變成有「兩個南方仁」的局面。其他人只要看看歷史書和照片就知道「幕末那個南方仁就是現在的南方仁」,整個故事就「穿幫」了。為了確保「時空穿梭」不為人所知(這才有故事可說,人人都知就沒甚麼稀奇了),南方仁在幕末的存在唯有被完全抹掉。而現代曾經出現「兩個南方仁」的事實都必須完全被漠視。

    如果「歷史修正力量」連這也做得到,怎麼我們不乾脆假設南方仁就只是改變了本宇宙的歷史﹖
    因為怕「祖父悖論」,改變歷史令南方仁無法出生嗎﹖
    「歷史修正力量」既然可以令所有人失憶,難道就不可以令改變了的歷史不偏離到連南方仁也無法出現嗎﹖反正為了要完成這一段「改變歷史」的「歷史」,南方仁是命定要出現的。

    當然,這裡出現了一個矛盾﹕如果歷史已改變,就算南方仁照樣出世,他再被扔到幕末,也不再需要「改變」甚麼歷史了。那麼究竟他是有改變﹖還是沒改變歷史﹖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套用多重宇宙設定是比較方便的。

    不過,在多重宇宙設定中,因為每個宇宙有點分別,倒還有一堆「小問題」會出現﹕
    1. 「A宇宙南方仁」是受西醫訓練,B宇宙卻是東西醫學融合的,他的醫術會不會被人質疑「為何你只懂西醫」﹖
    2. 「A宇宙南方仁」跟A宇宙的友永未來是未婚妻,另一(Z?)宇宙的南方仁來到A宇宙之前,跟Z宇宙的未來是甚麼關係﹖如果不是未婚妻的話(正如南方仁在B宇宙跟橘未來也不是未婚妻),那麼他在A宇宙該如何自處﹖會不會變成「被視為始亂終棄」式人物﹖
    3. 「B宇宙南方仁」到了另一(C?)宇宙會帶來甚麼改變﹖令C宇宙也有「船中九策」﹖那麼「某(Z?)宇宙南方仁」來到我們A宇宙的幕末,但我們還是「船中八策」的世界,是否太奇怪了﹖

    時光旅行的題目,果然還是難以自圓其說喔……(茶)

    ---

    當然,這個「所有人都忘了南方仁」的劇情,雖然令男女主角永別,而且令南方仁成為「孤獨的時光旅人」(時光旅行的故事似乎有不少都是這樣),這一點的確是令人傷感。不過如果我們宏觀地看歷史,這卻是相當「現實」的情節。試問世人曾有那麼多人生存過,有多少個會被記起﹖過去的人和事,絕大部分都被遺忘﹔今天我們和我們所作的事,絕大部分同樣會在歷史中被抹殺掉

    就是這一點,孔夫子面對河流的心情,和陳子昂應該差不多吧﹖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不捨晝夜。」《論語.子罕》(9.17)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陳子昂《登幽州臺歌》

    在這一點而言,劇情雖然誇張,但背後的道理卻是人人皆同,南方仁被遺忘並沒甚麼特別(就只是發生得太突兀了,可以當成戲劇效果)。

    或者,作者(或編劇)想反映的是﹕

    時光可以抹殺所有人和事,除了「愛」。

    就算南方仁的存在被遺忘掉,橘咲對他的愛卻沒有消失,反而藉著一封信流傳下來。

    不過我看最慘的恐怕不是主角南方仁和橘咲,而是橘夫人和恭太郎,因為從來沒人(包括觀眾)關心橘家的命運 究竟橘未來口中繼承診所的「弟弟」是誰﹖野風的後人還是橘家的後人﹖

    野風生的安壽是女嬰,就算橘家收養了,按道理她嫁人時總要改姓。橘家在歷史上並沒有留下盛名(你看橘未來說恭太郎致力推動醫療保險這「第九策」,但醫療史書中只記緒方的學生們而沒有提及他,可見他的影響力很有限),應該沒有要求別人入贅的資格吧﹖

    就當安壽讓人入贅了,似乎後來也要幾代生子,才能讓現在的未來姓「橘」。如果橘家絕後,只留下野風的後代,這不是太可悲了麼﹖何況橘家身為中級武士(劇中他曾指揮下屬)也有少許家財,總不至於無法為恭太郎成家繼後吧﹖如果連恭太郎也無法成家,安壽就更不可能讓人入贅吧﹖
    所以假設恭太郎有後,跟野風的後人一直在同一家庭中生活,以兄弟姊妹相稱,似乎比較合理。雖然多代(由幕末到現代,應有五六代人了)都相處融洽似乎也不容易,但至少比橘家絕後看起來合理一點。

    倒不如說「沾染了龍馬的血和細胞」令南方仁可在腦中跟他對話,更屬胡扯。佐分利那句「是幻聽嗎﹖」比較接近現實吧﹗

  • Hearsay on Children Trafficking

    [拐子佬]

    近日有很多說「有大陸人拐帶」的報告,在下一直覺得很可疑,因為由香港拐小朋友帶回大陸,肯定比直接拐帶大陸小朋友困難得多(至少要過關,或者偷運出境)。香港小朋友又不是天賦異稟,值得大費周章跨境來捉﹖

    當然,在討論中提出這些質疑,立即就會被人說在下「幫強國人」。但如果我們不是那麼情緒化的話,除了「報告千真萬確」之外,還要考慮以下可能﹕

    1. 純粹虛構,有「不可告人」之目的。(不過在下討厭陰謀論,亦不想這樣看)

    2. 誤會,包括誤會對方「有意拐帶」、或誤會「是大陸人」、或兩者皆誤會。
    可能正因為傳聞大陸人來香港拐帶小孩,所以大家特別緊張,見到有貌似大陸人者接近小朋友,就認為他另有企圖,也說不定。

    就像剛剛發生十歲小童失蹤,然後在羅湖尋回的新聞,很多人立即就認定是「被拐了」,卻完全不考慮小孩自己走到羅湖的可能。但多年前弱能的庾文翰也可以自己去到羅湖(然後被入境處當非法入境趕到深圳了),一個正常的十歲小孩當然也有可能自己到羅湖了。

    當然,這樣並沒有排除「被拐」的可能,只是新聞消息太少無法判斷。警方沒講清楚小孩是怎樣到羅湖的,就聲稱「事件沒有可疑」,這樣粉飾太平反而更惹人懷疑。

    (補﹕剛剛蘋果日報說小孩是為了找放假北上的外傭自行北上,大概不信者恆不信矣。)

    有朋友說要提醒父母看管子女,當然叫人小心一點沒人會反對的,只是強調「大陸人是拐子佬」會不會反而令人對「非大陸人」太掉以輕心了﹖一來可能冤枉了一些沒歪心的大陸人(這反而是小事),二來製造了「只要附近沒大陸人就可放心」的假象才是大問題。壞人隨時隨地可出現,也可以是任何一個人(還記得之前有瘋婦引大肚婆上門然後開肚取子的事嗎﹖),根本對陌生人就該小心,大陸人與否反而是次要考慮

    就像方某小時沒多少大陸旅客,老媽也是當成滿街拐子佬似的,叫方某小心陌生人。
    我們告訴大家「近來懷疑多了拐子佬,大家要小心看管小朋友」不就夠了麼﹖

    看倌又覺得方某「幫大陸人」了﹖但如果在這裡的長期讀者,應該會發現方某這種想法並非始於「歧視大陸人」,而是「歧視性罪犯」。現在只不過是我們對「大陸人」已經跟「性罪犯」差不多罷了

    之後有討論者指出香港小朋友有接種,在健康方面比大陸小孩有優勢,這一點在下的確沒想過。不過「防疫接種」的分別是否足夠的誘因,令拐子佬額外付出來香港抓人﹖恐怕要問那些拐子佬和買小孩的人才知道了。
    (另外在下也思疑,那麼香港失蹤的狗是否也是大陸人抓去的呢﹖因為香港的狗有打預防針﹖)

    又,稍後見林忌指出近來內地「嚴打」拐帶集團,拐帶集團於是轉移來香港。這(嚴打)的確增加了拐子佬來港的可能性,因為它縮窄了來港跨境拐人和留在大陸拐人的成本差距。如果真的有大陸拐子佬來港,我想這才是最大的原因。

    本文不在於聲稱「大陸人拐帶絕無其事」,而在於提醒我們應該考慮一切合理的可能,在未能排除其他可能之前,不應認定只有單一可能。而且每一宗個案都不同,要按照各自的不同情境去判斷,不應簡單生硬地套用單一解釋。這樣只是思維上的懶惰。
    至於叫父母小心,請小心一切的陌生人,小心看顧小朋友,這一點無論有沒有大陸人也是一樣的。(正如講性侵犯的話,連熟人也不等於不用提防呢。)

    隨便說說先前朋友猜測來香港拐子的「用途」和在下的質疑﹕

    1. 養子﹕十歲的那個顯然是太大了,如果失蹤的是兩三歲小童還有可能。
    至於是否真的要大費周張來香港拐帶,就要看上文提及的「防疫接種」和「內地嚴打」是否構成足夠的誘因。

    2. 乞丐﹕連「防疫接種」的優勢也沒用了,乾脆在大陸拐更省事,反正隨便抓一個就是。

    3. 買賣器官﹕這聽起來很像「去深圳被迷暈後發現少了個腎」的都市傳說。
    但器官移植不是隨便捉個人就可以的,要人類免疫抗原配合的才有用。無論是取自生者或死者,正常而言都是先有病人,然後再檢查生者或死者的抗原,有適合的才移植。大家有留意先前小哥頓找骨髓嗎﹖要由加拿大找到來香港,就知道找配合的人一點不易。
    如果說已有病人的需求,那就不大可能隨便抓一個,因為沒檢查根本不知誰是合適的人。
    如果說隨便先捉一個再找買家,花那麼大功夫跨境抓一個,找不到適合的買家豈不虧大了﹖(大陸當然有很多病人,問題是多少人有錢買器官﹖)

    要抓多少小孩才可以有一個足夠篩選出合適者的「人材庫」﹖既然說內地正在嚴打,把香港拐來的小孩帶到大陸收藏豈不是更危險﹖(如果只是隨手賣掉當養子還簡單一點)

    ---------------

    後補﹕

    1. 喇沙懷疑意圖拐帶案,校長已說明學童表示對方「沒特別口音」,除了一般拐子佬外,應該也要考慮一下孌童者或綁匪探路的可能性吧﹖又新聞這樣說﹕

    「九龍城重案組昨已向喇沙小學的3名學生及其家長錄取口供,但均指該男子只邀請他們飲茶,被拒後亦無採取進一步行動;警方亦已接觸一名街坊證人,指一名操本地話的男子經常在上址一帶徘徊,時而鬧人、時而騷擾街坊,不排除他有精神問題。」

    那麼請警方盡快為這人拍張照,給小朋友認人好了。只粉飾太平說「不是拐帶」,也只會繼續賠上所餘無幾的公信力而已。

    2. 有些人認為,方某懷疑器官移植的難度是不必要的,因為偷運器官只不過是個「物流」問題,犯罪集團要做自然做得到。

    當然,方某也不懷疑犯罪集團的能力,問題是香港就算跟深圳也有相當距離。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正當的」器官移植也要開直昇機,你打算開大飛送返深圳﹖時間一長器官中途壞掉的風險很高。
    而且,如果在香港把小朋友集中起來(檢驗和開刀拿器官),因為地方小,被香港警方破獲的風險也很大。如果把小朋友送回大陸囚禁再動刀,自然有較多地方匿藏,但同樣地中途被發現的風險會增加。

    最大的問題是,大陸有錢人說少不少,但恐怕不會有太多有錢人在等器官移植吧﹖除非隨便捉個小朋友都可以找到適合的有錢病人,否則你要捉多少個小朋友才會找到個適合的﹖(而且是在香港)下手中途被捉到的機會有多大﹖

    當然「一定要做」總會做得到,但大陸人多,有必要來香港捉那麼麻煩﹖香港小朋友真係比較易捉﹖香港小朋友那麼值錢﹖(雖說香港小朋友有防疫注射比較健康,但大陸小朋友易捉的話,捉多幾個總可以找得到健康沒問題的。)

    如果真的為器官,留在大陸捉一大堆小朋友,驗過適合就拿器官,不適合的送去做乞兒(因為捉人成本低),還比較靠譜一點。來香港捉,花費高得多,如果捉了但不適合,豈不是蝕大本﹖

    3. 林天悟﹕慎防傳聞當新聞

    「近年的確發生過兒童被拐走案件,當中涉及孿童癖(金魚佬?)或失常人士,然而並無發生過港童被賣到內地案例, 但父母擔心是可以理解,而父母任何時刻都應看管好子女,那可是人盡皆知的常識。然而在報館推波助瀾下,卻把矛頭指向從未能證實卻又無法否定的『內地拐子佬』,那就是無視事件的疑點,作出不負責任的報道。」

    「若說拐子黨來港擄童,已完全違反『取易不取難』的犯罪常識,且極不符合成本效益。 近日山東破獲拐童集團,據說女童售價約二萬五千元人民幣,男童五萬元,以這樣的價格,來港拐童說得過嗎?難道有人專門點名非要港童不可?這樣的回報,比不上街頭騙案那好賺,更遑論安全系數甚高的認親認戚黨或爆竊豪宅了。」

    當然如林忌所言,大陸嚴打,於是來港「試水」亦有可能。
    不過傳聞了幾個星期,還沒有一宗真的失蹤了。就算不理會能力問題(我絕不懷疑人蛇集團的偷運能力),這樣拐一個香港小孩的成本,似乎比留在大陸拐高上太多了吧﹖

    說不定那些大陸拐子佬會發現,來香港捉人,還不如嚴打時休息一下蝕得少。

    4. 潘小濤跟大家介紹一下中國政府的合法拐子佬

  • [純粹進口]

    抄人﹕「康文署最新推出的「香港公共博物館」網站,現已啟用! 網站羅列博物館的相關資訊,包括展覽資料、精華片段、博物館節目,更有結合博物館和鄰近景點的建議行程等。」

    (鄙人﹕唔該佢快D出埋節目日曆,等我可以收山 )

    南方周末﹕直播「二戰」的年輕人

    果殼網﹕跨性別者能獲得高潮嗎﹖(跨性女篇) (變性手術)

    三段不錯的 TED 影片,描述取自網頁介紹﹕

    逃離赤柬政權﹕Sophal Ear講述了關於他的家庭從柬埔寨逃離赤柬政權的動人故事。詳細描述了他的母親為了拯救孩子,而展現出的智慧與決心。

    儲存種子的目的﹕Jonathan Drori發表了簡短的演說,鼓勵世人保存多元物種,也就是保存植物的種子。他提醒我們植物延續了人類的生命,所以他成立了千禧種子銀行,目前有超過30億顆種子儲存在內。 http://www.ted.com/talks/view/lang/zh-tw//id/556

    利用手機短訊報導危機 (Erik Hersman)﹕GoogleMap mashup程序令肯尼亞人能夠通過手機發短信跟踪報導2008年大選後的暴力事件。隨著系統的進一步發展,它繼續在其他國家地區拯救生命。
    http://www.ted.com/talks/view/lang/zh-tw//id/523

    ---------

    出口轉內銷

    1. 如果說道德不是儒家發明而是自然產生(我同意),你指責的道德宗教化和集體主義,同樣不是儒家發明而是自然產生的。

    2. 再加多句,亂倫這方面,被禁的主要原因恐怕還不是遺傳問題(否則日本埃及之類就更不會容許貴族亂倫,只嚴懲平民亂倫),而是「倫理」問題(「亂倫」這名字充份反映了這點)。

    遠古是不需要禁止亂倫,因為還沒有家族觀念。到人類有家族之後(尤其是父系社會後),所有人的身份都是看「夫妻」和「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而定位,而更重要的是確立了繼承權。
    亂倫會直接令親屬關係混亂,繼而令繼承出現混亂,令家族紛爭不止。

  • [散叫]

    1. 先打廣告﹕自駕遊上書立法會週五截止,有人寫了自動寄信程式,大家請踴躍遞交意見。

    個人附加意見﹕

    以中港兩地交通規則和習慣的巨大分別,中港司機過境駕駛,因另行考牌為妥。交通安全不能因經濟便利而犧牲。
    此外,大陸車輛並不符合香港標準(無論是廢氣排放或車窗顏色等方面),貿然開放入境,對香港守法車主是不公平的。

    2. 名古屋市長當著南京市市長的面前說南京大屠殺沒發生過,真的不知道後者怎麼還可以坐著賴死不走。
    如果你是廣州市市長,勉強還可以說各家自掃門前雪,現在人家歪曲你轄下的歷史呀﹗

    就算市長不敢碰外交,至少也應該離場抗議(理由倒簡單﹕「你這樣說我們談不下去」),暫停一切官方交流活動(民間訪問可繼續),回酒店等中央指示吧﹖
    人家「兜口兜面」講歪理你也由得他,豈不是讓日本人覺得其實我們也不介意﹖(當然,老毛也感謝日本軍閥,中共其實不介意的。只是用來煽動一下民族主義罷了。)

    台灣人參加國際比賽,拿支「青天白日滿地紅」出來搖,你們會離場抗議,對日本人就不敢﹖﹗
    不說我以為你是汪精衛的市長呢﹗

    (他們事後的確是宣佈「暫停官方交流」的,但連這種事也要等待指示嗎﹖日本人看了感覺如何﹖
    也對,他們只顯示自己是「完全聽話」,上頭不說就不動。如果是民選的還敢這樣繼續坐下去﹖還不立即走的,下次選舉一次輸。)

    3. 在下對「最想誰做特首」的民調沒興趣(反正檯面上的沒一個想),反而想看看「最不想誰做特首」的民調結果。「孽瘤排第幾」是香港民智的溫度計。

    4. 特首在「不是黑社會地方」飲宴事件,坐豪華遊艇的事被網民演繹得很搞笑﹕
    沒給錢﹕收受利益
    有給錢﹕富豪提供非法渡輪服務  (據聞港澳航線是專利航線)
    (事後特首聲稱給了「港澳船票的價錢」,算不算貶低了「朋友」的遊艇﹖)

    5. 《科學人》雜誌的廣告﹕《空想科學讀本5》已上市 

    6. 出口轉內銷﹕誠實的討論

    誠實對社會之所以重要,正正是因為它有工具價值,而不純粹講道德價值。
    但只要我們接受了這點,就自然要同時面對「在有足夠價值支持下,可以不誠實」的可能性。(這「價值」亦不必然是物質報酬,可能是更高層次的道德要求,或某些自己視為人生目標的東西…)

    問題是,甚麼「價值」才值得我們去放棄「誠實」﹖這個門檻就決定了誰是君子誰是小人。
    等於我以前問過﹕假設日軍侵華時,你見到有個受傷的游擊隊員躲起來。之後日軍問起你有沒有見過,知不知去向,你會不會講真話﹖

    要把「誠實」的價值增至最大,就是平時要誠實,堅持非最有必要時不講大話。(馮兩努曾說,最有能力做奸人的其實是黃飛鴻,因為石堅人人都知道他奸,但黃飛鴻平日正義,就算你說他有一次奸險謀算你也沒人信 )

    現在那些「合約」或入院文件寫得那麼長,正正就是因為大家沒有互信。如果真的有互信,那就學蒙民偉和松下電器般,合作幾十年連合約也不用簽。
    這不是說互信和誠實不重要,而是說其實這社會的建構已預設了人是會不誠實的。

    7. 練乙錚:曾鈺成動得了利益集團的奶酪嗎?就算你在建制派德高望重,利字當頭一樣冇面畀面。

    8. 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又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難矣哉」朱熹注﹕「難而教導」。

    方曰﹕「搞個爛gag,也不會笑,難矣哉﹗」

    9. 給對教育界有興趣的朋友,非常真實的內幕﹕讀唔讀PGDE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