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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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centage movement
[百分一運動]
這念頭源自之前介紹的一本書﹕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Ilkka Taipale主編、洪蘭譯,台北﹕天下雜誌,2009
芬蘭人發起了「百分比運動」(percentage movement,我認為意譯「百分一運動」較貼切),號召芬蘭民眾捐出每年收入的1%支持非政府組織的國際扶貧活動,令芬蘭的國際援助款項達到GDP 0.7%的聯合國標準。
這樣的號召夠簡單,亦容易執行。運動的確成功達標,但似乎無法(或沒有)推廣到國外,在網上很難找到相關資料。
我想這也很值得香港人參考,可以為自己捐款設立一個指標。當年看到這段的時候,人工比較低,沒甚麼剩餘。後來比較財政充裕一點,方某就在去年開始,選定一個慈善機構,每月都捐出人工的1%。(當然,如果看倌收入比較少,有意但不方便每月捐,也可以改為一年一捐,但要記住就比較難了。)
我想這樣做至少有兩個好處﹕
1. 讓你屬意的慈善機構有固定收入,可以開展長遠工作。
很多時候香港人(甚至各地的人)捐款都是見到傳媒廣泛呼籲才有動機捐錢,要不是某幾個電視台肯為它們舉辦節目的特大機構,通常就是遇上大規模天災人禍。這種應急捐款固然有必要,但很多時候這樣的捐款太突然,慈善組織也未必能好好運用。不是捐款多於所需,就是平日運作資金和人手都不夠,所以捐款湧進也用不來。反之,也有很多需要長遠捐助的項目,因為沒法得到傳媒廣泛關注而被大眾忽略了。
所以,我們選定一些屬意的機構和項目,承諾持續捐款,這些機構就可以作長遠規劃。不用停留在「應急」的狀態,可以跟受助地區建立長期關係,這樣更有利於改善當地的環境和生計,地區網絡和基建搞好了長遠亦能減少「應急」的需要。
2. 減少籌款開支,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慈善機構不可能把所有錢都直接用在民眾身上,因為它們總需要請人去做。尤其是一些需要長遠規劃的項目,幾乎不可能單靠義工完成,而需要專門人員去研究和落實。所以很多慈善機構的人事費用都不少。
(當然,機構有沒有濫用這些人事費用、如何監察,就是另一回事。這裡並不是說捐了錢就不理。)除了招聘人手,這些機構亦經常要花錢「提醒大家捐錢」,用在這方面的錢越多,能用到項目上、或者直接給民眾的錢就越少。近年香港甚至有聘人在街上勸捐之風,雖然不犯法,但捐款一大部分會變成這些人的佣金,這樣太不划算了吧﹖
如果我們自己選定機構和項目作捐助,機構得到穩定捐款,直接跟我們溝通,就不需要請那些人、也不需要用很多錢去籌款那麼矛盾。更多的捐款就能直接用來協助目標民眾了。
這1%只是給自己每月固定捐款的目標,事實上再加上把公屋免租額捐出來,和一些額外給其他機構的捐款,方某在去年早已捐了超過1%。
在此公開這種嘗試,並非為了美化自己,反正對整個世界而言捐些少算是甚麼﹖但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捐一點,就會成為大數目。我想「捐1%」的指標對大部分人都應該不算苛刻,而且易明易記,所以值得在此推廣一下。
Comments (10)
一問方兄點睇誠品書店 ?
對於基督教/天主教信徒, 則可呼籲將「十一奉獻」不用全數去教會, 可將部分捐其他慈善機構
我近年也選定了五個慈善組織,每月定額自動轉帳捐款,另外預留一些錢用來贊助同事或朋友的籌款活動(長跑、游泳、單車等)。在英國,光顧 charity shop (二手商品店)也是一個辦法,既環保,又為組織帶來收入。
@Ki_StarrySky - 妳這樣教會執事可能會心痛 :-p
@ymat - 嘩﹗五個組織,好有米﹗XD
等我第日加人工再諗 :p
@alankoon - 有咩點睇﹖書店一間。有機會會去看看,但不會特意去湊熱鬧。
@fongyun - 不是很有米,我工資 40+% 要供養父母,還要供自己樓和養自己,所以定額捐款都是象徵式。把所有捐款(定額+友人義舉籌款+charity shop 消費)加起來應該有工資 1% 吧。將來再加人工,捐款再加碼
@ymat - 但1%還要分成五份會不會太少了……我在香港不會這樣做,因為如果連一百塊也沒有,我怕他們連行政費都cover不到 :p
其實本人大專開始就有這個習慣,不過是另一種做法︰除了定期捐款,如果買了一些非必需品,就會把同等金額捐出去,長年累月得到不少好處︰首先一定少了很多浪費,其次是省下的金錢可以用作捐款及其他更有意義的事。
利申: 我是基督徒, 不過不是執事或神職人員, 是平信徒.
其實除十分一奉獻外, 聖經也有"呼籲"信徒要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士 (有錢出錢, 有力出力). 我也認識不少弟兄姊妹是會身體力行這 "愛人如己" 的教導. 不必將十一奉獻斬件.
未信的朋友不妨這麼想 : 假設你是一個健身迷, 每月均需比一筆健身費用給你的 clubhouse, 現在我跟你說, 不如你每月唔好去咁多健身 (或者 join 一間 平d既 club house, 甚至是 從 physical 轉去 政府果d), 慳番筆錢出來扶貧啦..... 你會唔會覺得我既講法o岩聽?
@fongyun - 我通常會捐機構建議的最低限額,全部自動轉帳,並不收郵遞單張。這樣應該能把行政費減至最低吧?
@cutiemiu - & @fongyun - 視乎大家對「教會」的解讀如何(限於「座堂」還是「普世教會」(以至包括一切基督教機構), 以及是「奉獻給神」還是「奉獻給教會」. 對「教會」的奉獻也不一定只有十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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