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9, 2012
-
凌晨,又是樓下冷氣提供的熱夜……向窗門淋了兩次水也沒用,最後唯有乾脆把窗都關掉。夏天關窗,實在是太反常識的事。
睡不著當然又是胡思亂想時間。不過這次不是回望過去,而是現在與未來,雖然還不大樂觀。最後關了窗,反而才睡得著了……
不過世上也總有一些好事發生,例如昨晚發現康康竟然發售新加坡 F&N 的薏米水﹕
雖然賣得不便宜(十八塊錢),但相比起土司工坊一杯賣二三十塊(我也不明白薏米水怎可能賣那麼貴),就不算貴。---
[奇形怪狀]
在荃灣沙爹王見到的﹕
難以理解為何遺留私人物品要「送官究治」那麼誇張。他們大概是怕有人借廁所來藏毒﹖還是只是想說「留下物品都會送去警署,不要來問我」﹖(那就不是「究治」啦﹗)
但我想起的卻是「難道我留下傘子你也要報警﹖」……最Kai議員地區合作人的banner﹕
領匯可以「罔顧」(「罔」即「沒有」之意),但恐怕很難「妄顧」社會責任了(「妄」即胡亂、任意,如「狂妄」)。雖然,兩個字讀音一樣。
Comments (4)
忽發奇想:留下「物品」塞廁所算不算刑事毀壞?
@beanchung - 我倒沒想過會有人把「私人物品」塞馬桶…
@fongyun - 方老師不是女孩子, 有所不知, 其實很多沒公德心的女孩子的確是會將一些 "曾經很私人很私人" 的物品塞入馬桶的啦......
@cutiemiu - 我肯定是在男廁拍的 而且如果是留下那些東西,報警也沒用吧……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