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9, 2007

  • [預防禽流感,勿摸活家禽]

    singsexind《新加坡性商業》David Brazil,玲子傳媒(星州),2003-1(1)
    (書影﹕自行掃瞄)

    一旦涉及「性」,任何問題都變得複雜神秘,好像國家機密似的。
    就是在香港,我們也很少見到研究色情事業的文章。

    (討論香港色情事業、又有學術味道的文章,在下只見過思歪的《香港色情事業的麥當勞化》一文。雖然涉及色情業的運作情況,但我不認為青少年不應該知道。這就是社會真實的一部分,無論你喜歡與否。)

    一向保守、被視為「花園城市」的「乾淨」新加坡,就更不可能了。
    正如書中所言,甚至有報章讀者表示﹕「哪裡有這種事,這裡是新加坡﹗」好像新加坡就不會有黃色事業似的。偏偏有人出版了這樣的一本書,令自以為是的新加坡人,不得不注意。
    不過,這本書仍然名不見經傳,連書名、書影、出版社都找不著(甚至在市面書店也見不到,我是在機場書店碰巧見到的)。所以我認為有介紹的必要。

    其實新加坡政府是很現實的,看他們說開賭場就開賭場,毫無思想包袱。
    不過由於政府一向鼓吹「亞洲價值觀」,倒是令新加坡充滿一種虛偽保守的氣氛,口頭說跟實際做的有所分別。(其實香港也是一樣,看看那些議員就知道。)
    新加坡的青少年性問題其實也不少,多年前香港報章也有報導過。要解決這一點,其實還是需要一個開放講理的談性環境。
    就如編者所言﹕「不能視而不見,無須避而不談。」

    本書分為四章﹕
    第一章先介紹有關新加坡的各種性調查﹔
    第二章分類說明新加坡不同形式的性交易、妓女來源、紅燈區、和妓女的不同種類﹔
    第三章實地訪問十三個不同背景的妓女,探討她們入行的原因和現況。其中有些是悲劇、有些自得其樂、亦有些人感到無奈。
    第四章是總結,討論新加坡人的金錢觀念和性行為的相互影響。

    正如作者所說,這本書不是嫖妓手冊、亦不是道德批判,純粹是希望如實反映性行業的實況。
    本書亦應該做得到這一點,讀完本書也會大體了解新加坡的性商業概況,而且個案採訪亦提供了更為「人性化」的角度。妓女之所以「下海」,不完全是為錢、也不完全是道德問題,可謂各有前因。
    作者說﹕「不論在第一世界、第二世界、第三世界還是更糟的世界,都有娼妓的存在﹔有的自願,有的被迫﹔有的為賺大錢、找刺激,有的只為穿衣果腹﹔有的理所當然,有的別無選擇﹔有的合法,有的非法。」(p.156)

    書中有一個頗「有趣」的說法,就是討論另類的「新馬關係」。
    據估計在芽籠區謀生的馬來西亞妓女,可以為國家賺到過千萬的外匯。
    作者說,這一筆「貿易額」可能比得上馬來西亞從新馬供水協議中得到的好處。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馬來西亞的水費,作者說﹕
    「根據新加坡外交部長賈吉瑪2002年11月在國會的談話,馬來西亞以每千加侖3分零吉的價格把生水賣給新加坡,新加坡必須花費2元4角(零吉,下同)把1000加侖的生水處理成淨水,但卻只以5角的價格賣淨水給柔佛州,每1000加侖就虧損了1元9角。柔佛州每天向新加坡購買3700萬加侖淨水(比水供協定規定的1700萬加侖多),而柔州則以1000加侖3元9角5分的平均價格把淨水賣給州內的居民。從數字可粗略計算出馬來西亞每天向新加坡購買淨水就賺了約12萬零吉,一年大約四千萬零吉,兌換成新幣約為兩千萬元。以宏觀的角度來看,馬來西亞通過新馬水供協定的安排所獲得的利益,幾乎可以和『輸入』妓女到新加坡所獲得利益相提並論。」(P.34)

    ---

    來到這裡,可能有些人會突然想起「潮州怒漢」詹培忠。這人曾經聲稱「十個女人十個係雞(妓女),老婆係私家雞」,招惹眾怒。
    沒錯,作者也有討論類似的問題。(當然沒詹培忠那麼誇張露骨)
    還是當文抄公吧﹕

    「一般說來,男人掙錢養家活口、女人照顧家庭這種保守的亞洲家庭觀念依然根深蒂固。
    在本地,即使高收入的職業女性和男性約會時,一般上仍是理所當然地由男性付賬。准岳母對未來女婿的評價標準往往是他的經濟狀況以及賺錢的能力。
    ……
    新加坡人似乎完全沉浸在對物質的追求和對所謂的『生活方式』的渴望之中,即便政府和教育界致力於以更有意義的價值觀來激勵新加坡的年輕一代,但在表面上也很難看出什麼成果。因此,當今新加坡的年輕女子往往抗拒『下嫁』,甚至想也沒想過嫁給教育水平比自己低、賺錢比自己少的男人。如果要她們誠實坦白地列出理想終身伴侶的條件,她們通常會將經濟實力放在首位,其次才是諸如性格、感情、幽默感、安全感等等似乎只用來『陪襯』和『錦上添花』的因素。」(p.157)

    「事實上,新加坡許多女性並非沒有真愛,只是她們在讓自己『墮入愛河』之前懂得先仔細盤算一下。(方按﹕這過程可能是潛意識的)」(p.158)

    「在一九九七年上半年,一名二十五歲彭姓市場執行人員在接受女性雜誌《潮流》訪問時說﹕『年齡較大的男人更了解女人,更浪漫,更適合當情人。』為什麼這麼說呢﹖『他們有錢,知道怎麼疼你。』
    原來如此。」(p.159)

    如果我把文中所有「新加坡」的字樣劃去,看來跟網絡上聲討「港女」的文章似乎一樣。
    可是我要再一次提醒看倌,這本書是一個住在新加坡的「鬼佬」寫的。
    實際上,也有一段是香港的﹕

    「有時,擁有正常家庭的亞洲女子對夫妻財產的想法令許多男子咋舌。一名二十七歲的香港女會計師毫不掩飾地對《亞洲雜誌》說﹕『我的錢是我的,我老公的錢也是我的。』」(p.159-160)

    然後,作者直話直說﹕

    「渴望著嫁給有錢佬的女子與娼妓雖屬於兩個不同的極端,是兩件不同的事,但是,畢竟還是同一個觀念,同一個『波道』(方按﹕即頻道),她們衡量一個男人的標準簡直同出一轍。」(p.157-158)

    更有一篇由女士寫成的論文﹕

    「這種看法在柯康妮(Connie Quah)於一九九八年所撰寫的《新加坡的娼妓業》(Prostitution In Singapore)社科碩士論文中闡述得更為理性。
    康妮在論文中寫道﹕『普通女子試圖通過貞潔、婚姻及一夫一妻制等方式,利用性來獲得物質保障,而妓女則打破了社會對貞潔、婚姻及一夫一妻制的約束,學會最大限度地開發性的價值……』
    『從某種角度來說,在社會經驗和性經驗方面,妓女同普通女性極其相似。舉例來說,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也有為了取悅丈夫而假裝性快感的情形,因為她們覺得自己有義務為丈夫服務。曾有一名妻子告訴我說﹕〝我對我的老公一點感覺都沒有。但是他每月給我七百塊錢家用,我覺得應該和他睡覺。〞』
    『在妓女眼裡,這種交易可能還不如做妓女來得划算﹔在這一方面,嫁人的唯一好處不過是名聲好聽一點。』」(p.158)

    作者的歸納就是﹕

    「正如《海峽時報》生活版一名男撰稿人所說﹕『如果女性對自己單純被當成性宣泄的對象憤憤不平,那麼男性對自己單純被當作是獲取金錢和保障的對象同樣感到不滿。』
    女性被當成性宣泄的對象,男性被當成賺錢的對象——這裡所說的都是『高尚』社會中的男男女女,但反映的關係竟然同妓女與顧客之間的關係如出一轍。許多新加坡女子不論是風塵女子、情婦、女友還是妻子,都會不約而同地認為『免費』的性愛簡直不可思議。似乎她們本身沒有性功能和欲望,她們會問『哪裡會有不要錢的事﹖』」(p.160)

    「當今新加坡舉國上下崇尚的是物質至上的信念,幾乎一切事物的判斷標準就是價格多少、多少錢、多少折扣、有沒有附送禮券、有沒有買一送一、有沒有免費贈品、有沒有抽獎或者有獎競賽等等。甚至諸如熱情、友善等人性自然表露的品性也被抹上物質色彩。
    那麼,有六千多名女子在新加坡從事性交易,又怎麼樣呢﹖『高尚』社會的新加坡人,尤其是新加坡女性,果真有資格對這些妓女進行道德審判嗎﹖
    甚至可以說正是因為有那麼多女子甘願臨時出租自己的身體,才使那些高尚女子身邊的男子不至於完全厭倦她們心目中的高尚生活,而使她們的高尚地位得以維持。」(p.164)

    我突然想起的是﹕色情物品。
    除了沒有直接接觸之外,色情物品其實完全可以合併到這「由一般人到妓女」的光譜當中。
    AV 演員,其實等於一個同時間接滿足千萬觀眾的性從業員。
    (此處不強調女優,是因為不想加強「男人才看色情片」的迷思。)

    ---

    最後,這種虛偽變成一種更恐怖的社會心態﹕性的「男賺女蝕」、「逢男必姦」邏輯。
    如果說前面的「貪慕虛榮」我都不怕(因為我本來就窮,不關我事),這種變態邏輯卻是連我也覺得擔驚受怕的﹕

    「但是,在新加坡,每當本地報章雜誌試圖討論本地女性的性行為,給人的印象往往是女性處於被動、不活躍、無性欲——有時甚至是受害者。言下之意似乎是好此道者總是男人,而女人對『那種事情』沒有興趣,即使成熟女性也不例外。」(p.161)

    「據我所知,在新加坡有許多單身男士(包括本地人和外國人)對『正經』女子唯恐避之不及。因為一不小心便可招致『非禮』的指控,而且一旦被控,極難洗脫罪名,辯稱女性完全出於自願也往往無濟於事(方按﹕因為法官和公眾都不相信女方會主動的),而刑罰又是極其嚴厲……
    《女性世界》雜誌曾經引述本地男子的話說,如果公用電梯裡面已有單獨的女性,他們寧可等下一班電梯,因為他們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擔心那名女子突然大呼『非禮』。
    據報道還有一名男子因為有人指控他在踴擠的地鐵車箱內非禮而被關了六七天,而他則堅持自己是被后面的人推擠才不得已擠到那名女子。」(p.164-165)

    我不是說笑,我說擔驚受怕,是來真的。
    在任何擠迫的地方,不少男性首先想到的不是「小心財物」,而是「如何自保」。
    (當然,也有些男人想著如何吃豆腐吧…… )

    傾談時發現,邦兄跟在下有一個共同習慣,一入地鐵,立即把背包移到前面……
    難道你以為是因為我們有貴重物品嗎﹖我們的袋子裡一件值錢的東西也沒有。
    那是用來保護自己的。聽起來好像是我們怕被非禮似的。
    因為香港跟新加坡一樣,有一個很怪的邏輯﹕
    1. 男人的身體與女人的敏感部位相碰——是男人非禮。
    2. 女人的身體與男人的敏感部位相碰——也是男人非禮。

    亦即是說,無論任何情況,總是男人的錯。跟先前討論《法律趣聞》(一月十日日記)一樣,社會的歧視,直接變成法律歧視。新加坡的情況是這樣,香港也一樣。

    ---

    作者的結語是這樣的﹕

    「對於那些從事色情行業的女子來說,出賣自己在別的場合可能一文不值的身體,是登上這艘物欲橫流的『現代愚人之船』的唯一踏板。誰有權力阻止她們憑藉這塊跳板上船﹖那些嫁到好老公的高尚女子嗎﹖
    性交易只不過是抽獎、贈品、大獎、減價、折扣、優惠、低利率等招徠活動鋪天蓋地,以及自我、金錢、物質追求蔚然成風的新加坡的商品之一。
    男人要性,女人有。男人有錢,女人要。妻子、老婆、女友、情婦——或者妓女。難道就是這麼簡單、原始嗎﹖」(p.166)

    如同整本書的精神,作者(和在下)並不是說支持當娼和嫖妓,但娼妓是物質化社會必然會出現的事。如果不能令人們不拜金,那麼衛道者宣稱要反對色情,也不過等於是壓迫那些妓女而已。而妓女不會因此消失。

    當新加坡的公娼有定期性病檢查﹔
    當紐西蘭的勞工部門,為色情業特別制訂了「工業安全」指引的時候﹔(當年幫老闆做研究的意外發現。當地開妓院是合法的,指引內容不單保護人身安全,甚至詳細到連浴池消毒都規範了。)
    香港的議員和衛道士除了要求掃蕩流鶯、禁止色情,還做了甚麼﹖
    (註﹕那不代表我反對掃蕩流鶯,因為構成「治安」問題,但同理街上的推銷員也應該被掃蕩了。)

    難道因為那些人做不道德的交易,是「賤民」,就不配得到社會的保障嗎﹖

Comments (2)

  • 同意方兄,性工作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課題,早想寫一篇全球性工作問題的文章,但一直未動手。

    手邊有一本由Jill Nagle編輯的 "Wholes and Other Feminists"
    方兄不妨找來一讀。

    另信報早幾日章可怡一篇文章談到加拿大的性工作者生境的文章也有些瞄頭

  • 謝,不過如果是中文會比較好。

Comments are closed.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