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7, 2007

  • [無恥之三]

    先前提到,阿葆那邊前陣子連載了一件往事,涉及一位自殺的老師。
    我還說嫌老師惡的學生都應該看,因為正是他們不聽話老師才要惡——像死者和方某這些比較和善的,就被當成好欺負。

    但她的文章惹來了批評。

    首先,有人以死者家屬的名義,說阿葆重說整件事會挑起他們的創傷。
    單就這一點批評而言,我認同使用真姓氏不妥當,如果阿葆改用假名或代號會比較好。
    不過,作為事件旁觀者的阿葆,也有討論事件的權利。不可以因為「家屬不想見到」就要求所有人閉嘴的。只要是基於事實、又不是侮辱死者的,都應該被容許。

    可是,事情開始複雜起來。自稱是死者家屬的人口吻越來越過分,而且還有人「扮死者」、和使用另一名稱留言。對阿葆極其嘲諷侮辱之能事。

    到這地步,開始有網友猜測,究竟是不是被阿葆在文中強烈指責的「在生者」來搞事。
    (這一批「在生者」,就是當年對死者屢次侮辱、鄙視死者的人。)
    這猜測頗有可能,因為很難相信死者家人會碰巧看到這段文章。尤其文中只有姓氏(沒有名),沒有提及校名,文章也沒有引起傳媒報導。(除非那家屬偏偏是阿葆xanga的常客啦,就算真的不想見到,大可選擇不看,而不是口出惡言。)

    -------------

    在這邊提起阿葆,不是為了表示支持,(君子群而不黨,家陣又唔係黑社會劈友,鬥人多咩﹖﹗)
    也不是要討論網上小白的問題。(阿葆看得開,就讓這些人自暴其短好了,連刪文也省下)

    而是想起敝校的學生。

    繼上次上主被中七的某些學生氣得血壓急升後,(她未至於因此入醫院,已經很好運)
    原來今早他們又在吵,不過這次是助理受她們的氣。

    我忽然覺得,她們和那一批「在生者」,面目應該很相似。
    猙獰。

    為何孔子會罵他的朋友「老而不死是為賊也」,大概是因為有些人年紀越大越不像話。

    「小朋友」還有點童真,被長輩罵的時候或者還會怕。
    至少當那位老師死後,中二的學生還會想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錯。還會後悔,覺得自己「唔乖」。(雖然人死已矣,後悔已經沒用了。只希望他們將來堂堂正正做人吧。)

    預科學生,已經拿了成人身份證。自以為是大人,更肆無忌憚,目中無人。
    無論發生甚麼事,「大人」都不會認為是自己的問題(那只會是別人的錯)。
    (同理,我絕不避諱﹕老師是最難教的,正如醫生是最差的病人。)

    就像阿葆所言,就算死幾多個人,都不會打動到他們。
    (……你突然想起小布殊﹖me too)

    這種囂張的樣子,是不是第一次見到﹖當然不是。
    這些人就是未來的大學生,難道我們在大學圖書館就未見過這種人﹖
    何況在公共圖書館幹活的日子,更囂張離譜的都見過。

    ---

    猶如畢華流所言,以「窒」人為優越,這是香港人的習慣。

    曾經在 xanga 見過一篇令我「不知作何反應」的文章。
    就是有高年級的學生,說某天大概是犯了規,「幸好」只是碰到助理而不是在下,一句把她窒住,得以逃之夭夭。
    為何這樣說﹖因為這位同學聽了某位老師(正兄堅稱那不是他,我倒奇怪是誰)的「簡介」,說方某是中大學生會中人,兼中大新聞組活躍分子,「據聞」辯才無礙云云……怕遇著我就辯不來。

    感覺很奇怪。
    所謂「辯論」,是講道理的場合。辯論比賽當然是遊戲,但我眼中的辯論不是遊戲。
    老實說,如果要講道理,能夠拗得過在下的人,應該不多。(能夠找得出我論點重要缺失,令我無法反駁,那才算數。大部分跟我辯論的人都做不到這點。)
    可是,學生(或任何香港人)要逃避指責,更多時候只是詭辯、耍無賴。那還要顧慮在下的「辯才」﹖未免風馬牛不相及。無賴根本是不講辯才的。
    就算找中大辯論隊的最佳辯論員,也不見得適合出面「講數」,就是這道理。

    如果明明犯了規也要死撐,那根本是不需要任何辯才的。面皮夠厚,耍無賴就成。
    (當然,對著老師耍無賴,要是把老師刺激過度,可能更麻煩。
    所以最聰明的人,一知道理虧,馬上就道歉、息事寧人。根本不值得為了逞一時之快而惹麻煩。)

    以為口頭上「窒」到別人很厲害嗎﹖其實擺明是詭辯,無法令任何人口服心服。
    口舌招尤,自以為聰明,其實唯一能夠貶損的,只有自己。
    將自己徹徹底底「降級」成一個毫無修養的潑婦。

    讀了那麼多年書,還像野人一般,不是枉讀了嗎﹖

Comments (4)

  • 讀了那麼多年書,還像野人一般,不是枉讀了嗎﹖

    =>不同意,於大埔道時期已經識了一堆斯文敗類 (包括小妹本人)....淨係起玻璃屋都見唔小啦! 出了來做事,更覺得擁有豐富學識並唔代表佢唔係野人。

    兼中大新聞組活躍分子,「據聞」辯才無礙云云……怕遇著我就辯不來。

    =>我覺得佢唔應該驚同你辯不來....而應該害怕俾你的千字文中的道理壓死才對。

  • 我同意方潤講,有時人要惡,因為身邊的人你不惡不成。

    但世事很悲哀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種在惡人谷長大的人,可以厚臉皮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且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都只是僅能自衛,對事情解決一點幫助也沒有。

    很老實說,網上小白只不過是社會有問題的病徵。

  • 你說的詭辯文化,其實己入侵辯論界了......

    香港人太怕犯錯了,以至儘管有錯,也死命掩飾。

    老師,您會錯,我會錯,大家都會錯,我們要學的,也許是認錯。

  • 方兄, 多謝你特別撰文討論這個問題, 有你鬧左d小白, 我仲駛講d乜野?
    沉默面對, 笑罵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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