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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

    [方某人中年事件簿之作家殺人事件]

    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D. P. Lyle著、蔡承志譯,台北﹕麥田,2013

    其實英文原名已告知看倌,這並不是第一集。因為作者已出過另一本 Forensics and fiction (其實還有另一本不同名,但主題相同的書),只是好像沒有出中文版。

    這種主題在香港家長眼中應是「邪惡」之至,整本書的寫作手法就是作者在自己的網頁上收集各方推理/偵探/懸疑小說作家的問題,他們問某個構思在法醫學上能否成立,由作者解答。可以想像那些劇情多半不是殺人就是奇形怪狀的傷人方式,簡單點說,整本書就是問「這樣做是否可以殺死人」或者「這樣被殺的人是否能測得出來」這類聽起來「引人犯罪」的問題。所以連作者自己也要在序言戴定頭盔

    「本書不得用來進行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他人。」

    之前說過,買的時間比較倉促,我覺得這本書內容有點「變態」,似乎比較適合留給自己看(在下常自嘲讀生物科的人比較「變態」,對肝腦塗地血肉橫飛沒太大反應)。可是後來我也覺得這些正經得來又「變態」的內容,應該很受學生歡迎……

    到了今年十月的學校書展,書商果然有帶這本書來。有中六學生問我有甚麼書推介時,素來少讀文學的我就介紹這本,說有點「變態」但裡面的知識很有趣。結果,我收到銷售結果後,發現賣出兩本,以本書價錢稍貴,也算受歡迎。

    當時我就說過,介紹這種書倒不怎麼怕被人投訴,畢竟其實如果你了解法證多一點的話,可能更不想犯法。因為曾有法證人員這樣說﹕你越是想洗刷掩飾犯罪證據,就越有機會留下另一些證據。
    正如為何偵探小說多「密室殺人」,就是因為密室殺人雖然在讀者眼中「好詭異」,但其實容易寫、甚至容易查。如果有個人在鬧市街頭突然倒地身亡,你反而難找出誰是兇手呢。

    如果要說這本書有何缺點,就是因為屬作家點問題、作者回答,所以並不怎麼有系統(書中的章節分類基本上沒甚麼用)。如果看倌想較有系統地了解法醫學的話,我還是會用以前推介過的《法醫學入門》。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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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21 「要他覆」應為「覆誦」,這裡講測試失憶,要背誦不是歌頌。

    「為潑灑的牛奶哭泣 (cry over spilt milk)」,其實不會真的「潑灑」,似乎譯為「倒翻」才傳神﹖

    p.26 「動作衝動 (impulse)」
    p.39 「視覺脈衝 (optical impulse)」

    譯筆不一之過,雖然的確有把 impulse 譯成「衝動」的,但中文的「衝動」很易令人誤會。還是用「脈衝」為佳。

    p.38 「加州利佛魔城 (Livermore)」,會不會覺得這個譯名太搞笑了呢﹖聽起來像是「佛地魔」那類故事魔頭多於地方名,會不會讓當地居民覺得被抹黑了呀﹖﹗(而且當地到底是利佛丫﹖還是利魔呢﹖XD)
    (人家有個譯名叫「利佛摩」囉……)

    p.41 「金黃葡萄球菌」大陸和台灣的確都是這樣譯,不過香港只稱「金黃葡萄球菌」,在我們眼中還要加個「色」字顯然多餘。

    p.50 「麻諸塞綜合醫院」好像沒見過,因為我見過台灣叫麻薩諸塞、大陸叫馬薩諸塞、我甚至見過麻塞諸塞,就是未見過麻賽諸塞。而且「賽」的國語讀音好像也不符原音,似乎是閩南話讀起來反而近似「薩/塞」。簡單點說,即是說譯者可能是講閩南話的。

    p.53 「閹割亦即睪丸切除手術」在英文原文可能是正確的,但在中文卻未必。因為中國的閹割會把陰莖也切掉。

    p.56 「為什麼母親不能成為合格的血液或骨髓捐贈人﹖」

    其實後者是通常都不可以。
    捐血的問題相對少,因為主要血型的種類有限,所以就算母親不符合,父親也可能符合。以ABO血型來說,除非是以下標註的情況(尤以 AB x AB 為甚),否則通常父或母其中一個的血型會跟子女相符。

    不考慮罕見遺傳問題下,ABO 血型的可能組合﹕
    父母 O x O > 子女 O
    父母 O x A > 子女 O / A
    父母 O x B > 子女 O / B
    父母 O x AB > 子女 A / B (通常可接受 O 型的父母捐血)
    父母 A x AB > 子女 A / B / AB (B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A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或 B 型子女都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方潤情感關注組特約﹕方潤是 O 型的,所以跟方潤結婚生仔比較安全。)
    (畫外音﹕喂﹗)

    捐骨髓的問題會比較大,因為骨髓負責製造白血球。如果白血球辨認到受贈者細胞上的抗原就會出現免疫反應。問題是人類組織相容性抗原(MHC / HLA)種類非常多,子女的抗原是由父母的一系列相關基因透過重組洗牌重新組合而成,而無論怎樣洗牌,抗原基因當中都必定有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於是子女身上的基因總是有一半跟你不同。結果就是父母通常較難捐器官或骨髓給子女(要不然小哥頓怎麼要來香港求助﹖),有時醫生甚至會建議「再生一個」,期望他的基因組合會跟病童接近。

    p.102 「不過傷害最嚴重的,絕對以感覺剝奪症候群(sensory deprivation syndrome)所帶來的心理影響莫屬。當一個人被囚禁在缺乏或只有局部感覺輸入的環境時,他的心智會自行填補空缺。大腦會創造感覺、改變感覺或者兩者兼具。像是從記憶取材來製造這類感覺,而記憶有可能是扭曲時﹔也可能憑空杜撰編造感覺。任何人在這樣的情境下,基本上是被侷限在自己的腦袋裡過活,而心智實質上有能力建構出任何事物。」

    這不就等於夢境了麼……﹖夢境其實也是同一回事。

    p.107 「致命性注射並不是在醫院進行,而是在監獄裡執行,在這種環境條件下摘取和移植器官極為困難。」

    作者有需要請教一下中國監獄當局,他們經驗豐富。 :P

    p.121 「帶有細胞分類的全血細胞計數 (complete blood count with differential, a CBC with diff)」我覺得還要寫多一次「細胞」是多餘。

    p.122 「接受胸部X光照射」我想寫「X光檢查」會比較合理,畢竟我們不是為照而照。

    p.163 「冠狀動脈疾病 (artery disease, CAD)」,漏了「coronary

    p.164 「若服用過量冰塞米持續幾天,則會將系統的鉀成分清除,引發心律不整」

    哪個系統﹖「將人體的鉀清除」不就行了麼﹖

    p.169 「由於一氧化碳對血紅素具有十分強大的親和力,呼吸空氣只需含有少量一氧化碳,血中的一氧化碳血紅素含量就能達到非常高的水準。舉例來說,呼吸僅含區區百分之零.二一氧化碳的空氣三十到四十五分鐘,就可能導致一氧化碳血紅素飽和度超過百分之六十。所以當暖氣機故障或餘燄悶燒釋出少量一氧化碳,每過一分鐘都會變得更危險。

    這種對血紅素的強大吸引力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空曠地帶仍受到一氧化碳中毒危害。多數人認為一氧化碳只在密閉空間才有毒性,然而這完全不是事實。有些人是在車道上維修車輛時死亡,他們被發現時通常是躺在汽車排氣管附近。游泳或滑水等活動也可能發生這種狀況,當動力船引擎怠速運轉,在船尾潛水平台上休憩的人有可能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水準」應為「水平」。
    BTW,在非密閉空間也可以一氧化碳中毒這點,值得大家留意。

    p.222-223 「在現場四處傾倒或潑灑血液,看起來就完全是那個樣子。」

    前面剛說很難模擬和佈置實際的血跡噴濺模式,這裡怎會說「完全是那個樣子」呢﹖我想應該是漏了個「不」字,應為「完全是那個樣子」。

    p.224 「我們稱作凝血連反應 (clotting cascade)」應為連鎖反應。

    p.236 「我們有四十六染色體」應為「條」。

    p.289 「要判別當某人被火身時是否仍具有生命跡象」應為「焚」。

    p.300 「驗屍時最難判定的事情之一是死者是否曾經溺水。肺部積水量與溺斃與否幾無關聯。若某人死於其他因素,接著才被拋進水中,幾個小時過後,他的肺部就會被動充水。此外,有些溺斃而死的被害人還會出現所謂的『乾溺水』,他們的肺部實際上是沒有水的。

    起初吸入的水會造成聲帶痙攣並猛然閉合,於是空氣無法進入,最後窒息而死。這種聲帶痙攣會讓水不致於進入肺中,因此肺部不會積水。法醫會檢視死者的氣道深處和肺部有無吸入殘屑,若能找到,則隱指被害人曾吸入水分,為溺斃喪命。這並非定論,卻是一種強烈暗示。」

    這點倒未讀過,以往讀的書都是說溺水驗肺,甚至以肺和血裡原生生物找出在哪裡落水。按這裡的說法,肺中的原生生物只能指出死者在哪裡落水,但無法說明他是落水後溺死還是死了才落水。(當然如果是死後才落水,由於血流停止,應該無法在血中找到原生生物吧﹖)

    p.301 「何內.雷奈克 (Rene Laennec)」

    法文把「Re」讀成國語「He」的嗎﹖中文維基提供的譯名的確如此,但日文維基則為「ルネ」(Rune)。(當然日文譯法不時也是看拉丁字母直接翻,而未必看原音的,例如 Radio 他們就直接讀成 RA-DI-O 而非 Ray-di-o)

  • Science: why not developed in China?

    [為什麼中國產生不了科學﹖—朱曉農教授]

    到場遲了幾分鐘,已經開講。看朱教授的速度,應該錯過了頭幾張簡報。

    可是,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自會知道這其實即是「李約瑟難題」。朱教授把這個難題拆成「弱命題」和「強命題」。(這兩段我錯過了,要抄網上文摘,顯然同樣的話他在網上早說過一次了。)
    弱命題就是李約瑟難題的本尊﹕中國古代科技發明都比其他國家先進,為何近代科學革命發生在歐洲而非中國﹖
    強命題就是朱教授自己的說法﹕為什麼中國產生不了科學﹖

    他認為,對弱命題的回答很簡單﹕只是時間問題。如果只是一時落後,那麼總有一天可以發展出科學來吧﹖
    強命題反而才是要害,他認為,如果一切不變、語法結構也不變,中國永遠都不會發展出科學來。

    歷年來提出的解釋理由甚多,例如﹕
    1. 封建社會(只是中國有麼﹖)
    2. 科舉制度扼殺創造(做官和做研究怎麼混在一起了﹖)
    3. 小農經濟、重農抑商﹖
    4. 中國人太入世、太實際、不重抽象﹖只關心人世而非自然﹖(思考抽象問題的人在任何社會都是一小撮,而且中國古人玄思亦不少)
    5. 中國人認為技術不重要只是「奇技淫巧」﹖只講究天人合一﹖(但老佛爺也愛機械鐘﹗)
    6. 因為中國無宗教﹖(宗教本身就是非理性的。而且中國只是無形式上的宗教,那不是更理性、更有利發展科學嗎﹖)
    (方按﹕這點我倒不大同意,無形式宗教不代表就會理性。形式宗教因為有組織,往往更要求理性建構—例如西方的神學。無形式的宗教反而更加大眾式、非理性。)
    7. 因為歐洲是個大平原,容易有共性觀念,中國地理差異大則傾向具體情況變通處理﹖
    (方按﹕這聽起來更怪。歐洲地方小卻長年不能統一,學者歸咎於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地理分割。中國雖然各地差異大,但地理上的大障礙反而少,所以較易統一。)

    ……種種的「X因素決定論」,還可以無限列舉下去……

    身為語言學家,朱教授認為「語言結構」才是要害。因為語言結構對邏輯的產生有決定性作用,對科學亦然。

    科學研究主要就是兩部分,首先要隨機探索假說,然後就以邏輯論證評估假說。
    隨機探索的那部分,誰都會,就是瞎猜﹗
    可是論證的部分,就需要演繹推理組織命題(建構理論),然後以受控實驗檢驗之。
    背後牽涉到「本體論」、「一元論」的概念。

    在2004年清華大學「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國科技發展的影響」論壇中,楊振寧也曾經指「中國沒有演繹法」。這個講法隨即遭一批漢學家反駁,他們說古籍早有記載「文王演繹八卦」。
    朱教授認為這樣的反駁很無謂,因為彼「演繹」非此「演繹」。他舉例說中國大陸的人口普查也發現有三個人叫「陳水扁」,那麼當有人說「(台灣的)陳水扁被關在大牢」時,你說「我昨天才在福建見過陳水扁」又有何意思﹖
    簡單點說,推理需要概念名目的同一性(同一律)。

    呂叔湘曾討論過「漢語是否有詞類﹖」(關於語言單位的同一性,1961)
    詞類是詞語的組合或聚合。情況就像元朝將人民分為四等,和印度種姓略分四種,都是階級分層,但不是同樣的東西。不應混淆。

    有些人質疑演釋法的必要。例如質疑演繹法推不出新東西、亦無法保證結論正確。
    的確演繹法是 rubbish in, rubbish out,但演繹法保證了推理過程正確。

    愛因斯坦說過這樣的話﹕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 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 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  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歐式幾何和實驗方法是科學方法論的兩大必要條件,但是中國並沒有發現這兩者。這一段曾引來爭拗,究竟最後一句「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是指中國有還是沒有發現這兩者﹖有些人認為「國際友人」是不會說中國聖人的壞話,朱教授認為這是把英文當成古漢語來解。這句說話是「發現了就奇了」的意思,而事實上中國也的確沒發現這兩者。

    回到楊振寧,朱教授認為「中國沒有演繹法」沒說錯,但只是把問題推後了一重﹕為何中國沒有產生演繹法﹖

    墨子(還是孟子﹖我聽不清楚)、公孫龍等先秦名家,都不是用演繹法的。孟子都是用氣勢壓倒對手、論理倒不一定正確。連墨子也是辯論時罵人的。

    朱教授認為有幾個概念要分清楚。

    首先,「理性思維」不等於「理智思維」。
    理性思維是靠演繹邏輯、以是非為標準、以直相(truth)為目標。
    理智思維不需靠演繹邏輯、以利害為標準、以掌握真理(truth的另一譯法)或其他道德口號為目標。

    那麼truth究竟是真相還是真理﹖

    其二,「理性思維」亦不同於「形象思維」。
    理性思維是要按部就班的數學邏輯訓練,適用於科學。
    形象思維是悟、是禪、是腦筋急轉彎。適用於技術嫁接。

    教授舉了個數學「極限」的例子開玩笑。
    lim(x→8) 1/(x-8) = ∞
    (給沒讀過附加數看倌的註﹕在 1/(x-8) 這個函數中,如果 x=8 的話那是計不到的,數學上叫無定義。但可以想像的是,如果 x 越接近 8,則分母越接近 0,除後的商則會越大。如果分母是無窮小,則商為無窮大。lim (x→8) 即是說,當 x 無窮趨近 8,則分母趨向無窮小,商則趨向無窮大。)

    那麼 lim(x→5) 1/(x-5) =?
    從數學而言,答案顯然是 5。因為只會 x 趨近 5,才能令分母變成無限小、商變無限大。
    如果從形象思維去看,例題的 8 變成橫躺的8,那麼5應該也會變成橫躺的5吧﹖問題只是應該向左還是向右躺﹖XDD

    理性思維和形象思維的不同,甚至可能產生了不同形式的藝術。例如西方油畫總是有一個消失點,中國的山水畫卻沒有,像《清明上河圖》就是長軸的活動視野,走到哪看到哪。

    形象思維各族都有,那是天生的,但中國人的形象思維嚴重超標。朱教授認為是因為中文同音字詞特別多,於是每天說話都等於在做聯想訓練。這種同音聯想他稱之為「孳乳繁衍」。

    他舉了不少例子。
    例如「海歸」諧「海龜」音,隨之產生了一大堆「海X海Y」系列。
    又有個朋友買了新車,車牌「1674」,被人嘲笑是「一路去死」。他想了整晚,終於想到「其實是好事」,因為do-re-mi-fa,所以「1674」即是「一路去發」。(方按﹕聯想成這樣也實在太扯了)

    而且這不只是個人層面,而是整個民族都是這樣,例如北京奧運開幕禮就要選定2008年8月8日晚上8時8分的「發發發」時間(方按﹕市儈這點先不理了)。
    他說,如果有人選了7月4日7時4 分會如何﹖不好聽不特止,而且會被人罵是漢奸賣國賊呢﹗因為那是「敵人」生日。問中老年人就會知道,大陸在四十年前,殺貓是現行反革命呢。(因為國語「貓」與「毛」同音不同調。正如明朝曾經禁殺豬。)

    上海人也有禁忌,探病不能送蘋果,因為上海話「蘋果」與「病故」同音。
    這種同音宜忌聯想,在廣東福建更多,因為粵語閩語較易古文,多單字詞,更易撞同音字。
    民風民俗反映了語言的影響。因為人就算不吃飯不活動,也會思考,思考就要用語言。當說話時習慣了聯想,就很難不聯想了。

    是以秦人邏輯,就是旁推律、內推律、外推律。都是推及。

    朱教授提及《孟子—盡心下》的一個例子﹕

    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公孫丑問曰:「膾炙與羊棗孰美?」
    孟子曰:「膾炙哉!」
    公孫丑曰:「然則曾子何為食膾炙而不食羊棗?」
    曰:「膾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

    曾子的父親喜歡吃羊棗(一種很便宜的酸果子),於是曾子不跟他爭,轉而吃膾炙(烤肉)。公孫丑質疑,既然孟子也覺得烤肉好吃,那麼曾子吃貴的烤肉,而把便宜的羊棗留給父親吃,豈不是對父親不好﹖

    孟子認為烤肉大家都喜歡吃,羊棗卻是父親獨愛,所以應該讓給父親,大家都愛吃的東西可以一起吃。原因卻不是直接答他,而是用比喻。中國人打招呼(尤其北方人﹖)多稱姓(小陳、老王)而不稱名(諱名不諱姓),原因是很多人都同姓(姓所同也)、名字卻人人不同(名所獨也),所以「忌獨不忌同」。曾子不碰父親獨愛的羊棗,只吃大家都愛的烤肉,道理相同。

    朱教授指,這個邏輯東西相同。中國人多同姓少同名,而只稱呼姓氏。西方人情況相反,姓氏多獨特、名字多重複(都是那一堆聖經中的名字),卻只稱名不稱姓。結果都是專門用多人重複的部分作稱呼,而少重複獨特的卻不用。大家都是稱「同」而不稱「獨」。

    (方按﹕這個邏輯其實有點怪,因為稱呼多人「同」的部分,豈不是更易混淆﹖不是用獨特的標籤才分得清楚麼﹖不過現實中大家的確是這樣叫。)

    孟子就用這個比喻「旁推」曾子的行為。而同一事物對不同的人,可以有無數的旁推選擇,於是很容易變成任意推論。
    朱教授另外舉陸機演連珠》的類比,那些類比當比喻理解容易,沈劍英以邏輯去解反而更難明。

    聯想這回事,誰都會。例如澳洲總理吉拉德在任時,因為其耳珠較大,就曾有報章把 Labour Party (工黨) 戲稱為 Lobe Party (耳珠黨)。
    不過其他語言的同音詞不及中文多,聯想也沒那麼多。
    (日文的同音詞也很多,會否跟其技術發展的優勢有關﹖)

    理性思維,需要由語言去組織、進行、和表達。維根斯坦曾於1958年說﹕

    “The limits of my words are the limits of my world.”

    語言的局限也就是思考的局限。演繹邏輯就是自然語言組織的極致形式,到了自然語言也不夠用的時候,才發展出數學這種人造語言。所以科學前沿都是使用數學語言,令常人難以理解。
    而在科學發展中,非黑即白的演繹邏輯,未必符合所有情況的需要,所以又發展出連續分佈的數理統計。

    演繹法確保了推論有序,不能跳躍。

    大約在兩千三四百年前(與墨子孟子同期),古希臘和古印度分別發展出演繹邏輯。古希臘的是亞里士多德,古印度則為因明學(Nyayapraves),由僧人對佛理辯論結果而來。兩者都是演繹法,只是三段論的次序不同,因明學是先提結論,然後才是小前提和大前提,與亞里士多德的次序相反。而且因明要例證。因明原有五分(宗、因、喻、合、結),在陳那時代簡化為三分﹕宗、因、喻。胡適有言,希臘三段論只是印度五分法之末三分。

    唐僧西遊,在印度辯經無人能敵,說得上是邏輯大師,回大唐後創法相宗。這一宗最符合因明之理,可惜一傳而亡。據聞當時很多僧人來聽玄奘講法,但都被認為「聽不明白」而被趕走,只留下大弟子窺基。窺基雖然繼承衣缽,但法相宗一傳而亡。一直到徐光啟時才重受注視(這一段聽不清楚,可能抄錯)。
    反之,最反邏輯(講頓悟不著文字)的禪宗卻無腳走天下。皆因禪宗符合國人心理也。

    希臘語、印度的梵語,都屬印歐語系,文法結構基本相近。如維根斯坦所言,最早的邏輯問題其實就是語言問題,都是由於語言的模糊歧義而來。西方因而產生了修辭學、語法學、邏輯學(方按﹕即七藝中的前三藝)。

    與之相比,中國古代只有文字學、訓詁學、語音學(方按﹕即小學)。
    例如公孫龍的「白馬非馬」,其實只是語法問題,甚至與邏輯無涉,但在中國一直沒分化出來。

    朱教授認為,「白馬非馬」當中的「白馬」、「非」和「馬」各自可能的意思﹕
    白馬﹕1. The white horse? / 2. A white horse? / 3. White horses?
    非﹕1. 不是? / 2. 不等於? / 3. 不屬於? / 4. 不包含於?
    馬﹕1. The horse? / 2. A horse? / 3. Horses?
    如是者,邏輯上「白馬非馬」可以堆砌出36種可能的意思﹗(3 x 4 x 3)

    再舉一個推論的例子。

    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是大家都最熟悉的﹕
    1. 凡人皆有死 (大前提)
    2. 蘇格拉底是人 (小前提)
    3. 蘇格拉底會死 (結論) (因為「凡人」已包括了蘇格拉底)

    因明學的三段論剛好反過來﹕
    1. 蘇格拉底會死 (定)
    2. 是人故也 (因)
    3. 凡人皆有死,譬如孔子 (喻)

    亞里士多德和因明學的三段論,實質上是相同的。只是因明學的說法因為反過來,所以不利科學發展。

    秦人邏輯又如何﹖
    1. 凡人皆有死
    2. 聖人,人也
    (可是,誰不知道聖人會死﹖於是話鋒一轉……)
    3. 然則聖人不朽

    這種論述很精巧、不沉悶(聖人會死等於「阿媽係女人」),但喪失了「同一性」(因為句子中「死」和「不朽」的含義已經不同)。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這類文學修辭是小聰明,但(濫用了就)不利於大智慧。大智慧總是由沉悶的推理而來。(方按﹕禪宗應該會反對的)

    特定的語言結構,產生了特定的語言歧義。
    而解決這些特定的語言歧義,又產生了特定的語言分析技術。
    特定的語言分析技術,則產生了特定的推理方式。
    特定的推理方式,規定了今後特定的邏輯形式。

    我們看得清「白馬非馬」的問題,是因為我們現在認識了外語的邏輯。
    古人身在山中,於是吵一生都辯不清。

    特定的邏輯形式,則限制了特定的探究外在世界的思維方式。
    科學的產生並非偶然,怎樣的推理就導致了怎樣的科學。

    中國的「科學」就是建基於同構推理上。朱教授舉例說,他有個學中醫的同學,稱蚯蚓有助通血管,因為牠們可以鑽通泥土……(中醫的確認為蚯蚓可通經活絡、活血化瘀)

    朱教授認為,李約瑟難題實際上並不是有意義的問題。
    因為我們可以無限延伸,去問為何蒙古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伊拉克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非洲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南島民族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澳洲土著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美洲原住民沒發展出現代科學﹖……
    (方按﹕李約瑟難題其實有個前提,就是中國古代科學發現或科技發明較其他民族先進。)
    這樣問下去是沒解的,應該問的是為何希臘/印度產生了科學和邏輯概念。

    產生邏輯概念的必要條件,是語法上的「句子」應與邏輯上的「命題」同構。
    例如印歐語系的 Subject - Predicate - Object (主謂賓)結構,在語法上分別叫主語、謂語、賓語,邏輯上則為主詞、謂詞、賓詞。德語的 Satz 更特別,同時指「句子」和「命題」。

    句子是語法上充份定義的單位,一句就是一句,每句只有一個主詞。
    可是中文就不是這樣,朱教授展示《水滸》第一段(方按﹕不熟文學,找不回他提的那段),主語不斷游移,難以標點分句。朱教授說笑道自己小時候作文,就常被老師批評「一逗到底」。
    反之,一篇英文文章,卻很容易加上標點。

    朱教授認為,中國沒有發展出科學,就是因為古漢語、古白話的結構都產生不了邏輯學。
    現在科學進步了,是因為學習能力強。雖然口語還是接近原有中文,但書面結構已趨近歐洲語言(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為例)。這種書面語,即所謂「歐化句子」。
    (方按﹕香港愛護中國文化的人往往認為歐化語言污染中文,他卻認為歐化了才學得好科學。)

    ---

    朱教授提出他的「餘論、聯想」。他認為語法不只跟科學相關,尚與法律、法治相關,因為兩者都涉及有沒有、用不用演繹法。他以辛普森案為例,儘管大家都認為是他殺人,只是現場一隻染血手套與辛普森雙手尺寸不同,這個「大前提」受到質疑,有罪的「結論」就不存在。這種推理對於只看「結果正義」的國人來說是不可置信的。

    他認為,語言是最常用的行為。如果語言也嚴格受控制,那麼社會中人的行為也容易受控制,於是就有法治。那麼意合語言的社會是否較多人治﹖

    他嘗試做一個社會學統計驗證,假設是「(某社會所用)語法規則的嚴密程度,與其(該社會)法治程度呈正相關」。向大學裡的留學生派問卷,(好像派了二百份)總共收回68份,多數人是歐美留學生、兩位為亞洲學生(越南和蒙古)、沒有非洲的。
    結果歐美留學生都說他們的語言更嚴密、法治亦更佳﹔而亞洲的剛好相反,兩位學生都認為他們的語言比中文更不嚴密、法治亦更差。
    (方按﹕當然這樣簡陋的問卷不可能得出嚴謹的結論,只算是一個初步嘗試。)

    朱教授作了一段有趣的文字,以他的理論比較法治之「本」。

    前法治時代﹕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論語.學而》

    法治時代﹕(演繹邏輯)
    珠子曰﹕「為言者常行人。其常行也循法,他行而好違規者,鮮矣。不好違規,而好犯法者,未之有也。語言學家務本,本立而法治。語法也者,其法治之本歟﹗」

    很多接受西方學術訓練的中國學者(如錢學森、季羨林之類),談本科,用外文寫論文,很有邏輯、很有道理。
    可是談社會、文化問題,用中文寫,就不行、沒邏輯了。
    這樣難道是歧視中文嗎﹖

    ---

    問答時段的筆記。

    1. 越南的字喃,意即南方之字,在南字旁邊加口部當口語的這種做法,跟港人造字的方式亦相似。
    (朱教授沒說的是,「南字」寫成「字喃」這種倒裝,其實亦是華南到越南一帶古越語的語順遺跡。)

    2. 中國古代有科技,但有沒有科學﹖
    朱教授舉例說,中國歷史上指南針獨立發明了37次,最後一次是南宋,到《天工開物》才正式固定下來。可見中國人根本沒有理論記錄,往往亂撞「撞」了出來,後來失傳了,隔幾百年又有另一人再「撞」出來。
    例如中國人在兩千幾年來,記錄了哈雷彗星三十幾次回歸。可是每見一次記載一次,一直都沒人想過它們其實是同一個東西。中國人的觀察很好,但沒有理論。要不然這顆彗星就不會以哈雷命名了。

    3. 歐化文字就等於有法治了麼﹖
    朱教授反指,你看中國書面上的法治,是很好的﹗(眾笑)
    可是口語呢﹖我們的口語還是比較接近老樣子,而我們真實思考用的是口語。
    (方按﹕一種很機智式的解答。難道古人就不一樣﹖他們不也是文字華麗掩蓋真實﹖)

    4. 李約瑟難題其實分兩部分。
    朱教授認為,「為什麼中國沒發展出科學」是一個歷史問題,但可以是非理性的問題,對他來說沒有探討意義。
    「為什麼中國曾經領先」,這也是歷史問題。但我們觀察歐陸的科學革命和英國的工業革命,背後都是邏輯規則在支持著。

    (P.S. 有朋友閱後倒提出個好問題﹕既然說梵語結構嚴謹又發展出邏輯學,那麼為何科學革命又不在印度發生﹖當然教授可以說語言是前提但還有其他因素,不過把印度和歐洲再作比較可能更有意思。)

  • archaeological evidence for the origin of Chinese rice farming

    [從考古發現探討中國稻作、私有財產和社會分化的起源—呂烈丹教授]

    1. 現時學界認同的三大農業起源地﹕兩河流域、黃河/長江中下游、南美洲。黃河長江中下游處於溫帶和亞熱帶,有充足的雨水。

    在江西仙人洞遺址(約12000年前)已有採集稻穀的遺跡。
    湖南洞庭湖彭頭山、地頭山(約9000-7000年前)、上海附近的河姆渡(年代尚有爭議)和田螺山,都發現水稻。

    2. 現時栽培稻(Oryza sativa)的祖先為多年生野生稻(Oryza rufipogon)。
    多年生野生稻現時主要分佈於廣西和海南、廣東尚有少量,其餘地方已絕跡。其特點為﹕
    1. 淺水生境、種子熟後隨即跌落水中。
    2. 依靠根部伸延出芽繁殖,所以種子數目少。呂教授曾嘗試栽種作實驗,發現差不多一百條禾穗裡,只有廿幾粒成熟,其餘都是未熟的。(相對而言,栽培稻一條禾穗已有百幾粒熟粒)
    3. 稻粒有長膜如尖刺狀,用以附著泥土和阻止雀鳥吞食。

    野生稻可分為三種﹕普通野生稻(可與栽培稻雜交)、藥用野生稻疣粒野生稻

    栽培稻的特性剛好相反﹕
    1. 一年生
    2. 禾穗多熟粒
    3. 熟後不脫落
    4. 同時成熟

    總結而言,由野生稻到栽培稻的轉變包括﹕
    1. 多年生--->一年生 (這是很大的改變)2. 依靠宿根繁殖--->依靠種子繁殖 (所以數目大增)
    3. 熟後落粒--->熟後不落粒 (違反繁殖本能)
    (這涉及稻粒種子基盤的變化,照片可見野生稻的基盤是淺而邊緣圓滑,顯示連結較弱,稻粒熟後容易脫落而且是自然跌落﹔栽培稻的基盤則深而邊緣有破損,顯示連結較強,熟後不易脫落,稻粒是人力打穀時被扯甩的。)
    4. 稻粒不同步成熟--->同步成熟
    5. 禾稈較幼--->禾稈較粗 (可輸送更多水份和養份。還有抗倒伏的作用﹖)
    6. 基因多樣性降低了 (袁隆平雜交稻就是借野生稻雜交以改良栽培稻的性狀,但雜交稻是無法繁殖的,農民每年都要領新種子。)
    7. 自然繁殖--->依靠人工繁殖

    在湖南八十壋遺址(約8500-8000年前)已發現比較接近現代稻的稻粒。
    (對比現有的秈稻,野生稻的表面深色,而且表面的坑道較深。)

    稻米的馴化,是建基於基因變異,再加上人類干預(持續至少二三百年的各種耕種和選種活動)所造成的。

    稻作的影響﹕
    1. 定居模式出現
    (對比現在兩百多個狩獵採集民族都是不斷遷徙。例如澳洲原住民就會在幾百平方公里的範圍內移動)
    2. 形成「排外」的地域觀念
    (狩獵採集民族的群組有其活動範圍,但不會排外。例如澳洲原住民遇上荒年時,可協商進入另一群人的活動範圍。)
    3. 栽培-->定居-->地域觀念
    (有壕溝等工事、有房屋建築、聚落規劃設計、用水、廢物處理、生產和生活空間分隔等)
    (這方面中東跟中國有點不同,中東古人是先定居,然後才發展出農耕﹔中國古人則是先農耕後定居) (方按﹕先農耕後定居其實跟 Jared Diamond 描述的澳洲原住民類似,澳洲原住民未有定居,但也會「栽種」某些植物。他們播種後就會繼續去其他地方覓食,到差不多有收成的時候就回來採食。可以說是介乎於純採集和純農耕之間。)

    澳洲的原居民,每一個「band」(一起遷徙的群組)由大約二十多人組成,當中可包括幾個「家庭」(原居民沒家庭觀念,只是指配偶共同生活連同子女組成的單元)。這個群組的成員並不固定,他們會來來往往,在不同的群組中出出入入。
    群組中也沒有正式領袖,通常由一位較年長、經驗和表現都較佳者擔任非正式的領袖。這位「領袖」跟其他人做一樣的事(沒有人服侍),連「名銜」也沒有。群組的決策(例如去哪裡找水找食物)也是民主、公開、公平地作出,「領袖」主要是以經驗服人,眾人因為服膺其經驗所以跟隨。由於不停遷徙,所以群組中各人的財產差距也很少,大家帶在身邊的通常是生活必須的工具。他們甚至連陶器也沒有。

    接著呂教授介紹了幾個遺址﹕
    1. 湖南彭頭山八十壋(約9000-8000年前)﹕有聚落選跡、稻穀、陶器,山洞附近有水源。
    2. 浙江上山(約10000-9000年前)﹕地勢平坦有河,有喇叭狀的寬口陶器(全中國僅有此一處)。土壤中發現扇形細胞(稻亞科植硅石,證明曾有稻存在),遺的石片亦有割草痕跡。
    3. 浙江蕭山跨湖橋(約7800年前)﹕有獨木舟遺跡。
    4. 餘姚 河姆渡(約7000-6000年前)﹕有大量的稻桿稻葉,因為淤泥而保存良好。遺址亦有桿欄式建築(類似大澳高腳屋)的基座、象牙匕(匙)、漆碗(約7000年前)等。
    5. 餘姚田螺山(約7000-5500年前)﹕有木結構建築遺跡(已用榫卯)、收藏了大量菱角橡子(橡子難消化,證明現階段農耕收成不夠,還要依靠採集滿足需要)、有骨耜(水牛肩胛骨製成的鏟)、骨箭頭(狩獵用,遺址有鹿角為獵物)、紡輪、木船槳(跨湖橋也有)、陶器紋飾(圖案有稻和豬)等。

    農業導致了生計模式和自然環境的變化。
    首先,相對於不停遷徙的採集狩獵族群不便生兒育女,定居族群人口較易增加。而開荒和農耕也需要更多人口,這些人口又需要更多的糧食,於是開展了人口增加和開荒的循環。
    開荒的主要方式就是火燒森林(即讀中史時所謂刀耕火耨),這會在遺址留下大量碳粒。而且古人不懂施肥,土壤耕種幾年肥力就會耗盡,也需要不時遷移尋找新田地。(沒記錯的話不久前印尼農民還是這樣做,不過近年導致煙霾主要是為了種棕櫚樹而燒林)
    不斷燒樹的結果就是森林減少了,再加上人口增加下狩獵壓力也增加了,導致生物多樣性減少(比較遺址可見)。生物多樣性減少是不可逆的,就算停止耕種已消失的動植物也難以重新出現。
    至於社會分工方面,因為農耕增加了食物和可交換品(稻穀連殼可保存幾年),所以部分人可以分工生產其他物品了。

    隨之而來的是私有財產和社會分化的出現。
    在農耕之下,稻穀成為了動產(可儲存可交換)、稻田則成為不動產(土地財富,早期的城牆甚至會圍繞田地)。相對於採集族群流浪生活中共同生活和分享,農業族群有房屋作為私人空間,亦可積累財產。
    (南方考古遺址中的田地通常可以田梗辨認,因為大米/水稻需要田梗作控水之用。北方種的小米就不需要田梗,而且小米也沒有硅酸體,所以在華北遺址較難辨認田地。)

    因為定居生活,群體意識亦強化了。
    例如湖南城頭山遺址(有八萬平方米,約6000-4800年前),已有城牆保護稻田、亦有祭祀儀式的遺跡。遺址亦有水塘、麻布、彩繪紡輪(屈家嶺文化、約5000年前,除了色彩較多,形狀亦較先前年代的紡輪規則)。另一個是廣東曲江石峽一期遺址(約6000-5000年前,於八十年代發掘),不過內容抄不及。

    我們現今講華夏文明,多是以黃河流域的夏商周各朝為主。其實大約4000年前(大約與夏朝同期),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亦已接近形成國家的階段(有高台、祭祀、大量玉器和陶器生產)。
    那麼為何長江下游沒發展出自己的國家,而是被黃河流域的華夏同化﹖呂教授猜測國家形成可能是因為人口密度過高、生態破壞和北方國家(華夏)入侵而受阻。

    方某覺得這樣說有點奇怪,因為同樣的問題在黃河流域(龍山文化)應該也有出現(既然叫黃河即是水土已被破壞、更北方也有游牧民族入侵),為何他們形成了國家而南方做不到﹖
    呂教授認為,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良渚文化的公共資源消費/浪費比較大,他們在公共建設和儀式中消耗的人力很大(當時已有牛耕痕跡)。就如同南美的瑪雅文明亦以奢華聞名,最終衰落。

    呂教授提及另一個問題是,野生稻的回報奇低(她自己試種過,下了一百粒種子,到收成時只有二十多粒),為何初民還要種﹖
    某位外國學者提出假說,指當時的稻米是「奢侈品」,作儀式用途,所以種稻越多的人地位越高。可是,在這個原始階段,族群已有社會分化了嗎﹖如果沒有分化誰可以為了社會地位而指使其他人大量栽種回報率低的野生稻﹖
    另一個可能的答案是,長江屬溫帶氣候,冬季時野生資源最少。之所以種稻可能是基於稻穀可儲存,用以應付過冬的需要。

    至於性別分工如何形成﹖這方面也未有確實的答案。
    雖然後世通常稱「男耕女織」,但有些學者相信,由於原始採集狩獵族群中,採集主要由女性負責,所以農業分工本來也是由女性開始的。
    黃河流域的考古遺址中男女陪葬品已有分化。可是這樣是否等於分工﹖因為陪葬品不一定等於就是個人日用品。呂教授舉後世人在葬禮中焚燒的「紙紮大屋」為例,陪葬品也可能只反映對死者身後生活的希望,並不一定代表他在現實中的角色。而長江流域的陪葬品較難保存,故無法比較。
    而且,有些類似情況的社會也是男女同工的,所以更難下定論。
    但可以肯定的是,財產和繼承權,更影響了母系和父系社會的發展(因為繼承需要產生了「宗族」觀念)。

  • Finland and our education reform

    [教育改革所謂何事﹕芬蘭人給我們的一課]

    (緣起﹕大學舊同學的刊物邀稿,於是就把以前介紹過的書,再整理成一篇交稿了。既然他們那邊沒上載,我就在自己地方貼吧。)

    過 去十幾年,香港教育界一直都為教育改革鬧得人仰馬翻。雖然由僱主、家長、學生、一般市民到教師本身(註1)都一致認為香港教育「不好」,而且是每件事都不好,但實際上應該怎樣改,卻又從無共識。由某些商界精英、教授奇才和政府高官牽頭的教改政策,就在一堆爭議聲中強力推行了。

    過了這些年,第 一屆文憑試考生都畢業了,究竟這場教改有多「成功」或「失敗」,人言人殊。不過從一件小事可見,事情做多了不代表本質有改變﹕當年被小學師生家長「哭訴」 為「操練元兇」的小六學能測驗被廢除後,取而代之用來評估學校表現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註2)遍及小三、小六和中三,帶來了更多的操練。廢除 一項操練帶來更多操練,不能說不是一種諷刺。

    或者在我們總結經驗之前,先要想想別人是怎樣做的。

    除了香港,世界各國 都為了如何讓教育系統跟得上時代發展而傷腦筋。跟香港一樣,台灣在過去二十年同樣是為了教改搞得很頭痛。比較幸運的是,台灣出版界比香港更多元化,所以當 大家在幾年前發現北歐一隅地廣人稀的芬蘭(註3),「竟然」在學生能力國際評估(PISA)中三個領域都拿了第一(註4),很多就出版了一堆討論「芬蘭奇 蹟」的書籍。(當然,包括香港在內,世界各國派往芬蘭的教育參觀訪問團也是駱驛不絕。)

    現時登入台灣博客來網上書店(註5),聲稱與「芬蘭」有關的書刊有704種,當然其中可能有不少都跟「芬蘭奇蹟」沒多大關係。為了聚焦討論,本人選取了三本作介紹﹕


    沒有資優班—珍視每個孩子的芬蘭教育》陳之華,新店﹕木馬文化,2008 (註6)
    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芬蘭教育給台灣父母的45堂必修課》,陳之華,台北﹕天下遠見,2009 (註7)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Ilkka Taipale主編、洪蘭譯(註8),台北﹕天下雜誌﹕2009

    為何芸芸作者之中要選兩本陳之華的書﹖

    因 為要寫芬蘭教育,誰比自己有小孩在芬蘭讀書的人更有切身感受呢﹖陳之華就因為隨夫工幹,當時有兩個女兒就在芬蘭就學。事實上,陳之華寫的書並非甚麼研究報 告,而是「遊記」式的記述,反而比較適合一般讀者。一般教師或官員去芬蘭觀摩,可能去過幾場研討會、訪問過幾間學校,但這樣走馬看花自然容易忽略了很多細 節。陳之華除了有女兒的親身經驗,而且為了驗證芬蘭不同地區的學校是否真的做到「平等」,還來了個「芬蘭走透透」,由首都走到北極圈的「僻壤」,把大校小校都看遍了。也去過為外國教育界人士準備的研討會。

    出版社的宣傳說她是「最懂芬蘭教育的媽媽」,雖然未必,不過她至少是「最懂芬蘭教育的華 人媽媽」。這樣的勤勉加上兩個女兒的經驗,可以說是介紹芬蘭教育的上佳人選。本人介紹那兩本是最早出版的,陳之華在2009年返台後還接著寫了幾本(註 9),把兩地教育比較一番,看倌可自己找來看看。

    竊以為,芬蘭給我們的最大教訓是﹕「求學不是求分數」(香港)、「不放棄每一個孩子」(美國)、「尊重每一個人的特點」這類教改口號,我們叫了沒做,人家做了沒叫。

    PISA 中「芬蘭第一」的光輝並非永恆,「第一」可以年年不同,香港在某些項目的分數也有爭第一的能耐。可是人家做到成績差距最少、不及格率最低(「教育工廠」式 的比喻就是「產品」最穩定、不良率低)。這代表芬蘭教育的資源分配注重平等,而且全力照顧最弱的學生,這就不是很多國家做得到。這也是芬蘭教育的優勢所在。

    芬蘭教育不只「資源分配平等」、重「補底」而非「拔尖」,而且真正做到了小班教學。香港教協「未能成功爭取」的「小班」是廿五人,人家 現在已是十幾人一班。如果芬蘭講「小班」就是指連十個人都沒有的小組教學,你可以見到香港有多落後。因為班中人數少了,教師就可以在「黑板講授」以外有更 多發揮空間。

    芬蘭人尊重教師專業(還是最受學生歡迎的職業),老師和學校之間都沒有評比,而且專業自主度高。老師並不需要批改很多功課,大部分時間花在備課和進修。同時,芬蘭的教育院校,也是重視教師的研究、教學和思考能力,而不重考試成績。

    教師備受信任和尊重,學生也一樣。芬蘭學校對學生的管束很少,不穿校服、上課時間、功課、考試都少,暑假卻有兩個半月長(北國芬蘭人認為暑假很重要)。學生 上課時間人人不同,所以根本沒有早會周會這類事,學生要學會自我管理。教學著重於啟發興趣而非技術細節,就連成績表也不會在學生之間作比較。前面提到重視 補底而非拔尖,他們也不認為「留班」可恥,先打好基礎再升級才是正道。

    無論對老師還是學生,我們都可以看到芬蘭和香港(以至其他國家)的最大分別,在於芬蘭人並不鼓勵競爭和評比,而著重啟發和開發個人能力。所以就算有成績都只是自己檢討,不與人比較。

    對於芬蘭人來說,PISA「第一」雖然令國家得到全球注視,但未必是好事。《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中有芬蘭校長直指,這樣會令大家「以為教育就只有數學、閱讀、科學、語言等這些在PISA評量中出現的科目」,「忘卻教育本身還有著許多更重要、更有意義的基本事務,將會對芬蘭整體教育體制造成嚴重傷害。」(p.118)

    本人認為,「不比較」這一點正是芬蘭教育成功,而香港和其他地方的教改卻落於「換湯不換藥」的諷刺。因為「競爭和比較」就是我們的本質,如果這種本質不改(或至少減輕一下)的話,在其餘技術性的枝節上改東改西都會變質收場。

    前面提到的「學能測驗」就是明證。

    其實學能測驗的設計,本來就是以「智力測驗」式題目取代操練學生應付課程內容的「升中試」。按照教育署當時的想法,學能測驗既不影響學生自己的成績(只是用來調節學校間的成績),又只考語言和數理推理能力,既然無書可背,老師自然就不用再操練學生了。豈不完美﹖

    本 人其實很喜歡學能測驗,因為「背書」鬥不過同學,但自小愛玩童書中的智力遊戲,掌握了一些推理方法,再「玩」學能測驗往往就勝過很多只會背書的同學。只可惜,既然學能測驗與課程無關,即是學校從來沒著意訓練同學的推理能力(反正老師自己沒學過邏輯推理也不懂怎麼教),於是變成只懂給學生做例題,希望他們熟 習了可以多拿一點分數,結果又變成了操練。

    不停的操練,未必會令成績有很大進步,但只要能進步「一點」就有可能勝過其他學校。既然學能測驗的成績會影響整間學校的派位機會,學校怎可能沒動機去操練呢﹖甚至可以說﹕就算知道作用不大,只要不是「零作用」,誰會夠膽放棄操練呢﹖別校有操練我校沒有,豈不吃虧﹖

    本人讀小學的時候(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由小五下學期就開始操練了,到小六下學期甚至大部分時間都在做例題。結果,本人認為「很好玩」的學能測驗,就變成學生不停在操練卻不知學到甚麼的迷茫。最後學生、家長、老師一起哭訴「學能測驗害人」。

    如 果看倌對演化學有認識的話,「紅后理論」(Red Queen Hypothesis)(註10) 早就解釋了這種現象。「紅后理論」借用了《愛麗斯夢遊仙境》中愛麗斯遇上一個不停向前奔跑也只能保持在原地,但不跑就會向後退的「紅后」,說明演化當中很 多競爭本身是「無謂」的。競爭的結果未必會「更好」,只因為帶頭競爭者會得到優勢,於是其他人(或生物)為免「落後」被迫投入競爭,競爭強度一直增強到大 家都受不住為止。雖然大家都投入更多,但這場「競爭」的結果卻可能跟未有競爭之前一樣(即是沒人贏)。簡單點說,等於人世間的「軍備競賽」。

    紅后理論本來用以解釋為何「有性生殖」這種大花力氣的繁殖方式會取代無性生殖成為主流,不過用來解釋人世間的「無謂」競爭也是一樣。學能測驗的「操練」正是如此,只要競爭的誘因一日不除,無論那是「升中試」、「學能測驗」還是「全港性系統評估」,任何事都會變成操練。

    芬蘭人對這些「評比」的看法如何,我想抄《沒有資優班》的原文更乾脆﹕

    「他們相信評比與評分會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扭曲與競爭,反而喪失了鼓勵老師們自我充實、進修的本質與意義。而且,每個班級、每位孩子的狀況都不盡相同,老師既然不能選擇學生,就不需要強力去突顯自己的『教學成果』,更何況,成果又如何能具體的被評估呢﹖」(p.88)

    「拉普蘭大學教育系附屬實驗學校校長瓦菈能(Eija Valanne)博士跟我說,我不需要去管老師,老師的教學如有任何的問題,最後一定都會反映到我這裡來,當我們去管老師,所有的表面功夫,又有誰不會做呢﹖你要什麼數據,人家就給什麼。你一來,人家就做個標準模樣給你看。可是那有意義嗎﹖對學生有益處嗎﹖對整體教育進展有幫助嗎﹖」(p.88-89)

    「喪失的不再只是人心的良善與互助,更讓長期社會發展趨向狹窄的功利與惡質競爭。乍看之下看似公平的能力表現評核制度,仔細推敲其實處處有著明顯的不公平。而芬蘭的想法是,資源、對象、起跑點都不同,為什麼要比﹖如何去比﹖(p.89)

    至 於最後一本《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見到主編名字看倌就應該猜到,這本書不是英美人士寫的。的確,既然外國人對「芬蘭奇蹟」議論紛紛,芬蘭人自己沒理 由缺席吧﹖(笑) 這本書就是芬蘭人邀請各行各業的同胞,向外國人介紹他們心目中芬蘭「有特色」的事物。所以文章包括了很多方面,政治、社會福利、衛生、文化教育、公民社會、科技、生活娛樂和飲食等等都有。

    芬蘭人有沒有「賣花讚花香」的可能﹖當然有(雖然芬蘭人已是出名低調的了),不過撇除這點,書中還有很 多東西,值得我們反思。就像從陳之華的書看到芬蘭教育,香港未必做得到,但單單思考「為何我們做不到」,便足可為改變之開端。李世民說「以人作鑑,可明得失」,芬蘭之鑑於吾等,亦是同樣。

    在這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芬蘭人的「平等」不只是在教育上,而且是遍及福利社會的各方面,盡其所能令不同 階層芬蘭人的生活不至過於懸殊。芬蘭富人和窮人都住在同一區,而且房子看起來都差不多。在習慣了資本主義的香港人看來,有如共產國家的惡例,在芬蘭人看 來,卻是讓國家不分貧富/城鄉能合為一體的必要措施。如果社會上的分隔越來越多,個人對社會的歸屬感就會越少。

    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我們也可以猜測到芬蘭人那麼重視「平等」,而我們重視「競爭」的原因。

    重點就是「地廣人稀」這一點。芬蘭人口少,於是「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就不只是口號而是殘酷現實(以罕為貴嘛)。由於資源相對於人較為豐足,把資源集中給優勝 者,任由其他人落後失敗,對人口稀少的國家是嚴重的(人力)資源浪費(註11)。所以他們有特別強的動機去「補底」,讓每個人都有起碼的能力和生活,社會 才能正常運作。

    反之,在人口眾多的國家、或者人口稠密的地方(如香港),除了人以外的所有資源都被「認定」(通常是真但不一定是)缺少,人均資源稀缺下「勝者全取」的誘因就很大。而且人口多,落後的人自然也多,「補底」的花費就很大。相反,人多天才也多,從中「拔尖」集中資源培養的成本相對 少得多。反正人多了,按照簡單的供求定律,個人的平均「價值」就被看低了。於是芬蘭人選擇「雪中送炭」,我們卻是「錦上添花」。

    新加坡情況與香港相近,對「競爭」的信仰亦不遑多讓。彼邦政府早有明言,島上別無資源,只有「人」,所以必須重視教育。但同樣以「人」為最重要,在「競爭」方面的取態卻與芬蘭相反,可以側證人口密度的影響有多大。

    鼓勵惡性競爭的,不只是我們的文化,而且是整個社會的形態使焉。所以要推動改革,其實並不只是教育系統或方法的改革,而是涉及整個社會觀念(甚至形態)的大改革。這樣的大改革,必然始於教育,卻又非教育系統所能左右。於是各國的改革便經常落得「換湯不換藥」的結果。

    芬 蘭人的教育改革也不是十年八載就完成了。香港教育改革的真正挑戰,不是單純加哪科減哪科,或者中學讀多少年。而是怎樣走出那種「甚麼都變成操練」的惡性競 爭、惡性循環,讓老師能真正針對個別學生的需要去教學,幫助他們成長。香港人口密集乃先天決定,無法逆轉。實行小班、給老師更多的信任和空間去尋找人人不同的合適方法,只是教育改革必須的開端而已。

    後話﹕如果說香港老師不濟,那是不公平的。因為在這些國際評估中(註12),香港往往 也取得不錯的成績,亦屬世界前列。這肯定了本港教育界的努力。問題是,我們被視為「競爭體制」,但很多學生的成績只是「達標」而無法更上一層樓,反映了在 「大班」體制下老師「補底」已疲於奔命,「拔尖」無力。而且香港學校之間的成績差異、和社經背景差異帶來的成績差異都很大,跟芬蘭正好相反。可以想像,在鼓勵資源不均的直資制度不斷漫延之下,這類差異只會越來越大。

    ---

    註﹕

    1. 排名「必」分先後。(一笑﹗)

    2. 「全港性系統評估」的斷句方式頗能引人入「性」,又是後話。

    3. 芬蘭面積是香港的三百多倍,但人口比香港少,只有五百多萬。可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nland

    4.  分別是2000(閱讀能力)、2003(數學能力)和2006(科學能力)。PISA是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CED)的項目,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gramme_for_International_Student_Assessment

    5.  http://www.books.com.tw/

    6. 本人的閱後感﹕http://fongyun.xanga.com/671175713/item/ (http://fongyun.blogspot.hk/2008/08/reflection-from-finland.html)

    7. 本人的閱後感﹕http://fongyun.xanga.com/701689322/reflection-from-finland-2/ (http://fongyun.blogspot.hk/2009/05/reflection-from-finland-2.html)

    8. 洪蘭的譯筆近來備受抨擊。本文不討論翻譯問題,不過這本書譯後也頗多沙石,多屬校對不嚴之過。詳見拙文﹕http://fongyun.xanga.com/700693748/100-social-innovations-from-finland/ (http://fongyun.blogspot.hk/2009/05/100-social-innovations-from-finland.html)

    9. 在博客來網站上至少有三本,包括《成就每一個孩子﹕從芬蘭到台北,陳之華的教育觀察筆記》(天下雜誌,2010)﹔《美力芬蘭﹕從教育建立美感大國》(天下文化,2011)﹔《一起看見不同的世界﹕芬蘭、台灣、澳洲,陳之華與女兒的學習之旅》(天下文化,2013)

    10. 想了解多一點,有本同名科普書寫得很好﹕《紅色皇后—性與人性的演化》Matt Ridley著,范昱峰譯,台北﹕時報,2000。Matt Ridley還有另一本討論道德演化的《德性起源》(時報,2000)。

    11. 以生物學術語來說,在芬蘭,整體人口質素才是國家發展的限制因子(limiting factor)。

    12. 本人參加過兩場分別介紹PISA 2009年數碼閱讀能力測試(針對十五歲學生)、和PIRLS2011閱讀能力測試(針對九至十歲學生)的簡介會。本段參考了這些評估的結果。個人筆記見﹕http://fongyun.xanga.com/765554897/pisa-2009/ (http://fongyun.blogspot.hk/2012/07/pisa-2009.html)和 http://fongyun.xanga.com/772778896/pirls-2011/ (http://fongyun.blogspot.hk/2013/04/pirls-2011.html)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 When Observatory's Director meets historians

    [當台長遇上歷史學家]

    八月尾的講座,因為開學實在太忙,要檢查的資料又多,一直拖到現在才寫好。

    (更多照片在後,不想聽講座內容的看倌可直接「飛」去尾。)

    ---

    顧名思義,由現任台長岑生主講的講座。由於裡面提及的圖片部分在樓上的天文台130周年展覽也出現過,所以嘗試穿插在內容之中。其餘照片我會放在後面。

    岑生一開始,先講自己是聖保羅書院的舊生。目的有二﹕

    其一,會考時他曾經問校長「不考歷史可不可﹖」,但不知道校長就是教歷史的。(結果當然不可 :P  )

    其二,副校長原來也是教歷史的,不過當年沒教過他。反而是當上台長要研究台史,才找上他。

    第一部分

    台長嘗試找一些天文台最早期的照片。

    上海徐家匯天文台比天文台早11年開台(1872)。

    徐家匯藏有一張1930年4月28日上海、青島、東沙(﹗)等地代表到香港開「東亞氣象局長會議」的照片,對香港來說算是很難得。後來香港方面翻查,的確發現相同的照片。

    天文台現存最早的相,分別攝於1908(由大包米拍攝天文台遠景,諾士佛臺的一排樓是標記)和1913年(總部大樓,走廊有個人影被傳為當年台長但未能證實)。不過距離1883開台年份始終有點遠,所以才想找到更早期的照片。

    於是台長開始在拍賣網站物色,買到一張照片,在一個英文網站 Gwulo: old Hong Kong (台長依仗,這個網站還會多次出現)中竟然有網友指出曾有人在1906年寄出的明信片背後有這照片的影像。台長再以相中景物與1902-1903年的地圖對照,的確看得出左手邊的地磁儀建築。

    然後又找到張1923年颱風襲港的明信片,照片是彌敦道(美麗華酒店對面,即是天文台附近),畫面上有塌樹、電話線桿都被吹到扭曲,而畫面中央的長木椅還有「Ladies and children only」的字樣。

    同一場颱風的另一張明信片,有沉船、當中還有一隻英國L9潛艇

    (在澳洲國家圖書館的 Trove digital newspaper 資料庫可找到當年的新聞報導,文字描述與明信片內容相當吻合。)

    另外一張1906年颱風塌樹的明信片,同樣是被網民查到背後有人寫了資料。

    之前的照片都是幾百元一張,但一張由港島望向九龍(因此拍到天文台)的照片卻買了二千。因為從照片中未完工(還有棚架)的香港會會所,可推斷照片攝於1896-97年間。

    另一張有1897-1898年的港島海旁(當然也是遠望九龍),照片特色包括拍攝到添馬艦、中環填海、和雪廠街碼頭(天星碼頭前身)。

    一張1886年照片的複製本,拍攝到天文台旁邊地磁站的外貌。

    舊台長 Peacock 收藏的舊照片中,有這一張,圓形磚牆就是放赤道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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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點甚至在地圖上也看得到。

    與英國檔案局的舊地圖比較(即是先前提及的1902-1903地圖)可見,天文台山的左側有地磁儀(magnetic),天文台1883大樓的南邊緊鄰一座赤道儀(Equatorial),大樓尚有一座中星儀(Tran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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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地圖要記得那麼詳細的麼﹖)

    後來台長在哈佛大學網頁找到份1885年的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長報告,謂﹕Lee 6-inches equatorial 已送到香港天文台。可證實香港天文台的赤道儀型號。

    台長於是「膽粗粗」去信格林威治天文台,問可否找到這部赤道儀,回覆是因為太舊沒用他們已送了給科學館(Astronishing Science Spectacular Museum)。科學館那邊說因為底座爛了,不便遠行,所以暫時都未能安排來港展出。

    相片倒有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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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一位英籍台長 Peacock 說以前的助理台長 Leonard Starbucks (呢個姓好熟呢 XD) 告訴他放赤道儀的建築是特別為了赤道儀而建,不用赤道儀後就用來放本地風球(標示大陸地區的風球仍在其他地方放)。

    可是看更早期的文件,其實未有天文台前,香港已有地磁觀測紀錄,亦有時間球和weather signal (在police hulk掛放),詳情仍待查證。

    天文台早期的三大工作,就是授時、地磁觀測、和報天氣。(其實都是為了服務港口航運而設,所以你就明白為何天文台一直都是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管的。)

    所以台長認為現在已不用的觀星報時或地磁觀測,其照片儀器等都是值得收集保存。

    ---

    第二部分

    有待考證的資料。

    一張1877-1878年間的海圖。(抄下了,現在才發現自己沒拍過照……)

    天文台網站的三吋中星儀照片,為何會跟徐家匯天文台那張中星儀照片幾乎一模一樣﹖

    台長曾向徐家匯天文台查證,他們的確有這部儀器,那即是說天文台其實襲用了人家的照片張冠李載了。(台長作驚嚇狀 :O )

    開台時的 Chief Assistant (名為台長助理,實質為助理台長) John Isaac Plummer,是來自 Orwell Park Observatory,當時該台使用 Troughton & Simms 75mm transit。可以相信他也會為天文台訂同一款式的中星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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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長無意中在收藏家鄭寶鴻先生的著作《香江風月﹕香港早期的風月場所》中,讀到1874年一場颱風影響妓院恩客的記載。於是與鄭先生聯絡,後來在鄭先生身上得到很多掌故資料。例如在未有政府《香港年報》前,華橋日報的《香港年鑑》已有記載當時的颱風資訊。

    其中一張舊照片拍攝到當時船政廳(即海事處)懸掛風球的位置,並有1906年風暴中的醫院船,鄭先生說這艘醫院船很少在照片中出現。

    在光緒二十年(1894)出版的《香港雜記》記錄了1874年的甲戌風災和1889一場大雨(其三小時雨量紀錄,至今未破)。

    1874年的甲戌風災,大概是香港開埠以來第一場大風災,亦直接促成了香港天文台的成立。這場風災對澳門的影響更大,當時澳門只有萬五人口,這場颱風引發的風暴潮卻導致了五千人死亡。

    香港大學物理系教授(亦是很多天文台職員的老師) Prof. P. Kevin MacKeown 寫了一本書《Early China Coast Meteorology: The role of Hong Kong》,對香港早年的風災著力甚深。

    書中記載,早在1861年香港已有人建議樹立「時間球」(time ball)來代替不太準確的午炮報時。

    1874年風災中,香港(只計當時英國殖民地的港九)死了超過二千五百人。沒人認領的遺體被集體埋葬於雞籠灣的「遭風義塚」,直到墳場停用時被遷往和合石。而甲戌風災亦是東華醫院的首次賑災行動。

    根據當時《Illustrated London News》(倫敦新聞畫報)的報導,當時海水倒灌市區達四呎深度,海堤亦被沖毀。

    1900-11-10 的庚子風災是另一場傷亡慘重的風災。報導這場風災的西報,背後那頁就是八軍聯軍入京的新聞。

    台長特別指出引述這場風災,認為足以說明公眾對天文台的誤會﹕
    —有如近年大家「李氏力場」的調侃,這場風災正是在夜間侵襲,到第二天早上八時,香港已風平浪靜。可是只掛了三個小時的「十號波」(當時未有這系統,純屬比喻),卻死了二百人。所以不要以為天文台半夜掛風球是跟大家開玩笑。
    —而且,這一場風災並不涉及天文台失誤,天文台已提供了足夠的預警時間。只是因為大家都認為「十一月哪會打風」,所以沒理會警告。
    —更有甚者,港督卜公的報告指出,這年夏天時天文台曾放過風炮,但最後發現是誤報。現在也有很多人聲稱寧願風力不足也要先掛風球,其實多掛了「不夠力」的風球,只會令市民疏於防範(於是我們就見到大家八號風球照常上街飲茶的景象),當真正的威脅來到時傷亡就更慘重了。

    方某在小時候聽老媽說過一個傳說,說有一任天文台台長,因為未能預報一個「返轉頭」的颱風導致死了很多人,引咎吞槍自殺云云。這件事在天文台的「官史」是完全找不著的。

    究竟這段是「都市傳說」還是天文台的「黑歷史」﹖

    結果這次台長也拿這個故事作引子,不過是介紹1906年的丙午風災

    這場風災之所以令人想起那個故事,是因為這場風災似乎真的令台長引咎辭職。(倒不是自殺)

    關於這次風災,有一份官方報告。某天有古董商通知台長,網上正以六千元叫價求售,正當台長在「嫌貴」和「重要文件」之間未能決定,轉眼間就被人買走了。後來經海事博物館前館長 Dr. Stephen Davids 才找到一份複本(﹖)。

    有一張明信片的背後,有日文寫著「二時間內」(兩小時內)。這場颱風範圍非常小、幾乎無法預警,當日早上八時放風炮,颱風立即來襲,到上午十一時就吹完,但死了三千人,還包括香港聖公會的主教(當時他正在帶聖保羅的學生乘船去屯門)。

    不過死了主教還不是最嚴重,最麻煩的是有艘法國魚雷艇(Fronde)在香港,連同船上軍官一起被打沉了。

    The monument to the men of Fronde

    由於首任台長跟徐家匯的耶穌會會士不和,風災後耶穌會士隨即表示「我們兩天前已警告了你們」,意指香港天文台預報不力。風災變成外交事件,最後在加士居道現在女拔萃書院的位置建了個方尖碑作紀念,碑石後來移置跑馬地香港墳場。

    由於事涉徐家匯天文台,岑生曾在徐家匯查曉當時的氣象紀錄。結果竟然發現風災前的兩份天氣圖「不知何故」神隱掉……而兩天前的天氣圖只見到香港附近有個小型低風壓,完全看不出會是一場颱風。徐家匯在風災當天早上十時發出的天氣圖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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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幅已是「賊過興兵」而沒有任何預報意義了。如果看倌像天文台批評的那些應徵者「連香港在地圖哪裡也指不出」的話,留意圖下側等壓線最密的地方就是了。千萬別以為是畫中心像箭靶圓心那兩個大紅圈呀,那是山東的高氣壓。(事實是連天文台之友的義工也解錯了,把那兩個奪目的紅圈當成了颱風的暴風圈。如果暴風圈有那麼大的話,天文台事前都不知道,台長恐怕就真的要吞槍自殺了。)

    港督就此事向倫敦交報告,內容為台長辯解。因為當日天文台吹十一級風
    六十公里遠的澳門卻只吹一級風,可見暴風圈小得離奇,根本難以預報,直到當日早上7:44都是「no indication of typhoon
    approaching Hong Kong」(沒有颱風襲港的任何跡象)。而當時亦有 amateur meteorologist
    投書報館為天文台辯護,說沒可能預知得到。(台長笑言一百年前也有氣象迷,只是矛頭跟2006年剛好相反)

    因為港督的報告,天文台長並沒有被責罰。不過大抵是因為這件事帶來的壓力太大,所以在翌年,台長就以55歲之齡提早退休了。

    另外一場是1937年的丁丑風災,香港開埠以來死人最多的風災。台長找到這張海報,這是一個當年在金鐘海軍船塢做工,後來回英國終老者的後人提供的,據說這張海報當時就是掛在船塢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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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颱風會印製海報,現在你也沒聽見有這回事吧﹖可想而知這場颱風對當時的人有多震撼。這張海報紀錄了當日的氣壓、潮高、沉沒/擱淺船隻的名字和位置等。

    這場颱風造成的破壞包括﹕
    —中環潮水有 13 呎 (正常潮水為七呎六吋)、水浸至德輔道、(當時的)郵政總局地庫也水浸
    —彌敦道也有水浸
    —有小魚被吹到 20 呎高
    —大埔有漁村颱風後完全消失了(人自然也…),傳說有 18 呎的風暴潮 (數字很誇張但無法證實)
    —九廣鐵路因為地基被沖毀而中斷了十天

    2008年黑格比帶來的風暴潮比較,當時大澳水浸有半個人高,鰂魚涌則有 3.5 米的風暴潮。

    香港風暴潮紀錄中,以1962年溫黛在大浦滘的 3.2 m 為第一名,其餘的我抄不及了,第五名是1979年荷貝的 3.23 m。

    丁丑風災的風暴潮傳為 3.8 m,丙午則為 6.10 m,不過都是未能證實。

    台長找到「一個旅行家的日記」,是當年一個四處遊歷者的記錄和照片,當中也有丁丑風災的記錄。他拍了一隻船的照片,說鄰近的這隻船隻因為失控,船上的人怕沉船就在十號風球之下跳船逃生。在方某眼中似乎比留在船上更危險,而那隻船最終撞上岸擱淺。

    這本日記很貴(過萬元),因為裡面也包括很多香港和鄰近地區的歷史照片,所以台長就情商歷史博物館購藏了。

    當時的台長 Charle W. Jeffies 分析了 1937 和 1936 年兩個路徑極之相似的颱風。1936年那次香港未成災,只是因為它的路徑偏南幾十公里而已。

    丁丑風災的風速紀錄為 167 mph、約 269 km/h。當時天文台的風速計早就爆了錶,所以這個紀錄是港燈北角發電廠的測風站數據,而且還因為技術問題(據聞風速到頂就不準)而要加上 3 mph。

    這位台長的任期為1932-1941,也是至今唯一一位在任內逝世的台長。死因為中風,葬於香港墳場。英國有位女士在網上放了香港墳場所有碑石的資料,台長的碑上悼文指他曾擔任國際氣象組織(IMO)的「遠東區委員會主席」。岑台長說這令人很驚喜,因為這幾十年香港天文台的職員最高級都只擔任過分組委員會主席。

    (有關香港墳場的研究已成書﹕ Patricia Lim《Forgotten Souls》)

    Jeffies 逝世後隨即接任的台長就是其副手 Benjamin Davis Evans (任期 1941-1946),這位台長算是不幸,一坐正就遇上香港淪陷。

    (其實同期的不幸者也不少,包括當時的輔政司詹遜,而且這位輔政司是由錫蘭轉到香港一上任,第二天日軍就攻過來。等到重光時又被麥道高架空了,算是十分不幸的遭遇。當時的駐港英軍司令莫德庇也只是淪陷前幾個月才任馬上任。)

    岑台長在聖保羅的副校 Mr. Geoffrey Charles Emersons 原來寫了本《Hong Kong Internments 1942-1945》,介紹這段時期在集中營的外國人。

    集中營裡其中一個女孩 Barbara Anslow ,現已 94 歲,但為人還相當精靈。岑台長寄電郵去問,即日就覆。當岑台長按書中描述問 Evans 的事,她立即就記起那段日記來(她記下 Evans 常常在集中營天台教大家天文學),如同昨天。

    而且她在淪陷當日,被送到旅館軟禁以待送入集中營時,還拍了張照。那間旅館的名稱分別有寫成「Tai Koon / Ta Kuan Hotel」的,其實只不過是等於現在的時鐘酒店。究竟這間酒店在哪個位置﹖鄭寶鴻先生一聽就說,這是大觀酒店嘛﹗就在中環街市附近。(這一段連網上記載附註的地圖也搞錯了,岑台長聽後幫手澄清。)

    ---

    第三部分,叫懸案。

    1946-1956年的台長 GSP Heywood,他在深水埗集中營(屬軍方集中營)時用打字機寫日記,戰後釘成一本《It won't be long now - the story of a Japanese prison camp》。文中提及當年天文台職員只有三個是歐洲人(Evans 台長、Heywood 自己、和台長助理 Starbucks—不是現在那間咖啡店﹗),其餘職員都是華人。(換言之,因為其餘人都是華籍,不會被關在集中營)

    可是後來的「官史」《From Timeball to Atomic Clock》提及,1944 Mr. Thompson 被關在赤柱集中營時,有人在紀錄雨量。這是誰﹖是否有其他人被關在另一集中營﹖這暫時是未解之謎。

    (Heywood 女兒就在這本書封底的天文台職員合照中亮相。)

    近年天文台獲得意外收穫。就是從神戶大學的塚原東吾教授那邊,得知有一批日軍戰時在華南的天氣檔案﹕《南支那氣象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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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倌可見到其中一張蓋上「用濟後燒卻」的印章,可見是軍事機密。正因如此,這些檔案亦殘缺不完,塚原教授暫時只找到其中一個月的檔案。日後或者可以找到更多。

    天文台的顧問邱文廣教授,現年67歲。著名氣象學教科書《A Short Course in Cloud Physics》的作者 Rogers and Yau 的 Yau 就是他。

    原來他當年考完預科後,在20歲時進入天文台擔任科學助理,兩年後就去了外國繼續升學了。1966年美國新聞署的《今日世界》就訪問他,因為他為香港皇家天文台發明了「超土炮」的衛星訊號接收裝置。這個裝置被美國報紙說成「香港人用垃圾打敗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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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當時氣象衛星是新發明,可以自動追蹤的天線裝置動輒要百萬美元(當時屬鉅資),當年的邱先生竟然在一個舊油桶上支撐一條長天線,「追蹤衛星」就由天文台的工人人手負責﹗ (其實只需要按時轉方向令天線保持正對衛星就行,不過這份差事可想而知悶得要命。)

    這套簡陋的「接收裝置」連工人的人工,只需二百元正﹗ 就這樣做到百萬美元所做的事,所以便宜到嚇到美國人。

    簡陋成這樣的設備當然不可能接收後,直接安坐椅上就看到衛星影像那麼便宜。邱生要先把衛星訊號用「錄音帶」錄起,然後把磁帶逐條掃瞄成像,再拍照才得到衛星雲圖。(這就是省了百萬美元的代價)

    後來天文台購入「濕傳真」機器(據聞早期的傳真要以氨水顯影),才可以把訊號直接轉化為圖像。

    不過在戰後資源短缺的時候,面對最新科技,這也是天文台搶先嘗新的事例之一。岑台長認為勇於嘗試也是天文台一貫的特色(例如天文台網頁開得頗早,現在還為國際氣象組織的氣象資訊網頁做 hosting),希望日後能夠保持。

    ------

    除了講座,方某其實早就看了展覽,所以也拍了點照。

    展覽入口有個很有趣的模型,模擬在訊號山公園(即大包米)的時間球運作方式。(其實就是下午一時之前,會用電動把大球舉升到最高點,然後到一時正就跌下來,讓海港內的船隻可一起對時。義工說選下午一點的原因是中午時太陽在正中不便觀察云云。現在有這種電動模型真好,當中讀官史的時候只能看著英文自己想像。)

    不過更有趣的是,模型是訊號山公園的時間球塔,但背後壁報照片的時間球塔,卻是舊水警總部外的那個(即是現在被首富搞到不似古蹟的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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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海上的船隻還會動的。

    這些是當時的照片﹕(天文台開台後,才接手水警總部的時間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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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倌也可以見到,無論是模型或歷史照片,時間球塔旁邊都掛了一串颱風訊號。

    這些訊號是指甚麼﹖其實都是給船隻得知颱風大概在哪個方向、有多強勁的訊號。東亞颱風訊號的具體制度是由徐家匯天文台確定的,香港天文台也是照跟。

    台長在徐家匯獲贈一張法文版海報的複製品、也拍攝了英文版的海報,印出來當展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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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倌應該覺得有點面善吧﹖因為現在香港的颱風訊號和符號,也是從這一套演變而來。

    不同的訊號象徵了不同時間掛出的訊號(說明了有效期)、不同的方向和風速等。我拍攝了細部,不過恐怕沒時間慢慢參透了。

    天文台歷年來的徽號,很多都是沿用英國的皇家徽號(畢竟這是「皇家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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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的是 FitzRoy barometer,發明者正是那個載著達爾文環遊世界,又因為達爾文發表演化論而跟他反臉的那個頑固船長。其人雖然頑固,但可不是沒貢獻的。這個氣壓計可顯示兩天的氣壓和溫度,透過氣壓變化提示天氣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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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天文台根據一八九零年至一九一二年蒐集的數據,於一九二五年編製及出版這本以地圖顯示南海每月平均氣壓、風向及風速的專著,是研究早期南海氣候的重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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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一九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六時的天氣圖,是香港天文台現存最早的天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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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一九六二年九月一日颱風溫黛襲港時的天氣圖。天文台在溫黛吹襲期間曾懸掛十號颱風訊號,破壞範圍遍及市區和郊區,釀成超過一百八十人死亡或失踪,數千人無家可歸,是二次大戰後吹襲香港最嚴重的風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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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一九七二年六月十六日至十八日香港雨量分佈圖。這場暴雨引致嚴重山泥傾瀉及大廈倒塌,死亡人數接近一百五十人,促使港府於一九七七年成立土力工程處,並推出山泥傾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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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低空風切變探測系統》於一九八一年出版,由天文台職員鍾國棟及崔家聲先生撰寫,記載香港首個風切變探測系統。」(方按﹕鍾國棟其實是台長 Gordon Bell 的譯名,有趣吧﹖)

    下圖是系統使用的多普勒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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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說明﹕「啟德機場氣象所曾使用的風向及風速表刻度盤。該儀器用來顯示跑道東南端(三十一號跑道)的風向(左邊刻度盤)及風速(右邊刻度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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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至六十年代電車公司使用的布幅,由於當年未有海底隧道,渡輪停航消息對市民非常重要。(大家可見,賽馬也跟渡輪停航同等重要……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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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至四十年代的颱風訊號表和全港颱風訊號站位置表。

    (大家可見,當時訊號與今日的主要分別,是八號風球當時仍稱五至八號,後來才因為市民會誤以為風速有別而統一。三號風球在當時亦分為二號和三號,分別代表西南和東南強風。東南強風代表颱風應在香港以南,通常稍後香港風勢會較強。另外有個表示「風勢危險但未靠近本港」的四號風球,現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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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一個颱風訊號站在長洲,亦於二零零二年取消了。

    颱風訊號桅桿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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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幾點鐘﹖ (Rhythms of Life) (2)

    (其實幾年前已介紹過這本書。本來我認為這本書內容有點複雜,不打算向學生推介的。不過既然今年邵逸夫獎頒給相關研究員,當然要趁「有新聞」的時候去推一推了。)

    現在幾點鐘﹖麻雀、黃金鼠以及所有生物都知道的事》Russell G. Foster & Leon Kreitzman,黃榮棋譯,台北﹕天下,2006

    大家有留意今年《邵逸夫獎》的消息嗎﹖

    15/9晚電視台播出了專輯,介紹本年度「生命科學及醫學獎」三位得主,得獎原因為「表彰他們發現晝夜節律的分子機制」。

    簡單點說﹕
    我們為何會在早上醒來﹖晚上就會覺得疲倦﹖差不多時間就會覺得肚餓﹖
    為何鼻敏感的我總是起床後就要流一會兒鼻水﹖
    為何「早起的鳥兒有蟲吃」﹖蟲兒又會早起給鳥吃﹖
    為何有一種蟬會集體休眠,然後準時地在十七年後一起醒來﹖

    為何生物的活動就如《傳道書》所言「萬物皆有定時」﹖
    其實這些全都是由我們的「生物時鐘」決定。

    如果各位有觀看電視台的專輯,就會知道得獎人的研究範圍,並不包括「十七年蟬」。他們研究控制動物每天廿四小時節奏的分子時鐘,這是大家最關注的節奏。

    可惜的是,記者對科學認識不夠,所以故事說得不太清楚,就連「基因」和「蛋白質」都分不清。觀眾想透過電視專輯了解分子時鐘,恐怕是老鼠拉龜無從入手。幸好這個主題早就有學者寫了通俗讀本,而且已經翻譯為中文,就是這本《現在幾點鐘﹖》。書中介紹了生物時鐘研究的歷史和成果。

    如果同學對生物學的細節興趣不大,這本書也討論到生物時鐘和我們生活的關係,例如時間如何影響服藥的效果、電燈和輪班工作對健康的影響等等……書末甚至有幾頁教你克服長途旅行時差困擾的方法。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覺得青少年老是沒掌握好睡覺的時間。可是從科學角度看,青少年的生理時鐘,的確是跟小孩和成人都不同,所以睡眠周期被推遲,變得混亂。亂上加亂的是,我們大部分人都活在燈光而非陽光下,燈光並不能校準生理時鐘,於是我們就越來越遲睡、然後每朝被鬧鐘叫醒、精神不振。對於整天「宅」在家裡不見天日的宅男宅女,這一點就尤其嚴重了。

    與生俱來的基因給予我們自然節奏,鐘錶時間表給予我們人工節奏。了解自然節奏,才可以尋求和人工節奏之間的和諧協調,這樣才有長遠的健康。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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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n Ariely's honest truth about dishonesty

    Dan Ariely《誰說人是誠實的》(The (honest) truth about dishonesty: How we lie to everyone especially ourselves),齊若蘭譯,台北﹕天下,2013

    Dan Ariely 本身就是個奇人,因為他有奇遇﹕少年時曾經嚴重燒傷,有幾年時間都在醫院與痛苦為伍。這段經歷令他對人類的痛苦和行為心理都很有興趣,結果,他成為一個行為經濟學家(一門心理學和經濟學的跨學科研究)。

    傳統經濟學家的理論基礎是「理性人」(rational man)假設,認為人和機構的行為都是基於理性地分析損益後的行動,據此建立起各種有關供求、交易等行為的理論和模型。當然,這些理論和模型對於我們了解社會運作很有用處。

    問題是,當經濟學變成顯學之後,經濟學家卻漸漸失去了謙卑。他們忘卻了理論基礎的假設,把理論當成放諸天下皆準的真理,還以為經濟學理論可以套用於「幾乎」所有人類行為。
    把一門學科的理論,套用於其他範疇的現象作解釋,本來是很好的「跨學科」嘗試。可是範疇不同、基礎不同,理論的解釋力其實亦不同。張冠李戴,易有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之弊。將這種跨界處理(cross-over)視為嘗試、比喻、智力遊戲或者刺激創意的腦力激盪(brain storming)未嘗不可,但當成已被證明真正正確的解釋,就很可能失誤害人了。

    行為經濟學正正就是直接面對「經濟人」「非理性」的一面,以各種心理學實驗,證明人類作決定時並非真的那麼「理性」。很多時候我們都只是依靠直覺去做決定,就算有計算過,也往往並不太符合「理性」的預期。

    方某先前已介紹過他的《誰說人是理性的》和《不理性的力量》,風格亦相類似,介紹了很多有關非理性決定的有趣研究,非常值得一讀。有興趣的看倌不妨都找來看,對我們自身的非理性加深認識。

    本書的主題則為「不誠實」,所以直接針對的就是傳統經濟學的「理性犯罪」假設﹕人們是否犯案,就是比較犯罪收益、被抓到的機會、和抓到後的懲罰後的決定。即是說,只要沒人留意,我們就會隨意犯案。

    這套「理性犯罪」假設,對於某些大賊或者病態罪犯可能成立,但其實對大部分人來說,都不符合這個假設。

    話說方某為了趕上班,有時不會等待前往最近地鐵站的巴士(其實那也不是最近,只是交通時間最短的,這是後話),而是直接登上任何一輛先到站、前往九龍的巴士,然後在美孚或荔枝角地鐵站轉地鐵。

    在荔枝角地鐵站,不時會見到晨早送麵包到站內餅店的工人。由於地鐵站沒有升降機,他們要兩人一起抬著兩「幢」(有輪底盤上用若干盤疊起的)麵包到站裡,然後再把有輪的底盤拿回貨車。而他們要送的麵包往往有幾「幢」,於是他們就一起把其中兩幢下去,把其餘的麵包都留在地鐵站的入口,在沒人看守之下放置幾分鐘。

    在未擔心麵包被路面飛塵沾污之前,在下首先想起的是個壞念頭﹕假如我入站時隨手拿了個麵包,未必會有甚麼後果。路人未必會留意到(這時還是清晨,荔枝角站某些入口,雖非人跡罕至但也不多人),送麵包的工人也未必會留意到少了一個。(雖然我沒意圖去實行,就算肯定沒人見到也不必為了幾塊錢出賣自己……)
    然後就想起另一個壞念頭﹕不知道中國大陸的地鐵站是否也有餅店﹖是否也會這樣送麵包﹖在大陸這樣送麵包會否被「大家拿」到一個不剩﹖

    (謎之聲﹕媽﹗歧視呀﹗)

    而當在下正在讀這本書的時候,竟然見到報載河南有瓜農翻車後,群眾爭相向他買瓜而非搶瓜的新聞。

    這段新聞,其實與作者的看法若合符節。(見筆記末)
    可見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確乎束於教也。

    跟「理性犯罪」造成的矚目事件相反,很多時候我們每天都在面對的是,因為每個人的「非理性犯罪(或者至少,不誠實)」所帶來的少許損害。可是無數人每天造成的微量損害,最後的總量卻是很顯著的。正如每天繁忙時間每個巴士乘客想令自己舒服一點挨著壁板,結果就令巴士後半部還有大量空位而前門提早擠爆(於是巴士運載效率打了折扣,要派更多巴士接載乘客又導致擠塞)。

    而且小惡往往是大惡的開始,正如作者的實驗證實了「一件污兩件穢三件無所謂」和「近墨者黑」的傳統智慧。金融從業者的「少許」不老實亦最終釀成企業弊案和金融海嘯,可見非理性的「小惡」亦不容忽視。

    作者發展出一套標準的作弊測試,發現不少跟理性犯罪模型很不相符的事﹕

    1. 報酬高不等於作弊的人也多(反而還少了)
    2. 就算有機會拿走很多錢,一般人會多拿的也只是那一點
    3. 甚至監考的是盲人,作弊的情況也一樣

    作者認為,這些結果其實顯示了,一般人作弊的時候並非為犯罪做理性計算,而是在心裡早就劃了條線,把微小的貪念合理化。只要自己的「貪」不越過那條線(例如「我只是拿幾支筆回家用,不是偷公司的錢」),他們就可以繼續說服自己「我是個好人」安心地袋袋平安,反之過了那條線就會良心不安。於是最影響他們作弊程度的,就是這條「線」劃在哪裡,多於作弊的報酬或者被發現的機會。所以作者多次改變條件,作弊的程度仍然相若。

    作者後來的結論是,只要規則越模糊、灰色地帶越大,這種「蒙混過關因素」(fudge factor)就越顯著,個人就越有可能自欺欺人,接受更大程度的不誠實。(尤其專業行當有很多這些規則不清,依靠專業人士自行詮釋的機會。)

    作者這套測試還有其他發現﹕

    4. 只要作弊得到的不是現金,作弊程度會大幅增加。
    5. 要求參與的學生背誦道德規條(如十誡)或者自行宣誓要誠實,可以減少作弊。

    第5點比較引人懷疑,畢竟我們都知道古今中外社會都會這樣做(搞一些規條出來要人從小學習遵守,西方有十誡,中國也有四維八德之類),而結果只是大眾變得偽善而已。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作者自己也看到的「習慣了就沒有用」。
    或者在某些重要的時刻,才要求當事人自作宣誓詞,會有點用。

    作者實行了另一套實驗(要求參與者A估計某個罐裡的硬幣數目,B負責提供建議),實驗裡如果製造了利益衝突(B的報酬與估計數字掛勾),B自然就會傾向「報大數」。可是作者發現更驚人的事﹕

    6. 如果B事先有向A「申報利益」的話,「報大數」的傾向會更大﹗

    似乎是「申報」後就更「心安理得」去貪了。當然這不等於要反對「利益申報」,但顯然單靠這樣並不夠。

    作者還發現﹕

    7. 思考負荷越大、或者抵抗誘惑越久,之後就會越抵擋不住誘惑。因為大腦的認知負荷總是有限制的,學者稱之為「自我耗損」(ego depletion)。
    13. 被激怒的人更有可能以欺騙作為報復手段。

    簡單點說,主禱文那句「不叫我們遇見試探」的祈願,確是深明人性的結論。乾脆不遇見誘惑,比遇見誘惑然而抵抗輕鬆得多了。

    標準測試再配搭配件又產生更有趣的結果﹕

    8. 知道自己戴了真正名牌產品的人,並不見得更誠實。
    但知道自己戴了冒牌產品的人,卻更容易作弊。而且更會認為別人同樣不誠實

    「一件污兩件穢」的典型結果。
    對於這個追求時髦名牌的大都市而言,實驗結果提醒我們,冒牌貨對我們道德心態的潛在影響。

    另一個實驗就揭示了我們自欺的能力﹕

    9. 有機會作弊而提升分數後,就算有第二次「不能作弊」的測試,參與者仍會預期自己拿到相若的分數。甚至對於能準確預測者提供獎金,高估的情況也一樣。
    10. 向第一次(可作弊)測驗的參與者派發「成績證書」,會令他們更深信自己的能力水平確實如此。

    換言之,人們作弊後往往還會認為自己本來就是那麼聰明,是「應得」較高分數的。他們或者認為自己這次只是「狀態不好」,作弊只是為了反映平時的水準云云。簡單點說,無論是否能騙過其他人,人都是一種極善於自欺的動物。

    另外對於欺騙和大腦功能的研究也得出有意義的結果﹕

    11. 病態撒謊者的大腦灰質比較少(前額葉皮層的灰質負責道德判斷)、白質比較多(白質是負責連接大腦各部分的電線)。
    12. 作弊較多的人,通常創造力得分較高、智力則與一般人相若。

    這一點與演化心理學的觀點比較會很有趣。因為演化心理學理論認為,人類發展出高智能,就是因為在大群體生活中掌握人際關係的需要,亦包括欺騙和防範欺騙的需要。只是我們沒留意到的是,原來經常說謊並不需要有智商特別高,只需要創意特強,把現實重新詮釋來自欺欺人就是了。(很對呀﹗你看那些高官名流經常瞪大眼說些「很有創意」但「沒人信」的大話…… =_=)

    最後的一些實驗測試了群體的影響﹕

    14. 有人帶頭作弊的話,會令其他人作弊的機會增加。
    15. 可是,如果帶頭人把「作弊」這回事說白了,作弊增加的幅度反而沒那麼顯著。
    16. 如果帶頭人被視為「非我族類」(例如死對頭學校的學生),則作弊增加的幅度也會比較少。
    17. 假如得益的是「同伴」,縱使我們其實不認識這人,也會增加作弊程度。
    18. 監督並不一定減少作弊行為。如果我們跟監督者相熟了,就會起了「同伴」的效果,作弊會更嚴重。如果我們沒機會跟監督者混熟,則可減少作弊程度。

    這幾點反而不令人意外。正如作者所言,如果我們發現被視為「自己人」的去作弊,那麼我們就容易認為這是社會接受的行為。如果作弊的是「其他人」,我們就會基於敵我意識認為「他們才那麼壞」而不跟隨。(有想起現在網上無日無之的「大陸人無恥實錄」嗎﹖至於這些資訊是達到「人衰我也衰」還是「人衰我不衰」的效果,似乎就要視乎你的身份認同了。)

    至於15.的「作弊表白」,作者認為是明言了「可以缺德」反而令其他人想起道德規範,於是起了5.的相同效果。

    最後17.和18.的結果,說明了怎樣的監察制度才是有效的。很明顯,在一個監督者也會跟對象把酒言歡的文化中,貪污腐敗是不可能壓制到的。到此你就很明白湯專員的「大罪」有多嚴重了,因為他在不知不覺間令廉署「墮落」了。

    作者的結論是樂觀的,他認為人們的不理性,反而令我們在沒有監督之下,不誠實的情況也很有限。(因為每人心裡都有條線,而不是看犯了法會不會被抓到)
    可是,明白了這些不理性對「誠實」的影響,正如作者對政府部門或企業的希望,我們應該多嘗試去找不同的方法,鼓勵大家更誠實一點。

    而且,對於「自己人」和「非我族類」的心態之別,你就明白為何我們罵其他族群的缺德行為罵得特別起勁。亦可以明白為何企業弊案的揭發者在美國被視為英雄,踢爆監聽計劃的卻變成階下囚或國際人球了。

    你也打算讓自己更誠實一點嗎﹖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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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或挑骨頭﹕

    p.67 鎖匠說﹕「有百分之一的人向來都很誠實,絕對不會偷東西。另外百分之一的人總是不老額,隨時都想撬開你的鎖,偷走屋裡的電視機。剩下的大多數人則只要有適當條件,通常都會很誠實,但是假如受到強烈誘惑,他們也可能變得不誠實。門鎖的功用不是防範小偷,因為如果小偷真的想來你家偷東西,他們一定進得來。裝門鎖主要是在防範那些大半時間都很誠實的人,因為如果沒有鎖的話,他們可能會禁不起誘惑,嘗試打開你家的門。」

    香港人有句很簡單的話來形容﹕「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p.72 「以名譽擔保」應為「謹」

    p.74 (事出有教授認為MBA作弊太嚴重,要求學生簽署發毒誓不作弊,如果作弊的話會終身不安兼死後下地獄,引起學生不滿。)「不過,我想像在他採用新誓言的一小段時間裡,這個極端版的榮譽規章一定對學生產生很大的影響。我也認為,學生的憤怒正顯示出這類誓言是多麼有效。這群未來的生意人一定覺得賭注實在太大了,否則他們不會那麼在意。假設有人要求你簽署這樣的誓言,你會感到很自在嗎﹖簽署這樣的聲明會影響你的行為表現嗎﹖假如你在報帳前必須簽署這樣的誓言,會有什麼不同嗎﹖」

    我反而驚訝於原來現在還有那麼多人相信有地獄。

    p.80 「公司總是非常理性﹗
    許多人都認為,個人也許有時候會表現得不理性,但是由專業人士經營、在董事會和投資人監督下的大型商業公司,營運時一定非常理性。我從來不認為如此,而且我和企業的互動愈多,就愈發現,他們其實比個人還不理性(我相信,如果有人以為企業都很理性,那麼他們一定沒有參加過任何公司的董事會議)。
    等到我們告訴保險公司,我們可以利用這些表格,讓客戶更誠實地申報里程數,你覺得會發生什麼事﹖你認為保險公司會急著修改原本的做法嗎﹖他們不會﹗那麼你認為會有人要求(也許懇求)我們針對更重要的問題做實驗嗎(例如他們估計,客戶索賠時誇大財物損失的問題每年為保險業帶來240億美元的損失)﹖你猜到了,根本沒有人打電話來。」

    市場原教旨另一盲點﹕以為企業一定比政府理性。
    (當然,其實我也相信,因為錢是自己的,所以老闆作決定應該會比政府官員理性一點的。或許只是一點點。不過如果我們一般消費者也不見得理性的話,老闆的決定跟我們未必有很大差別。)

    p.135 「假如你的假釋聽證會即將召開,最好先確定聽證會的時間要排在一大早,或是在午餐後立刻舉行。為什麼呢﹖根據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教師丹奇格(Shai Danziger)、本古里昂大學教授阿南—培索(Liora Avnaim-Pesso)及史丹佛大學教授雷法夫(Johathan Levav)的研究,在假釋委員會的裁決委員精神好的時候,比較容易同意假釋。

    他們在調查了以色列許多裁定假釋的案例後發現,裁決委員每天審核的頭幾個假釋案和午餐休息時間一過就審查的案子,都比較容易通過。為什麼呢﹖因為假釋委員原本的預設立場是不同意犯人假釋,但似乎在一大早剛開始工作和剛吃過午餐並稍微休息後,他們覺得精神煥發,比較能超越平常習慣採取的立場,投入更多心力來評估狀況,決定同意假釋的次數也會比較多。反之,在辛苦了一天,做了許多困難決定後,他們的認知負荷越來越重,很容易選擇預設的立場,採取比較簡單的決定,不同意犯人的假釋申請。

    我認為博士班學生(他們是型態稍稍不同的囚犯)都很了解這樣的機制,因此他們在參加論文提案和口試會議時,都會帶來甜甜圈、鬆餅、餅乾等小點心。根據假釋聽證會的研究結果,這樣一來,評審委員會比較容易給他們學術上的假釋機會,讓他們獨立開展自己的學術生涯。」

    這段特別抄給正在讀研究院的朋友 :D

    p.285 「假如你在美國以外的地方長大,不妨想一想﹕家鄉的同胞會比美國人更容易作弊,還是比較少作弊﹖我問過許多不同國家的人,結果發現人們對於自己國家裡的舞弊狀況都有強烈的看法,多半人都認為自己的同胞比美國人更常欺騙舞弊(加拿大人和北歐人則是例外,這似乎也是意料中事)。」

    p.286-287 「由於我在以色列長大,我特別想看看以色列人的表現如何(我承認,我猜測以色列人會比美國人更容易作弊)。結果,以色列人在參與數學題實驗時作弊的程度和美國人差不多。我們決定檢驗一下其他國籍的人表現有何差異。我的中國合作夥伴之一王莎莉(Shirley Wong,音譯)認為,中國人比美國人更會作弊。但結果中國人不誠實的程度又和美國人不相上下。義大利裔的吉諾深信義大利人是最會騙人的民族。『來義大利走一走,我們會讓你見識一下什麼才叫作弊。』她操著美妙的義大利口音說,但是實驗結果證明她錯了。我們在土耳其、加拿大和英格蘭都發現相同的結果。事實上,每個國家的人民欺騙舞弊的程度都差不多,至少在我們已經測試過的國家是如此。

    雖然許多人都抱持強烈的個人信念,認為不同國家的人欺騙舞弊的程度會大不相同,但我們的實驗卻沒有顯示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文化中,人們不誠實的程度有任何實質差異,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解釋其中的矛盾呢﹖還有,又要如何解釋,在不同的國家、文化和各洲之間明顯貪腐程度不同的情況下,我們的實驗結果卻未見任何差異呢﹖

    我認為,兩種觀點都是正確的。我們的數據反映了欺騙舞弊行為中真實而重要的一面,但文化差異也是事實。以下就是原因。

    我們的數學題測驗乃是超脫文化背景之外,而非根植於任何社會文化環境之中。這個實驗乃是檢視人類在道德上有所變通、並會為了反映出正面的自我形象而重新詮釋情勢和行動的能力。另一方面,我們的日常行動與複雜的文化脈絡牽扯不清。文化背景會從兩方面影響人們不誠實的行為﹕可能會居間轉換,使得某些活動進入或脫離道德範疇﹔同時也可能改變道德上的自我詮釋空間和在某個特殊領域中認為可接受的行為

    就以剽竊為例。美國的大學都嚴肅看待剽竊問題,但其他文化可能將剽竊視為學生與教授之間的鬥智遊戲,被逮到是很丟臉的事,甚至比作弊行為本身更負面。同樣的,在某些社會中,人們看到一些欺騙和舞弊的行為——例如逃稅、外遇、非法下載軟體、沒有車時擅闖紅燈等——會猛皺眉頭,但其他社會可能對這些行為沒什麼特別的意見,甚至認為有理由這樣做。

    當然,文化對欺騙舞弊的行為究竟有什麼影響,無論就防止不誠實或促使人們舞弊和貪腐的社會因素而言,我們都還有很多需要了解的地方。」

  • Bus chromatography & Lazy atherosclerosis

    [巴士色層分析法與動脈懶樣硬化]

    在中大迫慣校巴的同學,都知道大家總是迫在車的前半部,後半部幾乎是空蕩蕩的。

    校外也沒分別。今早上巴士,就是所有人都擠在前頭。
    在我身後的大嬸,就埋怨說裡面有很多空間,大家要走進一點。
    後面當然有空間,問題是走廓上已經迫滿了嘛,就算我想去後面也走不動的。

    由於她是對著在下不停哆嗦,所以我忍不住答了句﹕「鬼唔知咩……」(誰不知道﹖)
    於是她澄清說不是指我,而是指車後的人。
    (也是「鬼唔知咩」,但是妳又不是大聲喊到後面聽到,結果聽到的只是我而已。)

    這只是件幾乎每天發生的小事,有甚麼好提﹖

    ---

    因為我首先想到的是以前已出現過的聯想﹕巴士走廊很明顯是一條「色譜柱」。

    但凡學化學的學生,在中學一定學過紙色層分析法。即是拿一張紙條,一端浸在溶劑中,另一端夾住吊起來。在靠近底端滴上要分析的物質(如墨水),然後向上移動的溶劑就會把墨水裡的物質分散向上帶走,不同顏色的物質就會散開成一條色帶。

    到了大學,如果你還是讀化學、生物學、或生物化學之類的學科,你就有很多機會繼續用更先進的色層分析法。它們通常把「紙條」變成一條裡面裝了不同物質的「柱」,只要把被研究的物質加入溶劑再通過這些柱,這些柱就可以(視乎你選擇了哪種柱)按照粒子的大小、電荷、甚至免疫抗原之類的特質把它們分離出來。(氣相色層分析甚至是把空氣當溶劑用來沖刷物質……)

    如果要我向學生解釋「甚麼是色層分析法」,除了用紙條外,我絕對會用巴士作比喻。

    以往的巴士,入口之後還有一些座位。現在新式冷氣「豪華」巴士,入口之後往往一個座位都沒有(出口之後才有),除了一側是機箱和放輪椅的空位,另一側就是樓梯下的面板。

    這塊面板實在「太平滑」了,於是吸引了很多懶人背靠在上面不走,沒那麼懶的人就直接進入車廂後部。於是經過這條「懶人平滑色譜柱」,懶人和非懶人就分開了。

    ---

    怎料今天再想,原來這種現象還有更貼切的聯想,就是動脈粥樣硬化

    眾所周知,動脈粥樣硬化就是在高血脂和高膽固醇之下,脂肪和膽固醇逐漸在血管壁沉積,最後令血管完全閉塞。

    嘩﹗這跟巴士上發生的情況何其相似﹗

    懶人就像脂肪膽固醇,「沉積」在巴士走廊平滑的「血管壁」上。另一邊的機箱和輪椅空位慢慢也會有懶人沉積其上。當「沉積」的懶人多到某個地步,就會令其他上車的乘客感到不便而停下來(等於進一步的「沉積」)。這樣最後就會導致「明明後面還有位,但後來者都走不進去」的情況。恰好就跟血管堵塞了令血液無法抵達後方一樣。

    懶人沉積在巴士走廊壁,就像膽固醇沉積在血管壁一樣。

    (維基)---

    問題是,有沒有辦法避免這種「巴士懶樣硬化症」﹖

    現在遇上這種情況,司機往往就會不停按掣,播音叫乘客走進一點。雖然可以避免司機和乘客直接衝突,可是亦正因如此(沒有正面接觸),所以根本沒效果,比直接喊話更差。

    從「巴士色層分析法」的角度看,懶人之所以挨在走廊,除了「懶」之外(中大校巴就是如此),另一因素是走廊的「平滑表面」實在挨得太舒服了。

    巴士公司是否要考慮一下,令走廊的面板帶點凹凸不平﹖令乘客不能舒服地挨上去﹖

  • Richard Wiseman's Paranormality

    Richard Wiseman《超自然心理學—為什麼我們會相信詭異的事﹖明明沒有,為什麼看得見﹖》(Paranormality: Why We See What Isn’t There?),洪慧芳譯,台北﹕漫遊者,2012

    Richard Wiseman (這個姓很讚 :D ) 是個很有趣的人,專門研究一些很搞笑的瑣趣題目。

    之前介紹過他的《怪咖心理學》(我總認為應該譯「怪雞心理學」)和《心理學家教你59秒變A咖,前者(怪咖心理學)顧名思義,就是專門介紹一些難登大雅之堂卻又很有趣的研究。如果看倌喜歡看笑話又未有讀過的話,高度推薦。(書裡其中一個主題正是「最好笑的笑話」)

    看過《怪咖心理學》的看倌,應該很熟悉作者的特色。今次這本書的風格也是一樣,只是主題改為集中於「超自然」。

    以科學探討超自然現象的聲稱﹖「咁似《神探伽利略》既喂﹗」

    (照片都是亂入的﹕)
    (岸谷@神探伽利略2﹕It's very very scientific)

    湯川學都有講,只要一件事重覆發生—即是「再現率」高—就一定可以用科學驗證(《神探伽利略2》第一集)。可以想像的是,只要能徹底檢證,其實沒甚麼現象是無法以自然現象解釋的。

    內容說不了太多,不如介紹一下書中探討過的題材吧。以下套用了《神探伽利略》的各集標題作比對,並不完全準確,純為增添趣味﹕

    1. 夢想(ゆめみ)る﹕算命先生和靈媒為如能夠「靈驗」﹖

    2. 離脱(ぬけ)る﹕靈魂出竅是甚麼一回事﹖

    3. 幻惑(まどわ)す﹕念力﹖你真的看清楚了﹖

    4. 指標(しめ)す﹕你以為自己真的會通靈﹖(碟仙其實也是同一回事)

    演技(えんじ)る﹕中途休息—會說話的貓鼬

    5. 騒霊(さわ)ぐ﹕即是撞鬼
    (神探伽利略第三集用物理現象解釋鬼屋,這裡更簡單。「疑心生暗鬼」才是王道。)

    6. 念波(おく)る﹕讀心術、催眠和洗腦

    7. 予知(し)る﹕預言真的應驗了﹖

    (岸谷﹕好想知道吧)

    作者還附加了一些小實驗,可以讓讀者感受一下那些「超自然」體驗。有興趣的看倌大可跟著做,試試自己是否也有「超自然」的感覺。最後附送「超級英雄速成班」,有幾個教你扮特異功能人士的小把戲。

    (岸谷﹕迫不及待了﹗)

    心急不用去淋水,快去找來讀吧。XD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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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是為學校買的,所以沒抄筆記。唯一抄了一段我覺得很好玩的,不知科學版版友們見到會不會說他附和迷信就是了。:P

    p.116-117 「幾年前我和同事前往印度探索普里曼南達大師(Godman Swami Premananda)。……(中略)……

    大師露出微笑,手舉起來迅速揮了一下,『聖灰』(印度教崇拜儀式所用的細灰)開始從指尖細細流出。不久,聖灰停止流出,大師憑空變出兩個小金飾,奇蹟結束。我把拍立得相機交給其中一位信徒,建議我們都出去集體合拍一張相片。照出來的相片清楚顯示一道紫霧環繞大家,大師和我的頭上還有兩個額外的紫點。普里曼南達看那照片時,審慎地指出,許多宗教都覺得紫色和聖人有關。

    仔細看大師的表演,可以看出他把憑空變出的物件藏在衣服的折層裡,趁大家不注意時才掏出來。我們後來在他手上套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讓他無法掏東西出來,他就突然變不出來了。

    至於大師照片上的紫霧又是怎麼回事﹖我回英國後,把相片拿去拍立得實驗室。技術人員解釋,拍立得相機吐出相片時,內含化學藥劑的包裝會破裂,化學藥劑會刷過相片,技術人員接著看照片後方的代碼,查閱一大本數字書,指出那化學藥劑可能過了保存期限,容易變色成紫色。所以科學界不願把那圖像視為聖人的明顯證據。不過,我個人則是比較相信。」

  •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w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ocial Darwinism

    [有法無天﹖—嚴復《天演論》與中國法律現代化的困境]

    約了朋友去歷史博物館聽這個講座,途中仲整唔見把遮。

    覺得難得有朋友對這種題目有興趣,但又怕像前幾次般人太多進不了場。所以先在上面參觀,早了差不多半小時到演講廳門口,豈料門堪羅雀。看來朋友的確「難得」,因為全香港似乎還不出三四十人。

    更驚訝的是當我望到講者姓名的時候……蘇基朗
    蘇生好像曾經是中大歷史系的教授,說「好像」是因為方某從無修過歷史系的課(哲學系反而不少),只是從歷史系的同學口中聽過這人。

    ---

    以下嘗試抄錄講座內容,內容太多必有遺漏。

    1. 蘇生說自己一直關注中國大陸「市場主義」的若干負面現象。(講義說明指「市場主義」是指以市場為至上,不等同於自由市場主義或新自由主義。雖然在方某眼中分別可不大。)
    1.1 道德淪喪 (認為市場買賣概與道德無涉)
    1.2 唯金 (金錢可買到一切)
    1.3 唯利「極」圖 (只知利益最大化)
    1.4 叢林定律 (強調競爭、淘汰)
    1.5 不犯法又賺到錢的事就可安心做 (方按﹕我倒認為這是香港人的心態,大陸隨時是犯法賺錢也可安心……)
    1.6 財可通神、逍遙法外

    2. 講座主旨﹕二十世紀的中國法律文化經歷了「天演化」過程,傳統的正義「天」概念被逐出法律文化的語境。
    在中國傳統,「天」乃道德正義之基礎,與社會建制有機結合。《天演論》以自然無正義仁慈的「自然天」取代了「正義天」,於是法律不再建基於「正義天」,由伸張正義變成純粹的競爭法則。

    蘇生順道提及自己之前編輯的著作,指這個過程始於中國的條約港。條約港是西方文化強勢,而中國傳統商業倫理較弱的地方。在《天演論》的影響下,形成重競爭輕人事的商業風氣。本講座目的即為討論《天演論》如何影響二十世紀初的中國法律和日後的改革開放。

    3. 移植西方法律(包括蘇聯),多半省卻了西方的「正義天」,於是無西方之根亦無本土之根,是為「無根移植」。

    二十世紀是法律移植的世紀,也是西方法律世俗化(反「自然法」論)、實證主義工具主義等思潮的時代,故少有輸入西方法律的道德基礎,如上帝、自然法、自然主義……這些源自其社會文化(宗教)的超越道德正義基礎。我們只移植了實用價值、文本制度程式、實務技術等等。

    因為是「無根移植」,所以根本說不上是「中體」西用,而可能只是「無體西用」。這與二十世紀移植法治不成功,不無關係。而且這一點不只跟歷史有關,廿一世紀全球化更加劇了法律移植和接軌的需要。

    4. 二十世紀的中國法律文化常具多重性格,亟待有機統一。關鍵之一就是要重建中國文化裡的「正義天」。相對於法律專業,民間還保留了較多「正義天」的心態,但國家政府的合法性早已不再建基於超越的道德正義。

    三重性格﹕
    4.1 天演化的法律專業文化
    4.2 兼具正義天的民間法律文化
    4.3 天演論/無神論的國家司法文化

    5. 進化論(方按﹕演化論)所衝擊者,其實並非「上帝」(所以生物學家可繼續信教),而是衝擊建基於聖經的教會權威。

    赫胥黎的「道德倫理主義型社會達爾文主義」(ethical Social Darwinism)強調集體選擇和淘汰、集體主義(民族主族)式的適者生存。同時強調人(集體)的自主選擇(人的選擇),以抗衡「自然的選擇」。與一般人對進化論者的誤解不同,赫氏反對命定論(determinism),強調人禽之辨(人有道德倫理文明)。

    赫氏的《Evolution and Ethics》在1894年(甲午之役前一年)出版,嚴復譯成《天演論》於1896年(甲午後一年)出版。據聞嚴復並不喜歡這本書,翻譯目的在於「救國保種、富國強兵」、強調民族主義。近代中國很多重要人物都受其影響。
    (反之,原本達爾文震撼學界的《物種原始》,在1859年出版,直到二十世紀初才有中譯,對中國人亦沒甚麼影響。)

    根據王汎森的研究,嚴復翻譯時其實並不忠於原著。例如赫氏原文的「natural selection」(自然選擇)就被譯成「天擇」(上天的選擇)。嚴譯的「天運」原文竟是「植物的自然狀態」。原著中提及演化的「無常」更變成「有不變者行乎其中」(即「有常」)。
    所以可以說,其實嚴復「創作」了天演論,以「天」譯英文之 Nature (自然),把中國傳統的「正義天」轉為「自然天」,這個過程因為借了「科學」的名義而令知識份子易於接受。

    相對而言,日本人翻譯 evolution 為「進化」,「天」字仍保留原有的宗教神聖意義。(雖然當時是借神聖意義來強化天皇制,如加藤弘之。)

    所以當時中國亦有不少人反對「天演觀」,例如夏曾佑《中國古代史》就提及,要以宗教的仁勇出世對抗天演的弱肉強食。
    而當時支持天演論的人,則有舉霍布斯的「原始狀態」(人與人互相為敵)為例,認為這就是生存常態。(蘇按﹕先不論霍說純屬虛構,但更重要的是他們沒留意,引用霍布斯說之下,「天演觀」也只不過是「原始狀態」,人類就是無法接受原始狀態才減少鬥爭走入文明。)
    當時胡適亦支持天演論,視之為自然主義觀。

    6. 中國傳統的天有四重意義﹕自然的天、神靈的天、道德的天、天國的天。

    到了皇帝制度之下,強調「天命」和「天人合一」,「正義之天」成為了傳統社會三綱五常的超越道德正義基礎(政治上「天」高於君臣、父子、夫婦三倫)。傳統司法強調「天理、國法(即君命)、人情(即風俗)」,透過儒家訓練實踐到基層之中。

    而民間信仰,同樣有「天網恢恢」、「天理昭昭」、報應等觀念。
    講者一開始時提及例子,說在新聞聽到大陸官方對某宗食品安全案件有「天理難容」的評語,嚇了一跳。正是因為這種批評在民間有共鳴,但說出這句話的共產黨政府卻是無神論的。
    Paul Katz's 《Divine Justice》亦提及神明、陰間的正義觀念。

    官府的司法、民間的調解、陰間的審判,全部共用「正義之天」的觀念。

    7. Alan WatsonLegal transplant theory 認為,法律多數都是抄別國的。因為有權立法者志不在此(法條細節),有才能者又有心無力(無力左右立法)。法律的原則是普世的,跟文化、國土無關,所以大可抄來抄去。

    這種觀念,到近年多被質疑。現在一般認為需要「有根」的移植,外來法律與本土文化能有機結合才成。

    中國人以「自然天」取代「正義天」,中國文化跟西方法律再難有機結合,而在法律條文之上,中國文化亦再無超越、更高的法律秩序,亦不如西方有宗教作規範(因為被視作迷信、不科學)。

    西方法律卻不同,一直有宗教作為超越秩序的來源。西方的 heaven 亦非中國之「天」。
    (講者開玩笑道,如果達爾文把「natural selection」改成「God's selection」,對西方文化的影響可能更大。)
    (方按﹕這不代表說現代西方法律是宗教的,西方法律已完成世俗化。這裡是指西方法律觀念中的宗教淵源令它們跟西方社會有機結合和發展。)

    8. 昂格(Robert Unger)認為自由社會的法治有以下特性﹕
    —古時強調﹕法律有公共性(Public)、實體性(Positive)
    —現今強調﹕自主性(Autonomy)、通用性(Generality)—即人人平等、不受其他因素干擾
    但法律的通用性有其條件,包括﹕
    —多元和自由社會
    —源自超越宗教的自然法(Natural law from transcendent religion)
    如是者有普遍的個人權益、法律亦具通用性。

    大家把「天賦人權」掛在口邊,這個詞其實是日本人的翻譯。(正如「自由」也是日本人翻譯的,嚴復譯成「群己權界」可能更準確但沒人理會。畢竟 freedom 跟 kingdom 都共用 -dom 的字尾。)
    (方按﹕亦正如嚴復把 economics 譯成「計學」可能更接近原意,日本人譯「經濟」在中文卻是「治國」之意,雖然這可能中了 political economics 卻跟 micro-economics 沒關係。)

    其實「天賦人權」都有神聖的根源。例如美國《獨立宣言》說這些是「造物主賦予不可剝奪的權利」,法國人權宣言亦宣稱這些權利是上帝恩許的。

    (方按﹕其實蘇生沒提及的英國國歌說得更清楚兼露骨。權利是上帝賜予的,國王只負責分發。當國王盡責保護法治和人權的話,國民才衷心希望「天佑吾王」。)

    影響民國法律最多的德、日兩國,均為受宗教影響很重的國家。

    9. 「人權觀」與「天演觀」並不相容。

    10. 天演觀的特色為﹕
    —移風易俗,鼓吹弱肉強食
    —以優勝劣敗看法律
    —為強者服務 (扶強抑弱)
    —不為正義的法律正義 (無實質正義)
    —違反民間正義觀

    11. 當時亦有人嘗試另造「根源」。例如居正就提倡「司法黨化」,不過不是指今日書記領導一切之意,而是把古代的「經義斷獄」改為「黨義斷獄」,以「三民主義」為新的正義根源。這是在沒有「正義天」的中華法系下自造新「根」。講者認為,問題是三民主義本身即為「無根之根」(方按﹕並未紮根於中國文化之中),無法提供到穩固的基礎。

    12. 「道德」和「對錯」分化了,以致 Sandel 把哈佛講堂中的例子搬到中國的大學討論時,驚訝地發現大部分學生認為不道德地賺錢也可以是「對」的事。(在美國當然也有學生認為可以不道德地賺錢,但沒有中國那麼一面倒。)

    如果現代經濟已經發展成可以不講道德,那麼現代法律又為何不可﹖
    結果只會造成一個去文明化的經濟強權(de-civilized economic power)。

    13. 問答時間,蘇生提及伊藤博文寫了《日本帝國憲法釋義》(憲法義解)。回家再查才知道原來大陸有人翻譯了,如果有機會也應該找來一讀。

    ---

    方某對近代史或法學的認識,應該都不足以評論他的觀點。
    (唯一的觀感是把近代史歸因於「天演論」這個譯名,似乎有點誇張。不過至少「天演論」都是反映了那個時代的觀點,而這種觀點既影響了「天演論」的翻譯,亦影響了近代中國。)

    倒是「天演論」這個故事,其實典型地反映了世人對演化的誤解

    有些人反對演化論,原因之一就是認為演化論鼓吹弱肉強食,「教壞細路、破壞道德」。
    歷史上的確有諸多假借演化論名義行壓迫之實的活動(例如跟達爾文無關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當時不少科學家認同的優生論甚至變成納粹屠殺的藉口),這些宣稱「弱肉強食」的理論,實質與達爾文的想法不符,亦與演化事實不符。

    在達爾文的眼中,生物最重要的就是確保生存和繁殖(這點也引起一些人反感,認為排除了更高的價值,但其實演化論並不指導人選擇過甚麼生活),生物固然可以靠「食弱肉」生存(如獅子),但也可以依靠其他辦法生存(例如兔子以動作靈活和繁殖率高彌補被捕食的損失)。只要繼續生存繁衍不絕種,在演化的世界就是勝利者。換言之,在達爾文的眼中,兔子般的「弱肉」跟獅子的「強食」一樣成功
    (如果以現今的觀點看,大腸桿菌和螞蟻可能比人類更成功,因為牠們的數目或質量比人更多。你認為牠們「太簡單」,抱歉這在演化中並不重要。以為演化就是「簡單變複雜」其實也是另一誤解。)

    以為演化論鼓吹恃強凌弱,蔑視弱者,此謬誤一。

    <p& gt;以為演化論鼓吹「恃強凌弱」,此謬誤一。<="" p="">

    此外,演化當中固然無處不充滿競爭,競爭也的確無情。但如果以為演化只會鼓勵無情競爭,這也是誤解。
    因為演化同時鼓勵合作。

    如果看倌讀過生態學,當知生物之間的關係,除了競爭還有互利共生。很多生物(包括閣下和閣下腸內、皮膚上各處的益菌菌落)都是從「共同生活」中互相得益。(方某介紹)除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討論過自私的基因如何得出合作的結果,Matt Ridley甚至在《德性起源》討論過演化如何成為道德的起源

    換言之,演化為人類本能帶來「不道德」的部分,但同樣帶來了「道德」的那部分。道德或不道德,其實只是用以適應環境、確保生存和繁殖的不同策略而已。兩者都有成功的可能(亦有人成功過),演化容許道德,只是不保證你有道德

    以為演化論鼓吹惡性競爭、排斥合作,此謬誤二。

    講座中提及赫胥黎強調「集體選擇和淘汰」,於是他們當時提倡的是集體主義(民族主義)式的適者生存。這是時代背景。恐怕他們眼中的「演化」就算有合作,也只會是集體(民族)之中的合作,以便與「外族」競爭。

    這種思維稱「群體選擇」(group selection),意指「自然選擇」中的單位為「群體」。
    雖然達爾文一開始時設想的選擇單位,其實是個體。但群體選擇卻相當「適合」當時民族主義的需要,所以成為主流。
    群體選擇其實是一種很脆弱的理論,因為個體之間私利的競爭很容易顛覆合作的「大局」,令「群體選擇」破功(這也是工會要爭取集體談判權的原因,單對單談判員工多處下風,易被逐個擊破)。後世數學家介入演化理論,以方程式研究「囚犯兩難」之類的賽局(個體為了些微利益,反而令雙方都陷入更差的狀態),很快就發現這一點。

    更有甚者,後來遺傳學家也加入戰團,提出「基因選擇說」(以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為通俗代表),認為選擇的單位甚至不是個體,而是個體內的每一個「基因」。(事實上有些遺傳疾病,就是由「自私的基因」破壞了整體運作引起。癌症的本質其實也只是個別細胞「不肯按原定機制去死」而導致整個身體受損。)

    從基因選擇的角度看,「群體選擇」其實只有在個體之間基因十分相近的情況下才有效(因為個體合作犧牲令共同基因得益,效果比各自為政更大)。尤以社會性昆蟲為甚,如蜜蜂和螞蟻,因為工蜂工蟻只有一套染色體,同一窩蜂/蟻之間有75%基因相同,比人類的兄弟更高,所以為了保護群體而犧牲個體,可對基因帶來莫大的利益。就算是其他社會性動物,往往都是近親群居。這種情況下,所謂群體選擇,只不過是一種親緣選擇(kin selection)。
    非親屬之間的互助當然也有,但條件嚴格得多,更不可能毫不利己地純粹犧牲(要不然這種基因早就絕跡了)。

    所以群體選擇現在於學界的影響力已很少,主要的「競爭」都是在「個體選擇」和「基因選擇」之間。只是生態學家多傾向個體選擇(或群體選擇),遺傳學家多傾向基因選擇,其實大家都只是執著於自己的研究對象而已。個體選擇和基因選擇,其實有如硬幣之兩面,互如補足。

    <p& gt;以為演化論鼓吹「恃強凌弱」,此謬誤一。<="" p="">

    回望起來,因為誤解演化搞出那麼多問題,豈不冤枉﹖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其實是那個時代的人有這樣的思想—如民族主義—才會有這樣的誤解。畢竟人的心理,一向是對扭曲他者以為己用優而為之。)

    (講到把演化論歪曲成「弱肉強食」,有朋友提及一個剛剛新鮮出爐的例子。這個例子甚至膠到我沒興趣為他寫篇文。)

    ---

    後話﹕寫這篇文的最大發現就是原來魯迅也是花生友

    魯迅在文集《朝華夕拾》中說在學校生活中最大樂趣是「吃侉餅、花生米、辣椒,看《天演論》」
    (維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