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 之前去了聽林超英講氣候變化。

    想起來主辦機構有點「左」(不是指偏向批判資本的那種「左翼」,而是指親建制那種「左派」),會請個有點「左」的前台長(不知道他的政治立場,但你看名字已有點「左味」),似乎不奇怪。

    沒想到的是,原來林超英「綠」到連我也幾乎受不了。當天文台長時被人嘲弄他,原來他那時已經收歛得很。

    沒空慢慢講,又是點錄﹕

    1. 暖化加快的圖,包括了三個時間點﹕1860左右工業革命導致煤的大量使用、1900石油開始普及、和1960戰後電視普及帶來的消費主義。

    2. 氣候學界的學者如果願意寫一篇否定氣候變化(climate change denial)的文章,據聞說 denialist 出價十萬美元一篇論文的代價。(這點準確性待考,但很明顯大家都知道錢從何來,這些錢就算不用來收買學者,也會用來在其他方面放煙幕。)

    (補﹕暖化懷疑論又來了,如何因應﹖)

    3. 1970年代氣象學界分析天然因素,還認為地球將步入冰河期(大家近年也可聽到相似的說法)。但當時未發現人為排除溫室氣體的影響。林超英自承受這背景影響,一直等到 2001 的 IPCC 報告出爐,才相信全球暖化真有其事

    (做個比較﹕李逆熵在《風雨人間》中曾提及,他在八十年代已開始想宣傳「全球暖化」,反而天文台的上司認為證據不足。不知那上司是否林超英﹖)

    4. IPCC 2007 報告指「毋庸置疑」(正式中文翻譯,原文 unequivocal,概率而言是 >90%)人類排放的溫室氣體已導致地球趨向危險的氣候變化。
    林超英特別點明,「百分百肯定」是不必要而不實際。我們一切人生大事的決定都是不可能等「完全肯定」才動手的,總是看有足夠的「成數」就做決定了。(這點方某以前也提及過)

    5. 說沼氣自燃令古人誤認為是「靈魂」,個人思疑他是否把沼氣和磷的「鬼火」混為一談了﹖

    金句﹕「自然,就是自燃」。

    7. 人類自古以來談「自然 / nature」,人類自身也有個「human nature」,頗有中國人「天人合一」之意。到工業革命後才改為談「環境 / environment」,「environ」源自古法文「被包圍」之意,反映了人與自然疏離、分割,以至污染到把整個「環境」視為敵人(「被包圍」嘛)。

    所謂的「環境保護」,也不過是以人為中心。

    8. 「可持續發展」沒有主詞,究竟「發展」甚麼﹖事實上仍是犧牲其他發展經濟。
    以 google 搜尋不同的用詞,側證大家都只持續發展「經濟」,少點人管「社會發展」,更少人理會「環境發展」。最後仍是破壞環境到威脅生存的地步。

    9. 比較一萬年來的大氣二氧化碳濃度。一萬年前是 260 ppm,農業令濃度上升了,但直到二百年前工業革命前夕,也只是 280 ppm。由二百年前到三十年前上升到 330 ppm,2007年是 380 ppm,但2010年已是 390 ppm。可以見到越來越快的趨勢。

    再對照其他溫室氣體在六十萬年來的變化,近幾十年都稱得上是巨變。

    10. 人類發展的科技,已超出了人性能力所能控制的。

    11. 機電署的資料,說香港人平均每年排放了 6-7 噸二氧化碳(商業四成、運輸三成、家居二成、工業一成),但這只包括本地排放,未包括海外生產本港用品導致的。

    如果計輸入的碳排放實為全球第一(每年9.2噸),加起來總數亦是全球第八。

    把所有排放合計,香港人每年平均排放 14.8 噸二氧化碳(輸入佔六成),美國那麼浪費固然更高(人均每年 22.0)。
    但對比其他窮國,柬埔寨是 0.31、緬甸 0.25,更窮的烏干達和埃塞俄比亞 0.12。
    相差足有百倍,這是值得驕傲的事麼﹖

    香港人口約佔全球0.1%,說少不少,但人口很明顯不是全球第八。但排放佔了全球的 0.4%。

    12. 三十多年來鼓吹「可持續發展」,結果仍只是「重商」(林超英搞個爛 gag說「仲傷」),只有勉強談「減少破壞」,何來有「環境發展」﹖

    GDP的膨脹增長就是「發展」麼﹖抑或是精神上的豐富和成長才是發展﹖

    13. 唯有放棄「消費推動經濟」的「GDP迷信」,破除「科技解決所有問題」的迷信(科技只能解決部分的問題),人與人之間以合作取代競爭,才是出路。

    重點並不是「環保」,而是敬愛自然。

    ---

    當然,他大部分的內容,我都同意。不過他那種對科技的貶抑我就不那麼認同。
    科技會解決問題,也會帶來問題。單靠科技本身的確無法完全解決問題,人心的選擇是重要的。不過反過來說,也不能指望單靠人心解決問題,科技進步是重要的。
    我們要了解物理、也要了解人心,我們可以要求小部分人長久節儉不享受、或大部分人短暫節儉不享受,但要求大部分長久節儉不享受是不可能的。雖然儒家自古也會講提升享受「質素」而非「量」,但就算不悲觀到認為「大部分人最終不會如此高尚」,要求完全只追求「質」而不影響「量」也是不大可能的。最後只要人有追求,就會帶來破壞。

    道德絕非不重要,但不能「泛道德」,單靠道德勸說不足以解決所有問題,完全的強制又違反我們對自由的追求。我們應該要用盡一切科技的、社會的、經濟的手段,讓這些「發展」不至於真的毀掉地球和我們自己。(運用政治經濟手段,讓消費者看來自己消費帶來的影響,從而令他們自己決定節約的方式,這也是一種道德的方法。)
    當然,這自然就是前台長不齒的「勉強談『減少破壞』,何來有『環境發展』」了。

    又,前台長說「種間競爭」(inter-specific competition)比「種內競爭」(intra-specific competition)激烈,我很懷疑這樣的說法是過分強調「合作」帶來的誤解。
    生態學有 competitive exclusion principle (競爭排除原理),如果兩種生物所需的生境(niche,又譯生態位,指生物所需的環境和跟其他生物的關係)相同,牠們的競爭就會強到把其中一種滅絕或轉換生境為止。

    (以前曾提過,以此原理看,信仰同一上帝的不同派系自相殘殺,是很正常的事。因為它們的「生境」和「客源」最相近。亦因此解釋越來越相異、教派越來越分裂得多。)

    所以,現存的各種生物,牠們的生境必定有若干的差異,令牠們不至於全面競爭。這被認為是演化的推力之一,迫使生物走向不同的道路。

    如果這樣看,你說同一種生物之間比較相似,還是不同種的生物比較相似﹖最相似的同種生物之間競爭大,還是沒那麼相似的異種生物之間競爭大﹖

  • Jin (2)

    看到這張星期日網民圍拍名店抗議的照片……
    (來源)

    ……這時候我正在聽《仁醫》的主題曲。

    我想我喜歡這個歷史感重的片頭和音樂,多於戲本身。沒有看第一集,不過見到這段引子太好了﹕

    我們總以為,許多事情是理所當然。
    以為下定決心,就能夠到達地球的另一邊﹔
    以為對方能夠了解自己的心意﹔
    以為可以每天平凡又充裕地生活﹔
    以為夜晚的漆黑可以被遺忘。
    但是,如果突然有一天,
    這一切都消失了。
    鳥兒般的自由、
    令人滿足的生活、
    明亮璀璨的夜空,
    這一切都消失了。
    如果獨自一人被扔進漫無邊際的黑夜,
    你能夠在那裡找到光明嗎﹖
    你能抓住光明嗎﹖
    或者能否用你的雙手,將光明送入那黑暗的世界﹖

    畫龍點睛地點出了這故事的意義所在。
    我們呢﹖我們是否願意張開雙眼去看那黑暗,去尋找和發放光明﹖

    如果現在讓我們回到英國人開發九龍半島的初期,在廣東道上走的是哪些人﹖

    (來源)

    如果幾百年後還有「香港人」的話,他們回望這一天的照片,又會有何感覺﹖

    ----

    後話﹕《仁醫》真的沒逐集看,畢竟半夜才播太不配合在下的節奏。(場面又不是像鋼之煉金術師那麼可怕,幹嘛不早點播﹖)
    星期六晚又看了兩集,就盤尼西林都給他造出來,實在太扯了。當然,這齣戲好看之處並不在於醫學技術(雖然那些道具比事旦台迫真沒錯),而正正是這種「歷史的突兀感」。

    主角就像坂本龍馬所說,太沒私心了,有如佛祖的存在。不過這並不是因為他沒有私心,而是因為他從來不屬於「這一個世界」,也不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人,所以自然也就很疏離了。幾乎連人家買兇斬他也不懂得避的地步。
    (亦因此他願意把所有名位留給緒方,因為後者才是「真正的」歷史人物。)

    在下當然也不是沒有私心,只是太熟悉這種感覺了。

  • the "ark"

    沒時間寫文,純粹轉貼抽水﹕

    64 位教牧領袖聯署呼籲  考慮應否支持影音使團
    (11月29日消息)
    時代論壇

    【時代論壇訊】六十四位來自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新加坡、台灣及本港的教牧信徒領袖,包括蕭壽華及陳恩明等,於十一月廿九日發出一封公開聯署信,就影音使團(下稱使團)聲稱的方舟事工,呼籲眾信徒在使團未公開所有證據、公開方舟遺址地點讓考古學界進行鑑別、以及尊重理性對話之前,考慮應否繼續支持該使團的相關活動和籌款,及應否協助在堂會內發放其刊物和宣傳相關消息

    聯署人呼籲眾信徒加入聯署,有意聯署者可把姓名及職銜電郵至info@arkwhy.org,並註明「參與聯署」。

    該聯署信指出,自二○○四年起,使團不斷以「發現方舟」作噱頭來舉行佈道會和拍攝電影,令他們憂心在未經確切核實之前便以此為號召,會有扭曲事實和取巧之嫌,對教會的誠信和慕道者造成傷害

    信中又指使團縱然面對教內愈來愈多的批評,但卻於十一月七日出版《號外》,點名指摘教內的質疑者造謠抹黑他們;另亦不斷強調批評者未曾到訪過報稱的方舟遺址,或辯稱他們已將證據陳列在電影中,著質疑者先看過電影才作批評(方按﹕很傳統的胡扯盲辯,反正「能量水」也是這樣的)

    聯署人亦關心到信徒捐獻的問題。在聯署信中,他們指使團在方舟事工上每年自各地信徒籌得大量捐款,但考古支出方面卻未能向普遍教會群體和公眾交待令人滿意的財務報告,但仍不斷向信徒募捐,並以發現方舟為名舉辦各類活動,手法並不恰當。

    有關聯署全文如下:

        親愛的主內同道:

        我們懷著沉重的心情,要跟各位主裡兄姊談一談影音使團這幾年對外高調宣稱發現挪亞方舟一事。

        我們欣賞該使團過去在福音事工上的貢獻,但留意到2004年起,他們事工的重心便漸漸偏移去考古發掘方舟。從2004年起,該使團便不斷以「發現方舟」作噱頭來舉行佈道會和拍攝電影,但我們憂心在未經確切核實之前便以此為號召,會有扭曲事實和取巧之嫌,對教會的誠信和慕道者造成傷害。事實上,他們已在三處不同地點聲稱發現過方舟遺骸,卻不肯公開據稱是方舟遺址的地點,以致其他考古學者根本無法核實他們的宣稱。該使團至今未有按考古學的嚴謹治學態度處事。最近一次發現七個空間的木結構後,即以新聞發佈會方式公佈他們的發現有99.9%可能是方舟,但隨後又改稱90%,甚為兒戲。

       2010 年相繼有香港和北美的華人教牧和領袖,甚至基督徒科學家和地質學者,先後質疑該使團的考古聲稱,可惜該使團未有提出令普遍教會群體和公眾信服的證據來回應考古疑點,只不斷強調批評者未曾到訪過報稱的方舟遺址,或辯稱他們已將證據陳列在電影中,着質疑者先看過電影才作批評。面對教內愈來愈多的批評,該使團最近在十一月七日出版《號外》,點名指摘教內的質疑者造謠抹黑他們。

        影音使團在方舟事工上,每年自各地信徒籌得大量捐款,但考古支出方面,卻未能向普遍教會群體和公眾交待令人滿意的財務報告。姑勿論木結構是否挪亞方舟,影音使團在未經學術界公開核實前便到處張揚,不斷向信徒募捐,並以發現方舟為名舉辦各類活動,手法並不恰當。

        我們敦請大家採取審慎的態度,不必急於對木結構作出最終判斷,在影音使團公開所有證據、公開方舟遺址地點讓考古學界進行鑑別、以及尊重理性對話之前,鄭重考慮應否繼續支持該使團方舟相關的活動和籌款,和應否協助在堂會內發放其刊物和宣傳相關消息?

        我們既然蒙召為教會守望,建立聖潔的國度,以真理和誠實傳揚福音,這審慎態度就是我們應有的負責任態度。

        祝 事主得力!主恩常偕!
        日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廿九日

    (聯署名單請見網頁)

    他們借基督教之名顛倒是非混了世界那麼久,終於迫到連死光人都要出手了。

    肥醫生﹕後知後覺比不知不覺為勝

  • The Dukedom of Manchau IV

    [文抄公國之四—兩種人類]

    趣文一篇,當成抽水也好、解嘲也罷,悉隨尊便。

    〈教師也不算甚麼〉(張倩儀《0後風雲—香港城市的熱眼旁觀》,香港﹕生活書房,2011。P.121-123 節錄)

    「中學好朋友結婚,因為她從商,我從文,況且好多年來往不密,我們沒有共同的朋友。她這新娘子很照顧我,為免我在婚宴上孤單無聊,百忙裡特意找來一對青年男女介紹給我,意思是請他們給我解解悶。年輕人客氣地坐下,她也轉身去招呼其他人。

    社交寒暄,年輕人禮貌地問我做甚麼行業,我說教書。對方面色一變,再也沒說話,又過了一分鐘,乾脆和女朋友起身走開,沒有再回來。

    真是大開眼界,我沒偷沒搶,我半點不慚愧。只是這件事讓我知道中學教師在一些香港商業人眼中,是連拉拉話的價值都沒有的。這麼多年之後,我想若果再來一次,我說我是編書的,大概年輕人也會多坐幾分鐘,滿足一下出書的好奇,然後走開。

    我從來沒有忘記,八十年代美國穿梭機選平民做太空人的計劃,第一個選的是教師,第二個準備選新聞記者。選中的那個女教師除了升空,還會在太空向她的學生講一堂課,過程全國播放。想想這會是多難講的講課,因為不知從何說起。挑一個優秀出色教師去作這麼難的講課,讓全國人都了解甚麼叫好教育,那是比甚麼敬師活動的表面文章更為敬師、敬教育,而且大力傳播尊敬教育的人文精神。當年還沒有平民上過太空,那女教師將會名留青史。這美好的行動只因哥倫比亞號在升空時爆炸而告終。如果當年沒有這悲劇意外,第一個上太空的平民就不會是腰纏萬貫的商人了。商人憑自己的資財上了太空,他們在太空做了甚麼呢﹖對人類生命價值的提升有甚麼貢獻呢﹖除了作太空旅遊的廣告,有人知道嗎﹖

    當年美國以國家之力,選教師和新聞記者當世界第一第二個平民太空人,是一種姿態,顯示對教育文化和訊息傳播兩大價值的尊重,而美國之為世界大國,香港之為金錢城市,從很多方面可以看出來,對待價值的態度是其中一個方面。」

    [後話﹕
    1. 進一步抽水﹕本來想用描述文理之分的著名說法「兩種文化」作副題,但仔細想來不想侮辱「文化」兩字,唯有侮辱「人類」。
    2. 其實我覺得只是那人太沒禮貌而已……又或者他有童年陰影,小時被老師罵/悶到怕了吧﹖
    3. 雖然在下不認為商人上太空沒意義,他們也推廣了太空旅遊、提供資金進一步發展民用太空科技,長遠來說對發展太空也有利的。不過也就是這般了,上太空炫富有產業和經濟意義,惟欠文化意義。
    4. 一向有人說,香港是個有 price (價格)而無 value (價值)之地。
    5. 就如下文中網友所說的,當年升空時爆炸的是挑戰者號,哥倫比亞號是近年回航時失事的那艘。]

    ---

    (方某的其他書評與書介)

  • The Dukedom of Manchau III - locusts

    [文抄公國第三之蝗蟲]

    改革開放後,內地人來港漸多。窮者需救濟有之,富者不仁面目可憎亦有之,引來了很多人不滿。因內地人多,便以可吃光資源之蝗蟲喻之。不問而知,若以此名概括於所有內地人頭上,實有一竹篙打一船人之嫌﹔若說部分內地人之作為不惹人厭,亦屬自欺欺人。

    可是,若考究物種,蝗蟲不過為草蜢。草蜢本非禍,數目突然暴增則為禍。與之相較,份屬「同胞」之香港人,本性與內地人亦非截然不同,只是久居英國轄下有法治庇蔭之香港,習慣有別而已。

    近日網上流傳,內地人於自助餐桌「群搶」受歡迎菜色之片段,不少港人嘖嘖稱奇。方某卻感困惑﹕香港人吃自助餐,不也常見「執輸行頭慘過敗家」、搶先拿熱門菜色的事﹖更不用說,之前提及小朋友連不缺少的東西也要搶的事了。內地人搶食純粹是因為他們好勇鬥狠麼﹖
    如果說香港人沒搶得那麼難看,可能只因為香港的自助餐安排較好,經常添加熱門菜色,讓客人不用一起哄搶吧﹖(正如道長梁文道之評排隊﹕這是技術問題)

    方某多番強調香港人跟內地人並非截然不同,很多內地人的不良習慣和心態,香港人一樣有,只是程度與表現之別。就算亂拋垃圾,香港「同胞」亦優而為之。
    一知兄反問,難道承認一樣然後就一起做了嗎﹖

    當然不是。孟子曰「人與禽獸之異幾希」難道就是乾脆叫人做禽獸麼﹖
    而是說,自以為義、漠視自己有同類的缺點,抬高自己然後看不起人,是虛偽的。
    人要先承認自己有缺點,然後才可改進。正視自己跟內地人也有壞習慣(雖然程度或有別),才可以在鄙視這些行為的時候,警惕自己不要做出同樣的事,亦不要以偏概全地看低所有內地人。

    扯得太遠,回到「蝗蟲」。出這篇文的主因,是因為對內地人「蝗蟲」的譏諷,不得不令在下想起朱翁的這篇舊文,不過這篇文章中的「蝗蟲」是香港人﹕

    (朱維德《原來如此》,香港﹕明窗,1989。頁168-169。)

    自私泛濫

    報上曾有文章,說到香港遊客,在外地所表現的行為,非常醜陋,甚至有說「是蝗蟲過境,不可收拾。」

    綜合他們所指責的,不外幾點﹕(一) 香港的旅行團一到,人人都放盡聲浪,不停喧嘩,大吵大鬧。(二) 購物爭先恐後,毫無秩序。(三) 例不守時,總有人累全隊等候。(四) 不尊重領隊,抱一種「有錢使死人」的心理。

    平心而論,這幾點都是「芝麻綠豆」,但又不應忽視。從前的日本人外遊,人人都說他們慣脫鞋和隨街小便,其實脫鞋只限於飛機內和酒店中,隨街小便只是一小撮。害群之馬不必多,別人舉起竹篙,滿船受災。香港人這些「德性」,肯定已深印在外國人心目中了。

    一次我領團遊日本,在熱海乘搭子彈火車往大阪。熱海不是大站,只停留三分鐘。我怕團友大意,強調停車的時間短,上車的速度要快。我忽略了香港的學生沒有訓練列隊步操,人人都不慣排隊。火車一到,我們第十四卡的一擁而前,個個爭先登車,四五個人將車門堵着。我在後面看到第十三、十五卡的日本人兩個兩個魚貫而上,全部都走清,我們還上不到一半人。那次經歷,令我既尷尬、又羞愧。

    其實我們外遊全部的「醜陋」行為,不外乎出自兩個字﹕「自私」。大聲喧嘩,是有我無人﹔爭先購物,是怕人有我無﹔不守時,是單顧自己﹔「有錢使死人」,屬於自大﹔「打尖上車」,不想自己落後。這全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前提。恰可的自私,並無不對,但做起來往往過分,變成自私泛濫,便有損或大損於人了。

    當然,看倌可以說跟「在地鐵大小便」差遠了,不過這篇是指責八十年代的香港人,總不能要求那麼低吧。(否則今天見到內地人在地鐵大小便,也不用覺得奇怪。就是因為已改革開放三十年了,還做出這種事才讓人不可接受嘛。)

    倒不如反思一下,廿多年了,文中所指的香港人缺點,有改善嗎﹖
    在下看來可沒有,這才可悲。

    同書稍後有篇相關的,與方某一向強調的亦有關,所以多抄一篇﹕

    無逸 (頁172-173)

    香港人看來很忙,其實大部分都是無事忙。他們忙些甚麼﹖飲宴、打牌、看電視。如果禁做這三樣,我看許多人會立刻百無聊賴,寢食不安。

    為甚麼移民要做「三等」公民﹖他們到了外國,缺少了親朋的飲宴,也不易湊腳打牌,電視言語不通,看得不知所謂。除了逛街,還可做甚麼。於是無所事事,唯有「等、等、等」﹗

    試看王亭之在番島,執筆寫專欄,主持講座,遙控小館,何時見他說悶﹖如果是我到了外國,上山下海,深弄小巷,固然可忙不了﹔即或豪雨大雪,閉處斗室,打開了甲骨,鑽回去四五千年前故堆,也可令我十天半月廢寢忘餐,怎會「三等」﹖

    《尚書》有《無逸》篇,就是周公擔心成王年齡漸長,安於逸樂,便作《無逸》篇,請他引為鑒戒。逸樂是歎世界,沒有甚麼不好。周公說﹕「乃諺既誕。」「亦罔或克壽。」「怨有同,是叢於厥身。」原來逸樂令人粗暴不恭,放肆無禮﹔香港人在旅遊中所表現的「醜惡」,原因本此。而且影響人的壽命,最不妙是別人的埋怨仇恨,都集中在你身上。

    廉政公署近年每年都進行「豐盛人生」的活動,而且特別着重向青少年灌輸這一個信息,是很有深意的。耽於逸樂,只有向錢看﹔眼中是錢,自然貪污﹔於是周公所說的,也就一一實現。人生豐盛,興趣廣泛,嗜好正常,生活就有意義。為甚麼香港人到了外國要「三等」,外國人卻能享樂﹖分別就在這裏。

    ---

    (方某的其他書評與書介)

  • more about conscience

    [續談良知]

    上文講內地社會賞惡罰善的問題,討論想起有內地律師建議引入法國法律懲治見死不救者。與其搞這些(或向救人者發獎金的)無聊事,不如立「好撒馬利亞人法」,保護救人者不會承擔額外責任。這才能鼓勵救人。

    (香港沒有「好撒馬利亞人法」,香港法例中路人也沒有救助的義務。但在香港送傷者去醫院,費用是由傷者和政府負責的,與救人者無關,救人者不會因而負債。
    根據普通法傳統,假如你是個普通路人,那麼你對傷者所做的行為,只要是其他跟你教育程度/所受訓練相若的人都會做的事,法庭就會認為你已經盡了「謹慎責任 / duty of care」,就算傷勢因而加重你也不用負責。當然如果你另存歪心或擺明胡來就另作別論,故意加重傷勢或乘機「搏懵」不單是刑事犯罪,亦可被民事索償。
    如果你是醫護人員,因為訓練更多、理應知道如何避免加重傷勢,所以責任也會重一點。但只要其他醫生當場也會作同樣處理,你也會被認為已盡責。)

    這篇是談人禽之辨的問題。

    姑勿論那幅被挪用的「猴子搶狗」照,有些人認為動物也會做好事(反而人有時也不做),所以講「人禽之辨」是不成立的。我想這樣說,是沒留意到古人已經討論過這一點。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禮記曲禮上)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離婁章句下)

    正如古人看得出鸚鵡懂得說人話不等於牠是人,人禽之辨的重點是「由仁義行」,而非「行仁義」。人禽之辨的重點不是行為,而是動機。動物做出我們看來仁義之行,但牠們心裡不會想仁義不仁義。只有人類才有「仁義」的觀念,根據仁義而行動。

    當然反過來,你可以說,正正是因為有一大堆觀念要計算,所以在某些情況下才更不會作仁義之舉。在這些情況下,動物可能不會想那麼多,就依本能去做了。

    又當然,如果要再駁,還可以說﹕仁義都是發展自人類本能的觀念(所謂「性本善」)。那同樣是動物的本能,正如大象猩猩也會為死了的同伴或嬰兒傷心。那麼講人禽之辨只是人類聰明一點把這些本能化為道德概念罷了……

    有學生看了質疑說「動機」本身就是很難測定的東西。的確如此,就像法官確定疑犯是否有意圖一樣,有客觀因素,但亦有點主觀成份的。

    如果要簡單地說,助人本來就是動物親屬間的行為,這很可能是已經寫入基因之中在一些較高等的動物之中,由於有互相辨認、記憶和計算人情債的能力,所以在非親屬之間也常有互惠的舉動。(例如吸血蝙蝠就會給找不到血的同伴吃,自己下次找不到的時候牠也會反過來幫我。)
    在人類本能中也有這些「利他」特性(本質上仍是利己),只是人類社會的複雜度比其他動物都要高。對一些非親屬亦非故舊的人都伸出援手,悲觀一點看可能只不過是對前兩者的利他本能延伸而已,然後以道德概念來合理化

    總之,不要把動物看得太低太蠢,也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太聰明。否則你會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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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便一問,有沒有看倌知道,這段音樂叫甚麼名﹖
    (已看過討論,但用那裡提及的名好像找不著)

  • conscience

    [良知]

    佛山兩車撞倒小孩,十八個路人不理,最後由一個拾荒婦救了送院。據聞內地(甚至香港)很多人在罵那些路人沒良心、見死不救之類。

    不禁想起幾年前,香港旅行團在埃及公路遇意外,其他香港旅行團沒有停下施援的事,當時那些香港人也是被批評沒良心的。當時在下提及,不救人其實不全是自私,也因為現實有限制不得已。(至少如果當時我是另一隊埃及旅行團,未必敢停下救人。)

    這種「見死不救」的事,其實在很多地方(如美國)都發生過。這樣說聽起來很「五毛」,不過事實如此不容否認。更大的問題其實不在於「有人見死不救」,而是在於這種心態在中國於今尤烈,而且是社會建制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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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說過,為何中國大陸的司機會有「撞倒人不單不救,而且立即來往多輾幾次」,是因為撞死人和撞傷刑罰差不遠,但大陸的醫療費會把令人全家破產。如果大家信奉市場原教旨那種「只論效率不問道義」的道理,那麼「撞傷人後乾脆把他輾死」實在是非常符合「經濟效率」的做法。

    反之,如果你想「做好人」的話,代價就大了。
    一則,把人送到醫院的,會被當成「應付責任人」,醫院收不到錢就會向他追收。即是說,救人的結果,輕則破財,重則破產。
    二則,還有些人會趁火打劫。前陣子不是才有個人扶起了老婦還送去醫院,被老婦反咬撞傷她要索償。內地法院竟然判那人要賠,邏輯就是「正常人冇咁好死」(正常人不會這樣做)。

    (補充﹕誣告亦非中國獨有。陳年《香港早晨》也有主持說過,美國有人試過扶起老婦後被誣告索償。不過分別好像是﹕美國法院沒把那好心人入罪,但事隔太久記不清了。)

    既然「正常人冇咁好死」,那麼要當「正常人」就唯有見死不救了。

    明白了這點,你就會明白為何十八個路人都不救,只有拾荒婦肯救人。因為後者已經窮到 nothing to lose (輸無可輸)。可悲的,這也正是為何中國歷代「仗義每多屠狗輩」的道理。

    可悲的,不單是有人見死不救,而是這個國家的形態賞惡罰善,讓人不敢做好事。

    ---

    而最恐怖的,亦不是「有人見死不救」,而是救人的老婦,竟然被鄰居斥為「搏出名」、「貪錢」、「發達了」(因為政府頒了獎金)。明明做了好事,反而好像壞人般被社區排擠。

    這種心態,並不陌生,因為在香港也見得到(只是沒那麼誇張明顯,但聽到不少事例)。

    很多人不願惹麻煩 去做好事,那很平常。(我不說那是「正」常)(亦因此香港人捐錢特別踴躍,因為捐錢最方便、不惹麻煩。)
    但人一般而言總不是完全沒良心,有需要做好事而不做,良心畢竟過不去。

    不過面對的方法就可以很不同。
    正常的反應,是人家做了好事,為他鼓掌。或者至少,別讓人發現自己沒做好事,甚至假扮自己有做好事。
    但反常(但可悲地尋常)的反應,就是既然自己不做好事,那就把好事「抹黑」變成壞事。甚至把那個「竟然」做好事的人踩落十八層地獄。既然他才是壞人,那麼我不做這件事,就說不上是有問題的囉﹗

    簡單點說,這是一種心理自衛機制的反彈。根本就是黃子華魚蛋論的變種版本﹕

    1. 我沒做好事。

    2. 天呀,為何他會做好事的﹖﹗

    3. 你要我做好事﹖不﹗不﹗我不要做好事﹗

    4. 我要他也不能做好事﹗大家都不做好事,那就「公平」了。

    (改編原作)

    套用黃子華的原話﹕(恕原文照錄,不照錄不傳神)

    「咁點先公平呀﹖大家都唔開心囉﹗大家都好仆街咁囉﹗」(衰衰格格狀)

    (作賤狀﹕「怎樣才公平﹖大家都不快樂囉﹗大家都很混蛋的樣子囉﹗」)

    相比起「見死不救」的無奈或冷漠,這種「我不做好事你也不能做」、迫人一起沉淪的犬儒心態,更為恐怖。

  • 智仁勇續集

    [隨便想想三部曲之二點一]

    上回提到對「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之惑。(由是觀之,方某絕非智者 )

    琪Miss的回應,是把「不」理解為「不受困於」的意思,即是說智者不困於惑、仁者不困於憂、勇者不困於懼,不因為惑、憂、懼而癱瘓了行動。(很明顯方某是後者)
    這個說法聽起來也合理的。

    回想起《鋼之鍊金術師FA》,愛德華最後放棄煉金術知識,用自己的真理之門換回艾爾那一幕﹕

    「在門的裡面,的確有齊煉金術的所有知識,有高深的學問,但我們同時失去自由。自從打開這扇門,見過真理之後,我以為只要有煉金術,就可以解決世上所有問題。但是,事實根本並非如此,是我們太過自大。」
    「根本就沒有所謂降不降級,我本來就只是個普通人。就算見到有個女孩子被人變成合成獸,也救不了的渺小人類。」
    「即使我沒有煉金術,也有大家在我身邊。」

    這表面上聽來有點棄聖絕智的味道。不過我們要記得,放棄煉金術的只是愛德華,艾爾沒有。

    與之相反的是燒瓶裡的小人﹕

    「我很想知道世界的一切﹗我不要被任何東西束縛著﹗我要自由﹗要在廣闊的世界生存﹗」

    雖然方某自嘲在這方面很像小人,不過今次倒不是指這個。其實問題並不在於「想知道世界的一切」,而在於控制欲。人心不足蛇吞象,它不單毀了一個國家的人(都變成賢者之石供己運用),最後竟然想把真理(劇中說等於世界)都據為己有,才失敗收場。

    正如燒瓶裡的小人是來自賀恩漢的血,我們每個人心裡或多或少都有這種控制欲。但如果讓它(小人)去得太盡,自然就「緣份定必早盡」。
    又正如小人不可能吞下整個世界(真理),我們也不可能完全不被任何東西束縛。如愛德華所言,若然我們執意要得到完全的自由、擺脫所有束縛,這種執意反過來會令我們失去自由。

    我們亦可以想像,「智者不惑」可理解為,智者知道局限,不被「知道一切」的欲望所迷惑而失去自己。即是說,智者不「惑」於自己「有惑」。
    依此推下去,仁者不憂於自己之「有憂」,勇者不懼於自己之「有懼」。

    聽起來好像差不多。
    顯然,智仁勇三者,方某皆沾不上邊。

    ----------------

    有時在外頭會遇上一些認識在下的網友(我知,「網友」這用詞很隨便,這裡指在下不認識他們的),通常認筆名的是敝日記讀者,認全名的則在中大cuhk.forum時認識在下的。

    (人世間的關係有時很微妙,正如剛結婚的 Cat姐 原來也搞過 ECS,不說不知。不過在下只是學校參賽隊成員,除了推「鑽主席」當ECS主席外跟ECS沒多大關係。
    這裡故意不出真名的,因為發現原來會引爆女士的秘密,那就不好了 )

    有時候,他們認出在下後的反應,會令我覺得自己有點像動物園裡的瀕臨絕種珍稀動物,像大熊貓或四不像之類。

    (我又知,自認熊貓的中學同學另有其人嘛,我不跟他爭 )

    知道別人有興趣看拙文,在下自然十分高興。不過大家下次反應可以鎮定一點 ,只不過就是個多嘴的人而已……

    又,有師妹告知在下,見過有朋友在面書裡轉貼拙文,回應者甚眾。

    如果有意見,乾脆就回在這裡,讓大家都看到,不是更好嗎﹖
    雖然在下常說,寫文是為了自己。但如果認定沒人看,那不如收起來不公開好了。有回應交流才像 web2.0,而不是 web1.0 嘛。
    有些人會認為自己的意見價值不大,但其實每個人所見不同。不說出來互相檢視,未必知道這意見原來對別人很有用、又或者是錯誤的。只要把自己所見平和地說出來就好。

    只會謾罵,固然窒礙溝通。但人人縮在自己的 comfort zone (像面書),其實也阻礙了進一步的溝通。
    面書是一個很有用的溝通工具,但它顯然不是一切。

  • communist, the ghost

    [隨便想想三部曲之三]

    為了幫老媽錄影大結局,翻看舊帶,重看《鋼之鍊金術師FA》的經典結局

    (播放完畢)(Battle Scherzo—《鋼之鍊金術師FA》插曲)

    以前說中共像燒瓶裡的小人,忽然再看,原來這一段用在政府身上,真是恰如其分﹕

    真理﹕「這是因為你自己也不相信自己。
    你盜取了人家的力量,你明明是由人類製造出來的東西,卻一直斗膽想變成萬能的神。
    這麼久以來,你從來都沒有成長過。你以為把七種慾望分割出來,你就真的可以超越人類成為神嗎﹖別笑死我了﹗」

    可惜的是,馬克思放出來的這隻幽靈,還在殘害生靈。孫中山講民權主義民權初步不盡對,但至少強調地方自治這一點,後來老蔣獨裁也不敢不做做樣子照搞,為「黨外」參政留了條路。馬克思強調暴力革命,卻忘記了制度建設(據聞恩格斯晚年傾向「和平演變」,不過列寧排斥了)。國民黨在台一黨專政四五十年(在大陸從未真正統一過,很難算),最後終於還政於民、政黨輪替。共產黨在大陸一黨專政了六十年,現在連縣級民主自治都沒做到,村委還是黨官橫行,還是一個說正常說話會隨時失蹤的國度。

    可是,正如賀恩漢最後說,這燒瓶裡的小人,其實也是由他的血做出來的,換言之他的性格特質也是來自賀恩漢的某部分(正如燒瓶裡的小人後來把自己的七種欲望分割出來,造成七個人造人)。這一切的災難難道也不是因他而起嗎﹖(雖然當時他只是個奴隸)
    放出共產黨這隻幽靈,這難道就不是我們祖先的共業﹖

    真理﹕「為了不讓你太囂張,所以要適當地令你絕望,這就是真理。
    要令得意忘形的人覺得絕望,這個就是你一直期望的結果。」

  • 智仁勇

    [隨便想想三部曲之二]

    (播放完畢)(No Answer—《鋼之鍊金術師FA》插曲)

    以前說過,高中時是方某最有成功感的日子。不像之前般處處受排擠,看來跟大家相處似乎比較和平了。而且在學校同時負責很多課外活動和服務,在圖書館尤其受賞識、還有很多師妹包圍著呢(……)。看來似乎是比較能融入這世界了。

    當時中文要教《論仁論君子》,提及「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字面的意思就是說有智慧的人不會困惑、仁愛的人不會憂慮、勇敢的人不會畏懼吧。
    表面上很合理,但總覺得似乎不太靠譜。於是問敬愛的陳老師﹕

    智者知道得越多、面對不知的也就越多,怎麼會不惑﹖
    仁者愛人,總是先天下之憂而憂,豈能不憂﹖
    孔子也說不與「暴虎馮河,死而無悔」之輩,「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勇者焉能不懼﹖

    不知道老師是自己也沒答案、認為我可以自己想通、還是沒有時間,沒有答這問題。
    結果到現在我還沒有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