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 去上課,just feel like an idiot。

    直到八卦,跟其他同學討論,才發覺原來大家都是一樣。
    那就不算很恐怖了。(至少這證明大概不是我的問題 )

    以往一個 module 只有五堂,所以第一堂已經講完功課。
    現在到第三堂,還沒完全清楚功課怎麼做,不驚才怪。

    e-book 是一種很「低能」的發明,揭得慢,而且會自動 expire。
    當然,對著英文,就算是色情文學,我都沒心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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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客﹕

    雖然說「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又或者「日久冇良心」),但看文章可以看得出多少人格呢﹖

    我曾被譽為「良心」,亦被罵成「漢奸」。那又代表甚麼﹖
    (唯有以「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慰己。)

    所謂偽者,人為也。
    偽善,不一定是騙人,人類最長於自欺。
    有「批判思考」者,應知報章新聞,皆有選取角度之限。
    一個人的文章,實乃表現理想之自我。

    再誠實的人,都不可能貼裸照。(這不是指法律問題)
    再誠實的人,都會有意無意美化自己。
    再「持平」的報導,都必有角度之限制,出於當事人手下者,亦不例外。
    如果說有意欺騙是惡徒,則潛意識的自欺欺人,該稱可憐﹖

    所以我才強調,寫日記要著意對自己誠實。所以糾偏也。

    (死,詮釋論上腦了……)

    此所以人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
    孫天倫說﹕凡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方某補說﹕你認為可愛的人,必有其可厭之處——只是你未見到/不願見而已。
    未見到/不願見,就結合﹔到見到了,就分開。

    是之為「結構性」問題。

  • Once too young

    這不是點給其他人聽,是給我自己聽的﹕

    曾經太年輕 (白色巨塔片尾曲) 詞/ 方文山 曲/ 黃韻玲 原唱/藍又時

    窗外風鈴一直 不安靜
    風在搖晃不安 的宿命
    我聆聽 你回憶經過的聲音

    開始旅行寂寞 很清醒
    我在靠近過去 的邊境
    有些 戀人只是 路過時的風景

    曾經太過年輕 卻絕對 真心
    我給的愛始終任性
    不懂花開只一次的愛情

    曾經太過年輕 淚純真 透明
    你的堅定 我仍然還 相信

    直到如今 你說愛我那封信
    我一直都收藏著 折疊用心 讓誓言乾淨

    曾經太過年輕 在人海 飄零
    那些關於我的事情
    總有你緊緊跟隨的身影

    曾經太過年輕 淚純真透明
    你的堅定 我仍然還相信

    (抄自紅豆的音樂創作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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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那個只懂生不懂養,拿了綜援去玩的女生,總於給法官判了入獄。
    律師求情的理由還是那些老掉牙,說她也是生於疏忽照顧的家庭,不懂得照顧小朋友之類。
    (知道自己不懂得,就不要生啦﹗還繼續生,倒不如說因為生了可以拿多一點援助﹖毫無心肝可言。)
    (又,其實不需要針對這女生,因為香港「魯莽地」不負責任的人實在太多。)

    (註﹕在法律上,「魯莽」是指一個人「不顧後果」或「明知故犯」作出一項行為。可以參考英文維基的解釋。
    如果一個人魯莽行事導致「意外」,而這種行為的後果,是一個合理的人(reasonable man)可以預見的話,則屬有罪。魯莽導致他人死亡,亦可算謀殺。
    但要注意,「魯莽」和「疏忽」是不同的概念,魯莽都涉及「行為」,而疏忽則包括「不行為」,指一個人沒有履行他責任應做的事而導致別人受傷害。會因「疏忽」被刑事檢控的人,通常對被告有特殊責任,例如父母對子女、醫生對病人、老師對學生、公司對僱員/顧客……之類。
    在這宗案件中,那女生的法律責任是「疏忽」而非「魯莽」。)

    心理學家說,在這裡家庭裡長大的人,很可能不懂得如何愛護小朋友。
    同理,在一個沒愛情的家庭長大,也會不懂得如何「愛」別人﹖

  • Narcissus and Narcissism

    正在為《囚犯的兩難》寫書介,但永遠是效率低落。

    (提示﹕有些看倌可能發現八月有一堆文章突然不見了。因為那些文章都涉及老爸的病情和其他人的資料,所以讓大家知道後,現在應該 protect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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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往科學館的路上,人頭踴踴。

    每次見到太多人,總令我不舒服。
    因為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這世界的人。你跟我說我其實是火星人,我也信。

    (題外話﹕地球真是很危險的)

    討厭人多的我突然想起 Tommyjonk 那篇有趣的文章

    因為我沒有答案。
    儘管我認為「自我」和「自我中心」並不是同一回事,但我無法把它們截然二分。

    抑或是,「你愛的其實是你自己」﹖

    (不明白這首歌為何以水仙為名的看倌,建議參考維基百科的水仙自戀。)

    自戀不一定是自大狂,自卑是自大的反面。自我貶抑,其實也是自戀的另一面。不是自我中心的人,哪會有閒挑自己的毛病﹖(當然,自我中心的另一類,就是只看到自己的優點、別人的毛病。)
    作為一個自稱自閉的人,我也不會懷疑自己是自我中心的。儘管我也會幫助人。
    無法代入小說、電影的故事,已經是一個無法投射感情的徵兆。

    在路上走,在過馬路,我一直在想。
    如果自我中心是個問題,那麼究竟「不自我中心」是甚麼﹖
    「不自我中心」會否變成「沒自我」﹖

    我們無法準確定義甚麼叫「愛」,但當我們說我愛某人時,必先要有一個「我」才成。如果沒有「我」,就沒有「我」去愛某人了。
    (我得承認這樣想有點在抄「我思故我在」)

    如果說愛人「需要」(或者「會」)愛到喪失自我,那麼跟鬼上身有何分別﹖
    既然「我」也不存在,那麼真的有「愛」嗎﹖「無我」會愛得更好嗎﹖

    我突然想起一些愛到發狂、被苛待也不放棄對方的人、或者是擅長說「我做咩都係為你好」的家長們。
    在這些情況下,所謂「無我」的愛變成﹕
    1. 失去自我,心中只有對方。一個心裡只有「他」的人,其實根本就想變成對方,把「我」變成那個「他」。但這又不可能(他始終是他,你當不了他),處於兩頭不到岸的狀態,於是出事。
    或者
    2. 這是虛假的「無我」,只不過把「我」投射到對方身上。所有的犧牲,其實只是想把對方變成另一個「我」來取代自己。

    如果失去了「我」,那麼這個人的生命還有甚麼意義﹖
    被他所「愛」的人,又得到過甚麼﹖

    想了很多,我還是認為「自我」不能丟失,我會覺得這也是 integrity
    所謂「顧及他人」或者「從別人立場出發」,跟自我應該是不相抵觸的。

    但我沒有答案。

    ---

    當然,說那麼多東西,也可以說是佛家的我執

    庫大說﹕

    那些「認為不應為了別人而活,或者認為保存自我才是重中之重」的人,也許一世也不應該拍拖。

    我同意。
    不拍好了。

    ---

    很喜歡那句「天佑我的愛人」﹕

    現在才發現,原來以前每次聽,都把那句聽錯成「有她不再覺得生命無奈、感慨」……
    (不過如果套在我身上,似乎改成「叫他不再覺得生命無奈」比較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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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眼光放寬一點看,
    其實,這篇文也是自戀的例子之一。

    (有些時候筆下經常有古腔的「在下」。除了耍古腔之外,其實也是避免通篇「我」的一種方式—本文就是個例子。試數數全文有多少個「我」字﹖)

    早說了,文人多自戀狂。

  • 聽到這首歌,我本來想起曾蔭權的。但原來也可以用來回應一位網友﹕

    尋獲最陌生的感覺 來自最熟悉的動作
    誰話過 曾經感動 會一直快樂
    誰亦有權不甘寂寞

    (註﹕歌詞的「熟識」應是「熟悉」,連片段也寫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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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交通工具上,都遍佈打機的人。

    打機不關我事,但自私的香港人,永遠不會 mute,也不會用耳筒。
    於是那些只有對當事人有意思,對旁人都是噪音的遊戲機聲,就伴著全程。

    有些人討厭別人說色情笑話,就祭出性騷擾的罪名。
    難道打機騷擾人,也要射殺嗎……﹖

  • 既然化學君討論過,我似乎也應該討論一下了。

    輕孤獨癖(阿斯伯特徵狀群)﹕對我們有何影響

    下面藍字是個人意見。

    我想胡兄稍後就會出面,說我們不應該單憑網上資料自己斷症。
    對了,我當然不可能替自己斷症。比附一下而已。

    輕孤獨癖患者有什麼困難?

    輕孤獨癖狀況是很細微 — 它是一種’看不到’的病,所以往往被別人誤解。因為難於捉模,所以醫生診症十分困難,通常它被稱為’三合一的缺陷’ — 它有三種困難﹕

    —社交困難
    —溝通困難
    —想像力困難

    輕孤獨癖很多時包括病患者有特殊的興趣,和日常的秩序被擾亂時便會情緒不安。

    以下我們描述一下這三種經歷。

    社交困難

    “我很想開一次派對,但不曉得怎樣籌備。”
    “我認為自己比別人較難交上朋友。”
    (唔係乜野叫「社交困難」﹖)
    “社交技巧不是與生俱來的 – 我們必須學習。”
    (看我給人排擠了多少年就知道了)
    “有時我們會誤解四周環境及訊號。”
    (不是有時,是經常。有時在教職員會議說了話,之後會覺得自己像白癡)
    “就好像生活在毋人見到的圍牆後面。” (方按﹕毋-->無)
    “就像黃蜂被困在果醬瓶內一樣。”
    “從電影中我認識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我知道這種看法是不設實際的。”
    (就像看A片當性教育﹖)
    “我常常忽視社交時別人的暗示,和做錯時不知道怎樣處理。”
    (不是忽視,「看是看,卻看不見」)
    “我因為不能參與而感到沮喪。”
    “我們發覺只憑眼睛很困難去估計別人的年紀或社會地位。”
    (不知為何我通常把女性的年齡低估。最近一個例子﹕在課程裡的一個同學,我原本以為她是同齡的,直到她親自開口,我才知道原來她入了行十年有多。)
    “有時我們發覺很困難地與別人對答如流。”
    (除非說我擅長的事)
    “有時我們覺得與外國人打交道比較容易一些。”
    (因為跟外國人交談,通常對「誤會」會比較多容忍)

    溝通困難

    “有時我們需用較長的時間去了解別人的說話。”
    (早就說過,我在分手後幾年,才想到女友的說話或動作,可能有甚麼意思)
    “我們很難明白一些述語,例如’不知道2加2等於什麼’的意思。” (述-->術)
    (我根本不知道這句是甚麼意思)
    “別人說什麼我們便信以為真。”
    (是的,尤其是女朋友的話,她說「沒問題」我就真的會以為沒問題)
    “有時我們不停說話,沒有留意到別人根本沒有興趣。”
    (老師的強項 )
    “我們沒耐性去等候才輪到自己。”
    “很困難令別人去明白我們。”
    (所以寫了那麼多,然後發現誤會更多)
    “假如你有孤獨癖,去明白別人的說話,就像嘗試去了解外語一樣。”
    (也不至於,如果那說話是直接的、可操作的)
    “有時我們覺得很困難,甚至乎覺得受罪要與別人眼睛接觸。別人便會誤解我們是靠不住和不誠實的。”
    (這就是老媽說我「愛鞠躬」的原因之一。對學生也一樣,我有時說話不望學生的,希望他們不會覺得我很差吧……)

    想像力困難
    (這點劉大導多年前已經批評過,但奇怪的是,比賽時我仍然幫他們當文膽,設計標語 )

    “我們之中有大部份人發覺最困難的地方是察覺別人的感受。”
    (甚至根本沒察覺過)
    “小孩時我們有時不能夠加遊戲埸上的幻想故事遊戲,或者說笑話。當逐漸成長時才發覺我們原來是這樣的。”
    “別人明白的東西我們很難才會明白。更難估計別人的想法。”
    (前者不一定,後者則頗肯定,所以當年當代表時,我已經表明不打算日後搞政治)
    “很難明白戲劇和故事說些什麼。”
    (看倌常說,我幾乎不讀小說,現在明白了吧)
    “有時不能認同別人的感受。”
    (何止有時)
    “很難明白細微的情感和面部表情 — 如果別人張大口笑訊息便十分明確,但不太明顯的情緒便不容易察覺得到。”
    (跟女朋友相處的問題一樣)
    “人們應該記住不單止是孤獨癖人士才會在溝通及社交方面出現困難。這方面每一個人都會在某些情況下遇到某種程度的困難。只是孤獨癖人士加倍感覺困難,正如他們的人生旅程一樣。”

    特別興趣

    “我們較容易有支配整個生命的特殊興趣。”
    (呢句仲難明過徐步高遺言……)
    “當有需要的時候,我覺得很難把特殊興趣撒下不理。”
    “有時可以發展特殊興趣,使我們能夠培養或學習最喜歡的興趣。”
    “別人往往不像我一樣對棋杆產生興趣。” (棋-->旗﹖)
    “我愛花時間觀賞高壓電纜塔,和它們的構造。”
    (也是,有時我會對著一些別人沒興趣的東西發呆,例如手錶錶面……於是讓人以為我嫌他們悶)

    慣例

    “我們對更改慣例比普羅大眾較難適應。這可令出外旅行或準時履行新職更加困難。”
    (如果你記得在下小時候曾經在路上假想一條路軌,每天沿著同一位置上學放學的話……到了現在,我上下班時坐地鐵,都會從同一道車門出入、站同一位置的。)
    “如果有警告在先,我絕不戒意改變。但必須預計週詳,不能夠突然發生。” 

    “輕孤獨癖人士比普羅大眾較易有其他問題,例如失讀症dyslexia (對書寫符號的鑑別和理解發生困難),運用障礙dyspraxia (組織動作能力喪失),消化障礙和精神病。”

    我們精於什麼?

    有輕孤獨癖會令人十分憂慮和擔心,但是普羅大眾覺得困難的事我們卻輕易做到。我們這一群人大多數是聰明和智商高人一等。以下是我們精於處理的事。
    (聰明不見得,不怕悶倒一定。別人覺得悶的東西,我的耐受力相當高。反之亦然。)

    “我對事實和數字的記憶一流— 例如車牌號碼和時間表。我從來不須要記低電話號碼。我對笑話,趣聞及甚至乎整個電影片段都記得一清二楚。”
    (不見得,我記性很差)

    “十年前的對話我都記得很清楚。(當對方已忘記曾說過的話時,這樣便會產生不同意見。)”
    (更不會,我對人的記憶很差。以前對非課本的書本內容記得很好,近年也差了)

    “我十分公正。.”
    (宜乎「三位一體」)

    “我精於電腦方程式。.”
    (不見得)

    “我精於外國方言。”
    (更不見得)

    什麼可以幫到我們?
    (難道日後面對女士們掛上「病人」牌子,可以有多一點寬容﹖)

    “我們需花多些時間去了解有輕孤獨癖的人士。”
    “學習時我們需要別人支持 — 例如讀大學時一名外展工作人員教我做某些事。”
    (不一定,但指示一定要很詳細清楚)
    “學習上我們必須加緊練習。”
    “我們需要別人幫助學習打理家務,和怎樣去處理情感和與朋友之間的關係。”
    “別的人若然是談吐清楚會對我們有幫助 — 解釋清楚要做的事和在某些事上給我們實際支持。”
    “一般人都需要協助去找尋工作要找到工作便須要別人的支持。找工作和在職時得到別人的支持,足以擴闊我的生命。”
    (我終於明白為何我找工作會那麼難了)
    “自僱人士也需要別人支持。”
    “別人需要將事情解釋清楚和避免諷刺。亦希望他們行動一貫和記住曾說過的話。”
    (一旦旁敲側擊,我就會搞不清楚重心所在,所以直話直說是最重要的)
    “假如別人能夠接受和容忍我們的情況和時不時的古怪行為,這樣會幫助我們。”
    (反正又不傷害人﹖)
    “假如別人知道我們不會主動與人交往,但得到援助和在我們認為是合適情況之下便會「加入」,這樣對我們會有幫助。”
    (我的朋友通常都是較主動的)
    “我們需要明確的條例,在社交埸合需要別人告訴我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所以小時候我讀《西餐禮儀》這本書特別落力,然後在謝師宴發現尊敬的老師對這些規則置之不理……)
    “如果你用熱誠的態度,很清楚和直接的說,這樣會幫助我們。”
    (「直接」)
    “把注意力集中在我們優秀的條件及天資上。”

    ----------------

    我住的大廈有一位很有趣的保安員。

    1. 相比其他保安員,她特別喜歡逗別人傾談。
    2. 她造了茶葉蛋,竟然要送幾隻給我媽。(注意﹕我媽絕不是互委會主席或成員之類)
    3. 她很喜歡提供「增值服務」﹕見到我回家後,再見到我媽,就會告訴她兒子回了家。

    媽﹕如果俾佢見到你帶個女仔上樓,就尷尬囉。
    我﹕咁仲好,既然妳知道,就應該識趣唔好咁快返上黎住。

    (設計對白)

    上個月,她已經跟老媽說,在英國留學的大女兒回來了。(所以我們才有茶葉蛋吃)
    然後她跟老媽說,覺得區區方某「老實」,不如兩家「相睇」。佢有兩個女,大女廿五、細女廿二,兩個都o岩。

    我﹕「兩個都o岩」,咁樣講會唔會唔係幾好﹖
    媽﹕人地講緊兩個年紀都o岩你o者。

    (註﹕理解別人說話的困難,阿斯伯格症候群病徵之一)

    一聽到「相睇」,立即落荒而逃(藉口﹕看郵箱)。
    家母跟人家討論我的事,我就會渾身不自在。別在我面前談,背後談好了。

    保安﹕妳個仔似乎唔想同人傾偈。好似無欲無求,淨係鍾意睇書。

    (我﹕欲求﹖有既…… )

    (不過這一點,十幾年前做心理測驗已經說過﹕這種人最想不受打擾,讓他回家後可以靜靜讀書就好。頗有「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之意。
    忘了是否孫天倫,記性果然越來越差……)

    不要再開玩笑了。
    留學返黎,使同我呢個死窮鬼一齊﹖(當然,她不知道我有多窮的)

    就算不講錢,我也早就說過。
    兩次分手,我以為自己不是好男友,但應該還是好老公。
    經過多年自我觀察之後,我甚至不認為自己是個好老公。
    所以,省點好了。

    絕對沒必要再去作一些徒勞無功、傷人損己的事。
    還是繼續當中大獨身會永遠榮譽會長好了。

  • the shame of CU

    校友會廣告﹕30/6 有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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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審查」廣告欄﹕成立 Anti-censorship blogring,歡迎 Xangans 加入﹗

    最新進展﹕請協助我和申訴專員交涉
    (關於第 4 點投訴,申訴專員已開始調查,但紫草希望曾寄信的人通知他)
    號召七一上街﹕自家

    1. 「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2. 投訴明光社、星島日報散佈不雅讀物
    3. 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香港違反人權公約
    4. 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特首投訴影視處/淫審處、5. 向特首投訴影視處選擇性執法(請參考文中「留言」留下的範本。)
    6. 自家﹕「齊齊投訴張民炳」
    7. 自家﹕進一步行動綱領、8. 致香港圖書館協會、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公開信
    (更新﹕發現兩者都沒有回覆我的電郵—HKTLA的電郵根本就死了—請改為郵寄。)
    9. 基督徒「擺聖經上台」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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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之恥,不在情色版,而在……]

    Yahoo—明報新聞﹕學校考試 學生如常上課

    「他(校長)又說,學校不會放棄幾名涉案的學生,已允許涉事的女生昨日返校考試,暫時不會考慮處分的問題。」

    雖然有說此校風評不佳,但呢間學校搞得好唔好,我唔知道。
    不過,至少個校長識得分緩急輕重,亦記得自己是教育工作者。知道現在需要做甚麼、急於罰學生「扮問責」沒有好處。

    一所中學,尚且能識大體。校內爆出「販毒」大鑊,仍然知道自己該做甚麼。一所「大」學就不懂﹖
    為了區區「情色版影響校譽」,搞到「未審先判」,甚至以「人頭落地」相要脅﹖

    我不敢期望「幸遇先生蔡」了(儘管中大曾有先生高),只敢問﹕

    劉遵義校長,你讀報的時候,能不羞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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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抵讀﹕戀愛資本主義之形成餅論色欲男女

    女性作為「性供應者的存在」,亦即是市場中的賣方,若然所有賣方皆聯合提升市場價格的話,作為買家的男性 (少數受歡迎男性除外) 自然處於相當不利的位置。結果,少數有錢人及受歡迎男性的「勝方」擁有複數的女人作為對象,其他大部分的男性則難以得到女伴。萌系評論家‧本田透命名這個差距、供求關係為「戀愛資本主義」。

    若清晰闡述的話,「戀愛資本主義」的重點為:如商業世界的資本主義一般「根據自由競爭的原理,戀愛這項商品逐漸演變成似是僅由極少數人獨佔。」的情況。結果,「根據戀愛資本主義,人類將會被二極化地分為『圍繞著熊熊愛火的人類』和『完全未嘗戀愛的人類』,從而形成受歡迎與不受歡迎的人之間的殘酷差距。」這種隔閡將愈來愈大。

    這正是我一直想說的事。
    不過我要強調一點,問題的根源不是自由戀愛,而是資本主義式的強權邏輯和標準單一化,即是「戀愛商品化」。這是資本家透過各種方法(如情人節、愛情劇、豪華婚禮/蜜月旅行……)促銷的感性觀點,並由一批批把自己當成「性消費者」的賤男和「性供應商」的「港女」追捧而風行。對大家來說,「性」就是貨品,「愛」也不過是流通貨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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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出口轉內銷﹕(圖書館)

    3. 關於圖書館主任的存廢,可以看我那篇《》。
    嚴格而言,不是沒有,只是名額會合併到一般教師編制,而不再獨立計算。
    很多圖書館主任對於取消這個職位的傳聞有點難以置信(雖然半信半疑)。因為如果睇番前幾年教育改革的文件,圖書館的工作範圍其實很廣很重,如果說現在不再需要老師,而請一個不懂教育的人來管,似乎有點離譜。
    當然,沒人可以排除(甚至頗肯定會)有校長寧願用這個名額請老師教書的可能。(不過很明顯的,他的圖書館不會搞得好—圖書館助理怎樣懂得搞協作﹖除非他願意給相當的錢去請個專業圖書館員。)
    所以,我認為因為有需要,所以圖書館的職位始終會存在。問題只是學校想以教席或非教席去請,而非教席的供求關係又會影響到工資。

    4. 不過要警告一句﹕千萬不要以為圖書館的工作就是「將自己喜歡的書介紹別人」。
    大部分時候,圖書館做的都是文書工作。(如果學校不是沒人性到,還要圖書館老師兼教十幾廿堂的話)
    忙訂報、訂書、籌備閱讀活動、搵書商搞書展,甚至係批改閱讀報告(「凡閱讀皆報告」是香港校長的流行迷思)。大部分時間都唔會係對住D書(編目都唔會有時間慢慢睇,我D書係搭地鐵睇的),而係對住堆文件。
    如果有個有經驗既助理獨當一面(如敝館),咁平時既庶務至少唔使煩(雖然獨立=可能冇咁聽話)。如果仲要對助理、學生管理員事事管的話,仲慘。依家D學生,想佢地當值幾乎要八人大轎。就不計不負責任的人,學校的活動已經夠多了,他們想來也來不了。

    所以要跟學生講「書」,不是靠上課時的空檔、晨讀時間之類,就是在學生到圖書館的時間——如果自己不是忙得連學生也沒時間應酬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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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轉內銷之二﹕(記者的薪金)

    問題唔係「理想vs高薪」,呢兩樣野冇必然衝突。
    問題係我地既社會願意為「新聞」付出多少代價。
    沒有足夠的人工,就無法留住人才。當記者沒有足夠的錢和時間,難怪我們的新聞 always naive。(其實老師也有點像,只是人工比較高而已。長期忙碌會令人 burn out,亦會令人思維提早鈍化。一批做到死的老師,對教育不是好事。)

    關於付出代價方面,這是傳媒老闆的責任,但更是全港讀者的責任。問題是他們願意給多少錢,買甚麼資訊。
    一份份一邊誨淫誨盜一邊扮正義既八卦報刊,一邊俾人鬧一邊賣滿堂紅。
    但一些文化性質、「小眾」性質的雜誌,越來越做不住。《九十年代》跨不進廿一世紀,《明報月刊》繼續在蝕錢(靠明報企業泵水)。
    如果香港人只願意付少許錢,買一些不準不實的娛樂資訊,那麼記者確實不值那麼多人工,全香港的新聞系甚至應該關門大吉
    如果我們認為,香港人應該得到更詳盡真實、有深度的資訊和分析,那麼我們就應該付多一點,支持一些有質素的報刊。
    你會用十蚊買本《X周》,定係花三十蚊買本《明報月刊》﹖(除返開星期計,買明月仲平添﹗)

    香港的傳媒,不是靠記者,而是靠讀者。
    正如觀眾就是喜歡看師奶劇的話,無線就算肯請最叻既編劇,又有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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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轉內銷之三﹕(維基百科)

    他們的確是顯得很激動,我也覺得這樣對事情沒幫助,但我並不認為他們的說法毫無道理。「不知道重不重要」和「不重要」是兩回事,但他的做法顯示他似乎分不清楚,把他不認識的東西都當成不重要或不知名。

    「Shizhao一向都是這樣的」不等於這樣就是對的,人家「不了解這裡的機制」也不代表這套機制沒問題。Stewart雖然給黃世澤罵完,至少也看出「管理員沒有執行最後才提刪的政策」(等等)是一個問題,傳過來希望大家討論一下。如果中文維基百科因為這場辯論,而檢討刪除政策,也許是一件好事。……我不是說福佳「一定不可刪」,但你們這種唯我獨尊的態度,不見得比他們好。

    ……我認同維基百科的理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我未聽過有哪個海嫌某條河不重要而不讓它入海的。

    出口轉內銷之四﹕

    不如先排除了黃世澤一些激動的用語,我認為維基應該要確立一個原則,這點相信也是黃世澤和我的意思﹕

    「除非你很肯定那條條目不重要,否則不應該以"重要性"理由提刪。」

    如果有一條條目你不知道重不重要,應該做的是提出討論,而不是要求刪除。
    如果採用這種原則,有很多黃世澤所針對的刪除事件(如陳松青、福佳),本來就不會發生。

    自己不熟悉的事,根本就不肯定是否重要,那就不應該當成不重要。(至少,有懷疑應該是去問—例如「福佳」就問香港維基人—而不是提刪。)

    至於書生有沒有政治動機,我不認為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但他刪除工作的某些習慣,的確有問題。

    維基百科使用的 GFDL 其實比較嚴謹,在版權方面要特別注意,我不反對,這也有需要。不過這理由並不適用於「福佳」,就算以美國法例看,戲仿都是被容許的。

  • wiki & I

    [維基與我]

    經常為中文維基打廣告,當然是因為自己有份寫,但更因為覺得此事大有可為。
    雖然,我們都很清楚,相比英文維基(甚至德文、日文維基),中文維基的質素還不夠。
    (更不要說又搞出粵語、閩南語、文言文維基……一堆除了分散精力外,我看不到有何好處的東西。所有懂得讀中文字的人都懂得讀白話文,有餘力搞其他版本,不如先搞好原先的那個。)

    但相對於漫無邊際的互聯網,互相參與監察的維基百科畢竟比較好。群眾主導的東西,注定平庸,所以維基百科難以求專,而易求博(尤其是流行文化方面)。其實只要需要的條目都有基本介紹,對於很多網絡使用者和學生而言,已經足夠。

    看過敝用戶頁的人,應該也見到我的貢獻多麼少。我早就說了﹕
    (懶人哲學﹕小修小補也是功課。)
    (註﹕來自房署口號—「小修小補,為您做好」,大概是指房屋署不負責提供大型維修的意思 )

    我想寫的文太多。或者應該說,我的意見太多,形式化的知識太少。
    (就算我要寫章則,也怕被視為原創研究)
    於是,我很少在維基開新條目,頂多也是見到有問題時略為修補一下。
    何況,我真的沒時間。(或者應該說,我的效率太低)

    所以,被列入出席民間諮詢會的維基人名單,嚇了我一跳。(因為沒想過還有人當在下是維基人)
    刪除福佳討論裡,自問不是編輯,所以只提意見。但竟然有人告訴我「似乎你早就有足夠資格投票了」,更嚇了一跳。(懶成這樣當編輯﹖)

    難道我申請當見習編輯,就是為了一個愛刪文的管理員

    save-zh-wiki.png

    既然他那麼喜歡刪文,就看看我剛剛建立的「香港少年法庭」會否也被提刪﹖

    -------------

    後話一﹕
    庫大說「晒冷」吸引香港女孩子的可能性比較低,所以諸位不需以小人之心度我。
    (「晒駱駝」可能比較有機 )

    一個有點自閉,又有點社交障礙的人,當上老師已是奇聞。
    所以也不用再追求甚麼了。

    後話二﹕
    還是那句,自己 set up 一個 wiki server 是不是很難的﹖有誰做過可以說說經驗嗎﹖

  • 「反審查」廣告欄﹕

    1. 請齊齊參加「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癱瘓影視處/淫審處﹗網民要自由,必須團結行動﹗
    2. 最新﹗向影視處投訴明光社、星島日報散佈不雅讀物
    (既然他們喜歡抽水,一於把他們拖下水。)

    3. 最新﹗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香港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已響應﹗)
    (投訴信因為包括簡體中文、英文兩版本,所以比較長。在此不轉錄,請移玉步細讀。)
    4. 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特首投訴影視處/淫審處,請抄投訴信寄發。
    5. 自家﹕「齊齊投訴張民炳」行動,抗議審裁員妨礙司法公正。

    6. 自家﹕進一步行動綱領投訴博客,迫使警方面對「張貼超連結有罪」的後果

    7. 自家﹕致香港圖書館協會、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公開信,歡迎關注事件的同工抄發。

    8. 邀請基督徒參加這份聯署,鼓勵大家從「聖經送檢」問題反思審查機制。

    --------------

    兩篇文章﹕[小朋友的戰爭]、[拍拖的知識管理]

    [小朋友的戰爭]

    前陣子,跟他們再玩一次大富翁﹕
    monotab(自繒)
    他們還是處理不到「綠色巨人」,明明得到另一組地,也不願意把綠色巨人抵押來起屋。
    當他們嘲笑我「押地起樓」的時候,他們不知道最後輸的是他們。
    說了那麼多次,還不明白﹖

    星期四跟他們玩了一盤《戰國風雲》。

    一開始放棋,他們就犯錯﹕以為放棋階段是「分餅仔」,各自霸佔一洲然後撕殺。
    其實放棋階段跟下圍棋一樣,已經是佔地和包圍、反包圍的作戰。

    正當大家以為可以不費力佔地,邦少打算佔領非洲、南美洲,陳生佔領歐洲,孔大哥佔領北美洲的時候,我「及時」提醒他們要在他洲插一腳,以防人家佔領一洲。
    當然,在這之前,我已經不知不覺地佔領了沒有人理會的澳洲﹕
    (維基)
    對,就是畢華流十幾年前已經在《畢華流談遊戲》中認為是最佳基地的澳洲。

    他們不能怪我——誰叫他們不來跟我爭呢﹖

    所有地區佔領完畢,繼續放兵階段,又犯錯﹕兵力分散
    曾經被「蝦片Sir」殺得一頸血的在下,早就見識過「蝦片大軍」橫掃六合的厲害(當然我們都被痛宰了)。所以集中兵力才是致勝之道,每處放幾隻小兵,只有待人「清場」(根據馬力﹕死些少人不算屠城)的份兒。
    其實我也做得不好,因為我希望保住亞洲的幾處地方(如暹邏和蒙古),所以分了兵﹔而且又想拖他們後腳,所以每個洲的「唯一據點」都放了不少兵。(某程度上是因為提醒得太遲,他們每人都只差一兩處就佔領全洲,所以我不容有失,不能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兵源。)
    不過相比而言,他們的分散程度就很誇張,可以整個北美洲、亞洲處處都放三兩隻兵,而歐洲更因為出入口太多,無法不分散防守。
    而我肯定不會在澳洲本土,每處地方放多於一隻士兵(除了印尼這唯一門戶)。

    (兵力分散除了無法提高防守力外,還會妨礙兵力運用。因為進攻的發兵地需要留兩隻士兵,所以處處兩三隻士兵,等於每一處地方都無法發動有效的攻擊,更無法集中兵力攻擊敵人。)

    第三個大錯誤(更致命的),是缺乏戰略眼光。這遊戲的要義,在於佔領一洲,否則無以自保。
    一開始的時候,因為邦少擲骰一向「死好命」,所以很快就統一南美,甚至可能統一非洲。所以我很快就散佈「邦少威脅論」,呼籲陳生和孔大哥「討伐」邦少。第一步就是「建議」孔大哥南下攻略委內瑞拉、陳生增兵南非。
    「邦少威脅論」嚴格而言不是假話(當然是事實),而且對於陳生(歐洲)和孔大哥(北美)而言,邦少(南美+非洲)肯定比我這個遠在澳洲的「潛在威脅」更火燒眼眉。所以「遠交近攻」,由他們出手阻止邦少,是很合理的做法。

    不過,他們忘記我留了後路,不單止我在格陵蘭(北美和歐洲的門戶)有據點,而且陳生和孔大哥在對方的洲裡面也有據點,互相阻礙統一大業。
    所以其實他們一開始就應該交換條件,建立攻守同盟,互相放棄據點換取統一。(孔大哥至少應該佔領南美洲才跟陳生反臉﹔陳生則比較難,但乘孔大哥跟邦少開打、方某只顧掃清亞洲,先求統一歐洲亦有可能。)
    如果他們聯手的話,我單憑格陵蘭的五隻小兵,不可能阻止他們統一全洲。(除非我放棄亞洲,跨洲踏進這片混水,但「近」水救「遠」火肯定違反孫子之道。而且澳洲也不算很有甜頭的地方—只加兩隻士兵而已。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挑撥邦少去攻打他們。)
    可是,他們竟然聲稱「絕對唔會先打方Sir」而每一局都以僅有的兵力(2或3)攻打邦少。

    所謂「戰場無父子」,何況是師生﹖
    在他們和邦少互相殺戮的時候,我在東亞慢慢(骰運差嘛)掃清三人勢力。
    當我見到陳生統一歐洲時,立即從格陵蘭分兵攻打冰島,然後又把大部分兵力撤回(死守無益)。這個「擺明出賣你」的行徑(不讓他統一賺兵,不就是擺明阻撓他「大國掘起」了嗎﹖),陳生竟然毫無感覺。
    他們不是當自己是方某的附庸國吧﹖

    我雖然被正兄批評為「像裁判多於玩家」,但只是重細節忘大局,還不至於毫無取勝心。
    遊戲當然要認真——認真於取勝,這點我是完全認同正兄的。就算我是老師,學生也應該全力去贏。
    做人要「俾面」,但這是態度上的。棋盤上的攻略,沒有「俾面」可言。該殺就殺,沒有因為「俾面」而不殺的﹔不該殺就不殺,亦不應因情害理,為鬥氣而殺。
    當他們忘記這一點,忘記統一自己的洲(縱使要攻擊老師),他們就肯定不會贏。

    第四,邦少本身的問題。

    首先﹕很明顯不尊重遊戲規則
    竟然想胡亂把兵力調來調去(i.e. 剛果打馬達加斯知、南非調兵去秘魯),完全不按地圖上的邊界和路線。這是一次大戰為背景的遊戲,你以為是現代美軍,動輒坐 C-130 四處飛的麼﹖(更何況就算現代美軍,也沒有一次過空運大軍的能力。所以打伊拉克和阿富汗,還是要周邊國家合作才打得成。)
    而且也不知道遊戲的回合有分段,每個回合增兵、攻打、調防都是三個互相獨立的階段。絕不可能讓你在一回合裡先調兵再攻打別人的。(戰術上有閃擊戰,但戰略上沒有這回事。大軍調動,是不可能隱瞞別人的,所以一定要在回合末進行,讓其他玩家有機會因應。)

    這副棋雖然是他帶來的(我懶得去發掘了),但竟然連規則也不清楚,不知道抽牌的條件、不知道增兵的規則。我不知道他在家裡怎樣玩的。
    方某向來說,在家中獨自一人玩棋的時候,就是按規則操練熟悉。如果亂來的話,不如不玩。

    其次(不代表重要性)﹕沒有體育精神
    因為邦少在兩個洲都有優勢,我當然要先對付他,再加上他跟陳生孔大哥接近,所以變成被三人團攻。
    團攻的情況,在哪裡都可能出現,遊戲和現實都一樣。事實上,九七年大富翁比賽初賽時,我就被另外兩人杯葛(他們的地比我多得多,根本不用跟我換),但最後竟然是我贏了(他們其實不懂得玩)。
    這時候,邦少嘗試提醒其他人留意我正在亞洲站穩腳跟,但因為他平日人緣不好,所以人家沒理他。到我佔領亞洲,直殺非拉(拉丁美洲)解救陳生和孔大哥的時候,邦少就很氣餒,以「唔玩」相要脅。

    這是個很不好的習慣。(已不是第一次,每一次眼見要輸的時候,就叫「唔玩」)
    無論順逆,都要有體育精神,努力到底,方能獲得尊敬。
    如果現在的小朋友連一盤棋也輸不起,難怪會有人因為「成績唔好」而自殺。

    早就說過,我不渴望贏。尤其贏小朋友,是勝之不武。
    但小朋友要學習「輸」。
    現在的教育界慣於「鼓勵」學生,獎狀滿天飛,學生反而不滿足、不感恩,對於失敗更不能接受。鼓勵不是壞事,有些學生的確需要先鼓勵,但我們也要讓他們學習如何面對失敗。畢竟社會競爭當中,成功的人少、失敗的人多。

    --------------

    [拍拖的知識管理]

    繼續上邦嫂舍監的 Knowledge management。

    當中一張投影片是這樣的﹕
    nonaka

    tacit 的知識轉為 explicit,變隱為顯,像敝日記就是。
    把 explicit 的知識變成另一種 explicit 的模式,把知識、資訊改頭換面就拿來交功課,大家經常都在做。
    把 explicit 轉為 tacit,每個人的學習,都是這樣。

    但 tacit 到 tacit 又如何呢﹖本來就隱藏不公開的知識,如何變成另一人同樣不公開的知識﹖
    聽起來有點像情報交換。

    教授又拿我來開玩笑(他最愛搞 gag 的了)﹕

    假設 Andrew 約了新女友去熱狗店,(扯到後者只因為前一課有同學買了熱狗當午餐)

    (真感動,我很多年沒聽過這種事了 )

    他們會如何互相了解呢﹖總不成每人拿一個文件夾出來,然後按著清單逐項問吧﹖

    (好像給說中了…… )

    所以兩個人就會從聊天的方式,增加對對方的了解,這就是 socializing。

    偏偏人際交往、互相感應是方某最弱的部分。

    熟知方某者,當知在下最習慣的,就是搞 explicit 的東西。
    又或者把 tacit 的東西變成 explicit,近乎本能地認為把所有東西變成 explicit 就天下太平。所以寫文寫得不亦樂乎,甚至因為把跟喜歡的人的事都寫出來,於是把對方惹惱了。(當然冇行啦 )

    Coaching 或 mentorship 對在下作用不太大,因為我還是要把所有東西問清楚明白了才成。
    如果可以的話,最好給我一本清楚的手冊。

    所以我從來都覺得自己不了解(以前的)女朋友。
    因為這些東西偏偏是 tacit,我又不懂得如何找出來的。

    (補充﹕庫大的回應)

    --------------

    從化學君那邊找到的﹕

    你是電視廣告迷﹗
    你有87分,你對七、八、九十年代的廣告瞭如指掌!

    能得到這樣的分數,你簡直是一個標準的電視廣告迷!你對七、八、九十年代之間所播放的廣告都十分留心。嚴重一點說,每當電視開啟了以後,你可能每一分一秒都是目不轉睛地看著,就算連電視廣告也不放過。在年幼時,你說不定暗地裡曾經和朋友重演過某些廣告的情節吧?

    老餅廣告測試

  • About the Society of Torture and Laser, STL

    「反審查」廣告欄﹕

    1. 請齊齊參加「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捽死影視處/淫審處﹗網民要自由,必須團結行動﹗
    我每天都去看有沒有新目標(暫定每三天內更新一次),然後寄發投訴。

    明報﹕「至於被投訴內容不雅的《東方日報》兩期風月版「男極圈」(5月13日及5月17日),影視處至昨日收到119及60個投訴,暫時未決定是否提交審裁處評級。」
    大家繼續努力﹗

    2. 映雪發動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特首投訴影視處/淫審處,請抄投訴信寄發。
    3. 自家﹕「齊齊投訴張民炳」行動,抗議審裁員阻礙司法公正。
    4. 自家﹕進一步行動綱領﹕投訴博客,迫使警方面對「張貼超連結有罪」的後果。
    5. 邀請基督徒參加這份聯署,鼓勵大家從「聖經送檢」問題反思審查機制。

    ---

    明報終於落了水﹕
    《明報》副刊裁不雅 編輯部促覆核《明報》聲明作者:創作自由受威脅(依家先知﹖)
    我撐明報搏拉轉載:情色問卷三種答案

    贈給明報、各大傳媒和市民的,還是這一句,改改就成﹕(見三月廿六日日記)

    當死光對付同性戀者,
    我不發一言;
    因為我厭惡基佬。

    當他們對付《中大學生報》,
    我不發一語;
    因為我不喜歡童言無忌。

    當他們對付明報,
    我沒有抗議;
    因為我只看東蘋太。

    當他們對付自由派,
    我沒有反對;
    因為我不是自由派。

    當他們對付我,
    已無人能為我仗義執言。

    投訴聖經,並不會變成國際笑話。(「國際笑柄」恐懼症)
    可是,如果香港人還不覺醒、還不站起來的話,香港總有一天會變成國際笑話。
    竟然不會為別人的自由發聲,我真的不明白,為何說香港人熱愛自由﹖

    ---

    推薦﹕還未見識死光如何黑暗的人,看吧﹕三部曲.明光社真面目每日一囧 - 死光人權(轉載)︰明光真面目 (後兩篇是轉載,可以事旦睇一篇)

    「手掩半邊嘴說尊重不同人的生活方式……不要狡辯,以立法後「也許再也不能暢所欲言同性戀之害」這些莫須有的理由來阻止立法、變相繼續侵犯人權的邏輯,不就暗示了明光社本來就認為性小眾人權是次一等的思維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0gCOLWyjKo (第一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muKgiwxE0 (第二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NkImGdfAGQ (第三段)

    (雖然是英文節目,但有中文字幕。又雖然這樣是侵犯版權,但值得讓更多人得到這資訊,所以我仍然推薦。
    末尾的人權組織代表說得好﹕「我們有沒有歧視別人的權利﹖如果沒有的話,根本就說不上有反向歧視這回事。」)

    同作者有另一篇香港有個明光社,跟在下指「死光跟淫賤傳媒乃共生關係」有相近處﹕

    「如果婚前性行為不是罪、未婚生子不是罪、不讀聖經不是罪、同性戀不是罪、講粗口不是罪、質疑聖經不是罪、無神論不是罪、不上教會不是罪、性幻想不是罪……的話,……那組織就無資助了。一切一切也是為了利益。如此一想,其實一切都可能好簡單。但政府的審查機器與明光社關係的不尋常,加上前者審查標準的模稜兩可,才是叫我最憂心的部份。
    當然,無證據證明事件跟明光社有直接關係。但話我知一連串事件只是巧合,打死我都唔信。要證據?呢度唔係法庭,我地對眼就係證據!」(方按﹕又一溏心名句 )

    大家有沒有想過

    「回歸才十年,但原來已經有人可以放肆到為殺人者護航、侃侃而談日本右翼式的歪理;而一份學生問卷只要提及任何關於性愛的「字眼」,都要進行道德批鬥;而廣管局和明光社又可以肆無忌旦地搞風搞雨打壓異見……這究竟是個怎麼樣的城市?

    梁文道﹕淫審處是怎麼被騎劫的﹖

    「我們應該尊重所有宗教所有團體的價值觀;但是我們不能讓任何一個團體把它的價值觀強加在整個社會之上。但是現在我們卻目睹一部分人怎樣巧妙地掌握了現存體制的運作,發揮槓桿力量,將社會公器變成自己的「宗教裁判所」。」

    香港家書﹕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高級導師陳士齊

    「但我過去在英國所受的神學訓練,讓我對此點非常擔憂,因為宗教的不寬容,是廿一世紀全球化世代動亂的來源之一。反過來,宗教只有變得愈來愈寬容,才能進步,才能清理自己宗教裏面一些迂腐陳舊的傳統,才能與其他宗教徒及非信徒和諧共存。」

    愛惜自由的人們,還能不站起來嗎﹖﹗

    ---

    世澤兄終於告訴我們,評議會裡面發生緊咩事﹕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會議報告
    學生報前總編曾瑞明﹕冷言冷語論情色(上)
    <也為學生們打打氣>
    林忌短評:抽水哥抽著漒水曲線自焚

    ----------------

    見到呢個消息,我都嚇左一跳﹕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決定成立兩所新書院──敬文書院及伍宜孫書院
    咁急﹖

    餅﹕以下內容純屬虛構

    ----------------

    原來文匯報都有D咁既野﹕浪漫夢幻的善良雙魚座
    只引一段很「到肉」的話﹕

    在愛情方面,如果對方不主動向你傾述衷情的話,你從不考慮去付之行動。你需要一個能指導你言行的精明強幹的生活伴侶。由於在戀愛問題上缺乏主動性,任人選擇和追求,容易促成並不隨你心願的結合。

    ---

    先前看火狼的《膠花大戰》(我還沒時間繼續看),很喜歡「李后蘭」這角色。
    怎料看看原來《櫻花大戰》的李紅蘭,真的好萌喔﹗﹗﹗

    (我真的是眼鏡萌 / 旗袍萌﹖﹖)

  • wedding

    星期六去完「圖書館和通識」的講座,回家換了衣服,就去小學同學的婚禮。

    老實說,其實很多年沒接觸了,就是年前才由鉛芯兄牽頭,大家見過面。
    (女同學老是喜歡考人家認不認得人,像在下這種認書不認人、連自己學生也認不完的…… )

    有點奇想﹕要婚姻的請快了,就在朋友還沒有去婚宴去到厭之前。

    不知道如果搞一個社會調查,會否得出「女人去婚宴越多越想結婚,男人去婚宴越多越不想結婚」的結果。(我亂說的 )
    方某倒是,每見一次,對那些儀式(戲﹖)就越覺煩厭。
    大家坐下來吃一頓,不就好了嗎﹖

    玩新人嘛……還是不好說,不知為何我從小就看不順眼。
    (注意﹕不是要批評誰。現在是人家結婚,他們願意玩甚麼,都不關我事,不要玩我就成了。)

    不過,原來同學跟新娘是中學同學,一起十年了。令人羨慕。
    十年還在一起,一點都不容易。

    不要說我這種,為了不想「朋友越來越少」,連同學都不敢再考慮的了。
    (這是廢話,其實現在我根本對所有人都不存寄望了嘛?都「絕緣」了,還有甚麼考慮不考慮﹖)

    現在根本不敢找對象,更不敢想結婚。
    以前是質疑自己的求偶能力,而以為自己還有當好老公的能力。(這已經夠奇怪的了)
    現在,根本不認為自己有結婚的能力。(需知道不是說錢的問題)
    所以,無謂去煩心了。

    生而為人,是無法令自己「不想」的,因為這是人的本能。
    但你可以做的,是不要讓自己去做傻事。尤其當你明知自己做不好的時候。
    正如人有賭性,不等於你要去賭。

    ---

    今天剛剛翻到《國家地理雜誌》四月號的「全球漁業危機」特輯。
    不是要批評同學請我們吃魚翅,其實我一向喜歡吃魚翅,所以沒資格批評別人。
    不過,如果我們要吃到鯊魚絕種,那就太誇張了。

    就像鱈魚快被吃光,結果有人用油魚充數。為何我們會吃到牠們瀕臨絕種呢﹖
    這樣似乎難以理解,因為人的胃口有限,吃的總數一定有限。就算世界人口仍然上升,但吃的總量,始終是個有限值。糧食總是可以分配到的。

    只能想到兩個原因﹕
    1. 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進行總量估算(聯合國權力不夠、或者沒想過這樣做),所以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無從計劃。
    2. 因為我們太浪費、眼闊肚窄,拿得多卻吃不完,所以一方面把人家捉光,另一方面浪費了食物。(就像漁業的「混獲」,捉了那麼多魚又不要,只要最值錢的,結果濫殺無辜。)
    (去哪一種宴會,都必然會吃剩東西,更不要說自助餐——所以我不去。我不想把自己撐到爆血管,但又不想浪費食物。其實根本就不應該供應過多而叫人把它吃光,但「把人撐飽」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還是那句,我不是要批評同學。
    (要是俺結婚,難道就可以要求食物減量了嗎﹖恐怕單是「不要魚翅」,已經過不了關。)
    (在這時候,如果周兆祥是你的朋友,似乎不錯。)

    我忽然有點理解,為何周兆祥那幫人,會把環保當成宗教問題。(「深綠」跟宗教狂熱沒有分別)
    科學可能說服政府,但宗教能說服大眾。

    --------------

    從足印找到一篇很奇怪的東西
    怪的是其中一條意見﹕

    皺眉,看到姓方的已覺不對勁,果然又是那個主張合體論的怪「學者」……

    一則,我沒說過自己是「學者」(「學生」就差不多)﹔二則,他後來評論的其實不是在下說的話。
    不過,那是後話。令我奇怪的是﹕甚麼是「合體論」﹖我不曉得那是甚麼東西。

    就算今天觀課,看到尾發現我不太懂為了點和圓周切線的長會用上平方。
    (懂的意思,不是知道要這樣做,而是要解釋到為何要這樣做。我是從「老師」而非「學生」的角度看這問題。)

    去 google,很搞笑的找到「公武合體論」(主張日本朝廷和幕府合作)。
    直到第三頁才看到一段說明

    (5)逐字論(Verbal-PlenaryView)━━這理論是大部分福音派神學家的主張。據此理論,聖靈的默示是每字每句及全部的,而非觀念,或部分而已。聖靈的默示並不干預人的文學修養,只在暗中保守人下筆時的用字毫無錯誤的成分。所以聖經便是神人合作的文字結晶,這方面神人合作的成果,在神學上稱為「合體論」或「匯合論」(ConfluenceTheory)[注7]。

    wow……原來我主張過一個那麼奇怪的理論,自己也不知道﹖
    (老實說,其實我看不明白這段話的。因為前後意思好像不連貫……)

    我想這人不知道,在下不是教徒來的(雖然曾經相信過上帝的存在),而且現在的我並不相信任何宗教的神靈。(嚴格來說,現在的我是不可知論者,因為我無法「推翻」神靈﹔但感性上,我比較接近無神論。)
    所以,我不太可能相信「神人合作寫聖經」。記得自己曾經說過類似的話(忘了寫在哪裡)﹕

    1. 聖經是由人手寫的,若然聖經有神的啟示,也必然經過人的詮釋。
    2. 所以聖經的文字,不可避免受那些先知的知識背景所影響、和人類認知模式的缺憾所局限。就算有全知的神,先知也不可能把祂的思想用文字完全表達出來。
    (題外話﹕就算上帝讓先知看一次生物演化、宇宙百億年史……先知明白嗎﹖下到筆嗎﹖)
    3. 所以理解聖經,應該注重背後意義,而不是字面的逐字解釋。

    這是合體論嗎﹖
    我覺得,你相信有神,就會認為聖經是神的啟示﹔不相信的話,那就是先知的創作。
    但其實這兩者孰真孰假,對我來說是不重要的,我要強調的只是後者(聖經不應該逐字解釋)。前面的假設(有神的啟示),也只是在說明為何聖經文本「一定」有局限而已。
    (換言之,就算基督徒相信「聖經無誤」,也可以接受「聖經有限」。有限不等於有誤,相信神無限不等於要相信聖經無限。)
    如果說強調「聖經有人類的投入」就是合體論,那麼合體論有甚麼不妥﹖
    難道基督徒認為聖經就像電影《十戒》那塊石板一樣,是上帝用激光(/雷﹖)射刻出來的嗎﹖

    (在這裡抖這種神學問題出來,辦學機構不會找我麻煩吧﹖這裡不代表學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