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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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書見到庫大在罵何俊仁,罵何連搞選舉呈請拉狼下馬也不夠膽,這點我沒意見。不過我倒有興趣想想「狼無法上台會導致權力真空」是否真的。
有此說法,是雖然特首出缺可由政務司司長署理,但貪曾和他的問責官員在六月三十日後就屆滿下台,所以如果梁不能上台,那麼根本沒有一個「政務司司長」(以至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等)去「署理」他的職位。
可是,狼不是有他的問責團隊麼﹖何俊仁是怕如果梁都不能上台了,他的「團隊」也不可能上台吧﹖
這個想法表面上合情合理,因為既然狼本人都上不了任,那麼他提名的人又怎能上任呢﹖不過,這些高官是由中央委任的(根據狼的提名),在狼未正式上任前已經提名了(否則不可能來得及在七一上任)。就算狼的「當選」失效,中央的提名會隨之失效麼﹖有哪位法官夠膽宣佈這些「國家行為」無效﹖(根據臨立會案,香港法院理論上不能抗拒「國家主權」的行為)
而更好玩的,是在下找到《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有這一條﹕
條: 38 被判定為並非當選並不令作為失效 E.R. 1 of 2012 09/02/2012
如—
(a) 原訟法庭根據第37(1)條裁定;或
(b) 原訟法庭或終審法院判定,
本已獲宣布為在選舉中當選的人並非妥為當選,該項裁定或判定(視屬何情況而定)並不令該人在該項裁定或判定(視屬何情況而定)作出前本意是以行政長官身分作出的作為失效。換言之,就算法院裁定狼的「當選」失效,只要他在裁決前(或者更穩妥的,有人入稟前)已向中央作出提名,那些提名應該不至於失效。
如果在下的理解沒錯,亦即是說,就算梁振英稍後被裁定當選失效,七月一日中央仍可以任命他先前提名的問責團隊,當中的「政務司司長」可隨時署任行政長官。在狼「當選失效」後,選委會立即宣佈行政長官出缺,重新開展選舉程序。
雖然我認為法院不大可能會裁定當選失效(「選舉無效之訴」向來難打,更何況「講大話」在政壇經常發生),但就算真的成功,只會令中央很沒面子,香港其實不至於會出現「權力真空」。更不要說,對香港市民來說,其實香港就算沒了特首一年半載,也沒所謂。
何俊仁先生,不用怕,去馬吧。
(據聞民主黨高層正在討論可行性,希望他們快點決定吧。)----------------
補充﹕庫大面書那邊的網友 Edward Wong 兄認為,梁聲稱自己沒僭建已構成失實聲明。在下懷疑法官會否認為選委會看候選人「有無僭建」來投票(換言之,僭建會否影響投票意向),但 Edward Wong 兄並不認同。詳情可仔細看。
庫大﹕一城之首,竊國者侯
梁說自己是產業測量師,而不是屋宇測量師或建築測量師,所以未能判斷建築物是否僭建。屋宇測量師(Building Surveyor)主要的工作的確是睇圖則和驗樓,可是產業測量師(General Practice Surveyor)也應該熟悉建築物條例,因為其主要工作是物業估值和物業發展顧問,前者要求測量師對貴重物業估值的時候考慮僭建物在內,而後者就要求他們熟悉建築物條例的要求,梁身為資深產業測量師以侮辱自己的專業來推卸責任,實在是侮辱了全香港的產業測量師。(我曾經做過物業相關的工作,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要求我十分清楚)
這點跟林忌那邊的網民說法相同﹕
「作為一個GP surveyor, 首先我要說的是, 所謂GP 其實是指 General Practice, 你亦可以想像為一種對各類型測量師的知識都需要知道的一種測量師。」
「我想說,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那各測量師學會可能需要重新制定考取GP專業資格牌照的時候考官所發問的問題指引了...事關違規建築物可是常常有被問到的事情.... 」
「再者, 估價的時候難道不需要考慮到違規建築物嗎? site inspection時不可能看到違規建築常看不到吧? valuation report 中也需要標明有考慮到違規建築物吧...? 如果說梁振英覺得GP surveyor 不需要具備違規建築物的知識, 那簡直是對這個行業的一大諷刺。」
世澤去查了梁宅的土地註冊紀錄﹕梁振英,你呃人都唔係呃成咁呀、梁振英繼續想轉移視線
另外,巴士佬又查了公司註冊處紀錄,公司董事就是梁氏夫婦﹕梁振英十個茶煲, 五個蓋唔知有無
Comments (2)
假設,某候任行政長官的當選被裁定為無效,而裁決前並未提名任何人擔當主要官員,又如何?
AO們又可不可以在沒有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情況下撐住先?
@beanchung - 一場官司總不會很快就打完,未宣判前他總有時間去提名。何況民主黨依家去呈請,審得黎都過左七一,d官員一早上晒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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