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1, 2012

  • 推評 SOPA﹕打擊盜版也用不著那麼惡的法例吧﹖現在有如為了抓幾個小偷而封了全市的公路,甚至像伊拉克般每個路口都設檢查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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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入中大校友評議會會章小組第一次會議紀要(19/1晚6:30-8)

    (按﹕這不是正式的會議紀錄,純粹是個人記述)

    1. 首部分時間是成員用來派卡片和收卡版的時間。方某這種教書匠無片可派,唯有密密「收片」。
    表面觀察很多成員都是召集人(副主席李劍雄學長)的友好,同時有不少有法律背景。希望他們運用法律知識,不會搞得太離譜。

    2. 工作計劃主要有二﹕「如何有效接納週年會員大會討論事項」和「跟進研究引入電子投票安排」

    3. 在討論事項方面,召集人說章程原本讓常委會決定是否接納討論事項,但後來開放,改為常委會「因應實際情況決定如何列入議程」。惟近年討論秩序不好,希望研究如何讓討論有秩序進行。

    如果看上兩次開會(上次前次)的醜況,怎樣看也不是討論事項的議程出問題,而是在更早的議程已出問題了。出問題是因為人所共知的「主席唔識主持會議」問題和「建制人多我大晒」心態,而不是因為章程有問題。之後的討論事項,學生會出身的人雖好長篇大論,但評議會和校友事務處既然堅守「夠鐘就收工」原則,那麼充其量只會導致「議而不決」,不見得有甚麼大問題。

    若是不想出醜人前,不如還是套用在下以前的建議,研究章程上是否容許「外判」主席主持會議的權責,找個懂得主持會議的人去做吧。

    另一個問題是,討論時間的確是太少了。如果你聽過「兩個討論事項,各用十五分鐘吧」的要求,你也只會「O嘴」。提出來的都是重要的校政問題,用半小時討論也是起碼的吧﹖

    當然,有其他成員提出「人數太多」也是問題,畢竟每人一句也可以講到天黑。但其實評議會會議章則賦予主席的權力遠大於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代表會網頁又死了只有舊頁,唯有貼在下收集的舊章),所以主席只要指定了時限,其實是不怕跟不上的。
    怕「突然」宣佈會議結束招人物議的話,只要在議程上註明各項所佔時段就行了。但凡開會時必先「通過是次會議議程」,通過了就大家要守時。不同意的就修改議程好了。

    另一位校友認為,「提出討論事項」本身就有問題。因為「議案」才是要求行動,提出討論事項本身並不要求有行動,於是會議上也沒人提議案的話就會說到天昏地暗。在下激讚之。
    其實改為要求提出討論事項的人,同時動議議案(例如討論民主女神像的可以動議「要求中大永久保留民主女神像」),那麼就算現場沒有人另提動議或修正案,討論時限到了主席至少可以要求表決原議案,通過或否決都算有個結果。不像現在討論時間不夠,就突然結束甚麼結果都沒有。

    召集人提及,章則中「主席須接納或拒絕程序議案」,希望成員可以研究接納和拒絕的準則。
    陰謀論地看,這自然是想連提出程序議案也封殺,但我想也不需要那麼緊張。畢竟除非真的很離譜,否則你不讓人提出程序議案,難看的恐怕是他自己。(當然,主席怕不怕醜是另一回事)

    (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並沒有說主席有權拒絕議術議案的。不過裡面亦早就規定了,「不通過的議術議案,須於十五分鐘後方可再度提出。」這樣「玩野」的空間亦有限了。)

    奇就奇在,評議會的章則全部簡潔非常,以致連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的「覆議」程序也沒有。

    (另一奇事,中大評議會的程序議案全部「毋須諮詢、討論及均須出席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方可通過」,但在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當中「反對主席裁判議」並不禁止討論,「議案立付表決議」並不要求三分之二大多數,「押後議案議」、「延長討論議」、「交委員會處理議」和「修改議程議」等甚至不禁止討論亦不要求三分之二大多數。
    中大評議會那種「一刀切」是很奇怪的,除了「省時」之外想不到甚麼理由。)

    我還是建議有志者讀讀《民主議決和組織策略》。

    4. 電子投票安排方面,需分別討論章程上的安排,和技術測試的問題。不過既然無財不行,而且會上成員也懷疑「不用出席或授權就可投票」是否違反法定組織的投票程序,看來也是實行無期。
    有位校友指他們CFP的會員投票早就已是網上投票了。不知是否指這個,不過看不到甚麼資料,不知道是哪一種組織。

    蘇菲提到去年曾提出一份只有一頁紙的「計劃」,但這次會議並無列為附件,換言之大部分都是新來的成員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下次應補回。
    有校友持有相關的文件,希望日後可借來掃描上網。這些文件又不是甚麼機密,不是應該公開的嗎﹖

    我也不明白,為何這些會議紀錄和文件不放上網(難怪連晨興書院學生會的會章也要保密﹖)。就像上次修改章程,竟然是臨開會前幾天才告訴大家,不令人反感才怪。

    後話﹕

    5. 據蘇菲所言,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校友評議會」和「校友會」的分別。老是打算搞聯誼活動去搶各校友會的生意。更有甚者,把校友評議會當成是中大的酬庸或支援機構。

    這裡不是說校友評議會要專門跟大學校官作對(正如我也說八三校友會沒理由為了改名跟校方反面),但身為一個代表組織,總應該有獨立的思想。若然校方是做錯事,至少你要提醒他們那是不妥的。他們不肯改是他們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就是失責。

    6. 希望日後有機會把突然修章把「登記期延至八日」的問題拉回來討論,雖然恐怕難之又難。

    7. 評議會如欲籌款,我想他們請先設獨立戶口,讓大家看清楚收支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