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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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師成功爭取系列第二炮﹕選管會極速收回規管網台

(拿,呢個政府你唔強烈要求,係唔可能成功爭取架﹗
七一仲唔出黎﹖﹗)--------------------
見到一些要懷孕的舊同學批評向周一嶽攔路示威的港人內地妻子,雖然在下完全贊成香港孕婦優先,但如果把他們和那些「有錢大款」混為一談,又或者一概視為「蝗蟲」,實屬不當。插嘴的後果當然是有點爭拗。
很離奇地發現,似乎政府玩抹黑 spinning 真的有用,竟然有同學問我﹕「落地生仔唔係終審庭判決搞出來的嗎﹖唔係有人阻止阿爺釋法搞出來的嗎﹖怎麼關阿爺事呢﹖」
首先,有人可以阻止到人大釋法的嗎﹖
其次,這些問題完全是阿爺搞出來的。(方某還在中學時就已批評過)根據阿爺訂立的基本法第二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 一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 二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 三 ) 第( 一) 、( 二) 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 四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 五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 四) 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 六 ) 第( 一) 至( 五) 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第一款就是「落地生仔有居留權」的根據,終審庭無權反對,只能確認這一點。
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本來可以靠第三款自動獲得居留權,不需要來香港爭產房和急症室的,終審庭亦同意這一點。只是香港政府推出「居港權證」不讓他們自動得到居留權(即是要多排一條隊),再藉「一百六十七萬」魔咒恐嚇港人,找人大釋法落實。
我很驚訝原來很多人都沒理會過這歷史脈絡,還以為是終審庭的錯。如果當年沒有人大釋法,港人內地妻子本來就可以留在內地生產,待老婆有單程證再一起來港。現在是人大釋法令他們要靠「落地生仔」來規避「居港權證」的束縛。
當你見到有一批港人子女等到成年都拿不到單程證來港,就會明白為何他們想這樣做。至於那些有錢去私家醫院的,多數父母都不是香港人,所以就只能靠第一款「落地生仔」。
基本法是阿爺訂的、法是阿爺釋的,怎可能不關阿爺事呢﹖
至於當年為何會寫出第一款這樣的內容呢﹖你真的要去問問那批基本法草委了。
除了「殖民香港」這種陰謀論,我想他們當年可能根本沒想過「自由行生仔」這回事,想用第一款的寫法包括所有當時在香港出生的華裔人士(在他們眼中,華裔=中國籍),和他們的子女。
如果不這樣寫的話,我可以想像第一款寫成「特區成立前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
民 及其所生子女」就可以。不過這樣等於把授予居留權的權力給了港英政府,對阿爺面子大大有損吧﹖如果說這些人是來爭奪資源,那麼是否香港人娶大陸老婆所生的子女,原來是無權分享香港的資源﹖抑或是有錢去私家醫院的(就算跟香港毫無關係)我們就歡迎,沒錢要一起迫公立醫院的(港人內地妻子)就請他們過主﹖(雖然我要再強調,同意香港孕婦優先﹔我也同意他們聲稱要來衝入急症室是很危險和不負責任的行為。)
香港孕婦和港人內地妻子爭急症室,其實是政府缺乏規劃和阿爺(訂立基本法失當+釋法)做成的後果,兩批人互相指責(或者,只是前者指責後者)其實只會讓政府「過海神仙」推卸責任。自回歸來,政府玩這種「拉一派打一派」置身事外逃避責任的伎倆實在玩得太多了。由新移民到綜援人士、老師、公務員……有誰未中過招﹖還讓政府這樣玩下去,不是顯得我們太愚蠢了麼﹖
也許,舊同學們面臨眼前沒產房用的困境,根本就顧不得去追究背後的元兇吧﹖
可惜的是,就算不講「殖民香港」的陰謀論,單程證帶來的貪污機會和「方便自己友」的巨大好處,已足以令中共不願把入境審批權放手給香港自理。而在這種情況之下,「爭產房」只不過是其中一個病徵,問題將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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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說香港人人都要進醫院產子其實很怪,因為歐美可以找助產士在家分娩(當然這是後話,就算不講為防萬一,香港的家也太細小了),同學說這樣可能更危險,因為很容易有醫生和助產士收錢虛報嬰兒在香港出生。(更不用說香港根本沒多少助產士,而且幾乎都在醫管局,私下執業的沒幾個)
然後我又發現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在《生死登記條例》中我看不到有哪條聲稱一定要循醫院辦出生登記,即是理論上你的確可以在家產子然後去登記(其實以前有很多人就是這樣,我媽有些工友是新界出生,當年甚至連出世紙也沒申領)。但在政府網頁卻見到這句﹕
「根據香港法例,新生子女的出生登記,必須在其出生醫院向登記官作出呈報後才可進行。」
那就奇怪了,是哪條法例﹖法例只規定醫院要呈報出生(和死亡)個案吧。另外有個網頁說不在醫院出生的就要自行去登記總處辦手續。但政府網頁似乎已假設所有人都在醫院分娩的了。
這點要問問律師朋友。
Comments (4)
我好憎阿爺呢種叫法。中國政府還中國政府,阿爺還阿爺,兩樣唔可以混爲一談。香港人同中國政府無親,做亂鬼咁嗌阿爺。若然中國政府係阿爺,咁邊個係我老頭(竇)?香港人做乜要避諱,唔直呼其名呢?
@ruby_omnibus - 我倒只覺得叫阿爺是嘲諷老人政治。
不過都岩,中國人太習慣亂認親戚。見到d人對同學濫呼為親戚我就覺得很亂。
"自回歸來,政府玩這種「拉一派打一派」置身事外逃避責任的伎倆實在玩得太多了。由新移民到綜援人士、老師、公務員……有誰未中過招﹖還讓政府這樣玩下去,不是顯得我們太愚蠢了麼﹖"
心坎裡的話都給方老師說出了
這事我自2002年開始一直講到現在. 我的結論是, 愚蠢的人太多了
@wayne5354 - 或者唔係愚蠢,只是缺乏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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