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9, 2011

  • 陸耀文﹕點解中大代表會可以咁頹廢﹖

    姑勿論陸師兄身為中大校董、校友評議會常委,是否適合公開批評學生會(因為理論上中大學生會是依附於中大校董會之下,這樣可以說是干涉學生自治)。本文只為回應幾句。

    1. 綜合上述,即係話上屆代表會太頹,頹到連品酒學會註冊後(如果該次會議已通過註冊)也沒通知學生事務處。搞到莊員冇宿分冇身份,而新一屆代表會又因為選舉出事遲左開會,於是難以跟進云云。

    (﹕上莊幹事兼屬委委員 Cliff Wong 在文中留言,聲稱品酒學會在申請宿舍限期前並未遞交文件,所以無法處理申請。
    現在的問題是,究竟品酒學會的註冊是通過了沒有﹖是代表會頹到沒法補開會議所以未通過註冊﹖還是通過了但未通過校方﹖

    如果是因為代表會沒法補開會議而註冊不成,雖然代表會頹是事實,但品酒學會未能在原定限期前交文件,仍應負主要責任。
    如果是代表會完成了註冊程序但未通知校方,那麼主要責任就在代表會屬委身上。)

    2. 如一切屬實,這是很罕見的事。因為院委/屬委應該有人專責同SAO聯絡,將註冊同登記名單通知佢地。
    (代表會甩漏係唔少,不過註冊左等於冇註冊就太誇張了。)

    3. 又,陸師兄指代表會「從行政管理至文書記錄均紊亂不堪」呢點幾乎係歷屆皆然。因為代表會一向都唔夠人用,撇除左班呃宿分既頹人之後,唔頹果班往往做到半死都跟唔掂。
    更大的問題是,代表會這種組織雖然權重,但主動性不強。做的事以程序居多、上鏡機會也不高,大部分熱心的同學都只會參與三莊(幹事會報社電台)。除非有大量熱心同學出現,否則代表會很難吸引人才。

    4. 陸師兄云﹕「我們那時也有頹廢的代表,但他們都選擇失踪,寧願不開會 N 次後被罷免,而留下肯持續開會的,也是較有責任者」。
    在我做代表會那個年代,頹人的比例已經是多到,如果他們不來開會就連會也開不成。那又怎罷免他們呢﹖
    (當然我相信不是因為現在頹人特別多,而是因為熱心的同學減少了吧﹖這十幾年來代表會只有法定員額的一半是常事。)

    (P.S. 最慘的是,不頹也不代表沒問題。2007年代表會修章修到亂龍就是一個例子。在學生會各組織之中,代表會是最缺乏傳承的。反正它根本連一個「莊」也不是,來的人都是各自為政,制度上也沒有任何協助。當年建議搞「中大法庭」正是打算在制度上搞點傳承,不過志大才疏、構想太大,搞砸了就是後話。無論用甚麼形式也好,其實在代表會留一點舊人出意見是有實際需要的。)

    (註﹕「莊」是學生組織的專用語,指一個集體競選的內閣,候選內閣和獲選後正式工作的內閣都適用。代表會是逐個人選出來的,就如立法會,沒有集體競選也沒有聯合政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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