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5, 2009

  • [忙中出口轉內銷之繼續情色]

    hkday law 版﹕聞說港版蘿莉大法連偽蘿莉都犯法﹖

    關於漫畫方面, 律政司曾經o係立法會答過, 話法例只旨在管一些非常像真人的描畫
    但警方去年剛剛告左個藏有H漫的男人......那男人直接認了罪......
    (所以要打唔係冇得打)

    該法(579章)第3條提供的免責辯護, 包括這一款:
    (2)(d)(i)他已採取...屬合理和切實可行的步驟, 以確定...描劃對象...被描劃之時的年齡
    (ii)...已採取一切...屬合理和切實可行的步驟, 以確保該人並非被描劃為兒童
    (iii)他基於合理理由相信該人在原先被描劃之時並非兒童, 且基於合理理由相信該人並非被描劃為兒童

    所以如果製造商想人家放心買的話, 最簡單就是加句聲明: 參與拍攝人士全部足十八
    歲, 本故事不涉及十八歲以下的角色
    (就算扮到成個小學生咁, 都可以話唔係扮兒童架, 我鍾意拍套片, 就係描劃一個成年
    人cosplay sex不成嗎?)

    其實, 呢章法例係惡法既最佳例子, 當年大家疏忽了才讓他過得到
    (連大人扮細路都要禁, 不是變態是甚麼?)

    Alone in the fart﹕重審淫審條例(外篇.二)

    1.1 你說的合理,但那跟「淫褻」是兩回事。
    「淫褻」和「不雅」一樣,是籠統的標準,前者卻會令人無法得到資訊,單是這一點就值得反對。

    你說的例如「兒童色情物品」,會不會只宣佈「淫褻」﹖不會,政府立了法例。(這法例本身有太多不合理之處,是另一回事)
    所以你認為要禁止流傳的那些物品,我沒有異議,但應該以立法明定的形式禁止,而不是轉而支持「淫褻」這個籠統無邊的等級。這等於是賊過興兵。

    1.2 你說要禁止的,我認為不適宜跟「分級」混同。

    分級擺明是審查,我反對。(「不雅」可以勉強接受,因為成年人還可以看得到)
    但你提出的,都是已經有人(或獸」)受害的片段。禁止並非因為這些物品令人反感(審查分級的根據),而是因為這些物品是傷害他人(或獸)的產品,禁止傳播是為了避免當事人受二次傷害。所以我會贊成。
    (當然從這點說禁止獸交片段就不通)

    要達到你的目標,只需要立一條法例,說所有非自願發生的性行為或嚴重暴力行為片段或照片都不准傳播就可以了。
    (要註明「嚴重暴力」,否則連打人片段也不可以播出了。或許也可能靠免責條款保障。)

    作個簡單的例子﹕AV強姦戲無論多「令人厭惡」不應該當成「淫褻」禁制(可以列為「不雅」),但真正的強姦片段(如吉野家)就可以禁制傳播。這樣才不會傷害表達自由。

    目標不同的東西,不應混淆於同一法例中,否則只會令法意不明。

    2. 港大戴教授在《信報》有篇文,說應該在審裁處外設一個「指引委員會」,聚集不同立場人士去討論出一份各方能接受的標準,然後要求審裁處(無論如何組成)依這份指引去判案。此建議可取。
    (儘管戴教授同時建議特首委任主席,再由主席推薦所有委員,後者卻令人難以苟同。)

    你說的也是辦法,但如果要把指引列入法例中,也許真的太臃腫。如果怕指引脫離民意,要求這份指引提交立法會「決議」通過才有效就可以。(決議通過不等於法例,不需要當法案處理,簡單快捷得多)

    不過我倒覺得擺上立法會,可能反而令指引變得民粹。(看近日原教旨勢力對《家庭暴力條例》的無聊反撲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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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權遊戲]

    投票﹕中文維基文庫應否收錄假定以無需授權的公共宣言或者演講形式釋放到公有領域的作品

    正如我在維基百科(零八憲章)條目的討論頁那邊說﹕“零八憲章不是一篇小說故事,它是政治宣言。正常人都知道作者的本意就是要把想法廣傳而非搞甚麼授不授權。你們的說法,也許於字面符合規則,但不見得符合這些規則的本意。版權的本意是要保護作者,而不是讓作者作繭自縛。”可惜有很多人假借條文,來幹些違背法意和作者意願的事

    (註﹕御用文人太多,常駐明報月刊的曾會長今期又有一篇,說作家不表達改革開放的成就而只顧訴說中國人的苦難,是迎合外國人云云。這種文妖,請他去墳前看奧運齊歡呼吧﹗)

    投票﹕中文維基文庫應否收錄在美國以及部份中文國家地區屬公有領域,但其他中文國家地區有版權限制的作品

    只要符合存放地的版權規定就可以。作為一個香港人,不會覺得把香港政府的公開資料放到這裡有問題,但應該加上模板,警告來自某些司法管轄區(如香港)的用戶,留意當地版權法律的規定(例如只供非商業使用)。

Comments (9)

  • -- 連大人扮細路都要禁, 不是變態是甚麼?

    其實,大家都是在千方百計滿足「愛」細路/嫩口的種種慾望而已。

  • 1. 忙就專心啲忙啦,仲要寫咁長,係咪驚俾人出通緝令通緝呀?:p
    2. 你說情色,我想起董橋在《絕色》中寫春宮書票,「小小天地包容大大情慾」!
    現今社會,懂得「樂而不淫」的人,怕是少之又少吧?
    (噢,又離題了,閃~~~)

  • -- 如果製造商想人家放心買的話, 最簡單就是加句聲明: 參與拍攝人士全部足十八歲, 本故事不涉及十八歲以下的角色

    日本的萌單(一本充滿蘿莉角色的字典), 也有類似宣稱, 也是對應日本類似法律.

  • @chemhazard - 美國佬的色情業界早就全部按法例加了聲明。

    @bencrox - 哈,賣乳豬乳鴿又唔禁呢可﹖

    @chestnut_girl - 老實說,就算真的淫(如陳冠希),又干卿底事﹖

  • @fongyun - 

    聲明提供了自律的機會,而非沒有機會的他律。當小孩略過警告而看到內容,美國的自由於是體現了。

    食色不同,人對待動物也沒那麼多道德,不然問問神職人員,用羊羔獻祭是否上帝愛嫩口的證明。

  • 真的不關事,只不過現代傳媒愛拿這些東西作招徠,所以才嚇壞了班衛道之士罷了。

  • 部分傳媒對真正的大問題,如交通問題鮮有大篇幅報道,但卻喜歡把這些假議題(加上名詞問題)煲大(做娛樂新聞?),使所謂道德似乎更重要(假議題更會麻醉人?)

    幻想的東西的話語權交回民間不是更好嗎?

    幾時班議員大帝加傳媒加政府會講返真議題?

  • @chairrex - 處理假問題比處理真問題容易。

  • @fongyun - 

    看來這就可能和以「做實事」為政綱的劉前議員落選有關

    「做實事」可能真是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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