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5, 2008

  • 一篇不錯的文章,期待續集﹕Alone in the Fart—重審淫審條例(一)

    彭鍵基判決擺烏龍
    烏龍成這樣,根本是醜聞。這樣的醜聞也不用辭職謝罪,也是奇聞。
    對於這些親政府上位的法官,我們根本不敢有甚麼期望。
    (我不敢說擺烏龍是奇聞,Chris老兄就有些更奇怪的例子﹕兩個笨人又一個笨法官。只好說人類的司法制度還可以有效運作,真是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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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報道﹕剛聽到孫明揚的發言

    (摘錄)

    在我們的構思中,我們會賦予學校彈性,讓學校在符合三項先決條件的大前提下,以分班、分組、分科、分時段的多元模式,訂定專業的校本教學語言安排,目的是讓初中學生可以循序漸進地增加接觸學科英語的機會,有利銜接高中和專上的學習階段。

    我們對教統會建議的「學生能力」的要求維持不變。然而,我們建議取消中中、英中的二分法。我們的初步看法是,我們會根據學校在過往兩年經「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的中一學生數據,以每班85%的學生屬「前列40%」為基礎,以決定學校在中一有多少班可以完全享有彈性,採用專業校本自決教學語言安排,即是我們會將教育同工通稱的「開班」數字告知每間學校,作為學校專業規劃教學語言安排的軟指標。故此,我們不會硬性規定學校必須一刀切地在這些班別採用全英語授課。學校可以按本身的情況、在每一班別內按學生的學習進度及需要,以及老師和其他支援配套,採用任何形式包括分班、分組、分科、分時段的模式,選用合適的教學語言。
    <------(換言之,是「分班」。不過被劃分「適合英語授課」班別可以全英授課,亦可部分以英語授課,不再要求劃一全英語授課。)

    在其他班別,學校須以母語教學為主。然而,我們會加強英語的語境。我們的初步構思是讓學校在中一、中二和中三每級劃一在總課時中,除英文科外,以不多於 25%的課時進行英語延展教學活動,讓學生在課堂上多接觸學科的英語。我聽到有學校提出希望我們能進一步給予他們彈性,容許在總課時中,除英文科外,以不多於25%的課時採納「分科」安排,在個別科目以英語授課。我對這項建議持開放的態度,傾向容許學校一些彈性。我會繼續聆聽各持分者對這方面的意見。
    <------(換言之,「適合母語授課」班別可設不多於25%的英語授課時段。如何分配可校本決定。)

    近日,部分學校議會對上述多元校本安排其中的「分班」安排表示關注。我必須強調,大家稱為「分班」安排,只是方案中的一個環節,我想強調「分班」絶不是學校唯一的出路。我們亦沒有要求學校開設坊間所謂的「英文班」,因為即使是符合英語教學條件的班別,學校亦不一定要採用全英語授課,學校可以因應情況及配合學生需要,靈活採用分科、分組、分時段的不同模式以英語教學,因此,我們將可預見不同學校會有不同的選擇及組合。
    <-------(這大概是針對前陣子風聞的「視學去英中專門看家政/體育課」離奇情況。就算是英中,非學科也沒必要用英文的。用英文學 DT,難道為了去外國修水喉乎﹖)

    如果真的這樣做,相信是回歸以來最合理的教育改革政策。聽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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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年前教局推出的「三三四過渡期」人手安排,聲稱過渡期內因為實行新學制而縮擴班導致的教師人數編制偏差,可被暫時容忍,以免影響學校人手穩定。但後來又風聞,有教局官員對過渡期安排附加條件(「某些人手不包括在保證之內」之類),令原有的學校人數編制預算,大有無法兌現的可能(因為學校以為過渡期容許的人數偏差是無條件的)。
    如果教局能夠把這個炸彈也拆掉,可對教師隊伍心安大有幫助。

Comments (9)

  • 這樣的法官該下台,可是,香港(英式法院)法官下台後不得返回法律界重施舊界,所以要求法官下台的成本比起要求一般官員下台成本遠遠為大。

  • 問題是,如果這樣分班,某程度上就是強迫學校行「精英班」,因為這樣才可以符合某些條件...... 

    那麼,又對於部分學校/同學不太好......  算吧啦。這個政府一致都保持水準,「好極有個譜」。  

  • @Frostig - 分「精英班」早已是普遍現象(甚至以中英數成績分班在我讀書時已有),所以跟教學語言政策無關。

  • @fongyun - 我以前就讀的學校都沒有精英班的,只有初中時有兩班「輔導班」,英文比較差的,會由NET 教英文......  當然,後來我們都差不多當「理科班」是精英班,那是另一回事,哈哈。精英班有好處也有壞處啦!

  • 我讀嘅學校無所謂精英班,但我唔反對有精英班。水準參差嘅班其實係好難敎。

  • 補充一下。

    水準參差嘅班其實係好難敎。試問一個先生,點樣去顧到一啲超班,一啲弱鷄,係敎得快好,定係敎得慢好?快嘅有啲追唔上,慢又有啲悶到死。

    之不過,如果一班之中,同時有多過一個人敎,就唔同。

  • @ruby_omnibus - 在下曾說,讀教育時我是反對分band的(因為反對標籤),但教書後卻連「五改三」也嫌麻煩。

    照顧學習差異是一門專門技術來的,就算有兩個老師一起教,如果沒有額外訓練和合作默契,也不見得就做得到。
    (情況就跟小班教學一樣,值得做但不等於一下令就能做好)

  • @fongyun - 

    一班多人去敎,可以避開標籤班別。(標籤喺多層社會好自然,避來都只係安慰一下。)一班多人去敎,可以由一資深敎師帶。一人導引題目,再按程度分人敎,快嘅講深啲,慢嘅同佢補。敎前要討論晒敎乜,可以進幾多。默契亦可以練成,當然人手唔應該成日轉。

    如果無得別關注,太參差嘅人撈埋一齊嘅後果係,叻嘅因為識晒會搞事傾偈,蠢嘅因為唔明索性放棄搞事傾偈,成班都唔好。當然,一般香港敎師都識靠權威壓制呢種場面。

  • @ruby_omnibus - 呢個做法未必行得通,因為你既講法其實等於分開幾班去教。同一班裡,小活動可以視乎個人定進度,但一班裡整體教甚麼總要一致,你學完這課,另一個未明,也不能開新課(頂多畀多D「延伸活動」你做下)。

    所以乾脆搞小班,將不同程度學生分組教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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