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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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rinity
[三位一體論]
首先要說明,本文並非討論基督教的三位一體論,只是討論方某的「花名」由來。
不過為了解釋背景,這篇文寫得很長。---
會使用這個花名的,主要是中大人,尤其是中大的組織人(學生組織中人)。因為這個花名是由中大學生會而來的。
話說方某入中大時,由於沒有去書院的「大O camp」 (因為去完學系的「細O camp」後已經覺得太累),所以沒有去藝墟,也就沒有加入任何會社。
於是開學後,開始想想是否要參加甚麼活動。
剛好在這個時候,聯合監議會主席(社工系的劉師兄)在書院月會宣傳招募中大代表會代表。想來我們交了不少會費,也應該知道這筆錢怎麼用,於是就去報名。方某頗「變態」,收到中大學生會那本記事簿(作為會員福利)後,除了抄時間表外,第一件事就是看學生會會章……
經過監議會的冗長會議後(這些麻煩暫且按下不表),終於委任為代表。
到了代表會,面對多個委員會,唯有選擇自己比較有興趣的章則委員會。
對章則有興趣的人當然不多,委員會法定有三名委任代表,另外幾個都是當然代表﹕會長、代表會主席、去屆章主、和四書院的代表會/監議會主席。
本來只打算研究一下學生會會章,怎料還當上主席。(可能因為貌似太熱心了……)代表會似乎很喜歡「當然」來、「當然」去,進了章委我才知道,原來主席(簡稱章主)除了處理章委事務外,還要兼任院系屬會委員會的「當然」委員。
院系屬會委員會是個負責監察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委員會,要處理會社的註冊和每年再登記,基本上都是行政職務。這種情況猶如社團註冊處不屬於警務處,而在立法會之下一樣……
章主在院委不需要經辦這些事,因為我的角色是章則顧問,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當有新團體註冊,或者舊團體修改會章時,我就要負責審核。曾跟在下接觸過的團體負責人,可能會記得有多煩。
因為我會把整份會章看一次,逐條記下有甚麼問題,並建議怎樣改,然後回覆一份「審章報告」給他們跟進。如果是修章,還要看看修改前後有沒有問題,再加上對舊條文的意見回覆。其詳細遠超於我現在批改功課的程度。
我認為沒問題、條文沒衝突的,才提上院委通過。我不知道以往的章主怎樣當,但肯定有部分相當「頹」。因為後來發現不少團體的會章都有重大缺憾,有些可以肯定是修改時造成的—例如條文之間不協調。
那年還有一件麻煩事,就是吵了幾年的屬會會室分配方案終於決定並立法(這是黃世澤的事),到我們這一屆就要負責實際分配了。
負責分配會室的,叫屬會資源分配委員會(簡稱資分會)。院委主席又是「當然」主席、院委和幹事會各派兩個委員、再加上校方「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的民選學生代表組成。這「熱廚房」本來不關我事,因為我不屬於資分會,亦沒處理過那些問題。但最後還是被捲進去。
因為有一些屬會對計分結果不滿,而第一次分配會室時又出現了程序問題,所以事件鬧大了。為了一些觀點問題,在下跟動漫的幹事、會員、老鬼(總之我不知誰是誰)甚至在中大討論區 cuhk.forum 爭辯起來。當第一次分配會室大會流產後,原來的院主就宣佈辭職。(畢竟這個三煞位只屬義工,沒有十幾萬月薪 。可以想像願意走進這裡的人大多有點不正常,例如章癡方某、或者殺soc機器人渣委員。)
雖然不受薪,但對於有人突然「劈炮唔撈」,留下一個爛攤子,其他委員當然不會高興。而且她一辭就等於院委和資分會同時「無主」,工作當然會受到嚴重阻礙。這個時候,人渣委員就變成「造王者」,落足嘴頭煽動其他委員,聯手搞了一次「黃袍加身」。於是方某無端端變成院主、兼任資分主。
人渣委員日後多次重申「牛唔飲水唔"才禁"得牛頭低」作為抗辯。(包括剛剛過去的星期六)
不過在本人角度而言,絕對沒興趣擔當一項跟研究章則無關的行政職務。只是主席懸缺日久,影響院委工作,而且會室分配只會進一步延遲,為所有人帶來更多麻煩,所以才「不反抗」。如果不是遇上這種混亂,我絕對不願意做。(道理就像現在我不想被課擔影響圖書館工作一樣)
正如下一屆大家想推舉在下為代表會主席,我堅拒不就。(結果換來「昏帝君臨」,這是後話。當然,這連同「中大法庭事件」也令我反思,順從大家的決定是否對代表會更好。)(於是下一屆我就反過來「屈」他就任院主。)
再後來,經過代表會上訴、聯席會議的爭辯等,事件終於塵埃落定。資分會終於完成分配會室的工作。(這方面的過程同樣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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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來自「黃袍加身」之後的問題。
學生會的特色,是文牘臭長(當然方某如此長氣,也沒資格批評),連名銜也夠長的。因為正式的名銜要寫清楚,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人是屬於哪個組織的哪個位置。當章主還好,因為章委大部分都是內部討論,需要出公告或公文的機會不多。開會通告寫給委員看的,下款寫「章主」就好。寫給屬下團體的審章報告,因為同屬學生會,只要寫「代表會章則委員會主席」就成。
不過院委和資分會的特色,就是文件特別多(當年我們在學生會室霸佔了儲存櫃的幾格來存放院系屬會交來的文件),而且外發的公文也多,還要張貼出來公告天下。於是銜頭就很恐怖﹕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三十屆代表會
章則委員會主席、院系屬會委員會主席(兼屬會資源分配委員會主席)不連姓名,都已經有四十五個字,排起來超過一尺長。
用英文就更恐怖﹕(我好像寫過英文銜頭的……)Chairman,
Constitution Committee, Affiliated Clubs and Societies Committee, and Affiliated Clubs Resources Allocation Committee,
30th Representative Council, the Student Union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實在也不是所有文件都要「響全朵」,如果只屬於某委員會的工作,只寫一個銜頭就算了。可是有些文件偏偏同時涉及三個身份(例如有關分會室的程序或者向外回應意見),必須「響全朵」。
如果嫌那些組織全名長,全用縮寫的結果就是「CC, ACSC, ACRAC, 30th RC, CUSU」,除了最後那四個字母(CUSU)之外,跟密碼差不多。
就算用中文,簡稱「章委、院委、資分會」,對很多同學來說都有如天書(註﹕見同窗石白王在拙著《吹水無邊》的代序),所以公告非用全名不成。
(用了全名,人家至少知道資分會是負責「分東西」的 )至於內部討論,當然可以用簡稱,不過「章委、院委、資分會主席」還是太長。
就算再縮短到「章主院主資分主」七個字(另加姓名共十字),我始終嫌太長。(當時我可以一天寫幾封信,夠「日理萬機」的。而且我又沒有設定電郵下款的習慣,所以除了正文以外,甚麼我都懶得再打。)於是,有一天靈機一觸(或者加點幽默感),決定內部電郵的下款只寫四個字﹕
「三位一體」
反正就是有三個主席(位),都是我一個人(體)擔當嘛。貼切之極。
而且當時代表會裡只有在下身兼三職,所以很易認,人家一看就知道是我。所以乾脆就當自稱,連姓名也省掉。這本來是內部使用(向外發信發公告當然不會用那麼「瘋」的下款)的自稱,逐漸變成代表會中人對在下的戲稱。
怎料再經人渣委員在中大討論區套用這稱呼,漏了出去。一下子不脛而走,「三位一體」(或再一步縮短成「三位一」)變成方某的別稱之一。這就是「三位一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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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方某這種自大狂,聽到「三個代表」是關自己事的。(我咪其中一個代表囉﹗)
Comments (22)
Let us Pray
Master,
you sent your Doc
to bring us rule
and your Spirit to make us sorry.
Through them we come to know
the mystery of representative life.
Help us to worship you,
one Caught in three Positions,
by proclaiming and living our fray from you.
We ask you this, CC, ACSC, and Holy ACRAC,
one God, true and living, for ever and ever.
真係前世係敵人今生係朋友...
動漫畫研究社第二屆內務副會長留字
所以我話,中大代表會很適合訓練AO。
我初做院主時,院委簡直是亂葬崗加廢墟。
廿八屆院主,廿九屆代主留字。
@bencrox - 點應你好﹖
@chemhazard - 都係果句,我冇當過動漫(或任何一個soc)係敵人。
@martinoei - 可惜也是人亡政息。
原來如此 ~ 魚頭初時以為 "三位一體" 係人地幫你改ga tim! 不過就係因為依一個名,令方兄的知名度大聲,因為...一。真係好易記,二。依一個名的背後的典故實在太嚇人啦! ~ 簡直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佬呀! 依三個位都係飯記至尊三煞位,仲要一條友咩哂...仲利害過飯記會長同代主。
不過根本起大埔道的四大山頭加飯記混過一定知你依一名升上神抬最高位的元老!假若日後有任何(有心 / 食飽飯冇野做) 人要寫大埔道江湖恩怨錄,方兄必佔當中的一個chapter!
魚頭認識的飯記人不多,GRAD 了咁耐,已經唔記得哂同屆的飯記代表會的人 (除了代主聖上),早一屆的...只有你同黃世澤。人渣、昏君及其同屆錢四莊員唔算,因為魚頭大一時上錢四莊的時候已經認識他們。
REPLY 餅 ~ 你寫乜呀?
(唔知第幾屆) 觀委財委 (簡稱 XX委) 魚頭
@martinoei - 唔同意,根本大埔道入面的亂同政治的亂是兩回事,仲有大埔道的人對大埔道的亂的心態跟AO 處理政治的亂是完全不同。(講白D ~ 根本大埔道跟出面是兩個世界! )
大埔道的人只係撈一至兩年,之後就NONE OF MY BUSINESS,但其實問題最後都未有妥善去解決,而接手的亦無從入手,加上係義務性質,自然唔當係咩一回事。
外面的政治比大埔道複雜 & 混亂,仲有你要FT 去處理,而且衰了分分鐘賠上沈重的代價。
話時話,早派見到一名副局長 / 政治助理 (又年輕又靚仔的) 佢係唔係又起飯記混過一官半職的,個名好熟口熟面gei?
@bencrox -
台下信眾魚頭回答: "Amen" / "阿門" (魚頭手劃十字。)
ps: (好明顯魚頭今日真係好得閒。) 魚頭於宿舍中學會"頹"同"摺",於課室中學會"碌",於飯記開代表時中學會"造"同 "焗",前者是除去眼中釘時用,後者是開第一次會時推舉賢能去三煞位時用的。
果位年輕的陳智遠,不是在飯記撈過,而是在中大政政系。
至於靚仔與否,只是觀點與角度問題,小弟不作評論。
@魚頭 - 章委又唔算三煞,大部分時間都好頹。不過另外兩個位就真係足以俾人當街con死。
好好笑!
只有你這個傻瓜才會幫自己改一個這麼「招搖」的「別名」,抵你(這個名)被人「唱」足一世,甚至直到永遠(阿門 )!
飯記至尊三煞位今年都有人做緊.
呢舖(係...即係三十八屆)係代主加院主(...咁自然加埋...)
順道一問, 點解觀委冇人數限制? 而家個個都衝入觀委頹...
[自動投案
喺三十七屆將院委變返做廢墟嘅院主]
@fongyun - 要知大家都好明白事理的,醒小小都知當時人渣係借你隻手去殺人,所以被con 的不是你,而是人渣兄,不過問題係要幾多人合力先ko 到人渣兄哩? (話時話,人渣兄有冇俾人con 過未都成疑問。)
另外,通常住宿的被con 機會比走讀的高幾倍,日光日白唔會有人起百萬路被con 的,相反魚頭三年晚晚都見到有男生被抬出知行於大鐘下 & 白千層下受酷刑 ~
reply 黃世澤 - thanx for your information! 於魚頭角度,他都算ok ga la!
....忽發奇想,魚頭深信依度聚集了一大堆院主章主財主代主 (當然仲有委員啦!),不如搞個同學會啦!
@魚頭 - 要con人渣,與其合力抬起佢,不如合力抬棵樹(去撞佢)比較省事。
@Willi_Obana - 「代主加院主」式三位一體,一係頹死,一係做死。
點解觀委冇人數限制﹖我問邊個﹖(可能因為「古時」代表會人數充足,觀委最宜吸納、並為新手提供問政經驗﹖)
依家就真係唔該提議下改章限制人數。
曾經見過觀委竟然有頹到連烽火台諮詢大會都可以唔記得搞的……
To 方潤、魚頭
con人渣的難度太高,大家會放棄。
To 魚頭
我將妳這番讚美代轉達俾陳生
院主、代主、章主之類的物體都愛聚埋一處
例如中大校友評議會兩位民選委員都係做過代主(我、陸耀文)
或者獅子山學會聚集了兩個政見完全相反的前代主(我、何民傑)
TO 方兄 & 黃兄
當初魚頭傾莊的時候,成日都跟人渣碰面,魚頭亦屢次跟博士同兩位陳生吹水時都提及他,魚頭有一個奇怪的念頭,會唔會因為人渣知道人地唔敢亦都冇力去CON佢,所以先夠膽四圍起火頭 ~ (簡直有D 唯恐天下不亂。)
頹死嘅之前出現左一個...話說小的上屆同時係秘秘
諮詢大會唔係選委搞咩...來到我呢年都係
中檢同終檢就好似近三年都冇
擴大院委同財委既人數都唔錯,有人改左財務守則,之後多左好多野做,而家屬委又話想睇屬會的財政或乜乜物物。院委話最少三個,結果好多時都係都四五個,頹既一兩個,咁唔頹既就做到傻左。(話說三十五院主同我講院委要七個人先確保正常運作,點知三十六果時就聽到我既上一手既一打七傳說!)
近年選委都做埋三煞位...因為次次都得一個人上,有一屆個委員話:「我真係三位一體呢:選主、選秘、選委!」佢結果日日都守票站,lunch同夜晚都有,仲defer左。
順便...今年會成份學生會章改過,但係以代主既講法,諮詢到下年都可能未投得票~
唔好意思,上屆有隻嘢(亂咁)修左章,慣左新term,
屬委即係院委,監委即係觀委。
@Willi_Obana - 係我講錯,檢討會先真。
的而且確,院委係要好多人做野的,否則冇可能睇晒咁多個會。(而且財政報告我地果陣都有睇)
人渣做主席果屆,除左我同敬陽兩個負責章既委員之外,另外有八個人﹗屬會同院系會各有四人跟進,其中一個做聯絡人。
呵呵,佢果種唔係叫三位一體,係叫「一人委員會」One Man Band!
否則我應該算四位一體,因為有一大段時間都冇秘書,我做主席之餘仲要做埋會議紀錄……
院委根本就是一個行政機關!不知那路豬頭將它撥歸代表會,你說中大像英國般,議員兼當行政官員便算,問題中大制度像美式制度多一點,結果就膠到無朋友。
所以我不會身為代表會主席,兼當院委主席這樣虐待自已。
屬會財政好似話係,想學生會畀每個soc一個銀行a/c,去make sure年尾真係有財政報告果一筆結餘,同埋好似想睇屬會開支單...
@martinoei - 遲點貼出來的文章正是討論這個。
@Willi_Obana - 這已經變成「審計」了,似乎連財委也不會做這樣的事。
政府也要成立一個獨立部門去處理的事,怎可能靠幾個人去做﹖
至於戶口,要求他們在財務處開戶口(像中大學生會)﹖
否則除非屬會願意提交副本,否則很難清查。
我和郭少棠都曾經想過共同派出會計系的有心同學,替各大屬會進行審計,但對非牟利機構進行審計是很複雜的事:
1. 這樣搞,院委的行政負擔會再大n倍
2. 要有一系列標準程序,以及雙方同意的衡工量值標準,否則就會超膠。
3. 理論上,審計應該歸入觀委的範圍
所以,我和郭教授的大計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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