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6, 2007

  • cons 1

    [團體會章須知(一)]

    正在草擬的文章,將分批在這裡刊出。最終整理後再另行放置。
    由於內容可能在撰寫途中,再更改先前的內容,所以切勿把這裡貼出的當成確定版本。

    (警告﹕本文並非定本。待全文完成後,將另外放置並提供連結。)

    ---

    [團體會章須知]
    —方富潤
    (曾任中大學生會代表會章則委員會、院系屬會委員會、屬會資源分配委員會主席)

    本文討論有關團體會章的概念、草擬會章的注意事項。本文為所有團體負責人,尤其是中大學生會院系屬會而寫。

    本文的目標讀者,是所有需要撰寫、閱讀和執行會章的人。
    相比為一個舊團體修改會章、修正錯誤,為一個新團體擬會章是很困難的。因為甚麼都沒有的時候,就要構思未來的架構,和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憑空構造、閉門造車,就算團體之內討論多周詳,人類有限的智力絕不可能真的預見所有問題。
    當然,擬章最簡單的方法,總是拿一份類似團體的會章來抄。可是,抄文也要懂得才抄。因為一份會章總有其固有之脈絡、適應該團體的特殊需要,如果不理解而亂抄,就會抄錯、就會抄了不適合自己的條文。所以抄章也要識章,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原因。

    筆者畢業後曾有一念,欲把學生會章則制度作系統討論,並名為《學生會的法學》。可惜志大才疏、諸事繁忙,沒能完成。現在把目標收窄,先討論會章和擬章需注意的重點,希望能為大家起一點作用。

    甚麼是會章﹖

    會章是一個組織的基礎文件,猶如一國之憲法,規範了團體的基本運作。所以,如果會章有漏洞,就會影響到團體的運作,甚至造成危機。
    也許有人認為,會章有不合適的條文,不執行就是了。但這種逃避的態度,並沒有解決問題,而只是把問題隱藏,拖延爆發的時間。到問題暴露的時候,就會更難處理。

    一般而言,一個團體成立之前必先擬好會章,經註冊機關接納,方可成立。在學生屬會而言,註冊機關就是學生會﹔對於一般社團,註冊機關就是警務處社團註冊組。

    會章有甚麼必須的部分﹖

    會章必須的部分,就是這個組織成立和運作必不可少的部分。一般會章都包括﹕

    —總則
    —會員
    —體制和組織架構
    —會員行駛權利的方式
    —執行會務的機構
    —財政
    —附則

    以上各類內容,會依照團體性質而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有這些部分。

    「總則」是會章的開首,說明團體的名稱(一般都有中英文版和簡稱)、宗旨(成立目的、主要工作)、會址在哪裡(對社團註冊尤其重要)等項目。
    總則也會說明這個團體的基本組織(例如中大學生會就由書院學生會組成,有全民大會、聯席會議、代表會、幹事會、學生報和校園電台等)。

    如果有需要的話,「總則」裡亦可指明團體使用的語言文字(如中大學生會會章指明中文是官方語言)。
    由於中大學生會由書院學生會組成的聯邦制團體,所以在「總則」裡亦有條文規定中大學生會和書院學生會的權責分野,以防衝突。

    (下篇)

Comments (3)

  • 一開頭想話﹐大哥呀﹐你都畢業了好不好?倒是知道這樣講也太屈委你了。

    好吧﹐我期待你第二本書。總之不要叫做「會章無邊」﹐或「真三一萬能俠操作指南」﹐那我就先訂一本﹐將來放上神檯供奉。

  • 其實﹐章則是有結構性的切面和歷史性的切面﹐看過你不少相關文章﹐我的感覺是你在結構性的切面比較關心﹐而對於歷史性的切面關注不足。

    由於會章本身﹐發生結構性變更的次數﹐遠不及事件/語言性質的更逸﹐單從前者的方向去把握﹐甚未足以理解和把握。

    加把勁吧!你只要肯不斷去做﹐無論是走到多少步﹐都教我們這幫眾觀淚汗交加﹐感動到不知所言。

  • 首先﹕本文並非單為中大學生會而寫。
    發覺外頭要寫章的人,也遇到很多困難(因為他們正是不了解會章應有的結構)。所以我希望寫這些文章,對其他團體都有好處。

    其次﹕我對於學生會史,本來就沒甚麼涉獵。
    如果有人從歷史角度分析中大學生會會章,我會熱烈支持。

Comments are closed.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