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9, 2006

  • [經濟學門外漢的消費稅理論]

    (註﹕稅制並非在下的所長,認識不多,請多多指教。)

    先前在史兄處的留言﹕

    沒讀經濟學的我﹕
    1. 收消費稅極之繁瑣,收到既錢又唔多(政府聲稱得幾億)(後按﹕收完稅又要回扣了),除左益左稅局(請多D人)同會計師(後按﹕準確點說是會計行業)之外,我都諗唔到有邊個得益。
    2. 如果要擴闊稅基,最簡單既事就係收人頭稅,至少簡單,運作成本低。
    但係政府又需要提供回扣協助貧困戶諸如此類……到頭黎同入息稅有咩分別﹖

    睇施永青(後按﹕AM730)有一個論點幾合理﹕其實香港一向都有間接消費稅,因為香港行高地價政策。政府靠高地價支付公共開支,地價成本又間接攤分俾消費者,只不過冇消費稅咁清楚而已。
    依家仲收消費稅,高地價政策又不取消(冇人夠膽黎多次八萬五),豈不是雙種徵稅﹖

    仲有,最大既問題係﹕香港出名低稅同稅制簡單,依家等於「欲煉神功,必先自宮」。
    所以,如果佢一定要收,我就一定要上街。

    政府的諮詢文件已經公佈,不妨一看。

    我只能說,理據極度不足。我不認為可以回應我的疑問。(註﹕文件要點對照)

    1. 有關稅率和經濟發展

    1.1 首先,世界趨勢不等於一定要跟,除非可以證明這個做法比我們原有的做法更好。(第34點)
    把政府的邏輯推而廣之﹕報告裡用來比較的經濟體,除了澳門之外,其他全部都有普選。那麼我們準備收消費稅的同時,應該同時準備下一屆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實現全面普選了﹗

    國際機構認為香港適宜實施消費稅(第63點),道理相同。
    除了英美以外,其他民主國家(除了新加坡﹖)同樣認為香港有足夠條件推行普選。
    不如一齊做啦﹖

    唔好輸打贏要。

    1.2 其次,全球最進步的地區,如美國和歐洲,稅率都是出名高的。
    (尤其北歐那些福利社會,稅率高、科技水平也高,政府根本不敢拿來比較)
    一個經濟體的繁榮與否,有很多因素。美國對個人入息稅出名抽得兇,還是有那麼多人願意排隊當美國公民,難道嫌錢腥﹖

    美國稅率那麼高,怎麼沒變得「難以吸引人材」﹖當一個社會制度公平、有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投入和鼓勵科技發展,自然就會造就很多發展機會,於是吸引人材。

    如果香港吸引不到人材,是因為香港的整體環境不利於吸引人材(科技發展不振、教育政策混亂、甚至空氣污染嚴重、缺乏文化生活、甚至少數富商壟斷都是因素),而不是因為入息稅。如果香港的整體環境不搞好,就算不收入息稅也不會有人材來的。(第35點)

    1.3 經濟增長率不可以直接比較。好像愛爾蘭、立陶宛這些例子,稅率降低、經濟大好,但不能套用到香港。(第31點)
    因為經濟發展有不同階段,不能直接比較。香港和歐美社會都屬於發達國家/地區,愛爾蘭、立陶宛在歐洲裡算是「窮國」和低度發展地區。就等於中國的 GDP 連年兩位數字增長一樣,這些國家經濟增長率迅速,是起點過低的結果。香港的情況不同,香港的經濟本來很發達,現在是經濟衰退後增長乏力,情況不同。

    就等於我們見到一個十歲小朋友增高很快,問他為何長得那麼高,他答﹕「我每日都有食飯架嘛﹗」
    那不代表一個二十歲的大學生也可以靠「每日食飯」增高,他只會增肥。
    更何況,拿一個二十歲跟十歲的比較增高速度,根本就不合理。

    2. 對於稅基是否過窄、是否需要擴闊稅基方面,我是沒有意見的。
    其實我覺得稅基窄、依賴地產收入,只不過是高地價政策的後果,但在這方面我想不到充足的理由去支持或反對。

    3. 我介意的,只是以消費稅作為擴闊稅基的手段

    3.1 穩定和可預測﹖對,冇人性的穩定﹗

    政府聲稱消費稅比收入稅和資產稅波幅少。(第61(a)點)

    收入、資產、和消費,是互相關聯的。
    只要回想前幾年,經濟衰退時大家恐慌性減少消費,令大量店家倒閉,進而令失業增加,更多人減少消費的「惡性循環」,就不會認為消費波動比收入少。(除非你是長俸制公務員……)
    至於資產,一次股災已經可以消失幾十億……波幅少﹖

    消費唯一比收入穩定的,是「生活必須」的部分。就算裁員減薪,那些受害者仍然要開飯的。於是就算消費再波動,也有一些「基礎」,跌極有譜。(也許司長已經看出薪金可以「跌到冇譜」了,所以才說消費稅波幅低。)
    但係一個人已經被減薪裁員,靠少許積蓄開飯,捱得一日得一日,你仲要向佢抽稅﹖係人唔係﹖

    難聽點說﹕就算想自殺都要買炭,同樣逃不過交稅。
    政府是不是想這樣﹖

    3.2 政府聲稱,消費稅稅基十分廣闊,低稅率仍可帶來可觀收入。(第61(b)點)

    要稅基廣闊,沒有任何稅種比人頭稅廣闊。而且徵收人頭稅肯定比消費稅方便(人在香港就要交稅)。

    3.3 政府聲稱消費稅難以避稅。(第61(d)點)

    如果搞到好似依家政府建議咁複雜(遊客買野都要用膠袋密封)的話,就梗係冇得避稅。
    但係我o係新加坡都未見過有咁麻煩既措施,我唔相信世上有一種稅冇得避。

    另一問題﹕當政府宣傳叫人減用膠袋的同時,竟然因為收稅而迫所有遊客買每一件東西都要用多個膠袋﹖是不是自打嘴巴

    3.4 消費稅不怕人口老化﹖(第61(e)點)
    政府認為,稅基隨消費擴大,人口老化也不影響稅收。

    難道寫這份文件的人真的是長俸制公務員﹖
    他們不知道,按年齡層劃分,老人的消費能力是最低的麼﹖
    因為再無收入,手上的錢用一蚊少一蚊,所以不少老人家顯得很吝嗇,正是怕老來無錢。
    尤其現在政府已經由長俸轉為合約制,退休金亦被「金額保障不到任何人」的強積金取代。我們絕對沒有理由相信,未來的老人人口跟退休前有相等消費力

    當社會上老年人口比例越來越高,消費會跟以往一樣多﹖
    可謂緣木求魚。

    消費稅的唯一後果,只是令老人家更不敢用錢,把錢帶進棺材而已。
    (錯了﹗買棺材也要交稅的,死後不夠錢交稅,隨時連棺材都冇得訓﹗)

    3.5 「支付能力」論的盲點

    政府聲稱,批評消費稅這種累退稅制不公平,是只留意收入比率,而沒顧及「支付能力」的原則。(第66-67點)
    但政府的文件沒有合理地解釋這一點,只說消費越多繳稅越多就是公平。

    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都解釋不了—他們根本沒可能把一種累退稅說成公平,正如你我不可能令其他人相信正方形沒有角一樣。

    消費稅按「支付能力」原則來看,同樣不公平。理由可以下圖解釋﹕

    基本上,每個人生存所必須的開支(如基本的飲食、醫藥等)都是差不多的。
    (例﹕你每餐食兩碗飯,李超人每餐都係食兩碗。就算佢既身家比你多幾億倍,都唔會變成食兩億碗飯先飽。)

    其他生活開支,代表除了生存必須以外的其他生活開支,會隨著收入而改變。例如「有錢就食好D」、「公立醫院等好耐,所以轉睇私家」、「買層樓結婚」、「買架車代步」之類。
    這並不是生存所必須的,但對於某些階層的人,可能亦有「需要」(need)。例如一個中產人士可能會多花一點錢進修(因為職業需要)、買樓(因為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他不進修不買樓不會死,但會為求保護地位他就要這樣做。

    註﹕我把「住屋」當成其他生活開支而非生存必須。
    難聽D講﹕訓街都唔會死既。

    稅金,理論上每個人都要支付。窮人也要交間接稅,但這裡只考慮直接稅。

    收入 - 生存必須 - 其他生活開支 - 稅金 = 剩餘財力
    這就是可以由個人自由決定支付的範圍,用途可以隨個人需求(desire)轉移。
    就如小朋友把零用錢儲起,可以買漫畫、亦可以買玩具。

    基層人士收入最少,「生存開支」佔最大部分,但由於無法支付額外開支(需要的話政府往往有補貼,如公屋)、稅金又低,所以還有點剩餘財力。
    中產人士收入比較高,但由於沒有政府補貼、又要交稅,所以種種開支蠶食了收入的大部分。往往剩餘財力不見得比基層大很多。
    富豪收入極高,雖然稅金和種種開支都特別高,但因為收入非常高,所以餘下的財力也是最高的。

    縱使政府認為,稅制是否公平,不應該只看收入,而要看支付能力(第67點),富豪的「剩餘支付能力」仍然遠遠超過中產和基層
    消費稅只針對「生存必須」和「其他生活開支」徵稅,這兩項是中產和基層開支的最大部分。前兩項開支對富豪的只是一小部分,他的大筆剩餘財力如果不消費而改為投資,反而無需徵稅(政府為促進投資,早就取消有關稅項,現在連遺產稅都取消了)。
    難道這種狀況符合政府聲稱「按公民支付能力抽稅」的原則嗎﹖

    (按﹕個人認為,如果要公平地徵消費稅,應該按「剩餘財力」徵稅。由於李超人和你我一樣都吃兩碗飯,剩餘財力所用的地方,應該是奢侈品(如「金勞」或山頂大宅)。所以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大多數物品都不應該徵消費稅,而只應該增加奢侈品稅。這樣最窮苦的階層就不受影響,其他人無論基層、中產或富豪,想在生活必須以外享受,就要納稅。
    這比較合理,因為人無法選擇不生存(除非自殺),但可以選擇不奢侈。

    香港是自由港,要徵稅的奢侈品本來就很少—大抵是煙酒化妝品之類。要不要擴大徵稅,把其他奢侈品都納入徵收範圍,可以討論。(甚麼是「奢侈品」當然也是一個問題,電腦對我肯定不是奢侈品 )
    但大體應以不令稅制複雜化和大幅增加行政開支為原則。

    政府聲稱如果把稅金用作社會福利,不同的稅制都可算公平。(第68點)
    政府近年除了削減福利,還把服務大量外判,你認為市民會相信收了稅有福利嗎﹖

    4. 政府的自相矛盾
    政府提及反對以調低薪俸稅免稅額的方式擴闊稅基,理由為﹕(第60點)

    (a) 「免稅額是一種援助方式,取消免稅額要提供直接資助,會增加福利和行政開支。」
    實行消費稅不是一樣要提供資助,增加福利、行政開支嗎﹖

    (b) 「把現時無須繳交薪俸稅的受薪人士納入稅網,會影響香港競爭力。」
    荒謬﹕消費稅令無論受不受薪的人士都納入稅網,反而不影響競爭力﹖

    又﹕香港需要的所謂「國際人材」,按道理不是本地能提供的人材。既是稀有人材,難道政府預期他們的薪酬水平,會低到本來就不用交薪俸稅﹖
    還是政府所謂的「國際人材」,其實只是「廉價外勞」﹖

    (c) 「隨著人口老化,薪俸稅稅基也會收窄。」
    消費稅稅基當然不會因人口老化而收窄(正如前述,買炭或者買棺材一樣要交稅),但如果預期稅收不減,是不智的。(見上文 3.4)

    (d) 「入息稅收入一樣有波動。」
    同樣,消費稅收入都一樣有波動。(見上文 3.1)

    (e) 「增添對收入來說不合比例的行政費用。」
    這點用來批評消費稅一樣適用。
    尤其政府的消費稅建議非常複雜,中小企計數都會計到頭暈。

    5. 政府聲稱說人頭稅被先前的諮詢委員會所否決,所以沒有提及「為何收人頭稅不好」。我們唯有看「稅基擴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的報告
    委員會報告唯一提及的反對理由,只是「行政成本高昂」、「逃稅嚴重,其他地區未能成功推行」。

    首先,我不認為消費稅的行政費用比人頭稅低,除非政府可以用數據說服我。
    其次,他們似乎忘了,「其他地區」幾乎都是國家,香港是個城市,逃稅的人可以躲到哪裡﹖只要在身份證加上新功能,不交人頭稅會有記錄,逃稅者無法享受任何社會服務(包括公立醫院),就不怕市民不交稅。(除非他們以為自己一世都冇入醫院的可能)
    當然,這是有點「新加坡」的強硬方式。但既然一個人連兩百元人頭稅也要逃,憑甚麼享受社會福利呢﹖

    6. 政府文件讀來,唯一令我覺得合理的論點,只有一個﹕
    人人有份交稅,可以加強公民責任感(更覺得政府施政與自己有關)。(第46點)

    但同樣道理,交人頭稅是更方便直接的方式。

    另一方面,我認為開徵海陸離境稅是更合理的選項。
    曾有左派人士(好像是人大或政協)聲稱這是「分裂祖國」,但既然坐飛機到大陸也要給機場稅,從海陸路離境同樣徵稅也很公平。
    無論機場、碼頭或檢查站,都要資金維持。所謂「離境稅」,也不過是一種「用者支付」的稅項而已。
    委員會估計離境稅可以有十億收入,如果可以彌補入境處的部分開支(入境處06/07年度預算為 23 億元),已經令政府負擔減輕不少。

    7. 結論﹕政府的文件,讀來令人髮指。所謂既要加稅,又要避免損害競爭力(第二章),只不過等於﹕

    政府想要錢,但係唔敢問班有錢佬要—因為佢地有毛有翼識飛,於是向窮人開刀—因為你地冇得走。

    如果咁都唔算劫貧濟富的話……呢個世界仲有「打劫」呢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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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貼連結﹕
    吳偉明的知日部屋—日本消費稅的經驗
    史兄—銷售稅淺談 I

Comments (25)

  • 方潤兄, 一萬個 eprops. 可否借黎轉載? 你 say yes 我先會轉載...

    只有一點不同意 : 銷售稅的得益者還有你我既公僕... 嘩哈哈哈哈

    好喜愛你那句 "讀起來令人髮指".

    我想你必定同意的是, 該咨詢矛盾什多, 不知所謂.

  • 冇話唔得既,(雖然唔知神秘人會唔會咋型,不過應該冇所謂既)

    不過太長了吧﹖

  • 你指的神秘人是吳偉明嗎? 我只貼你那部份好了. 先謝.

    有料既野, 那怕是千言萬語.

  • 可否借網址一樣?

  • 1. 可以寫名就不是神秘人了。

    2. 轉貼連結當然可以。

  • 你們有無看過信報羅家聰近日力撐 GST 對開徵地的零售量影響僅屬短暫的統計論文 ?

    推理上暫未找到破綻, 但真的希望有高人可以看到他的推理和採用的數據有何誤導之處

  • 您那邊不是已經有人分析了嗎﹖

    零售影響短暫,我沒有異議,反正你也要開飯的。
    而且我未聽過新加坡親戚們因為 GST 而特登唔買野。
    (不過會問我媽有沒有甚麼貨品可以代她們在香港買 )

  • 好!!! 我都想比一萬過 eprops....

  • 方潤兄,把你連結了。謝謝!

  • 寫得很好! 回應1.3, 愛爾蘭的 GDP per capita 和香港及美國相若, 絕對不是窮國~~
    其經濟高增長應是和高科技工業發達, 及比鄰國低很多的稅率有關~

  • 路過此處

    發現如此好文章

    請問可否作為連結,讓更多人知道銷售稅真面目呢?

    謝謝

  • 1. 以前愛爾蘭出名是窮地方來的

    2. 連結絕無問題,無任歡迎。

  • 因為看了知日部屋才上來看看的...

    實在寫得太好!!!大大可不可以給小弟做個連結???

    先謝了~~

  • 2. 連結絕無問題,無任歡迎。

  • 路過小妹..想連結給其他人知道銷售稅真面目...

    謝謝~

  • 文章很好,也很詳細

    但不得不問一個問題

    你這麼推薦人頭稅

    這何不是一項累退稅?

  • 人頭稅當然是累退稅。(我沒說不是 )

    那不是推薦,而是說,如果真的要所有人都直接交稅,則人頭稅還沒有消費稅那麼煩人。每年交一次一二百元就完事。

    文中也提到奢侈品稅和陸路離境稅啊。

  • Good article...may I quote some of you viewpoint in my essay?

    Thx!

  • .....冇得頂.

    我讀通識架.我睇完你篇野..對消售稅認識多左好多.

    thanks!!支持你繼續寫好文章!

  • 謝。

    但請注意,拙文只是針對政府的銷售稅諮詢文件,並不全面分析和討論銷售稅本身。

  • 是該為自己的政經評論文章建立目錄的,因為無論何時讀也合適啊!

    若不是從頭讀起,錯過了這篇多可惜。

  • 好多謝你篇野
    對我做報告(岩岩要做gst=0=)
    有參考用途

  • 甭謝,有用就好。

    記得落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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