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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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無線係咪做緊《洗冤錄 3》﹖
(tvb.com)
歐陽震華係做緊法證,定係做警察﹖
點解佢同班同事會成日推論案情、估誰是兇手、仲要同警方拗有冇告錯人﹖
(兜口兜面鬧疑兇,當係劇情需要,我唔挑剔了)
《洗冤錄》果個時代,一個官做晒咁多範,咁都好正常。
但係現代法治社會,法證之所以要獨立成一部門,就是要確保科學檢驗不受警方影響。作為法證人員,佢既責任應該係搜清楚現場,將線索告知警方,誰是兇手、告與不告,根本唔應該理。
現實中如果有個咁既化驗師,佢既報告上到法庭,仲唔俾辯方律師 challenge 佢 bias﹖
Comments (6)
一打開你的網…見到黑色的封底和歐陽震華的頭像…嚇了一跳…以為有人死左…好驚好驚…
您怪無線吧……
They just copy the idea from CSI (forensic scientists and investigators are the same group of people)...
「但係現代法治社會,法證之所以要獨立成一部門,就是要確保科學檢驗不受警方影響。」
同意。
「作為法證人員,佢既責任應該係搜清楚現場,將線索告知警方,誰是兇手、告與不告,根本唔應該理。」
你話「唔應該理」,我都同意,但我都懷疑,實際上佢地有無理?你知啦,香港地,好多應該既野實際上都係無做到既。
不過點都好,唔理就無咁多戲。又,你令我諗起,法證唔係應該一開波就check 清楚晒d 料,跟著一獲過比晒料警方咩?又一個不過點都好,唔係咁樣驗完又驗,就無咁多戲。
CSI 怎麼辦案我不懂,但香港的 GL 是純粹為提供證據做法證,而不查案的。
當然,好明顯法證人員一定有需要同警方討論案情。正如我地有左 objectives 先可以設計實驗,法證科也可以因應案件的性質使用不同的方法搜證。
但問題是,總沒理由強勢到去 override 警方的決定吧﹖
戲裡面那一幕,是波比同蒙嘉慧拗應唔應該告疑犯,呢樣根本係越權。
(雖然蒙嘉慧飾演的督察真的冤枉了疑犯,但法證的責任是搜集證據、唔係查案,既然證據都唔支持起訴,留俾律政司決定就成了。)
至於驗完又驗,現實中應該也有的。(港台的《法證先鋒》太久了,劇情記不起)
一般而言應該在現場就立即搜出所有證據去檢驗,但如果案情有新發展,會發現有些原本沒想過要搜查的東西也不定。
我家兩老一向睇亞記, 所以沒看無記這一套電視劇. 但我留意到無記有很多電視劇都是抄外國受歡迎的劇集, 如Sex & the City (-->窈窕熟女), ER (-->妙手仁心), 只是, 全部都只能勉強抄到「形似」, 正確來說是只拿外層包裝, 內容十分不專業. 要「神似」? 算了吧......
看慣了外國的原裝, 看到香港這些不倫不類的「翻版」, 實在沒興趣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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