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3, 2005

  • 拎副棋出黎俾人玩,真係同做慰安婦冇乜分別。


    親眼睇住我果副由 1997 年收藏到依家既山頂二版大富翁(1997麥當勞大富翁比賽的獎品),一開就俾人撕爛一張1000蚊……嗚嗚


    我唔介意大家掛住玩,不過真係希望大家返去會睇下我印俾大家睇既 readings。
    (畢竟我的《畢華流談遊戲》為此落得身首異處的下場……)


    我好唔鍾意人地好 aggressive 咁對住我,包括某位不成熟的同學催促我「唔好講咁多,快D開黎玩」。
    最慘既係,上年正兄開檔佢都o係度,竟然到今年仲聲大夾惡話「行完一圈先買得野」……究竟你上年學左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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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主和助理互相聲稱是對方要求做的「禁止濫用圖書館鐵架擺書包」行動,引起很多高年級同學的不滿(因為一向都好方便咁濫用—這就是未來的大學生,正如我在院委見到的那些一樣)。對圖書館冷嘲熱諷者有之,甚至「串」助理而被喚來訓導主任「教訓」者有之。


    其實好戇居。(這位學生 + 我在院委遇見的那些)
    有把柄在人家手上,還「串」來幹啥﹖你有本錢嗎﹖
    好聲好氣,快D解決眼前事,然後再爭取改變遊戲規則,先係正途。
    (其他同學簽名拎番書包,轉頭去投訴,已經惹來 A 副校調停。無論圖書館規則改不改,一定會有為他們解決問題的方法。)
    「串」是最沒意思的事,自以為很爽,反而製造更多麻煩。


    共戒之。


    其實很有趣地,上主和我也覺得沒所謂。反正那批學生沒課室放書包,我們也同情他們。不過助理也有道理,太多書包堆塞,反而令真正要用圖書館的人沒地方放個人物品。先執行了規則,同學的問題應該是由校方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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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og Tag﹕不要明光社﹗]


    不要明光﹕http://technorati.com/tag/%E4%B8%8D%E8%A6%81%E6%98%8E%E5%85%89


    明光社﹕http://technorati.com/tag/%E6%98%8E%E5%85%89%E7%A4%BE


    我倒沒興趣去寫,「死光社」這種混混,和創造論者一般不堪。只會令人以為,基督徒就是這樣不講道理兼不肖。
    其實最需要反對「死光社」的不是我們這些無神論 / 不可知論者,而是基督徒自己,如果他們不甘於被人當成野蠻民族的話。


    不過「香格里拉」這個 blog 寫得好﹕http://blog.lamfai.net/2005/10/blog-tag.html



    「我會採取的三項行動:
    一,有遊行示威支持反歧視條例、同志權益、小眾權利,請預埋我;
    二,繼續用筆批評,絕不留情;
    三,與身邊朋友(特別是基督徒朋友)討論,撕破明光社偽善面具。」


    1. 如果有遊行,我都想去。雖然我唔鍾意基佬,但係更加憎有人洗銅銀夾大聲。
    2. 我冇咁好氣,不過遇到有意思既文章一定會寫。
    3. 如果你開放到足以接受我攻擊(某些)基督徒,我先同你慢慢討論啦。
    (有好多教徒接受唔到架……有人話教義唔合理或者話某些教徒唔o岩,就好似攻擊緊佢地咁。先諗下自己係咪真係支持果D教義、認同果D教徒既行為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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