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4, 2005

  • (雖然「令雲小姐不高興」也令我不高興,但希望不會對這篇講座後記造成太大損失。因為心情越壞,記述就越不齊全。)


    講座主題﹕「高風險的專業—博物館工作」


    博物館和圖書館一樣,方某另一流連之地。年中在博物館留下不少頭髮(註﹕方某腳毛甚稀)的擁躉,實在很有興趣聽聽博物館的工作情形,所以討厭「打風出街」,依然出門,就為了聽一個講座。(很不經濟)
    講座的開始很不尋常,因為第一張投映片就寫著﹕討論對事不對人,版權問題,內容請勿筆錄。好像很有爭議性(或者比方某的文更惹火)似的。
    我心目中博物館話題似乎沒那麼「恐怖」,除了當年博物館搞「人類的起源」展覽曾被保守教徒群起而攻之一役(手法跟明光社同出一轍)。
    聽後才知,這樣是小心從事,因為討論的內容有很多都涉及政治。


    講者曾柱昭先生,是康文署的助理署長,也是香港公營博物館在職館長中資歷最深者。


    博物館工作何以稱「高風險」,曾先生提出一個解釋,因為博物館最重要的是藏品。在計劃任何一所博物館之前,必須先有藏品、先知道收藏上的需要,才能設計一座適合的建築物,否則日後運作必然麻煩多多。
    不過更能為一般人理解的「高風險」,相信仍是文物處理上的問題。曾先生就曾提到油畫難以處理(因為油畫永遠不乾,一碰上就會損壞),甚至國寶展後兵馬俑的腳斷開  (這是出土時的破損、修補不足、兼站立展出三個月的結果)。這些事故如果處理不好,這所博物館以後也不可能再借藏品,可以關門大吉了。相信這才是最大的風險。所以博物館員,通常都小心翼翼。


    也許還有一種風險,就是被批評的風險。這主要是在於藝術領域而言。香港藝術雙年展時被批評,早有所知(得歸於藝術圖書館負責剪《信報》之功)。但在曾總館長眼中,卻是文人相輕的結果。誰都認為自己的作品最好,落選的人始終最多,自然心生不滿。


    身為公營博物館專業的最高負責人,其說辭固然有賣花讚花香之嫌(例如引錄數字表示香港博物館參觀人次和滿意程度不遜於美國整體平均水平,不應該只跟國際級大館比較云云)。不過在一片批評政府聲中,聽聽局中人的理解和視角,也是好事。


    例如對於很多「原地保留」的要求(如利東街、麵檔),曾先生就不以為然。他認為城市發展一定有東西要「拆」。我們要先搞清楚我們要保留甚麼,是他們的手藝(工作),還是他們的檔口﹖維持一個衛生不佳的檔口是不是好事﹖保持商業運作的某些模式,是不是博物館的責任﹖
    他聲稱,博物館執行口述歷史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工作,已經可以保存文化。在我看來,這是簡單地迴避了「文化氛圍」的問題。把一所要結業的藥局搬入博物館「重建」,當然是好事。但這樣脫離了原地的死物,真的就保留了文化﹖正如採集植物標本對保育和研究確實有必要,但不等於把植物抽離生境變成標本,是一件好事。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是保留原地更佳。不過曾先生也有正確之處,就是保留文物必有代價,社會人士要搞清楚自己的目的,和願意付出多少代價。否則「乾脆立法禁止起樓,一百年後全香港都係古跡」。


    對於中區警署的抗議聲浪,他更不滿意。改變用途有何不妥﹖他認為要保留中區警署的原本功能,唯一方法不就是請警察們回來辦公﹖古跡改變用途,只是另一段新生命,沒甚麼好奇怪的。
    就像赤柱警署,有些人不喜歡古跡變成超級市場。不過曾先生就認為開超級市場比以前開高檔餐廳,其實對古跡更安全—至少火警危險和油煙污染都比較少。


    不過會後聽眾提問,有一位的意見很好,她建議乾脆把警察博物館(山頂)和懲教博物館(赤柱監獄附近)搬來,不就是跟原來的用途很配合麼﹖(這位灣仔街坊最大的希望,是把灣仔舊郵局變成郵政博物館,而不是供「毫無關係」的環保署佔用。)
    曾先生回應以「古跡不一定只能跟隨原有用途,香港有咁多舊警署,警察博物館應該搬去邊﹖」
    不過如果以曾先生一直強調的「交通方便」作考慮理由,中區警署確實是一個好地點(相比山頂和赤柱而言)。而且中區警署建築群集警署、監獄、裁判署於一身,其實一併建立警察、懲教、司法博物館,也不失為一種賣點。


    不過曾先生也有一個意見,就是博物館是高消費項目。切勿隨便開口叫人「起博物館」,除非你想他敗家。
    如同政府的一般趨勢,曾先生不贊成建立太多「大館」(暗含反對西九好大喜功之意﹖)。反而政府鼓勵民間建設不同主題的「小館」,會更有特色和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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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令我感動的有三點。


    第一點曾先生提及自己不認為展覽成敗要看參觀人數(雖然身為政府官員,「追數字」這點他應該避不了),反而展覽本身的學術原創性(例如開拓了學術界和公眾的新認知,對題目率先進行研究和收集)才是最重要的。
    曾先生提及《印象派繪畫》和《走向盛唐》的「賓虛」(註)場面,直認為如此觀眾根本沒法安心欣賞展品。他自己就最喜歡「拍烏蠅」的博物館。
    我心底裡幾乎想叫出「識貨﹗」二字,「最喜歡拍烏蠅的博物館」正是我一直所想的呀﹗(雖然這樣想似乎有點妄自尊大,他來評定我「識不識貨」似乎比較合情理。)


    正正是知道《印象派繪畫》和《走向盛唐》都萬人空巷,我一從報上知道消息,立即決定不去。雖然知道博物館要靠參觀人數「撐場」、向政府「交功課」,但卻自私得希望博物館「拍烏蠅」(需知道政府對博物館補貼甚多)……原來館長也這樣想,不是我的錯喔﹗


    第二點,是教育事業的人道立場。
    誠如曾先生引大英博物館前館長 Davil Wilson (當然不是衛奕信勳爵)的話,博物館不是一盤生意、一所教育機構、或娛樂事業,卻又是三者的混合體。所以博物館必然有教育責任。
    曾先生對《人體奧妙展》的獵奇作風頗不以為然。其實展出塑化屍體,後來科學館也做過《人體解構》(相關書籍見八月二十日日記)。我沒有去《人體奧妙展》(價錢是一個因素,更重要的是人太多),但該展把屍體任意擺弄、「任摸」來吸引觀眾,怎樣說也不算是尊重死者。
    (老實說,「觸摸」也是認知途徑之一。但如果要讓人「任摸」或展示身體形態,用模型就成了。用不著擺弄屍體,好等人家死不安寧。)
    歷史博物館的責任就是把文物的原狀、出土的原始狀態向觀眾展示以建構故事,自然不應該任意擺弄。科學展覽比較著重互動,文物展品較少,模型展品較多(塑化屍體其實也可算作模型,因為屍體已非原本狀態),但對人性的基本尊重,始終應該。


    第三點,是文化傳承的責任。
    博物館對保存文化的責任,其專業性質與其他文化或教育工作亦有不同之處,有獨特的體制、工作形式和專業要求。
    除了建築特別考慮到照顧文物藏品需要(如恆溫夾層、聲稱拆出來丟落維港也不會入水的倉庫)之外,曾先生提及香港博物館有一套應變方案。
    一旦香港發生戰爭,香港的博物館會立即在建築物和所屬車輛加上一個標記(這點倒沒聽過,可惜他沒展示標記的式樣)。這個標記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規定的標誌,飛機見到會避開不炸(想起美軍連醫院也炸,我倒不敢寄與厚望),士兵見到有關車輛也不得搜查並以放行(畢竟這不是八國聯軍的時代)。而一批館長冒著生命危險,也要保護館藏文物不受破壞云云……


    這令我想起陳君葆先生。
    他是港大的圖書館館長,當日軍侵略香港的時代。他冒著戰火守護「書城」,並協助尋找失落的書籍。堪稱圖書館員的典範。(見商務出版陳君葆日記)


    「天不生仲尼,亙古如長夜」
    如果沒有世世代代保護文化傳承的無名英雄,後世豈不也會變成長夜﹖﹗
    (想起中世紀歐洲的「黑暗時代」,雖然說中世紀歐洲全無文化是過分誇張,但文化發展畢竟遭到阻礙和倒退。中國有舉世最長最詳的歷史記錄,是值得自豪之處。)
    我景仰英雄,也會發「當英雄」的白日夢,但實在不希望真的有這種機會。因為有機會當英雄,代表發生一場浩劫。就算你真的成為英雄,也必定損傷慘重。一將功成萬骨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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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遺憾,由十月中開始就要上星期六的課,以後星期六下午再有甚麼精彩的講座,都與我無緣了。


    其實我覺得聽講座、逛展覽,對我的「終身學習」,益處比去上課更大。只是前者沒有證書,也沒有甚麼可以「騷」的。
    再證「終身學習」作為口號,只是「終身考試」的同義詞。


    (註﹕對於不了解「上一代俗語」者的解釋。
    「賓虛」和「襯墟」雖然一樣人頭湧湧,卻是兩回事。《賓虛》(Ben-hur)是一套西片鉅著,以場面盛大聞名—雖然我也沒看過。及後港式廣府話中遂以「賓虛(咁既場面)」作形容詞。見英文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