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 Pride and prejudice of the deletionist

    [提刪控的傲慢與偏見]

    (上回提要上上回上上上回)

    是追求品質,而非政治審查

    「維持中文維基條目的平均素質」,我不知道維基百科有哪個方針有此要求,請指教。我的理解是平均素質不好,可能是因為參與者不夠(於是沒人留意到)、亦可能是因為部分Wikipedia:維基榮譽鼓勵人單方面開新條目的緣故。這些問題不會因為提刪而獲得解決,亦不代表把質素不好的條目提刪會令中文維基變好
    演化令生物變得更適應環境,是因為生物會傾向過量生殖的緣故(所以大自然才有足夠的個體選擇)。如果個體(條目/編輯)的數目根本不夠,任憑你怎樣刪也只會令群體越縮越細
    Wiki技術的採用,就是讓寫得不好的文章可以留給後人修改,而長尾的狀況下,有些較「小眾」或「不熱門」的條目,需要很長時間才遇到有心人,是可以想像的正常現象。如果給你們提了刪,就連這少許「麻麻地」(強差人意)的貢獻都會隨之煙沒。究竟「長尾條目」要等多久才會改得好﹖我也不知道,但我寧願等人改也比魯莽提刪好。
    對於維基常客而言,我可以想像見到一堆質素不好的條目會令他失望(正如我遇到中華法系時的反應),但如果你提了刪而不是教育他們,那些新手/生手一樣會因而覺得非常失望。這次有那麼多平日沒編輯的人走出來反對Shizhao,難道你們沒想過,他們就是一開始編輯就被Shizhao(或類似的管理員)潑了一面冷水而致遠離維基﹖(有個別我認識的用戶就是這樣)
    就算這次罷免Shizhao不成功,你們繼續把持同樣的提刪標準,中文維基遲早會變成一個小圈子,只有「維基專家」才有資格置喙。(其實現在給外界的感覺已有點像,我也聽到不少類似的說法,而且說的人不見得喜歡黃世澤和林忌,所以不能說只是因為受他們影響)—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6:33 (UTC)

    似乎是你搞不清楚,這罷免案是針對Shizhao這人的風格,而不是針對整個中文維基管理理團隊的風格。你扯開去談其他人是沒意義的,因為沒人說過所有管理員都只會提刪而不會教育新人。人家在罵Shizhao你卻去說「這裡還有很多好人的」,根本是文不對題、毫無意義的廢話。還有,在討論中我沒見到有人說「不可以提刪」,所以根本沒有「非得要將deletionism鏟除不可」這回事,這又是一個稻草人。我之前也不過說提刪應是最後手段,對自己不熟悉的條目提刪前應該先找較熟悉的人請教」而已,這算反對提刪嗎﹖—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00:36 (UTC)

    我發覺你們由始至終都嚴重低估「提刪」的嚴重程度,提刪一星期的期限實質上是非常短(甚至一個月我也嫌短),近乎是古裝劇中「刀下留人」的情節。當時甚至有人聲稱提刪只為了引起大家關注條目,有一位香港用戶答得好﹕如果這也說得通,那麼政府說要拆了皇后碼頭,也只不過是為了引起大家關注古蹟吧﹖。
    為何這次支持罷免的多數是較少編輯的用戶﹖就是因為不是每個參與維基的人都天天長駐(我有時也是一個月編輯一兩次左右),更不可能每天/每星期都「巡視」自己關注的頁面看看是否被人提刪吧﹖突然某天再上來,就發現題目被人提刪、甚至已經刪掉,憤怒是極度正常的反應。只有維基的熟手技工,才會留意到提刪公告和參與討論,所以他們才會覺得「現時政策行之有效」。
    「福佳」只不過是一個例子,是否要把Shizhao過往亂提刪的條目逐條拿出來解釋﹖簡覆如下﹕
    1. 沒人怪你或Shizhao「完全沒聽過福佳」,我一直說的是﹕你不懂香港的事,又覺得這條關於香港的條目有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掛牌板,然後去香港維基人群組詢問,請他們幫忙看看。而不是看來不重要就提刪,既然你自己也懂得說自己完全不知情的話。
    2. Shizhao多次胡亂提刪有關香港或敏感政治題目的條目,會引來這種猜疑一點不出奇。維基的熟手會覺得「他天天在刪文,順手刪錯了有啥出奇﹖」,但其他人見到一個大陸管理員提刪這類東西,肯定不會這樣想。你不用說其他人,就連我、甚至一些香港維基舊人也有懷疑。只是我們沒證據,放在心裡不拿出來當理由說而已。(因為政治猜疑大多變成無頭公案,罵完也沒結果。)
    3. 正如我在前面提過,有很多新手、生手,寫條目寫得不好,多給一點時間他們改善,總好過提刪。福佳事件中,福佳片段播出後沒多久就有人寫了條目(如你們說,寫得不好),然後沒多久就提刪了,那麼是鼓勵提升嗎﹖我完全不同意。
    4. 對於很多條目而言,一星期根本是遠遠不足夠(對於一些更小眾的條目,甚至一個月也未必夠),你以為每個人都天天坐在維基看文寫文的嗎 ﹖抑或是你打算宣佈,這一批少編輯的生手不受歡迎,條目被刪了活該﹖—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41 (UTC)
    P.S. 同舟兄,我說「你們繼續把持同樣的提刪標準」那段時,不是在回應你,而是回應一位支持提刪從嚴的用戶,對嗎﹖你沒必要對號入座。—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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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是最糟糕的提罷形式

    你應該不會看不到,這裡有很多人說連向Shizhao詢問回退理由也問不到吧﹖你要求支持罷免的人去「討論達成共識」之前,是否應該先要求Shizhao 嘗試跟相關者討論後再提刪/回退﹖—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00 (UTC)

    不是管理員仍可參與維基管理

    你們只不過是借黃世澤的過激言行來掩護Shizhao的過失吧。他一個人說甚麼有那麼大的影響力麼﹖如果聲稱黃世澤說「Shizhao陰謀搞政治審查、建立書生黨」是荒謬的話,有人聲稱「黃世澤結集了一個世澤幫去趕走所有大陸管理員」,是同等荒謬的。這次Shizhao之所以招來那麼多罷免票,是因為他過往的態度激怒了太多人,沒有憤怒的話,無論是黃世澤或任何人聲嘶力竭地宣傳,也不會有人響應的
    與其像中國共產黨般,把所有反對歸於「敵對勢力亡我之心不息,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這種鬼話,不如切實檢討自己有甚麼做錯了吧﹗你要是做得正確的話,單憑黃世澤一個人做得出甚麼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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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修订管理员罢免方针—增加对投票者活跃程度的限制

    我不知道這裡又有甚麼投票門檻,不過我的意見是反对。因為有人很久沒編輯,現在贊成罷免Shizhao就要求收緊標準﹖你們護「書」護成這樣、臉不臉紅的﹖你們有沒有想過,這批「很久沒編輯」的人,根本有一堆就是一開始編輯就被 Shizhao(或者風格類似的管理員)幹掉的新手/生手,他們被潑了一臉冷水就沒興致再編輯下去了,現在「餘恨未消」才來支持罷免﹖你們不去反省 Shizhao的刪除手法,鼓勵他們重新活躍於維基,反而去阻止人家參與﹖這不是本末倒置是甚麼﹖—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6:11 (UTC)

    最後那個建議尤其無恥,簡直是管理員試圖為自己度身訂造,方便自己刪除條目而阻礙別人「刪除」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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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誰改的,不過這次改國歌改得不錯﹕

    「起來﹗不願做傻瓜的人們﹗
    把我們的選票投給我們心中的方案。
    民主進程到了最關鍵的時候﹗
    每個人都起來投出神聖的一票。
    起來﹗投票﹗投票﹗
    我們萬眾一心,冒著反智的打壓前進﹗
    冒著反智的打壓前進﹗投票﹗投票﹗票﹗」

  • Pride and prejudice of the Administrators in Chinese Wikipedia

    [中文維基管理員的傲慢與偏見]

    (上回提要上上回)

    我不喜歡世澤和林忌以「政治」相關原因去批評「百無一用是書生」(Shizhao),但維基百科管理員的問題,顯然就算不談政治,也大有文章可造。

    關注有人在維基以外網站鼓動投支持罷免票

    莊生答得很妙﹕

    這是言論自由, 除非是犯法, 否則有什麼好關注的?--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3:04 (UTC)

    我說﹕

    我就是上面那個方潤,我說了甚麼「極不中立兼誤導的提示」﹖有的請明示,否則你這句正好是部分中文維基人互相護短的最佳說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只提過福佳事件和Shizhao的態度問題,連說他態度有問題那句也是引述他說的話,有齊連結。你是否想說拙文的讀者(同時又是有權投票的維基人)質素差到不懂得自己進來看看你們說了甚麼﹖—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9:47 (UTC)

    我就在上面提及那個方潤。我的立場很簡單,我支持罷免,並提醒其他合資格的維基人參與投票,有何不妥﹖是不滿Shizhao的人才會認同罷免,認同Shizhao的人見到拙文一樣可以來投票反對罷免。你們以為每個維基人都天天來看投票(無論是提刪還是罷免)的嗎﹖
    我反對Shizhao亂提刪,正是因為有些提刪可能未有人留意就完成了「程序」,罷免也一樣。你們討厭「劣質民主」嗎﹖我也反對這種借規則亂整條目的「劣質法治」呢﹗提醒人家注意這件事和投票,有合不妥﹖﹗還是不要宣傳了,就讓那些天天來維基的人,以小圈子投票決定罷免案,就叫優質民主﹖
    如果我說了哪句有錯、有說假造謠之嫌的,在這裡講清楚對質﹗別把我說成好像有甚麼見不得光似的。—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9:47 (UTC)

    為何不去抗議一般用戶﹖很簡單,因為沒聽見像Shizhao那麼多的。何況根據「善意原則」,一般用戶亂提刪,我們還可能當他不懂事。但一個管理員在這裡幹了那麼久,而且還多次引來抗議,他還是要亂提刪,那我就肯定當他來者不善
    你說一般用戶也可以提刪﹖我早說過支持罷免是為了小懲大戒,從沒說過要阻止他以一般維基編輯身份活動。Shizhao運用快速刪除(這是管理員權力),亦多有爭議,基於他的不合理提刪做法,我對他運用管理員權力感到極不信任。這種目中無人的傢伙給他少一點權力最好。--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7:14 (UTC)

    台灣的管理員對書生亂刪條目,有這樣的辯護。我看了實在忍不住要回一篇﹕

    是否政治審查,我從來不理。但如果你們是以這種態度去搞中文維基,中文維基永遠都不可能搞得上,因為大部分條目在創建初期就被你們刪掉了

    我曾經聽過其他香港用戶的埋怨﹕他開了一個條目、或者開始修改某篇文章,寫了一半沒時間要休息(或者要另行再找資料),怎料再來的時候就發覺那些文章條目不是被回退、就是提刪甚至已經刪掉。

    我想像你們可能說「喔,你應該一寫就寫到最全最好了嘛﹗不然我們把你當成破壞刪掉就不好了囉﹗呵呵呵……」

    可是,維基百科之所以設立,很明顯不是假設參與者有能力一下子就寫到最好最整齊的文章,所以才要採納「wiki」的方式去做。讓每個人貢獻自己那部分,再給其他人修改、逐漸改善。所以文章一開始寫得不好,根本是「早已預料」的事

    (我自己就遇上過一條寫得很爛的條目中華法系,我不是去提刪,而是去改寫,因為我覺得這個題目重要。結果現在不算寫得很好,但至少比一開始那篇爛文好。)

    如果說一開始就寫得很好才可以公諸於世,那麼你們要搞的根本不是維基百科,而是大英百科。

    黃世澤和林忌說甚麼不關我事,我只是批評Shizhao一點﹕他自己不懂的事,不等於不重要。好像福佳這個條目,大可以掛個牌板,然後去香港維基人群組,問後者有沒有聽過這件事、這條目有沒有放在維基百科的價值。如果經過香港維基人去看也覺得應該刪掉的話(甚至香港維基人根本沒空去理Shizhao的要求,於是Shizhao自行提刪),那麼至少不是Shizhao的問題,因為他已經盡力問了應該懂得的人。Shizhao連這樣也說不肯做,而你們支持他繼續這樣做,即是告訴其他人﹕中文維基的管理員支持傲慢和自以為是的工作態度。--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7:31 (UTC)

    有人找來Shizhao對「光秒」條目的提刪討論,大家自己看看。

    為免再有人以「有人宣傳」為由製造「護書」(生﹖寶﹖)輿論,我謹此鄭重呼籲﹕

    符合資格(UTC 2010年4月3日09:31時註冊滿7天及編輯滿50次)的維基用戶,
    請在2010年4月22日17:00(UTC)前就罷免Shizhao的管理員職務一事投票
    無論你是贊成、反對或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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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無關的後話﹕

    話說世澤終於收到警察的回覆,說「滄海一笑要令陳巧文有BB案」是「there is insufficient evidence to support a charge」云云。

    哈,市民話炸禮賓府就要拉要鎖,前警員話炸大陳巧文個肚就「冇足夠證據」。
    這就是香港,亞洲國際都會。

  • Pride and prejudice of Shizhao

    [書生的傲慢與偏見]

    罷免Shizhao(即「百無一用是書生」)的討論

    這人竟然說得出﹕

    還好意思提福佳始終有你,本來毫無知名度的東西,被人寫進了維基百科,希望借維基百科擴大知名度,結果被提刪,然後一大票人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又吵又鬧,弄得這個條目反而因此知名度大幅提升。最後保留。這隻能說是一個藉助維基百科進行宣傳獲得絕佳效果的案例,維基百科被其利用做了宣傳,現在卻來顛倒黑白了,嘿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7日 (三) 07:21 (UTC)

    誰才是顛倒是非黑白,這下子很清楚了吧﹖(附﹕當年刪除投票的紀錄,自己看看他說過甚麼)

    就連莊生兄也忍不住回他﹕

    如果你認為維基可以擴大了什麼的知名度, 實在太高估維基的力量. 如果你真的這樣想, 何不嘗試攪一個沒知名度的條目出來, 然後又吵又鬧, 看看有什麼宣傳效果?--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 10:29 (UTC)

    計我話﹕

    莊生兄,恐怕Shizhao不是太高估維基的力量,而是太高估他自己。因為他認為福佳寫在維基也不出名,是經他「貴手」提刪才大熱呢。—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04 (UTC)

    我之所以支持罷免你,就是因為你這種態度。自己不認識的就認定是「毫無知名度」,到那麼多人去指正你,你也不認錯,更不會改變這種隨意提刪的傲慢態度。我多次建議,你提刪不熟悉範疇的東西,應該先問相關領域的維基人群體。如果你肯這樣做,根本沒有人反對你。
    維基不是常常要人引述來源的嗎﹖你說福住本來毫無知名度,又有何根據﹖哪份報道說「福佳本來無人識,Shizhao提刪方大熱」﹖
    多好呀﹗你這句值得大書特書,讓所有維基人都看到你的傲慢。—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04 (UTC)

    答其他用戶﹕

    「原編輯者不在新條目里加入足夠支撐的彰顯其關注度的來源的話,讓其他地區維基人提刪不是很正常的嗎?」這種說法,漠視了維基本來就有模板表示「知名度不足」或「來源不夠」。生手有很多,寫得不好是應該提刪還是留待其他人改善﹖一旦刪了,所有修改歷史都會消失,後來的人又要重新開始,這是正確的態度嗎﹖隨便提刪,根本不應該是「正常」﹗
    上次福佳始終有你就是個例子,因為是新事物,自然也就沒甚麼來源可以支持,很多來源都是提刪後才逐漸出現。如果一下子就刪了,到後來再有來源、有人關注的時候,又要重新寫過嗎﹖
    你要這樣﹖行﹗就像我上面所說,不要再拿「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招牌出來騙人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 04:51 (UTC)

    我還是那句﹕你們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那句標語丟掉好了﹗
    「不可以因為知名度在其他地區用戶不足的情況下提請刪除?」我想沒人斬釘截鐵說「不可以」,但自己不認識的就去問問那地方的人才提刪,這樣的要求只是很簡單的「禮貌/尊重」吧,過分了麼﹖因為問人而遲了一星期提刪,維基是否會倒塌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09 (UTC)

  • moral and freedom

    答星屑醫生﹕

    「以激為堅定,排擠溫和派以包攬支持者,這一點也不新。
    遠者法國大革命如是,近者香港民主派亦早有此風,現在只不過是重演。

    支持五區公投和支持社民連四出踩人是兩回事,正如我對民主黨毫無感情,只是覺得民主派又再一次落入『清黨』舊路。到頭來只會令部分政客得益,不見得是爭取民主之利

    如果社民連仍是這副態度,我敢預言五區公投一定失敗。就算普選聯那幫人一話不說,支持溫和派的泛民支持者亦必對社民連反感而不欲投票支持。
    (因為現在我聽得多,也開始有如同對X威寶之厭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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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基百科﹕第四次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即「百無一用是書生」)投票

    書生這人,根本是一早就應該罷免他,這種把自己不認識的東西視為不重要的人,不應該當管理員

    (之前有很多次前科,例如自己不認識香港的事就把某些香港條目以缺乏知名度提刪,連先去香港維基人版面問問也懶。予人的印象就是北京不知道的事好像就不知名似的。單是這種提刪手法已是十足的傲慢。)

    (維基有不少人支持他是不出奇的,亦不必以「維基奸」這種口號一竹竿打倒。畢竟書生經常做的提刪工作,對不少維基人來說是「必要但沒人想做」的髒活。大家就是因為有人負責幹此髒活而欣喜,繼而縱容他濫權亂行。我只能說,他們縱容書生胡搞,長遠對中文維基有害無利。要讓他那麼搞,就拜託不要再搬「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當招牌。依我看,就算他留任,除了明顯是破壞的修改之外,其他的東西他都別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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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媽聽了昨晚無線新聞,聲稱說每個被救礦工都有十幾個醫護人員照顧,說假得太離譜,那裡有百多個礦工耶。

    想來也是,每人有十多個醫護,百多個礦工加起來不是至少要千多二千個醫護﹖有那麼多「多餘」的醫護人員嗎﹖其他病人不用照顧嗎﹖

    就算是香港的深切治療部,也不可能十幾個醫護照顧一個病人吧﹖(就當分三班,每更都有四五個醫護照顧,貼身成這樣嗎﹖按網上資料香港深切治療部的護士/病人比例也不超過「一個護士照顧一兩個病人」。)
    新華社和CCTV報甚麼,無線就照單全收了嗎﹖難怪被人稱為CCTVB。

    不過看看電視的場面,「醫護」們都列隊在醫院外圍「歡迎」載著礦工的救護車。在這樣的國家,要調出一二千個醫護去照顧領導特別叮囑照顧的病人,有何出奇﹖

    只是我現在擔心,山西其他病人有沒有人照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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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那些日子﹕自由是怎樣失去的

    用同一個理由,你可以用來反對強制用安全帶、紅燈不准過馬路……「今天禁止我衝紅燈,明天可能禁止我上街遊行」。

    你甚至推到去「咖啡、可樂」,這明顯是滑坡謬誤。因為咖啡因的癮一來輕、容易戒,二來咖啡因的害處少,最重要的是﹕飲咖啡、可樂並不危害其他人
    二手煙肯定危害旁人,這才是室外禁煙的理由,正如我們禁止超速駕駛、亂過馬路一樣

    想得多記得少﹕象與騎象人

    道德判斷往往跟審美判斷一樣,我們見到一幅畫,通常馬上就會知道自己喜不喜歡。如果有人要我們解釋喜歡或不喜歡的原因,我們就會編出一番說詞。道德判斷也相似,常是靠直覺來做決定,後來理性才來找藉口駁倒對方。可是,即使我們能駁倒對方,對方也不容易認同我們的看法,因為我們駁倒的並非對方真正的立場,他的『立場』是他有了判斷後才編出來的。」

    (方曰﹕所以培養道德上的理性、和對「道德」之所以為道德的自覺,和培養工具理性一樣重要。)

  • 小通告﹕昨天見到樂施會籌款,已把向學生轉售慈善figure和向網民轉售《侵略地球大百科》所得,加上自己的top-up一併捐出(共二百元正)。特此通知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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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jonk﹕母親的抉擇

    因為你們接受了「先救災後問責」,所以當人們遺忘之後,問責最後就不了了之

    老實說我並不介意你想專注救災而非問責這一點。人各有志,我不會要求人人去問責。
    我介意的是那種「先後」的思維,因為這兩件事根本無先後可言。相信「先救災後問責」那種鬼話,只是中了計,給人家鋪了下台階。
    今日的下場,正是由當日那種溫情的姑息而來。

    (是,我承認語氣是很重。但見到大眾被宣傳部舞弄,令人很不忿。)

    世澤﹕讓中國人認識汶川地震的真相,就是你的功德、林忌﹕六四到五一二的幫兇、死火﹕最痛心的是官商勾結、抹殺真相、打壓受難者、埋沒良心

    林忌﹕保釣二號釣魚團、蘋果日報﹕警刁難七一宣傳,百市民圍攻

    星屑醫生﹕把口罩戴反了

    無線個《東張西望》仲搞笑。
    本來有張慧慈張慧儀我已經杯葛唔睇,不過都難以避免睇到部分。有一集教人用口罩,用完之後竟然係將口罩正面向出摺起﹗仲要手指o係上面「捽」過去壓實﹗
    咁豈不是將上面收集既外界細菌灰塵統統抹進手指上﹖咁掉口罩法,不如唔戴仲健康。
    (我就一定將正面向內摺,寧願掂到自己D口水都好過掂到出面D菌,更加唔會用手指掂口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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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廣告﹕懶人榮任維基助理編輯

    舊文﹕wiki & I懶人榮任維基見習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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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日跟老媽出去買東西,回來見到電視在播新超人片集。(叫咩超人梅比斯)
    方某素來對超人片都沒興趣,不過這一齣怪獸竟然會 PK,至少好笑。

    直到見到其中一個角色,眼鏡萌立即發作﹕
    (人家的舊blog)
    (這角色原本是幼稚園老師,後來為了保護學生而參加「科巡隊」對抗侵略地球的怪獸,有指揮己方怪獸的能力。)

    兜兜轉轉,終於查到人家的名字。原來這位平田小姐比在下早幾天出世,竟然還可以在去年出性感寫真集呀﹗
    厲害……真是敗給她了…… (如果她戴著眼鏡拍的話,可以考慮 )

  • 如果不是鄭立大大通知,我也沒想到原來有人如此無聊。
    我不贊成濫用「膠」字,但這次除了「膠」之外沒有更貼切的形容詞。

    事緣是有人竟然把英文維基的「粵語」條目,由「Cantonese language」改為「Yue Chinese」。但正常人都知道,廣東話是「Cantonese」(雖然這英文詞還有其他意思),於是這一改引起激烈辯論

    (你要在學術專著裡用 Yue Chinese 我不反對—反正我不是語言學家,但維基百科是公用的,當然以便民為先。你改個沒人認得的條目名﹖﹗「Hong Kong」你不改成「ZhXianggang」﹖﹗)

    於是英文差勁的方某,不得不寫少許意見以正視聽﹕

    I could only say that the people who want to change "Cantonese language" into "Yue Chinese" is really paranoid. An paranoid of "unifying".

    Anyone question about this should go and ask the foreigners "how you call this language?" I'm sure that they only know "Cantonese" and not "Yue" (what's that?!) Everyone could also prove this by checking titles in an English book store. Insist on "Cantonese" is not paranoid, this is an insistense on COMMONSENSE.

    What is the main purpose of wikipedia? Let people searching information in convenience? Or to fulfill somebody's ambition on unification of language?

    In the Wikipedia:Naming_conventions_(Chinese)#Culture, "For the cuisine of China, use established terms that are understandable", I think that the naming of language should also follow this principle.
    Even in the Wikipedia:Naming_conventions_(Chinese)#Language.2Fdialect_NPOV you quoted, Min_Nan does not changed into "Minnan Chinese", your suggestion is redundant and ridiculous.

    究竟改來幹啥﹖是怕名字裡沒 Chinese,粵語就不算中文,廣東省就獨立了嗎﹖
    只有那種在一元獨立洗腦思想下受教育的人,才會想得出這種違反常理的事。

    (當然,更違反常識的,是聲稱「普通話教中文」比較好。但難得家長又肯信。
    算啦,反正香港人已經為學英文而犧牲中文—雖然英文不見得好了,又何妨再連廣東話也犧牲掉﹖
    把自己的皮脫下來漂白,米高積遜也不會變白人的,只會令自己像不人不妖,香港亦同。你們即管去破壞自己的文化吧,那只是以自救包裝的自殺。)

    套句黨八股,簡直是「傷害講廣東話人民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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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記﹕

    那個提倡改條目名的傢伙,竟然說出「粵 is "Yue" in normal English usage」這種反常識的話。(他用哪本字典的﹖)
    簡直是「Lie without a blink」(講大話唔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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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說中文維基冇得救的世澤兄,今次又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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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補記

    自從群情洶湧,連條目名也被改回「Cantonese」後,始作俑者調子開始轉變。現在他堅持的是「Yue」也應該在條目內文提及(因為它是個語言學名詞云云),不能因為它是基於普通話稱呼的全面刪除。

  • Information revolution in Web2.0 world

    又是午間貼片時間。
    又是預自準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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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民大大介紹的片﹕Information R/evolution

    (偏偏我正在上 information 的課,煩得人仰馬翻)

    片裡說現在 Web2.0 的世界已經沒有層級(hierarchies)和目錄(category)這回事。
    某程度上是事實,但也不見得是好事。

    我這個在「紙張年代」長大的人,習慣了層級分類(就如我至愛的賴永祥分類法)。這種分類的弱點,是把本質混沌的學問人工地割裂,無論怎樣分,都總會有忽略的角度。
    可是,層級分類也有好處,就是層層遞進、有系統、有從屬關係。我們看著層級,就知道哪些是較寬闊的概念(broader terms)、哪些是窄概念(narrower terms),可以順藤摸瓜摸下去。

    現在沒了層級,當然可以說是還原了學問和資訊的本質(既分散,又是整體,不可割裂),不會再被少數分類方法粗暴地分割,可以讀出更多的角度。
    可是,就如用一個關鍵詞(keyword)可以在 Google 搜出成千上萬的網頁一樣,失去層級亦令到資訊難以選取。資訊過載甚至令人失去耐性。

    有很多研究都顯示(這裡不用都 quote 了吧﹖反正對老師而言是常識),學生搜尋的時候大都沒耐性看結果,而且由於他們欠缺搜索和閱讀技巧,所以很多時間都遇上困難、不知所措。不是只打開文章看兩句就算,就是(恃著 Google 聰明而忘記自己技巧愚鈍)只找開首幾個網頁「交貨」了事(後者倒是在下的親身經驗)。連自己找了甚麼都不清不楚,甚至不理資料來源是否可信。

    (這種態度交功課還算了,如果人生大事也是如此,則隨時死人塌樓——這不是玩笑,真的有青少年相信體外射精、可樂灌洗、薄荷煙……可以避孕的。
    還記得沙士襲港時,公眾被一個玩笑性質的假網頁嚇過半死嗎﹖事實上,只要看看瀏覽器上面的網頁列,再查看真正的新聞網站,就可以查證了。
    如果連大人也沒有這樣做的話,我們怎麼能怪小朋友會照單全收呢﹖)

    二月廿三日日記介紹過一段短片 Web2.0...The Machine is Us/ing Us,現在出了「最終版」﹕

    (他們不是說 Web2.0 其中一個特色是「永遠的 beta 版」麼﹖)

    這些片段我真的想在堂上放,可惜是英文。(至少,片段教 HTML 肯定比老師生動)
    如果有人作個中文版就好。

  • misunderstood of laws that prohibit animal sex

    恭喜倫弟,終於有個機會「掌館」﹗

    不過這所學校也是挑戰。

    -------------

    本來打算寫另一篇文章,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先罵人﹕

    「不要再告訴我香港不禁獸交了﹗」

    《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18L條《獸交》規定﹕「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即屬犯獸交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10年」。

    (「違反自然性交」是法律術語,實質是廢話。何曾有「自然」的獸交﹖)

    先前在 Jackyma 那邊見到這個驚人錯誤(以死光邏輯看,簡直是鼓吹獸交,還不驚人﹖),他是抄維基的,於是我要去維基百科把這錯誤更正過來。(稍後更發現連有關亂倫的香港法律描述也是錯的,又要改多一條……)

    所以,別說我只懂叫人用維基百科了。
    無論任何資料源,都不應該盲目採信。更不適宜依靠單一參考源。
    這是學習的基本原則,跟我宣傳維基百科是一個方便參考源,並無矛盾。

    怎料,到今天收到圓桌 RISK 的通訊,見到袁海昌先生的〈獸交無罪﹖〉(七月廿五日刊登),竟然錯得跟維基一模一樣﹕

    香港法例亦曾幾何時將獸交列作違法行為。<刑事條例>第118L條<獸交>曾規定﹕「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即屬犯獸交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10年」( 引述完畢) ﹐但是政府在1991年中增補了<刑事條例>﹐並在第118M條中將「普通法中的肛交罪行及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的罪行現予廢除」( 引述完畢) ﹐將獸交行為非刑事化。換言之﹐在不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1)(a)條)的情況下﹐人類與動物進行獸交﹐理論上是不算違法的。
    (方按﹕警告﹗本段有誤,切勿採信。因此違法者,在下絕不負責﹗)

    維基原有的錯誤資料是這樣的﹕

    香港法例曾幾何時將獸交列作違法行為﹐<刑事條例>第118L條<獸交>曾規定﹕「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即屬犯獸交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10年」( 引述完畢) ﹐但是政府在1991年中增補了<刑事條例>中﹐第118M條中將「普通法中的肛交罪行及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的罪行現予廢除」( 引述完畢) ﹐將獸交行為非刑事化。換言之﹐在不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1)(a)條)的情況下﹐人類與動物進行獸交﹐理論上是不算違法的。
    (方按﹕警告﹗本段有誤,切勿採信。因此違法者,在下絕不負責﹗)

    除了標點符號外,我看不出有甚麼分別。
    究竟袁先生就是在維基寫上錯誤資料的人,還是他直接抄了這段錯誤資料(而沒有quote)﹖我就不知道了。
    (根據紀錄,這段錯誤資料是在五月十九日加上的,到五月廿六日被在下更正。
    Jackyma 在五月廿五日引用這段錯誤資料,同日被我讀到。
    而袁先生的文章是七月廿五日刊登的。)

    為省力氣,乾脆請看我在 talk:獸交怎麼解釋﹕

    本人修改之前的文本,曾聲稱香港法例不再禁止獸交,理由是118條M「普通法中的肛交罪行及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的罪行的廢除」。

    這是一個誤會。 此一條文的目的,是旨在廢除「普通法」的肛交和獸交罪。 因為以往英國的成文法不多,很多法律規定都是靠法庭判例建立(如謀殺罪的定義)。後來進行立法,把罪行明確定義。為了避免法例與判例相衝突,引起司法爭議,所以立法時往往會包括一條「廢除普通法XXYY」,宣佈從今以後,把普通法的規定作廢,以成文法為準

    所以,此一條文的目的,正是為了成文法的肛交罪和獸交罪而鋪路,而不是宣佈肛交獸交無罪。 (當然,後來同性戀非刑事化,廿一歲或以上的肛交亦除罪,這是後話。)

    雖然法律的確是很複雜的專業。
    但香港法例是否真的那麼難讀﹖
    如果知道「普通法」是甚麼意思的話,把 118L 和 118M 併在一起看,意思就很清楚。

    我不怕有人被誤導(一般人不會獸交,要獸交的也不會理會法律吧﹖),我只是怕有「死光人」看到這篇文章,照辦煮碗把 RISK 送上淫審庭呀﹗
    (1. RISK 果然沒改錯名)
    (2. 圓桌被告,對中大學生報也許是好事﹖)

    ---

    另外,我同意作者說《中大學生報》有責任警告讀者,相關行為有法律責任。但對以下語句,不能苟同﹕

    換言之﹐<中大學生報>是有責任指出某些「另類性幻想」﹐其實是「非法性幻想」。

    此言錯極,正是陷入死光邏輯的錯誤思路。
    「非法性幻想」是甚麼意思﹖難道「幻想」亂倫也非法﹖
    (道德對錯是另一問題,儘管我認為「幻想」無對錯可言,但你可以認為「幻想錯事也不對」。)
    否則影視處把希臘神話當成不雅,也是正確的了。

    非也,只是「亂倫」如果由幻想變成事實,就是犯法而已。
    那麼,「另類性幻想」,頂多只是「有關犯罪的幻想」而不是「非法性幻想」囉。
    為何幻想做賊、當恐怖份子的電影、文學人人可看,但幻想亂倫獸交就不可以﹖

    還不過是「性恐慌」的表現﹖
    就像我在栗子那邊說﹕

    凡露點皆不雅,這是「亞洲淫褻都會」。
    難怪香港餵哺母乳比率特別低,不「打格仔」怎麼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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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想寫的另一篇文章,明天再寫吧﹖

  • the shame of CU

    校友會廣告﹕30/6 有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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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審查」廣告欄﹕成立 Anti-censorship blogring,歡迎 Xangans 加入﹗

    最新進展﹕請協助我和申訴專員交涉
    (關於第 4 點投訴,申訴專員已開始調查,但紫草希望曾寄信的人通知他)
    號召七一上街﹕自家

    1. 「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2. 投訴明光社、星島日報散佈不雅讀物
    3. 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香港違反人權公約
    4. 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特首投訴影視處/淫審處、5. 向特首投訴影視處選擇性執法(請參考文中「留言」留下的範本。)
    6. 自家﹕「齊齊投訴張民炳」
    7. 自家﹕進一步行動綱領、8. 致香港圖書館協會、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公開信
    (更新﹕發現兩者都沒有回覆我的電郵—HKTLA的電郵根本就死了—請改為郵寄。)
    9. 基督徒「擺聖經上台」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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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之恥,不在情色版,而在……]

    Yahoo—明報新聞﹕學校考試 學生如常上課

    「他(校長)又說,學校不會放棄幾名涉案的學生,已允許涉事的女生昨日返校考試,暫時不會考慮處分的問題。」

    雖然有說此校風評不佳,但呢間學校搞得好唔好,我唔知道。
    不過,至少個校長識得分緩急輕重,亦記得自己是教育工作者。知道現在需要做甚麼、急於罰學生「扮問責」沒有好處。

    一所中學,尚且能識大體。校內爆出「販毒」大鑊,仍然知道自己該做甚麼。一所「大」學就不懂﹖
    為了區區「情色版影響校譽」,搞到「未審先判」,甚至以「人頭落地」相要脅﹖

    我不敢期望「幸遇先生蔡」了(儘管中大曾有先生高),只敢問﹕

    劉遵義校長,你讀報的時候,能不羞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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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抵讀﹕戀愛資本主義之形成餅論色欲男女

    女性作為「性供應者的存在」,亦即是市場中的賣方,若然所有賣方皆聯合提升市場價格的話,作為買家的男性 (少數受歡迎男性除外) 自然處於相當不利的位置。結果,少數有錢人及受歡迎男性的「勝方」擁有複數的女人作為對象,其他大部分的男性則難以得到女伴。萌系評論家‧本田透命名這個差距、供求關係為「戀愛資本主義」。

    若清晰闡述的話,「戀愛資本主義」的重點為:如商業世界的資本主義一般「根據自由競爭的原理,戀愛這項商品逐漸演變成似是僅由極少數人獨佔。」的情況。結果,「根據戀愛資本主義,人類將會被二極化地分為『圍繞著熊熊愛火的人類』和『完全未嘗戀愛的人類』,從而形成受歡迎與不受歡迎的人之間的殘酷差距。」這種隔閡將愈來愈大。

    這正是我一直想說的事。
    不過我要強調一點,問題的根源不是自由戀愛,而是資本主義式的強權邏輯和標準單一化,即是「戀愛商品化」。這是資本家透過各種方法(如情人節、愛情劇、豪華婚禮/蜜月旅行……)促銷的感性觀點,並由一批批把自己當成「性消費者」的賤男和「性供應商」的「港女」追捧而風行。對大家來說,「性」就是貨品,「愛」也不過是流通貨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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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出口轉內銷﹕(圖書館)

    3. 關於圖書館主任的存廢,可以看我那篇《》。
    嚴格而言,不是沒有,只是名額會合併到一般教師編制,而不再獨立計算。
    很多圖書館主任對於取消這個職位的傳聞有點難以置信(雖然半信半疑)。因為如果睇番前幾年教育改革的文件,圖書館的工作範圍其實很廣很重,如果說現在不再需要老師,而請一個不懂教育的人來管,似乎有點離譜。
    當然,沒人可以排除(甚至頗肯定會)有校長寧願用這個名額請老師教書的可能。(不過很明顯的,他的圖書館不會搞得好—圖書館助理怎樣懂得搞協作﹖除非他願意給相當的錢去請個專業圖書館員。)
    所以,我認為因為有需要,所以圖書館的職位始終會存在。問題只是學校想以教席或非教席去請,而非教席的供求關係又會影響到工資。

    4. 不過要警告一句﹕千萬不要以為圖書館的工作就是「將自己喜歡的書介紹別人」。
    大部分時候,圖書館做的都是文書工作。(如果學校不是沒人性到,還要圖書館老師兼教十幾廿堂的話)
    忙訂報、訂書、籌備閱讀活動、搵書商搞書展,甚至係批改閱讀報告(「凡閱讀皆報告」是香港校長的流行迷思)。大部分時間都唔會係對住D書(編目都唔會有時間慢慢睇,我D書係搭地鐵睇的),而係對住堆文件。
    如果有個有經驗既助理獨當一面(如敝館),咁平時既庶務至少唔使煩(雖然獨立=可能冇咁聽話)。如果仲要對助理、學生管理員事事管的話,仲慘。依家D學生,想佢地當值幾乎要八人大轎。就不計不負責任的人,學校的活動已經夠多了,他們想來也來不了。

    所以要跟學生講「書」,不是靠上課時的空檔、晨讀時間之類,就是在學生到圖書館的時間——如果自己不是忙得連學生也沒時間應酬的話。

    ---

    出口轉內銷之二﹕(記者的薪金)

    問題唔係「理想vs高薪」,呢兩樣野冇必然衝突。
    問題係我地既社會願意為「新聞」付出多少代價。
    沒有足夠的人工,就無法留住人才。當記者沒有足夠的錢和時間,難怪我們的新聞 always naive。(其實老師也有點像,只是人工比較高而已。長期忙碌會令人 burn out,亦會令人思維提早鈍化。一批做到死的老師,對教育不是好事。)

    關於付出代價方面,這是傳媒老闆的責任,但更是全港讀者的責任。問題是他們願意給多少錢,買甚麼資訊。
    一份份一邊誨淫誨盜一邊扮正義既八卦報刊,一邊俾人鬧一邊賣滿堂紅。
    但一些文化性質、「小眾」性質的雜誌,越來越做不住。《九十年代》跨不進廿一世紀,《明報月刊》繼續在蝕錢(靠明報企業泵水)。
    如果香港人只願意付少許錢,買一些不準不實的娛樂資訊,那麼記者確實不值那麼多人工,全香港的新聞系甚至應該關門大吉
    如果我們認為,香港人應該得到更詳盡真實、有深度的資訊和分析,那麼我們就應該付多一點,支持一些有質素的報刊。
    你會用十蚊買本《X周》,定係花三十蚊買本《明報月刊》﹖(除返開星期計,買明月仲平添﹗)

    香港的傳媒,不是靠記者,而是靠讀者。
    正如觀眾就是喜歡看師奶劇的話,無線就算肯請最叻既編劇,又有咩用﹖

    ---

    出口轉內銷之三﹕(維基百科)

    他們的確是顯得很激動,我也覺得這樣對事情沒幫助,但我並不認為他們的說法毫無道理。「不知道重不重要」和「不重要」是兩回事,但他的做法顯示他似乎分不清楚,把他不認識的東西都當成不重要或不知名。

    「Shizhao一向都是這樣的」不等於這樣就是對的,人家「不了解這裡的機制」也不代表這套機制沒問題。Stewart雖然給黃世澤罵完,至少也看出「管理員沒有執行最後才提刪的政策」(等等)是一個問題,傳過來希望大家討論一下。如果中文維基百科因為這場辯論,而檢討刪除政策,也許是一件好事。……我不是說福佳「一定不可刪」,但你們這種唯我獨尊的態度,不見得比他們好。

    ……我認同維基百科的理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我未聽過有哪個海嫌某條河不重要而不讓它入海的。

    出口轉內銷之四﹕

    不如先排除了黃世澤一些激動的用語,我認為維基應該要確立一個原則,這點相信也是黃世澤和我的意思﹕

    「除非你很肯定那條條目不重要,否則不應該以"重要性"理由提刪。」

    如果有一條條目你不知道重不重要,應該做的是提出討論,而不是要求刪除。
    如果採用這種原則,有很多黃世澤所針對的刪除事件(如陳松青、福佳),本來就不會發生。

    自己不熟悉的事,根本就不肯定是否重要,那就不應該當成不重要。(至少,有懷疑應該是去問—例如「福佳」就問香港維基人—而不是提刪。)

    至於書生有沒有政治動機,我不認為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但他刪除工作的某些習慣,的確有問題。

    維基百科使用的 GFDL 其實比較嚴謹,在版權方面要特別注意,我不反對,這也有需要。不過這理由並不適用於「福佳」,就算以美國法例看,戲仿都是被容許的。

  • 校友會廣告﹕30/6 有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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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審查」廣告欄﹕

    1. 請齊齊參加「今日你投訴左未大行動」,癱瘓影視處/淫審處﹗網民要自由,必須團結行動﹗
    2. 向影視處投訴明光社、星島日報散佈不雅讀物 (既然他們喜歡抽水,一於把他們拖下水。)

    3. 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香港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已響應﹗)
    (投訴信因為包括簡體中文、英文兩版本,所以比較長。在此不轉錄,請移玉步細讀。)
    4. 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特首投訴影視處/淫審處,請抄投訴信寄發。
    5. 自家﹕「齊齊投訴張民炳」行動,抗議審裁員妨礙司法公正。

    最新﹗經過這半個月,大家都見到影視處如何偽善、如何欺善怕惡、如何選擇性執法了。
    讓我們向特首投訴(請參考我在文中「留言」留下的範本,我已寄出。)

    6. 自家﹕進一步行動綱領投訴博客,迫使警方面對「張貼超連結有罪」的後果

    7. 自家﹕致香港圖書館協會、香港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的公開信,歡迎關注事件的同工抄發。
    (更新﹕發現兩者都沒有回覆我的電郵—HKTLA的電郵根本就死了—請改為郵寄。)

    8. 邀請基督徒參加這份聯署,鼓勵大家從「聖經送檢」問題反思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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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懶人已榮任維基見習編輯﹕
    wikiuser
    是不是代表責任加重了﹖

    個人自把自為的「大統計」,接近完成(應該今明兩天就行),下星期會議前就可以供應。
    希望可以讓各科知道他們買了的書的遭遇。

    我想寫的東西太多了,多到有時連我自己也記不清楚要寫甚麼。
    小整理﹕
    —團體章則須知
    —書介﹕《蝴蝶、斑馬與胚胎》、《機長,我有問題》、《書的敵人》(也許連未讀的《藏書考》﹖)、《香港天氣常識及觀測》(未讀完)、《鐵路系統技術入門》+《百載鐵路情》(我想寫嗎﹖)

    (所以更沒時間投放在維基……沒能參與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的會章起草,甚為遺憾)

    --------------

    事件一鬧大,果然是會失控的。見到一段討論,令我嚇了一跳﹕

    作為閣下引用那篇文章的作者、同時作為一位圖書館員,我希望大家不會把火燒到圖書館去。

    我的信件,是要指出影視處決定會帶來嚴重問題。
    如果圖書館真的要搞審查的話,絕非大眾之福。
    而舉報圖書館,只會迫使圖書館去搞審查,令大眾真的要出示身份證才看到那份《明報》。
    這就是為何我只是向兩個圖書館協會發信的理由,因為我只希望令他們看清楚危險,站在我們一邊。

    當然,如果真的有人要玩到咁大的話,我是無法阻止的。

    兩個圖書館協會的大人們,麻煩您們快些給點反應吧﹖﹖

    事實上,我也估計不到,究竟連圖書館也擺上台,結果是好是壞。
    (莫非有人擺佢地上台,佢地先肯俾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