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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宴]

    (建議配樂﹕南方仁のテーマ (Piano & Strings ver.)有明の月)

    去了師妹的婚宴,少少地幾圍,至少新人不用忙足一晚。
    (高興地發現「終於有人結婚唔使搞大龍鳳」)

    原來小米奇也快要結婚,又要儲錢做人情了。早就知道他會是四怪當中第一個結婚的。

    見到「第一個她」和「第二個她」都有男友了,很好啊。

    都說了,她們是好女孩,不好的是我。

    有些網友很熱衷作媒,姑勿論「唔做媒人三代好」的問題,重要的是有意無意間忽略了方某的問題從不在於無法結識異性,而是無法維持關係。這一點是內在問題,有沒有媒也是一樣的,介紹了也不會長久,所以大家可以省點力氣。聊乘化以歸盡,順乎天命好了。

    就只不過是,山邊的一朵洋甘菊而已。

    人家很好,不過在下的腸胃就不太好了。整晚在肚痛肚瀉,十分狼狽。
    雖然腸胃一向不好,因為冷風肚瀉是常事,但如果接二連三,也就肯定不只是那麼簡單。

    一開始想起昨晚吃的元氣壽司,不過應該還不至於那麼不衛生吧﹖再想,最大嫌疑還是老媽工友做給她,她又要我吃的吞拿魚三文治。吞拿魚茸本來就是高危食品,消委會和食環署不時都發現市面的吞拿魚三文治細菌量超標,更何況沒有雪櫃之下放了一整天﹖吃了沒事是好運,有事就是沒運,止此而已。

    也不算「五內翻騰」,一條腸o者

  • criteria

    [條件﹖]

    閒談讚異性朋友的新髮型不錯,她順口就建議在下不要把衣服束在褲裡頭,看起來會年輕一點。

    (其實方媽媽也不時這樣說)

    這裡的舊看倌應該會猜到方某的即時反應。(猜不到的話,在下剛剛找到篇舊文可供一覽)

    (簡單點說,就是我不認為這些跟一個人值不值得愛有關係。如果有人要拿這些當擇偶條件,我會覺得這類人看不上在下也不可惜。)

    想起來前陣子還有位小妹溫馨推介幾個時裝網頁,囑咐在下好好學習。
    在下的反應當然也是「為何要穿成他們那個樣子﹖」

    然後又有朋友在推上談起無線那個新的「剩女」節目,其中一位開玩笑說如果有男版的話應該推薦在下去。
    抱歉啦,這個節目在下連收看的興趣都沒有呢。我厭惡這種把一班正常人當成有病的人一般「改造」的節目,無論主角是男是女。

    方某雖然自認「老土」(而且有一堆怪癖),但並不認為自己的外表有問題。

    ---

    如果沒記錯,我想看倌應該沒見過在下寫「擇偶條件」這類題目。

    那是不是代表方某心無成見、博愛眾生﹖當然不是。(雖然相比起那些挑剔的人,在下眼中美女的確較多)
    並沒有甚麼「有了一定喜歡」的條件,倒是因為古老石山所以有很多看不順眼的事。

    就算眾所周知方某萌「眼鏡娘」,嚴格來說也不是條件(第一個她雖然有眼鏡但經常沒戴,水野亞美也是這樣的),只不過是「戴了覺得可愛一點」而已。

    (至於看不順眼的事,認識方某較久的,大概猜都猜得到是哪些。)

    不寫出來,並不是為了假裝厚道,只是不想令自己太俗氣(即cheap是也)。
    何況列這些出來,其實是很無聊的,因為外表只不過是第一印象。這固然很有影響,但跟兩個人相處是否幸福,卻毫無關係。

    舉個例說,其實方某認為留長頭髮是一種相當麻煩的事,不單四處飄會弄到旁人,而且打理花時間有如「搵自己笨」。(方某是怕麻煩到連見到人家結婚也會想到「儀式好煩」的人 )
    不過如果你喜歡的那個就是長頭髮,那又如何﹖要她剪掉嗎﹖
    如果你碰巧喜歡了一個長頭髮的女孩子,就算你真的覺得長頭髮很麻煩,也得接受。

    跟自己心意相通、互相關懷,比任何外表的特質都重要吧﹖
    我認為一個人的外表,只要整潔企理就夠。看起來順眼已很好了,打扮方面沒必要花太多精力。

    ---

    也許朋友是怕在下樣貌「輸蝕」不夠人爭﹖

    我倒不擔心這一點。並不是因為對自己外表很有信心,而是因為沒打算去找以貌取人的當對象。
    如果有些女生見到在下束衣老土,就沒興趣發展的話,那麼我又何必要求跟她發展呢﹖

    為了這樣去改變外表,扮成很不老土的樣子,後來人家才發現原來你心底裡是個老土怪,她豈不是要怪我是騙徒了麼﹖

    人是老土的,就讓人見到自己老土好了。你不介意老土才跟我做朋友吧。

    ---

    當然,如果要把這話題繼續深挖下去,最後一定可以歸咎為「自我」的問題。

    害怕失去自己所以不願從俗,明知相愛必然要互相遷就但首先去想「如果我改這改那我還是不是我」(承恩兄會說這是自我認同、群己界定出問題的表徵﹔李天命或的說法大概會是生死安頓的問題,我的解釋簡單一點﹕自閉自戀,再簡單點說﹕我執)。
    而對於這種相處模式,我認為活動辭書論已是「結論」,所以才做了一個自殺性的三段推論

    我是怕別人受不了我、相處出問題,多於怕外表那一點老土。問題根本不在外表上。

    除非已得道,否則這種煩惱,會一直去到死的那天才終結。

  • Fantastic Creatures from the British Museum

    [神禽異獸—大英博物館藏珍展]

    續上一篇,聽完太空館講座就跟朋友齊移「玉步」去藝術館看展覽。然後就是入口被職員攔截,一定要我把傘子寄存在衣帽間,之後果然就忘了帶走,害我星期天還要再來一次。

    這幾年間中都有大英博物館藏珍展,有說是歐洲經濟不好要「賺外快」的緣故。擺完又擺,而且又要額外收費,似乎也是了。不過反正大英博物館四處搶了那麼多好東西,就算「送外賣」的不是頂級珍品,逐點逐點展出,恐怕展到我老得走不動了還有得看。

    神獸,不過是古文化的,不是高登那些﹕
    (來源﹕藝術館)

    現場好多人(不過沒埃及展那次那麼多,否則寧願不去)。展覽分門別類展出不同的神獸。有趣的是,不同文化對某類動物的看法雖然有不同,但大體也有相似之處。(中國龍和西方龍的形象和意義算是分歧很大的了)

    當然,也不可能逐件講,只是抄了一些筆記。場內不准攝影,所以只能拿藝術館的圖片,其餘就在藝術館門外見到海報拍下的。

    1. 這條是龍,但想來有點怪。因為只有四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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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讀的書說官員穿的「蟒袍」其實跟龍差不多,只不過龍袍的龍有五爪,蟒只有四爪云云。大清律例也有規定,如果皇帝賜下龍紋布匹,應「挑去一爪」才用。
    也有書提及,中國建築講求等級,只有廟宇因為是神明居住,可以套用宮殿的等級建造(不知有沒有記錯)。那麼為何龍紋就不能用五爪呢﹖是因為規定連神廟也不能用﹖還是因為這座廟「級數」太低﹖

    2. 有塊展牌寫展品來自 Cham,我還想是不是占城,不過看來似乎指他們的占族才是。

    3. 甪端(luduan)怎樣讀呢﹖中大特約的粵語審音字庫說讀「陸」。其實看樣子很難理解牠跟「獬豸」(音「蟹自」)有何分別。

    4. 抄下了一個叫「Oannes」的巴比倫神,據聞是創世記故事的源頭

    5. Chimaera 我倒認識,並不因為熟悉神話(雖然讀神話書好像見過),而是因為生物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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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因為有這個神話故事,所以科學界用 Chimera 指一個體中有來自不同遺傳來源的細胞,這個體稱為「嵌合體」。最簡單的例子是,嬰兒身上往往還有母親的細胞遺留,以前《科學人》有報導過。
    正如生物學名是拉丁文,西方科學也保留了很多來自古希臘、古羅馬的名稱。

    6. 說明指畫家用蜘蛛表達人類的恐懼。藝術不懂評論,不過在下想說﹕生物學上蜘蛛應只有八足……
    DSC00549a
    看起來有點像「煤炭屎鬼」,不過人家沒腳的呢。
    朋友說﹕《千與千尋》裡面那些有腳的﹗
    我已經沒印象了。

    7. 泰國神獸—金翅吉祥鳥﹕
    DSC00551a (o拿,唔係我作,佢話架﹗)

    8. 我還以為納茲卡人只是個高山部族(因為最著名的是納茲卡線),原來他們也認識殺人鯨﹕
    (來源﹕藝術館)

    9. 有一套 Johann Joachim Kandler 製作的 Monkey orchestra 陶像(連大英百科也有記載),很有趣。

    10. 想不到埃及人也有類似「馬上封猴」的雕像,當然那不是中國人的意思了。

    11. 對希臘神話有興趣的人一定聽過 Medusa 這個蛇髮女妖的故事,但他們說這是源自更古老神話中的 Humbaba

    12. 展覽廳外還有一個角落,教參觀者用紙摺一些動物出來。方某手拙,連摺最簡單的雀鳥,也只摺到個「小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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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這位朋友第一次見面,聽完演講看過展覽就去吃飯。了解跟自己不同背景的人如何成長,真是有趣的事。

    呵呵,叫我花點心思打扮是早就聽說過的事(甚至連表姪女也有這樣說啊 )。不過我不太能接受這點,就算在下看女生,也不喜歡那些太刻意裝扮的,乾淨整齊就好。(雖然林忌會說,看來不刻意的打扮更需要刻意來做…… 這點就算是真的也沒興趣去研究。)
    總覺得一個人時間有限,如果花太多時間去構思外表,還有時間去想其他的嗎﹖(當然也不能排除有些人既能搞好外表、同時很有內涵,不過我想大部分人都沒空去把兩者同時做到最好。)

    「我為什麼要丟棄自己覺得舒服的東西﹖我對給人留下好印象不感興趣。」

    李光耀說這句話(《硬道理》),是節儉內斂的美德。
    方某人說這句話,就變成不思進取自甘墮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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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話﹕星期天見到尖沙咀天星碼頭的旅發局辦事處
    DSC00553a (衰衰地說﹕有下面那行日文,其實還需要中間那行中文嗎﹖)
    (朋友提醒﹕「營」和「每」字日文漢字寫法都是跟中文不同的。)

  • The Diedie-ist Regiment

    死死團身負反肉麻主義之大任,必先整軍建武、秣馬厲兵,以雷厲風行也。茲恭列死死團編制如下﹕

    死死團自團長下設大隊,大隊下分設中隊、小隊、分隊,各以團員充之。

    死死團團長

    ╠═副團長(行動)、副團長(行政、後勤)

    ╠═第一步兵大隊
    ║ ║
    ║ ╠═第11步兵中隊
    ║ ║ ╠═第111擲彈兵小隊(專門運用催淚彈、臭屁彈、臭雞蛋等裝備)
    ║ ║ ║ ╠═生化分隊
    ║ ║ ║ ╚═光電分隊
    ║ ║ ╠═第112人牆小隊(專精人海戰術,以人牆阻隔情侶)
    ║ ║ ╚═第113演員小隊(專門假扮路人甲乙丙之類伺機而動)
    ║ ║
    ║ ╠═第12特種作戰中隊(視乎對付肉麻情侶進場方式)
    ║ ║ ╠═第121攀爬空降小隊
    ║ ║ ╠═第122兩棲偵搜小隊
    ║ ║ ║ ╠═蛙人分隊
    ║ ║ ║ ╚═水上電單車分隊
    ║ ║ ╚═第123山地戰小隊
    ║ ║
    ║ ╚═第13反戰車中隊(專門對付開車之肉麻情侶)
    ║   ╠═第131阻街小隊(主要負責瞓街和示威)
    ║   ╠═第132攔截小隊(扮洗車、扮街頭籌款等)
    ║   ╚═第133魔術小隊(令情侶視車而不見)

    ╠═第二騎兵大隊(行動時各與步兵隊配合為混成中隊或小隊)
    ║ ║
    ║ ╠═第21機械化步兵中隊
    ║ ║ ╠═第211熊貓車小隊
    ║ ║ ╠═第212Segway小隊
    ║ ║ ╚═第213滾軸溜冰小隊
    ║ ║
    ║ ╠═第22輕騎兵中隊(配備單車、電單車)
    ║ ║ ╠═第221BMX分隊
    ║ ║ ╠═第222棉羊仔分隊
    ║ ║ ╚═第223哈里分隊
    ║ ║
    ║ ╚═第23重騎兵中隊(配備私家車、客貨車)
    ║   ╠═第231跑車分隊
    ║   ╠═第232房車分隊
    ║   ╚═第233客貨車分隊(兼理後勤)

    ╠═第三政戰電戰大隊
    ║ ║
    ║ ╠═第31政治作戰中隊(負責宣傳,行動時各與步兵隊配合為混成中隊或小隊)
    ║ ║ ╠═第311政戰小隊
    ║ ║ ╠═第312反抹黑小隊
    ║ ║ ╚═第313軍樂團小隊
    ║ ║
    ║ ╠═第32網絡作戰中隊(負責攻佔肉麻網站)
    ║ ║ ╠═第321駭客小隊
    ║ ║ ╠═第322洗版小隊
    ║ ║ ╚═第323罵戰小隊
    ║ ║
    ║ ╚═第33無線電中隊(負責攔截通訊,行動時各與步兵隊配合為混成中隊或小隊)
    ║   ╠═第331Android小隊
    ║   ╠═第332Window Mobile小隊
    ║   ╚═第333iPhone/iPad小隊(正值哀悼期中,暫停招收隊員)

    ╚═══總部連
       ║
       ╠═行政小隊
       ║ ╠═參謀及後勤分隊
       ║ ╠═訓練研究分隊
       ║ ╚═軍醫分隊(治理團員身心創傷)
       ║
       ╚═獨立憲兵小隊(加強排,整頓團員紀律,不許使用暴力對付敵人)
         ╠═憲兵A分隊(實地)
         ╠═憲兵B分隊(網絡)
         ╚═憲兵Z分隊(清查叛團團員)

  • in a concert

    應邀去了 Arnold 和朋友們籌備的冬密語音樂會

    方某一向都說自己是藝盲,這裡一向介紹的音樂都是電影電視或動漫配樂,很明顯並不純粹因為音樂而喜歡。
    朋友應該更沒聽過在下去音樂會,因為方某一向怕演唱會那種音響嘈吵。

    夠矛盾的是,這裡也提及過,方某在八三時曾負責舞台混音。負責混音的人怕音響﹖
    需知方某向來兼職甚多(雖然都沒錢收),除了圖書館是為興趣之外,其餘都是另有目的﹕

    輔導領袖生﹕每星期一次陪中一新生吃午飯。雖然對童年陰影之類窮於應付,但自知母貧,每星期有一個免費飯盒亦不無幫補。
    領袖生﹕早期圖書館管理員是無權收學生證的,為了有權收學生證來嚇阻那些在圖書館不守規矩的人,所以順便就當上了。
    電子學會﹕被小米奇拉進去的,之後參加電子電腦比賽當然也一樣。
    舞台小組﹕同樣是小米奇做的好事。
    物理學會﹕電子學會關門後,為了幫鑽主席捱義氣的。

    除了捱義氣之外,參加舞台小組還有一大好處,就是不用被迫坐在台下發呆 。可以躲在後台談天。
    要我坐在台下聽訓話講座都不怕,最怕是歌唱比賽之類的時候。無論唱得好不好聽,對在下都是太吵耳了。所以躲在後台比較省事。就像八三校慶匯演,坐在頭一排被擴音器「震撼身心」只會令我想掩耳又怕不好意思。就算在家裡開電視、聽音樂也會把音量較小的。

    (怕噪音的人竟然去教書……)

    所以人家叫我去的時候,我拜託說麻煩「座位離擴音器越遠越好」。
    怎料趕到現場,碰巧我的票跟 28481k 的調換了,方某無知地坐在正中的一行(也幸好不是頭幾行了)

    ---

    幸好中間有不少是慢歌小調之類,要不然兩小時連續 Rock 下去,恐怕會被擴音器震死。
    其實 Arnold 用心寫了很多歌詞,只是拙耳在吵鬧之下,腦袋就會把所有東西混在一起,結果根本聽不進多少歌詞,只聽到一堆零散的字。

    (是呀,方某一向撞聾。尤其學生罵我的時候

    都說人生是最大的不幸,因為遺傳了父母所有不好的東西。包括老爸的外貌 和吝嗇,還有老媽的各種遺傳病。偏偏老爸的數口精明和老媽的語言、美勞、音樂天分全部沒有。老媽常說我手指長適合彈鋼琴,但別說家貧沒錢學,方某就是五音不全,甚至連牧童笛那麼簡單的東西也弄不好……
    人家就算不以音樂為生,至少可以娛眾。方某呢﹖除了寫幾篇不值錢的文章,還有甚麼﹖

    唯一幸運的是沒遺傳到母系的眼疾,他們所有人都得戴眼鏡。)

    有段警號君的笛子伴奏,不知是故意如此讓是收音不足,那兩枝大笛有些音聽不清楚,都被其他樂器蓋過了。小笛聲音響耳一點。

    自己平日播音樂以 soundtrack 的無人聲配樂居多,但這天中間有一段眾人無樂器的和聲合唱改編聖誕歌很好,最為喜歡(也許因為最柔和﹖)。不知歌詞在哪找得到﹖

    《大樹》Music & Lyrics by Arnold Fang

    「強壯樹幹,哪忍劈開?
    芳香的光環永在。
    如針一般松葉,也無比的硬朗。
    原本那面容,令人神往﹗
    不要用刺眼金銀,
    強給他化妝幾趟。」

    雖然很怕重低音震撼,不過其實我望得最多的是鼓手,因為要望望他何時打大鼓好有心理準備。
    何況除了主唱,鼓手亦多有可觀之處。相比起其他人只操作手上的琴鍵,鼓手的動作是最大的。
    望了很久才發現,原來最大的鼓不是靠手打,腳上大概有個掣去打的。

    ---

    之後也許是演唱會都有的環節﹖大家都跳起來手舞足蹈了。
    在下缺乏情趣,第一時間想的卻是﹕站起來豈不是擋著後面的人﹖(雖然最後大家都站起來了)

    在下並不反對別人一起跳一起唱,但自己總是不想做,遇上這種集體行動時寧願離群獨處。就算是去七一遊行,我還是保持一種旁觀者的心情。

    (區家麟先生曾寫了篇制服恐懼,說制服榮耀和團隊服從、群體認同之類令人失去反省,被利用來操弄群眾。

    方某插嘴自說自話地回了句﹕
    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又要有公德和同理心,對群體不即不離,實在是難事。
    後話﹕在下對制服團隊也有羨慕, 但從來沒參加任何一個, 就是因為自知性格太不合群啦 XD )

    由小到大都是這樣,日常生活中當然也會跟別人做一樣的事(出入地鐵不也是用衝的嗎﹖),但每次見到一些故意讓大家「一致」的事,就總想退縮保持距離。這可能是自閉作崇,但更有可能是我執太強,強到害怕失去自己之故。

    (前女友們對太自我這點或者會很認同……)

    ---

    出來竟然見到中學同學阿水,原來獨白演員是他的朋友。世界果然細小。

    之後警號君已急急腳拖著女友遠走高飛矣。
    本來有想過陪大家吃宵夜的,不過被音響震完還是覺得有點暈,所以決定走先。

    天氣比預期熱,流了一身汗,回家雖晚也要洗澡。
    之後再看那本歌詞圖文集,竟然發現在下於贈言中把「露宿者」寫成「留宿者」。直想把頭撞牆去……

    ---

    (是囉,寫了整篇文都是講自己、沒介紹過人家的音樂,這就叫自我中心、不夠朋友囉﹗
    有興趣的看倌自己去聽啦,可下載。)

    《冬密語~The Stories~》書店登場冬密語 Arnold Fang & Storytellers Live 現場紀錄

  • want to have a girlfriend?

    內藤誼人《心理學家的專業把妹術》張郁萱譯,新北﹕三悅,2011

    令人難明的封面。

    看到這封面的看倌,恐怕會以為這本書是教怎樣把人勾引上床的技術吧﹖
    但內容完全不是那回事,以為裡面會有 H 場面的看倌大概會失望。完全不明白為何要搞個那麼糟糕的封面。

    以前曾說不覺得《聽聽屍體怎麼說》的封面有多令人尷尬,但這個封面倒真的令在下有點尷尬,至少上下班日子不會帶出去看。
    書的內容本來很正經,大可以放在學校,但為免有人起哄說「學校買鹹書」,那就免了。

    算了,回到內容。

    我想書名和封面很容易會令人想得太遠,其實這本書沒有甚麼「秘技」或「絕招」的,說的大多是基本的交際須知,和調整一些生活細節。因為本書其實是寫給那些連跟女生說話也會恐懼的超宅男看。

    (側踢大姐﹕睇完快d搵番個啦﹗
    方某﹕冇喎,我睇下之嘛。

    有人被施一記側踢飛走~~)

    正因為如此,所以甚至有一篇叫「別再以上床為交往目的」,見到這篇你就更不明白為何畫個這樣的封面。
    書的內容主要是鼓勵讀者,從自身的興趣和生活出發,別害怕跟女生搭訕。而且要求讀者把「交女朋友」的希望定為長遠目標,然後分成小階段去實現,每個階段以三個月為期。
    例如先習慣跟女生說話,就暫時不要急著交女朋友,先以自己可以自然地跟女生說話為目標。而且就算真的搭訕,被拒絕的可能也不少,所以被拒絕也不用太介意。

    (作者甚至建議讀者,先跟老媽搭訕開始 )

    搭訕成功了,作者也認為讀者無需勉強去做不擅長的事。如果決定不到甚麼才適合對方,甚至連約會內容也可以提出來給女生選擇,直接承認自己不懂就好。而且亦不應過於糾纏,起初約會時以點到即止為好。約會的時間不用長,但次數要多,讓對方「見慣」自己。

    你看,內容就是如此「正路」。

    所以如果你跟女生相處愉快,或者打算當「媾女王」,這本書可幫不到你。
    不過如果你是超級宅男,連跟女生談話也有困難的話,這本書應該幫到你。

    ---

    筆記﹕

    p.14 「不斷談戀愛絕對是比較幸福的。……不管做什麼都會很 High,真的會覺得很幸福喔。……
    不要讓自己太遠離戀愛喔。因為若離開女生太多年,就很難回來的。」

    這跟癮君子沒分別,到 down 的時候怎麼辦﹖

    p.20 教人不怕蝕底是好事。但遇著某些「港女型」人物時,你就只會被搾乾然後發好人卡,所以做人還是要懂得「止蝕」比較好。

    p.28 「『我只想知道該如何跟女生順利交往,請教教我吧﹗』
    如果這樣的人到我這裡來,我會一腳把他踹出去。
    那與平常都不念書,只求拉高考試成績的垃圾考生無異。
    把平常的人際關係當作練習的場所,更加活用吧。難得的大好機會,不使用不是太可惜了嗎﹖跟誰都能交談,都能處得好的話,自然跟女生就能相處得好。」

    p.37-38 「美國亞利桑納大學的心理學家克里斯.西格林指出,美國離婚率很高的原因,也許是出於大家對婚姻有著過分理想化的幻想,卻很難到達美好的境界。」

    p.42 「『稍微損一下』,女生偶爾也有高興的時候,這很微妙。但這對戀愛新手而言實在是太危險了。總之諷刺或是批評絕對不要說比較好。」

    p.45 「女生呢,嘴邊這種隨便講講的話還真不少,常不禁讓人覺得『這女生講話是不經大腦的嗎﹖』所以千萬別一一認真了。」

    p.50 「美國邁阿密大學傑柯.雷瑟副教授,調查了大約七千人的性格,發現女生大約有百分之六十三點九是被動的。即使看來是很積極的美國女生,也有約六成是被動的唷。日本女生,比例就更高了。大約七成或八成比例的女生內向,推測應該是被動的吧。」

    p.53-54 「英(方按﹕美)國德州A&M大學的C.穆廉荷德教育,以六百一十位女大學生為對象,做了以下調查『當男生向妳要求的時候,妳曾說『No』而非本意的『Yes』嗎﹖』
    當中竟然有百分之三十九點三的人說曾經有過。
    也就是有大約四成的女生,面對男生要求時會說『No』。當然啦,這是在說對方要求發生關係的情況。不過我想,處理一般邀約的情形也差不多。
    穆廉荷德教育問了她們理由如下﹕
    『不想被認為是隨便的女生』90.0%
    『當時並沒有那樣的氣氛』77.1%
    『讓對方焦慮,以引起更多的關注』75.7%
    『掌控男人,想要控有主導權』69.0%
    『不了解對方真正的心意』61.4%
    據說她們的回答是以上如此。
    女生會因為這些理由,即使內心是 Yes 嘴上也會說 No 的。拒絕你一次兩次,並不是真的討厭你。如果真的立刻打退堂鼓,那跟女生的關係真的就斷線了。」

    有猶疑可以接受,但很討厭那些想心理上操縱人的不老實。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大學.釋誠意》

    p.59 「約會越往後挪,實現的可能性越低。」

    p.67 「凡有節慶祭典的地方都積極地露個臉吧。
    不一定非得要搭訕,只要積極地去參加,在當中自然找到接觸點的機率絕對不會是零。
    說不定會遇到為高跟鞋鞋根斷掉而苦惱的女生,或是和朋友走散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女生。」

    這也給你想到,真的敗給你了。orz

    p.90 努力工作的男人吸引女人是事實。因為我也是在課外活動被師妹看上了的說……

    p.99,156,198 在下就是試過老實到向女朋友承認是被她的身材吸引的啊啊啊……那麼你叫我老不老實好﹖﹗

    p.106 「男生總是比較遲鈍,往往都沒察覺到女生想分手。看許多退休後、對於妻子提出離婚要求而不知所措的爸爸們就可見一斑。」

    p.112 「我反倒還覺得,『有男朋友』的女生,更能乾脆地交往。而且,女生口中男朋友『白目的地方』,其實意外地很有幫助耶,是個負面教材。」

    p.116 「不用發狠想說『今年絕對要交到女朋友﹗』先從一般的打招呼、和女生目光接觸時眼神不會飄移、能夠面帶笑容等,從這些小地方開始練習就是祕訣。」

    p.125 「基本上只要是自捧的全部都 NG。越想讓自己看起來了不起,反而越被小看。
    弱小的狗才會大聲吠,眼界越狹窄的越依賴吹牛。
    女生對男生的吹噓是討厭到死的。那種男生死也不想跟他交往。
    自己如果說出那種話,無異於自己走上刑台。
    所以和女生對話時,不是要自吹自擂,而是像自己出糗失敗的一些內容,自我調侃的笑話愜比較好。」

    (除非你是 edit神 又作別論 )

    p.133 叫宅男扮神秘男,難度會不會太高了﹖

    p.137 「受歡迎的男生,擅於讓女生驚嚇不安、心跳加速。」

    反而我很討厭這種事。

    p.144 作者叫人準備好笑話。其實我小時候就已經讀了不少笑話書……

    p.150 慘,我現在已經沒甚麼「理想」可說。做好間館就夠了。

    p.154 「因為我看到我周圍的草食男,都很受歡迎的關係。」

    well……

    p.162 自從小時養死了幾隻龜和魚之後,我已經不打算再養寵物了。何必去虐待牠們呢﹖
    如果說為了吸引女生而養寵物,恐怕會落得離棄的下場吧……

    p.168 曾經承認見到女朋友跟前度一起坐,心裡會覺得不舒服。這是真話,雖然不算很妒忌,不過不知這樣的答案好不好。

    p.178 作者此處有誤,害羞和體貼細心是兩回事來的。方某自小害羞,但一點也不體貼細心。

    p.180 就是下面說的「不要介意得失別人」。

    p.196 是啦,大家一起舒服就好。無謂勉強。

    p.202 痛苦久了,習慣了就笑不出了。
    不過不知為何有些學生說我的樣子很搞笑……

    ---

    (方某的其他書評與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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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期《黑紙》講「感情缺失」,順便抄幾句,十句抵死﹕

    9. 避免有感情缺失,就會有感情錯失。

    11. 記得記得不記失。

    13. 香港很少政府官員會因為失職而真正失職。

    15. 得寸進尺,其實是失了分寸的行為。

    16. 過得自己過得人,就不會有過失。

    20. 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所以不要介意得失別人。

  • love and death

    [隨便想想三部曲之一]

    開學也許太忙了,再加上今年的編排比較密,很多時都靜不下來。

    到床上靜下來時,竟然又想起「死」。

    (播放完畢)(Pride—《鋼之鍊金術師FA》插曲)

    早說了,面對死亡令人無奈和恐懼。雖然不特別熱愛生命,但生命畢竟是我們唯一擁有的東西。
    只是平時我們忙著時,根本就沒去面對(甚至逃避)死亡的陰影吧﹖

    只是這種憂慮其實也頗多餘,對大多數人來說,到要死的那一刻,通常都已經失去知覺。連自己快要死了也不知道,又可以擔憂恐懼甚麼﹖

    有些人(誰﹖佛洛伊德﹖)把性、愛和死亡連結在一起,也有人開玩笑說「欲仙欲死」表現了性高潮和死亡的感覺類近。

    喬布斯﹕「死亡極可能是生命最棒的發明。死亡是生命交替的媒介,送走老一代的事物,迎接新生代。」

    我倒是從生物角度看,既然死亡不可避免,生物唯有著力繁殖。所以對死亡的恐懼和對繁殖的渴求,在本質上是相關聯的。我們視為「高尚」的愛情,可能只不過是怕死和色慾的衍生物。

    然後腦中又回帶想了很多以前的人和事,就像賽跑賽馬後的「巡邏影片」,看看自己對她們根本沒做過甚麼,而且當時是根本沒想過去做甚麼。

    的確是個自我中心的人。就算給我留等住她們任何一個,又如何﹖

    只不過我執、自矜、和自義。
    要不是還會「自責」,我根本跟老爸沒有分別。

    是呀。失戀也是很痛心的,不過其實在下從沒有對哪個女生「瘋狂」過(=未試過愛到失去理智),傷痛的原因大概只是心理上的依賴打斷了。這算得上是「愛」嗎﹖我不懂得定義了。

    (有篇文章說,習慣孤獨的人把心關起來,不願向人交心。不過在下不覺得自己對人不坦率,過分率直倒有可能。)

    何況放闊一點看,對朋友也沒甚麼分別呀,都是不會為他們想到甚麼的。於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但其實我還是不時需要朋友幫忙的。所以只要有機會、在自己可以出力的範圍幫助朋友,我就覺得很高興。可能只是因為這令我覺得自己沒那麼自私。

    分別只不過是朋友來來往往,沒有那麼親密,心理上沒那麼依賴,所以失去了也不至於心痛而已。

    老媽間中會叫我吃飯時別看書,答道﹕吃飯只是為了填飽肚子而已。

    只是,這一切於在下身後,又有甚麼意義﹖
    未知生,焉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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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囉,這些事情只是你睡不著的時候才會想著。
    當你睡著了,失去知覺,就像死了般,就不會再想了。

  • 因為助理工傷,所以這兩星期都要兼做她的工作(學校會否出多半份糧畀我﹖),再加上校友會要面對八三(又來)捐款冠名的事,忙都其他事都沒空想沒空做。

    為了讓試後活動可以讓學生借書,把新書處理一手抓。發現這本書的版權頁竟然寫出版日期是「2010年(初版—第三版)」,那麼究竟你是第一版還是第三版﹖還是其實是一版第三刷﹖

    (當然它寫了「第三版」我就會照樣寫第三版,總不能假設你出第一版就先印上第三版的字樣。)

    (後話﹕其實很多出版社都搞混了「版」和「刷」的分別。通常有改動的才算另一「版」,如果內容和編排完全一樣,重印加推的叫「刷」。
    在博益和明報/明窗出版的書上,你經常都可以見到它們寫了「第X版」。《李天命的思考藝術》在終定本之前已見到五十幾版,你信不信他這個懶鬼會改五十幾次版﹖只是因為受歡迎,明報印了五十幾次吧﹖
    對這一點分得比較清楚的,恐怕是教科書出版商。因為教育當局有規定「三年內不准改版」,以免出版社借改版迫學生年年換新書。改版也一定要有需要改變,而且有相當幅度的改變才批准。所以教科書的「新版」肯定是改動不少的—當然你是否同意有必須就是另一回事。在「改版」前出現的往往只叫「重印兼訂正」,改幾個錯字也不叫一「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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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剛剛有警察在雨天,沒有任何安全裝備就爬上橋滑倒而死﹔之後又有工友在雨天落渠工作被淹死。職安局成立了廿多年,本地職安健仍有待改善。

    (既然渠務署廣告也警告公眾,不要進入渠道,因為沒有人知道洪水何時來到。那麼為何明知有大雨,還一定要等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才不讓工友落渠﹖等到天文台量度到大雨,對深入渠道裡的人已經太遲了。
    方某在此已說過多次,天文台一個警告,是不可能滿足所有不同地點、職業的需要。高危行業應該要較低的停工門檻。)

    2. 一般人看到新聞,會覺得示威者害死警察,並不出奇。正如示威者自己也覺得對不起別人。但那只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純粹道義上的不安和自責,並不等於示威者真的對警察之死有法律責任。

    輿論審判在道德運作的機制而言,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不講道理、輕重不分、濫設因果/責任,那就是過火了。

    suffocated在庫大的文那邊留言說得好﹕

    「報載那位殉職警員當時在天橋上監視請願者,所以他可能只是為了服從上司命令才爬上去。我覺得以上各社論/評論應該說清楚,當那位警員跌下天橋之前,他離請願者其實足足有二三十米。換句話說,今次事件並非請願者與警方拉扯所致,而是純屬意外。像《經濟日報》般將事件扯上以往一些警民衝突,是非常誤導的。至於《明報》,不去考究請願者為何要走到爬上天橋頂抗議這一步(就算沒有這次意外,單是爬上天橋抗議,已經要負上刑事責任),反而將勢孤力弱的事主的呼喊形容為『抗爭騷』,更顯得其報格低落。對只得一人的請願已經如此鄙夷,可以想象這位李先知對其他弱勢人士甚至社會運動的看法。」

    另見johncoal大葉一知兄的各篇討論。

    3. 社署找「新造的人協會」(死光社同道)搞課程教社工如何「攣變直」,同志抗議。

    方某曰﹕「如果我係社署,會叫佢地不如試下整個『拗攣班』畀明光社d人,睇下係咪可以將佢地變成同性戀先。如果你冇能力令人變攣,我憑咩相信你可以將人變番直呢﹖

    (註﹕有網友質疑「拗攣」和「拗直」是兩回事。但其實醫生懂得救人,即是懂得怎樣殺人。因為你知道生命如何維持,就等於知道如何令生命停止﹔正如你懂得把汽車修理好,自然也就可以搞壞它。當然,反過來你懂得殺人和搞壞汽車,就不代表你懂得救人和修理汽車。
    如果你懂得改變人的性取向,由愛同性變愛異性,那麼自然也應該可以令人由愛異性變愛同性。)

    4. 聞見思錄說,新聞〈俄女全裸與鯨共舞〉說那是科學研究,是胡說的。

    (……其實我只在意那幅相拍攝得很美…… )

    5. 信報有篇好文,適宜抄下來給大家看。不是旨在自憐(雖然我不否認這也是自憐),更不是旨在責備前度(我從不認為她有惡意),而是叫大家警惕不要再這樣做,對方可能會很傷的﹕

    信報 2011年6月16日

    陳頌紅—現代分手故事

    有一天,一個男孩的手機「嘟嘟」地響起,顯示收到一封來自他女朋友手機的短訊。他打開,裏面說:「我不能再跟你在一起了,我們還是分手吧!」男孩悲從中來,傷心欲絕,正想打電話給女朋友問個明白,他再收到女朋友另一則短訊:「對不起,剛才的sms不是發給你的。」

    電子分手又多流行?英國小天后Britney Spears跟她前夫分手時,都是以手機短訊很精簡地通知他。美國科普作家Elizabeth Svoboda曾提過近期一個研究,在十三至十七歲的青少年受訪者中,百分之二十四認為以電郵、手機短訊、即時通訊等跟伴侶說分手,完全沒有問題。百分之 二十六的受訪青少年並承認曾經以這些方法分手。因為對於慣性使用電子通訊的新一代來說,面對面說分手太困難了。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傳理學家副教授Ilana Gershon,在她的The Breakup 2.0 : Disconnecting over new media中向七十二個大學生進行調查,亦發現電子分手已經是很普遍的事,雖然大部分人都認為這樣做不太妥當,會令被拋棄者更受傷害。亦有女學生回想自己 被拋棄的經歷,指手機短訊通常太精簡、太不正式,所以當她收到男朋友以短訊向她提出分手時,她還以為他只是在說笑。

    Svoboda在她的網 誌中引述約會網站eLove總裁Paul Falzone之言,不少人以為電子分手沒有面對面說分手那麼殘酷,事實上,當被拋棄的人得不到任何解釋,亦沒有答辯機會,會更加沉溺在矛盾和困擾之中, 並且對往後的感情存在更大不安全感,因為擔心每段感情都會隨時無聲無息地了結。芝加哥大學精神科學家John Cacioppo亦指出,缺乏面對面溝通會令我們陷入更深的反芻裏,最終會導致嚴重抑鬱與不再信任他人

    儘管如此,電子分手的潮流還是愈來愈厲害。有一個名為electronicbreakup. com的網站,你甚至不用自己解釋分手理由,網站已為你提供不同選擇,例如「你禿頭」、「分手比吸塵更有趣」,方便快捷。

    如果看倌是那一年就認識在下的,你就會明白為何我對這篇文深有共鳴。那些影響直到今日也沒完全消除。

    雖然分手就是分手,給你說了一切解釋或答辯通常都不會改變分手的事實,但有機會面對面說的心理後果是不同的,有見面的會比沒見面的更容易接受分手的事實。比較在下第一次和第二次分手的分別就很清楚。戀愛也是一種人際關係,而且是特別親密的關係,還是當面交待比較好。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如果你認識的那個是變態佬或虐待狂之類就另作別論,總之一切以安全為上,毋須多言。)

  • clouds on the sky, friends in the banquet

    [雲上於天,君子以飲食宴樂]

    近來少寫文,除了因為忙,還因為很多時候不知從何說起(例如核電、例如教科書)。有些題目(如公積金)想寫又要查資料,所以還是沒寫。

    其實方某是「從來」都不知從何說起吧…﹖

    星期四活動日,可能是球賽太吸引了﹖(反正在下從來不覺得一堆人追著個球滿場跑有何好看 )
    結果在下開檔的大富翁只有小貓八隻 ,其中一隻還是邦少。很可惜那些來的女同學只顧玩大富翁(玩DEAL也可以幾乎吵架,似乎我真的高估了學生的EQ),在下特意「同場加映」的Blokus 3D雞同鴨搶運轉潮汐的小遊戲,都只有跟男同學玩。

    收工後回家放下東西,就出去跟網友見面。吃了很多高脂高膽固醇的東西,若非店子有嚴重二手煙的話,可稱絕佳。

    跟大家見面其實有點像密集版的 web chat,總是會收到很多新資訊。

    (題外﹕雖然自認眼鏡控,但還不至於對如此夾硬的銷售計劃有興趣﹗)

    ---

    (緣—《大奧》插曲)(播放完畢)

    與第一場輕輕鬆鬆相比,星期五的第二場難免有點緊張,更令人不知從何說起。

    因為見的是圖書館的師妹們,包括兩位前女友。當年見她們的時間還多於見同班同學,結果分手後只會更失落(見中微子之/)。我們有幾年都沒一起見過面—反正我自己也覺得尷尬。也許她們覺得這是適合的時間吧,於是找我們幾個師兄一起吃飯。

    (官腔地說,就是關係正常化後,應該有國事訪問的了。)

    臨出門再想到雨遮的事,但天文台早就說了這晚會下雨,所以最後決定……帶縮骨遮。
    (結果真的遇上小雨,幸好不大。事後才知道老媽倒遇上大雨。)

    其實就算不說師妹們,跟輝兄也很久沒見面了。做了這種不見天日的工作,真的想約見面也難。不坐在一起,很難得知大家近況如何,尤其輝兄連面書也不用,不直接打電話也聯絡不上。

    想不到原來記得「鬼馬禽獸哈哈show」的人那麼多,不過只有她們才會覺得我兇。現在那些學生,你用戲謔留點面子,他們只會當你沒到而已——可見被痛罵是他們自招的。
    (還有,是的,書的事我統統記得,人的事通常都會忘記,除非是熟人。)

    的確有覺得尷尬的,尤其想起自己其實沒有為她們做過甚麼、只是她們在滿足我拍拖的欲望。
    像以前用的比喻,拍拖配對就是落入位能較低的狀態,只是我沒有釋放出甚麼有益的能量。
    然後令人失望,再令自己傷心。

    這個自閉的師兄,對人其實跟對書沒甚麼分別,都只是自我中心地閱讀。跟一個自閉、自我中心的人一起,很難頂的。
    我一直在想,如果連認識很久的女生也「頂我唔順」,那麼根本不可能還有其他人受得了吧﹖
    若干年後,也有段時間跟另一位朋友來往甚密,但最後也是無聲而終。我更確信活動辭書論是個正確的結論。

    鑽牛角尖,是否如果戀愛不成,父母之命式找個沒愛情的結婚呢﹖
    別傻了,自己父母不就是現成的悲劇﹖像老媽那麼戇居的人不多,其他人受不住你,離婚並不困難。值得為了先天的驅力去招致新的悲劇麼﹖

    (更何況,這年頭除非你幾千萬未開頭,才有不講愛情也有人跟你結婚的資格。)

    前提一﹕我不能接受跟不熟悉的人發展親密關係。
    前提二﹕但對於朋友,基於前例,我又怕搞砸了連朋友也沒有。
    結論其實不是很清楚麼﹖(不就是甚麼都不要搞 )

    (透明的世界—《一公升眼淚》電視版插曲)(播放完畢)

    剛剛看完的《數學邏輯奇幻之旅》中,羅素有段話﹕

    「我在艾芙琳的眼中看到了我們赤裸裸的處境…

    每個人都會遭受不幸的孤獨。

    生命有限、一輩子徒然無獲。

    還要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和疾病。

    並且面臨死亡的恐懼。

    可是,我和艾瑞克談過後,我了解還是有另一種選擇。

    從同情…

    從愛中…

    獲得救贖。」(p.240)

    無論如何,多謝各位。

    (順便加一句﹕希望那些結了婚的朋友們,快快開枝散葉 )

    (Can you keep a secret?—《HERO》片尾曲)(播放完畢)

    ---

    後話﹕決定寫這篇文的時候,突然想起易經有句「君子以飲食宴…」,查一下才發覺是「需」卦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這個網頁對彖辭的白話解釋是﹕「彖傳說:需,等待。危險在前邊。剛健不會陷于危難,正義不會遭遇窮困。需卦有誠信,廣泛通達,正固吉祥。(主爻九五)位于天位,即中且正。利于渡過大河,前進會成功。」

    如果把這個標題拿來的卦當成占卜,仲抵死。這段占辭不准轉載,不過看倌可想像在下讀來不禁莞爾,強烈推薦。

    (戀心—《大奧》插曲)(播放完畢)

  • Shinji in our heart

    無線是否因為前年拍港女港男,都是全面偏袒女性,所以現在要拍一集以男性角度出發的來贖罪﹖

    不過看來更有可能是煽風點火之舉,一講到男女之道通常就是有理說不清,正如真實的男女相處一樣。節目一過網上立即峰煙四起。(雖然高登人歸納出一個「嫁得出vs嫁唔去」的分別,小心,極爆笑 )

    如果連講這種老生常談的東西也會大鬧起來,那麼本埠為何有那麼多男女無伴,也就顯而易見矣。

    ----------------

    雖然喜歡,但沒試過由頭到尾把《新世紀福音戰士》看一次(當年在讀預科,沒時間捱夜,如果現在有機會也想重看一次電視版)。甚麼齊澤克和拉康更不知是誰,塗鴉式的筆記抄了在後面,這裡說感想。

    我們這些喜歡《新世紀福音戰士》的人,似乎都是有點宅……

    不了解是一種痛苦的來源,強求了解也是一種痛苦的來源。如果這成為一種「執」的話。有些人是不願意互相了解的話,那就罷了,你沒必要熱臉貼上冷屁股。

    方某這種自認自閉的人,聽這些感受更深。因為這故事根本就由碇真嗣的角度出發,而他本身就有點自閉。(雖然他不是自閉症那種,但你也會記得他經常拿著同一盒帶聽來聽去…)

    再之回想感情更是如此,我對喜歡的女生,何嘗不是只是把自己的欲望投射而已﹖真的有心靈上的交流麼﹖但也不止對女友如此,根本我就是無法跟人有心靈交流(否則不會自比中微子)。

    我說愛她們,其實跟我說「愛某本書」是否有分別﹖
    (又或者,是否可以有分別﹖又是否應該有分別﹖)
    更進一步可以問﹕「愛」是甚麼意思﹖我知道說「愛」是甚麼意思麼﹖

    於是我求「了解」,但其實這一樣不行。了解往往都只是誤解。
    以前認為可以靠「常理」理解一切,到近年至少接受了,我並不了解別人,甚至根本不可能了解。

    之前還在談「夾」的問題,但其實以這一天的講者說法,大可以反問為何你要「夾」﹖你真的可以跟另一個人100%夾嗎﹖為何要100%夾才可以相處﹖是因為你自己忍受不到相異嗎﹖(雖然我想﹕其實忍不到的不是我吧…﹖)

    還是學達爾文般,很「科學」地拿張紙劃個表,把結婚的優劣點都列出來,決定了「應該結」就去追表妹
    (後話﹕剛剛買了本《性.道德.達爾文》,分析達爾文本人的感情生活,有趣)

    如果不求「夾」,那即是不夾的也沒所謂嗎﹖甚至本來你並不怎麼「愛」的也沒所謂嗎﹖(反正古代的婚姻並不求「有愛情」,但這個年頭你接受到,其他人也接受不到吧﹖)
    如果連「愛」也說不清,還說「愛不愛」有甚麼意義﹖

    當世上想不通的事太多,那不如等領便當算了。(糟糕島﹕成句/不能逃不能逃不能逃﹖)

    Again》Yui (播放完畢)

    どうやって次のドア開けるんだっけ考えてる (當考慮著要如何打開那扇門)
    doyatte tugi no doa akerundake kangaeteru
    もう引き返せない 物語始まってるんだ (無法退出的故事已經開始了)
    mou hikikaesenai monogatari hajimatterunda
    目を覚ませ 目を覚ませ (覺醒吧~覺醒吧~)
    me wo samase me wo samase

    ----------------

    亂來的筆記,未必代表講者立場﹕

    1. 宅男對自我/現實的深刻思考,否定後的肯定。

    2. 渚薰﹕我們代表一個希望﹕人們最終會互相了解,我們就是那三個字﹕「我愛你」
    真嗣﹕那是一個假面…一個自私的信念。它最終會背叛我…但我依然想再次看見其他人,因為我知道那感覺才是真的。

    所謂「假面」,其實是「片面」。「我愛你」其實是有求的—求「你愛我」,所以其實也是自私的。
    真實裡雖然有痛苦(與沒有痛苦的LCL之海對比),但那才是真的—辯證地再次肯定現實和AT力場(LCL裡是無「個人」的)。正因為不能完全了解對方,超越的愛才成為可能。(如果完全了解,那就純粹只是理性上的事了。)

    (糟糕島﹕成句/恭喜你,OO)

    3. 使徒作為異形及神跡。
    異形﹕認知以外的東西。
    神跡﹕希望。
    以「天譴」之類的因果勉強解釋不明之事,不啻為以舊方式逃避現實。

    4. AT力場是將自身與其他自我(ego)和客觀世界分割的一面牆。
    拉康對佛洛依德理論的進一步發展。想像界﹕嬰兒把照顧自己的母親當成自己的鏡像,LCL式的完全滿足。嬰兒以他人之滿足為自我之滿足。但事實上母親不會完全滿足自己,故以「父親」(第三者/他者)的存在解釋母親沒完全滿足自己的事。這個「他者」其實是自己的想像。(母親這個「他者」略有不同,是「吞噬」式的。)

    5. 「人沒法100%了解另一個人﹕為甚麼一個人要100%了解另一個人才能與他相處﹖是沒法忍受任何他者性(異性)﹖抑或你根本不想以別人的角度理解世界,而只想「分享」自己的唯我世界觀﹖」
    這個想法本身就有問題、有預設的方向。

    6. JA爆炸—JA﹕jouissance other (他者的快感)
    S2機關—能指鏈(Signifying Chain)中永無完美的解釋,隱喻亦可無限伸延下去,人類想像的動力因(亞里士多德)。
    (舉例「周秀娜」對一些人只是個「完美女性」的符號,就算他得到真的周秀娜也不會因此得到滿足。原本的符號學理論是說符號代表實物,但其實也可以倒過來說,我們是用實物代表符號。)

    莉莉斯﹕莉莉斯的方式是人類靈魂(個性)的毀滅。有人就會有痛苦,所以不能以消極地看、否定痛苦。
    亞當﹕代表理性,與莉莉斯代表的「感覺」相對。

    7. SEELE﹕末日審判vs萬物合一--->(取消自我意識的合一)

    8. 不痛苦怎知道自己還未死﹖人類文化中(如宗教)並非本來就逃避痛苦,這是現代文化所提倡。但追求幸福卻永遠追不到,變成最大的痛苦。

    9. 齊澤克﹕懼怕你的鄰居猶如懼怕你自己
    現代社會容忍多元﹖這多元是剝除他者特性的多元﹖(把特性都視為可有可無可加可減的add-on)無神無文化的多元﹖排除所有無法理解的部分﹖因了解而分開﹖
    西方現代化與回教式純宗教、一切皆宗教影響的文化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