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31, 2013

  • [司書伽里略之二]

    上星期五,新助理告訴我,有一個收到遲還通知的女生說自己已還了書。

    這樣的事本來不奇,因為學生組員做事常有疏忽,還書沒掃瞄到條碼就當還了也是間中發生的事。
    這種情況通常是請學生自己來望望書架上有沒有那本書,我們也幫手望望,亦請學生回去檢查清楚有沒有搞錯,書還在儲物櫃或家裡之類。

    但這個女生聲稱那本書是在下幫她還的。
    (這陣子考試,少有學生幫忙,所以都是助理和我在做)

    不是說方某不會錯,只是如果連這也錯,似乎太匪夷所思了點。
    我在這方面出了錯自己又沒發現的機會應該很低。

    助理之前已看過。我也到書架相關位置掃讀一次,見不到這本書。
    於是我說,請她自己來看一次。

    助理﹕你也找不到她怎會找到﹖整間圖書館那麼大。

    我分析如下﹕

    1. 她自己讀過這本書,至少會比我們更認得清楚,如果書在架上她比我們更有可能見到。

    2. 這本是教人作文的書,不算是熱門書籍,不大可能被放錯書架或被偷走了。
    而這本書此時碰巧被人借出而又再「走漏眼」的機會更低。
    所以如果在相關位置都見不到,出現在其他位置的機會相對較低,我們更難見到。

    3. 還有,雖然現在考試期間儲物櫃停用了,但也請她回家再看清楚。因為有可能她本來借了幾本書,還了一些但有一本未還,於是收到通知就說自己「還了啦」。其實已忘了還有一本。

    助理說,星期六會再仔細看一次。

    我說﹕如果竟然給妳找到,那即是我衰、抵死 ,應該請妳吃飯。

    ---

    星期二,助理說那女生昨天回報已在家裡找到,面色頗尷尬。

    我﹕唔使尷尬,叫佢請番我食飯囉————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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