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8, 2012

  • 歧視不是辯論題

    據聞推理要在晚餐後,不過睡不著就算胡思亂想,也不要想太嚴肅的項目,要不然只會更睡不著。

    本文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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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在推上見到有人引了一篇文(一下子找不回來)。文章大概是說台灣人把某種生菜稱為「大陸妹」,名稱是因為品種源自大陸,卻令大陸來的人感覺不好。引述的人認為沒必要為了那些大陸人「弱小和弱智的心靈」去改變。(註)

    雖然在下對「大陸妹」這種菜名沒反感,但如果告訴人「吃大陸妹」聽起來會有點曖昧吧﹖
    大陸人聽了覺得「怎麼偏要『吃』我們的女人」也不是甚麼奇怪的事。為何非要叫「大陸妹」不可﹖

    (另一篇文章指,這是因為台灣人本來就把生菜叫「妹仔菜」,所以來自大陸的這種就叫「大陸妹」了。)

    用某類人來稱呼食物然後放入口,聽起來有點像「壯志飢餐胡虜肉」,那麼叫「胡錦濤」吃起來不是更霸氣麼﹖可惜這個開頭不好,也許讓對方以為在下想挑機,於是變成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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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裡不是討論罵戰的問題,所以回到論點,那人認為「本身不是歧視的東西,你當成歧視而要求改變就是弱智」。

    這才是問題。

    這一點表面是很合理的,「分明是你自己誤會嘛還怪我」,但這不是一般的言語誤會,而是涉及對某一類人的稱呼,那就不是純粹「語意分析」那麼簡單。

    舉一個例子﹕香港華人習慣把南亞裔人稱為「阿差」。
    這個名一般相信是因為南亞裔人起初是應英國聘用前來當差(警察)的,而當中錫克教徒又被稱為「摩羅」,於是就被稱為「摩羅差」,後來逐漸變成對南亞裔人的稱呼。
    另一說法則稱源自他們語言中「OK」或「」的意思,可能因為華人經常聽到「阿差」所以就稱他們為「阿差」。(這說法有點像我們叫日本人「架仔」的理由 )

    但華人本來就對南亞裔有點歧視,於是「阿差」逐漸有點貶意,連南亞裔人也感受到。於是他們對「阿差」的稱呼反感,認為是歧視。

    (老媽有個工友,就曾經在電梯向朋友指一個南亞小童「個差仔好靚啊」,被對方用純正廣府話回應「唔好叫我差仔﹗」)

    那麼,我們當然可以向他們解釋「阿差二字並無歧視之意」。
    但既然人家不想被這樣稱呼了,我們應該改用其他叫法,還是堅持「這只是你自己誤解」﹖

    這不是分析的問題,這是尊重的問題。
    如果你想對方感受到尊重,你自然會改變叫法(例如香港傳媒改稱「印巴裔」,後來又因為南亞不只印巴兩國,於是再改稱「南亞裔」),而非堅持「我就是要叫阿差,你不高興是你弱智」。

    (後話﹕但很多時候一扯到「大陸」兩字就很難討論,因為很多人不會理會「自己應否尊重別人」,而把焦點集中於「大陸人不值得被尊重」。

    就像另一邊貓頭鷹老總老貓陳穎青引述的新聞,到台灣留學的大陸學生能否納入健保,也竟然變成爭議。既然無論是港澳星馬各地的僑生,都已經可以參與健保,那麼大陸學生又為何有分別呢﹖大家當然可以反對「招收大陸學生」,但既然已經來了,怎麼健康保障就不能跟其他學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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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阿差為例後,那人的反應是﹕「阿差」是指人,而「大陸妹」不是指人而是指菜,把兩者扯在一起是誣衊他。

    嘿,你夠膽說「大陸妹不是指人」我還有何話可說﹖

    沒興趣跟他糾纏下去。不過這裡我想提醒看倌,雖然「大陸妹」是台灣的飲食語境中是指一種菜,但「大陸妹」本意就是指「大陸的妹子」。就算你把語源追溯到「大陸來的妹仔菜」,「妹仔」仍是對人的指稱,正如「大陸」仍是「中國大陸」之意。
    你頂多說「大陸妹」語帶雙關,但說「我把菜叫大陸妹跟那些大陸的妹子完全沒關係」卻說不通,尤其是對那些不在「台灣飲食語境」之中的人。

    (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把菜稱為「大陸妹」的原因,其實是因為這菜「物美價廉」,有如大陸來的小姐。如果這一點是真的話,則更不可能說「大陸妹」與「人」無關了。不過這是後話。)

    類似的例子,黑人牙膏的英文名「Darkie」本來就是指黑人,後來有人說這名稱是歧視,於是才改名「Darlie」。你總不能說「我這個 Darkie 只是指牙膏不是指人」吧﹖

    問題重點其實是,就算你真的只打算用 Darkie 作商標,並不意圖歧視黑人,但這個名字已經被看成是歧視,那麼你改不改﹖這與其說是語源分析的問題,倒不如說是你尊不尊重那些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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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場混戰中,那人曾提出「香港腳」為反例。雖然是旁支,但我覺得也值得在此討論。

    香港人有沒有介意「香港腳」這個名稱﹖我大概只聽過一兩次,甚至印象模糊。
    按照這個病名的來源(有說是因為英國人發現派到香港的士兵多發足癬,故名),其實跟後來的「香港流感」同出一轍,都是以發現地命名,與香港人沒甚麼關係(雖然香港人也有很多患香港腳)。
    這個名甚至可能並不流行於英文世界,至少英文維基只是把「hong kong foot」重定向至「Athlete's foot」,條目中甚至沒記載香港腳這個名。「香港腳」一名可能只是在華人之間流行。

    那麼「香港腳」有沒有被用來嘲諷香港人的呢﹖應該有但不多見。
    最著名的是當年台北市長選舉,陳水扁稱香港出生的馬英九有「香港腳」(就差在你會否認為馬英九是「香港人」,雖然理論上他可以申領香港身份證的),但此論一出連台灣的人也覺得荒謬,以出生地來貶低別人實在是太失格了。

    香港人大抵都不覺得「香港腳」三字侮辱了自己,當然我們可以讚自己「夠大量」,但這不等於我們有隨便稱呼別人的免死金牌

    這情況有點像「鬼佬」,鬼佬本來就是指那些外國人(尤其西洋人)不像人而像鬼,後來還牽涉到洋人侵略中國的問題,「鬼佬」變得很可惡。
    後來「鬼佬」二字逐漸變成戲謔,說的人並無憤恨,聽的人甚至也不反感。

    如果可以達到這樣的「平衡」狀態、大家高興當然好,但我們充其量可以讚聽者「器量寬宏」,而不能反過來說接受不到的就一定是心胸狹窄。

    就像「鬼佬」兩字本指白人,後來又對黑人衍生出「黑鬼」,但後者到現在仍然有侮辱性。同等的英文詞「Nigger」現已不能用。(黑人牙膏要改英文名,但我們現在還有「黑鬼油」賣,人家沒有來抗議可能只是根本沒多少黑人認識中國藥油吧……﹖更奇怪的是好像沒人解釋過為何這種油叫黑鬼油﹖)

    不過我又要補充,雖然我認同「現在不再用」是好事,但實在不需要像美國人,矯枉過正到連百多年前的馬克吐溫小說也要逐個字修改,否則不能放在圖書館的地步。那些是歷史,只要向小朋友說明這是那時代的流行詞,但因為侮辱人所以不再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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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也要註明,雖然我反對「語源沒歧視就不算歧視,不用改」的看法,但這樣也不是說「有人認為是歧視就一定要改」
    這樣聽起來很滑頭,但其實不是,試想想如果有人跑出來聲稱「揚州炒飯」是歧視怎麼辦﹖

    某個說法算不算歧視,除了說者的態度、聽者的感受之外,也要看一般人是怎樣看這個說法的(至少法庭判案是以「一個普通理性人的立場」為準)。
    當一個說法,在社會上很多人都覺得有貶意,這個說法就會變成歧視,就算它本來不是(如「阿差」)。
    反之,如果不單說的人沒貶意,連聽的人也不介意,就像上面提到的「鬼佬」,那當然不會被當成歧視。

    我不認為台灣人把那種生菜叫「大陸妹」,就是有歧視的意思,我甚至懷疑有多少在台大陸人會覺得這是歧視。但既然「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如果你是有心尊重人的,自然會妥善應對而非嗤之以鼻。

    道理正如,就算我們現在叫「鬼佬」已無貶意,甚至連他們也覺得很有趣,但如果碰上一個洋人介意的話,我們是否還要堅持叫他「鬼佬」﹖
    如果有人說「因為鬼佬兩字本來就是貶意才應避用」,那就是讀到這裡都未明白了。重點不在於本來的意思,而在於你想對方感受到的意思。我想對方感受到尊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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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放到文末,也要補充一句,我不認為大陸人對「大陸妹」成為菜名不滿是「弱智和心靈弱小」,但並不代表我不認為大陸人有時會顯得「心靈過於脆弱」。中共外交部那種「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造作姿態,有些大陸人也學足一樣。例如那些因為香港明星為香港隊喝采就質問人家為何不捧中國隊,就是十足的心靈脆弱。像香港作者寫微博被要求寫簡體字,甚至把新加坡說成是縣,這些更是「不尊重人」。只是本文講「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別人」,而不是討論「大陸人怎麼怎麼」的問題。這一點並不限於香港人、台灣人或大陸人,而是所有人。
    不要讓你的焦點放在「大陸人」身上,他們只是過客,我們自己是怎樣才最重要。)

Comments (13)

  • 說別人歧視 (but without proofs) 已經是出於歧視或是歧視行為。(美國黑人最愛玩這科。隨時有錢落袋。)

  • @JustBtwYouAndMe - 我不清楚你說的例子,但如果沒證據的話,在法律上應該是很難成立的。而在語意上,你說這種是叫「誣告」,不是歧視。

  • 美國黑人叫美國黑人做"力加",不會有美國黑人會話"歧視"。但其他人一說"力加",便立即被人話"歧視"。這就是歧視行為。

    在非洲,不同種族的黑人一直互相歧視,但美國黑人不會主動覺得有責任化解非洲種族歧視問題。這就是另一種歧視。

  • @JustBtwYouAndMe - 你這樣是把「歧視」的含義無限延伸,把這個概念推闊到沒有運用價值的地步。
    美國黑人怎樣互相稱呼,當然不是種族歧視,他自己也是黑人﹗如果說這是歧視,那麼他是同時歧視自己。道理就等於香港人互相叫「港燦」算不上甚麼歧視一樣。

    後半部都當成歧視就更荒謬,我未見過有這樣定義的。
    我不熟悉美國法例,你可以看看香港是怎樣定義種族歧視的。

  • 美國黑人就是把「歧視」的含義無限延伸。"美國黑人怎樣互相稱呼,當然不是種族歧視" is a false statement, as 不同的美國黑人 may be of a different 種族 (in finer details)。[Example: what if a 美國黑人 calls 非洲黑人做"力加" or won't give a job to a 非洲黑人 because of his "種族"?]

    "後半部都當成歧視就更荒謬" -> Actually, that's "階級 / 身份歧視"。

    法律僅是一個工具, subject to timeline, interpretation and debate。Actual determination of 歧視 should be based on 良知。

  • @JustBtwYouAndMe - 1. 很簡單,這個你應該去問美國法院是怎樣定義歧視的,這不是美國黑人自己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法律上的歧視本來就是要法院認同的。
    當然,不同的黑人可以是不同的種族,既然你用「美國黑人」我就當他們是一體了。等於香港人互稱港燦,我要去研究甲是廣府人、乙是潮州人麼﹖
    你把「美國黑人」再加上「非洲黑人」是很難明的,因為理論上一個美國黑人不需要考慮一個非洲黑人的應徵。如果一個非洲來的黑人已得到在美國找工作的權利,那麼他已經可以被視為美國黑人。那麼另一個黑人不聘請他是否基於種族歧視,真的要看個案。正如一個白人不聘請黑人也不一定是基於歧視(雖然嫌疑會大得多)。

    2. 我不認為有人「不會主動覺得有責任化解非洲種族歧視問題」是甚麼「階級/身份歧視」。
    否則我不覺得自己有責任化解非洲種族歧視問題,也是「階級/身份歧視」﹖
    不認為自己有責任解決全球暖化的人叫甚麼,地球歧視﹖
    這不是說這樣想沒問題,但這不叫歧視。

    3. 當然啦,正如本文所指,歧視到最後是「如何尊重人」的問題。法律的解決只是工具性的,有必要但不可能完全解決問題。

  • 1. 法律上針對歧視的法例,祇是佔"所有種類的歧視"的一部份。

    未入籍的「非洲黑人」 (or 黑人 from other places, but has green card) 算不算「美國黑人」? 無三粒星的, 算不算「港人」 ?

    從前,香港的上海人祇聘用上海人 or 廣府人聘用廣府人。假如發生在今天, 這算不算歧視 (even though the law isn't binding in such fine subdivision) ?

    "一個白人不聘請黑人也不一定是基於歧視"... that is exactly the situation that raises concerns even when it is true. In reality, if & when that happens in US, many 「美國黑人」 (or people from any minority groups) would file lawsuit against that 白人, and claim that the hiring decision was based on "歧視", rather than suitability of that 黑人 for the job. Then the 白人 would have to waste a lot of time and money to defend himself, causing an unfair dilemma to the 白人 -> hiring an unsuitable candidate? avoiding lawsuit? Of course, the 「美國黑人」 would say that the court of law would prove if the 白人 is really innocent.

    So when that situation happens, very often the 白人 would & must hire someone from a racial-minority group, or another 黑人, to avoid any lawsuit. Hiring another 白人 for the same job would be suicidal. Thus a suitable 白人 candidate for the job would have been racially discriminated against that job.

    2. 「美國黑人」 claims that they are/were racially discriminated due to their skin color and because of US's long slavery history and human-right movement. My point is that 「美國黑人」 easily claims that they are racially discriminated, but at the same time, some of them racially (or 階級/身份) 歧視黑人 from other places in the world (such as by turning blind eyes to racial extermination, etc. in their "motherland"... [ha.ha.ha..]). & Some will jump on any opportunity to yell "discrimination" loudly for any personal gain.

    {From personal [bad] experience with some 「美國黑人」 ... I would really avoid them up front ... }

    [Of course, there must still be many 「美國黑人」 who are good and kind..... but... my personal preference is ... hopefully not classified as 歧視. ]

    3.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 that "法律不可能完全解決問題". As a matter of fact, sometimes it is the source of problems.

  • @JustBtwYouAndMe - 1. 綠卡不是已是永久居留權了麼﹖其實已等於三粒星啦。雖然不完全是美國公民,但如果他已經能合法居留找工作,說他不是美國黑人似乎太嚴苛了吧﹖
    就業上的歧視要視乎不聘請當事人的是否因為種族因素。以你的例,如果一個廣府人不請某個上海人的原因,是對方只懂上海話而自己只懂廣府話,則基於語言不通不聘請是合理理由。但如果對方懂得廣府話,而你因為「他是上海人」不請他就是歧視。

    至於黑白之爭,這是沒辦法的,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為歷史上黑人所受的歧視的確是很嚴重,不用法律來保護是沒辦法的。但有法律就有人濫用,這個除了靠法官明察秋毫外,就唯有靠僱主自己做好紀錄,證明自己的決定並不基於種族。
    (要不然,明光社式的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就變得很合理﹕D基佬會郁下就告人架﹗要不是你們長期歧視他們,怎會迫出一條這樣的法律來﹖)

    2. 世上總有一些這樣的人,正如女性以往深受歧視,但現在也有「港女」。我們唯有進一步追求真正的男女平等,而不是因此反對禁止性別歧視。

    美國黑人要去到香港女人的地位,顯然還有相當距離。(雖然距離更大的,可能是印第安人)

    你對黑人的壞經驗,其實就正如香港不少人對「大陸人」的壞經驗一樣。所謂反歧視,只是要我們提醒自己,在面對下一個「黑人」或「大陸人」的時候,不要因為他的身份,就先入為主假定他們一定跟之前見過的一樣……這樣其實不單對對方不公平,對自己也不公平。

  • Officially, 綠卡 is [公民 less 選舉權]. But with only 綠卡, one may still be kicked out of the country (such as illegal activities, not living in the country as primary residence, etc.).

    [And there are people who have nothing but work visas !! They are the ones who receive most harassment and discrimination, as they have even lesser protection, as they need their jobs and their bosses' help to renew the visas until they successfully acquire 綠卡.]

    三粒星 is equivalent to full 公民 status, i.e. no one may kick you out of HK.

    "從前,香港的上海人祇聘用上海人 or 廣府人聘用廣府人" was not because of language capability, but personal preference and sense of security, etc. (上海人 didn't trust 廣府人, vice versa.)

    Thus if it happens nowadays, it would be under 平等機會條例, rather than 歧視條例 even though it is actually a 籍貫歧視。

    -- Good Night !

  • @JustBtwYouAndMe - 香港的種族歧視條例並不包括籍貫歧視,當年故意如此,大概是方便我們繼續歧視新移民。

  • ‘大陸妹’真的有點‘頭痕’⋯⋯

    ‘北京生菜’呀、‘新界菜心’呀、‘津白’呀都是這樣稱呼的吧?!

    ‘大陸來的妹仔菜’要改名可以怎樣改呢?哈哈哈!

  • P.S.: 你寫得很好啊!

  • @Frostig - 你可以先以女權角度,指「妹仔菜」歧視女性,沒有妹仔菜就自然沒有大陸妹的問題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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