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 2012
-
出口轉內銷﹕
推1﹕昨晚新聞見范婦人出來說話,聽聽下,冷箭果然是例不虛發。繼續抹黑法院和大狀黨,好讓香港快點與大陸「融合」。
推2﹕形勢發展到依家,已經冇話唔知點解。中共就係想借呢件事,迫香港人「歡迎」釋法,同時把不聽話的法官和大狀黨批倒鬥臭。由於香港盲目短視的人太多,初步看來相當成功。所以澳門可以修,香港死人都唔可以修。
(補﹕經查澳門修改基本法應屬以訛傳訛,見新文)
推3﹕如果中共死都唔修法只釋法,你阻住佢,班嘍囉就會抹黑話你不顧港人利益。除了強調「可以修法」和舉澳門為例之外,泛民冇乜好做。抹黑法院和大狀黨的機器又開動了,香港人咁都buy的話,仲有乜好講﹖香港仲講乜野勝在有司法獨立和ICAC﹖
推4﹕我倒不知新聞觀眾有多少人會發現,葉劉在任從來冇推動修改基本法堵塞漏洞,她才是罪魁禍首。 RT @muttoncurrypot @cowcfj 在下反而以為范婦一竹篙掃埋上任政府官員, 同場加影葉劉前拋168後話當時唔多覺會咁多, 丟人現眼~
推5﹕二戰時也有日本人反戰和同情敵人的。在你和當時的日本人眼中是叛國無疑,但在我眼中他們保存了人類的良知。RT @lewisdada 在一場戰爭中,憐憫敵人即是叛國。
面書@葉一知﹕1. 葉劉當年完全可以輸左官司就去修改基本法,唔修係佢失職。
2. 依家擺明係想擺班法官同大狀黨上檯黎抹黑,等香港人歡迎釋法,一箭雙鵰。面書@某朋友﹕那不代表不冷靜能解決問題,不站出來爭取修法,還在互鬥,最終笑的只有中共。
---
純粹進口﹕
蘋果﹕「雙非」變選舉最大武器
「有政界中人發現左派政團開始『發功』,四出放風指事件『禍源於』 2001年的『莊豐源案』;當年助莊豐源打官司的,正是公民黨大狀李志喜,看來 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左派『抹黑工程』已悄悄啟動。」
(方按﹕其實公民黨只需要打廣告,反問建制派「為何一直不贊成『修改基本法』這個對香港和法治都最有利的做法」就可以 KO 他們。但公民黨永遠站在等人打……)
高慧然:堵截雙非孕婦的故事
(方按﹕看清楚讓中門大開的誰,不是法院、不是大狀黨,而是葉劉和入境處。如果葉劉當時為官不修法,入境處又永遠「好鬆手」,花那麼多錢請他們來幹啥﹖只需袖手+鬆手不如請中學生做﹖)「入境處開始左右為難了,同一個肚子,在政府醫院行醫數十年,退休後被高薪返聘的專業婦產科醫生判斷為 26週以上,孕婦本人則堅持為 6週。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相信誰呢?」
「結果,專業醫生判斷為懷孕 26週以上,不可以入境的無預約大陸孕婦,得以施施然入境。」
「入境處不相信專科醫生的判斷,情願相信挖空心思、出盡法寶、有目的而來的大陸孕婦,那麼,邊境還有必要繼續用納稅人的錢去高薪聘請醫生駐場嗎?只要全部問大陸孕婦不就行了?」
(後話﹕有朋友指正,28週才算懷孕後期,需預約紙入境。高小姐可能記錯了。)
(另一網友﹕其實,政府有冇考慮過,將「雙非」孕婦列入《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令》(CAP 115D) 之列?
方按﹕列入此令之後,所有協助雙非孕婦入境和逗留的人,都是犯法。)黃俊邦話點解唔修法﹕Laughing Gor 之修法與釋法
(方按﹕不同意他那套左派傳統分析,但指出中共為何不肯修法這一點,卻是的論。)「這我們可以了解到為何建制派、政府或內地的法律學者對修改基本法的抗拒。……基本法的神聖性基本上是無從說起,荒謬的修文隨處可見……最終結局必然不會是修法,修法無疑是潘多拉的盒子,修法大門一開,基本法的千瘡百孔也就無所遁形」
電鋸﹕單一魔鬼論
「當天硬推遞補機制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已經升為政務司司長,而聲稱經過諮詢的《立法會議席遞補機制修訂條例草案》亦會於本周五刊憲,下周三首讀。你可還有留意嗎?
我懷疑現在朝野兩大陣營聲討「魔鬼」聲中,可能政府鬼祟地拋出如德育國民教育科、申辦亞運,甚至多建一條高鐵,亦可暗渡陳倉,不獲媒體及公眾注意。」離經誌﹕交白卷的知青
「將民情疏導、理順,導出結論,帶領行動,原本應該是這些自命進步的社會運動分子應行之義。民眾的愚昧,要以理性去解開。要說香港人當中有沒有過激的言辭行為,偏頗歧視的觀念,必然有,但憤慨的出發點是甚麼,合理的行動又應該是甚麼,這些都是可以深入討論然後得到共識的。指責民眾情緒發洩,自己卻胸無一策,無疑是等價的一種情緒發洩而已。
如果說香港行將陷入極右排外的深淵,那可以肯定,責任其實不在民眾,而在於左翼和自稱的進步分子未能回應,未能把複雜的問題說明,未能堅持理性,保持同理心,卻竟然和應該爭取的對象整天謾罵,贏了一個論點就沾沾自喜,甚至對於那些你指我『蝗蟲』,我說你『納粹』『法西斯』的對罵樂此不疲。這是典型的一目之蔽不見輿薪,這些左翼其實與政府可謂別無二致,豈能不叫人捫掌嘆息?」
小奧﹕使用蝗蟲一名的極大危險
「然而使用了蝗蟲之名,加害者一下子成了受害人,而明明本是受欺壓的港人則背上了歧視人家的惡名,對於以上好比殖民者種種張狂的同化政策與詭計,我們實在要小心應對。
續以蝗蟲一名稱之,目前來看阻攔溝通之餘加以煽動仇恨,即使強國只有十分一的人變成仇港憤青,再來文革煉獄也非港人所能招架。而狀似撒手不管的政府其實就最最期待流血事件的發生,那時候便出師有名,既可以人大釋法解決雙非問題的同時,也以防止危害國家之名管制言論自由,再下來大家懂的。
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天終於明言雙非子女沒有居港權,而葉劉淑儀則表示釋法是最快解決問題的方法,實在是司馬昭之心,當我們還有修改基本法一路可走的時候,記得欲速不達的道理。 」
Tommyjonk﹕不要當HATE CRIME的幫凶
「幸好,香港的政黨政治尚未成熟,社會上亦甚少人膽敢以仇恨政治為工具撈取選票。否則,香港人將要面對比大陸人湧港更影響深遠的政治風暴。試想像一下,若今天有特首候選人明確表示當選後會馬上趕走所有雙非孕婦,他的民望會上升多少?但當你細心一想,這種言行,和歷來極權統治者的思路有什麼區別?」
「你當然有權利用創作或二次創作或任何形式表達你的所思所感,但類似上述騷擾別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本質上是Hate crime,而今時今日,hate crime不應該在任何文明社會出現。至少,我不會想像德國除光頭黨外有人會公然侮蔑猶太人或有色人種。」
Kursk﹕民粹的沃土與醜陋的中國人
「不過,關於納粹主義,有一點大家是比較少提的,那就是納粹主義興起,跟戰勝國的壓迫不無關係。當時德國人面對強權壓迫的屈辱感,加上生活艱難,為極右思潮提供了土壤。」
「當針對整個族群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愈發常見,甚至出現「唱蝗團」這種直接挑釁的行動時,我們總不能視而不見。族群仇恨言論當然要反對,但那肯定不是特首辦找學者和意見領袖"po文"可以疏導的問題。問題的根本在於上一段提及的民粹土壤,如果中國對香港繼續其天朝咀臉、樓價繼續天價、醫院繼續被迫爆,那最直接、最痛快的仇恨言論將會繼續蔓延和變本加厲。」
「名不正則言不順,我們要反對的不是某個族群,而是缺乏公德、犯法、沒禮貌的行為。我們要爭取的,是不會令香港不勝負荷的人口政策、旅遊業政策、醫療政策、土地房屋政策,而不是要大陸人滾回去。如果有仇恨和忿怒,我們應該發洩在任由香港爆煲的特區政府、令香港失去自治能力的政治制度和自以為是天朝大國的獨裁中國政府之上。如果要去罵走旅客和雙非,要怎樣才罵得走?罵完了見報上電視,結果還是丟了香港的架。」
「老老實實,我在網上見到的那些屎尿、在地鐵車廂開餐的相片,來來去去也只是一二十張,只是在網上不斷地重複被轉發,所以好像很嚴重而已。如果這些情況有變本加厲的情況,那營運者是不是應該加強執法和宣傳提醒呢?」
「二十多年來很多人都討論過的《醜陋的中國人》,裡面講的是1985年的『中國人』,即是現在我們說的台灣人。那時候柏楊痛罵的『中國人』,也是欠缺公德心、也是在公眾地方說話過分大聲的。文明意識的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事,正因如此,我們對於不文明的行為還是應該加以譴責,但不是像孔慶東那樣一竹篙打一船人,把整個族群罵臭。」
在地鐵中,遇到一對母女,年幼的女兒在穿衣服時碰到我,我轉身望了一下,報以微笑表示不要緊,之後禳了個扶手位置給她,母親著女兒:「說謝謝。」女兒也向我報以微笑道:「謝謝!」 她說的是普通話。 我想說,近排fb好多人用「昆蟲」來形容內地人,本是同根生,何苦呢,我當然也看見自由行、雙非孕婦帶來的社會問題,但並不代表可以用抵毀方式去標籤一個群體,每個地方也有好人壞人,有禮和無禮的人,守秩序和不守秩序的人。存在大香港主義,用「昆蟲」來散播民族仇恨的朋友,你大可在fb unfiend我,否則我也會無聲無色在閣下fb名單消失,因為這種價值觀令我吃不消。見諒。
葉一知﹕
請看看Benson這個經歷, 順道也分享我的經驗. 我曾在工作上認識了好幾個內地交流生, 他們都是有禮, 玩得, 談得來的朋友. 我大學宿舍的同房, 是上海來的PHD, 是我大學非常要好的朋友. 在街上, 很多時都有遊客問路, 其實我很少說國語, 但我遇到很多個有禮的問路者, 問完會誠心說謝謝, 有一次我聽了很久也聽不懂"界限街", 幫不了忙, 但礙於幾個遊客都非常欺文有禮, 我本來走了, 但卻想起他們可能想找那間酒店, 回頭再問, 才驚覺是界限街, 然後幫了他們一把. 沒錯, 有時也有些粗鄙的自由行問路, 那時我就很不願意幫, 或者沒有那麼熱情, 但或者我幸運, 或者財大氣粗的不屑問我路, 我很少遇到.
我一直堅決不叫他們蝗蟲, 原因很簡單, 難道把以上的人都叫成蝗蟲, 我會舒服嗎? 我也很討厭入名店像呼喝打劫恐嚇職員的豪客, 但把所有自由行都打成蝗蟲, 是我所願嗎? 我是對失德的內地人反感, 甚至對失德的香港人更反感, 因為內地那種事你是沒能力管, 但你是香港人, 自詡文明自由而不是暴發戶啊.
人家的共業人家去承受吧, 我冇能力改變內地的共業(更是共孽), 我只好修別業, 自己不散播仇恨, 為達目的而使用仇恨手段, 把所有人一律叫成蝗蟲. 你這樣做, 不代表你特別看得通, 特別智慧高明, 雖千萬人吾往矣, 而只是視野窄, 閱歷淺, 把自己狹窄的經歷當成普世經驗. 如果你也有我的經驗, 你還叫得出蝗蟲嗎?
網友面書﹕
記得N年前在街上聽過的一個關於"立法原意"的比喻:
你試下去馬會買馬填飛仔填左3號,在跑出2號之後你同馬會賣飛仔個人講,你"買馬原意"係買2號囉
Comments (5)
開始悶了。
1999年的東西全部再來一次… 但無人感覺到發生緊咩事先激死
@galileo_c - 我也發覺只是把外傭案的分析再搬一次。這下子終於想到公民黨不高調講修法的原因﹕怕修改會順便把外傭申請權廢掉﹖
(不過澳門倒不算歧視外傭,因為他們是所有「以非本地勞工身份在澳門逗留」都不算通常居住,表面睇所有外勞都殺晒。有冇其他巧妙野就唔知。)
你試下去馬會買馬填飛仔填左3號,在跑出2號之後你同馬會賣飛仔個人講,你"買馬原意"係買2號囉!!!
+1~ !!!
Share this comment from a Wendy in Yip Yat Chee's Facebook:
唉....法律可以憑人的喜惡利益隨意解釋....香港政府施政又一塌胡塗.... ;(
*SIGH*
幾年來影響到民生,越來越嚴重,民間亦漸有微言。香港政府無動於衷,先係民情反彈嘅元兇。就算民有抗拒情緒,亦係極之尋常。因爲民間無合理渠道,要求政府改變。出聲嘅經已出過。當今似乎無立法局議員, 好落處理呢個問題。政府更火上加油,並不但不視爲問題,反而越發大加鼓吹。
香港人真係咁憎中國人?咁又未必。但香港人唯有抗拒中國人來港,令中國同香港政府尷尬,先至迫到香港政府,不得不反應。呢個係畀兩地政府,香港人唔願忍受惡劣情況。只要政府從善如流,民情自然消散。但若然不願修改基本法,又唔處理好民生問題,到時就弄假成真,後果難料。
就算政客、政府、左翼幾有良知,唔去解決根本問題,舒克香港人困境,點大聲疾呼,不滿民情係不會解。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