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 2011

  • 敝八三校友會比中大評議會開放得多,至少有諮詢。

    這個校友校董章則修正案(第二版)及相關修訂,其實也想問問大家(非校友)的意見。

    較重要的問題有兩個﹕

    1. 由於校董任期(暫時未知)跟本會選舉的提名有效期(一月到下年十二月)不一致,如果按原規定「提名有效期」不足一年不補選,由校董會委任校董。就算年尾舉行選舉,由於要等於任期完結才上任,這位委任的校董任職有可能超過一年

    舉例一﹕(假設校董會任期由九月至翌年八月)

    20x0年十二月﹕甲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兩年,由20x1年一月至20x2年十二月)

    20x1年九月﹕甲校董就任

    20x2年一月﹕甲校董因事辭職/被罷免/身故,因為提名有效期不足一年不作補選

    20x2年二月﹕幹事會推薦乙會員,由校董會提名為校董

    20x2年九月﹕乙校董落任,由於補選未舉行,校董會再提名乙為校董

    20x2年十二月﹕校友會周年大會,丙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由20x3年一月至20x4年十二月)

    20x3年八月﹕乙校董落任 (乙校董在任一年零九個月)

    20x3年九月﹕丙校董就任

    舉例二﹕

    20x0年十二月﹕甲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兩年,由20x1年一月至20x2年十二月)

    20x1年九月﹕甲校董就任

    20x1年十一月﹕甲校董因事辭職/被罷免/身故,因為提名有效期超過一年準備補選

    20x1年十二月﹕選舉提名期。幹事會暫時推薦乙會員,由校董會提名為校董 (﹖)

    20x2年一月﹕校董補選,丙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為甲之餘下時期)

    20x2年八月﹕乙校董落任 (乙校董在任九個月)

    20x2年九月﹕丙校董就任

    20x2年十二月﹕校友會周年大會,丁當選校友校董 (提名有效期由20x3年一月至20x4年十二月)

    20x3年八月﹕丙校董落任 (丙校董在任一年)

    20x3年九月﹕丁校董就任

    2. 如果日後有替補校友校董(正式校友校董不在會議時才有權參與表決),假設剛好有兩人競選,應該採用贊成票(競爭投票)還是信任投票﹖
    信任投票可以保證當選的人一定不是大部分選民不喜歡的人,但很有可能得票相同(因為選民對兩人都沒有厭惡),而需要抽籤決定誰是正式校董和替補校董。
    贊成票通常都有一人得票較多(因為每人只限一票),但有可能一個候選人得到大部分選票當選正式校董,另一個只得很少票而「當選」替補校董。但後者其實沒有得到大部分選民的信任,就得到隨時可以代校友表決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