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5, 2011

  • 1. 現在局方的建議是接受780萬捐款,校名改為「保良局XXX(一九八三)中學」,為方便校友將舉行第二輪諮詢會﹕

    日期﹕6月9日(星期四)
    時間﹕7:30 p.m.
    地點﹕保良局八三年總理中學演講室(暫定,人數若較多則轉往禮堂舉行)

    有意出席的校友,請將姓名、入學年份、聯絡方法電郵予校友會 plk83aa@yahoo.com.hk
    可以的話,請附上您打算發表的意見,以便校友會集合書面意見供局方參考。

    由於時間緊迫,未便舉辦正式投票,本會將就捐款冠名一事展開問卷調查。

    ------------

    2. 問卷網址﹕http://survey.plk83aa.com/

    為了儘量反映更多校友的意見,請通知其他您認識的校友參與填寫。
    想進一步了解事件的校友,可先參閱本站提供的相關資料﹕

    1. 保良局行政總監胡金燕女士到校諮詢會的問答筆錄 http://forum.plk83aa.com/viewtopic.php?f=5&t=172 (3/6 最新﹗)
    2. 校長在早會的宣佈 http://forum.plk83aa.com/viewtopic.php?f=5&t=167
    3. 校長早前在校訊的意見 http://www.plk83.edu.hk/home/information/bulletin/no31.pdf

    問卷調查將於星期三(8/6)23:59結束。

Comments (10)

  • 非校友,純粹多事:我覺得名字這樣一改,整個意義都沒有了!原來是‘八三年總理’‘扑錘’(及捐款)建立的學校,不是(不可能是)‘一九八三’年落成/開校/啓用的,現在‘無端端’把這個‘半吊子舊名’包在适號裏,只能歎一句‘不倫不類’!!!

    如果保持‘八三年總理(新捐款者)中學’還勉強可以接受一點。

    另外,說起來,這個巨型慈善機構‘同一家學校重覆收捐’,收N家茶禮,還真夠厲害的(不過都已經是它的一向作風)!可是,就命名一座‘新捐款人教學樓’不行嗎?!捐款就只是為了沽名釣譽,而不是為了幫助自己喜歡的團體,那不如請回吧!!!

  • @Frostig - 也是純粹多事的非校友。:P

    我覺得問題不在捐款者而在於慈善機構局方。因為假使它視中學名稱為可賣品的,即使這次捐款人選擇以某一教學樓/課室命名作回報,局方他日也會再把學校冠名權出售圖利的,反正在它眼中這只是可換取捐款的商品... 而且,捐款者出錢資助本屬義舉,冠名和付出的完全不成正比。即使他捐了錢要冠名也可能因此說人家是沽名釣譽吧!畢竟這是你情我願的...

  • @Frostig - 本校是八三年的總理「扑錘」,八四年開校。留下「一九八三」其實只是因為大家叫慣了「八三」,怕如果連這也賣掉就等於名聲要重新開始建立過。
    對於校友而言,其實只要校名改一個字,意義也已經不同了。所以校友不贊成是正常過正常,願意接受也只是希望後輩得到多一點資源而已。

    我在諮詢會上已表示,我認為把「一九八三」放在括號裡是降格和矮化,會令校友較難接受。我能接受的底線是「保良局XXX一九八三中學」。

    至於八三總理的角色比較曖昧,因為保良局認為他們沒捐過錢(校名沒賣過),但他們認為自己有份捐(所以要留名)。我想其實是但凡當主席總理之類總要捐錢,不過那些計入局方經費,不是專項建校費(建校費通常是給冠名的人埋單),只是當年沒人肯買,所以從局方經費中撥錢建校。那筆錢(在局方經費中混合了那麼多人的捐款)究竟還算不算是總理捐的,恐怕已成為哲學問題或會計問題。

    以保良局的立場而言,捐款冠名是慣例,既然這間未賣,也就不存在收多家茶禮的問題。

    至於「沽名釣譽」,捐款冠名也是有錢人的慣常做法,根本早就等同買賣。(所以保良局去年才會打算連一九八三也不留,因為全改可賣到一千萬,現在半改只賣到七百八十萬……)
    我倒覺得,既然人皆愛名,只要保證學生得到實惠,讓人「沽名釣譽」亦無不可、更無可厚非。

    本校的悲劇在於,當年沒人肯買,過了廿幾年人人有感情才有人來買。
    如果是建校當年就冠名,或者建校幾年後就冠名,應該是不會有甚麼反感的。

    @martinng2006 - 總之正如去年一樣,呼籲校友就算不贊成也不要燒到捐款者頭上,要罵就罵保良局。否則「幫保良局嚇走善長」這點恐怕大家擔當不起。
    「冠名和付出的完全不成正比」這點我可不同意,既然是你情我願,你願意出這個價錢,即是覺得「值」了。

  • @Frostig - 不知兩個機構做法是否相同,或者人家真的是總理特地捐錢建校的呢﹖(又,東華有錢過保良局好多)

    為何廿幾年才來賣,很明顯原因是過去有很多新校可買(就不需要找舊校),現在縮班殺校要冠名新校就難了,於是回來找舊校。

    去年據聞,這些冠名的捐款數目,幾乎是有「公價」的……

  • @fongyun - 你沒有見到‘院’方也有甚麼年總理中學,卻(so far, touch wood)不會cheap 到要‘翻頭賣’的嗎?好像那些新的中學一樣,一建好學校已經‘一校多賣’學校冠一個名、‘大樓’冠另一個名就算了吧?!好收手了!

    可是本來學校已經‘冠了名’(否則怎麼不單單叫XX局青衣中學,甚至簡單如好些較小的辦學團體的‘第幾’中學?!),現在幾十年後才‘再賣一次’賺錢怎麼聽來都非常不妥!!!

    如果萬一我的母校,我親愛的小學要搞這種可憐的諮詢的話,我帶頭遊行去‘院’的總部抗議都有份!!!!!!

    算啦,一百萬美金在今日的香港算甚麼?!買一個市區適合住一家兩三口的十年內新住宅單位都不夠啦!!!
    這樣就可以‘買起’一間學校的歷史、一眾舊生的感情、一個社區對這家學校的印象、一個慈善團體的‘局格’,實在比當日的領匯更‘抵買’。 @martinng2006 - 那不是‘不成正比’,而是不合理地物超所值!!!!!!

    坦白講,容或我這個旁觀者說多了,可是坦白講,實在看不過眼!

  • Btw, typo? (儘量)

  • P.S.: '建校費通常是給冠名的人埋單' is not true, because only a very small amount (compared to the huge sum needed to establish the whole school) of donation is required to have the name added even at the very beginning. Like for my school then, it took the donor only ONE MILLION (HKD) to 'earn' the name, which was clearly not even enough to cover the construction cost, not to say the total cost...... Frankly, for most organisations, the 'name' of the school is just sold as in a transaction, as you said, 'to get more donation'.

    Btw, I tend to think that '八三總理' has got their role, so they should continue to be remembered in the school name.

  • @Frostig - 「建校費」不是「建築費」,建築費應該是政府給的,反正連校舍也是政府招標起的。捐款大概只能用來買教具檯椅之類﹖

    那些「院」好像更誇張,連每間房都可以冠名,好再收多一些錢。:p

  • @fongyun - I prefer 每間房都冠名, rather than RENAMING the school.

    I know '「建校費」不是「建築費」', what I mean is, normally WHETHER OR NOT there is a donor who wants to crown his/her name for the school, the organisation has enough money to establish the school anyway (usually the case), and the donation may not even be enough for the 教具檯椅, but who cares? As you mentioned, '據聞,這些冠名的捐款數目,幾乎是有「公價」的', just run as a business......

Comments are closed.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