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5, 2011
-
[方某人簡評雜錦]
香港政府眼中的「法治」原來是﹕
我話你不合法,但我又唔告你喎﹗不過我又係都要話你不合法喎﹗
星島﹕港府將修例阻議員辭職再選
「林瑞麟及後解釋,議員若任意「中途離場」,令選民原有的期望出現落差,有關空間不應
存在。」 不如將「腳痛」刑事化丫笨。
(曾嶸面書那邊有人說得更好﹕倒不如先立法禁止議員遲到早退經常缺席。)「真的要加強鍛煉普通話,可以闢出一兩個術科來做教學語言,中文堂則須堅持粵語教學。」
我唯獨是這句無法苟同,唔通我教電腦/家政就活該要用非母語﹖明明已經係學生比較輕鬆既科目,都要搞到有隔膜﹖
要教普通話,可以開普通話科(都係中文老師教),可以搞普通話日,但沒理由不想中文科用普通話教(我贊成),就屈去其他科度教。
更加唔好講,我唔係為左教電腦反而要去考普通話基準試下話﹖咁真係好不務正業喎。明報﹕東方﹕高登有系統誹謗
「代表東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討論區內容涉及洗黑錢、販毒及非法殺人等嚴重指控,高登容許同一內容一再發布,是有系統攻擊。」
1. 千古奇文。(討論區管理公司「有系統攻擊」方向報業﹖)
2. 佢成日想人提起佢創辦人d野,仲要登晒報紙,咁都冇計既。
3. 唔通佢想高登推出方向filter﹖--------------
@tax_free﹕李少光一句「哀悼唔一定要嚟香港」﹔咁搞亞運唔一定要係香港
Tommy大好文﹕後華叔時代
「情況猶如關德興飾演的黃飛鴻一旦死去,寶芝林的鑰匙不論交給阿蘇還是阿寬都會予人格格不入的感覺。更大的問題是,即使他們只不過是想配合時代變遷重新裝修寶之林,但肯定有不少人會拿著師傅的神主牌向改革者大叫大嚷。」
林宗弘﹕貧富分化的兩岸比較
「相对于香港(2006年基尼系数为0.53)、新加坡(2001年为0.48)与中
国大陆等地(2006年官方数字为0.47),台湾的基尼系数是华人社会当中最低的一 个,在2000年之后,受到政党竞争与轮替的影响,台湾政府的财政移转与社会福利进一 步扩张,将基尼系数控制在0.33~0.35之间。」
Comments (16)
評陳雲那篇評得好!我讀完那篇之後,只道他每次說到語文話題便發神經~~~
內幕:報社準備告到終審
係gum多
還記得政府曾經大聲說五區公投是「違法違憲」的?
@我Anonymous - 反正他老子有的是錢。
@martinng2006 - 嘿嘿
@栗姐 - 有時人太恨一個人或一件事,就很容易掛一漏萬。
呢個陳雲﹐唉...呢條友我之前已經係個blog度鬧過一次
認為推廣普通話同時應保護各地方言﹐我贊成
但呢條友整個論述﹐唔只一次係用詞之間﹐貶北方方言而拎廣府話自吹自擂﹐則明顯係搞緊本位主義﹐極不可取
我就唔明﹐要撐粵語﹐何解要狂踩普通話﹐究竟有咩意思﹖
頂﹐要踩廣府話的話﹐一樣有得踩啦﹖踩來踩去有乜意義﹖
@文少 - o係Chris度睇到。
我倒覺得,無論粵語、閩語、吳語、客家話……面對普通話,事旦一種都古雅過佢。
不過最值得踩的,不是普通話本身,而是它夾帶的共產中文。(試想,有誰踩「國語/華語」﹖)
陳凱文實在無資格在消費司徒華逝世的消息。當初不知是那個無恥說六四死難者是贛鳩,還有說六四燭光晚會是自high以及民主黨的撈票機器。
@newhist - 呢度講緊陳雲喎佢…
http://www.flickr.com/photos/pi301415/117186740/
代表東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
@fongyun - 對於胡X龍﹐正如方潤老師話齋﹐我明明講緊粵語問題﹐幾時消費司徒華﹖
其實我批評的﹐正正就係呢種“鬥古雅”行為。擔心香港粵語霸權會式微﹐本來就係杞人憂天。
事實上﹐吹到粵語識飛都無用﹐香港根本連推行母語教育都推行唔到﹐大家一味重英輕中。
面對英文呢種強勢經濟語言之時﹐大家又會變得“趨炎附勢”﹐齊齊學習“國際語言”﹐增強競爭力。
其次﹐當初清末民初立京片子為國音﹑國語﹐本來就唔係以“鬥古雅”來考慮的啦﹖主因係位於北方﹐乃至淮泗一帶的多個方言﹐都同京片子接近﹐取京片子為方言﹐有利於全國普及。換言之﹐立京片子為方言﹐係以便於普及來作為考慮因素的。
既然話要保護方言﹐達致普粵並存﹐何解要玩“鬥古雅”﹖標榜粵語保存了不少華夏雅音﹐可以理解﹐但唔需要褒粵貶普吧﹖
褒粵貶普﹐擺明就是本位主義﹐是大廣東心態的復辟﹐容易令港人對普通話產生抵觸情緒﹐對主張普粵並存有何益處﹖
定係有人講普粵並存﹐只係掩飾﹐實質搞褒粵貶普﹐搞本位主義來抵消港人身份認同危機的恐懼﹖
@文少 - 身份認同方面是一個因素。但我認為貶普更重要的是對中共恐懼的轉移,是對中共強勢推普的反應。
@文少 -
我只是單純暴露你醜陋的一面,等別人警惕,而且最不尊重人和擅長離題的一向是陳凱文(例如在葉一知的blog恐嚇他人)。
你的字典沒有羞恥兩個字,還要自封自己是全能全善全知,我想上帝也沒有你這樣狂妄。
@newhist - 意見不同互相指責並不出奇,但請盡量不要離題。
如果我貼一篇講司徒華的文,他來批評司徒華,你指責他﹔或者他在其他地方講司徒華的事,你去那裡跟他吵,都很平常。但人家在這裡只是說陳雲,你卻扯去司徒華的事,就是離題了。其他人看了也不會明白你做甚麼。
就好像,不齒於任亮憲、或者政敵抽水,都很平常。不過像民記那些人,在討論少數族裔的論壇上說人家「情場禮義廉」,那就是離題,那就不好看了。對自己也無益。
@fongyun -
如果讓你困擾就對不起了,我在這樣提一下只是避免他乘機大肆攻擊我(而他又能看到),你知啦,陳凱文專以侮辱人為樂,到他的blog留言,只不過給他的朋黨圍毆。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我才不幹此等蠢事。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不妨移動這兩篇回應到別處。而且陳凱文多次在自己和別人的blog離題,自己也其身不正。
總之我抽水就「有」問題,我罰自己喝一杯酒。
@newhist - 「敵不動我不動」,既然人家(在這裡)未出手,你也不用過分敏感先出手。
如果他在這裡侮辱你,有識之士都會看到。你被他侮辱了會不高興,但他也會自損形象(雖然他可能不介意)。是非自有公論,沒甚麼好怕的。反之如果人家未有動作,你卻無端端出手,倒會被其他人認為是你惹事。是否不划算﹖
雖然我不贊成罵戰,認為對己對人皆無益。不過如果真的對議題有爭拗,而他侮辱你的話,再還手不遲。我的看法就是這樣,只是提醒一下,你不用道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