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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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潤微型評論]
唔使講咁多廢話,事實就是﹕基本法沒有公投制度,所以變相公投的結果沒有法律效力。
這句話沒有人會反對,不用整天隔空喊「犯法」,但又不敢報警 / 上法庭。方曰﹕溫家寶, 吃蛋糕 (試用國語腔、搖籃曲調, 再聯想一下高登小丑神蛋糕)
(高登、大公報)餅﹕李氏實際掌權。 RT @singsit01: @charlesmok 全港市民每一個人都有阿媽,每個阿媽在家裡都好話事,對香港事無大小都有100%的貢獻,怎不整個阿媽界出來,然後讓她們擁有100%的話事權!?甚麼叫做貢獻?一味用錢計?那麼何不讓李嘉誠當特首? #hk5
方曰﹕李嘉誠不需要當特首, 因為他的權力早已大過特首, 淨係立法會功能組別佢都有N咁多票
古人說"當了凱撒還想做皇帝?", 今人可言"當了李嘉誠還要當特首麼?"餅﹕6%人口掠奪60%以上的財富,還不知足。 RT @charlesmok: 鄭家純:「舉例說,假設我們商界對社會有60%貢獻,但只有6%人口,如果全部一人一票,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要有機制,讓商界擁有話事權……所以功能組別要保留,問題是怎樣成立一個機制……一人一票並非萬應靈丹!」
方曰﹕他好像忘記了, 那假設60%的貢獻, 如果沒有6%底下的廣大市民, 根本不可能出現
一人不票並非萬靈丹, 一蚊一票更不是萬靈丹, 香港不是有限公司, 由人組成而非股份組成----------------


Comments (4)
有錢=有話事權這個謬誤在香港相當普遍,sinablog有一個人渣叫陳X文在反對最低工資的時候,曾經嚷叫為甚麼自己賺錢多就只有一票選票,窮人好食懶飛就有眾多社會福利和相同的政治權利。
有些人是食屎大的,我不反對這個論調。像陳X文這種人,危險程度比獅子山學會還要大。
繼上星期全學校都潮爆後, 今天看到狂風掃落葉 -- 乾燥+超大風令天花和外牆的批盪大塊大塊的散落各處, 一片荒涼......(可惜冇影相 >"<)
p.s. (試用國語腔、搖籃曲調, 再聯想一下高登小丑神蛋糕) <-- 想不到有甚麼好玩的事喔 =(
@Ki_StarrySky - 唔使影,因為我果度都係。
溫家寶講分蛋糕嘛,咪派膠畀佢囉。(高登小丑神=膠幣)
@newhist - 算啦,你勞氣冇意思架。講影響力,膠子山學會點都大過佢啦,人地報紙成日出文,佢有冇﹖
Haha, yeah: '不用整天隔空喊「犯法」,但又不敢報警 / 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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