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2, 2010

  • A thought experiment

    [思想實驗]

    話說,A字人在工聯會揮春攤位,取得「禮義廉」揮春乙張

    然後bigarnex在他的facebook裡,認為這種行為是「傷害寫字的老伯」和「不尊重人」。

    在提出在下的想法之前,我想給大家一個思想實驗﹕

    「岩岩隔黎有人貼左張相, 頭條新聞請投訴合唱團上去, 佢地就著住件"民建聯最無恥"T恤, o係後台同劉江華合照 (真人真事)

    咁究竟
    1. 佢地係咪"唔尊重"劉江華?
    2. 劉江華有冇"被傷害"?
    3. 佢地係咪"利用"左"頭條新聞"同香港電台?
    4. 頭條新聞同香港電台是否"被傷害"?
    5. 批評A字人既各位, 係咪打算譴責上述既做法?」

    請你自己想想,這裡是我的答案﹕
    1. 既然劉是民建聯一分子,合照時明諷他們「最無恥」,當然不是尊重他的做法。
    2. 不覺得,畢竟政客面皮厚過地殼(尤其是「最無恥」的民建聯,這是後話),他覺得受傷害就不會合照。
    3. 借位拍張照片而已,既然他們的工作人員不阻止,即是覺得沒問題囉。
    4. 肯定不是吧﹖

    ---

    以下是在下對「A字人巧取揮春事件」的看法﹕

    1. 個問題係﹕究竟老伯有冇覺得被傷害先?

    點解議員叫佢唔好寫佢都繼續寫, 可能就係因為佢純粹鍾意寫字, 其實你用黎賀年定贈慶佢都冇所謂呀!
    (其實我唔多信一個識寫大字既老人家會唔知道"禮義廉"有乜含意, 不過這是後話)
    依家所謂有受傷害冇受傷害, 都只不過係我地呢班旁觀者o係度噴口水花, 邊個知老伯點諗?

    2. 其實寫幅字諷刺某黨派, 有幾"惡行"呀又?
    如果寫果個係司徒華, 你地會話司徒華參與"惡行"麼?

    你地唯一介意的事, 只不過係"利用", 因為個老伯未必知道佢寫既字係用黎窒某黨派既
    不過老實講, 如果個老伯有在意過呢一點的話, 就唔會議員要收手佢都繼續寫吧.

    唔通有個人去泛民攤位搵阿伯寫"反中亂港"又傷害左個阿伯?
    成件事"受傷害"既只係"某黨派"吧, 因為用左佢地張紙去寫窒佢地既說話

    3. 如果話問題係"尊重", 咁更加唔關個老伯事, 因為明眼人都知道A字人諷刺既對象係某黨派, 而唔係個老伯

    如果"唔尊重"就唔應該做, 咁根本連高叫"民建聯最無恥"這句話也不應該, 因為這是"不尊重民建聯". 我經常說他們是"民賤聯"似乎也應該是受批判之列矣

    (補加一句﹕罵李鵬是「屠夫」也很不尊重他的,不過他會否受傷害我就不知道了 )

    結論﹕或者應該咁講: 我唔係話A字人"岩"(佢可能利用左一個無知老伯), 不過亦唔認為要講到傷害老伯咁嚴重, 充其量只不過"借人過橋"而已

    (又補一句﹕老伯不聽議員的話繼續寫,說不定他也不過是「利用」這機會過書法癮……)

    ---

    庫大的意見﹕勿讓揮春變成借箭的草船

    「不論是曾鈺成還是工作人員寫五區公投/禮義廉揮春,表現出來的氣量都會變成民建聯的分數--公眾覺得他們明知被玩也肯寫,會同情他們;如果有義工不知被玩而照寫,也會得到同情分。」
    「要射箭,請集中火力射他們在普選議題欺騙選民、社區事務無水不抽、支持六四屠殺、支持高鐵天價撥款、要求警察鎮壓民眾等等事實。這些才是真正會令公眾看清他們真面目的東西。
    「可能大家覺得我太認真,不過我就是討厭他們到一個程度是連一個位也不想給他們上。」

Comments (5)

  • 已讀畢﹐稍後在自己的網誌上回覆。你的思考實驗恕不適用﹐因為我的思考裡面沒有不同的政黨﹐只有寫揮春義工和使用其服務的市民。

  • @bigarnex - 你的論點其實已不同了,雖然我也是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

    看倌可到這看bigarnex的回應﹕http://bigarnex.xanga.com/721788034/

  • 每到一個陌生地步我都會問一句「這裡可以爆粗的嗎?」

    關於這個揮春事件,我真係覺得「膠都費事比(bigarnex)」。如不是方大如此清晰地理清概念,我相信定會有人看完bigarnex兄的文章之後就認為A字人兄比民建聯更賤格。

  • @exist2 - 正如上文,我不會說A字人做的事完全沒問題,畢竟這樣「挑逗」人不那麼好。Bigarnex的問題是扯得太遠、上綱太過,他後來說揮春應該是祝福而非用來指責人,這倒沒錯(當然你也可以不同意)。

  • 同意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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