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3, 2009

  • Sun Yat Sen Mausoleum & Shiok

    那些其實不了解你,但又要猜度你心態的人,除了斷章取義外不會有其他結果。

    要借我表演其偏執,固然會浪費我的時間(青春﹖跟八萬五一樣,已經不存在了),但很明顯我們不可以只停留在這些無聊事上面的。我還是要向看倌報告其他值得留意的事。

    ----------------

    上星期跟老媽去吃南洋菜,雖然近來她有點健康陰影,但或許更應該襯未有大病讓她多享受一下,所以這星期繼續出動,去明報介紹的另一所南洋餐廳。

    先去的是孫中山紀念館的中山陵展覽。我沒去過中山陵,連廣州中山紀念堂也沒去過,所以正好去了解一下。

    博物館網頁上資料不多,這個展覽倒有很多圖片、文字記錄展出,之前從未了解過。不過不見得要在這裡介紹。

    最令人注目的,倒是當時國民政府借葬禮作宣傳的手法。藉機宣傳本屬正常,不過見到一張「孫總理是世界所有受壓迫民族的大救星」那一張,不禁莞爾。實在無法不令人想起毛澤東啦。

    雖然,兩害取其輕。要在「毛澤東」和「孫中山+蔣介石」之間選其一的話,很明顯還是後者的傷害來得較少。(雖然從大歷史角度看,有些老毛的政策,可能是現代化難以避免的腳步,但是否要用那麼殘虐的方式推行,倒是非常令人懷疑。)

    北洋軍閥容得下蔡元培,蔣介石也容得下胡適,但毛澤東就連魯迅也容不下來。
    (毛澤東曾明言,要是魯迅未死,一定會被整。)

    孫中山搞武力抗爭,是否不智和自私,實有可議之處。(但反過來不搞武力抗爭,軍閥不見得就會讓步,就像現在功能組別那堆自動當選的白目。)
    但孫中山最蠢的地方,就是好信不信,竟然信蘇聯和共產黨。結果呢﹖他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在中國就被掃清光了。(他那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但我認為於全中國而言,五權憲法並非不可行,但在台灣一隅則太架床疊屋。)
    曾有人猜,說如果孫中山沒早死,會跟清黨的蔣介石發生衝突。我想也未必,雖然孫中山聯俄容共,但總不可能見到中共在國民黨內見縫插針,當沒一回事。只要看看跟蔣不和的汪精衛也要清黨,就可看到中共對國民黨的滲透和威脅有多嚴重。(就是一路滲透到國民黨連大陸也丟了)

    ---

    看完之後跟老媽走去卑利道的 Shiok。(Shiok 大抵是閩南話「爽」的意思)
    餐牌只有英文,沒有中文,對於我這幾乎完全不懂馬來語的人(只懂幾個單字),只能看英文描述,於是就唯有靠老媽點菜了。

    簡單地說,跟上星期去吃沙嗲軒相比,食物地道得多,價錢也沒那麼貴(雖然也不便宜,這次吃了二百多)。我再吃椰汁辣飯,椰汁飯明顯較有椰香,而那些Sumba辣醬也更像樣(這點是老媽說的,我可吃不出來)。網上有人嫌Kaya toast份量不夠,但我們吃的時候那些醬也多到擠了出來,我倒認為已經夠多了。老媽吃的麵也滿意,只嫌酸柑不夠,所以食起來有點滯(多給酸柑的話可能就更貴吧﹖)。

    唯一的敗筆是 curry puff,因為不是即製而是「翻叮」,所以不夠新鮮、烘過了頭。不過如此小店恐怕也很難每種東西都即叫即製。
    小店還有一個缺點,就是貨源和廚師不夠,我們本來想試甜品,但他們說未有(大概是未準備好)。老媽想喝拉茶,但人家根本沒印度師傅 ,所以她只能喝咖啡。

    我們六時半就到,吃到快要走才有其他客人。這就有另一缺點﹕侍應老是在身邊走來走去(只有你一台客,不理你又好像在偷懶),我個人覺得是騷擾。有其他客人出現後就沒這問題,但如果遲去又未必有位子(畢竟是小店),似乎先預約會比較好(而且餐牌寫明有些菜色要預訂才有的)。
    我跟老媽,只能叫兩個主菜兩樣小食,已經吃得很飽。如果想多試幾種不同菜式的話,似乎要多找幾個朋友一起去,那就更有必要預約了。

    老媽的評語很簡單﹕在香港吃過最像樣的。
    (應該還有另一間,就是灣仔那間買蝦麵鹵麵的。)

Comments (19)

  • > 北洋軍閥容得下蔡元培,蔣介石也容得下胡適,但毛澤東就連魯迅也容不下來。
    雖然話蔣介石「容得下胡適」,但最終也在胡適面前容不下他的門生,因此在雷震案後,胡適與蔣介石形同陌路。
    被容得下但實際被孤立,往往比不被容下更慘。

  • 北洋軍閥只以軍頭自居,對文化事業無格外野心,尤其段祺瑞最為尊敬文化人。他們容得下文化人,恐怕是基於傳統崇儒心理。
    何況北洋時間,派系鬥爭激烈,軍頭們經常要拉攏文人組閣處理非軍事事務,在勢力平衡底下,文人相對地有更多生存空間。

    蔣介石在取得美援後,成為台灣王,文人反對他違憲連任,一概招來打壓。只是蔣的打壓是坐牢,而不是「任由人民發落」或勞改。

    在民初,常有用暗殺、秘密處決的手段,去對付異見。
    孫中山動不動就討逆,跟毛的分別,怕且只是孫的成功率低,滲透面不甚廣而已。
    另,孫比蔣更熱衷於清黨,只不過他不是要去清走共產黨,而是要國民黨軍事化,統一軍統,清理軍閥。
    結果這回事,蔣介石做不到,反而是毛澤東做到了。

  • @Casaire - 總好過老毛拉你去批鬥,害你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蔣介石是個獨裁者無疑,跟胡適這種自由主義者,遲早都會出嫌隙。

    @bencrox - 有篇文章說得好﹕當年那些「民主黨派」只一面倒捧共產黨,而不懂讓國共互相制衡,是不懂「民主」。民初的自由氣氛,實乃因為無人能控制全國而得來。要不是救亡壓倒啟蒙,說不定會走一條更好的路。

    就是老蔣也用過這種陰招啦,不過他的正當性是來自老孫的「法統」,只敢搞陰謀,不敢搞老毛那種擺明無法無天的「陽謀」。

    蔣介石就是心不就硬,所以輸了。這種逆向選擇也夠悲哀的。

  • @fongyun

    算而今,幾多網民一聽到民主黨決定不參加總辭,就聲明從今不支持民主黨,寧與民建聯云云,這又何嘗是作制衡計呢?當年今日,所差無幾。

  • @bencrox - 那倒是晦氣話而已。泛民的支持者倒不大可能投給民建聯,會投給民建聯的又投民主黨幹啥﹖

  • @fongyun

    我的解讀不同。原本港人的投票意識就不是很強烈,晦氣是足以反映到投票率之上。

    何況,公民參與並不只是投票,許多事是身體力行出來。
    比如錦上路方案,是由專業公共聯盟提出,而後由網民大幅宣傳和討論,這使方案內案較以往政黨制程更深入民心。
    (深入民心不等於合理或較優秀,純粹是公關優勢)

    同樣的,五區總投也不是社民連或公民黨所主導演譯,民間對該方案的認識和支持,也是經傳媒和網民點綴得來。

    如今民主黨的傳統資源,跟民間新資源失去協調,彼此作用都會折半,兩者都會被邊沿化,不用等到投票日才出事。

  • 我認為總辭如果一開始就打著政治運動作出發點, 我認為可以支持, 我最難忍受的是社民連和公民黨將之說成總辭=公投, 又或變相公投, 公投就是公投, 變相公投就不是公投, 如他們將之說成是公投, 我就過不了心內那一關, 因為這等於將橙說成是蘋果, 明明是橙 (補選) , 你就說成蘋果 (公投), 這不是黃毓民常說的偷換概念嗎, 當人家說這個本質是補選的話, 你就說人家抹黑, 對此, 我對社民連很失望

  • @bencrox - 的確,投票率低更會影響泛民,但民主黨只不過是其中之一。民主黨不討好自己有其他人出面取而代之,只是當民主黨不欲退下之時,足以讓漁人得利。

    公民參與固然不是單靠政黨,但當方案得到共識之時,仍須政黨出面將之納入政制運作當中。

    @WHM - 概念偷換其實不是大問題,只要大家心知肚明是為甚麼的話。不過既然自知偷換概念,還要罵人就太失禮了。

  • @fongyun ... 絕不是自然的。參政還真是要講錢講關係講底細,沒有這些東西而要異軍突出,既難做,亦無系統可言。要化 facebook 效應去到實際選舉中,尚未到時候。

    至於說方案得到共識,亦是一個虛妄之言。是的,網上的言論領袖有一大堆支持公投方案了,但這就足以推論為公民得到共識?這有沒有點網民睥睨普羅大眾之嫌?

    路很長,心要沉實。民主黨那八成反對,算是最顯眼最易洽商的一批了,林忌 (等) 實用的取態,得要多學習。

  • @fongyun - 

    @fongyun - 

    方潤兄,我很少留言, 但真是不吐不快, 偷換概念是很大問題, 因為我也問長輩, 或支持民主派但平時只忙搵食的朋友, 他們對公投是什麼也不甚了了, 外國制訂公投時一般的門檻和標準當然更不知道, 我覺得係呃緊佢地上轎囉

  • @WHM - 偷換概念在辯論中是要不得的,但在現實政治卻不必然。

    我想你不會反對「公投」這概念,問題是香港沒有公投的條例,政府也不會搞。如果要反映全民意見的話,就唯有別找機會去搞。將補選「當成」公投正是其中一條路。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所言,要「教導」大家把補選當公投,不是不能,只是難度甚高(所以我不樂觀)。
    現在既然已經確定了誰會參與公投,未來幾個月泛民支持者應做的工作,就是把「公投」的意義向身邊的人解釋清楚,呼籲他們投票表態。

    你說總辭公投派「呃人」是不對的,因為他們早已表白了意圖(說白了就不算騙)。而且辭職補選對他們弊大於利,他們是冒險來「偷」一個「扮公投」的機會而已。所以我不反對他們搞,只反對他們排擠不贊同的人。

    @bencrox - 林忌的怪招的確是厲害。問題是我看不到社民連和公民黨會採用,他們的支持者說民主黨「老化」,但他們也不見得真的很創新。

  • 那些其實了解自己理虧,已經撐不下去,只能不斷地出口術,抹黑對方來逃避討論的人,除了斷章取義外不會有其他結果。

    要賴別人"借我表演其偏執",實際上不過是自己在表演無賴,固然會浪費我的時間,但很明顯我不會讓人用無賴去逃避自己的錯。

    方潤使用過的邏輯謬誤統計:

    稻草人的謬誤
    10次
    偷換概念
    3次
    竊取結論
    1次
    以偏蓋全
    2次

    其他事例:

    方潤死撐說譚凱邦沒反拆菜園村時說:
    /固然「以不破壞民居為最高原則」,不過學你的說法(郊區工程幾乎一定破壞生態),工程也不大可能完全不破壞民居。「重新檢討」,是否等於「不拆菜園村」﹖或者拆多少﹖我頗懷疑。/

    評語:那你不如說民建聯支持民主吧。連套話也可以用來死賴死拗。

  • @paulymh - 哪一句抹「黑」了你,請明示。(抑或者你對「抹黑」的理解與常人有別﹖)

    > 評語:那你不如說民建聯支持民主吧。連套話也可以用來死賴死拗。

    那你不如說中共從來沒答應過給港人普選吧。你可以把正式聲明也當套語,我不如說譚凱邦說過的全都是套語﹖

  • @WHM 現在說公投,既可以說是無中生有,卻又可以說,我們作為公民的權利,被中共香港扭曲的法制吞掉,人們合作重制公投,不過是一次解魅過程。

  • 在自己理屈詞窮時,不去干脆承認,卻去說對方偏執,不是抹黑又是甚麼?

    稻草人的謬誤
    18次
    偷換概念
    3次
    竊取結論
    1次
    以偏蓋全
    2次
    轉移視線
    4次
    概念滑轉
    1次
    不相干的謬誤
    1次

    其他事例:
    1.
    方說:/你這種推論,自己說出口竟然不笑/
    當然不笑了,因為是你這種無賴不斷地老屈我這樣說老屈了十八次罷了。

    2.
    是你偏執地死賴了超過兩星期,死賴到理屈詞窮,要找下台階,才說"自己一時說錯"這種其實人人都知的答案。為了面子,就要不斷地死賴、抹黑別人,而不去干脆承認,到了賴無可賴,還要死撐多一次,老屈對方偏執,去逃避自己死撐了超過兩個星期的事實。
    我不介意別人錯,但我介意別人不老實,更加介意別人為了掩飾自己不老實,就用更多的謊言、死撐,以及抹黑其他人來逃避。

    3.
    方說:/你還是不明白我說甚麼﹕李天命的「一刀斃命」,要回頭再插幾刀的嗎﹖
    你要是真的一刀斃命,只要這段文留在這裡,就所有看倌都看到你合理,我「死撐」也無法改變事實。
    你要回頭再插,不就是因為一刀插不死嘛。明明死了還要再插,你是變態殺手嗎﹖/

    我答:/你還是不明白我說甚麼﹕這世界人人都講理性,而不像你那樣,只選擇性地講對自己有利的理性,然後自己理虧就不斷死撐嗎?
    用回你的死賴籍口:那當年李天命斃命韓那,不是到現在還有人用韓那那套嗎?那不就是李天命一刀插不死,所以就是韓那贏了?/

  • @paulymh - 你這種討論態度可沒對誰帶來好處。我要答你的話,反過來說就夠了﹕明明指出了你的死穴,你還要盲辯,不是偏執是甚麼﹖(唔講偏執唯有話你打算抹黑我囉)

    「是你偏執地死賴了超過兩星期,死賴到理屈詞窮,要找下台階,才說"自己一時說錯"這種其實人人都知的答案。為了面子,就要不斷地死賴、抹黑別人,而不去干脆承認,到了賴無可賴,還要死撐多一次,老屈對方偏執,去逃避自己死撐了超過兩個星期的事實。
    我不介意別人錯,但我介意別人不老實,更加介意別人為了掩飾自己不老實,就用更多的謊言、死撐,以及抹黑其他人來逃避。」

    我也不介意別人錯,但同樣很介意別人不老實,尤其好像你這樣瞪著眼明屈。
    我明明一開始已經承認自己無知搞錯,你就一直說我有心,一直死撐了兩個星期來堅持別人有陰謀,到現在竟然還好意思來說我「找下台階」。你是否想轉移視線﹖你還有沒有廉恥﹖﹗

  • 你這種人,不夠人說就把自己做的事賴到對方頭上了。
    你這種討論態度可沒對誰帶來好處。我要答你的話,反過來說就夠了﹕明明指出了你的死穴很多次,你還要盲辯,還要扣對方偏執帽子,不是抹黑是甚麼﹖

    稻草人的謬誤
    22次
    偷換概念
    4次
    竊取結論
    2次
    以偏蓋全
    4次
    轉移視線
    7次
    概念滑轉
    2次
    不相干的謬誤
    1次

    其他事例:
    1.
    你無知搞錯的是環保觸覺的反高鐵立場,我在說的是你"違反常識地覺得一個環保組織是竟然會沒有因為環保問題而反高鐵",你卻偷換概念。
    我早就說過了,我在說的不是你道歉的事,而是你違反常識又交不出合理理由,到撐足兩星期後才說一個根本人人都知的理由。
    2.
    /一則如果可以肯定一個人沒殺人動機,律政司很可能不會告,就算告上法庭陪審團也未必信。所謂的「證據確鑿」肯定要重新調查,看看是否有漏洞、是否另有案情,這就是你沒有做的。/
    連過失殺人、誤殺都不知就別用法庭來打飛機吧。

  • @paulymh - 自己講野前後不一,無端端話我「依家搵下台階」,畀我篤爆左,連認都唔認繼續罵。你真係無敵,你即管對所有看倌表演你那種自以為是吧。

    1. 「到撐足兩星期後才說一個根本人人都知的理由」

    人家在道歉時早已說了的話,就當你一時不察,現在我重申了,你還可以說我是「兩星期後才說」。你那些所謂「鐵證」就是這樣了嗎﹖

    2. 總好過有人連謀殺和過失殺人、誤殺的分別都不知就來這裡打飛機。

    你說的不是過失殺人和誤殺,你是指控我謀殺。
    無心之失,我早就認了。說我有心害人,這絕對是誣蔑。

  • 我一直在說,以你的背景,很不可能不知道環保組織的基本取態,從而估計出環保組織會傾向反高鐵,但你卻違反常識地猜某環保組織沒有,從而認為你有機會是蓄意為之去抹黑對方。這件事和你道歉那件事,基本上是獨立的。
    你完全可以一開始就說你一時說錯,包括我在內,人人也會接受這答案,始終,誰沒說錯過話?
    但你沒有,你撐足超過兩星期,多次賴來賴去,又要扮被害者、又想玩群眾壓力、又要出口術、又要扣對方帽子說對方偏執、又不斷玩邏輯謬誤玩到我稍為數數也數出了四十次,數量直迫甲、又要在做法律工作的人面前亂解法律,結果被狠狠地修理,只為了說自己不知道環保組織的基本取態。

    正如一個疑犯,被証據確鑿地抓到,而他完全可以用過失來求情,讓人覺得他無心犯錯,但這疑犯沒有,只是用盡各種不成理由的理由去說自己沒犯、用盡各種軟硬兼施的手法要陪審團投自己沒罪、用盡各種和提証據無關的司法程序去拖延時間。到了手法用盡,撐無可撐時,這疑犯才自稱過失,還要大罵對方這樣那樣的手法不對,而不是反駁對方提出的証據。
    這樣的一個疑犯,還能說服法官,讓他相信這是過失嗎?

    /先是說我因為背景會認識他,所以知道他會反高鐵。/
    先不說你認不認識他,只看你以前講環保時,能說得出一些生態學的基本概念,就能猜得出你很難不知了。
    你玩不出群眾壓力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當你一直在聲稱自己不知道的東西,你差不多兩三個月就說一次其衍生出來的東西。
    我的論証不過是用來讓你無法死撐下去罷了,根本不用我說,你的讀者大多數都知你知。

    /到不得不承認同樣搞環保可以有N個不同立場/
    那你不得不承認人可以有N個吃飯方法時,是否就要承認人是不用吃飯?
    你不過是硬要數一些差別出來,然後用來以偏蓋全地說"哦!還有人不用吃飯的可能,所以人要吃飯根本不是常識!"罷了。

    /層次越來越低,概然性越來越弱,人身攻擊越用越多。詞句搬來搬去,總之不願意承認自己屈錯人。/
    你要玩屈人欠你道歉嘛,那好,你就給我找出一個"人身攻擊"出來,不然你就你老屈我而道歉吧。

    定義也要設好,不然你又鑽空子的了。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此即所謂「對人不對事」或「因人廢言」。

    /我說錯了譚凱邦至少會道歉。你呢﹖你欠我一個道歉﹗/
    有時,甲這種人就會大叫著對方欠自己道歉地欠別人道歉、去逃避自己理虧。你呢?

    /我真發現我看錯了你。我原本以為你只是偏執、只是誤會,現在終於看清楚你是個毫無討論誠意、只打算四處煽風點火的小白。/
    我一直也不覺得我看錯了你。我一直都覺得你講理性,只是表面功夫,一到了骨子裡的東西,就和甲澤、劉小朋友那種人沒分別,一自己理虧,就只能扣對方帽子、猜度對方用心去逃避討論。
    還有,用上面的定義,你不是人身攻擊我是甚麼?
    大叫著對方欠自己道歉地欠別人道歉吧,這是無賴的最後一招了。

    /但如果你只打算耍小白、四處踐踏別人來證明你自己存在的話,我沒興趣為你浪費我的生命。/
    你又人身攻擊一次了。
    明明是自己理虧就玩邏輯謬誤、不斷死撐,還要扣對方帽子說對方才是小白,這種小白網上多的是。

    =======================================

    /你說的不是過失殺人和誤殺,你是指控我謀殺。
    無心之失,我早就認了。說我有心害人,這絕對是誣蔑。/
    法官會在你沒說自己誤殺,又証據確鑿時就主動判你誤殺嗎?自己找給我看吧。

    防死賴:除非有很強的証據,連法官都幾乎不用就能証明誤殺,例如兩星期前外國的夢遊殺妻案,不然控方都會用謀殺來控,因為相當多多的法律都只看你做了甚麼,而動機只是判刑時的考慮點。現在你的情況根本看不出有"誤殺"的証據,我說你說過失我也受,是因為我寬容罷了。

    還有,又重複:
    我一直在說,以你的背景,很不可能不知道環保組織的基本取態,從而估計出環保組織會傾向反高鐵,但你卻違反常識地猜某環保組織沒有,從而認為你有機會是蓄意為之去抹黑對方。這件事和你道歉那件事,基本上是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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