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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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時,讀上星期五的專欄,明報關麗珊這篇文實在令人噴飯﹕
讀報才知四月號《中大學生報》介紹「爆房」——以對方常用語以示親切,你知道,這兩字並非我的語言——真是「歎為觀止」。大學生需要找時鐘酒店的時候,還要看學生報提供價廉物美的資訊嗎?
學生報總編輯以至維護這類文章的人大可再說一遍言論自由,只要不犯法,人當然有自由做羞辱自己的事,但在學生報撰文,要顧及報格,以及是否善用資源的。每份刊物都有定位及預期讀者,在學生報提供「不如開房」資訊,倒顯出大學生的視野走不出九龍塘和砵蘭街而已。
經過「豔照門」以後,連小學生都知道哪兒有色情或情色資料,不知「不如開房」怎樣「衝擊」社會道德底線?還有什麼時鐘酒店設施要花學生報篇幅讓讀者「反思」?抑或純粹給開房消費者多點消費知識呢?
如果大學生認為大學生活本該如此,情到濃時,不去開房,難道吟詩作對不成?你們大可繼續,這是你們的自由。再多一百篇色情或情色文章,這個社會都承受得住,但你們承擔得起嗎?
相對來說,要是你們的言行令人反感,打從心底裏瞧不起你們,也是別人的自由吧!
當然,她有自由。不過我要作點資料補充。
我不知道關小姐是甚麼年代的大學生,也不知道她那個年代大學生的性生活。不過我想稍為接近現實一點的人,都會知道現在有不少大學生都有性行為(其實我不相信關小姐那年代宿舍沒發生這種事,只是他們不敢拿來當話題而已)。幾年前的調查據聞說新生有一半「未做過」,即是說其餘一半「有做過」吧,那麼說他們在大學生涯一樣會有性行為,是合理假設。
而大學生當中又有相當一部分會住在大學宿舍裡,「有人在宿舍裡做愛」已是宿舍公開的秘密。
就以方某當年在書院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的經歷,一年總有幾宗「男女同房」被抓到的案件,雖然房裡發生甚麼事在聆訊中不會提及,但大家不會認為孤男寡女只是深夜在房裡做功課吧(雖然教授們大抵不認為這是嚴重的事,所以罰得很輕)。
以中大有四所書院計,如果一間書院一年都抓到幾宗,全中大一年有多少宗大家可以想像。而沒有被抓到的,可以想像有更多。這不單在中大,其他大學都一直有這些事件。
所以「大學生在宿舍發生性行為」並不是甚麼新鮮或罕見事件。但就算教授們無意重罰,在宿舍裡發生性行為,是否毫無問題﹖
就算不講宿規或者「未結婚不應做愛」這類規矩,宿舍是多人共用的,而且往往男女分隔。異性留宿對其他宿生而言會構成不便(我曾處理過有女生宿舍的宿生在廁所碰到男生受驚嚇的案例),而且動輒把「相好」帶回宿舍,對同房也會構成不便。「有人帶左條女/仔返黎,所以同房冇得返房」是不少人的共同經驗,儘管方某從未入住大學宿舍,但這種事情也聽到不少。可見宿生的性行為對同房也有些滋擾。如是者,以大學生為受眾的學生報,提醒學生「其實你可以去開房」,讓他們不需要在宿舍或公共地方做愛騷擾其他人,又有何問題﹖
(當然,對於某些堅決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這當然是問題。但這一點對不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沒有說服力。)更不要說,如果我們不以「婚前性行為」乃罪惡的話,我們就得接受這一批年輕的成年人「可能」有性行為(就算不反對婚前性行為,也不一定要做的),但更明顯的是他們沒有發生性行為的合適場所。他們既未能自置物業,若然不是與家人同住(單位通常很小)就是住在宿舍(與若干同性學生同住一房),在哪個地方做愛都不方便。於是「開房」就成為其中一個選擇。
既然開房是大學生的選擇之一,那麼學生報討論之,有何不妥﹖(「青少年需要性行為設施」這一點吳敏倫在回歸前就提出過,當然他這些被歸類為「變態佬」說的話,大家會自動忽略之。)
又或者,對於某些人而言,性就是「事有不可對人言」。人家偷偷私下胡亂傳聞她管不著,有人願意公開討論這回事,她就無法忍受。當然這種「性敏感症」值得同情,但最簡單的方法是不要再看這類東西(她又不是今天才知道中大學生報有情色版),以免賭氣,而不是「又要看又要罵」,更不是要人家為了遷就她的「性敏感症」避性而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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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很可笑的問題﹕
「連小學生都知道哪兒有色情或情色資料,不知『不如開房』怎樣『衝擊』社會道德底線?還有什麼時鐘酒店設施要花學生報篇幅讓讀者「反思」?抑或純粹給開房消費者多點消費知識呢?」
1. 看關小姐的反應,你就知道衝擊何在了。
2. 如果學生熟悉「開房」的話,就未必會有那麼多人在宿舍裡「冒險」做愛了。(異性同宿被抓到要罰的,雖然如非屢犯,通常罰得不重。)---
另一件奇怪的事,就是關小姐一開首就說「爆房」是對方的常用語,但學生報整篇文章,都找不到「爆房」這個詞,由頭到尾都只寫「開房」。我用wisenews搜尋過去報道,只得一篇《太陽報》的文章提及學生報有「爆房秘笈」。
究竟關小姐「從心底裡瞧不起」人之前,有沒有看過學生報﹖還是自己被某些不堪的報章「荼毒」所致﹖為何因為「情色版」而瞧不起中大學生報的人,會看一份更樂於煽黃煽賭的報章﹖這真是一個謎。(順手插多一刀﹕不如喜歡賣歡場廣告的幾份「大報」,中大學生報根本沒有指明哪些時鐘酒店。他們只是告訴學生有時鐘酒店這回事、裡面有甚麼設備和大概收費罷了。所以關小姐說「學生報提供價廉物美的資訊」完全說不通。當然「能否接受學生報討論時鐘酒店」還是各人的自由。)
連原文也不看就說人家令她反感,這種人也夠令人反感的。
(註﹕如果她仔細看內文,批評某些段落用詞太放蕩的話,我還會有少許同感和尊重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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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轉內銷﹕
星屑﹕擇善固執
理性懷疑的確是學習的方式。不過究竟懷疑的目的,是真的去調查客觀證據、搞清楚細節﹖還是借一些小節去搞模糊責任和焦點﹖(「厚政府而薄學生」)
即管繼續吧,反正你不去責問的共產黨,是不信有神明、也不信有報應的。
Comments (28)
我看完那篇學生報還覺得蠻有趣的...
而且...當大學生都會懂獨立思考啦...
大驚小怪了一點吧...
回想十年前住湯宿, 某晚深夜我在男宿那邊, 見到廁所有女人, 是有點吃驚, 因為不應該出現. 再想一想, 其實也真的沒甚麼大不了.
當今大學生懂不懂獨立思考? 我不知道. 不過假設他們不會, 是令人討厭, 屬於成人的傲慢.
在宿舍開房, 只需要人情牌還有冒險, 省錢之餘交通方便得多, 想想要做愛就要搭火車外出甚至過夜, 真的令人掃興. (現在有了教學酒店, 可能會有這一批生意?)
@OrangejuiceC - 其實情色版文章是頗有趣的,只是有時用詞太不正經,確實可能令某些人反感。
@chemhazard - 最有趣的其實是那些被稱為不懂獨立思考的,也是成年人。(那些看不起人的成人,也不見得懂得獨立思考。)
坐火車﹖不一定,我就不信大埔沒時鐘酒店。可不要被人家那句「九龍塘和砵蘭街」誤導了。
呵呵,你可以嘗試向中大校方建議一下時租以增加收益,兼且增加見習學生的見識。
@fongyun -
這個, 大概不可能了, 新世界有份, 掛名hyatt, 不可能有個時租價目, 校方也承受不起道德壓力.
佢地反對呢篇野嘅立場,就係反對婚前性行為。可以想像,如果大部分大學生都係已婚嘅,佢地唔會覺得呢篇介紹時鐘酒店嘅報導會有問題。即係佢地用唻評擊呢篇文章嘅武器,就係婚前性行為。但係現今社會,其實婚前性行為已經係一個非常具爭議性嘅題目,用一個咁具爭議性嘅議題唻批評人地寫嘅野,係咪正確呢﹖
@chhung3 - 應該話她反對「前提」是反對婚前性行為。所以我才說她的批評對不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是沒說服力的。
用有爭議的前提去批評別人,是不穩當、欠說服力,但並非不可以。就算「瘦即是美」有爭議性,你還是可以批評人家「肥到隻豬咁」的。
下?!依家重講大學生婚前性行為?好多都成左年啦!關佢叉事?
老實講我係中大畢業,重要成10幾20年前…我個男友(都係中大生)都去過我宿舍住,都成日添…
So what?? 個同房又無問題,佢又唔會四圍行,唔知關人乜事…
好怕D「大眾家長」囉…
By the way,那時候的男友…都做左我老公10年囉…
個人認為今期情色版真係無嘢。
查實我 send 咗封 e-mail 畀佢不過未有回應。
(http://euyak.xanga.com/699207761/item/)
@euyak - 叫埋同學一齊send啦。
@路人乙 - 難怪我睇一本介紹性玩具的書時,見到妳blog頂果隻鴨仔……
寫得非常好
方潤兄,那隻鴨仔是天真無邪的小朋友沖涼鴨啊!
「異性同宿被抓到要罰的,雖然如非屢犯,通常罰得不重。」
你有案例反映?
我所知所遇的是,被打鴛鴦蛇,雙方都會被勒令退宿,並會被警告,在學籍畢業前不會再獲分配宿舍。
我理解這是書院宿舍生活範圍內,最嚴厲的處分。倒是紀委是可以酌情處理的,同時所有個案都會備
報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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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曾有天,同樓同座向的宿友們很不滿意有女生留夜,於是在該蛇窟外放了一個揚聲器,大播
毛片。氣走了女事主後,差點被舍宿逆襲。
連原文也不看就說人家令她反感,這種人也夠令人反感的。<-這批評很好!可惜,我開那條 link,空白一片,甚麼也看不到!
還有沒有別的途徑可以看到?
@bencrox - 希望我冇記錯,我記憶中最輕的懲罰是失去宿位和留記錄。
試過有累犯,好似係永遠趕出宿兼記過。
@Frostig - 係咪妳返工時睇,畀人block左呀﹖我睇到喎。
@路人乙 - 我也知道呀,直到見到性玩具大全裡竟然也有這隻鴨……
@fongyun -
但當問題很明顯是在「婚前性行為」而不是甚麼介紹時鐘酒店的時候,我認為不應該找學生開刀,大人自己嘈飽佢一回事。
可唔可以『檢驗』那些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在婚前有沒有性行為呢?
或者他們是反對別人有婚前性行為,自己就例外。
不過,
在宿舍做鴛鴦蛇,確是令人煩擾,因為影響到其他宿友、房友的住宿權利。無理由為了自己 happy ,便自私地騷擾他人。這是說不通的。
所以學生報其實是為大眾利益考慮的。
同大家分享一些有味經歷;因年代久遠,細節可能脫落失真。
有個老友,當年係馬料水小王子,藍球校隊隊長,身形高大,有d似港版你擦基爾;但佢對一眾小妹並興趣。當年新記只得一座宿舍,男女同住。也是合該有事,有一年y-in-chi有幾個交換生,皆American beauty也。眾港男流晒口水,但因spoken English水皮,苦無埋身機會。終於有幾個幸運兒可以拖吓手仔。佢哋幾年後透露,係得力於通曉地道美文。咁佢哋點解咁叻?原來係佢哋喺中學已努力睇Playboy也。真係學無正道,達者為先。今日d英文老師喺度猛討論教學法、微調方案,但就冇人諗吓去引起學生的學習動機,唉。
扯遠了,講番馬料水小王子。冇幾耐,d同學喺告示板見倒佢個大名,仲畀學院嚴重警告。八一吓,才知小王子同一個ab密運多時,仲不時喺宿舍這個那個,有時仲xxxx(下删215字)。有一次,佢哋正在山邊交手,點知畀院長撞到正。院長係大師兄,國際知名學者,咁嘅事,佢只有揸正黎做。雖然如此,眾弟兄都十分撑小王子,認為佢年少風流,仲征服美帝,為國爭光。有個中文佬仲即時吟詩一首贈興。可惜詩文已忘記,但只知該中文佬今日已是教授級人馬矣。
今之視昔,今不如昔多矣。仲喺度討論所謂性文學、性經歷,真係仲差過5號仔:10年如一日,冇增值。
@sam - 對於某些「性敏感」病人而言,面對這些問題,你只可以叫人「唔好做」,而不可以叫他們「去第二度做」,否則等於「教壞人」。
@mum - 的而且確,正如很多人的日文都是從A片學來(雖然學來學去都只有那幾句
)。
寧畀人知,莫畀人見。大概就是那位關小姐批評學生的理由吧﹖
呵呵呵…我家有很多隻…
看關麗珊有多少基右思維的跡像,例如:
A. 將性等同羞辱人的事,性本身是罪。
B. 倒顯出大學生的視野走不出九龍塘和砵蘭街而已。
A在某些人中可以很不道德,很醜;但是為什麼說他們的「視野」走不出九龍塘和砵蘭街呢?如此一來,好像是因為中大學生報有一篇談性說愛,就表示所有中大學生是用性器官來思考?視野走不出九龍塘和砵蘭街,是不是因為性所以一定無心向學?暗喻中大學生報整份都是沒頭無腦呢?
C. 九龍塘和砵蘭街
前者是開房勝地(在我還是中學生時),但走不出砵蘭街依我印象是進行性交易的地方,開房可以說是愛情的一種自然表現,故意把砵蘭街混進去,就有暗指開房等同性交易的意思,把中大學生報悄悄的「定性」和馬檻日報同級,是一本「叫鷄指南」,一般人可以接受情侶做愛但討厭性交易,如此一來則人人都對開房的人及中大學生報反感了。
D. 經過「豔照門」以後,連小學生都知道哪兒有色情或情色資料,不知「不如開房」怎樣「衝擊」社會道德底線?還有什麼時鐘酒店設施要花學生報篇幅讓讀者「反思」?抑或純粹給開房消費者多點消費知識呢?
1. 為什麼關小姐視「情色」和「色情」是同級的東西,只要涉及性都是「可厭及腐化的」?
2. 另外, 是不是「豔照門」之前,東方/太陽/蘋果沒有色情資料,小學生都不知道哪兒有色情或情色資料,社會是因為「豔照門」而道德水平大幅下降,所以連小學生都知道哪兒有色情或情色資料?所以陳冠希要信基督教來「續罪」?
(隱而不說是香港社會要防止「豔照門」的事再次發生,如何防止?當然是萬能的網絡廿三條!
另外,為什麼小學生早一點知道性知識沒有正面效果,如減低被人性侵犯的機會,一定是負面效應?為什麼要學生早一點讀書寫字是為醒目,而早一點懂得和異性相處、調情是愚蠢呢?)
3. 為什麼時鐘酒店設施不可以在學生報篇幅讓讀者「反思」,例如性設施不足?只要是性,一用開房一詞就不可以反思?
@backup_atheist - 你倒提醒了大家一點﹕整份中大學生報有那多不同內容,有些人偏偏就是特別關心「性」。
禪偈有云﹕師父把姑娘揹過河後,就把她放下了,倒是徒弟一直放在心上。
究竟是誰視野走不出九龍塘和砵蘭街,明矣。
@fongyun -
其實香港一直以來都不是仁義道德之邦(反而中華民國更像一點),香港人素以最現代化的中國文化而自傲天下,何以最近十年不斷大談仁義道德?用踩低年輕一代來抬高自己的素養呢?年長的一代當時只是經濟貧乏和科技不發達所以「想不仁義道德也不可能」,他們有沒有把自己置在現在的政治、經濟和科技中去恩考呢?
看來她死抱的不只是性一點,因為她有「處女情意結」(即大學生應是天真無邪,無性的),而是她抱住整個幻想中的「仁義道德」過去不放,亦不肯真真正正面對當時的現實,只是不停的消化過去的「黃金時代」,過去真有仁義道德,真有黃金嗎?
各位同學的討論都好有意思,我對關小姐的言論的意見是她這樣寫好"正常",因為我睇明報的報道後都嚇左一跳。
學生是從解決實際問題- 好多人偷偷地在宿舍開房,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嘗試去給予同學友善建議:不如開房。
這個做法的出法點是好的。
但亦有些少問題,容後討論。我想同學諗一諗以下的說法是否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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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報可以考慮要求全港宿舍可以做愛,只要宿友同意,無危害它人。
其實性是人類延續下一代的重要權利,為什麼十五歲以上才可以性交﹖不少窮國十二三歲就嫁人。
如果好多人吸毒,又避免唔到,係唔係應該合法化呢﹖
但性又同吸毒唔同,因為吸毒係較黑白分明, how about 吸煙,點解要禁煙﹖好多我的朋友都認為食支煙唔會死,但係連食煙的自由都冇,就真係"侵犯人權"喎!
其實吸毒都唔會即死,仲好多快樂,衛詩同好多娛樂圈人都吸啦,又唔見有藝人死﹖(係冇錢去吸先會想死呀!又或俾人捉先會死)點解要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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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敢去挑戰權威係好,不過可以先諗一諗這種信念是否真係值得推先,帶來的負面後果會唔會產生更大問題呢﹖
黃毓民講粗口係唔啱,但在立法局真係應該爆粗,唔係都無野好做。但係是否值得在立法會中推介"粗口合法化"呢﹖
還可以處理的是教學生如何睹馬,睹波,投資股票,因為都已經好多學生做啦。
希望引發大家更多討論,我言論偏激左d,得罪大家唔好意思,多多包函。
如果我錯,大家也請指正一下。
路人c sir
@c sir - 我對閣下的建議和關小姐一樣﹕自己睇下份學生報寫乜先啦,唔好淨係聽人(包括明報同我)講。
1. 一間宿舍通常有幾個人住,這樣會騷擾宿友,這點我在正文早已提及。
2. 「點解要禁煙」,學生報同一期正正有文章討論禁煙的問題。
3. 性交年齡,在下早就要求政府修改「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條例。以免歧視男性或者懲罰年齡相若的自願發生性行為者。
4. 吸毒合法化其實不是一個搞笑的話題,荷蘭就是這樣做。
至於香港,「吸毒」其實不是犯法的,不過販毒和藏毒犯法。美沙酮就是為癮君子提供頂癮物品的計劃,問題是會否擴大到其他毒品。
5. 我諗你搞錯左,連曾鈺成都冇話佢地「講粗口」(嚴格而言佢地講既未算粗口,只算粗俗),而係話「該詞語不適合在議會使用」。因為議事規則規定議員不應使用「冒犯或侮辱言詞」,理論上罵「狗官」、「昏君」和「仆街」的法律後果是一樣的。
6. 教投資,的確有學校做緊喎。(至於教賭博﹖其實都未必不好,因為如果真的研究賠率的話,會發現賭博輸多贏少,根本不划算。)
「不過可以先諗一諗這種信念是否真係值得推先,帶來的負面後果會唔會產生更大問題呢﹖」
不如我問番你,大學生「唔O係宿舍做,改去開房」又有咩負面後果呢﹖道德淪亡﹖還是增加消費導致破產﹖
你講得都有你的道理。
但就好似在回教國家中要矇頭包面的女人並唔覺得係歧視一樣,
作為一位在中國家庭觀念長大的人,我好難認同這是可以接受的。
對於同學接受這種人有性需要,並且嘗試去解決的態度,而非逃避亦是一定程度上的好事。
但若有機會我會選擇的題目是:"點解愛一個人要一定要做愛,愛一個人點解唔可以留番性俾自己的結婚對象﹖"
愛滋病的起源聽聞是人猴交歡所引致的,和動物性交亦無侵犯任何人,可能都幾Happy,學生報會唔會推介一下﹖
若好多人喜歡玩3p,大家你情我願,宿舍若有室友,咁不如同佢地介紹一下3p,4p的happy 法,將呢種"好野"介紹俾同學,咁就唔駛去開房咁麻煩啦。
我並非聖人,我的言論亦是隨口講,無經深思,大家討論下啫。
若有得失,請諒。
c sir
@c sir - 其實上一段我就想講,你有好多滑波推論。明光社最好此道,例如聲稱給立法不准歧視同志,之後就會連人獸交、強姦、亂倫都合法化之類。(仲有一樣佢地好鍾意拉埋一齊講既,叫易服癖。雖然兀突,但我想不到易服有何罪惡。)
中國傳統家庭觀念唔贊成開房咩﹖我真係冇聽過。明光社(同潘國森)仲有一樣好鍾意既,就係訴諸所謂「中國傳統家庭」。但我冇聽過佢地任何一個會贊成一夫多妻制、童養媳、迫人守寡之類,這些都是中國傳統家庭觀念下的慣常做法。
中國北方有些農村,大家都睡在炕上,父母行房子女一樣會看到的。在你我眼中這肯定是「變態」,但這也是「傳統」的一部分。你所持的,究竟是「中國傳統家庭觀念」,還是「西方基督教中產核心家庭觀念」﹖
(就算西方基督徒也不是全部持同一觀念,正如回教國家也不是全部要女人蒙頭一樣。)
我講咁多明光社,唔係要話閣下係明光社既人。而係想話,經過明光集團多年來的宣傳,香港很多人已經以為他們宣傳那一套,就是普天之下唯一一套的合理性觀念。
要討論這些事情(如開房)是否恰當,當然可以,但訴諸傳統這類理由,可以休矣。
多P我唔記得佢地有冇講過,但就算有朝一日佢地講,我都唔會覺得有咩咁出奇。多P被視為不道德,但這回事本來就不犯法的。
至於獸交,固然是犯法的,我也不贊成鼓吹(學生報也沒有,只是曾經問大家有沒有想過)。不過,對於獸交其實也有爭議的(正如你提出的﹕獸交沒有傷害其他人),那麼是否可以容許﹖這一點是值得討論研究的。
至於你提出的問題("點解愛一個人要一定要做愛,愛一個人點解唔可以留番性俾自己的結婚對象﹖"),固然也是個好問題。不過中大學生報開情色版,本來就是要讀者反思傳統性觀念嘛﹗如果要講傳統,開情色版來幹啥﹖
如果我是編輯,我就會兩條問題一齊問﹕
"點解愛一個人要一定要做愛,愛一個人點解唔可以留番性俾自己的結婚對象﹖"
"點解一定要留番性畀自己的結婚對象,愛一個人點解唔可以依家就做愛﹖"
甚至誇張D﹕
"點解一定要同個愛既人做愛,點解唔可以同個陌生人做愛﹖"(呢樣連我都頂唔順)
後話﹕其實我都贊成結婚先做,不過我唔會話呢個係不證自明既信條,亦唔覺得未結婚做左係有「罪」。
同學回應得好。我對於明光社的許多做法也是發對和不認同的。
對於什麼事應該做,什麼事應該去突破,去挑戰,我覺得要諗多d。
係唔係唔傷害別人,就可以做呢﹖
文章我有睇過,完全無問題。我質疑的是有需要做這種題材的東西嗎﹖
情色版我的主旨是不是挑戰傳統性觀念﹖點解要挑戰呢﹖為了讓各位同學能更好好地享受性嗎﹖
呢個版在香港咁自由開放的地方真係有需要嗎﹖同學要做愛禁都禁唔到啦,完全不用情色版去教大家。
咁情色版的意義何在﹖
一位五十幾歲的老師同一位未成年少女做愛開房時俾人拉左呢件事你又點睇﹖
點解情色版同學唔撐佢,寫番篇文呼籲香港人支持老師同學生做愛,真愛無界限﹖咁先叫挑戰權威。
你如果有一個妹,佢同人玩3p,你會讚佢夠前衛定係罵佢﹖
呢個世界有好多資訊,但唔一定係對人有幫助,我唔能夠改變什麼,但我真心希望我們的大學生能夠好。
未來是你們的,你們的價值判斷就是將來世界的基礎。
謝謝你與我討論。
C sir
@c sir - 香港係咪真係咁開放呢﹖如果係咁開放,點解搞個情色版會受咁多質疑呢﹖(哈佛都有丫,當然應該會做得好過中大)
「可以做」唔等於「識得做」,正如好似開房都唔係個個諗過。
依家係咪有人話「唔傷害人乜都做得」﹖只係問「唔傷害人點解唔做得」﹖咁大家咪去討論「點解唔得」囉。
老實說,你問到「老師搞學生」或者「我個妹同人3P」呢類題目,我建議閣下真的寫封 email 給中大學生報。我想他們會樂意跟你討論。(雖然,我唔覺得佢地對「未成年性行為」有單一的對錯結論)
(我個人就唔同意師生戀果單,不過倒唔係因為搞細路,而係因為專業操守。)
我已經不是中大同學了,只是他們的師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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