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 2009

  • [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做事盡心]

    黃世澤—代表會亂政史

    「代表會由一群頹代表主政下,就會內部行政亂到一團屎,之後同學又缺乏要監督代表會意識,惡性循環下唔膠都唔得。所以在那時,陰差陽錯做了院系屬會委員會主席……那段日子,小弟決意先改革代表會行政,以及營造同學的關注意識,由院委先行著手,今天院委的表格設計,就是小弟的框架發展出來。……

    ……但邁向民選之前,法治框架必須做好,讓土共奪權都處處受限,動彈不得,而這套思維,一直在中大代表會院委運作得到貫徹,方富潤更是當中關鍵人物,因為很大程度上,方富潤完成了中大代表會的憲制法治化工作,才能為今天中大學生會藉新書院成立機會,建立民選機制打好基礎,因為中大民選代表會更涉及書院制,以及書院學生會與中大學生會事權劃分的問題,中大學生會新章則是大致能夠反映書院制聯邦精神。」

    引這段文,不是要叨光,反而是有點臉紅。因為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那麼重要。

    這段故事大概已講過幾次﹕就是方某有意「辦大事」,所以完成了「三位一體」任期後,「耍手擰頭」拒當代表會主席,只留在章委院委專心搞新章,意圖樹立法治基礎。
    但閉門造車的結果,就是搞出一個要收回的「中大法庭」、和寫了一堆沒人會看的章﹔甚至令我懷疑自己是否太不自量力,順從其他人的話,當代表會主席的行政職務也許會更好。

    當然,如果說全無貢獻也對自己不公道。至少表面看來,在下引進的「章則全集」和「判例匯報」也得到遵循,算得上是「有用」。但這少許東西離「完成憲制法治化」還差很遠。
    再者,「判例匯報」本來就是被資分案例化迫出來的,而資分案例化根本就是世澤兄的設計,我也不過是「行埋落去」而已。

    再變成一個嘮叨老鬼,私下見到新章就搖頭說不妥,但沒人理會,不在話下。

    ---

    昨天教師諮議會代表改選(正是選「三個代表」),碰巧方某坐得靠前,所以負責記錄票數。另外為免記漏,N老師負責「監督」在下。完成後,N老師誇讚說「你記得好快喎﹗」

    這當然大概有一半是恭維,但校內其實向來沒人留意我有代表會的經驗,早就當過選舉工作人員,點票也不是甚麼新鮮事。

    忽然想起上次說到學生排書比我慢,餅說這只因為是我的志業。

    但我在八三圖書館時,就已經打算當圖書館主任嗎﹖那時我還在做科學家的夢,圖書館的priority還是排在後面。
    到變成「三位一體」,中大也有同學問我是否打算日後當議員﹖自問沒有政治手腕,只是個官僚,當議員連想也沒想過。
    再後來有人叫我「不如去讀law」,自問英文差劣,去當律師豈非自暴其短﹖

    如果說圖書館還算是我志向之一,議員和律師就肯定不是,那麼我還投入那麼多精力去研究章則幹啥﹖
    也許只是對章則的一些興趣,但更重要的是,既然你自己選擇了這個崗位,不應該用心去做嗎﹖

    我已經不敢說「做得好」,但「盡心盡力去做」是很基本的要求吧﹖做人未能盡如人意,但至少要「對得住自己」。
    可惜這似乎不一定是常態。
    我的學生,有些排書「求其」、借還書連電腦顯示也不望,簡單的事也沒做好,肯定是沒用心。
    但如果說因為他們年紀小,那麼家母的某些同事,不是一樣抱著這種「你睇我唔到話之你死」的態度﹖
    這種心態,令我想起《大學》這一段﹕

    「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后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視己,如見其肝肺然,則何益矣?
    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大學.釋誠意》

    自尊和自律,就是小人和君子的分別。
    不見得要學曾子「十目所視十指所指」那麼誇張,但有很多問題,其實只是源於沒「自覺」。

    政府叫藥廠「良心制藥」,市民說政府「疏忽監管」。兩者都是事實。
    如果做事沒有「心」,難道每處都要找個官員看守著嗎﹖反過來,既然有小人,就唯有靠監管。

    對著香港那麼多的「小人」,對著亂排書的學生、對著亂抄功課不用腦的學生……
    我想問的其實只是﹕你地個心o係邊度﹖

    ---

    出口轉內銷﹕

    啊,我冇諗過自己咁重要喎。仲成日覺得自己晒左一年搞D冇用既野。
    ……份新章唔係修到亂晒龍咩﹖
    不過今年既新諮詢似乎比較似樣。

    其實我贊同餅的看法。代表會民選是好,但與各莊相比似乎欠缺吸引力和資源。

    關於份新修訂

    1. 將代表分流係好,但似乎沒必要劃分兩個「議會」。看其他條文他們好像打算搞兩院制,但一個代表會已經夠難搞,兩個仲煩。
    我認為制度上沒必要,行政上更難實行。(叫代表開會已經難,仲要開兩種會﹖)

    既然基本法已經有「一個議會開兩邊通過」既「偉大概念」,代表會不妨照搬。代表會得一個,但通過時分開點算即可。

    2. 延長任期、每年改選一半,確實可以加強延續性。可說是整個改制中最有前瞻性的一步。
    但兩年任期可能更令人卻步。

    3. 把加會費限制於通漲率內,其實是自縛手腳。
    (因為有一年不加費,第二年也無法追加)
    其實只要寫在財務附則中當指標就夠了,而且應說明代表會有酌情權。

    ---

    註—標題來自穆迪的名言﹕「在神的大天地裡貢獻最多的人,就是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做事盡心的人。」

    延伸閱讀﹕Johncoal「沉悶﹕每隔幾個月要寫一次青少年濫藥、三幾個月就要解釋「性」從來就不是洪水猛獸和庫大的回應

Comments (1)

  • 關於對得住自己,我一向覺得是做人的本份。但不知怎地,身邊有很多人都不這麼想,他們做事往往求求其其,即使錯了,只要沒被人發現也不覺得難過。能否說這是「一樣米養百養人」?

    我相信人生來都是自私的,若不是有社會風俗規管,或是受到知識的熏陶,根本就不知良心為何物 (忽然想起The Reader中的Hanna~)。由毛澤東開始,中國的國策一直令民眾只懂得往錢看,忘了從前鄰里間互相幫助的情誼;人口的急速遷移,令到人再也不怕「遺禍後代」(大不了便搬到一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人心的變壞,就是源於此吧?

Comments are closed.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