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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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四歲媽媽情緒受困需輔導
由第一日聽這個新聞,我就不明白。不明白為何那些「專家」只在說她「教壞人」。
先前她固然是做錯了,但她不是為了小生命,決定戒酒戒毒戒「蒲」嗎﹖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如果未婚懷孕令她從此走上正路,這不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嗎﹖人家見到她的經歷,不會覺得「原來咁麻煩我都係唔好隨便搞」和學會珍惜生命嗎﹖人家又不是說想未婚懷孕的,為何會「教壞人」﹖
當然,我比較擔心的,是她能否堅持下去,但這正不是更需要大家鼓勵她堅持向善,而不是一味批評她以往的錯嗎﹖我也不明白為何那些所謂專家仍然說《十四歲媽媽》教壞人。我相信如果有人看了志田未來的戲之後,保留了一條小生命,未來san知道一定會很高興。
所謂的「正義的網民」更無厘頭,欺壓弱者是否真的很快樂﹖她真的錯了,錯在以為把照片放出來會得到欣賞、鼓勵和支持。她要的是麵包,得到的卻是石頭。
還是那句﹕是否未婚懷孕要「合家富貴」,才算「正確」的結局﹖
我有興趣的是﹕幾點落堂﹖
如果靠幾間藥廠供藥,又會不會變成哪間出了問題都波及醫管局﹖「換藥」更頻繁﹖
在生態課曾學過一個怪論,說物種越多的系統,反而不及物種少的穩定,因為任何一個物種的消失都有影響。這怪論雖然違背常識但數學上成立。這個例子亦差不多。
又,今早聽到有社論說要求政府加強藥物生產監督。以我所知,GMP(優良製藥
物規範)已經要求每年視察至少一兩次,每次都檢查幾天。不單看文件,還要四處巡。
如果這也不夠,難道要派個官長期駐守嗎﹖4. 剛才無線訪問馬鼎盛講中美船隻南海衝突事件。
他說中方有權送客,fine。不過說「對解決釣魚台爭議有啟示」,會不會離譜了點﹖
海洋法是說沿岸國有權擁有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但沒有說因此上面的島都是你的呀﹗反之,你確定了領土,然後才能確定領海基線和專屬經濟區。馬鼎盛的說法是本末倒置。
正正就是因為有專屬經濟區,所以日本更想要釣魚台,因為如果沒有釣魚台,他們根本沒資格插足東海油氣田……
我完全贊成釣魚台屬於中國,但我們有很多合理理由,不需要拿專屬經濟區來製造歪理。P.S. 其實說中方有權送客,也不一定說得通(否則美國佬未必夠膽惡人先告狀)。
因為所謂「無害通過」的要求,是領海。專屬經濟區有點模糊,未算領海,但又不是完全的公海(所屬國有某些優先使用權)。所以美方宣稱那是公海,可以自由探測。
雖然公約說外國通過專屬經濟區不能「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按中方提出的說法),但「偷窺」算不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似乎有點勉強,尤其那些機、船是非武裝的話。
就是因為有「法律隙」可走,他們才夠膽上門。中方如果真的認為自己理據充足,大可要求告上國際法院,何必去玩碰碰船﹖5. 共官聲稱說記者見到四川藏區有武警拿著盾牌列隊步操,是「正常現象」、「平常都是這樣的」。
相信係「鬥o翕」,如果係真既就慘,畀世澤兄講中,藏區真係變左北愛爾蘭。
Comments (13)
正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 那麼就無怪人係好殺的.
我不能不說. 真的好多人想呢個14歲的媽媽一屍兩命.
如果佢唔死. d無子夫婦 毒男毒女一生追求的是甚麼?為此犠牲的算甚麼?
msb那邊有不少人對這少女作批評,說她裝型,不負責任等等。
我只覺得無論怎麼,都應該給這女孩(弱者)多一些包容和幾會。
從一開始我就覺得中國理虧。
坦白講,有道理的話,第一個出來「抗議」的就是中國而不是美國啦! (P.S. 馬鼎盛一向都很廢,哈哈。)
關於英國的中學,我也想知道何時下課。不過那邊比較像香港的大學,應該是看你的選修科來上課的。可能最晚也是 6 時左右下課吧?不過,這樣縱容他們,會不會使他們出來工作時很難習慣/適應呢?!
我看到這個女孩上了一課,開始學習甚麼是「責任」和怎樣負責任,為甚麼不鼓勵她,希望她可以「改過」將來好好地養育這個孩子,倒要這樣發瘋似地臭罵她?!又是「維護家庭價值」?! 天啊!
扮扮五豪先。
@持書者 - 姑勿論張獻忠係咪被後人醜化,話佢係貨真價實o既殺人王,但書本講o既張獻忠,何嘗唔係唔少人其中一部分慾望o既投射?
而之於十四歲媽媽,有「錯」在先,當然最好係唔好做,做完重要講,就當然教壞人,「多多都補唔返」,此之謂也。
至於你話「無子夫婦 毒男毒女一生追求的是甚麼?為此犧牲的算甚麼?」佢o地或者係焗住追求「無」——雖則「我得唔到你都唔可以有」唔係唔可以套用o係呢度,但,未至咁犀利o卦?
@uncleray - winner takes all! 此時此地,有機會必要做絕,或要擺一個做絕o既姿態,身不由己又好,或因初一太多,我不得不做十五,同你一齊絕。
@fongyun - 「是否未婚懷孕要「合家富貴」,才算「正確」的結局﹖」當然!警世故事從來唔嫌少,婚外性行為,甚至性行為,一單都嫌多。
至於三,報界應帶頭刺激就業:(1)社論組或資深編採員工應蹲點各「問題部門」,監督業務,多盡一分力;(2)空缺則可由失業傳媒人或內部晉升填補。人工方面,報界政府五十五十啦。
@Frostig - 愛之深責之切嘛,「千年優良傳統」,不言自明!
「中方如果真的認為自己理據充足,大可要求告上國際法院」……
無意靠那一邊,不過告上國際法院是無用的,因為美國早在廿多年前已經單方面表示不會接受國際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總之,若法院的判決對美國有利,美國就會大大聲話國際法院都係咁判;若判決不利,便說不會讓其他國家的判斷淩駕美國的利益。這可說是美國版的國情論吧。
@Frostig - 很難說中國「理虧」,畢竟美國佬是不懷好意。但人家不帶武裝在領海外「偷窺」,法理上似乎「吹佢唔脹」。
不服氣的,一於派隻船去美國領海外也「探測」一下。(不過一定畀人攔,因為美國佬識得鬧中國人,但佢地自己根本冇通過批准海洋法公約,據聞仲自己劃左成二百浬既「識別區」……)
所以美國佬衰就肯定,只係中國唔見得捉到痛腳而已……
@The suffocated - 何況,如果沒記錯,告上國際法庭根本要雙方同意才成,沒單方面控告這回事。
有冇用還有冇用,我講既係既然講法理(海洋法公約),咁都講返個依法解釋的方法吧……
方兄:
1. GMP(優良藥物規範)
據小弟所知,GMP全名為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中譯名是否筆誤?
2a. 在生態課曾學過一個怪論,說物種越多的系統,反而不及物種少的穩定,因為任何一個物種的消失都有影響。這怪論雖然違背常識但數學上成立。
這個怪論挺有趣,數學上是否成立,小弟實不知,但有幾個問題 -
A. 「穩定」的定義 - 若物種多的系統少了一個物種,各物種的Population雖然會受到衝擊,但亦自然會回到另一個平衡(equilibrium)。穩定與否,是看各物種的Population change,還是看回復平衡的時間?
B. 「物種」的定義 - 如此怪論包含了「一個物種會突然消失的假設」,若以「藥物生產業」作為以整個物種,會出現什麼情況?
2b. 這個例子亦差不多。
所以我認為,這個怪論暫時不適用於此境況。
藏區如果真係變北愛都係中共迫成既... 上年314之後就好多單中共插贓嫁禍屈d廟藏有槍支彈藥.
@inhr - 1. 寫錯了,應是「優良製藥規範」或「優良藥物生產規範」。
2. 恐怕學養不足以回答你這個問題,因為我都淨係聽教授講。佢話有數學家證過的。
所謂「穩定」,我想應該是說,偏離原狀況的情況會重新走回原狀。有些時候,生態系的改變是會有另一平衡點,但已經完全不同。
假如一個物種消失,對其他物種的關係和數量不會產生大影響,則這個系統是穩定的。
如果作比喻的話,「物種」就不會是全行,而是某間藥廠,整個生態系包括各藥廠、醫管局和私家醫生等。藥廠是生產者而醫管局是消費者。
我的重點是﹕會不會變成哪間出了問題都波及醫管局﹖「換藥」更頻繁﹖
@deathscythe - 中共老屈,根本不只於藏民,在漢人中更多。所以達賴說中共在消滅西藏文化﹖相比起消滅中國(漢)文化而言,其實已經很溫和。
難得竟然還有漢人支持這個政權。
@fongyun - 「人家不帶武裝在領海外『偷窺』,法理上似乎『吹佢唔脹』。」Exactly!就是這樣,我覺得無論如何是中國理虧。你在自己海域的邊緣排出一條「艦艇長城」人家跟你碰撞的話,我撐你!可惜你自己「走出框框」玩碰碰船,你叫人如何可以「爭得落」?!
@fongyun - 是難得竟然有「人」支持這個政權!
@deathscythe - 當然!
@fongyun -
所以中共倒台無用, 中共倒下只會有另一班一樣既人上去 . 中國四分五裂或者好d , 無謂害人害物.
@deathscythe - 呢個同統唔統一冇關係既,係有冇法治o者。
軍閥割據果陣唔見得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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