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1, 2008
-
Justice
正義之聲﹕
(《He is the hero!》—《HERO》插曲)(播放完畢)明報淫審評級司法覆核勝訴
(明報)10月21日 星期二 11:10
《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就《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淫審處評級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淫審處去年5月中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月號和3月號初步評為不雅,而《明報》副刊「星期日生活」轉載有關報道後亦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和《明報》不服,指淫審處不指出究竟報章哪一部分構成不雅,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規則》的要求,並構成不公平。
高等法院今早判《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提出司法覆核勝訴,而有關報章亦毋須發還至淫審處重新評級。法官在判詞中指,淫審處為兩宗個案評級時的手法,違反了有關指引,未有清楚表明刊物哪一部分屬不雅,因而令評級有所缺失,有關評級亦因此要撤銷。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話時話,中大行政樓果班友,幾時出黎道歉﹖﹗
-------------
近來這世界,真是越來越怪。
先前用電郵寄出的「性罪犯名冊」意見書,因為收不到法改會回覆確認,所以上星期再寄一次,還是沒有回音。
直到我今天打電話去問,他們才告訴我已經收到﹗更離譜的是,上次見到的那堆「祟基」路牌,我先後分別傳電郵給崇基院務室和校友事務處,都沒有人回覆我。連是否轉介了哪個部門處理也沒告訴我﹗
今天「上主」告訴我,昨天大書記向我提出有關借書期限統一的意見,由於見我好像不太熱衷,所以再跟上主提一次。(其實只因為我無法獨自決定,要先跟上主和高層先討論一下,所以無法給
她一個肯定的答覆。)
再跟上面兩件事比較,感覺更怪。
Comments (4)
早說了,根本是鬧劇!!!
好像方Sir 你那時候已經說的,香港人甚麼化?「唔化」!
如果明報的排版我作主的話,這新聞一定要放在頭版!!!
哈哈...... (請配以神探加利略的笑聲,謝謝。
)
FYI
那堆「祟基」路牌早前離奇消失... 還要只有「祟基」那行
那堆錯誤「祟基」路牌早前消失,有某幾個在本部的已換上正確「崇基」
那刻,我立即想到一定是有關人士看到你這xanga或是你聯絡了有關方面
@zeroinon - Thanks for your information
@herman_love_hk - 我不需要他們致謝,但至少應該告訴我已轉介XX部門處理……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