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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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 with the fat
昨天去完銀行辦手續,回校後一查電郵,就見到肥肥的死訊。
於是我想像到午飯時間教員休息室的樣子。果然,大家都開大了音量,在聽新聞報道。
最奇怪的是,我去吃飯時竟然聽到學生在討論這件事。
倒不是驚訝於他們對肥肥的死有興趣,而是不明白他們如何知道八時多發生的事。之後我知道了。
某老師提起,她在課室中用電腦授課,中途打算上網查資料,怎料一打開雅虎就是「肥姐逝世」的新聞大字。於是學生起哄,唆擺老師看新聞。(這故事教訓大家﹕做老師應該用 google
)
我﹕那麼下午的電腦課恐怕也要變成時事課了。(幸而沒有發生,畢竟肥肥對他們沒「艷照事件」那麼重要。)
生﹕「阿sir你有冇睇閃卡呀﹖」
我﹕「冇」
生﹕「車﹗唔信你呀,睇又唔認」
我﹕「的確係冇。有睇唔怕認,冇睇亦冇乜大不了」
生﹕「咁你又知咁多野﹖」(我知好多野咩﹖)
我﹕「上網睇……」
生﹕「拿﹗都話你有睇架啦﹗」
我﹕「……淨係睇人地討論都知道有咩內容啦」
我知道,除了某些不知為何「痛恨」肥肥的網民之外,現在最高興的應該是艷照主角們(我倒不是說明星們幸災樂禍,但肯定鬆一口氣)。至少嗜血的記者們都轉而追著欣宜,應該不需要再當報紙頭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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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背景」和「跟某女星之死有關」的傳聞外,其實肥肥沒涉及甚麼壞事。
硬推欣宜上位,其實是害了她,不過這也是天下母親的共同心理。忘了在哪裡看到(蘋果名采﹖),有人說如果欣宜不當公主而當丑角,反應可能更好。
當時看到,簡直要拍掌。
畢竟欣宜早已在大眾心中有「醜女」的印象,勉強要她當公主,只會令觀眾覺得反差太大而難以接受。
何況肥肥本身就是丑角出身,而且近者亦有「李笑好」上位的例子。所以根本不用看不開。現在肥肥離開了,對欣宜也算好事。只有走出這個「大姐大」的鋪排,才能走出自己的路。(假設她有實力的話)
事實上,有那麼多藝員為她的死而難過,我倒不覺得是虛偽。
別說「曹操也有知心友」的道理,就算跟她沒交情的,也總會吃過她的宵夜吧﹖
常常吃人家的宵夜,能夠一點感謝也沒有嗎﹖---
肥肥就像在很多人心中一樣,對我而言,肥姐儘管不是甚麼偶像,但一直是個很特別的角色。在銀幕上令觀眾欣賞的肥人,沒多少個。(另一個是鄭則士﹖)
想到這麼特別的人物從此消失,說是「娛樂圈損失」總是沒錯的。(無論多討厭肥肥的人,也不能否認這一點,除非他舉得出一個可以取代肥肥螢幕角色的人)
雖然經常被傳病訊死訊,大家(甚至欣宜)應該也不會太震驚了。就算她真的做過壞事,其實也不值得去咒罵。
因為咒罵不會令死人減損分毫,只會傷害你自己的良心。
她的對與錯,信神的,留給上天﹔不信神的,公道自在人心。(補﹕有關「肥姐害死某女星」的傳聞,刁民寫了篇不錯的分析。而在下也曾經分析過其中一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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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過頭來,儘管艷照事件降溫了,但相關的法律、執法問題不應忽視。
尤其政府會否襯機訂立「網上廿三條」,值得關注。世澤兄﹕抽水還抽水,唔該唔好咁核突
林忌﹕過百萬人要坐監﹖
方某﹕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的問題
Comments (6)
......
反正,留點口德囉,死者矣已......
謝謝提醒!(「網上廿三條」)。
P.S. 應該用 google ... Hahaha!
請教一下:為何用寒舍電腦開yahoo,只能看到精簡版?
上週去了香港文化博物館看歌潮‧汐韻的展覽,正在慨嘆巨星殞落,想不到本週就聽到肥肥的死訊,好大打擊。
Frostig:說得對,死者已矣,即使是殺人放火,現在追究又有何用?
@yangjq - 不懂得答,你連的網址可能不同﹖又或者先前設定過簡單版(如有的話)﹖
謝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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