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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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ould be so irresponsible?
[痛心疾首]
每逢學校搞講座,都會令圖書館放學後沒人當值。
於是助理在星期四抓了兩個組長來幫手,而組長又抓了個前組員來幫手。怎料,這位同學竟然沒有拿遲還書籍回來,就把條碼輸入電腦(他竟然記得),然後才發現自己沒有帶書﹗
沒有帶學生證,私下輸入學生證號碼借書的學生倒見得多(也是犯規),但沒有帶書,卻自己輸入條碼當還了書卻沒見過﹗很明顯,這等於冒充還書。
我就當他疏忽了,警告他這件事很嚴重(要見訓導的)。但如果他可以在翌日(今天)把書和錢(罰款)拿回來,我可以當沒事發生。
今天是聖誕聯歡。
他沒有來找我,我用廣播呼喚也沒來,我就當他玩得太高興好了。
然後我到課室直接找他,他仍然沒有拿回來。他再三答應我,下午回家再拿回來,叫我千萬不要告發他。下午我約了幾個同學,留在學校下棋。
結果下到五時多,我回到圖書館,仍然沒見到應有的罰款,書應該也沒回來吧﹖---
問良心,現在我要把他交到訓導組,不過分吧﹖
這個錯誤,本來就很離譜(冒充還書啊﹗),但諒及師生情誼,我還可以網開一面。
可是,現在不放過他的,不是我,是他自己。我願意寬容,但他濫用(abuse)了我的信任。
我已經給了兩次機會,是你自己不珍惜。如果問我的學生,方某大概是出名「好蝦」的
。只因為我想尊重學生如大人,但有很多學生向我證明,他們沒資格當大人,只想被人當牛馬般驅使。(還是那句,「識收」和「唔識收」的問題)
被學生出賣,不是第一次(收功課的時候遇見不少)。我不明白,為何現在的學生,可以信口開河,真正做到「發誓當食生菜」的境界。
不是說以前的人很守信用,但明知自己不會做的事,還去答應別人﹖
也許應該怪我太老實﹖﹗可是,我沒想過,那麼嚴重的事,你還沒有自覺。
方某就算再「好蝦」,也不可能忘記自己的責任。如果這次不罰你,我怕會教壞你。
假後回來,訓導部見。
Comments (4)
「我不明白,為何現在的學生,可以信口開河,真正做到『發誓當食生菜』的境界。」
因為大人都係咁。
佢唔立刻拎本書返嚟補鑊就證明佢唔覺得件事有幾嚴重。
唔小懲大誡,他永遠也不會明白。
小小的懲罰,可以提醒他長大成日後免犯同樣錯誤…
Don't be sad. You've given him two chances. That's more than enough.
The abuse of trust can't be tolerated. He does deserve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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