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5, 2007

  • 大概是赤化太久,澳門政府的邏輯,真的與一般人的常識相差很遠。
    繼上次抽水哥「向天開槍」(怎料誤中三百米外途人)後,今次再上演「出動防暴隊包圍遊客」。

    「低團費購物團」這種問題,大家知道香港也發生過。甚至試過有內地遊客鼓譟不願上車的事。
    但似乎未聽過在香港要打架了吧﹖

    有時問題是多方面的,澳門方面的導遊可能有問題,但內地跟團的領隊,不見得無辜。(人家帶購物賺回佣,難道沒他一份嗎﹖)
    雙方加上遊客,吵架不出奇,甚至遇上較火爆的遊客,打架也有可能。
    不過警方的處理真的很奇怪。畢竟那些是遊客,手無寸鐵、無法暴動,不用拿盾牌對付吧﹖
    我想這種情況在香港發生,頂多只會派一隊藍帽子來徒手維持秩序吧﹖(人家在吵架,你拿出盾牌來,等於當人家是暴民,只會令對方更激動。)

    警方的反應更妙,說人家報導「防暴隊」是誤會,因為那是「特警學員」。
    首先,見到一堆盾牌,一般人當然會認為是防暴隊啦。難道防暴隊額上刻了字﹖
    其次,究竟「防暴隊」還是「特警」,比較高規格﹖

    試想想,如果香港警方告訴你﹕「我們沒有出動藍帽子,只是飛虎隊學員罷了」。
    你會覺得藍帽子還是飛虎隊嚴重一點﹖

    (後記﹕熊貓給在下的溫馨提示
    「澳門既所謂特警...唔係飛虎隊...只係等同香港既EU/PTU.....但配備較香港 EU/PTU 重既火力」)

Comments (4)

Comments are closed.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