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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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為中一新生介紹圖書館的時候,提及暑假可以多借兩本,又提及借書期限是兩星期。
於是有聰明的新生問我﹕暑假都係兩星期﹖
我﹕圖書館會將還書日期推到放假之後。
圖書館當然冇咁變態,要同學暑假返黎還書啦﹗
不過其實都冇關係,因為學校會好「變態」咁要你暑假返黎補課。
你見唔到有班師兄姊返黎補課咩﹖所以暑假你隨時都可以黎借還書既。生﹕你話學校「變態」,唔驚俾學校知道咩﹖
(我﹕《女王的教室》冇講錯,依家D學生果然好奸
)
我﹕呢度講呢度散,除非呢度
有人出賣我啦。
(畫外音﹕你估D老師好恨返黎補課咩﹖鬼叫你地先天不足﹖
成績唔好仲唔惡補,到新中六文憑試放榜果陣先識喊,就太遲了。)
(圖﹕洋蔥俱樂部)
--------------(風格迥異的分隔線)--------------
星期六,見到老爸的被子打開了,還以為老爸又發燒,於是去問。
怎料護士告訴我們,打開被只是因為他嘔奶而已。說他再沒發燒。醫生認為他情況穩定了,星期一會開會決定讓他出院。(他還是要吊胃喉)護士說醫院多菌,久留不好,這是事實。
但只要他無法清醒坐起來,就算回到老人院,總是會再次感染肺炎的。以後就會反覆的入院出院。有些中風病人,最後就是死於肺炎。更料不到的,是今天中午,醫院突然來電。
護士通知我們,昨晚發現老爸再次發燒,所以先前說出院的事取消,要再給抗生素了。比想像更快。
--------------(多事的分隔線)--------------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有人帶來一段香港網絡大典的條目,在下回應如下﹕
1. 本文作者似乎未搞清楚問題重心。
1.1 潘國森的反駁(他有駁嗎﹖),根本沒說清楚所謂的「歪曲」是甚麼。所以大家都只可以「估」。
1.2 「原文是指校長或教育官,而非學生」不是重點。因為潘國森的原文,是說校長或教育官「不應反對讓學生背口訣」。而我批評的是潘國森「要求老師迫學生背誦」。
所以,潘國森是否打算「迫學生背誦」,可以爭辯。但跟「校長或教育官」沒有關係。2. 其實在引用潘國森的反駁之餘,亦應該把在下的反反駁包括在內﹕http://www.xanga.com/fongyun/607632757/item.html
如果閣下或哪位仁兄參與大典的話,建議加上去。3. 老實說,如果被寫上大典,只是因為跟潘國森有瓜葛的話,我會覺得有點兒侮辱。
見報,根本不需要靠罵潘國森。我未罵他之前就已經上過報。這件事對其他網民有何價值﹖
4. 再者,既然潘某所作的是「不點名批評」,那麼又怎麼符合「上報」的原則呢﹖這個模板根本用不著。
為何有人辭官歸故里,正是因為江湖太麻煩。
難怪禪師寧願故弄玄虛,也因為道理說不清。
Comments (9)
I know the feeling. Sincerely, I hope everything will soon be clear and fine for your dad no matter to which way he goes.
There are other reasons behind having additional lessons. Don't just blame the students.
Take care of yourself.
1. 現實就是這樣。唯一好的是,他不清醒。
2. 當然,當然。
但補課的最大原因,就是進度趕不上,這是因為日常課堂拖慢了。(也怕學生在暑假「玩創個心」,D人唔迫就唔讀書)
校長很滿意今年的英文成績(因為敝校作為中中,一向要求學生考課程乙,今年終於有一批考課程甲的來墊底),但其實英文科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暑假帶學生去新加坡」這種我讀書時想也沒想過的東西。
淨係寫 plan 都寫到手軟。語文科主任的位置,早已變了雞肋。
1) 暑假不該是盡情去玩的嗎?
可能聽得太多學校為了自保而操練學生的故事,所以方生一提起補課,立時便想起最高領導下達命令的場景 (恐怖~)。在這個動輒殺校的年代,學生和老師均是受害者!
2) 雖然自己好喜歡讀書,讀書成績也不錯,但從不覺得讀書便是一切。要迫才讀的,通常都是左耳入右耳出兼過目即忘,那又何苦?
3) 不僅語文科主任,全港所有老師也在受苦,只是語文科主任受的苦可能多一點。誰叫顧主都看重中、英文科成績?
4) 那句「當然」是否說自己會好好保重?係就乖啦,等我少擔心個。(路人甲在扮熟,呵~)
1. 沒辦法。操練是事實,學生底子不夠也是事實。
如果中學不把他們操好,家長會覺得你沒做好呢。
(所以如果要我o係依家既中學讀書,就慘囉)
3. 但反過來,語文科老師的職位也比較穩定。
對丫, 語文科老師「渴市」到一個地步, 是fresh grad 未讀dip ed都可以做perm GM, 留意這是一間band 1 school~
不用《女王的教室》都應該知道學生是奸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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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gracious! I'd better type in English again.
1. 我不覺得未讀 dip ed 先做老師是好事。
等於毫無經驗的人變成圖書館主任一樣,第一年肯定出亂子。但香港政府就是認為教育(包括圖書館)可以這樣。
(公共圖書館的館長,入職前也不需要任何經驗或相關知識的,大學畢業就成。)
2. 基準試其實也保證不到甚麼。
3. 女王的教師告訴大家﹕壞老師奸,好老師要更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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