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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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ury, books on statistics
這個暑假,完全不像暑假。
去年暑假,只要不是回校當值的日子,還可以休息一下。這年暑假,不是上班就是上學,再不然就是做功課(仲未做﹗)。我在陳伯那邊,就說過現在的學校(其實包括家長)很變態﹕
暑假沒了。
放學還要被迫去甚麼講座的。
天天說要學生主動學習,但根本就是繼續把學生撐死。(只是撐的東西跟以前不同)
如果現在要我上學,我一定很討厭學校。以前做學生不是這樣的,放了學就是自由時間。去打球、去圖書館溫習、去圖書館幫手……都是自己選擇。
現在呢﹖原來不單小朋友如此,連大人也是一樣。
楊千嬅果然沒唱錯﹕
(capture from youtube)
「為何一畢業才知,一世我也要考試。」這就是所謂「最緊要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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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然繼續上課。
鋪排是「感性」和「理性」,但要點是「如何組織論點」,包括不同的方式。今日使用歌曲﹕不同情境互相補充的《未成年同盟會》和《阿李爸爸》,光良的《童話》。
(其實我只聽過《童話》,而且還不知道有個悲劇故事。每次聽到「變成翅膀守護妳」,生性不雅的方某只會想起衛生巾……)
新聞說 youtube 將會使用防侵權技術,未知詳情如何,但似乎有點可惜。
當然啦,在版權角度而言,侵權當然不值得鼓勵。尤其是新作品,如果四處都看到,就沒有人買了。
但反過來,是否可以對非牟利的使用有更多寬容﹖尤其是舊作品,想買也不是容易買得到。
有些歌,如果不用 youtube,我怎麼讓未聽過的人知道是甚麼呢﹖
(當然《李克勤演奏廳》似乎不算太舊吧﹖不過買到與否就不知道了。)作為圖書館老師,今天就遇到其他老師詢問課堂使用版權作品的問題。
(常常到這裡的看倌,應該知道答案了。)然後讓我們分析各政黨的民意調查,找出裡面有甚麼問題。
對於這種「批判性」(或挑剔)的工作,方某當然特別興奮雀躍。(當然更因為,我對統計本來就有點興趣)
最重要的當然是從各種民調,教學生分析問題,提高警惕(因為吹水容易,肯定前提則難),而且避免犯相同的錯誤。
不過,不上課的話,我當然會介紹你看書。
上次在 [書海潛遇(11)] (零五年十二月二日)已經介紹過三本與統計有關的書籍。我最推薦的始終是﹕
《統計,讓數字說話﹗》
連文科生都保證看得明白,而且讀後對統計(尤其民調)的基礎認識,應已足夠。姊妹作﹕
《別讓統計數字騙了你》、《別讓統計圖表唬弄你》
分別以非常「實戰」的角度,介紹統計騙人的方法。當然不是叫你學了騙人,而是避免受騙。有同事曾向學生介紹《看漫畫學統計》﹕
不懷疑同事的專業(她是數學老師),不過我不推薦。因為我好奇拿來讀過,發現裡面有太多算式。漫畫也許吸引小朋友,但如果認真讀起來,會很痛苦的(至少我覺得裡面的算式難)。
我只怕學生以為「漫畫」易讀,看了後以為自己搞不懂統計。(再一次證明,漫畫不等於小朋友的東西)《統計,改變了世界》
主要是講統計學史,有興趣了解背景的可以細讀,沒興趣的可以省略。偏偏全都是同一出版社出品,抱歉了。
(似乎沒留意到其他出版社的「統計普及」作品。就算有見過,也不覺得吸引。天下出版科普類書籍,頗有一手。)--------------
方某今天轉死性。(或者說,有點反常)
平素「孤寒種」的方某,竟然去了蘭芳園吃蔥油豬排撈丁。熟方某者當知,除非跟朋友一起(不一定是女朋友
),我是不會吃貴東西的。
(因為跟朋友一起,不好意思嫌貴——倒不是要充闊,只是朋友較我有 TASTE,不好意思迫他們降低水平。所以我當見識世面好了。)
一餐如果超過三十塊錢,會令我有罪惡感。(嘩……學校飯盒十六元乙個,可以吃兩天啦﹗)蔥油豬排撈丁連凍飲是三十四塊。
但既然來到這一帶,就當是「一生起碼豪一次」吧﹖(來源)
味道不錯,出前一丁當然好,但原來不單是切雞才配蔥油、炸雞一樣行。
但是否值得三十四塊則見仁見智。(再提醒﹕方某是孤寒種)
不過比較油膩(蔥油嘛),幸好叫了檸檬茶(又來了﹗),否則一定膩死。
如果每天吃的話,相信後果跟每天老麥沒有分別。
(一時沒想到的後果﹕整個下午都一口蔥味……雖然真的好吃)
吃完再繼續「巡場」,不過今次巡航範圍偏東,去了擺花街「刺探」泰昌餅家位置,好買蛋撻「孝敬」老媽。
然後走下去三聯書店「視察業務」(找不到,而且這裡連「教育」的架也沒有……就算有拙著也不知道該放在哪裡)(來源)
最後才回去上下午的課。放學後,重新走上去泰昌排隊。
看到原來買四件是沒盒子的,於是方某決定……買五件。
(沒有盒子怎麼拿回家呀﹖﹗)(三塊八一件,五件十九元正)
行經公園,本來打算立即吃掉一件,怎料打開盒子一摸,撻托熱得要命。(更何況有酷熱天氣警告)
如果勉強放進口,一定像那饞嘴港督一樣,嘴巴給燙熟。回家吃了兩件。(很撐……)
味道果然好,餅皮很脆,蛋汁也不錯。(方某是不喜歡酥皮蛋撻和葡撻的「蛋撻保守派」)
不過任何甜點,吃得多就不好了,所以吃一件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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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讀三年級的補習學生,學校要他全班放學後留堂2小時,美其名「功課輔導」。誰知晚上我替他檢查功課時,發覺他十題錯了九題半......
學生人數不足,學校為求自保,就不住逼迫學生,以提升學校等級。「碰巧」政府推了 TSA 和 HKAT 出台,好啦,除了某些老師大發慈悲,放過小四的學生,其餘班級就日操夜操。於是小朋友整個小學生涯,就變成為TSA而生、為TSA而亡!
所以我很慶幸自己脫離了上課和考試生涯。
撈丁確實好味 (想起就流口水~)
在中環吃34元不算貴了,我沒記錯的話,我公司樓下的茶餐廳淨吃撈丁已要33元,不包飲品。
下次記得放一排香口珠進口袋裡,吃完香口的食物,吃一粒香口珠辟味嘛。
傳統蛋撻確實比較美味。看見方老師形容得如此美味,不如今天下班後自己也去買一件來吃?
34塊的確不算貴了,我其實很多時都想吃炒丁/ 撈丁,但一想到丁麵的零售價也只需兩塊多,便覺得非常不值...... 所以除非著名,否則我很少吃丁。
我也是蛋撻曲奇餅底的支持者!小時候吃慣了,酥皮蛋撻反而不喜歡。
另,我想潘國森今天在都市日報的專欄提起老師: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01082007&newscat=21&newsid=4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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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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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那天接瞳瞳放學,就近在檀島吃午餐,兩父女、只是飲品加碟頭飯就吃了齊頭一百元!
陳伯當時想起櫻木老師(日劇:龍櫻〕的教導:「…買進的時候給人剝削、賣出的時候又給人剝削。」在中環上班,其實午餐沒有多少選擇,餐廳要在那兒租地方,也是要給大業主逼迫的…
順便給瞳瞳上了一課(呵呵)。
陳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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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前考學能測驗,都只係小五小六……
2. 「功課輔導」只是「做功課時間」而已,你可以問,但不問是你自己的事。
3. 我平時唔食糖的。
4. 我還以為已經放下了他,怎料你把他拾來。
他還未入正題吧﹖我看不到他反駁了甚麼。
(又﹕長氣既人,本來就唔適合o係免費報章既細格仔寫。例如在下。)
又或者他以為我(寫在他處的那句)歪曲了他的說話,其實在敝日記已經解釋過原因。只是他的網上檢索似乎還沒找到。(但既然知道我有主場,要找的話自然很容易﹕http://www.xanga.com/fongyun/598458928/80-years-more.html,我也是剛剛 google 回來的。)
既然不可以「反對背誦」,那即是要學生背啦﹗
難道潘國森其實是說﹕老師不能反對學生背誦,但也不能強迫﹖
那是不是有點廢話﹖誰反對學生自發背書的﹖
恕我見識淺薄,我未聽過有教育界人士反對學生自發背誦的。
(又又﹕他的說法很有趣,好像被他刺激一下,我會發瘋似的。
)
其實我也是免得刺激他的情緒,才不投信去都市日報罵他吧﹖
5. 這個戶口是陳伯和瞳瞳共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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