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4, 2007

  • 連出五篇講學生報(畫外音﹕如果去到第九篇係咪叫九評學生報﹖),相信大家都睇到悶(無論係在下寫得太悶,定係為左件事心情煩悶),所以貼些不同的東西給大家輕鬆一下﹕

    《打倒符碌—做個有料大學生》介紹

    (節錄)

    現在的「大學」,是指英文的「University」。在大學四年制的時代,竟然有人開玩笑,譯成「由你玩四年」。
    但中文裡的「大學」,本來是指「大學問」。「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大學》),「大學之道」不是指進入大學的那條路(聯招、拔尖),不是指讀書考試,而是講做人(明明德)、講教學相長(新民)、講求進步(止於至善)。

    同樣道理,這本以「大學生」為名的書,也絕對不只是一本「大學生手冊」。
    隨著教育改革的推行,有很多以前只會在大學做的事,現在中學也會做。……至於「大學生如何談戀愛」、使用圖書館、管理時間、面對失業等等,就更不分大學中學,一體適用了。雖然兩者的深度、寬度有別,但本質相似。

    可是,本書絕不單止討論這些「技術」問題,更討論到不少「做人」問題。
    大學生有兩個常用的詞語﹕「頹」和「符碌」。為何會這樣﹖
    種種問題,其實只源於「人生冇意義」。人生沒有意義,就沒有值得努力的目標(理想)﹔沒有值得持守的價值,也就沒有必要把持自己,做盡傷天害理的事。
    人生沒有意義,就算讀了大學、找到工作,也只是隨波逐流、行屍走肉。
    人生有意義,縱使遇上災難、命途多桀,心中仍有「定海神針」、有方向可循。

    「求學」,並非止於讀書。無論成績好壞,只要依循心中的理想出發,無論或動或靜、從街頭到野嶺,一個有心人總可以細心觀察、學到很多東西。

    作者身為基督徒,亦不避嫌提出一個問題﹕

    「難道沒有具獨立思考批判精神的基督教大學生嗎﹖不是沒有,少一點吧了。……典型的『基督徒大學生』大都整齊清潔斯文有禮『官仔骨骨』,不提一些叫人尷尬的問題,不幹一些破壞氣氛的事。……習慣了掌握及跟從預設答案……」

    無論是否教徒,都值得反思。我們有沒有時常反省自己的生活﹖還是以教條代替自己的思考﹖無論你的信仰是甚麼,如果信仰沒有真正落實到生活當中,那麼信仰的意義何在﹖
    (當然,這個學生團契的版本已經問得很「和氣」。如果你有機會找來原本守沖社出版的版本看看,有些問題會更「到肉」。)

    這本書我也是大學生涯臨近完結(第三年)才讀到。我認為所講的做人道理,就算不是大學生,也一樣合用的。反正大學生活只是進入社會之前的一站罷了。雖然「講做人」,但作者說得不悶,請相信我。

    (又畫外音﹕這叫輕鬆﹖)

    還可以說一句,用「博文約禮」這句校訓來批評學生報的人,似乎忘了中國「禮」的原始。
    他們忘記了,中國人稱性行為為「敦倫」、「周公之禮」。談性本來就不「失禮」。
    就算討論的主題是亂倫獸交,頂多也是編輯處理上出問題(即「眼高手低」),而不是選題本身有問題。

    --------------

    [民主歌聲獻中大]

    今天大家還是在等。
    雖然「二級不雅」應該頗為肯定,但我們似乎還要等到正式裁決出爐才死心。

    跟上主交換了意見,就連她也覺得中大竟然要搶先罰學生,令人難以接受。理由是老師始終對「學生」一詞有點感情,不能接受學校為避嫌而犧牲學生。
    因此我相信其他老師可能也會覺得,今次中大校方和審裁處的處理「太過火」,這對於後續爭取支持會有幫助。
    只要支援的朋友不要搬太多「大道理」出來惹爭議就好,正如對手訴諸群眾的性恐懼,我們也要喚起大眾對不公審判學生的反感。至於報社「點講性先好」,已是後話。
    (我們就算不同意公眾的看法,也要承認學生報作為中大學生會刊物,應該顧及受眾—學生和市民—的感受。可以堅持談性,但手法可能要調整。)

    又,湯家驊的說法令我很驚訝,他竟然說審裁處應該對學生寬容一點。
    這種講法極之危險,簡直是授人以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天下門生﹖鼓吹對大學生有優惠,等於招惹更多無謂攻擊。

    事實上,我們應該堅持的,就像我一開始所說的﹕
    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與坊間報刊相比,遠遠不及「二級不雅」的程度。如果學生報要禁,那麼全香港沒幾份報紙可以留下來。學生報之所以被入罪,不是因為它「不雅」,而是因為審裁受傳媒影響,政府欺善怕惡找學生來開刀。
    我們應該強調的是﹕就算套用相同準則,既然風月版可以日日賣,程度溫和得多的學生報,當然更不可能入罪。學生報不需要任何優惠,我們需要的是公平、公道、公正、公開。
    學生報不是乞求寬恕,而是求公道。

    事實上,期待校方取消處分倒可以(以現在的消息看,事件冷卻後校方也許會不了了之),「二級不雅」自動撤銷,不大可能。
    我們是時候考慮下一步,準備為報社的同學提供司法支援了。

    律師方面,我相信老鬼當中的律師應該幫到忙吧﹖找同情學生的律師幫忙打官司,應該不難。
    至於錢銀方面,我們可能要開始籌款。找一個大家信得過的人/機構出面搞(再不然中大學生會自己成立一個基金也可以,就像那個近乎停止運作的「中國民運基金」),寫一份清楚的籌款文件,說明籌款用途(和餘款捐到哪裡),應該可以令大家安心支持。錢未必多,但總有點用。

    發聲明、搞聯署,這些「嘴炮」當然不是沒有作用(我怎會說自己的話沒用),至少可以製造輿論抗衡一下。但畢竟靠嘴炮打不贏仗,正如飛機大炮炸得幾勁都好,仲係要士兵佔領陣地先算。
    找律師和籌錢,需要更多實際、細緻的工作,不能草率了事。

    --------------

    另一方面,有網友通知,有人開始散佈一份聯署聲明﹕勇於認錯 重新改過 聲明

    如同網友所言,這份聯署聲明竟然連誰發起、誰是負責人也不清不楚,令人質疑。
    當然,正如整件事件的始作俑者(其有後乎﹖),一直都是躲在幕後,從不出來作正面討論。所以,很容易就猜得出發起者,應是死光同路人無疑。(叫蔡生寬心一點﹕「同路人」o者,唔一定係「死光社中人」既 )
    為何一向反對陰謀論如我,夠膽作此猜測﹖你看看它(份聲明) highlight 了哪幾句﹖

    我們嚴正要求學生報編委會成員:
    1.    向中大師生及校友公開道歉;
    2.    暫停刊出情色版,並召開中大學生全民大會,全面諮詢同學對此次事件的意見,特別應該虛心聆聽一些反對者的論點和感受。

    長篇大論都是煙幕,重點就在這裡(暫停刊出情色版)。這批人「有膽暗裡放箭、冇膽公開討論」。為了打壓他們眼中的「色情」,不惜動用一切手段——包括濫用公權力,和鼓吹擴大政府監管。不惜置言論自由於不顧,只為實行他那套道德。明確抱持這種立場的機構,有多少個﹖

    (聲明開首有一句﹕

    「有鑑於編委會同學已飽受壓力,我們希望當局、校方、同學以致社會及傳媒,均以正面態度對待他們,並從寬處理事件,以免剛進大學校園的年青人,承受過於嚴苛的後果。」

    但細心留意,這句話沒有 highlight,整篇文章只有前面兩句 highlight 了,可見哪個是重點。何況,「希望從寬處理」之後那段立即有一句「然而……」,可見這種從寬的「誠意」。)

    (又注意﹕他們自己也說得很明白,要求召開大會不是要跟你「討論有冇問題」,只是要你「虛心聆聽」他們的意見而已。簡言之﹕要你聽話。
    這種態度,恐怕被其稱為「寸步不讓」的學生報,亦不能及其分毫——至少學生報真的開了個論壇,邀請他們出席討論。他們早有機會表達意見,只是不來罷了。可見他們的目的根本不是表達意見,而是﹕要你聽話。)

    如果你認錯,「從寬處理」嘛,我會講下既,至於官點判就唔關我事啦。
    (對其他人﹕)「拿﹗你地睇下佢地幾慘,記住唔好開口埋口談性啦﹗亂倫獸交呢味野,講下都唔得架﹗」
    如果你不認錯,「從寬處理」﹖……「然而」你唔認錯,抵死有餘。

    對於情色版這種「惡作劇」,竟然要發動官府、煽動傳媒,親手(或假手)把學生推落火坑。
    然後假仁假義「希望從寬處理」,但所求還不過是「要你聽話」。
    世上有甚麼人,會如此狠心、毒辣﹖

    面對妓女這種「罪人」,耶穌尚且跟大家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的,就先向她擲石頭吧。
    當大家散去後,才對妓女講﹕別再犯罪了。(耶穌的做法跟他們剛剛相反﹗)
    但有些人,連走出來擲石頭的勇氣也沒有(怕俾耶穌見到掛﹖),只敢躲在一旁放死光。
    這種人,連當法利賽人的資格也沒有,只不過是岳不群、左冷禪的貨色而已。

    死後不得上天堂的,恐怕不是擺明車馬搞情色的學生報編輯,而是這些偷偷摸摸攻擊異己的東廠公公。

    又﹕世澤兄和林忌把那些人比喻為塔利班,是抬舉了他們。
    塔利班炸了巴米揚大佛,但他們還會公告世界是他們炸的。
    至少塔利班不會偷偷摸摸,既不承認自己想炸,炸了又不認帳。

    ---

    你話我呢篇太陰謀論﹖係呀。
    我火呀,俾我講一次陰謀咁多啦﹗

Comments (25)

  • 有港大的朋友為了學生報這件事很氣憤,說明天會親身去西灣河聲援抗議。

    固然大家都很火(至少我做左咁耐呢度的讀者都未見過方兄你咁火),但我又開始覺得,事情進入另一階段,我們都要稍稍收起情緒,冷靜面對了。

    出錢、出力、動口、下筆,能做的就做。

    不放死光的基督徒如我,放一句先知的話:「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五章24節)

  • 我想起007: die another day的名對白

    "恐怖份子是某一些人眼中的自由戰士"
    "他(趙, 北韓的歹角)對他人的自由沒有興趣"

    正好為那些衛道之士, 包括死光社, 塔利班等下一個註腳.

  • 即使審裁署暫時判決某些月份情色版乃二級
    仍尚有兩次可以回轉的餘地
    一乃全面聆訊
    全面聆訊時會多了兩位審裁委員
    且是公開舉行
    得到持平對待機會較高
    畢竟委員們都是見光死 XDD

    二乃按Cap 309 sec 17 要求審裁署重新考慮
    如果我們在此期間可以動員足夠之民意/輿論
    是有機會令審裁署改變初衷

    希望編輯們可以好好利用 Cap 309 sec28 免責理由去為自己辯護。

    老實說, 如果需要上訴到原訟庭,
    勝算不大, 只好期望審裁署中間有出漏子。

    希望審裁處找的專家不會是明光社之流的人物吧!

  • Wht the fxxk!

    i guess many people are cheated by their beautiful words

    '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在錯誤中重新學習,尋找平衡,提昇自我'      

    it sucks

  • 從聯署者當中為數不少的學傳人,u-fire人以及傳道人and教會中人,我相信,這聯署和之前的投訴行動有很大的關連。

  • 有沒有判決書?至少大眾有權知道審裁處的理據。

  • 方兄是中學圖書館主任,如此支持中大學生報色情版面,當你在為學生選擇讀物時,會以何種尺度呢?如果你的校長知道你還嫌學生報不夠咸,不知會給你何種指示挑選新書呢? 為了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我強烈建議方主任將中大學生報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的所有情色版內容結集成單行本,供貴校各級學生作課外閱讀。方兄可以寫作閱讀指引,先指導老師深入研究,再在課堂與同學討論。 而第一步,當然是把中大學生報的性問卷發放給全校回應,好作為推廣新課外閱讀計劃。 方兄,今日的中學生就是明日的大學生,你千萬不要剝奪他們認識性幻想的自由,否則他們將來如何讀得明中大學生報。 

  • 1. 慶生﹕如您所言。
    但我不希望有人把這件事當成「自由 vs 保守」大對決,所以我一向主張是為學生抱不平而已。

    2. 憤青果然是憤青,最懂得胡扯。
    不同年齡的人,有不同需要。正如我在介紹《兩性知識》這本書時就已經說明,有關性與社會的部分(即包括同性戀、亂倫、獸交、姦屍之類),小時候根本讀了也不明白。所以性教育是有次序層次之分,這點十分明確。
    如果說連大學生也不可以討論這些話題,那麼即是說,幾乎整個社會的人都不可以了。

    謬一﹕以為情色版一定不適宜供學生討論,其實明報早就出了一個通識討論題目了。當然,課堂討論採用甚麼材料,應由科任老師決定。如前述,不同年齡的學生需要不同,不是所有學生都適合用。

    用來做教材或課外讀物,我不認為對中學生有良好的教育效果。如果說學生報犯了甚麼問題,正正就是對那幾個話題的跟進不足,畫虎不成反類犬。
    我早說了,我反對的是學生報被評為「不雅」,我沒說過他們做得好。我支持他們搞情色版,不等於他們不需要改進。

    謬二﹕用購書政策來唬我。
    學校購書的政策亦很明確,是購置支援教學的物品,而不是按我個人的喜好。(就算多「正經」,太深奧的書我也未必買,因為不適合)

    何況在拙著中,我早就提過自己會看色情物品,而且亦介紹一些討論性題材和色情事業問題的書。這本書校長早就看過,而且還放在圖書館供學生借閱。你以為可以唬住我﹖

  • 方兄:不讀原文如何討論。明報的通識擬題,學生要讀原文嗎?教師敢讓學生讀嗎? 你和很多人一樣,沒有做學問的基本功和道德。你第一次發言支持情色版時,明白的說自己沒有看過。未看原文就表態支持,抽空論理。 如你認為中學生不宜看情色版,又如何按明報通識做呢? 沒有事實根據就可以評論,是你和很多所謂學者與學生的死穴。 還有,筆戰也要有基本的人品,不要隨便安花名,明光社又叫成為死光社;你自己憤世嫉俗,又話人憤青。這麼輕浮,如何為人師!!! 你與學生報編委一樣,就是欠缺基本的人品。還到異見就扯火,唔講理,只靠大聲。

    好了,暫不再留言,會再觀察你有沒有進步!保重!

  • 拉返轉頭。統籌「改過」聲明o既朋友,至少理應記低簽署中大現同學o既院系級,同埋cc一份去幹事會,咁開個全民大會畀你闡釋立場或舌戰或甚至罷免都正統o的o丫。

  • 肥力﹕我唔知佢地係咪真係咁無知,定係覺得自己咁有號召力。
    佢搵到全民大會法定人數咁多人黎的話,我寫個「叻」字俾佢。

    我估佢地其實只係要求一個論壇而已,但總之不是平等討論,而是聲討大會(他們的聲明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答chinaqq﹕

    1. 第一時間找不到,我也說明當時未看到,至少沒有隱瞞。
    何況,第一篇文章根本就沒有評論情色版寫得好不好(曾說「猜測色情極有限」),當時我只是批評中大校方的處理手法。
    說人家抽空論理之前,自己先看清楚人家說了甚麼。否則抽空的是你。
    (後來我已聲明找到連結,自然就看過。我看了情色版之後,仍然覺得算不上不雅。但這是後話。)

    2. 我不認為必須要引錄全文才可以討論。
    使用多少材料,視乎老師(和明報)打算如何處理這議題。
    例如,如果只討論「學生報可否討論亂倫和獸交」,就只需要學生知道學生報的兩條問題就夠(明報應該有的),不需要提供所有版面。
    如何選輯和剪裁教材是老師的專業,相信 kursk 大和 tommy 幾位通識老師會有更好的看法。

    3. 你搞錯了我的重點,我講的不是「學生適宜/不適宜看學生報」,而是「學生報未必適合作為中學生教材」。
    其實我不認為中學生讀了那份學生報就會學壞,不過有關版面也不見得能對他們產生益處。所以我不認為適合中學使用。
    我不認為現有的情色版能夠讓學生清楚了解亂倫和獸交是甚麼一回事。中學生應該先搞清楚定義、和社會的一般看法,然後才去接觸學生報的內容和進行討論。單看情色版容易令中學生頭腦一片混亂,難以引起反思。

    (如果是中六中七,同學思想成熟一點的話,也許可以酌量使用。在介紹過相關概念之後,讓他們看一些情色版內容,然後討論編輯是否恰當。)(又﹕不過現在評了二級,其實等於凡拿來作教材的老師,都可能犯法。)

    4. 所有稱呼都是有因由的。
    很久以前我已經稱他們為「死光」,因為性傾向歧視立法爭議時,明光社多次使用卑劣手段來污衊同性戀者。
    我曾經質問﹕「明光社」,其所明之光者,「死光」乎﹖
    所以,後來我就稱他們為「死光社」。(與刁民那邊稱為「X光社」,含義相近)

    至於閣下,當然就是因為上次那篇回應,你第一段貼文給我的感覺。
    後來不是連你自己也說,那篇是固然寫成這樣的嗎﹖
    當然,你既然已經明言不喜歡的話,我會尊重閣下的選擇,改用你的戶口(chinaqq)來稱呼你。

    但我不打算更改「死光社」這稱呼,我不認為他們配得起「明」字。

  • 明光社被稱為死光社,由來已久,這並非由方兄獨創,如果chinaqq連這基本的俗語也未曾聽過,而除便扣人帽子,我就只可對這嘆為觀止的言論搖頭嘆息。

    所以,各位網友,以後唔好用「死光社」這「花名」,原來花名都有分「隨便安」和「不隨便安」,大有來個「花名評核審裁處」之勢。言論自由,在憤青之中,看來是洪水猛獸。

    chinaqq那種火氣十足,好像要指教天下人的言辭,老實說,看了之後令人害怕恐懼。誰才是聲大夾惡,唔講道理,我相信讀者自有分數。

  • 請各位支持學生報編委者自己回答這位糟老頭的問題 :

    http://www.inv168.com/phpBB2/search.php?search_author=%C1V%A6%D1%C0Y

  • 撇除聲明的內容, 發起人連名字都不夠膽報上. 單單為了個人私隱這一點, 我已經不建議各位去簽那份不名來歷的聲明了.

    那份聲明"個人私隱"一欄只有一個連絡電郵, 我用那個電郵google了一下, 就看到一個網頁是乜乜jesus.

    我不敢下判語說是誰做的, 總之, 堂堂正正表態都不敢, 就算說得多義正嚴詞, 跟垃圾都沒有兩樣.

  • 又一個唔知乜路搭錯線,難得kc君你當係寶。情色版有「情色小品, 講強姦的」?仲有,呢D算係乜九唔搭八thought experiment?學生將來響仔女面對唔對情色版引以為榮,無論答yes定no,都可以有萬七個理由(e.g.唔引以為榮,因為情色版本身係碎料,俾人圍揪先係主菜),咁條問題關咩事?測左D乜出黎?

  • 所以比起塔利班,我看X光社人他們只不過一群裝著為善的「信徒」

  • 「係law,我覺得如果中大唔係有班"學者"不繼鼓吹性愛解放,
    佢地(中大學生報)個心都唔會咁紅~」

    哈哈, 其實這班教徒連學術自由都要踐踏

  • 剛看到網友留言那些小人果然很怕被起底, 已將電郵改成「namelesshk@yahoo.com.hk. 」了

    不過我應該有記下那個電郵. 如果他們繼續閃縮, 我也不怕當小人給大家公開那電郵了.

  • RE: blue

    先申報利益,我係基督徒,但如果指控屬實,我也非常不值那些信徒的所為。

    黃世澤已經起了那個電郵的底,似乎是城大的學生……

    http://blog.martinoeihome.net/2007/05/15/%e9%bb%9e%e8%a7%a3%e4%b8%80%e5%80%8bcityu%e7%9a%84%e5%82%a2%e4%bc%99%e5%8f%af%e4%bb%a5%e4%bb%a3%e8%a1%a8%e4%b8%ad%e5%a4%a7%e7%94%9f%ef%bc%9f/

    (證據似乎已經湮滅……)

  • 黃世澤係用查邊個註冊左個 domain 黎起佢底,
    呢d資料就唔係話改就改架喇

  • 佢知驚了
    已貼出發起人

    不過呢, 那2位中大學生和校友呢, 在網頁中要求校友同學寫出自己畢業年份書院學系, 但係自己又唔寫囉. 幾好笑呀?
    好啦, 社會人士就咁社會人士, 即係點呢?

  • 三個發起人當中,其中一個,我識的。

    以我認識的這個人,我願意相信他們只是「不懂得如何發起聯署」,而不是刻意藏頭露尾。

    希望我願意相信的是真的吧。

  • 「聖戰」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大家都只看到己方的好和對方的壞。
    萬一想到美國都有好人、飛機同大廈裡面既人同自己一樣有父母妻兒……果幾條友仲做得出渣飛機撞世貿既事﹖

    也許那人真的沒陰謀,但其實死光人多年所為,已經築起了一個「力場」。而這個社會力場就是陰謀的來源。
    套用土共的慣語,這人可能是「被人利用」而已。(笑)

  • 舉報美國白宮水門事件的人不也「藏頭露尾」了三十多年嗎?
    不公開真實身份沒有不妥。相反,若明知某些教徒的騷擾能力仍然容許自己被「點相」,那就算是勇亦只是匹夫之勇。
    畢竟,該網頁說的是否實情,各位自行翻開聖經查閱便知曉,由哪人指出來根本不重要。(網頁是沒有能力篡改你手上那本聖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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