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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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暴]
開會時,校長強調,為應付審計人員,凡購物單必須有「格價」資料。
這是一貫的規定,理論上用公帑買卷廁紙都要格價先買。(當然買廁紙不會一卷卷,最少都十箱八箱的買吧﹖)
不過……老師買書通常都是方便才買的,根本不會去格價喔﹗
校方的要求﹕逐張單抄都要抄番晒D公價番黎﹗
(狂想﹕可唔可以俾學生當數學科暑期功課﹖)
審計風暴殺到學校,我依家有點同情香港電台班人……
(所以為免麻煩,官校是會乾脆投標,外判購書服務合約的。但據某些圖書館班同學說,這種做法實行上很有問題。)
校長再提醒同事留意盤點註銷。
圖書館一向都要做這個,所以對我們沒甚麼影響。
不過聽到有學校因為一部數碼相機「喚而不至」,校長副校都被審計員訓斥,還要學校「死番部相機出黎」,也頗為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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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新一期的博物館通訊,又是工作的時候。(還不計正在冷眼旁觀的新功課兩份正)
關於周刊找十四歲少女拍性感照的討論,我想還是把它變成《聯合報》的文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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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原來訂戶人數除了會上升,也一樣會下跌的。(很出奇麼﹖)
我倒好奇那是誰。
Comments (3)
「理論上用公帑買卷廁紙都要格價先買」...
廢話...呢條例實行都最多得一半。就以車費為例,「理論上」,係香港島最平既交通工具係電車,但你試下咁坐法「叮、叮、叮」出差喇,老細會以為你蛇王哩... 所以普遍都會用地鐵既車費作標準,巴士就只會係地鐵唔到既地方用。咁你話條例跟得有幾足?
要搵中文書既公價唔難,所謂格價就係有無折到,所以你可以用八五折呢個公折黎做數。但英文書價就好唔統一,設大書局既售價為公價就多數無衰,再去天地圖書搵過價就可以當格左價...
重點唔係在於「價」,係「要格」。
你可以解釋電車太慢所以坐地鐵,你亦可以解釋到點解要去果間買。(有質素﹗)
問題係,圖書館一年冇一千都買幾百本書,你要逐本抄番晒D價番黎,呢樣先要命。
要格既原因就係「價」...
「你可以解釋電車太慢所以坐地鐵」= 原因是時間
「唔行多幾間格價」 = 原因貪快、方便 (時間)、慳腳骨力...
商務、三聯、天地既網都可以用黎查價,唔會花你太多時間喇...
再唔係衰小小,你整張單去書局 quote 價,連查既時間都慳返... 順便同書局打好關係,日後訂書就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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