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5, 2006

  • 真係心涼呀……


    http://www.hku.hk/undgrad/publications/2006/ba.pdf


    D院系屬會亂咁黎,仲要惡人先告狀,係要俾人治下先得。


    (我估人渣委員一定恨得牙癢癢的,巴不得下一世死都要入港大,好參加港大學生會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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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看了電車男的第一集。
    原來以為不是動漫迷(或至少不看動漫)的人不會懂欣賞這套片,想不到老媽也頗喜歡的,見到電車男被欺負會流淚,還讚男主角做得入形入格呢﹗
    (老媽就是不停在罵戲裡的人「癡線」啦……)


    講到電車男,大家當然要看阿唯的「電車男之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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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星期六去歷史博物館看鄭和兼聽孫中山講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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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妹介紹的兩首歌,夠怪的……


    才女
    (歌手:At 17 | 作曲:林二汶@At 17 | 填詞:于逸堯@人山人海 | 編曲:梁基爵@人山人海)



    世界不知不覺無情地轉
    勞碌找一個救生圈
    靠美德博學還離岸很遠
    用美色多勝算


    可惜我只配談文字戀
    強項得書信對白婉轉
    講曲線體態自然落選
    憑面相難完心願


    蕭伯納 王爾德 但丁
    莎士比亞 馬奎斯 小仲馬
    請指點我去用情書將心扣住
    辛棄疾 矛(茅)盾 魯迅 蘇軾
    求可體恤我筆尖的計算
    長話盼 盡說短 人海中等惜字緣


    交心的戀愛漸成歷史
    唯獨我堅信愛像種子
    悉心栽花卻換來白紙
    才用眼淚來寫字


    伊索 屠格涅夫 狄更斯
    歐威爾 艾可 卡爾維諾
    幾本書的背後埋藏著我心事
    張愛玲 曹禺 老舍 冰心
    如果早幫我寫命運情節
    從未怕 命太短 惟恐寫不好那段緣
    盼成全


    (嘩……一般人聽完可能連唱緊乜都唔知……至少最後兩位我都未聽過)


    相見好
    (歌手:At 17 | 作曲:林二汶@At 17 | 填詞:胡詠絲@PixelToy | 編曲:李端嫻@人山人海)



    雨散風去 月照天上
    耳語心內仍未去
    聽你輕訴 沒法相對望
    情話在聽筒裡


    *每天此刻最難忘
     漫話說痴 談笑亦最相依
     盼你辛酸會淡忘 明天可相對*


    雨散風去 月照天上
    耳語心內仍未去
    與你傾吐 沒法相對望
    涼風吹心裡


    REPEAT*


    按掣了關機已道別
    還願明月伴你可睡好
    不相見亦能共你一起
    等你夢了再相對 明天可相對


    另一個電車男﹖

Comments (12)

  • 俾我當年,都會學港大咁樣治班院系屬會

    做過院系屬會委員會主席,至知乜叫刁民。

  • 你可能有機會看過由艾可小說改編的電影,
    是辛康納利主演的《魔宮傳奇》,
    原著是艾可的 "Name of the Rose"

    http://www.mov6.com/title/tt0091605/

      

  • 抱歉,我很少看電影,所以沒看過。

  • 謝謝諾韻。

    我推薦的「阿唯」,本身就是個動漫愛好者。(不敢直呼其「宅」)
    所以他的文章,很值得大家參考啊。

  • 想請教:讓該系同學擁有代表自己嗆聲的系會重要一些, 還是「總之法大過天」重要呢? 雖不否定學會違章必須處理, 但如此處理, 則本人恕難接受. 請指教

  • 補充: 其實本人向來覺得, 一人做事一人當, 那些幹事亂來, 想辦法針對他們好了

  • 1. 您也懂得說系會是代表同學的,那麼同學選了一批屢屢違法的幹事出來,又不把他們罷免掉,是否要負責﹖
    難道同學投了票之後,對系會便沒有責任、不用理了嗎﹖

    2. 政府大可以抓公司董事去坐牢,但學生會沒有這個權力。
    「一人做事一人當」,說的好聽,怎樣「當」﹖
    學生會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取消登記或解散屬會,在法理上學生會是缺乏手段的。

    P.S. 學生會是否應該擁有權力,直接把違法的幹事會解散掉,然後要求系會重選(就像政府把違法的區議員除名,重新補選),可以研究。(這樣同學的影響大概最少,您會支持的)
    不過系會跟區議員不同,區議會是由政府成立,系會卻是同學自行成立的自治機構。學生會繞過同學的選舉、罷免權,自行決定幹事去留,其實有侵權之嫌。
    至於解散屬會,因為法理上屬會都要在學生會註冊、登記,才有合法的活動資格,所以學生會取消登記或註冊,就是現時學生會權力範圍內的可用方式。

    又,我在這裡是用中大學生會的制度來解釋,港大學生會的制度有點不同。雖然一樣麻煩多多,但—
    —港大學生會是註冊社團,商學會也是向警方註冊的,不會因為被學生會除名而解散。報導已說明法理上商學會仍然存在,只是不能用學生會資源搞活動而已。商學會的同學自行「清理門戶」後,仍然可以重新向學生會登記。
    —中大學生會則不同,它不會獨立社團,而是隸屬中大校董會,所有系屬會能夠在校內活動,都必須向中大學生會註冊(即間接隸屬校董會)。所以,若然被中大學生會取消註冊,情況嚴重得多,這個屬會便會喪失合法地位,連搞活動也不成。(除非像中大會計系會那種「雙屬」情況,才可以走法理漏洞而苟存)
    如果中大學生會的系屬會被取消註冊,就要由同學重新辦註冊手續,重新成立一個系屬會了。

  • 其實有一點可以考慮的, 就是一日該會不換幹事, 一日學生會都有權拒絕該會在校內舉辦活動, 但不至取消會籍。現時罷免該會會籍, 只是不能用學生會資源搞活動, 但如果有人因不再屬於su一份子而肆無忌憚, 怎辦?

    那麼同學選了一批屢屢違法的幹事出來,又不把他們罷免掉<==留意有些是過往幹事搞出來的, 以我的理解, 這些處分並不因換莊而輕易注銷的。

    監察這回事, 我總覺得一位大學生要監察自己系會的作為, 比起監察自己投票的立法會議員為難, 至少在凝聚民意方面......不知你有何妙計?

    其實我很有興趣的是, 有多少人事前會辨認出那個攤位是違法, 並能成功阻止商學會違反守則? 至少學校內的媒體都是評議會以後才報導此事.

    不過話說回來, 這些學會平時都只會搞活動, AGM 又是圍內人出席居多, 若不是「原則大過天」, 根本有與無, 對同學毫無影響!

  • 1. 搞活動,是以系會的身份辦,犯法也是以系會的身份犯。
    學生會怎麼不是懲治系會,而是懲治裡面的代表呢﹖
    (當然這不是不能,懲治方法並非不可變更,不過您要考慮我先前提到的法理問題。)

    如果他們覺得不屬於學生會也沒所謂,那麼留他們在學生會裡又有何懲罰作用﹖

    以中大學生會為例,申請註冊是很長的過程,往往超過一年。那批幹事不是應該落莊了嗎﹖
    再者,如果他們還要連任,同學會選他們嗎﹖學生會會首肯嗎﹖

    2. 妙計可沒有,不過比起監察學生會,監察系會不是容易得多嗎﹖
    您也沒說錯,相比要連任的議員,一般不求連任的學會幹事(反正大學只讀三年),靠選票監察根本不大可能。
    所以我個人認為,其實每個學會都應該有常設的監察機構,好讓「自理門戶」容易得多。不過一般的學會,因為規模較少,都會懶於搞權力分立,讓行政權獨大。
    也許學生會規章硬性要求學會有獨立監察機構(其實規模可大可小、程序可繁可簡,不一定都搞得像學生會般複雜),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

    3. 不過同學不關注這些系會的事,連 AGM 也不去,這不也是反映了同學的民主意識有問題﹖(只顧享受權益,而忽略參與監察的義務,結果讓這些人搞出問題來)

    中大歷史系會,當年便是因為違章而解散重建。
    歷史系的同學,不少也是因為這件事,才醒覺到監察幹事行政的重要,於是紛紛加入學生會工作。
    希望現在商學會的同學也會醒覺吧﹗(如果不是一味只怪評議會把他們除名的話)

    可是,難道每個會都要經歷一次災難,會員才會醒覺嗎﹖
    這個代價太大了。

  • 1. 點講呢? 組織是死的, 犯錯的當然是人, 我其實是接受「暫停會籍」(就是我說的一日該會不換幹事, 一日學生會都有權拒絕該會在校內舉辦活動)

    2, 3. 你說的話原則上沒錯,  不過我總覺得監察學生會比較容易,  畢竟學生會樹大招風, 一有差池總較容易有人出頭, 以及引起迴響。

    另外, 中大的同學似乎在校政的意識上的確強得多。

  • 2. 為何我說監察系會比較容易呢﹖

    雖然學生會樹大招風,但系會的工作比較貼近會員,會員要參與也比較容易。
    學生會的工作太複雜,而且同學要全程參與也不容易。如果您參與過學生會,會發現連監察機構的代表也覺得困難(細節太多,總不可能逐項監視),更不要說一般會員了。

    系會出錯固然未必會被公開揭發,但如果有同樣熱心的同學,要監察系會,還是比監察學生會容易。
    就正如我們要監察業主立案法團的工作,比監察區議會容易。
    (吊詭的也許是,監察立法會議員比監察區議員容易,蓋因後者沒有傳媒關注,又無法親身參與也。但業主法團的會議,要旁聽也是較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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