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頭那邊見到的文,不如轉貼﹕
1. 代會長說﹕「代表會應監察我們有否執行政綱,而非單單著眼於用錢。」
真係唔好意思,佢似乎唔知道代表會從來都唔得閒理政綱(D咁空泛既野我地唔想理—因為要拗幹事會有否執行政綱,拗到大家畢埋業都唔會有答案),只會理會章同盤數(拗違唔違章、條數有冇問題,無論如何都客觀過拗政綱)。
雖然報社老鬼o係《中大四十年》話代表會只識講章,但係如果代表會唔講章同錢的話,不如摺埋。
有人話代表會好官僚,但係學生會呢種「個個向前衝」既機構,正係需要有人做官僚。這世界係要有陰同陽的。
(我在校友會同樣提倡這個。會長多諗頭、樣樣想搞,有在下這種官僚當副會長平衡一下,剛剛好。)
2. 至於罷免幹事會嘛……選上去都咁難,罷免仲難。
(其實三大組織足票上任,很大程度上是靠代表會選委拉長投票期換來的。如果投票期沒那麼長,很難令所有願意「有莊」的同學都投了票。)
不過代表會竟然會「自招麻煩」去搞罷免公投(需知班代表大多「頹爆」,免得過乜都唔好做),可見呢個莊肯定好乞人憎,班代表可能已經忍左佢好耐……(所以先會決定搞公投都要迫佢落台——你估守票站好過癮乎﹖)
我對畢業後的學生會一無所知,不過根據我對代表會的認識,
我諗幹事會既問題,應該唔只條數唔清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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